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年孤独》有感精选14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百年孤独》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
这本书,我第一次拿起是在20xx年9月,看了1/5后,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放下了。20xx年7月再次拿起它,只用了几个晚就看完了,看的我痛苦流泪,久久不忍放下,这次是读进去了。
1.关于百年的变化发展
“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注定要为马孔多带来无数疑窦与明证,无数甜蜜与不幸,无数变化、灾难与怀念。”这句话我很喜欢。
这本书前一半,就有些无聊和难懂,重复的几代人重复的名字,有着不同的发展但性格又很相似。而读到一半时,随着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驶来,随着香蕉种植园的发展,一切的变化使得本地人眼花缭乱,也才让我真的读进去了。
而这也和我生活的时代相似,每早起来充斥着无限的变化,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随着发展也充满着无限焦虑,技术的发展正在某些领域向我们展示它令人惊喜-或者说令人战栗的能力。就好似看到20xx年5月27日大国手柯洁败给机器时,柯洁起身离席,走到现场宣传板后哭了起来。很多时侯,我都不知道从哪里哭起。
2.关于百年孤独的秘密
制造小金鱼,是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后期生活,重复制作,做好了,再把它融化,再更加精细地做好,每天有固定的时间和日程安排,不紧不慢按照自己的速度重复着。我想我是理解这种无聊的制造小金鱼的生活,虽然上校经历过很多,即使发动了几十场战争,但在某一时刻,我想大部分人的生活将会是重复制作小金鱼的过程。静下来看,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会是这样的,一百年还是几百年,这将是不变的秘密。
“奥雷里亚诺第二忙着应付各种需要处理的琐事,直到一个下午坐在摇椅上望着早至的暮色,想起佩特拉科特斯却毫不动情,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衰老。”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书中最富有活力和能量的人物,但孤独与衰老这一刻或早或晚依旧都会感受到。
3.关于百年的性与爱
“很长时间后,她看见最后一只黄蝴蝶在风扇扇叶间撞的粉碎,便认定是马乌里肖巴比伦已死的明证。然而她没有放弃。她继续想念他,这期间她们骑在骡背上艰辛地跨越了幻象丛生的.荒原,奥雷里亚诺第二在寻找世上最美的女子时曾经在此迷路,又沿着印第安人的道路翻过山脉进入那个阴风惨惨的城市,那里的石板路上回响着三十二座教堂的丧钟齐鸣。
此家族都有极强的性爱能力和冲动,才会发生后续所有的故事、传奇以及悲剧。如果年轻的时侯,问我会不会因为性,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我想不会的人大概不会体会人生真正的美好吧。就像奥雷里亚诺第二,为了美好的女子千山万里也再所不辞,也奋身不顾,但自然也不会想过这条千山万里的路,终究会被日常的生活琐碎,性格的不和磨平,谁会记得初心呢?除非是悲剧发生的时刻。
如果再问我会不会因为性,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我想我依旧会;我想再问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和奥雷里亚诺,他们也依旧会。正如他们的曾曾祖父母,即使百年来这家人都在担心猪尾巴的孩子出生,但任何人任何事都阻挡不了,性和爱的内心选择,而大概只有生活能。
请相信,一本好书,暂时没读懂放下,也只是天时地利的原因,随着自己的发展,它终究在莫个时间点等着与你再次相遇。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2
前些日,从同事那借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百年孤独》。《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这是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悔恨,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妲;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俏姑娘蕾梅黛丝。她长得漂亮,但这漂亮并没有让她沦为男人的玩物;她理解了所有的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的'穿着宽大的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即使有男人在屋顶偷看她洗澡她的态度也不卑不亢。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的结局——她牵着白色的床单飘向天空。白色的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的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而莫名其妙的“升-天”恐怕是寓意如此美丽而又纯洁的圣女在现实世界的尘世间是不存在的。
