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俗世奇人》有感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俗世奇人》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俗世奇人》有感1
读《俗世奇人》的“黄金指”时,我在想:黄金指是怎样的一个由来?故事里将给我们介绍怎样的奇人?作家冯骥才又给我们讲述怎样的人生道理?带着这些问题,我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文中讲述了白将军分别请了钱二爷和唐四爷来他家作画,而已是坐上客的黄金指深知敌不过二人,便使了阴招,可全被两人识破便巧妙的化解了。从此白府里见不到黄金指了,却又换了两位清客。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不禁觉得文中的黄金指实在是太小肚鸡肠了,他为了证明自己是才是最厉害,最强的。竟然不惜用歪门邪道,又阴又损,他真不是寻常之辈。这让我不由得想到了论语里的一句话:“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社会上也总有一些像黄金指一样小肚鸡肠的人,他们总是因为一些小事而斤斤计较,比如别人一不小心碰了一下他们,他们便会狠狠地把对方打一顿,他们还见不得别人比他们过的要好,高他们一处,心胸狭隘,要么使劲和别人攀比。甚至在他们如果要搞朋友聚会的时候,都会张罗要舍得花钱,一般都不去路边最便宜的小摊吃。
因此我们千万不要像这种小肚鸡肠的人学习,一定要做一个心胸宽广,能帮助别人的人。因为这些心胸狭隘的人,最终对他们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处,像黄金指一样,没有好果子吃。唯有像钱二爷,黄四爷这种有真才实学的人,即便遇到不怀好意的人来算计,也能从容应对,化险为夷。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文中唐四爷画上题写的诗句,才是我们推崇的人生态度和高尚情操!
读《俗世奇人》有感2
话说,在那老天津城内呐,有着一群群的人;那这人呐,又是一个个的绝!苏七块,认识吧?什么,你不认识?那泥人张,酒婆,小达子,皮大嘴和甄一口,你总算认识了吧?什么,不清楚?那刷子李一定认识吧!如果你全都认识,那你一定看过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吧!如果你没有看过,把下面我就带你去领略领略在天津卫的这些俗世奇人吧!
天津狗不理包你应该知道吧,可是你知道狗不理又是怎么来的吗?那难道是狗不理那个包子?不是不是都不是。其实是在运河边上有个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
你以为他真的叫狗子?不,他的真名叫高贵友,别人只知道是他爹天天呼他的小名:狗子。
他爹老高没啥能耐,那的包子也没啥好,专给一些干重活的粗人吃。老高死了,就归狗子说了算。狗子把包子一改良,不仅味儿美,那貌也美,这下可热闹了起来。
这不,忙的都没空搭理别人了,别家包子店本来就是生气,就骂他“狗不理”这一来,反到成为了一张大大的招牌。
有个官员献了些狗不理包给袁世凯,袁世凯一吃,心中大喜,也给老佛爷慈禧送了点狗不理包,慈禧吃了它,就不吃那餐桌上的任何菜了。而且慈禧还说了这么一句:“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那可见狗不理包有多美味呀!这金口一开,从宫里传到宫外,京城传到天津,天津再名扬四海,流传至今。
接下来呀,我要给你们介绍一下我们班的土味《俗班奇人》中的大名鼎鼎的肩负:“抠脚大佬”,“虫子刘”等等多个名号刘相贝同学。事例太多,说也说不完呀!下面说一下身为"虫子刘"的他吧!他折磨虫子可是一流的。
现在正是木棉花盛开的季节-夏天。在一堆堆雪白的棉花中,藏匿着一个个小红点-木棉虫。尽管上课再无趣,无趣的想打瞌睡,他还是会找些乐子来。他折磨虫子的方法可谓是各式各样,如:一只虫子六条腿先把虫子的两条腿拔了,看看能不能走,然后再拔掉两条腿,放在桌子上让虫子爬,没想到还能爬。我开始佩服小红虫的毅力了。
正好那天喝可乐,我突然蹦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竟然还说出来了-把虫子放进可乐里,会死吗?没想到他竟然毫无悬念地说:"我早试过了,不会死。"他还现场直播给我们看,那虫子像是在游泳,也像是在汲取可乐。唉…手法一流呀!还早就试过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还把虫子捞了出来,涂上闪光粉裹住虫子,放在被阳光晒的滚烫的窗栏上,让虫子体验一下"日光浴"。那只虫子在金光下闪着"金光"这可是让我们的教室"金碧辉映"啊。
在这个年代,你认为奇的人很多吧,可当你真正看到冯骥才先生所写的《俗世奇人》的时候,你会恍然大悟,原来现实中,奇的人很多;可,能让人叫绝了的却少之又少。冯骥才先生以记叙文章体用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大家可以去翻阅翻阅,里面的人一定叫你叫绝!
