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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狗》有感

时间:2023-04-19 17:24:2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狗》有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狗》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狗》有感1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鬼狗的书。

  这本书的主公是“鬼”,一只由雪域高原和莱菌河畔血缘巧妙的结合,蕴育出的一头绝无仅有的纯白色獒犬。

  “鬼”由于野性难驯、多次伤人,被辗转买卖。后被斗狗贩子收购,用残酷训练和毒打练就它魔鬼般的体格,迫使它成为人类牟利和娱乐的工具。同时失去了对人类的信任和向往温暖的渴望。偶然的机会,“鬼”逃出狗贩的魔掌,独自流浪期间被一个小男孩阿尔斯楞——“鬼”认定的唯一主人救治。而“鬼”为了在暴风雪之夜庇护小主人,被严重冷伤。这本书我看了很多遍,其中很多故事情节都了然于心。“鬼”对小主人的信任、依恋和庇护让我非常地感动。是小主人用那纯真、真挚的.行动唤回了“鬼”对人类的信任与友好,并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庇护自己信任的小主人。狗虽是动物,但与人类一样是有感情、有想法的。

  狗是人类忠实的好朋友,地球是个和睦的大家

读《狗》有感2

  最近,我读了杨红樱作家写的《保姆狗的阴谋》。

  这本书写的是牧羊犬帅仔和它的保姆狗——腊肠狗老头儿发生的事情。帅仔是保姆狗老头儿带大的。可是,帅仔越长越漂亮,太受主人的喜爱,老头儿渐渐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它的爱,所以它嫉妒帅仔,它决定将帅仔杀死。可经过几次精心策划,都没能将帅仔置于死地,反而老头儿在一次谋杀中害了自我。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当我们应对成功者,不应嫉妒,不应只看到成功者的光环,不应自怨自艾,而是要自我反省,总结他人成功的经验,用自我的努力,走出自我的成功之路。

  我想起了张海原姐姐。她5岁时因一场车祸而左腿高位截肢。在常人看来:她今后的人生注定是灰暗的,没有色彩的`。可她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她向命运发起了挑战。11岁那年,她参加了跳高、跳远队。经过勤学苦练,她屡屡获奖,还打破了女子跳高的世界纪录。之后,她还成为亚运会的火炬手,扬名世界。她创造了奇迹,创造了一片属于自我的天空!

  美国贝纳特学校出来的学生50年来在纽约警察局的犯罪记录是最低的。这所学校在入学的第一堂课就告诉孩子们“一支铅笔有多少种用途”。原先,铅笔除了写字,还能够用来当尺子画线、当礼物送人表示友爱、当商品出售获得利润、在野外缺水时抽掉笔芯喝石缝里的水”总之,让孩子们明白,一支笔尚且有如此多的用途,有着眼睛、耳朵、鼻子、大脑和四肢的人更有着数不清的用途,任何一种用途都足以使他们生存下去。该校的毕业生无论贵贱,都有一份职业,生活得十分乐观,并且他们都能说出一支铅笔至少20种用途。

  正如书中说的:“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我的天空,谁都能够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好好地活着。”每个人都不应轻视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们都应当努力追求、创造属于自我的天空,活出自我的精彩!

读《狗》有感3

  在这个逐渐变凉的秋天里,我又一次读了《天使派来的狗》这本动物小说。尽管这本我最为钟爱的书已看过好多次了,有些内容早已烂熟于心。但每次捧起它,还是那么的爱不释手。

  这本书共收录了作者九篇中短篇动物小说精粹之作:《黑线》、《金狐》、《白鼬》、《黑驼》、《快跑熊》、《猎狼》、《猎狐》、《天使派来的狗》、《象奴》。每一个小故事都描写的非常细腻、感人。每一种动物,都代表着它们背后的一件件感人的故事。展示了精彩的人与动物之间的交流、情谊,人性的贪婪与罪恶,及动物的无辜与愤怒。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忠诚的黑线,为了被绑架的小主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也要跟随着歹徒。桥断了,游冰河;夜幕降临了,任由着雪花一片一片地落在健壮的'身躯上,将那黑灿灿的黑线,也遮住了。最终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擒获了歹徒,救出了自己的小主人。

  因为猎人的追杀,雪狼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但雪狼却偷走了猎人的孩子,独自抚养长大。六年后,再次相遇,出现在猎人面前的除了雪狼,还有一个幼小的身影。看清楚后,猎人忍不住惊呼,那就是他丢失了六年之久的宝贝儿子呀!在雪狼受伤后狼孩固执地护着雪狼,一点一点地为雪狼舔着鲜血四溅的伤痕,一步一步地向着山上走去。