乌尔苏拉给我的印象深刻,她极力的挽救着自己的家族,艰辛的劳作,儿女,孙辈,她看着他们成长,却都如她所说,长了胡子就变了样,她帮丽贝卡改掉吃土的癖好,想尽办法除去何塞.阿尔卡蒂奥尸体上的火药味,她所解救的每一个人,她甚至总结过家里人的命运,叫奥雷里亚诺的都离群索居,却头脑出众;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则感情冲动而有闯荡精神,却都打上了悲剧的印记。乌尔苏拉临死前,才终于弄明白一件事情。正是因为这种与生俱来的孤独,使布恩迪亚家族的所有人都缺乏爱的能力,所以只能在自己封闭的堡垒中不断地重复与循环。最终,一阵大风吹过,一切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是美丽的,置身于孤单之中,你会把全身心放松,感到从来没有过的清新与宁静,如果在此刻放上一曲轻轻的音乐,捧着一杯淡淡的咖啡,就像整个世界都沉睡了。而此刻,心跳的旋律,成了来在尘世之外的天籁之音,如此脱俗,如此宁静。
就像卢梭说的那样“孤独的生活是愉快的,因为他是自由的。”也许孤独是好事。因为:孤独让人懂得了理解;孤独让人懂得了追求;孤独让人懂得了珍惜……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3
很难相信自己能看完这部人物名字又长关系又复杂的小说,和《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从来都让你猜不中开头,也猜不到结局,直到最后一刻才解开疑惑。如果说前者是我看过最震撼人心的爱情故事,那么这部作品则是一次深入人心的精神之旅。
静谧安宁的马孔多小镇映射着这个时代的缩影,勤劳的乌苏娜尽其一生也没能挽回家族衰落的命运;奥雷连诺的宿命在他的后代身上不断重演;猪尾巴孩子的咒语并没能阻止布恩迪亚和他的姑姑相爱;"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吉普赛人的预言最终实现,伴随最后一个人的离去,经历了兴衰荣辱的马孔多小镇也被一阵飓风卷走,只留下笼罩百年的孤独。
剧情虽然荒诞不经,却给人无限遐想。在最迷茫的时期读了这本书,用了很长时间来思考,从小说回到现实,关于放弃和坚守,逃避和面对,突然就释然了很多。我们何尝不是马孔多小镇的居民?我们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驻足在各自的小镇,有人安于现状,有人拼命逃离,有人被吉普赛人的魔术勾起不安分的灵魂,有人永远对外面的世界无动于衷。而最终,所有人仍旧不可避免的`孤独的离去。无论怎样的人生,最后都殊途同归。如果我们能够活过百岁,或许真的能够看见命运的惊人复制,而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的结果其实也早已注定。"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转瞬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一切都会逝去,唯有孤独永恒。这一生中,陪伴我们时间最长的,不是父母,不是爱人,也不是孩子,而是自己。可是我们身边有多少人能真正静下心来享受孤独?曾经也害怕一个人,吃饭都要找个伴。直到那一年,独自休婚假去南方,经历了一次从害怕孤独、适应孤独到享受孤独的过程。一个人的旅途,自由的呼吸,自在的行走,和内心对话,与自己相处,带着怜悯出发,心怀感恩回家,感谢没有人陪伴的十八天,让我看到更加坚强的自己。
现在每天忙碌的生活,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并不多。于是在下班后,选择一条风景最美的路回家,在周末的清晨慵懒的坐在窗边晒太阳,心情低落时听温暖的音乐,失去方向的时候读一本好书。享受孤独,成为我犒劳自己的方式。后来看到一篇文章:如果你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孤独是你的必修课。每个人都避免不了孤独,与其逃避不如面对,真正能平静自己的只有自己。
感同身受,我们都只是旅客,暂时住在此生和此身。如果不能在孤独中找到答案,那么当答案昭然,我们往往措手不及。因为吉普赛人的预言实现的那一刻,便是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人生短暂,不过百年。孤独始终,如影随形。
