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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时间:2023-11-20 09:24:0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13篇(优秀)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读后感13篇(优秀)

  《家》读后感 篇1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

  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

  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

  《家》读后感 篇2

  “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摘要:苔丝是一个没落贵族德贝维尔家族的后代,同时也是一个贫困农民家庭的长女,因父母的虚荣和家庭的贫困去认识了所谓的“堂兄”阿历克,之后不幸失贞。苔丝为此伤心痛苦后决定到新的地方——南边的奶牛场。在那里她认识了克莱尔,生命重获新生,与克莱尔逐渐相识相知相爱,却在新婚当天两人相互坦诚时克莱尔无法接受苔丝的过去,苔丝的生活再次走人苦难。克莱尔在巴西的经历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次回到苔丝身边时,苔丝为他杀了阿历克。两人的团圆就只有那么几天,最后以苔丝死去悲剧收场。关键词:苦难、无奈、牺牲品、悲剧、道德、男权正文:“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在燧石山农场苔丝又一次遇到阿历克时无奈、绝望地喊出这么一句话。作为封建社会的底层农民阶级又是个妇女,她权利无几,却又处处受伤。在官方说法中《德伯家的苔丝》描写的是威塞克斯破产农民的前途和命运。这点的确不可否认,以苔丝一家在父亲死后全家被逐离且无处可去的困境,以苔丝个人被阿历克伤害、因非己之过被克莱尔抛弃、在燧石山农场被农场主欺负以及最后以死亡收场的悲剧命运,体现了威塞克斯破产农民的无望、孤苦渺茫的前途和悲苦、注定被牺牲、抛弃的命运。苔丝一家正是这苦难的破产农民的缩影。然而,我从《苔丝》这本书中看到的更多的是女性在男权社会下的苦难与无奈。

  在当时社会,苔丝算是一个比较富有思想、善于思考的女性。如在第十三章有那么一句“有时候,她的离奇幻想会强化周围的自然程序,直到它们似乎变成她的历史中的一部分,它们岂止是变成她的历史的一部分,简直就是她自己的历史,因为世界只是一种心理现象,表面上看起来像什么,它实际上就是什么。”

  正因她爱思考,才会多幻想。同时她也是一个纯粹的唯心主义者,她在奶牛场时“对于她来说,整个世界的存在全凭她的感觉,所有的生物的存在也全凭她的存在。对于苔丝,宇宙本身的诞生,就是在她降生的某一年中的某一天里诞生的。”。正因如此苔丝更显天真、活泼,对于这个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爱,即使在受了那样的耻辱后,走向牛奶场时仍能“精神奇妙地振作起来。迎着温柔的南风,她一路跳跃着向前走去,她的希望同阳光融合在一起,似乎幻化成一道环绕着她的光环”,甚至在一声鸟的啼鸣里“也似乎潜藏着欢愉”。

  不过她的思考也给她自己带来了诸多困扰,在克莱尔想教她历史时,她回答说“除了我已经知道的东西以外,就不想知道更多的东西了”、“知道了又怎么样呢,只不过是一长串人中的一个,只不过发现某本古书中有一个和我一样的人,只不过知道我要扮演他的角色,让我难过而已”、“我倒想学一学为什么——为什么太阳都同样照耀好人和坏人?不过那是书本里不会讲的”。

  然而如此善良、美丽而又聪慧的苔丝,仍逃脱不开被牺牲的厄运,在传统封建男权社会中仍要经历着苦难,却无力反抗。

  首先是苔丝的父母一心想“认亲”,却将苔丝推入阿历克的“虎口”,这是苔丝悲剧命运的开始。是阿历克让她失贞,让她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让她只敢在傍晚出门,让她害怕人类:“她知道怎样抓住傍晚时分极短的那个时刻。那时候,光明和黑暗恰到好处地得到平衡,白昼的拘束和黑夜的紧张相互得到中和,留下来的是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只有在那个时候,活着的苦恼才被减到最小的可能程度。她并不害怕黑夜,她唯一的.念头就是避开人类——或者不如说是被称作世界的冷酷的生命群体。”。

  接下来,虽然在奶牛场苔丝重获新生,却又被克莱尔抛弃。苔丝能宽恕他的放荡,他却无法原谅苔丝的非出于己意的失贞,甚至说“我以前一直爱的那个人不是你,是和你一模一样的另外一个女人”。而这主要是因为克莱尔头脑中的传统道德评价。在传统社会,男人可以放荡,女人却必须对男人绝对忠贞。这不仅仅只是苔丝的悲剧,更是诸多在此种社会背景下的群体女性的悲剧——封建男权体制传统道德思想体系下的牺牲品。后来是在燧石山农场,苔丝在哪里不仅受农场主的折磨,还有阿历克的纠缠不休。就是在那里,在阿历克再次找苔丝时,苔丝在用手套甩了他一掌后,绝望地喊出:“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阿历克这个苔丝一生灾难的开端,如今却可以皈依宗教,她却因他被丈夫抛弃,受尽苦难,“他本是给她带来祸根的人,现在却站在了神灵那一边,而她本是受害的人,现在灵魂却还没有得到新生”。

  最后,苔丝苦难的一生以死亡收场。虽然克莱尔最后宽恕了她,但,就如苔丝在他们再次见面是说的那样“太晚了”,苔丝无法原谅那个再次被阿历克欺骗的自己。但为了与克莱尔团圆,她选择杀了阿历克。她这一悲壮的反抗,仍逃不开被处罚的命运。从始至终,牺牲的都是苔丝……

  书中有一句话,形象地表现了一群像苔丝一样在男权社会传统道德思想压迫下的女性的无奈与绝望:“她用眼睛看着他说,那目光就像是一只被人抓住的麻雀,感到绝望又不能反抗,只好等着抓住它的人拧断脖子。”。

  “我过去是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这就是规律!”这就是传统道德约束的男权社会的规律,这就是群体女性的悲剧……

  《家》读后感 篇3

  读完曹禺的剧本《家》,又先后看了上海话剧艺术中心出品的明星版话剧《家》(视频)和四川戏剧院出品的音乐剧《鸣凤之死》(视频),对整个剧本故事结构有了更为立体的了解。

  故事一开篇熙熙攘攘的描绘了一大家子娶亲闹洞房的热闹场面,七大姑八大姨的盘根错节,直观的就觉得像是《红楼梦》里的大观园,越发的读下去,越觉得类似,通过描写觉慧、明轩等几个年轻人的爱情和生活追求为情节链条,全面展示一个大家族的衰亡过程。通过一个封建大家庭的没落与分化来映照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