  如果不是那两个突然闯进林子的陌生人,银牙本应该是与老猎人在山林中驰骋的老猎人。但现在,一切都已经改变了,在经历了成为斗狗之王,流浪狗,宠物狗之后,银牙变成了一只导盲犬。在主人的飞机跌落山崖后,银牙靠着自己打猎时学到的本领,智斗群狼,挽救了主人和他的朋友,更令赶来营救的人们唏嘘不已。

  ……

  作者沈习武伯伯用自己精湛的写作功底给我们展示了一桌桌文字的盛宴。其中,让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交流。特别是黑线,他对自己的小主人的忠诚,可以付出生命。每当读到这里时,我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流,一窜而过。当我看到黑线最终制服了三个歹徒之后,内心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兴奋起来。

  黑线对自己的小主人地这种感情叫做忠诚。而雪狼却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的“亲情”。狼孩是雪狼用自己的奶,喂养长大的,这种感情已经刻在骨髓里,在血液中流淌了。而狼孩在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时,却毫不犹豫地一直在雪狼身边保护它,安慰它,这不是亲情又是什么呢?试问,除了亲人谁还会不顾一切代价地守护对方,保护对方呢?

  沈习武伯伯写的这本书,既带给了我无限的感慨,也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动物与人之间,似近似远。只要用心去体会,去领悟,我们就会发现,动物与人其实是最特殊的朋友!

读《狗》有感4

  前段时间读了《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看过这本书我觉得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把金钱看的很重要,有付出就会有收获。

  《帅狗杜明尼克》讲述的是一只叫杜明尼克的小猎犬,他生性活泼,在他原来住的地方住久了,很想到其他的地方见识一下外面世界。在自己门口给朋友们留了一张纸条之后就踏上了旅途。在他外出探险的征途中它遇见一只姓“獾”的活了一百多岁的老猪;一只会写字的大黄蜂;一头懒惰的毛驴;一只258岁的老乌龟;救了一只叫“狐狸”的母鹅;并且成全了一头野猪的婚事;还遇上了“世界末日的土匪帮”的一群无恶不作坏蛋;它在结交了许多知心朋友的同时,同时还跟这些坏蛋进行了殊死搏斗。杜明尼克凭着活泼、善良、勇敢、热情、慷慨、乐于助人与足智多谋,很快成了远近闻名铲奸除恶的大英雄,最终觅得了一位美丽的`伴侣!

  书中的杜明尼克活泼、善良、热情,在第一次遇到陌生而又生病的老猪时,他没有嫌弃老猪的年老和病弱,精心的照顾和陪伴着老猪,直到老猪在他的照料下安然离世,因为他的善良也获得了老猪的万贯家财,但是从此有钱的杜明尼克没有被金钱迷惑了双眼,而是在以后的探险征途中毫不吝啬的帮助需要帮助的黄蜂、母鹅和野猪,虽然看起来他失去了很多金钱,但是他却收获了比金钱更珍贵的友谊。

  所以,我觉得我们的生活也是这样,有付出就会有收获,我们帮助了别人,别人也会很热情的回报我们。那么,亲爱的朋友们,请伸出我们的手吧,只要你真诚的对待别人,就一定会得到别人的认可。

读《狗》有感5

  我刚拿到这本书时,就似乎很了解这本书了,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只狗,想必那就是杜明尼克了,他还扛着一个矛枪!说不定是个战士,矛枪上还挂着一个布袋,我懂了,这只狗是一个“离家人士”!

  翻开第一页,这只狗给我的印象就非常深了,原因是看了杜明尼克的字条,写得工整又亲切,我发觉杜明尼克一定是一只好狗!等到看了一半时,不禁赞叹道:“这只狗真牛!”“太强了!!”没想到一只狗竟然有那么强的正义感,再加上打败末日土匪帮的那股勇气,这本书几乎令我爱不释手。

  看到最后一点儿的时候,我觉得杜明尼克非常勇敢,他能力超强的鼻子和敏锐的观察力找出了婚礼放火的真凶——末日土匪帮,而后来,大家杀气腾腾地去找末日土匪帮算账的时候,杜明尼克也越战越勇,就算挨了末日土匪帮的人和自己人的.一阵乱打(末日土匪帮是有意要舍身跟他干,而自己人是误伤)还是坚持了下来,最后凭着他的毅力和大家的干劲把末日土匪帮给打跑了,被末日土匪帮欺负的百姓也得到了安宁。

  我觉得巫婆鳄鱼给杜明尼克的帮助很大,可是她为什么会给在最后和杜明尼克一起走的那只狗施魔法呢?还有,米汪那生活在非洲,为什么会遇到巫婆鳄鱼?我喜欢这本书恰恰就在这些疑问之中,给读者一些疑问,让他们自己开发想象,也可以给自己留个写续集的余地,作者真是聪明啊!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希望大家也来看看这本让我看得如痴如醉的书吧!