读《俗世奇人》有感3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俗世奇人》,又看了电视节目《中国达人秀》,感觉书中的俗世奇人就是当今中国的达人。他们都是一些平凡的普通人,靠着自己坚持不懈的意志和毅力,练成了一个个绝技,比如书中的刷子李、苏七块、泥人张……等。
我最佩服的是刷子李,他有个绝活,刷浆时必穿一身黑衣,一天活干下来,衣服上居然没沾一点白色,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刷子李新收的徒弟曹小三一开始半信半疑,头一次跟随师傅出去干活,客户要求刷四面墙。站在地上,只见师傅的手臂有节奏地摆来摆去,如同伴着鼓声,和着琴音,他刷过的墙壁像一道雪白的屏障。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衣服确实如民间传说的没有一个芝麻大的白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决心跟着师傅练成这个绝技。
可是有一回,干完活后,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他顿时感叹千里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但细心的刷子李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再一松手,曹小三终于明白,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边的衬裤露出来像是用白浆沾上去的一样。
以刷子李为代表的一些中国达人的绝技不是天生就有的.,是他们平时经过千锤百炼才练成的。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是他们的永不放弃和持之以恒才有了对一门技术的熟能生巧。想想我做任何一件事都是只求速度不求精通,读了这本书后,我决心做一个生活的有心人,如果遇到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努力把它学精、学透,做一个成功的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4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馮驥才所寫的小說。全书由19个短篇小说连缀构成,各篇文字极精短,中所讲之事,又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本书还记载着人世间许多快快乐乐的事,还有一些有着独一无二本领的人!
正是这样套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绝活,所以他们都有独一无二的绰号:苏七块、刷子李、张大力、泥人张……天津门人好把这种人的姓与他们拿手的绝活,连起来一起称呼,时间长了,真名不知道了,但记住了一个响当当的绰号。
我觉得苏七块这个人刻画的十分有意思:苏七块本名苏金散,在民国初年小白楼一代,开所行正骨拿环,天津卫挂头牌。这个苏大夫医术高明的很,每逢有人伤筋断骨一定会来找他,苏大夫只要手指一触,隔皮截肉,上下翻飞,即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发觉,骨头就接上了。但是让苏七块看病有个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无论亲疏,必得拿出七块银元,他才肯瞧病,所以人们才叫他苏七块。
在冯骥才的文章里有这样的一句话,“手艺人靠的是手,有绝活的,吃荤、亮堂……”我想起就觉得在现代的社会也必须要有才华,只要你有才华就会遇上你的伯乐;要是没才华的就跟寄生虫、啃老族没什么区别。要知道随着时代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已成为现实。
《俗世奇人》这本书里还有许多人物让你佩服!
读《俗世奇人》有感5
自从学过《刷子李》这篇文章后,让我常常对冯骥才这位远近闻名的作家牵肠挂肚,然而这种挂念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所变淡。直到有一天, 我如愿以偿得看完了他的传奇佳作——《俗世奇人》时,心中感慨万分。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了荡气回肠的笔调向我们活灵活现的展现了水路码头中来自五湖四海的俗世奇人。他们各有所长,各有千秋,各个身怀绝技,就例如书中的主角之一——张大力,他力大无穷,矫若惊龙,轻而易举的就将重如泰山的石锁举起;还有书中的泥人张,他技艺精湛高超,捏出的泥人那叫一个像,人见了无不叫妙;更加让人惊叹的是那看牙的华大夫,竟然将病人千篇一律,毫无特色的牙齿深深的记在心中,可以认牙找人。
书中的主角们都令我大跌眼镜,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令我佩服。虽然他们技艺超群,但大多数生活都是平平凡凡,都是毫无家世背景的普通人,他们既是奇人也是俗人。那么他们胜人一筹的技术又是从何而来呢?——那便是熟而生巧。例如刷子李精妙的刷墙技术不也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所好好学来的;大回虽然没钓上有三条红线的鱼,但他那百钓百中的能耐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谁又能说他没有在观察鱼的特征上倾注心死呢?