  故事中刻画了很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印象很深,首当其冲的是扮演专制封建家长的高老太爷,败家子五儿子高克定,还有高老太爷荒淫的老友假道学冯乐山……瑞珏为人善良厚道,开篇的一大段独白活灵活现了一个遵守传统礼教的贤良淑德形象;三个高公馆的公子哥,觉新的矛盾与彷徨,结婚时睹“梅”思人的踟蹰,婚后遇见梅芬时的无限追悔与怜爱……在爱之间的纠结,在生活中的瞻前顾后都表现的漓淋尽致……

  林林总总的`一大家子,复杂交织的人物关系,最要说的是大房的三公子觉慧。他是高家活得最积极、最有活力的一个人物。他敢爱敢恨,用力推着所有人往前走,不仅是剧中变化最多的角色,也是最抢眼的一抹亮色。他的人物命运交织着五四青年运动思潮的社会背景,他在革新的冲击下觉醒,体察到封建家庭的虚伪、黑暗和腐朽,感觉到那是“埋葬青年理想和幸福的坟墓”,下决心不再做老太爷们所期望的“绅士”,他要做“自己的主人”,“自己把幸福拿过来”。他勇于打破封建观念,帮助觉民逃婚,后来从家里出走,到外面寻找“新生活”,尤其是他与婢女鸣凤的爱情故事,是本剧浓墨重彩的一笔。

  鸣凤是这个戏里最美丽最青春的角色,“年约十四五,绰约多姿,一脸娟秀的灵气”,“没有一丝组笨的丫头相”,而冯乐山在初见鸣凤倒茶的瞬间也连连夸赞鸣凤两次“有点灵气”。这样的姑娘,确实是上苍派来的天使,给五四热血青年觉慧带来一阵清新。

  鸣凤在《家》中所占的笔墨其实并不多,但她的“白日梦”却能唤醒很多女孩对爱情的执着,一个敢爱敢于做自己的美好形象引起很强的共鸣。鸣凤是个性格活泼却极有分寸的姑娘,第一幕中描写她时常一说话一脸笑,闪动着明亮的眼睛天真地看人,可是她的内心却是冷静而理智的。如在“倒茶” 一节中,鸣凤要进屋服侍太太,而觉慧却偏偏不让他进去,她“默默的站了一会儿”随后小声说“让我进去”。这种独特的动作和语言都体现了觉慧温柔的善意。“默默地站”和“小声说”这两个极细节的动作中也包含了她的谨慎和克制,因为无论如何她也是要去服侍太太的,而同时考虑觉慧的感受,的确,她做到了这即是她爱的理智。

  鸣凤也是个充满美好情感的悲观主义者。第二幕中觉慧与鸣凤在梅园相会,月色溶溶,鸣凤与觉慧一唱一和的朗诵苏轼的《水调歌头》,鸣凤望着月亮喃喃的说着“今夕是何年”……“何似在人间”的诗句,满满的都是对现实的迷惘与渴望,然而当觉慧问到“你顶喜哪一句?”的时候,鸣凤却是包含着深沉的情感说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

  她与觉慧的这份爱是不平等的。她和觉慧存在的家庭地位等方面的巨大差距,七年间高家的生活已经使她深深地懂得阶级地位的不动摇性。因此,她清楚地明白“有一堵墙横在她跟他的中间”,这些不可抗的外力催化了鸣凤的悲剧性。在拒绝给冯乐山做姨太太的艰难境地中,觉慧只是满怀理想而没法设身处地的为鸣凤着想,这让鸣凤觉得无望,所以面对巨大的阶级鸿沟难以跨越,因此她的凋零也让人觉得更难过。

  鸣凤是一个可怜、可悲、可惜的角色,她对觉慧有所不舍、对生有所留恋、对死更有所恐惧,是冷落与绝望造成了她刚烈而决绝的投湖而死,当鸣凤要去寻死的时候,老更夫却疯疯癫癫地说着“好,好,湖里有莲花,湖里的水凉快,去吧,去吧,没有人拦着你的……”这样的残忍便是社会一贯的冷漠使然,因为在老更夫这样的民众眼中认定了“公馆的丫头没有好的,打扮得像妖精!”,习惯用符号化的有色眼镜看待封建礼教,自己不跳脱,也不关心其他人的挣脱。随意的说出“还要跳湖,跳神!跳鬼!”这样的话语。所以与其说鸣凤之死是其对爱情忠贞的表现,毋宁说这是她无力反抗的自我解脱。

  解脱,便是一种救赎,便可以激血青春,便可以铭刻岁月。对于我们而言,这不会是对爱情期许的归宿,而是启程。

  《家》读后感 篇4

  《孔子家语》基本上是一部以孔子为中心的古代传说汇集,与《礼记》中的某些材料相同,《汉书·艺文志》著录为“二十七卷”,颜师古表示怀疑,注云:“非今所有《家语》”。宋人叶适在《习学记言序目》中说:“《家语》四十四篇,虽孔安国撰次,按后序,实孔氏诸弟子旧所集录,与《论语》《孝经》并时,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其余则都集录,名曰《孔子家语》。”又说:“《家语》汉初已流布人间,又经孔安国撰定。”

  但后代学者对其真伪却产生了怀疑,认为是王肃的伪作。有的出版社就认定:该书系三国时王肃书目及《论语》、《左传》、《国语》、《荀子》、《大小戴礼记》等书资料集合而成。王肃伪造此书,意在为《圣证论》提供根据以攻击郑玄之学。如朱熹在《朱子语类》中云:“《家语》只是王肃编古录杂记。其书虽多疵,却非肃所作。”指出王肃有所依傍,并非凭空伪作。

  到了清代中叶,孙志祖作《家语疏证》,范家相作《家语证伪》,逐篇逐章寻出作伪依据,并指出其割裂改窜的痕迹,似乎《孔子家语》是伪书这一桩公案就此判定了。顾颉刚对清人王柏所言“今之《家语》……意王肃杂取《左传》、《国语》、《荀》、《孟》,二戴之绪余,混乱精粗,割裂前后,织而成之,托以安国之名”十分赞同,认为“绝对正确”,并说:“故今之《家语》,大部分为编辑,小部分是创作。”又说:“《孔子家语》不但是一部伪书,而且是一部杂凑书。”实际的情况是,王肃获得了一个早期的本子,然后为了迎合他与对手的论辩,加入了自己的阐释。即便如此,《孔子家语》的编纂要追溯到更古老的传统。

  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1号汉墓出土竹简6000余枚,内容有《诗经》、《苍颉篇》等佚籍,都是现存最早的古本,同时出土的`木牍文书中,许多语句在今本《孔子家语》中可以见到。李学勤据此认为:“早在汉初确已有《家语》的原型,《史记》世家、列传很可能参考过此书。刘向编集《说苑》,也收录了其中文字。王肃作解的今本《家语》,大约就是在简本的基础上经过几次扩充编纂形成的。”生也根据阜阳汉墓木牍和《说苑》简的材料讨论了《家语》的真伪及成书年代,结论为:

  (1)从汉初就流传着一批记录孔子及门弟子言行和诸国故事的简书,这批简书应当就是后来编纂《孔子家语》、《说苑》、《新序》等书的基本素材。

  (2)从汉文帝时汝阴侯墓简牍所见专记孔子言行的篇章,可以看到汉初孔子学说的发展与传播。《家语》的编纂,正是儒术发达以及孔子受到重视的产物,旧说孔安国编纂《家语》并作序,应当是可信的。

  (3)长期以来,今本《家语》被认为是王肃伪作,细审各家所举“罪证”,按现在所知道的古籍编纂与整理的知识加以考察,证据并不充分。

  关于《家语》在流传过程中,有亡佚、改易、增益等各种情形,皆属传世古籍所遭遇的普遍问题,不能据此论定其为伪书。这样就澄清了过去以为《孔子家语》是王肃作伪的说法,对于研究西汉初年的学术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阜阳双古堆和定县八角廊汉简与今本比较,一简一繁,说明今本在竹简本的基础上有所增广补辑,这是古书在流传过程中经常有的现象。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增广补辑部分将其视为伪作,也就是说,不能因其流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否定《孔子家语》一书本身的价值。1994年,上海博物馆从香港购买了一批战国楚竹书,其中《孔子诗论》中有孔子对《诗·召南·甘棠》的解说,将之与《孔子家语》相比较,两者基本接近,因此朱渊清确信:“《孔子诗论》是孔门弟子所记孔子《诗》说,《孔子家语》则很可能就是在《孔子诗论》之类原始本子的基础上钞撮编成。”

  孔安国,西汉鲁人,字子国,孔忠次子,孔子十一代孙。生卒年月不详。西汉经学家。安国少学《诗》于申培,受《尚书》于伏生,学识渊博,擅长经学。武帝时任博士,后为谏大夫,官至临淮太守。据传,汉鲁恭王刘馀扩建宫室拆除孔子故宅,于壁中得古文《尚书》,较今天《尚书》多16篇,安国将古文改写为当时通行的隶书,并为之作“传”,成为“尚书古文学”的开创者。今传《尚书孔氏传》,一称《孔安国尚书传》,明清学者定为后人伪托。《史记》作者司马迁研究《尧典》、《禹贡》等古文,也曾向他请教。后世尊其为先儒。

  既然是“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其余则都集录,名曰《孔子家语》”,那么,为了追寻孔夫子的足迹,了解他老人家的音容笑貌,体会他那万世师表的言行举止,感悟圣人情怀,哲人智慧,读《论语》后,《孔子家语》以也应在必读之列。

  本人读《孔子家语》已经一月有余,只因文言文底子薄,知识储备也有限,悟性又差,所以迄今仍未读完。已经读过的章节,也没完全读懂。只是边读边记,有所感悟,信手涂鸦,连不成篇,自不是钻研之法。我总想,我们作为一般的精神文化的传承者,人类各种精神资源的利用者,只要能对其中的部分内容有所感悟,就达到读书的目的了。

  当然,这个感悟,是今天的,如果到了明天,在新的语言环境中,也许就有了新的感悟。而且,感悟不是实证,与科学或许无缘。请各位批评者明鉴。这里所列的,是《孔子家语》的一部分,而非全书。就权当是读书卡片吧,为了今后查找方便;也权当是求学作业,恭请各位老师批改指点。

  《家》读后感 篇5

  正如于丹教授所说“只有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内心,才能够在这个世界上找到最基本的出发点,才能够去善待别人” ,我们总在怪别人不理解自己,可是我们何尝想过,其实自己也不认识自己,我们虽然无法向庄子那样,梦到自己是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从而得出“究竟是自己做梦化为蝴蝶了呢?还是蝴蝶做梦化为了自己了呢?”的想法 ,但是我们可以向庄子学习,站在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去看待推断所有的事物,只有真正认清自己,才会懂得如何认清他人,而不必把自己的方式强加于人。在当今社会上,不认识自己的人比比皆是,而把自己的方式强加于人得更是数不胜数,小到家庭,大到社会,每当产生矛盾时,就必然有争吵,自然希望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正如混沌的开窍,渔网教子的方式,让我深深体会到,一个人的自知之明是如何重要,而我们又要如何能做到自知之明呢?于丹说:唯有在自己的形骸之外,保有一双灵魂的眼睛,始终审视自己。从认识你自己,到倾听你自己,到涵养、孕育你自己,这是一个美好的人生历程,通过庄子,通过于丹,我更加认识了自己!

  仲尼曰:古之人外化而内不化,今之人内化而不外化。所谓的“外化而内不化” ,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外表随物变化,而内心有所坚持,凝静不变,而“内化而不外化” ,说的是面对外在的世界,则应该通达和顺应,人的内心应该坚持住自己的秉性而不要随波逐流。我们生活的时代时时刻刻在变化着,渐渐地,很多人把持不住诱惑,过分追求名和利,看看那些贪官,贪一点又一点,最后落得坐牢的下场,如果他们能坚持住自己心中的尺度,时刻提醒自己不被外在影响,那么也不会在监狱中度过余生。我们再来看看小悦悦事件,越来越多的扶人遭官司的事件让人们渐渐对自己的行为产生质疑,更对这个社会产生质疑,于是,更多的人变得冷漠,对身边发生的事件视而不见,小悦悦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面对那么多变数,究竟还有多少人能继续坚持自我?现代人最大的困惑,就是如何面对千变万化的外在

  世界而内心不变,如果我们没有内心的定力,就会随波逐流,桀骜不驯,本着内心的宽容和洞察,随遇而安,不与世争,这样的话会少了很多纷争,少了很多矛盾。

  庄子面对生死的态度,第一他不怕死,第二他绝不找死,第一点我无法参透,更加做不到,死对于庄子来说仿佛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他在《大宗师》篇里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子桑户死后,子情张和孟子反一个在编挽歌,一个在弹琴,对着子桑户的尸体唱歌。在现代,我从来没听说过有谁会这样做,当初我爷爷去世时,我只知道哭,只知道自己以后都没有爷爷叫了,我想,如果谁在办丧事时又唱又跳,说不定会被骂没良心吧。虽然我无法向庄子那样谈笑面对死亡,但是我绝对赞同他的`不找死,人生只有一次,生命如此美好,父母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为何要轻生呢?即使对这个世界有多么地不满,但只要我们活着,活着就有希望,还记得那个故事:一只小蜘蛛在往墙上爬,爬着爬着,前面有一块湮湿了的雨迹,小蜘蛛一爬到潮湿的地方就掉了下来,然后,这个蜘蛛又从墙角开始爬,再爬到有个有雨湿的地方又掉下来了,如此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蜘蛛都懂得不屈不挠,我们为何要轻易轻生呢,再想想司马迁的忍辱负重,想想霍金受病魔的折磨,想想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人们,我们还有资格轻生吗?!这个世界还是充满精彩与希望的。