  

读《狗》有感6

  今天,我读了《忠实的狗》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很久前,威尔士王子有条狗;

  一天,王子把狗留在家里看护年幼的儿子。几小时后,王子回来了,见狗浑身是血,进家一看儿子不见了,王子非常生气,举剑将狗杀死了,这时,他听到床下孩子的哭声,弯腰一看,孩子安然无恙地躺在床下,他同时发现在床的另一边有一只死狼。王子终于明白了一切,原来是狗为了保护孩子咬死了狼!

  他立刻跑到狗的身边,狗已经死了……王子绝望地说:“我杀死了自己最忠实的朋友!”

  这是一个令人悲痛的故事。谁也不敢想象狗能打败狼,但它做到了,可也因此冤死在自己主人的利剑之下。

  毛主席曾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无论对人对事,在没有充分实践和对事情真相的把握之前,我们无法正确的.下结论,也无权下结论。只有透过现象看清楚本质,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三思才能后行,因为我们都不想抱憾终生!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误会,而造成永远的伤害。如果我们都能从自己做起,宽容地看待他人,发生误会时,认真分析误会的原因,我们同学间的友谊就会更加深刻,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读《狗》有感7

  今天,我读了《板凳狗》这个故事,感动极了!让我和大家分享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去白帽子山修路,为了赶在大雪封山之前把路修好,他们每天都非常辛苦、非常疲惫。

  作者是工地上唯一的女生,被安排住在村里一位半瞎的老奶奶家里。老奶奶有个孙子叫石娃,跟作者相处得非常亲密。而石娃养的一条板凳狗却很不讨作者的喜欢。她觉得板凳狗又脏又淘气,所以非常讨厌它,甚至有时候还踢打过板凳狗。

  可是有一次,作者突发急病,不巧正赶上大雪封山,虽然医生给作者查清了病情,山里却没有治病所需的药品。在这危急时刻,石娃想出了一个主意,他把药方和求助的信件装在包里,挂在板凳狗的脖子上,让板凳狗冒着风雪出山求助。

  板凳狗没有辜负主人的重托,几个小时后它筋疲力尽地回来了,带回了救命的药品。作者得救了,可是当她怀着歉疚想向板凳狗表达自己感激之情的时候,板凳狗已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看完这个故事,和作者一样,我也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从这个故事里我感悟到:板凳狗虽然长得不好看,身上也很脏,但它却有着一颗纯净而又勇敢的心。为了完成主人的重托,它明知道路途的艰险、环境的恶劣也毫不畏惧,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愿让自己的`小主人失望。这是多么高尚的情操啊!而作者的悔恨在于,她一开始只是因为板凳狗的外貌而厌恶它、嫌弃它,却没有认真地去感受、去发现那颗美丽的心灵。这个故事告诉我,对我们身边的人,不要因为他们外表的不起眼而轻视他们,要善于发现他们身上闪光的地方,善于看到那些美丽的心灵。

读《狗》有感8

  牧羊犬帅仔它有一只保姆狗,这只保姆狗本来是善良、温柔的,可嫉妒让它走向了邪恶的世界。

  帅仔是那么地爱保姆狗,可之后的保姆狗总是千方百计地去害帅仔。这都没逃过笑猫和地包天的眼睛,笑猫和地包天很多次帮了帅仔,这让我异常感动。

  当然也有搞笑的地方,那是一种法国的'贵妇狗,很爱酷,每一天都要给头发染一染,今日染成红色;明天染成绿色;……最经典的动作一看就让人发笑。

  这本书告诉我:世界是公平的,大家有时候都会有一点嫉妒心。可是,嫉妒心会让我们失去了理智,所以我觉得大家有了嫉妒心,过了一会就得清醒,要不然那样的事真的会发生。

读《狗》有感9

  七百年前,威尔士的王子有一条很大的狗,它的名字叫吉尔特,它很勇敢。它经常跟王子一起去打猎。有一天,王子把吉尔特留在家里,让它照看正在小木床里睡觉的年幼的儿子。

  几小时后,当王子回到家时,吉尔特跑出去迎接他。突然王子看到吉尔特下巴和头上有血迹。

  “你干了些什么?”王子警觉地问。他冲到房间里,发现小床侧翻在地板上,他儿子衣服上也有血迹。

  “你杀了我儿子!”王子愤怒地喊着,“你这不中实的狗!”他拔出剑,一下子刺中了那条狗。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婴儿的哭声。