虽然书中的人物都来自各行各业,每个人的工作都毫不相关,但他们有一个志同道合的特点,他们都对待自己的工作专心致志,勤勤恳恳,毫无非分之想。靠的都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相信上天是公平的,付出与回报最终会成为正比例,说不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都在默默的努力,靠的只是坚持和毅力罢了,只要我们加倍努力,吃苦耐劳,就将会成为下一个俗世奇人呢!
阳光洒满窗前,我又捧起这本在冯骥才笔下妙笔生花的佳作,婆娑着富有质感的书页,回首着这十八位俗世奇人令人惊奇的所作所为。
读《俗世奇人》有感6
一个平凡的世界,一群性格奇异的人们,让才华横溢的冯骥才先生写出了这本《俗世奇人》。
天津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即在显耀上层,更在市井民间。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粉刷时必穿一身黑,刷完后身上从无白点的刷子李,,一首吃饭,两眼看着菜桌,另一只手能把海张五的脑袋捏的栩栩如生的泥人张偷东西神不知鬼不觉的燕子李三,只记牙不记人的牙医华大夫,有能耐却小肚鸡肠的黄金指,活出殡的文混混儿刘道元······不管是什么样的角色,不管是什么养的绝活,都是需要勤学苦练的。不要以为人家的名气全是虚的,那是自己在骗自己!
我想起了自己,我在一次次困难中,不肯抬头面对,总是想,办不到就算了,何必自讨苦吃,从头再来呢?还是尽早放弃吧!却从来没有想过,机会总是有的,也许下次它就来了呢?我真是让机会一次次逃走啊!
生活中,我们也是一样,不但要勤奋刻苦的学习,而且要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
读《俗世奇人》有感7
今天,我在读一本老师推荐的书《俗世奇人》,这本书我一口气给看完了,看完后我受益匪浅。
为什么我一口气看完了呢?因为这本书太好看了,这本书里的人是非常神奇的,比如:苏七块,他医治胳膊,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刷子李,他用白油漆刷墙,自己却穿上一身黑衣服,连一点白色的粉末都不会落到身上。张大力,他身强力蛮,力大没边,一下子就能举起青石大锁。认牙,他治牙不用问病人,只要往里瞅一眼全知道,一下子就治好了。他们都是各有绝活的,这样才能在天津界混下去呀!
我还有一个原因为什么我一口气读完。因为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好词好句,四字词语多的无法数数,所以作者用上这些词才把这本书写得神奇,书里的18个故事,作者把它写得生动形象。
当我读完这一本《俗世奇人》,我马上就想起了每一次写。我写总是很难下笔,下笔了我还是思前想后,不知从何下笔。可是这位作者是写的那么生动形象啊!我猜作者应该读过不少书,所以知识广阔,用上了好词好句。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希望大家要多读书,才能获得受益匪浅的知识。
读《俗世奇人》有感8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他们陪你谈天说地,他们教会你执着,教会你温柔,教会你坚强,教会你信任,教会你很多很多。然后他们渐次离开,逐渐消失在你的生命里,但是你就能带着他们的希望,在自己的天空下,扬帆起航……
惠安馆里那个对你微笑的疯子,草丛里那个陪你聊天的男子,晃神间闯入你生命的兰姨娘,和着眼泪离开的宋妈,随着花朵飘逝的爸爸……他们陪你走过短暂的童年,然后和流年一起停留,含笑着看你随着时间慢慢走远。他们成了你记忆里最灿烂的阳光,他们是你生命里最明媚的三月,他们不再陪你闯荡天涯,但是,他们从未离开……
英子,你很幸福,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很幸福。
当我站在海边,海风扬起我的头发的时候,我会安静的微笑,说:“谢谢你陪我来看海。”哪怕只有我一个人。我学会了静下心来思考,学会了不再惹妈妈生气,在长街之上看到马车渐渐驶远的时候,我会对着扬起的尘埃问:“兰姨娘,你过得好吗?”在乡村听见婉约的虫鸣,看见打滚的驴子的时候,我会想:“宋妈,丫头子现在一定很快乐吧?”当我站在树下,樱花纷纷扬扬的落满我的肩膀的时候,我会追忆曾经的似水年华,然后低语:“爸爸,谢谢你祝福我。”
妈妈的话并不一定都对,妈妈你看,将来的我没有忘记他们。
我叫林英子,我很幸福。
原来监狱里的生活没有那么不堪容忍,至少我还有一片四角天空。
我终于知道了那个陪我说话,把我从罪恶的边缘拉回来的孩子的名字,她叫英子,她是个那么可爱的小姑娘。啊,不。现在的她应该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了吧?记忆里还是她很认真很可爱的样子,她现在在哪呢?英子,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以个人的名义,祝你快乐。谢谢你。
等我出去了以后,我还要回到曾今的那片草丛,在闲暇无事的时候对过往的孩子们说,我们看海去……