  通读庄子的人生哲学,就是教我们要以大境界来看人生,感知已心,淡泊心态,合乎自然,超越利碌功名和自我。这是一种理想的,甚至是超理想的境界。读过此书,让人在不经意中增加了智慧的砝码,满足了心与心的交流,真正品味出那份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细腻意境。于己于人,无论在何种岗位上,环境只是一种需要顺应的外在世界,需要坚持自己内心的秉性而不随波逐流,并让自己尽力把自身的潜能激发到最佳状态,那何尝不是一种超越自我的成功。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我们充当的任何一个角色都需要用心面对,真心付出,等到再回首时,我们可以无怨无悔,因为我们已经做到尽心尽力。而作为一名平凡普通的政协人,我最大的快乐,就是用自己乐观豁达的心态去感染周围,让大家感受这份真诚的快乐。

  芸芸众生,大千世界,有太多太多的不得已,不是我们能够左右的。人人会在这个世界上遭遇危险,面临困境,会在一些突然而来的变故中从遭遇内心的挑战,如何去做到处变不惊?顺应外界,与外界相处要通达,而内心又要有所坚持,这样才能在复杂社会中不迷失自己。 道家提倡,活在当下。也就是说,尽可能的做好现在的事情,把每一个当下活得更好,才可能获得一个更好的人生.。

  《家》读后感 篇6

  家是巴金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一块丰碑。小说中的人物,故是细节都是作者极为感触的。作品中的高老太爷作为祖父的影子,三个孙子,觉新不敢反抗,觉民和作者敢揭露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制度的罪恶,歌颂了“五四”时期新青年的敢于斗争,敢于反抗的革命精神,批判不抵抗主义,小说语言明快流畅,笔调抒情热烈,读起来真挚感人,动人心魄,深受读者欢迎。

  文中的觉心是觉民兄弟的大哥,也很聪明,但他很懦弱,不敢反抗,爷爷的话不敢违背,最后做了牺牲品,自己的幻想破灭。

  父亲去世后,觉新挑起了家庭重担,家中内部的矛盾向他射来,过了两年,“五四”运动发生了,他通过学习,明白了许多道理,使它变成了两重性格的人物。他既痛恨旧势力,又不敢反抗,面对这一切,他默默的忍受着,挣扎着。

  觉慧因为与同学参与斗争,被爷爷训斥的一顿,不许他再出门。这天,他在花园里遇到鸣凤。两人表示爱慕,互诉衷情。

  当晚,觉民和觉慧在天井里散步。表姐梅的`遭遇,觉民决心不走大哥的路,因为时代不同了。

  旧历新年,高府格外热闹,高老太爷希望吃年饭有四代人,所以觉新也把儿子抱来了。

  元宵节刚过,新旧军阀展开了激烈的混战。处于市区的高家,也遭到了战火的纷扰,从东门逃进城的张太太带着琴和正在张家玩的梅来到高家避难,

  觉新的妻子瑞珏很喜欢她,觉新也很喜欢她。二人相对而位。互诉着几年来的相思之情。

  几天来瑞珏完全请楚了觉新和梅的关系,表示理解,梅为瑞珏的大度与善良而感动,她两人成了手足朋友。

  战争结束后,觉慧瞒着家人参加了黎明周报的工作。写文章介绍新闻化运动,攻击旧制度旧思想。琴也参加了学习,决心干下去。

  孔教会的头面人物,60多岁的冯乐山看见高家的丫头长得漂亮,让高老太爷的丫头鸣凤,嫁给他。但鸣凤爱着觉慧,不同意嫁给冯老头,鸣凤向觉慧求救,由于他赶着写文章,没救他,结果鸣凤含泪离开了觉慧的住处。后来觉慧知道了真情,但是太晚了,鸣凤已经跳湖自尽了,觉慧非常悔恨。

  鸣凤死后,高老太爷又逼丫头婉儿代,鸣凤的悲剧使觉慧无限悲哀,深深自责,同时也加深他对以祖父为代表的旧势力的无比仇恨。现在他更清楚的认清了自己所在的这个家庭,这个社会的本来面目。

  高老太爷的66岁的寿辰到了,高家摆宴唱戏,大为庆祝,冯乐山又为觉民说媒,高老爷一口应承,遭到觉民与琴的反对,觉慧支持。觉新左右为难,祖父大发脾气。在这紧急过头,觉慧帮助觉民逃婚,与家庭斗争,结果觉民下了决心,高老太爷也没办法。最后祖父被迫退婚,觉新不断受到良心谴责,觉得无论如何应该给觉民帮忙,否则会造成一件抱恨终身的事。

  觉新的四叔克安、五叔克定瞒着高太爷偷偷摸摸的在外面租小公馆,嫖女人,打着高老太爷的旗号借债,过着荒淫无耻到的生活,丑行被揭穿,高老太爷责罚他们后,感到无比失望,从此一病不起。陈姨太先请道士作法,又叫端公捉鬼,闹得家宅不宁。留过学的克明,读过进步书报的觉新都不敢出来反对。只有觉新挺身而出。痛骂陈姨太和众人,高老太爷在弥留之际,答应解除与冯家婚约,觉民的抗婚行动取得了胜利。

  瑞钰临产的日子越来越近了,高家长一辈人都认为高老爷的柩停在家里,如有人在家生孩子,便有血光之灾。他们要求瑞钰到城外生育,觉新有一次毫无抵抗的接受了这个荒唐主张,结果瑞钰在难产中死去,觉新突然明白了,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封建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幸福、前途和他最心爱的两个女人。三弟觉慧感到不能在这个吃人的家中呆下去了。他要做一个旧有家庭的叛逆,决心远走高飞,觉新感到无限悲哀,但他知道是留不住觉慧的。犹豫再三,终于答应在暗中支持弟弟的行动结果,三弟还是远走高飞了。

  “家”从1931年发表以来深受读者欢迎,以后又拍成了电影,巴金最后之所以告别觉新,。觉民和黎明周报社的朋友们,乘船离家到上海去,就是对当时社会不满,家庭不满,但他心胸宽大,勇于斗争,为软弱的大哥打气,让他坚强起来和家人斗争,但大哥始终是个懦夫,结果牺牲了自己,也把心爱的妻子做了牺牲品,觉新是觉民兄弟的大哥,你想,他相貌清秀,自小聪慧,在家里受着双亲的钟爱,在学校受先生的赞赏中学毕业时成绩名列第一,自己也曾打算中学毕业后到有名的大学深造,还想到德国留学,但他性格懦弱,不敢反抗,为了爷爷抱重孙,马上成亲,料理家事,屈从父命,他的前途因此而断送,他美丽的幻想因此而破灭。可是,万恶的旧社会、旧制度,坑害了多少年青的生命!