最后,用张楚的歌作为结束: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孤独的人,他们从不寻找,从不依靠,非常的骄傲。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4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得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然后上网找了几篇读后感想找找灵感,但是看完几篇读后感后我发现,我好想看了本假书。原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里还有这么多深奥的道理,再一次怀疑我看的是本假书。 不过没有像他们那样的深刻感受也未必是件坏事,这样说明我还没有过上类似他们那样的孤独的日子,没有感同身受,我还是幸福的。这样一对比,我生活中的种种自认为的不幸,都是那么的渺小与不过如此。不过即便没有像他们那样深刻的感受,我也有我喜欢的人物,即便他不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不是这个庞大的布恩迪亚家族的其中一员,但我依旧被他吸引。
他就是来自意大利负责安装和调试自动钢琴的琴师皮埃特罗.克雷斯皮。
我不止被他的金发,他的教养,他的端庄,他的礼貌,他的善良,他的认真吸引,还被他正直可靠,为爱割腕而死所吸引。我大概可以想象出他初来乍到时出于礼貌与主人保持适当距离的彬彬有礼的模样,将自己关在客厅,心无旁骛的装好自动钢琴的认真的模样,还有对待自己未婚妻的绅士模样,即便他曾经在丽贝卡冲动的纠缠中错生激情,但最终找到了真爱,那就是阿玛兰妲。在经历了婚礼因为各种原因一直被推迟,看着亲爱的未婚妻就在眼前但还是要保持绅士风度,没有与她有什么肢体接触,到之后与难以忍受等待的丽贝卡在不在为何熄灭了的烛火里接吻,相拥,在自己衷心不移等待婚期时却接到何塞·阿尔卡蒂送来的一句“我和丽贝卡就要结婚了”这些种种之后,在乌尔苏拉充满歉意的周二聚餐中与阿玛兰妲相爱,并在一个星期二向阿玛兰妲求婚。这一切似乎验证了何塞·阿尔卡蒂说的那句“如果您真喜欢我们家,那还有阿玛兰妲呢”。但最后阿玛兰妲还是拒绝了他,这样的打击与内心的崩溃,他最后选择了割腕自杀,远离了这个带给他一次又一次伤害的布恩迪亚家族。
皮埃特罗.克雷斯皮的一生也是孤独的。在无尽的爱与爱中辗转,受挫,到最后逝命。就像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丽贝卡就是那两条相交后愈行愈远的两条线,而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阿玛兰妲就是那两条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的线。真爱明明就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
反正我们终究会孤独,与其和孤独争个你死我活,不如与孤独为伴。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不过,对于现如今的我们来说,所谓的孤独不过是对着无情感的屏幕,手指习惯性的上下滑动,看着不痛不痒的内容,无所事事的孤独感罢了。对于这些孤独感,能做到不过于晚上少熬夜,躺在床上了不要来回刷手机,越刷越孤独,胃不好就少吃辣椒冷饮过热食物,容易发胖体质管不住嘴就多运动,一个人待着时就看看书,好东西都值得花时间,所以无论你现在多辛苦也别放弃,想想已经坚持了多久才到这里。再想想那些每天不足六个小时的睡眠,两天用完一支的中性笔,无数杯速溶咖啡下活蹦乱跳继续冲刺的日子,我们不是在透支着生命,只要你想赢,这些都不算什么,有何况区区孤独呢.
其实人的一生,真正合适的对象,真正有幸福感的瞬间,配额该是大体相当,谁也不会更多,谁也不会更少,全在于一念之间。因此,如果恰好有这样一个人,他愿意与你一同挨过这漫长的黑夜,也愿意倾听你的满腹牢骚,而你需要做的',只是拉住她的手,别让她扑个空——那么,为什么不呢.不过在紧紧抓住她的手之前,你需要更努力的让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更加的有资本可以留住她,同时你也需要更努力的克服在前进时一直围绕在你身边的孤独。到最后你会发现,你所走过的那么多个孤独的夜晚,痛苦的时刻都是值得的,为了更好的。希望以后的你会感谢现在的你的努力与坚持,会惊讶与现在的你的毅力与忍耐力。为了以后的日子,加油。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5
第一次不被老师逼着写读后感还是挺神奇的。就是有感而发,这本书确实很迷人。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有猜想过这种孤独到底是什么。但是在读的过程中发现,它的每一章几乎都挺热闹的,而且还有俩个百岁老人贯穿全文。
但是每次读完这些场景,都会有种心凉的感觉。好似喧哗在外,空洞其内。
在书中,我时常感觉这一家子都是疯子,他们干着违背伦理甚至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们每个人都有阴暗面。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写到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家族的第一个人吊死在树上,最后一人被虫群吃掉。
这句话我觉得也是全书的中心句,也是最点题的一个地方,一个家族就此消亡。
个人观点,有感而发,不喜勿喷。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6