不知道林海音记忆里的城南,遗落了怎样的记忆,埋葬了怎样的过往,让我们要想,要说,要形容,却总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但是那些温暖,那些人,却留在一个女孩的脑海中,诠释了“美好”一词的意义……
读《俗世奇人》有感9
在冯骥才先生《俗世奇人》这本书中,塑造了很多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形象,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道元活出殡》中的主人公刘道元了。
刘道元是一个文混混,凭借过人的文采,以帮人写诉状为生。但他帮富人打官司,赚了很多的钱,又会悄悄地施舍给有困难的百姓,并且不接受别人的感恩。等到他年事已高,以为看透了人世间的事,就突发奇想“死”一回,看一下死后人们的反应。可他没想到,这一次“死”,使他平凡的生活变得惊澜起来,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
他以为“死”后,受过他恩的人,自然会很悲伤地去吊唁,可是恰恰相反,前来送别的人群中并没有他施舍过或帮助过的人,反而是大都与他素不相识,而且毫无悲伤之情,似乎只是出于好奇。更有甚者,跟刘道元平日里称兄道弟的铁哥们的“一枝花”,在他死后非但没来吊唁,反而在出殡时索要财物!故事在刘道元爬出棺材,仰天长笑中结束。
我仔细品味这个故事后,明白了“树倒猢狲散”的道理:当一个人得了势,那些毫无作为的人就疯狂地巴结他,为的只是谋取利益,还美其言曰:“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人”;可等到那个人“死”了,那些依靠他的人,就会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背信弃义,去巴结其他得势的人。这种世态炎凉的现象,在古时候有,在现代社会也有,甚至有时候更令人发指。
有句话说“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本来,这只是一句调侃,可现在,很多时候却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当一个人有权有势时,有些人会拼命地把你往天上捧,好像把你当活神仙似的;你一“死”了,他们的假笑马上就消失了,一转脸骂你猪狗不如。所以,我觉得,刘道元最后爬出棺材,仰天大笑,不是精神崩溃的笑,是对那些懦弱无能人的嘲笑;是对社会现状的苦笑;是领悟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冷笑!
反观自己,虽然年纪还小,尚未踏入社会,但是有时也会感觉到生活中的真真假假,也能感受到他人并不真诚的行为,甚至,自己偶尔也会因为一些原因撒些小谎。等我们慢慢长大,也将要去面对这些社会的现象,那将是多么悲哀和沉重的一件事!我希望,我们的生活能够简简单单充满阳光,所以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真诚的人,积极传播正能量,以善良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让“假作真时真亦假”永远停留在小说中。
读《俗世奇人》有感10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到目录的时候。很多问题便浮现在我的眼前,蓝眼的眼睛真的是蓝色的吗?黄金指的指头难道是用黄金做的?钓鸡可以把鸡钓上来吗?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书——《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讲述着奇人妙事。书中所讲之事,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人物之奇特闻所未闻,故事之精妙叹为观止。内容虽毫不相关,但读起来却像天津人的“集体性格”。而且在作家的笔下活临活现,生动有趣,读时仿佛置身于现场。
篇章中,《苏七块》这一奇特故事我甚是喜欢。主要讲了天津小白楼一带,有个出名的苏大夫,医术了得。不过苏大夫有个规矩,凡来瞧病,不管贫穷富贵,必须先拿七块银元码,所以众人背后给他去了一个绰号:苏七块。虽然苏大夫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合上书,我最多的感触是手艺人的绝活,让我叹为观止。各行各业,都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可是他们也只是平平凡凡的人。可是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学习新的本领。就如书上所述:“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焉,靠边待着。”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就像学习一样,也许有人会觉得枯燥乏味,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但是也需要勤奋和努力,只要刻苦钻研,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慢慢的,你会发现,原来学习也可以如此多彩。