  《家》读后感 篇7

  《百家讲坛》是由河南省文化厅主管主办、传奇故事杂志社出版的一本以解读历史为主旨,集知识性、品位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文化刊物。20xx年,《百家讲坛》分为红、蓝两个版本出版。

  《百家讲坛》(红版)以正说历史为主,强调探究历史真相。同时,还将涉及地理、天文、文学理论等诸多方面。在20xx年,我们邀名家、专家,加大原创、首发;推出重量级人物,打造历史经典;更系统、更系列,突出本刊的唯一性、权威性;知识性与趣味性兼具、文学性和生活化并存,使刊物更加贴近现实、贴近生活。

  《百家讲坛》(蓝版)走出“正说”历史局限、弘扬深度悦读、纵论社会生活。在“尊重历史,兼顾艺术个性”的前提下,要求文章的写作方式有进一步的突破创新:无论是资料的运用、观点的得出,还是各个历史人物的形象塑造、各种历史事件的归纳总结等方面,均采用“历史形象+文学形象+民间形象”的合理取舍的表现原则,从而形成“以故事讲人物、以人物讲历史、以历史讲文化、以文化讲人性”。

  《百家讲坛》被人们所喜爱.它已不再是一书了,它深深走进了我们的生活.自20xx年7月9日《百家讲坛》栏目在中央电视台开播.我之所以喜欢看百家讲坛是因为它介绍详细,在讲述历史事件时还会介绍人物的一系列情况.比如易中天三国之庭审诸葛亮中开篇说:这是一场谋杀的指控,事情发生在一千多年前三国鼎立时期,涉案双方名声显赫,涉案一方的诸葛亮被指控是杀害关羽的罪魁祸首.一直以来关羽兵败被擒,为孙权所杀,似乎在历史上已经无可争议.这一指控的提出不仅使关羽之死蒙上一层神密的面纱,也冲击了诸葛亮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到底有什么根据?诸葛亮和关羽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在开篇给人留一线悬疑,吸引读者的目光.随后,借着一些文学记载,抽丝拨线,否定了这一荒谬的说法.有一位学者说:"诸葛亮胸怀天下,而关羽无疑是他攫取权利的最大障碍,"周思源教授说:"这个无疑,我觉得很值得怀疑,不是无疑,而是有疑,文章说诸葛亮胸怀大志,他曾经对徐庶等三个好友说`卿三人,仕进可至,刺史,郡守也.'"朋友问他"你将来干什么?"诸葛亮笑而不答.这位学者就说诸葛亮难以启齿.在刘备称帝后,关张的地位就高于诸葛亮。

  因此,对一心想要谋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诸葛亮来说.在刘备身边具有极强的排他性的小圈子,是他仕途的.阻碍.周思源教授否定的回答:"胸怀天下是古代知识分子的优秀美德,以天下为己任,这是普遍性的,为国为民做一些好事,不等于要做皇帝,也不等于要做宰相.诸葛亮曾自比于管仲,乐毅.两位都是良相主帅,是国君的主要辅臣.主要是辅佐国君,而不是要当皇帝,是希望自己可以辅佐君王,成就霸业。"时人,莫许之."有人觉得他说大话,怎能和管仲,乐毅相比.诸葛亮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笑而不谈呢?周思源教授如何回答呢?他说"关键就在于`仕进可至'这四个字,诸葛亮自比于管仲,乐毅这是理想,并不是已经做到了,可以做到也不一定做到,徐庶等三个好友你们最多只能做到州和郡这样的官职,是他不便说有点贬低朋友,另外,荆州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他不满足于,那么他也要等到镇守荆州的关羽,帮他打败东吴,他再收拾关羽,当时刘备他还未成大气候,还不过成为割锯一方的时侯,他总共只有荆州益州,两个地方,他的占略地位超过益州,诸葛亮当时怎么除掉关羽?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呢?何况他没有这样的作案动机.诸葛亮真的想当惶帝,容易了,随时可以找个借口把无能的阿斗搞掉,他多次摔军作战,刘备去世后诸阁亮掌握军政大权,公元225年,诸葛亮亲自摔军南征。一个有巨大政治野心的人最怕离开他的老窝,最怕别人也有野心,在你不在京师时,把你搞掉,而诸葛亮多次带兵出征.他确实没有野心.

  后文,又以《诸葛亮受排挤吗》为辩题来解释阐述观点.诸葛亮借孙权杀关羽的可能性.时光的流逝,可以冲刷掉掩盖真相的迷雾,穿过历史的长河,人们对诸葛亮借刀杀关羽这一指控的探究不单纯是对真相的执着,更不是名人效应的附和,而是如何去看待人们心目中那个原有的形象,当诸葛亮走下神坛,在历史的显微镜下,他是否依旧是那个千白年来为历朝历代所景仰的蜀国丞相.诸葛亮的高洁品质,伟大的人格,将志未酬身先死,都非常感动,可想而知,世世代代都非常敬重诸葛亮.从这可以看出在讲述完后还有教授自己的阐述,想法.这也正是我喜欢看的另一个原因。

  《家》读后感 篇8

  《教育的根就是家》篇幅不长的文章道出了最简单及深刻的育儿道理,我非常认同,可以说在我们家也在很好地摸索实践中。作为一篇命题作文,需要我们家长谈谈读后感。我的理解便是理清家、孩子、父母和教育这几者之间的关系,接下来就谈谈我们粗浅的认知。

  我们的家

  爸爸,妈妈还有阿诚,我们三人组成了温馨的小家。绝大多数时候我们成长在我们的大家庭中,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阿姨,哥哥姐姐。感谢家里的每个成员给予阿诚无限的爱与包容。

  孩子、父母与教育。

  孩子的成长,就好比树木的生长一样,想要茁壮成长,枝繁叶茂,开花结果,需要有肥沃的土壤。而肥沃的土壤,需定时地松土,定时地浇水,足够的日照和养分等等条件。

  从孩子一出生开始,我们为人父母者的脑子里就会出现两个字:教育。我们希望通过“教育”让孩子知书达理、令行禁止、敏而好学、从善如流。我们希望通过“教育”来塑造我们和孩子之间良好的关系。在这过程中,父母确实因“教育”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那么,为了释放这些压力,可能会有情绪管理不到位,冲孩子发脾气;也有的会将教育寄托给学校,亲子中心等等。我们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小到衣服穿多穿少,一日三餐吃得是否规律,到现在选取什么兴趣班等等。在小家庭中的我们常因这些小事争论,甚至也会波及到大家庭的成员。为了走出这样的困境,我们开始学习,介绍一些对我们特别有帮助的书,比如《父母效能手册》;《怎么说孩子才会听,怎么听孩子才会说》;龙应台的《孩子你慢慢来》、《目送》、《亲爱的安德烈》;林文采的《心理营养》等等。每次看完后,都尽可能地梳理清楚,将看得到内容想明白,有时间就写下来。像今天这样的方式,其实我个人还是很赞成的,因为很多时候看得时候引起共鸣,设身处地想明白,再将想明白的整理成文稿写下来,是一个艰难而深刻地过程。然而,能将文章引起的共鸣记录下来,我想应该也能真正地在生活中实战了。