我常戴着沉默的耳机,我也沉默,就好像整个世界都沉默。
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我欣赏所有通透的灵魂。
我礼遇孤独。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从带着孤独呱呱坠地,到逐渐与这个世界建立更广泛更深层次的联系,去认识孤独、去逃脱孤独、去享受孤独,最终带着孤独而去。诞生伊始,我们用“哇哇大哭”对来自陌生孤独的深深恐惧做出回应;到稍微熟悉了一些,待在母亲的襁褓里“嗷嗷待哺”,一个“小把戏”就能把我们逗笑;然后又长大了些,我们与玩具、与卡通书、与动画片为伴,我们试着与孤独相抗,去摆脱,甚至妄图去战胜孤独,却不知道如蚍蜉撼树、螳臂当车般不知量力;再长大一些,我们发明了更多的花样,逃脱孤独也有了更多的选择,锦衣美食、美景佳人,甚至党派政治、战争、宗教伦理也是我们抗拒孤独的产物;再长大一些,我们终于明白孤独是无法战胜的,试着与孤独达成最后的谅解,签下不失尊严的“投降书”。
段评:勤于积累,学以致用,词语的巧妙运用为文章锦上添花。有意识的使用具有夸张效果的词句,起到了一定的强调效果,引发读者想象和共鸣。
《百年孤独》的“百年”,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从第一代布恩迪亚到第七代布恩迪亚之间,这个家族长达一个世纪的历史。
《百年孤独》的“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和布恩迪亚家族以外的人的孤独,也就是所有人的孤独。
从宏大的隐喻来讲,由第一代布恩迪亚开拓、创建,在第七代布恩迪亚被蚂蚁吃掉时被飓风从世界上抹除的小镇“马孔多”,就是整个的人类文明社会。
这个社会也有由生到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代布恩迪亚都在“个人的奋斗”和“历史的进程”的交互作用下上演着一出出、一幕幕。这一出出、一幕幕随时在发生,又随时在消亡。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发生如何?不如何。
消亡如何?不如何。
有谁在意吗?只有“个人的奋斗”会在意,甚至当风云拨清之后,“个人的奋斗”也不觉得在意。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怀念的父亲带他去见识的“冰块”,而不是三十二场失败的武装起义,与十七个女人生下的十七个儿子,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正在发生的一次枪决。上校衰败的余生,在铸造小金鱼、融化小金鱼的循环往复和徒劳中变得稀薄,稀薄到消失于家人的视线、稀薄到生命悄无声息的湮灭、稀薄到第六代的布恩迪亚询问马孔多居民的时候,他们已经遗忘了上校和他的家族。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段评:语言简洁,描写细腻生动。
在孤独面前,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一道一道疼痛的伤痕,手在黑暗中凝固成孤独的姿势,生命像鸟一样迁徙。
乌尔苏拉是阿尔卡蒂奥的妻子,她活了一百一十五岁,死的时候只有胎儿大小,一百多年的寿命,她却不觉得自己曾经活过。她为布恩迪亚家族奉献了一生,以至于彻底瞎了以后还不愿承认自己的无用,“她暗中记下东西的位置、人们的声音,继续凭记忆‘观看’患白内障后看不到的事物”,“没有人觉察到她的失明”。在马孔多那场长达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雨还没停的时候,年幼的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和阿玛兰妲总是把乌尔苏拉“当作一个陈旧的玩偶在角落里拖来拖去,给她披上花布条,往她脸上涂满油烟和胭脂,挂上蜥蜴和蟾蜍干尸、念珠和阿拉伯人的古旧项链”。雨停之后,乌尔苏拉才发现这一切,她难过地哭了一场,可她明明大喊着自己活着,孩子们却说着祖母死了,祖母死了。她还能做什么呢,也许哭就是她所能做的最疯狂的举动了吧,。
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都经历过一个有一个的孤独时刻,就像我们所有活在世上的人一样。其实在阅读过程中,这些孤独大都没那么起眼,但也有那么些个时刻,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被绑在栗树下风吹雨淋好多年、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小金鱼的重复熔铸中终其一生、乌尔苏拉瞎眼多年却一直不被发现、蕾梅黛丝不流世俗随风飞去、丽贝卡幽居暗室几十年化作干尸、阿玛兰妲经历两次深刻爱情却终生不嫁、桑德索菲亚为家族操持一生却又从来不被注意到、费尔南达为了家族名誉努力奋斗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巨大的宅子破败、第六代奥雷里亚诺丧妻丧子又不得不独自面对家族的百年历史……仔细想想,孤独蚀骨。
