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通用29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燥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澄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备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行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莫非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好像是他一生中不行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全部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当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华蜜。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华蜜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需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华蜜之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
写下上面这个标题我觉得我很幼稚,但还是想写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因为我怕哪一天,忘记了某些让我动容的情节,这本书,狠好看,真心的,看得想笑但又想哭,就是有种笑中带泪,苦中作乐的感觉!
百度《许三观卖血记》电影版权卖给了韩国,有韩版的'许三观,但我没有点开看,我先读了小说,我怕棒子们拍不出我们中国版民工阶层的东西,所以,先看书啦!貌似花了狠长一段时间才读完这本书!
最有映像的三个段落,一个是三乐和一个年纪相仿的男孩打架,三乐叫一乐来打架,一乐把对方哥哥的头打伤了,一个是一乐在房顶上叫何小勇魂时和许三观的对话,还有一个就是许三观为了给一乐看病一路卖血时的艰辛!有时候就想,如果拍成电视剧,最大的看点应该是一乐比较有看点,一家人都很搞笑,但偶尔看到一些情节,让人想哭,有些苦中作乐的感觉!
不得不说合上这本书后,我有了些感慨,觉得自己真心幸福多了,生活有时候狠无奈,但我生到了好时候,许三观看过,对生活又有了一些感悟,决定好好生活!努力活着,未来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3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小说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小说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小说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4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日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胆怯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终,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开心,却又开心不起来,因为主子公所经验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终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爱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华蜜最欢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验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华蜜的,这华蜜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华蜜的,因为这华蜜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华蜜打到,华蜜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荣照人!做个坚毅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5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6
我平时没有看过余华的书,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的书,看完之后,我非常震撼。
小说围绕着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展开,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生活成了他活下去的动力,他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虽然卖血可以成为他生活的经济来源,但是他没有用卖血来维持除非在非常无可奈何或者无助的时候他才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问题。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的'爱,虽然几经波折许三观才承认了一乐但其实他为一乐付出了最多,甚至差点为一乐的病搭上了自己的命,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许三观却对他比亲生儿子还要好,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爱无处不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7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8
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的故事。