  好的亲子关系,先于教育。

  我们不能忽略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与孩子之间先有关系,后有教育,我们首先是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亲密组合,其次才是一个生命帮助另一个生命成为更好地自己。也就是,好的亲子关系,先于教育。我内心常有自责,自从阿诚上幼儿园,除了9月1日的亲子半日游,我没有接送孩子一天。但是因为我和阿诚在三周岁之前一直建立很稳固的关系,我可以坦诚地告诉他,因为我上班的时间要早于他上学的时间。阿诚很明白,他也不会愿意去破坏我们良好的关系,反而会常告诉我“妈妈,你明天早点回来,陪我们一起吃晚饭”;“妈妈,出门的时候注意安全”;“今天有风,不要骑自行车了打车去上班”。也正因为很好的关系,我们的每句话,我们的“教育”,他都接受。

  教育环境。

  当然最感谢的依旧是家人,也是文中提到的“父母恩爱相处,同担责任,教育步调一致,是孩子成长最好的`环境”。我将这句话理解成两层含义:1.夫妻关系比亲子关系更为重要;2.大家庭的成员,但凡与孩子亲密接触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我们的大的观点,教育步调保持一致。

  最后,再次梳理下文章的重点内容

  (1)家是培育孩子成长的土壤。

  (2)家长是一种职业。

  (3)父母要做孩子的终身老师。

  讲的真是一点没错。慢慢地,我们开始明白。作为父母,

  第一,要让孩子像孩子那样长大,静等花开!(根据孩子的天性和特质)。当张老师、李老师告诉我们,阿诚动手能力偏弱,画画的时候因为怕自己画不好而沮丧时,我们是这么做的。

  第二,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也要让自己成长,保持家庭关系时刻稳定发展。

  第三,学习做自己的好父母。家庭关系中的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真正做到高品质的连接。在一起,人在心在神在,所谓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我们一起做同一件事。比如,12月31日我们一起开了家庭跨年晚会,导演主持唱歌每个成员都参与其中。

  第四,做好榜样。学会倾听,学会述说,学会表达,让爱的种子在我们家中生根发芽。真正学会听与说,必须建立在高质量陪伴的基础上,当你懂孩子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其实知道接下来他要说什么,但是必须忍住,只有每次忍住,等他说完,你会惊奇地发现他又长大了。我想这样的倾听、述说与惊喜,值得每位爸爸妈妈去尝试。

  最后,引用林文采《心理营养》书中写的,养孩子大概不是什么困难的事,若你养孩子养到鸡犬不宁,那一定是你的方法有问题。给孩子足够的心理营养,让孩子生命得以最充分的生长与绽放。“温暖、和谐、亲密”这些字眼,是孩子成长中最宝贵的“养分”,也会常伴我们一生。

  《家》读后感 篇9

  读完张子华写的小说《家之爱》 ,有一种被人间真情深深打动的感觉。小说描写的故事似乎在那里听到过,它似乎就发生在耿马县的某个村落,对这些似曾相识的事,小说从不同的角度加以描写,字里行间充满着浓浓的乡土气息。小说所写的故事似乎都发生在耿马的农村小说的主人公们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小人物,具体讲的是改革开放以后农户招娣家发生的一连串故事。

  小说通过招娣一家发生的平凡而又不寻常的家事,反映了边疆地区农家人质朴善良、尊老爱幼的美好情操。其实《家之爱》就是一曲真善美的颂歌。招娣因超生被罚,她和她的家庭是重男轻女的受苦对象。招娣的前夫尚有庚是一位县属企业的普通工人,在五个孩子嗷嗷待哺之际因病去世。招娣和子女生活困难,子女读书都成了问题。在这艰难的时候,阿憨这个老实巴交,不善言谈,更不善表露情感,但却很勤劳能干的“老光棍”,经媒人“二姨妈”的“搓和”来到了招娣家,与招娣一起默默地担起这个家沉重的劳动,他用宽阔的胸怀容纳了五个非亲生的孩子。然而,当日子慢慢好转之后,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招娣却追求起罗曼蒂克来。于是,开始嫌弃阿憨这个曾经默默地付出了许多而不计较回报的半路丈夫……阿憨因此郁闷致病,神经错乱, 半疯半傻。后经长大后有了出息的几个儿女对母亲的劝导和对继父的关心,母亲招娣慢慢地改变了对继父阿憨的态度,阿憨的病情也渐渐好转,终于,一家人和好如初,回到幸福的生活中。

  《家之爱》结构严谨,围绕阿憨与招娣一家的“恩怨”展开情节,让人物的爱情观、价值观、幸福观在时代的大背景下相互激荡、相互交融。于是,在这群小人物的身上,不仅反映了耿马农村、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苦乐,也反映了他们对真善美的追求,进而揭示出最真实的人性。

  小说的一大特色是耿马本土化和乡土化气息非常明显,不但各个故事都发生在耿马,故事内容紧扣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生动展现着耿马农村和边疆少数民族人民丰富而有特色的风土人情,而且文章的语句用词也不时流露出许多当地用语。在小说中,读者们可以看到诸如“红薯藤”、“斗犁斗耙”、“阿乖”等等极具耿马特色的日常生活用品和老土的人物名字,也可以看到“黑布尖头鞋”、“人乖(好看)人肉吃不得”、“憨包”等具有当地方言特色的词汇用语,字里行间里透出浓浓的生活气息和本土气息。,通过这些看似平淡的生活,作者向读者展现着人生最本质的内涵和最平凡的生活中蕴含着的生命的生生不息、向前涌动。这篇小说说明一个问题,人活世上生活的艰难;生活不会一帆风顺,<莲>在相同的困境面前,不同的人却做出不同的选择。小说的主人公人物性格鲜明,积极上进。在经历各自的生活时,他们有意无意地践行着自己对人生、社会的'思考,按着自己所认为的对的方式维护着生命的尊严。

  令人唏嘘感慨之处在于,面对生活人人都在思考都在探索,却不见得所有的人都能寻求到正确的答案,每个人心中的是非对错不同,并不是生活的本质所决定。这些普通的老百姓,有的勤勤恳恳、踏实努力地经营自己的生活,在生活这场考试中,他们幸运地寻到了生命的真谛,交出了正确答案;有的却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敷衍着生活、浪费着生命,结果是自己也被生活给敷衍了。