马尔克斯说:“只是觉得人的内心苦楚无法言说,人的很多举措无可奈何,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寂。”那什么是孤寂,我想起的不是孤单和路长,也不是那些没有灯光的夜晚一个人的悲伤,而是波澜壮阔的海和天空中闪耀的星光,在我的理解里,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周国平说:“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足”那么如果你经常感到孤独的话,不要见怪,整个城市也不过是几百万个人一起孤独生活的地方。
你曳着长发向黑暗中游去,落了一池清明与水秀。
有人轻轻打亮了一束光,微微照亮脸庞,踌躇着,心存感激。
后来万丈迷津,你义无反顾地遁于黑暗之中,甚至万劫不复。
我说,匪夷所思。
我想,不足为奇。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7
Cien anos de soledad 《百年孤独》读的时候感觉在读一些生活琐事,这些事情快速发生快速发展快速结尾。就我的感受,像一部黑白影片浓缩了一个家族百年的历史,用这些一件件发生在家族成员身上的故事来表现家族的百年,百年的经过,有贫穷有荣光有丰饶有辉煌有堕落有奇遇有平淡有堕落有无迹。
被人敬仰的这本书,的确有其值得敬仰之处。以上及以下也全是本人的见解,不代表大众点评。
不管怎样,读过这本书的人,大都有前面枯燥乏味之感,而我正觉得这是伟大之处。通过这本书前面的演绎,包含了跨世纪,科学的追求,不懈的努力,渴望知识的'精神,这些伟大的精神都藏在那些琐碎细小甚至令人反感的生活里。孤独,渴望,反对,顺从,这些种种都隐藏在百年家族的历史里。
一辈又一辈人,他们叛逆,她们温柔,他们热情,所有的一切,甚至读者以为的伟大以为的不朽,都在时间的长河中,消失不见,无影无踪。
一个女人,见证了家族的荣衰,也最终离去,伟大的开创者也在夜壶的笼罩下离去。伟大的功绩,伟大的创新,都有一个平凡甚至不堪的终结。
在我看来,读书的过程连绵不断,《百年孤独》和现在的青春励志文学的区别在于,前者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能有所感悟,后者在力求每字每句都是能让人喝的鸡汤。然而读完整本书后,后者强加给读者的感悟并不能记得多少,而前者让读者在读完之后,串联起整本书的脉络,从中收获自己的感悟。
这种感悟会一直不停地更新,随着年龄,随着阅历,每每品味,每每获益。这就是我读百年的感受,目前,我的感悟是不管再伟大的人做再伟大的事,都将灰飞烟灭,所以,大可不必在意现世人的眼光,因为,你,就是孤独,没有谁再能替你品味人生。做自己想做的,因为,也许你的百年,在别人的眼里什么都不是,如果是什么的话,那就是孤独,是空洞。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8
我对所有事情都有兴趣,所以我经常上当,在一个冷漠的社会里,你的热情在他们眼睛里就是不成熟。他们为面子活,你为兴趣活,你觉得你这样很开心,他们觉得你很无聊;你觉得你很真诚,他们觉得你在标榜自己。所以,我现在即使有兴趣也会装做“平常心”的样子,只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觉得我这个人比较可靠。激情永远不能放在口头上,放在口头上就是闷骚——马上就给你扣帽子。你必须“一个巴掌上去,给人看到五根手指头”,他们才觉得你和他们一样。一样了,接下去才可以交流。不一样就要培养,培养不出,就是你领不清——人生除了物欲和强迫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即便如此,还要相互误读、有时夹带了各种自嘲与挖苦。难怪当我读过《百年孤独》这样的小说之后,竟会流泪。我的生命接下去的一切似乎只剩下白描了。我不会缝殓衣,也不会做小金鱼,更不会升天。杀掉三千多人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我是多么渴望生活呀,但生活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被禁锢在羊皮纸里,因为我很孤独;因为我很孤独,所以我只能去那个地方……
这本书有些章节很变态。比如猪尾巴、便盆房、“失眠热”等等,但语言却很质朴,而且直接涉及到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所以,它才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人,这种卑劣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这样的。他们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甚至连哭泣的时候,也没有眼泪。心里想的'还是最实际、最可靠、也最无聊的鸡零狗碎。能在马尔克斯字里行间中读到乖戾、愤怒(而不是魔幻)的人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然而读懂之后又能怎样呢?什么也做不了,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再往后人们会称呼这样作品叫“伟大”——仅此而已。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9