作者冯骥才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学得一技之长。把生活变得绚丽多彩。
读《俗世奇人》有感11
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俗世奇人》,有许多许多的感想。
我曾经读过不少小说集,但从来没有一个像俗事奇人给我带来的印象深刻。在这本小说集中,以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
有绝技的人,生活才不会平淡。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书中正骨医苏七块看病前必先收取七块银洋;粉刷匠刷子李干完活全身不粘一个白点;泥人张从鞋底上取下一块泥巴便单手捏出活人嘴脸;造假画的黄三爷以假乱真耍得行家丢了饭碗,等等,皆是些听起来神乎其神,但却实际上存在过的人物。
他们每人只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者是另有绝活的,那就一定有绰号,比如说:像刷子李、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苏金散等等。津门人好把这种人的性,和他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时间一长,名字不知道,倒知道一个响当当的绰号。
就拿开篇文章苏七块来说。在我认为苏大夫并不是求财心切。也许,他早就想过破坏这个规矩,让大家认识认识真正的苏七块。要不然,他不会还给华大夫大洋。而是在,天津卫当时这个混乱的局面中所破逼无奈的,他若坏了这个规矩,以后,他的话别人是不会听的。在这个局面中、这个环境中无发生存下去,这样,他也是想为自己谋生。
在这篇文章将一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栩栩如生地向我们展现了出来。初读这个故事,当然是十分的不理解。比如:华大夫为什么只认牙不认人呢?他这不是在自找麻烦吗?但是读完这篇文章再好好想一想,你就会知道他这仅仅是为了给病人医好牙。他之所以顶着这种可能被误解的压力只认牙,是为了节省病人的时间,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也正是这种负责任的态度,才能让华大夫被大家所认可吧!这样的医德难道不应该被人们所赞叹吗?做医生就是要为病人服务,华大夫无疑给所有的医生做了一个好榜样。
平淡的人不平凡。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书中描写的人无一不是劳动人们,对劳动人民的态度无一不是赞叹。正如书中所说“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其中的赞扬还不明显吗?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读《俗世奇人》有感12
《俗世奇人》这本书里写了很多人物,我最喜欢的是泥人张,不太喜欢小达子这样的人。
先来说说泥人张吧。他捏泥人的手艺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和他相差十万八千里呢!奇人一定有奇事,泥人张当然也不例外。一天下雨,泥人张一个人坐在餐馆里饮酒,一边留神四下里吃客位的模样。期间一个称“海张五”的人嘲笑他捏泥人的手艺。泥人张像没听见似的,左手从鞋底下抠下一块泥巴,右手依然端杯饮酒,眼睛也只瞅着桌上的酒菜。他左手摆弄着泥巴,手指变戏法似的飞快地捏着,随后手一停,把捏好的泥人“叭”地往桌上一戳便走。旁人伸脖子一瞧,这泥人真捏绝了,就像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一般,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我不太喜欢小达子的原因是,他是一个小偷,偷东西不是好人。小达子偷东西的技术很高明。有一天,小达子在电车上看到一位中年男子挂着一块亮晶晶的纯金怀表,当电车一晃时表就到他手里了,这动作快的连眼珠子都跟不上。
无论是泥人张还是小达子,他们的绝活都是一天一天地磨练出来的,不是短时间就能学成的。我们也要一天一天地刻苦学习,这样才会有所成就。但不能将学到的本事用到不对的地方,这样早晚会受到处罚的。我们要将学的本领用到对社会有益的地方,这样才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13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冯骥才先生写的《俗世奇人》一书。书里面一个个人物都身怀绝技,让我钦佩不已;书里面一个个故事都精彩纷呈,让我大开眼界。
在百年前的天津码头上,生活着各种各样技艺高超的“活神仙”。书中有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手巧灵活的泥人张…‥他们都是俗世俗人,却个个拥有独门绝活,在码头上享有盛名。