  人生是一个考场,生活是一场考试,人们在各自的考场里搜寻着属于自己的答案,这个答案不在生命终结时揭晓,而在我们生命中经历的每一个人、遭遇的每一件事身上向我们慢慢显现。生活似乎总是太平淡,美好的日子总是太少,大部分时间总是充斥着辛酸与不易。然而,人生的意义,正在于经营好这大部分的辛酸与不易;时间是最好的酿造师,发酵时间不够,是酿造不出情感的美酒的。这是小说《爱之家》告诉我们的。

  张子华是我所熟悉和喜欢的耿马本土作家之一,从他的许多小说可以看出,他对山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十分了解,是很贴近基层的一位作者。他善于通过小人物、小事情展示边疆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发展变化,作品具有很强感染力和可读性,人物刻画生动形象,栩栩如生,个性鲜明。

  看完这篇书小说,我在白色的扉页上写下了一段话:能活是喜,能爱是喜,能苦是喜,能度是喜,能和谐相处是喜,团团圆圆更是喜上加喜。我时刻期待每期《耿马彩虹》都能看到张子华同志的佳作。因本人水平有性,悟性不够,以上所言不当之处敬请作者谅解。

  《家》读后感 篇10

  十一月的清晨,和着些许的寒风,窗外的曙光,虽略失意,案头上散放着的书,却让我不禁赞叹,容金珍那精妙绝伦甚至惊为天人的逻辑思维能力,真叫人拍手称快。

  或许是因为平日的繁忙,或许是因为生活的匆匆,或许是我之前未能够静下心来,也或许是别的一些原因,这本我在许久前就已经入手的书直到现在才拿起,翻读完毕,也才真正认识到书中的每个人物,理解到他们所代表的,所拥有的时代特征,那是我们所体会不到的,也远远不能够触及的,而我,也只能在书中,去试着缅怀书中的那些为建设新中国而牺牲的先烈们所留存下来的情感和精神。去感悟麦家先生所带来的精神冲击,而后再慢慢的慢慢的消化,慢慢的慢慢的深入其境。

  故事从容自来的离开开始,也正是因为容自来的为了老奶奶外出求学,才引出了后来所发生的一切的一切,这与我们所面临倒有异曲同工之处,什么事情都是有了开始才有后来的过程,或许为奶奶外出求学是最开始的目的,之后完全是因为一点点的偏差而导致,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点的偏差,才有容幼英的数学天赋被发现,才有容金珍其母的出现,才有容金珍的诞生,才有洋先生对容金珍的启蒙,如若不是这些,这书中便不可能有一个完整的脉络,就更不必说清晰与否了,我们应感谢麦家先生,麦家先生的不懈追寻才让我们看到了完整的故事,是他创造出了这个精彩的角色,给了容金珍以鲜活。

  许多时候,我们面对事情时,缺失的正是容金珍所具有的逻辑思维能力与奉献精神,他的生活中饱满平和,他的工作中惊险刺激,他的情感上有着革命伴侣与爱意,这些,既是对容金珍的衬托,也是麦家先生将一种寻求埋于人物的主线中,也是我们所缺失的精神追求,是我们生活中需要找到的,需要去寻求的目标所在,不正是如此乎,书中紫密不仅仅是推动故事达到高潮,更多的是通过紫密来暗示我们所面临的人生道路上的坎坷曲折路程,当我想到这些时,我才算真正的开始读懂了这本书。

  《解密》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畅销四十多个国家,或许在旁人看来,麦家先生名利双收,奠定了文坛上的根基,但创作的艰难又有几人知晓,为此书写作十一年,退稿十七次,如若是换作别的作家,应早已经放弃,麦家先生却不以为然,坚持下来,我们阅读一本好书,不应只关注那些精彩的情节,情节下作者创作的艰辛,我们更应该知晓,作者的艰辛,更能够激励我们,干一行爱一行,热爱自己的工作,创作的困难历时之久,是别的所不能比拟的,作者是在孕育出鲜活的生命,书中的人物,更像是他们的孩子一般,既然如此,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如拼搏。

  故事的结束以容金珍的疯去为末,或许这样一个卓越的人才,就这样痛失,会让人感到惋惜,但也正是容金珍的疯去,才让我更深有体会,一个人终究是人,而不是神明,也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麦家先生让容金珍就这样结束,倒真有这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感觉,这其中的道理,更是惊醒梦中人,如下棋一般,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陷的太深,越想要寻找到答案,离答案反而越来越远,越寻求不到,我不能够说当我面临容金珍那样的处境时能够做出更好的结果,一个人终究逻辑思维能力再强,也不过是一个人,若是麦家先生将容金珍描绘的无敌,那反而是最大的败笔了,就让这个人去这般结束,或许是最好不过的。

  爱情于容金珍,工作于容金珍,生活于容金珍,我也不过是有着我自己的感受,通读全书,更让我明悟了许多,让我意识到,生活就是这样,工作就是这样,爱情也是这样,不可过多的追寻,须铭记,水满则溢,这也是我所铭记在心底,永不敢忘记的。

  谁知道前路有多远,谁知道未来多少难,谁知道风声多凌乱,谁知道窗外忽而又雨绵绵,江南的梅雨为容金珍的生来喜悦,为容金珍的过往叹息,麦家先生所描绘的,不只是容金珍,更有那些如容金珍和容金珍的爱人战友一般为国奉献出青春和热血的人们,他们是伟大的,他们注定不平凡。

  我更像是孩子般,用我的双眼与思维来细细的品读这本书,我不是一个合格的读者,我所领悟到的或许也就是这么多了罢,让我的心沉宁,一份安稳于心,我该感到幸运与快乐,这是一片和平的天地,是容金珍所要建设的天地。

  书中千重味,不如一事深,眼中书百味,忘却一梦回,解我所知,寻其中密语,寻我所知,得百般感味,如此不亦乐乎!

  感谢生活的匆匆,感谢抽出的空闲,一本书的时间,其中所带来的远不止一本书,一本书的厚度,让我的灵魂得到了洗涤,书自然是好书,读自该认真读,读后所得,才能更好的生活。

  和着这一本书,和着飘散的云朵,让我受益,让我调整身心,让我领悟书中的小世界,努力营造现实的大世界,感谢许许多多的人,感谢许许多多的事,让我更为稳重。

  《家》读后感 篇11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推荐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杯具,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杯具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此刻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杯具。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职责,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职责,而她最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必须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取,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杯具,家庭的杯具,人性的杯具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感情杯具。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取了死亡来成全他们完美的感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感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感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

  感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感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仅是他的容貌,不仅仅是他的琴声,不仅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以前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能够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

  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但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取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谅。但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仅表此刻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明白,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能够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下。

  虽然之后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此刻你原谅我了么?”