“妄图在虚幻中寻找真实感的人,脑子一定有问题。”
我在网上看到这句话时不禁一笑,右手边是看了一半的《百年孤独》。这本诺奖得主的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品声名远扬,但此刻,我只是借翻阅它来消磨一个长长的无聊的下午。亦实亦虚的魔幻故事,庞杂的网络虚拟世界,以及虚拟世界里的一句话,和真实的我凑在永恒的时间里,就发生着奇妙的化学反应。
我看了很多遍《百年孤独》。最初的观感是晦涩痛苦的,因为一长串反复出现的名字、人物癫狂而奇怪的行为、神秘而混乱的环境。作为一个学着“三观端正”现实主义课文长大的学生,这种将与真实生活毫不相干的灵异传说放在极具真实感的现实里的叙述,实在别扭难过。但不可否认,故事非常精彩。当我翻到最后一页,看到这个苟延残喘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不见,一群啃食着血肉的蚂蚁,一棵被绑着“疯子”的大树,我心中空落落的,意犹不止,也好像“大雪白茫茫真干净”的惘然。我可能自己也没有发现,我正走向一条不那么普通的文学之路。伟大的作家布下隐形的指示,指示着每一个读者,去虚幻中寻找真实。
我曾一度认为自己的阅读是肤浅的,因为富有特色的文学表达相较于它的内核仿佛更能吸引我,这种隐蔽的羞愧在阅读《百年孤独》时尤甚。魔幻现实主义的描写实在太迷人了,幻想现实碰撞,重彩写实融合,争锋相对的矛盾,水到渠成的和谐。而我这才发现,正是这种独特的写法,让虚幻的文字处处体现着真实的.张力。比如奥雷良若上校的孤独。他整天埋头于作坊中做小金鱼,他的头发上可以长出蘑菇,口中长满青苔,明明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却感觉“空气中浸满雨水的潮湿”。这是上校行将死亡之前的感受。我知道现实中,一个活着的人不可能头上长着蘑菇口中长着青苔,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感受、触碰他的孤独,一种隔绝与世的荒芜,一种压抑到窒息的孤独,就好像生活在充满雨水的空气中一样。故事是虚假的,但孤独一样沉重。
于是,我越来越热衷于在虚拟故事中去寻觅真实,我不得不去寻找真实。先前我以为真实触手可及,周围的一物一物皆为真实,牛顿三大定律,科学唯物主义。《百年孤独》却告诉我,真实无处不在,但也极难寻觅。人们在真实的物质里狂欢,不知觉将灵魂的真实乱丢一地,要么伪装成虚伪的美丽。于是我们身处热闹人群,依旧如一个百年家族那样孤独。真挚纯粹的孤独,也是人类存在最后的依靠。如果,有一天连孤独都能物化,真实又何处可言?
美丽的姑娘微笑,人们真正动心于一瞬间灵魂的美好,而不是皮囊的功劳。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0
以往全是假的,追忆是一条沒有归路的路,过去的一切初春都无法复原,即便最狂乱且坚毅的感情,说到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实际,只有孤独永恒。摘自《百年孤独》。
傍晚時刻,落日将全球蒙上一层若隐若现的色调,纯洁的只归属于朝霞的孤单辉煌映照在每一个生存在这世界的人的身上。大家为活著奔忙,持续反复着出世身亡出世的全过程,在性命的动荡不安中起起落落,过着孤单的人生,追忆着孤单的以往。如同布恩迪亚家族持续发展趋势又持续衰落而最终消退在这个全世界,这好像是人生永恒不变的孤单的循环。月盈则亏,盛极则衰更是这世界上每一样事情转变的必然规律没什么能得到永世,亦没什么能在此生维持不会改变。
书里乌尔苏拉曾封建迷信名叫l阿尔卡蒂奥r和l奥里亚雷洛r的人l虽然与生俱来r拥有 不一样,并例举家族有史以来反复以这两个名字取名的人,觉得叫阿尔卡蒂奥的人都性情欲望,而名叫奥里亚雷洛的人都性格内向。这看上去没什么逻辑性却切切实实变成了这一家族的实际这何尝不是一种循环?布恩迪亚家族在经历六代之后问世的又一个真实的布恩迪亚,而全部家族从马孔多的创始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最终结束家族的神话传说一样的微生物,从一个人刚开始返回了一个人完毕。
大家一丝不挂赶到这个世界,一眨眼,也将一丝不挂地回来(朱自清),每一个人的人生好像都仅仅从生出来就刚开始走向身亡,但大家身临其境,每一个人的人生是何等不一样。沿途的风景仍然多变,即便大家仅仅走向孤单的愚昧游览的游客。
大家终究会孤单确实是不可置否的真知,但假如任何人都由于这一真知而丢弃了自身的理想和理想,人类世界该怎样发展趋势,怎样转变成今日的样子,又怎样能命运般走向最后的孤单。林语堂写过:人世间沒有一个人觉得肯定的考虑理想化仅是一种坚信另一世态的心情,无论那是什么世态,要是和人们如今的局势不一样就得了。由于对自身终究会孤单地去世而觉得不满意,因此 不心甘情愿安守现况,才会抱有活著的期待。
司马迁遭到宫刑,此后缺失了将家族发扬的工作能力,更缺失了以男生的真实身份活著的自尊,若是他从此消沉地走向孤单,那中国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该由谁撰写?
张海迪五岁时易患脊神经神经纤维瘤造成 半身不遂,但她沒有舍弃,依靠自己的勤奋通过自学完成了中小学、初中和高校的专业知识,并学习针灸,变成不折不挠的楷模。经历过痛苦,假若她此后因存亡的循环坠入黑喑,那她变成伤残人后写成的著作和不计其数被她鼓励的人们将动向何处?