在书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27章。一乐肝炎重病住院,为了就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在李血头拒绝买血时,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作者的描述从来不用华丽的.词藻,朴实无华的词语,描绘出一幅幅动人的画面,看到此章都会动情泪目,悲叹世界的不公,哀叹主人公悲惨的命运。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平淡温和的叙事口吻,语言和故事都很贴切生活,也给人很沉重的悲伤。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反繁华彩的词汇。许三观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个简单的要求都要用命去博,在那个时代背景下,连做一件新衣服都是奢侈,每个月工厂发的新手套都带回家让许玉芬做衣服,一件精仿的上衣都要攒好长时间,他也从不戴新手套,旧手套都戴的烂得露手指也不舍的换。就这么艰苦的环境中,还遇上一乐生病,二乐生产队队长要来请吃饭,他都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活。
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不管你所面对的境遇有多么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9
周一一次课间回到教室,就发现一本血红的书摆在我的桌上,之后得知,这是阅读课上要求读的书。
今天已经是周日,我用了一周的时间细细品读了这本书,感触万千。书名是《许三观卖血记》,整个封面都已殷红的色调为主,卖血两字尤其用黑色加重,显得异常深邃,起初叫我读这本书,我是拒绝的。但经验告诉我,要敢于尝试新东西,因为现在我比较钟爱的作品,百分之六十当初是抵触的,接触后才发现了它们的优秀。
于是,我便粗略地阅读了四十页左右,读完后相当讶异,感觉这本书分明是“毁三观”,语言和描写甚至可以说是下流,故事流程令人匪夷所思,根本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书中人物更是愚昧的可怕。但我认为,一本书能够正当的出版并诗人翻看至今,闪光点是必不可少的,便决定耐心地细度下去。
仔细读完,我对这本书的看法便如两级反转。我不由得佩服起作者强横的实力,他成功的把这个故事刻在我的心里,尤其是许三观这个人,想必我一生也无法忘记,他复杂的如同两根卷缠在一起的耳机线,却又简单的像一张白纸。
先来谈谈他的简单,许三观这个人没有梦想,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他信仰的不是圣光,而是生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活。且不论他在那个年代活得怎样,至少他现在是“活”不下去的。在当今社会,人们都有追求梦的本能,想升官需要梦想(野心),国家想发展人民需要梦想,就算上个综艺节目主持人也要问你“你爹梦想是什么?”,没有梦想的人就像咸鱼,让人唾骂。许三观就是个咸鱼精,我本以为他的结局会很悲惨,可万万没想到,他在特定的年代遇到一群特定的人,最终迎来了特定的happy end。人们都说“熟能生巧”,或许正因为他太过简单,抛弃了所有只留下生活,以至于最后支配了生活。
再来谈谈他的复杂,这个人无疑是矛盾的`,从他身上我们能看到许多影子。许三观真可谓是敢爱敢恨,尤其体现在一乐身上。一乐曾是许三观最疼爱的儿子,然而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后,他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有一次许三观在粮灾时卖血给家人改善伙食,全家人一起去饭店吃面条,却只给一乐吃一个烤红薯,结果一乐一气之下四处认爹,谁答应谁就要给他卖面条。当时我感到许三观真是没爹,可谁又能想到,许三观之后会一个月卖六次血给一乐治病。这时,那种无边的父爱已经超过了狭隘的血缘。
还有一个地方能够体现它的矛盾,许玉兰让他做了乌龟,他便甩起脾气,把一家的重担全压在许玉兰身上,而出了林芬芳事件后,他又愧疚的揽起重担,可见他是一个追求公平的人。然而他这样的人,在关键时刻却教自己的儿子一乐做人要讲良心,去让一乐帮完全愧对于自己的何小勇喊魂,他的善显然已经超越了他对公平的渴望与向往。
许三观做了一辈子乌龟,而我却认为,他是只“象龟”,曾听过那句“每一只象龟心中都有一处温暖的水坑”,世界上最年长的象龟叫“孤独的乔治”,它曾住在博物馆里,全馆仅此一只象龟。象龟是有领地意识的动物,他们会认为自己出生的水坑是自己的家,所以乔治千方百计想去追求自己的水坑。终于,在前几年乔治去世了,尸体是在附近的神秘海域找到的,他逃出了囚笼,却没能爬回自己的水坑……许三观心里也有一处水坑,也就是他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所以他才会去卖血组成家庭,去卖血拯救家庭。幸运地,他爬进了自己的水坑,在经历磨难与变故后,他对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起来。
许三观向医院买的是血,卖给我们的,是感悟与成长。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0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1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2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
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3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4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5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6
这是一本关于责任的书。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总觉得应该写点什么,也算是表达对许三观的敬意,或许他根本不需要这种敬礼。从许三观身上,看到了父辈的影子,那种坚毅、沉默中蕴含的勇敢和力量,那份男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从许三观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看到自己身上正在流逝的,正如许三观身上卖出的血。