  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杯具,仿佛许多的感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能够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完美的时光,但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就应理解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理解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能够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

  《家》读后感 篇12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旧社会,家是一个恶魔、监狱、刽子手。

  在巴金的著作《家》中彻底地反映了旧社会封建的丑恶面貌,使我不禁为他们感到遗憾。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说到觉新,便让我想到了梅在觉新知道自己的订婚日后,他绝望地痛哭,他关上门,他用铺盖蒙住头痛苦。他顺从了父亲的意志,没有怨言。可是在心里他却为着自己痛哭,为着他所爱的少女痛哭。在父亲告诉他要去西蜀实业公司,在他面临着一生的理想被强制剥夺之时,一个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打转:‘一切都完了。’他的心里藏着不少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有感而发的。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这种由矛盾所导致的黑暗是读《家》的过程中经常会有的,然而《家》中却会时时在那些空隙之处让你看到火光。思维突然游走到了梅与觉新妻子的那个段子‘梅表妹,我明白你的心事。’她觉得自己也要哭了。‘我知道你们两个当初感情很好。他当初真不该娶我。现在我才明白他为什么那样爱梅花’‘大表嫂,你想,我的痛苦,又向哪个倾诉?没有一个愿意听我诉苦的人。我的眼泪只有往肚里吞杜诗说: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然而要不使我的眼枯,我的心又怎能安放呢?最近眼泪少很多,可心却常酸痛不止,好象眼泪都流在心里似的大表嫂,你不要为我悲伤,我是不值得你怜惜的’这荡漾着一个不幸的生存的悲哀,诉说着一段凄哀的故事,它们一字字、沉重地压着瑞玉温柔敏感的女性的心。她忽然微笑了,是凄凉的微笑,感动的`微笑。她把两只手压在梅的肩上‘梅表姐,我真是喜欢你。我恨不得把心也交给你以后就认我做你的妹妹罢只要你过得好,我心里也高兴你答应我你要常常来,这才是你不讨厌我,而且原谅了我’

  在矛盾中,友情、亲情、爱情以及那所有包含着美好、善良以及那所有值得感动的东西好似一股股暖流涤荡着这片孤寂,使黑暗中得以浮现出跃动着的星光。而随着小说线索的行进,这光也似乎更亮了。

  但如同所有的悲剧一般,光的闪烁只是一瞬间的事,很快便会被无情的浇灭,正如希望一般。但他并不知,只是多么残酷的距离,如同人看不到空气鸟看不到水一般。然而,他所留下的为后世所铭记的,意义并不旨在此。也许某日,悄然回首,这点滴激荡人会留存于心中。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因为,有些路,注定要一个人走下去。

  那一天,觉慧乘上了船。船下的激流将把他带向未知,带向一个新的起点。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

  我实不忍心不把《家》中一切值得思考的段落列举于此,但也只有真正读到《家》的每一句每一字后思维才会真正有所感悟,心灵才会真正有所感动。也在此真诚地希望这股激流在所有人的心中永不停息!

  《家》读后感 篇13

  你愿意为你爱的人付出一切吗?也许你会毫不犹豫地说“是”。那么你愿意容忍你所爱的人的过去吗?可能会抑郁,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誉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19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斯哈代,“一个站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处的忧郁形象”。

  《苔丝》是一个关于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单纯、诚实、勤劳、聪明、美丽的农村女孩逼死的故事。她用不同的艺术形象制造了一个悲剧,而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这个漫长的故事成了很老的人心中的痛。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它的情节似乎有点过时,但它深刻地反映了古代宗法农村在资本主义力量的侵蚀下解体的悲剧。苔丝失去童贞主要是德贝维尔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到德贝维尔手里,是她的父母安克莱和德贝维尔共同的责任,她最后杀死德贝维尔,是一个被欺负的弱者最后的反抗。在《苔丝》中,我们从头到尾看到的是她与迫害她的力量抗争的纯真本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与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与坚韧,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洁与自然,她是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作为一个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为这种美增添了一点色彩,就是他写了她的嘴唇和她嘴唇上的曲线。说任何男人都会被它迷住。红丽娇艳如唇带花露,这本身就是一种情感。此外,由于其细致清晰、巧妙柔和的线条,很难环顾和转移。

  苔丝坚强乐观,但命运不可逆转。即使给苔丝多几个选择,我相信她最后还是会走上同样的路,除非安克莱不嫌弃她,离家出走。关于社会悲剧、家庭悲剧和人类悲剧,已经有很多结论,但只有苔丝和克莱之间的爱情悲剧让我感叹。两个人吃了很多苦,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但事情不一样了。苔丝选择了死亡来完成他们美丽的爱情。毕竟是一无所有。对苔丝来说,她的痛苦远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和无助是克莱永远体会不到的`。如果苔丝没有善良,没有痴情,没有拼命地爱克莱,他们早就变成陌生人了。苔丝吃了这么多苦,其实一无所获,受尽侮辱,只想着完善克莱的高贵纯洁。最后,她只能把克莱交给妹妹。在这段爱情中,克莱被完全控制,最后的胜利者苔丝是完全的受害者,纯粹的奉献自己直到死去。虽然克莱表现出来的似乎是维护自己对爱情的信念,但实际暴露出来的是他的冷酷和自私!他爱的只是一个虚构的形象,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苔丝。要不是在异国他乡饱受疾病和失败的折磨,我肯定他不会记得有一个苔丝等着他去救她。

  当爱情发生时,谁能分辨出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对的地点要到位,一点小错误就能导致对安排的否定。就算最后结婚了,也分不清爱情是不是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吉尔,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外表,更是因为他的琴声,不仅仅是因为他能带给她的一切,甚至是为了失去,甚至是为了他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会唱他最喜欢的歌,甚至他的理论,那些她似乎仍然理解的,都被记住并作为神崇拜。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问伊兹这个曾经爱过他的女孩是否能像苔丝一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与伦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在别人眼里,你可以看到苔丝,这样沉重的爱。这说明爱的程度。

  安爱上了苔丝,并向她求婚,因为她有着独特的纯洁。但是当苔丝向她爱的人坦白她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她对亲人的不理解,感情的不稳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展现给她爱的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是情人残忍地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她的快乐和奉献上。更何况,当她知道安琪尔抛弃了她,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尔梦游的时候,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并得到唤回他的可能,她也在想着他醒来,害怕他醒来,后悔,放弃。

  虽然克莱尔后来意识到了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但他的内心似乎看到了天空中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在对他说:“亲爱的,你现在原谅我了吗?”

  感觉很美。但是,这毕竟是悲剧,好像很多爱情都是这样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反抗,反抗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犹豫,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还是以失败告终。

  爱是伟大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你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内心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你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深爱你的内心。爱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能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无私。因为爱的温度可以融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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