史蒂芬霍金20岁得了卢伽雷氏症,仅有三根手指能够主题活动,基础与活死人无有,假如他确信每一个人终究会孤单地去世而丧失期待,谈何今天《时间简史》的光辉和物理的`迅速发展趋势?
甘于运势的人始终不容易被永载史册,是由于她们宁可把自己关入永恒不变的孤单中渡过人生。虽然我们无法防止那样的孤单的结果,但人生优劣是否并不仅参考一个人是不是去世,只是这个人做为宇宙膨胀澎涨的一瞬问世的处在孤单循环的性命,是不是能在他短暂性的几十年间亲身经历最精彩纷呈的小故事,即便追忆是一条沒有归路的路,他的一生也如诗一般的渡过去(林语堂)。
大家人生的结果已定,不过是走向孤单的道上。两者之间怨天尤人荒芜人生,比不上抱有活著的期待一点点向孤单走去。如同丰子恺常说:即然无处躲藏,比不上愉悦。即然沒有净士,比不上静下心。即然沒有如愿以偿,比不上释怀。
看那一天边闪亮的金色太阳,即便它终究会应对黑喑,走向孤单,但不管晚霞還是落日都这般漂亮,撒落在的身上的霞光带著孤单辉煌,这般令人魂牵梦萦,让人无法拒绝。
即便认为自身的情感早已干枯得没法给与,也都会有一个時刻一样物品能转动内心深处的弦;大家终究并不是天生就做真实的自己的。摘自《百年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1
就在上个周末,我将《百年孤独》看完了。百年孤独是一本世界名著,我在读它的时候花费了不少时间,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剧情等,都要用一个外国读者地方身份去翻译,下面常常备注着他国语言,风俗习惯的,实在是难懂,所以我只能细嚼慢咽,慢慢品味这本经典名著了。
作家马尔克斯是一位魔幻的现代主义作家,这本书所表达的孤独,一个家族的百年历史,让人不寒而栗,每一个叫孤独的字眼不断从书本里面涌现出来,我看着也跟书里的故事一样纠结,一样想从情节中解脱,但是我不能,书本中的人物更加不能,因为生命中的故事是注定发生的,被故事选中,没资格懵懂。
书里最深切的是考验人们内心深处的爱,但是他们大多数用冷漠,无畏的姿态将它表现出来,甚至是宣泄着自己的孤独来索取爱,索取他人的关爱,这似乎应该称之为怜悯,触及人们心灵最脆弱的地方,最温柔的部分,都是这些东西会被现实的物质所磨炼,到最后也许什么都不剩下,谁也没有理由理解你的冷漠,自己的`内心应该具备自我温暖的功能,甚至要做到主动去温暖他人,关爱他人。
看完这本书的我还在书中的情节里久久不能调整过来,也许这是这本著作给予我的反思吧。《百年孤独》是一本值得解剖的著作,我将它珍藏着了,说不定哪天又想看了呢。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2
我的第一本《百年孤独》是考上高中时表姐送我的开学礼物,一页都没读,就再也没见过那本封面是个老头子的《百年孤独》。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何来孤独,又怎么能看懂,纵使现在的我也不敢妄言理解孤独。
后来听说马尔克斯他老人家仙逝了,才像富豪死了后代们抢遗产一样,抢购了我的第二本《百年孤独》。那一次我看了三分之一,便束之高阁。不是情节不吸引我,也不是翻译的问题。而是刚刚离开校园独居不久的我,看到这貌似子孙满堂实则无一人懂我的文字,脑补给我的都是我晚景凄凉的画面,使我有点害怕。加之我读书和看电视剧有点像,经常"出画",看到"炼金术"几个字我脑子里就一直在想:如何炼金呢?如何炼金呢?到底如何炼金呢?看到后来发现炼金术不是重点,我就去找关于炼金术的书看去了。
现在手里这一本是我的第三本《百年孤独》,这样魔幻的缘分,促使我还是安安静静的把它读完了。这本书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好宏观的评价呀!然于我而言,历史知识仅源于高中历史课本和一个叫高晓松的胖子做的一档说话节目。读书不多的我也基本不区分作家流派,从琼瑶奶奶的言情小说再到神魔小说西游记,我更不关心一本书是如何推动社会、政治、经济、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
读这本书我是做着笔记读完的,书中男人们的名字相似度极高,以至于后来我把他们想成一个人,这样就不去想谁是爸爸,谁是儿子,叔叔和二大爷是哪一个奥雷里亚诺或者全是。而且全书无章节,不管看到哪里停下来回想,都有一种站在沙漠的感觉,眼前荒芜,内心更是有种被拧干的感觉。最后被蚂蚁吃掉的是肉体,被孤独吃掉的是灵魂。
书开始的时候,看到痴迷于吉普赛人带来的新鲜事物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我的感觉是他荒谬的有点可爱。等读到他的大儿子时,我觉得他太过生性鲁莽,不那么可爱了,二儿子对小金鱼的痴迷很像他的父亲,我喜欢这脑子发达的家伙。从第三代开始我就不太注意分清楚他们的继承关系了,而且有点作者是不是在中国生活过的`错觉,因为这些子孙有点某二代的代入感,无厘头的有点讨人厌。再到后来,整个家族的衰落,有点《红楼梦》的感觉,猢狲都死了,树叶也枯萎了,都是命运吧。