当许三观为了一乐治病,一路卖血到上海,一碗碗地喝着冰冷河水,一阵阵哆嗦颤栗,读者已淹没在了自己的眼泪中了;当许三观像孩子般恣意哭泣,淹没在自己的眼泪中时,读者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情。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7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
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8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很早的时候就听说过,心底便存下一份好奇,最近终于买回来一睹究竟。
书的内容并不深奥,使用大量的口语对话,语言简洁质朴,读来比较轻松。主人公许三观是一名普通的丝厂工人,一生艰难困苦,每每遇上难关就靠卖血渡过的经历,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记忆。我似乎也能感受到他那种沉郁的无奈和悲凉,被他善良、知足、乐观、顽强的意志深深感动。捧书在手,初读一遍,意犹未尽,再读一遍,细细体味,三遍读时,边翻边写。在此只选卖血一事,管中窥豹。
许三观一生共卖过十二次血,每次四百毫升(最后一次没有卖成),从二十出头直到年过六十,持续了40年。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二十多岁时,他回到村里,听四叔说,这地方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和在地里干半年活挣得一样多。四叔还说,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于是,许三观便跟着村里的阿方和根龙一起,到县城的医院卖了两碗血(四百毫升)。阿方和根龙教着许三观,卖血前要喝水,一连得喝上十多碗,直喝到肚子又涨又疼牙根一阵阵发酸,为的是让身上的血变多点。卖血后要去馆子吃顿好饭,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这样才踏实。这次卖血后,许三观没有头晕不适,只是感觉少了些力气。他用卖血的钱办了件大事情,娶了媳妇许玉兰。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大儿子许一乐。十年过去,他发现养了九年的大儿子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打伤住院,因为没钱偿付医药费,三十多岁的许三观想到了卖血挣钱。卖血后他在馆子里吃了一盘炒猪肝,喝了二两黄酒,这才想起卖血前忘了喝水,只懊悔他卖的两碗血的浓度抵得上三碗血。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林芬芳。又过了一年,许三观看望摔断腿的初恋林芬芳时与她出轨,他想到买些肉骨头和黄豆报答林芬芳,就再次来到医院卖血。这次,他卖血前先喝了九杯水,卖血后也吃了炒猪肝,喝了黄酒。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全家人。自然灾害降临,没了粮食,一家人连着喝了五十七天的稀玉米粥。已经饿到满面灰色的许三观,想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又一次去卖血。这一次馆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阳春面,他卖完血空着肚子回来,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眼前一阵阵发黑,只能靠睡觉来补。当天晚上,全家人就像过年一样,穿戴整齐去吃了一顿面条。
又过了好几年,年近五十的许三观为了一乐第五次卖血。二十多岁的一乐正在农村插队,有一次回家后,许三观发现他竟然变得骨瘦如柴、脸色灰黄,憔悴不堪,便在送他回乡的时候,又一次到医院卖了血,把挣到的钱交给一乐补身体。
还不到一个月,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是为了二乐。二乐插队的生产队长要来家里做客,为了能招待得好点,许三观又来到医院。医院的人告诉他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才能再卖血。这时根龙正好也来卖血,根龙为他说情,他才卖成了血。根龙和许三观一起去吃炒猪肝,喝黄酒,他说阿方的身体败掉了,因为有一次喝水太多把膀胱撑破,阿方以后再不能卖血了。正说话时,根龙突发脑溢血,被送进了医院。许三观回家后,心里一阵阵发虚,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下午。傍晚,二乐的队长来家里吃饭,许三观陪着他喝了许多的酒,非常难受。第二天,浑身酸疼,头痛欲裂的他去医院看根龙,才知道根龙已经死了,他忍不住哭了。
又过了一个月,一乐病得奄奄一息,被送到上海去治病。为了筹钱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五次去卖血。一开始,县城医院的人知道他一个月前刚卖过血便拒绝了他,有人告诉他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寒冷的冬天里,许三观乘坐轮船,打算在县城到上海沿途的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一路卖血到上海。他先在林浦的河里喝了很多刺骨的冷水,再到医院卖了血,穿着棉衣的身体还是冷得直哆嗦。三天以后,他到百里又卖了一次血,刚出门就倒在了街上不省人事,被好心人送到旅馆盖了四床被子还是瑟瑟发抖。四天以后,面黄肌瘦、四肢无力的许三观来到松林的医院卖血,直接被拒绝了。他坐到太阳底下晒了两个小时,直到把脸晒得黑红,终于如愿卖了四百毫升血。可是刚一起身,他就倒在了地上。医生把他刚卖掉的四百毫升血输给了他,还给他输了三百毫升别人的血,他的血压才升上来了。看到两次卖血挣的钱,一次就付出去了,许三观找到医生,非要把别人的三百毫升血给还回去,惹得医生说他有神经病,旁边的人哈哈大笑。接下来的几天,许三观为了省钱,搭上了一对年轻兄弟来喜和来顺的送货船继续往上海走。到了黄店,他说动兄弟俩和他一起去卖血,并教给他们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喝黄酒。兄弟俩高兴地说以后不摇船了,摇船太苦太累,他们要去卖血挣钱。许三观劝告他们卖一次血要歇上三个月,不能常去,还说他们的血很浓,一碗血能顶自己的两碗血。于是,五天以后,他们三人来到了七里堡的医院,由于都是O型血,来喜便卖了一碗血(二百毫升)给医院,许三观又把来喜卖的那碗血买来输上了。这次卖血前来喜没有喝水,卖血后也舍不得吃炒猪肝、喝黄酒。赶到长宁,许三观又一次卖了四百毫升血,坐车到了上海。一乐终于救下了!