  王子冲出屋子,看见他儿子安然无恙地躺在地上,在他儿子的旁边有一只死去的狼,这狼曾试图把小孩从床上叼走。这时,王子才意识到吉尔特为了救他儿子而击败狼。王子跑回屋子,但是已经太晚了,勇敢的吉尔特已经死了。当王子意识到他杀死了他中实的朋友时,泪水从他的脸上滚了下来。他把吉尔特的尸体背到一个山顶并且把它埋葬在那里。每天早上他都要爬上山顶,为的是能在吉尔特的墓旁站几分钟。

  假如你到威尔士的斯诺登山,人们会告诉你吉尔特被埋葬的地方。它让人们想起一只勇敢的.狗,它也提醒人们在未充分了解事实前不要充忙下结论。

  也不敢想象,狗可以打败狼,但为了拯救小主人,吉尔特做到了,可也因此冤死在主人的剑下。王子一怒之下杀了吉尔特,可事实去让他懊悔不已。然而,无论他怎样悔恨,他忠实的朋友吉尔特的生命也无可挽回了。

  很多时候,人往往被事情的表象所迷惑,从而意气用事,做出许多事后连自己也觉得不可理喻后悔不已的事情,就像故事中的王子。因此,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凡事三思而后行。只有透过现象看清本质,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三思才能后行,因为我们都不想抱憾终身。

读《狗》有感10

  在寒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曹文轩,所写的《狗牙雨》。这是曹文轩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三角地》等历年来所发表的十五篇作品。这些作品虽然篇幅短小,但是文笔优雅自然,情节引人入胜,心理描写细腻生动,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

  我想曹文轩,大家一定都认识吧:曹文轩,1954年1月生于江苏盐城。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文学作品集有:《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追随永恒》、《甜橙树》等。长篇小说有《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细米》、《青铜葵花》、《天瓢》、《大王书》等。主要学术性著作有《中国80年代文学现象研究》、《第二世界——对文学艺术的哲学解释》、《20世纪末中国文学现象研究》、《小说门》等。20xx年作家出版社出版《曹文轩文集》(9卷)。一些长篇小说以及一些短篇小说分别翻译为英、法、德、日、韩等文字。获省部级学术奖、文学奖40余种。其中有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中国安徒生奖、国家图书奖、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中国图书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图书奖、宋庆龄文学奖金奖、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奖、冰心文学大奖、金鸡奖最佳编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德黑兰国际电影节“金蝴蝶”奖、北京市文学艺术奖等奖项。

  当我读到“春天到了,阳关变得很有力量。地气袅袅地升腾,空气里含着水分。”或者“天高了,泥土黑了,草木发芽了,天空鸟儿多了,河里的流水声清脆了。”等语句,都被作者刻画的生动自然。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曹文轩的想象力实在是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可是再想想我呢,唉……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面写作业。当我正做得信心满满的时候,突然碰到了一道难题。那时候我连想都不高兴想,只是懒洋洋地看了一下题目,便跳过去了。我心想:反正妈妈回来后,她会帮我解决的`,我着急什么。那时候,我只觉得自己好没用,瞧瞧人家曹文轩,想象力多么丰富呀,再看看我,正为自己感到可耻呀!现在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这本书,我遇到难题后一定要勤于思考,不能总是依靠别人。否则,就算我这次做对了,下次再遇到这道题,我还是不会的。

  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一些曹文轩或一些著名作家所写的书呀!

读《狗》有感11

  一本书就像一艘船,他带着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我读过很多书:有《西游记》、《会飞的托马斯》、《八十天环游地球》、《小水滴周游世界》,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书——《淘气包马小跳之忠诚的流浪狗》。