《认牙》这篇故事让我感到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简直达到了忘我的境界。他不记得病人的长相,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那个通缉要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高,才去他那儿看牙的,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全部心思都使在牙上。当医生的爸爸若是能达到华大夫的境界,那也算是神医了。
看了这本书,“活神仙”们是如何练就一身通天的本领呢?我陷入了深深地思考。他们的本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经过千锤百炼造就的。为了练成一番手艺,他们在一生中最好的青春年华苦学本领,终于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创造了不平凡的生活。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奇人,他们有些过目不忘、有些身残志坚、有些运动超能、有些百发百中…‥他们和《俗世奇人》中的人物一样,在平凡的生活中创造出不平凡的成就。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只有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努力达成自己的目标,实现不平凡的传奇人生。
读《俗世奇人》有感14
在本书的作者冯奇才的笔下,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我反反复复地观看着那精妙绝伦的故事,不禁沉思起来。
书中讲述的是天津本来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首不当其冲,因生深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耀上层,更在市井民间。三十六位,每人一篇,各不相关,无论善恶,只论“奇”。
谁有绝活谁上台,如刷子李,只要身上有白点,就白刷不要钱;蓝眼在夜里关灯,一看画有一道蓝光。他们把自己活出了花样,把事做到了极致。
看完这本书,这些奇人让我心生羡慕,有些奇人是因为不断努力不言放弃,最终熟能生巧。我一想,苏炳添不就是这样的吗,如果他没有起起早贪黑,没日没夜地练习,他怎能站在东京奥运会的决赛当中?如果他没有执着于自己的梦想,为梦出发,他怎能在跟黑人运动员天下的100米决赛中跑出第六的好成绩?
转眼一想,我也恍然大悟,天赋只是个虚像,努力和拼搏才是现实。记得一年前,在校艺术节比赛中,我们都是各顾各的,可是比赛中我因为不专心,比赛时还看关注别人的作品,导致作品质量大打折扣,遗憾从第一降到了第二,也失去了一次到区里比赛的时机。这次失利,让我对“努力”二字有更深刻的理解。
俗人俗事,只要人努力,众人皆不平凡。
读《俗世奇人》有感15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内容充满了传奇色彩,语言风趣幽默,讲述的是天津的一些奇怪的人的故事。
《俗世奇人》有近二十个故事,有三个故事是讲小偷的,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
从前有个其貌不扬的小偷,经常在电车上偷别人的东西,偷术极高。有一次,他偷了一个人的表链,等到下车后,他发现他偷的那个表链又被那个人给偷回去了。
看到这里,我突然结合了一个新闻想到了一个新故事:在北京,有一个人,原名叫余候。这余候从小个子矮小,手小脚小嘴小眼睛小耳朵小,所以人们都管他叫“小侯”,打小一路叫过来,反而没人知道他的真名了。
别看这“小侯”长得其貌不扬,可他小有名气。他可是一个能人,专攻“偷鱼”,技术可谓顶天了。他路过哪条河,哪座湖,他都会知道里面有多少鱼,种类是什么,长得是胖是瘦,是大是小,他全知道。他能把看鱼人当作不存在,哪怕河被围得水泄不通,他也能好似隐形人一般一个猛子下了河,屏着气,打怀里洒出一个网,不一会儿,就收获颇丰。就凭这高超的技术,他使北京的渔业产量大幅下降,于是人们就把他名字的“余”字改成了“鱼”,“侯”字改成了“后”,中间加了个“绝”字,顾名思义:“鱼绝后”。
但千万不可认为全北京的水塘全是小侯的天下了。
有一天,夜深人静,小侯路过一个水塘,发现里面养了很多鱼。他想:嘿,这下有福了!他看见远处有一个人影,知道那是看鱼人在巡逻。于是他使用了惯常的一招,屏着气,钻到水底下去,洒下网。不一会儿,就网到了很多鱼。正准备收网的时候,他发现由于自己潜得太深,脚被渔网给缠住了。渔网里装满了鱼,拽着他往下沉,不一会儿,他就沉到了水底,再也动弹不得。这时,一大群鱼游了过来,好奇地看着他在那里徒劳地挣扎。他在临死时想:“唉,这能人就死在能耐上了。”
过了几天,另一位偷鱼的也来到这个水塘。他发现网里面竟然有一个尸体,并认出那是小侯的,吓得魂不附体,改过自新,一生不再偷鱼。这事传上了新闻,造成了轰动,于是北京的渔业又恢复了正常,再也没人偷鱼了。
后人评价这件事,若有所思的说:“这事坏就坏在这个外号上了。‘鱼绝后’就是让‘鱼’把小侯给‘绝后’了!”你说奇不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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