又过了十一年,年过六十的许三观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三个儿子都有了工作,并娶妻生子。他再也不缺钱花了,身体也很好。有一天,他路过饭店时,闻到了炒猪肝的气息,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因此,他决定去医院卖血,这回,他要第一次为自己卖血。可是,医院的人嫌他太老,不要他的血。许三观想到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渡过去的,可今天,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家里再有灾祸可怎么办呢?顿时,许三观泪如雨下,他在街上一圈又一圈地走着、哭着。许玉兰和三个儿子都赶过来了,问清缘由后,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馆子里,一连要了三盘炒猪肝、三份黄酒。许三观笑着吃着,说这辈子就今天吃的最好。
许三观卖血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1995年出版。那年,河南卖血村成艾滋病村的事件震惊全国,那年,我开始上班。正逢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采供血行业,每个地市都成立了独立的血站,专门负责管理血源,统一采供血。1998年,《献血法》颁布实施,无偿献血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有偿卖血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我和许三观有一点经历比较相似,都是从二十出头开始献血,献血量也都是四千多毫升,区别是他坚持了四十年,我才坚持了二十年,他生活在卖血时代,我赶上了献血时代。从卖血到献血,看似一字之差,实则有着天壤之别。
首先,动机不同。虽然卖血和献血的存在都是因为救治病人的需要,基于血液不可替代却可以再生的特点,但两者的出发点明显不同。许三观卖血首先是想要挣得那份钱,这点从他每次有难处需要用钱时才去卖血,平日无事从不卖血便可看出。而无偿献血没有任何报酬,也并非生活所迫,纯粹是为了挽救生命,发自于献血者的自愿,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行为,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
其次,认识不同。许三观的四叔曾说过,人身上的血就像井里的水,你不去打水,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也还是那么多。话虽如此,但毕竟在那个年代,卖血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会被周围的人看成是要丢命的冒险行为,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拿生命去换一份血钱。如今,科学献血有益健康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们了解到血液新陈代谢的生理知识,知道了血细胞生成、衰亡的自然规律,每年全国都有上千万的人们勇敢地伸出臂膀,捐献热血,感受献血给自己身心带来的愉快体验,以能为自己、为他人、为社会贡献力量而自豪。无偿献血者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
最后,效果不同。这一点可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方面是病人输血疗效不同。许三观时代,每次卖血前要喝十多碗水,为的是让血变多,至于血变多后也会变稀,病人输上的效果会打折扣,他们并不关心。许三观在赶往上海的途中,买来喜的`一碗血时,来喜没有喝水,让许三观只花一碗血的钱,就能输到两碗血的浓度,这份不掺水的浓血,是因为朋友间的情谊,陌生的病人可就没有这个待遇了。另一方面,是卖血人的健康没有保障。许三观卖血的时机总是家中有灾祸要用钱,却从不考虑他当时的身体条件怎样。前三次卖血时,他年轻身体好,间隔时间也长,卖血后并无不适。第四次卖血时,他已饿到严重营养不良,卖血后他眼前发黑,只靠睡觉来补。第五至十一次卖血,他在短时间内频繁卖血,甚至为了不被拒绝,就到多个地方换着卖血,直到身子发虚、冷得哆嗦、四肢无力、晕倒在地,差点丢了性命。最后靠输了些血,身体才渐渐好转。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没有人会为了挣钱去卖血。无偿献血回归到公益属性,对献血者没有经济回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献血者、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和血液质量。为此,国家对献血的条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可放宽到60周岁),两次献血间隔期须满6个月,等等。献血前,还要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请献血者自我排查有无不适合献血的情形,还要通过体检和血液检验,确保献血者是健康的。献出的血液,必须要再做一系列的检测,确保不会给病人传染疾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的事情放在现在就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无论他走多少家血站,贫血和低血压都会在献血前筛查的时候被挡住,自然不会发生后来那一连串危险的情况。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许三观卖血的时代已经远去,但他为生活而奋斗的顽强品质,以及他和千千万万的献血者对他人、对社会的奉献和爱心,永远值得我们尊敬。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9
又是一个阴雨天,闲来无事,一口气读完了书架里的《许三观卖血记》,两天前花了四元买下了这本电子书。很久没读余华的书了,但他的作品总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不读到最后不罢休。文章笔调诙谐,荒诞,看着看着会不经意间笑起来,但同时又让人觉得心情沉重,戳中泪点。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是跟卖血有关。
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三个孩子里,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但偏偏,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孩子。当一乐砸破了其他孩子的`头时,许三观说,我不是他的父亲,你去找何小勇要钱吧。那时,我以为许三观是自私的。但他不过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对于一乐的爱是无私的。当一乐患上了肝炎,他一路卖血,一路到上海。人们说,血要三个月才能卖一次,但他十天里卖了三次,并且差点因为卖血而死掉。跨越血缘的爱,人性本来便是温柔的啊。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会去走卖血这条路呢?他又如何不害怕死亡呢?