谈谈这本书里的女人们吧,我最喜欢的是乌尔苏拉,很多评论说她无私,伟大,这些词语好高远呀!这的确是我眼中的乌尔苏拉,但是我更喜欢的是她永远充满活力,好像什么问题她都能解决,我爱她,因为她总能让我想起美好的东西。如果现实中有乌尔苏拉,我想和她做好朋友;如果是朋友,我想成为朋友眼中的乌尔苏拉。可现实中,我可能会觉得费尔南达的性格弱点在自己身上更突出,对现状不满却没有改变的勇气。
全家族的人都是孤独的,其实真实的世界里每个人也都是孤独的,每每想到孤独面前人人平等,我想对这个世界好一点,想微笑,想说谢谢。这就是所谓好作品给人的感觉吧,先把你心掏空,然后再填满。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3
在喧闹中,人们时常寻觅宁静;在不安中,人们时常寻亲冷静。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孤独的境界。
在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触及到这本书,还是不求甚解地背着“守信是一种财富,不应该随意虚掷”在无数次凝神的瞬间,就会想起这本书,可以称得上与他神交已久。当我怀着虔诚的心灵翻开这本名著后“正入万山圈子里”的眩晕与迷茫感随着页数的增加而愈发萦绕在我心间——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的思绪混乱。但唯—庆幸的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性格正如题目所展示的一样——孤独。
孤独,成为了他们家族的名片。但又会有人疑惑了,难道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个、乌苏娜,也孤独吗?没有错,她眼睁睁地看着子孙后代一个个地陷入孤独的深渊,她努力地料理着家庭,装饰着房屋,难着这不是种逃避孤独的.积极表现?但她最终也无法摆脱写在羊皮纸上的命运,遗憾而逝。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的结局也不出意外地接踵而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悲剧性的结局与时代的改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前言介绍的那样,这一本书映射的则是拉丁美洲的兴衰史。这本书巧妙地领着我们去见证了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科技的发展,新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著居民的反抗以至最后对命运的安排举手投降。在起于孤独到归于孤独中,亦或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孤独斗争,亦或终其一生溺身于情欲,成了拉丁美洲兴衰史的真实写白。
这个兴盛近百年的家族以及整个马孔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拉丁美洲的大地上,永永远远的与孤独为伴。说到孤独,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爱与友谊不能根除它,只能安抚它。不要寄希望于消除孤独,这是天方夜谭。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看看那些垂头丧气的,看看那些望洋兴叹的,心中不免有着孤独,连那些外表开朗的人,也会有承受孤独的那一时刻。显得忙碌的都市人,也不免孤独,这时他们就三两成群,沉迷于灯红酒绿,喧闹繁华之中,然而最后一切又是归于孤独。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孤独。看着别人与同学分享暑期的趣事,听着一些游戏爱好者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游戏。即使在眼前,在耳畔,也瞬间有着邻若天涯的孤独感,既然我们无法抵抗,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享受孤独呢。《百年孤独》中的家族,努力地抵抗孤独,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的被孤独埋葬。他们成了历史,从上古到现在流淌了近千年的历史被孤独所侵蚀。孤独不会随着时光的滔滔江水而汇入大海,也不会随着有佳人的陪伴成烛火焰影。不如以巨人的姿态站起来俯视它,去找寻孤独,去了解孤独,去适应孤独。
孤独,我们不妨将它看成是我们的朋友,一个能让我们看清自己的朋友,一个会陪着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一个在万般喧闹中让你聆听自己心跳的朋友,直至化成一抔黄土之后,他也会一直陪伴着你。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4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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