  他主要写了:马小跳他们最近迷上了越野平衡车。他们四个人去一条无人问津的小路去试驾。一只金毛犬躺在地上。他们四个人把狗送回家。狗的主人却认得他们是肇事者。背负着重重的质疑和深深的冤屈,马小跳他们勇敢的担负起了救治狗的责任。那只狗叫金子,经过马小跳他们攒的钱,当然,这钱可不是向爸爸妈妈们要的,而是他们省吃俭用下来的。马小跳原本每天放学都会买吃的。而夏林果她可是大家心中的'女神,有一天她在操场上跳舞前面放了一个捐钱的箱子,就这样把金子的医药费攒齐了,在马小跳他们的帮助下,金子逐渐恢复了健康。记得有一次在马路上,我看到一个老公公摔倒了,他握着脚,好像很痛的样子。这时我心中五味陈杂,其中最重要的两种味道是救或不救。我犹豫了,但是马小跳没犹豫,还是帮它治疗。过来几个月金子康复了,马小跳他们帮金子买了一个球和一条领带,金子非常喜欢,因为他上蹿下跳的。因此每天放学都会有一只狗蹲在校门口,不管刮风还是严寒醒暑,都会在那里等待这他们。从中我感受到无伦马小跳给金子买什么礼物,是球、是领带、是帽子自己都会很喜欢,因为在金子心中早已默认了马小跳这个“主人”。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人要有责任感,更要有爱心。会关爱动物,更要关爱他人。相信只要人人都有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我们小区院子里有一只流浪狗,它的主人因为拆迁房子,不方便带着它,就把它丢弃了。它每天在家门口等候,没有等到主人,只等来了拆迁的车辆。房子被拆除之后,它就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家会把好吃的肉骨头送给它吃,还轮流给它洗澡、梳理毛发,它就重新变成一只干净漂亮的狗儿了。作为报答,它记住了每一个人的家,每天我们放学的时侯,它就会把我们一直送到家门口。如果有陌生人来到院子,它就会“汪汪”大叫,好像在提醒大家要小心防备。

  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毛主席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懂书,这样才能得到书中更多的知识。

读《狗》有感12

  那个红头发的小姐家还养了一只已经成年了的.腊肠狗,那只腊肠狗把帅仔从小带到大,因此,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所以,这本书叫《保姆狗的阴谋》,当然,就是这条狗有许多阴谋了。

  你们当然很想知道它到底有什么阴谋吧!它的这些阴谋都是为帅仔准备的,它一直想害死帅仔,因为帅仔越长越漂亮了,自然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宠爱了,而由于那只腊肠狗越来越老了,就慢慢地失宠了,所以那只腊肠狗的眼神总那么阴沉,不见一丝笑容。

  但是,我觉得它不应该那么做,因为,这是自然规律。

读《狗》有感13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读《狗》有感14

  看了曹文轩先生的狗牙雨的其中一篇----狗牙雨,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决定写一篇读后感。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杜元潮和他的父亲杜少岩只靠一块棺材盖又借着洪水而漂到了油麻地,待杜元潮站起身时,看到了油麻地----一个规模很大的镇子。

  他们父子被程家地主程瑶田收留做长工,又给他们安排了住的地方和穿的衣物,最后程瑶田还让他的女儿程采芹和杜元潮一起玩,但这又被来的邱子东打破了。

  最后,在杜元潮和程采芹的一次玩耍中,他们玩得太晚太晚了,最后,她们父子竟被程瑶田赶了出来。但杜元潮一直追问父亲:“我们为什么离开?”,但他的父亲竟打了他一巴掌而掉到河里了,从此,一个健康的孩子变成了口吃。

  我的`感悟是:我希望我们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而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就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最近,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合上书后,我为书中主人公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家里发大水,他的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天一夜,漂到了油麻地,给当地的地主程瑶田做长工,同时,地主程瑶田也收留了杜元朝,杜元朝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是少爷,但他仗着他们家里很富有,所以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就发起脾气,叫人把他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自己却在那看好戏。在棺材里,杜元朝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也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

  这时,我心里想:与杜元朝比起来,我们幸福多了,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有爸爸的担心,有妈妈的疼爱,我们应该好好享受这样的生活。

读《狗》有感15

  应该每一个人都读过《衔肉的狗》的故事。

  一只狗衔着一块肉过河,望见自己的影子,认为河水中的狗衔的肉更大,他于是放下自己的肉,冲去抢那块,结果一块也没抢到,原来的肉也被河水冲走了。

  我们总是笑狗的无知,与自己的影子争肉,是呀!现在的社会中,谁不贪婪,谁不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今社会上,一些人总是会不择手段的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也有些人甚至因为种种手段还走入了黑暗,在窄小的牢房中度过余生。

  一些商人为了让自己发更大的财,去收买人心,要别人做一些不正当的事情,经常给顾客一些劣品,假的东西,让自己心虚的得到了钱但又欺骗了买家。

  还有一些穷人,为了让自己变得富裕,不惜代价与一些人在暗室中制作假钞,整天担心受怕,生怕有一天别人知道了这事。

  这种种结果都是因为人的贪婪。也是因为贪婪才使自己到了这步田地。

  对呀!我们人类不能贪婪,不能为了让自己满足而不择手段。要用正当的方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满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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