万幸的是,结局是好的,故事没有照着我以为的悲剧去走,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是这种朴实感,真实,并且动人。
年迈时,当许三观因为想吃猪肝再次踏入那里的时候,别人却说,他的血老了,没有人会需要这样的血了。此刻的他哭的像个孩子,内心也崩溃了,因为他的血,救过命啊......
一本值得二刷的书,一篇零零散散的书评,写于这个雨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0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顾名思义是围绕卖血而展开的一系列事件。作者余华以五六十年代为背景讲述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许三观的繁琐的一生。这一生中,有喜悦、有磨难、有伤感也有无奈。正是这平凡的事件让我了解了父母一辈的不容易与对孩子无私的爱。
故事开始于许三观遇见根龙和阿方后而走上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他把第一次卖的血的35元娶了许玉兰,而这过程简单却令我觉得心酸又很现实。俗语言: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又何况是自己的血呢?许三观的行为无不体现当时时代背景的萧条,人们为了生存的无奈。21世纪的今天,又何尝不是被物质牵连呢?在许三观时代是35元,在今天却是房子和车子!许三观遇到的苦难跟我们现实生活中所遇的苦难在性质上别无两样,同样有生活的`压迫,同样有病痛的灾害。
故事高潮部分,也是最令我感动的部分。许三观有三个儿子,当他知道大儿子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时候,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而又纠结。因为一乐是许三观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却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但是当一乐出事的时候,许三观又不惜生命一路卖血来挽救。天下父母都一样,宁愿自己受伤而不愿意孩子吃苦。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生病的日子,爸妈又是有多担心,多心急!只是一个小小感冒发烧,他们一晚上却睡不安,三番两次跑我房间。
到故事的结尾,许三观老了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却被告知再也不能卖血去吃雄黄酒和二两猪肝儿后大哭于街头时被三个儿子们嫌弃丢脸这一幕时。突然发现自己和他三个儿子一样,都是不了解父母到底在想些什么、需要什么。其实他们不缺钱,缺少的是我们的陪伴与了解。年少时父母陪了我们上辈子,年老时也让我们陪他们下辈子吧!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中,我看到了父母那辈生活的心酸。那个时代的人活得很苦、很心酸,吃不饱、穿不暖,对于我来说这些是很难感受到的。对于现在的生活,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要懂得珍惜,活在一个这么美好的时代,有足够的饭给你吃,吃得好、穿得暖、住得好、医疗设备先进。父亲那辈很少吃饭,经常喝稀粥或者番薯。有时甚至连番薯都没得吃,只得把剩下的番薯皮给吃了。所以他们很珍惜食物,常常警戒我们不能浪费他人的劳动成果。同时,我也看到了许三观精神。那种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命运做斗争的顽强毅力。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也要活出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1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_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2
放下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竟是出奇的平静。没有感动的泪水,没有拍案的惊奇,如同书中的文字一般朴实甚至于有些平淡,但细读却字字扣人心弦。一个人,一个时代的辛酸血泪都被镌刻在这字里行间。我似乎有了一些思索,无关乎理想,无关乎奋斗,只是那数百年来被无数先贤哲人们所思索与探寻的——人生。书中人自是演绎自己的人生,我则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阅历尚浅,只是浅尝,有了一些拙见。谨以我拙劣的文字,来表达我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看法。
关于李血头,我提笔犹豫许久,终于决定了要先写这个“龙套”。这似乎是个医者,却又完全与医者相背离。她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那些目不识丁的人,等待他们“孝敬”,等待着将他们的血抽出再填满自己的腰包。他似乎没什么社会地位,在卖血人当中却有着高高在上的权威。我无法想象许三观面对他时,许三观低眉顺眼站在他面前忍受着他的嘲讽时,许三观灰着脸饿着肚子,看着脸色红润的李血头拿走他的“血钱”时,他心中是感激,羞愧,还是愤怒。许三观不想“窝囊”,但他却不得不低头。在生活的重压下,他一次次面对这个李血头,将自己的力气卖出去。他或许也曾感到不公平,可是他不得不面对这种无奈,他还要过下去,还要过得不比别人差。似乎这个李血头是他人生路上必须面对的`一道坎,诸多委屈与不甘,交织在他卖血的人生里,——也交织在我们的人生里。
关于许玉兰,她只是一名市井小民,一个普通的民间女子。她嫁给许三观,无关乎爱情。她只是觉得嫁给许三观似乎会有好日子过。她不如意时会坐在门槛上哭闹,会对许三观的错误斤斤计较。她会为自己做好看的衣服,往自己脸上擦雪花膏。她就是这样一个有些幼稚有些任性有些虚荣的人,可她仍然会在何小勇被车撞后劝诫许三观不要幸灾乐祸,仍然让一乐去为伤害过她的那个人喊魂,——她似乎有着让人叹服的伟大。她身上有着身为一个普通女性的特点,又有着母爱的光辉以及无私和伟大。她尝过生活的酸甜苦辣,但她从来都是她自己——那个有些泼辣有个性的自己,正如她风韵不减当年的容貌。她没有伟大的理想,她就像我心中一点点火光,在这个有些灰暗的故事里照出了一点点出彩的人生。
关于许三观,我在他身上看到的不是一个人,不是一群人,而是一个社会,浓缩了一个年代的故事。他有血有肉,有私欲,有奉献。作者曾在韩文版自序中写道: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读这本书的开始,我心底一直没有太大波澜,知道我写到这里,蓦地想到了两千多年前,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发出一声穿越千年的呼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许三观没有这样的大志,也没有梦想,可他渴望平等。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千千万万中国平民的缩影。他们没有令人羡慕的家世,没有渊博的学识,甚至可能,他们没有梦想。可他们一直在路上,为他们的生活,亦或是家人的好日子在打拼。他们也都如同许三观一样,与命运、与苦难抗争,哪怕是豁出性命。他们也有不顺,有迷茫,更有一种人性。他们懂得生活不易。他们是千千万万个许三观,他们的人生何尝不值得尊重。中国迈过了五千多个年头,每一步都是千姿百态,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生。
所以我想,我不懂什么大道理,我只想像许三观那样,好好活。我只要体会我千万种人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3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革命。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4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5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先后11次的卖血开启了他漫长人生的救赎。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平凡、操劳的一生。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6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
对许三观来说,他对待世界的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在中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
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7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男人女人、父亲儿子,这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所要的生而为人的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可以说在历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词句荒诞,像极了一个伟大成功的喜剧。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总有出人意料的温暖抚慰读者的心,许三观与许玉兰争争吵吵半辈子,最后还是相依为命、相濡以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8
刚刚可算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看一下,这样拼凑着也看完了这篇小说。
越看到后面越感人,因为许三观觉得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便没有带他去吃面,这面是他卖血换来的,一乐愤愤不平,不愿认这样的人为爹,他要去找他的亲爹,亲爹不肯认他,他四处叫嚷:只要谁给他一碗面吃,谁就是他的爹。后来许三观还是带他去吃面了…这一情节让我很是感动。一乐与许三观的父子之情是很深厚的,即使许认为他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可后来他们之间的感情比亲生的来得更要好。
那个时代的人活得很苦、很心酸,吃不饱、穿不暖,对于我来说这些是很难感受到的。对于现在的生活,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要懂得珍惜,活在一个这么美好的时代,有足够的饭给你吃,吃得好、穿得暖、住得好、医疗设备先进。这些以前都做得不够好,没有现在好。
我的父亲小时候大多都是吃番薯,几乎每顿都是番薯,所以现在他几乎不吃番薯的,他已经吃怕了。一个人真的要吃点苦才行,不能养尊处优,吃点苦才知道来之不易,才会懂得珍惜。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总会把那几粒饭扒到碗外面,掉到桌子上,或者碗里会留那么几粒饭,父亲就会大声呵斥我,叫我把桌面上的饭拾起来吃掉,把碗里的饭吃干净,他说他那个时候都没有饭吃,有的人在厕所里看见有饭粒都会捡起来吃掉,他每次吃饭都是吃个精光,不会留一粒米。可是当我看到有人把饭吃得一粒不剩的时候,竟觉得这人真穷酸。其实这真的是一种美德,勤俭节约的美德,可我竟觉得寒酸。有一次我看到一位男生扒着饭盒里的饭,扒得一干二净,我就觉得他好像连饭都吃不饱,那么地狼吞虎咽,好像要把饭盒吃掉一般。很寒酸。我的思想有点背离了价值观,不过此举应当值得提倡的。
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一直以为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掉,可是到最后他都没有死,而且结局还挺美好的。
看完后,还有一个感受就是人应该要有思想、要有知识,一个人不能有那么浅薄无知、愚昧落后的思想。可那个时候每个人几乎都没有上过学,根本就不认识字,没有什么文化,人形成了社会,社会上也就落后了。把养孩子看成是一种负担,一种累赘,假如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就觉得是自己倒了大霉,做了那么多年的乌龟,觉得很可恨,态度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了。不会念及他们这几年一起相处的感情,可以因为别人的几句话、流言斐语而使两个人之间的联系破裂。
最看不惯的就是许玉兰的某些行为,一有点什么事情就坐在大门口嚷嚷,什么糗事大家全知道了,弄得人尽皆知,许三观也不会生多大的气,觉得破罐子破摔,无所谓。
在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许三观一昧地学别人,用大嗓门点菜,还要用食指来敲桌子,即使是在夏天也不忘记说那一句“温一温黄酒”。用虚张的声势掩盖内心的怯懦,就像没钱的要装得很有钱一样,不想让别人看低自己。想要依靠这些动作、言语抬高自己的身价,让别人觉得他是一个有地位的人,不敢欺骗他。就像有些国内的人去国外旅游,财大气粗地叫嚷。
许玉兰和三个孩子中的某一个有相同的爱好,特别喜欢谈论别人的衣着,叫别人今天穿着什么,长得怎么样,聊一些八卦,这也是我很受不了的。现如今依然普遍存在,女人总爱说说八卦来填补闲余的时光,满足枯燥的心灵、单调无趣的生活。有些八卦我爱听,有些我不爱。你说别人穿什么样的衣服,你有什么可唠叨的啊。八卦从古至今一直是女人的爱好。我的朋友对我说过一件事,本来男女方一直说好亲了,准备要订婚接着结婚了,可就是因为八卦,不知谁说了这女人有病,没法生育,根本没有事实根据的胡言乱语竟也传开了,传到了男方家,这事就吹了。
女人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八卦,这从没改变。说起八卦也挺有趣,在学校里大家最爱说谁和谁谈恋爱,谁和谁吵架了,…别的话题总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趣,可唯有这个八卦足够引起大家的兴致,喋喋不休。左邻右舍谈得大多都是谁和谁结婚了,女方家拿了多少的聘金,年方几何,家境如何,几许人也,话题接着便移到男方身上了。要不就是谁办丧事了,因什么而死。
我也是一个俗人啊,对于这些八卦倒是很感兴趣呢。虽感兴趣,可我听到的八卦却少之又少。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9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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