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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时间:2022-09-05 09:56:2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门】读《热爱生命》有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热爱生命》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热爱生命》有感1

  累!累!累!实在是累!但——有心的避风港,我不怕!

  ——题记

  开学了。校园,教室,同学,老师,书本……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所有这些都意味着考试,一张又一张的试卷,角落上映着鲜红的分数。啊!这似乎是我恶梦的开始。在最后一个宁静的晚上,我的脑子里一直想着,想着……床前的课程表也该翻新了……

  “嘀嘀嘀嘀……”指针毫不留情地指向了特定时间,我被惊醒。一天开始了,从早晨朝阳的缓缓升起到夜晚月亮带来了轻风。

  一眨眼,一天飞逝。我回到家,扔下书包,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心头翻腾着如调味料般的滋味——

  自 卑

  走进教室,还没来得及和朋友聊上几句,就被分开了,“排好队”。心就被刚从冷冻室里拿出来的冷水浇了个透,是那么的刺骨。为什么,我长不高,为什么?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自我安慰:“会长高的,会看到属于自己的目光的!”回到家,妈妈见我阴着脸,脸上浮过关心,问道:“怎么了?”母亲从小到大都是我的避风港,不管下雪或是打雷,她都守护着我。没错!于是,我开口了:“班上我都成最矮的了!”母亲听到这句话,原本有些轻快的脸上又浮现出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暗伤,应该是被我渲染的吧!哎……“会长高的,会长高的,别担心了,去睡吧!”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有你在,我不怕!

  激烈的“战争”

  又进来几个新同学,我猛然发现,又是一场持久战,一场激烈的竞争。从我跨进这个教室的第一步起,就已经开始了。虽然我的学习也还行吧,但是总有一股威胁漫进我的心头。“我被他们赶上怎么办?”脑海中装满了这句话。于是,我拼命地做作业,做啊,做啊。

  夜晚降临了,暮色笼罩了整个天空,漆黑一片,只有那路旁的几盏微黄的灯,隐约闪烁着。微风吹动着树叶发出“嗖嗖”的响声。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我想放弃!

  回到家,母亲还是像往常一样,坐在桌边,看着电视。虽然看起来很悠闲,但是应该只有我知道,这一刻可能是母亲操劳了一整天后,才得以坐下来的唯一休息时间吧。突然被几丝银白色的东西给吸引住了。是什么?头发?没错!我竟然不敢相信,母亲平时总说自己的头发像外公一样乌黑,到了很久才开始有白发的。可……现在,那的的确确是几丝银发,是那么地耀眼!我走进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将一根一根的白发用剪刀轻轻剪下,“妈,你长白发哦!”“我老了呗!”她笑着回答。这句话像擂鼓似的敲醒了我————在这场战争中,我必须赢!

  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只有你的支持和鼓励,我会坚持,哪怕曾经我想放弃!

  汗水流进心里

  终于盼到了周末,但心中的警钟不断响起,这让我明白,不能疏忽大意,不能放松。利用别人休息的时间,去加倍努力。

  中午,吃过午饭后,一家人坐在桌边。这时父亲从口袋中掏出一叠100元的人民币,母亲也转身去楼上,从楼上下来,她的手中多了一叠鲜红的100元大钞。眼睛眨巴眨巴,我拿过数,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有整整5000元,哎!但……我知道这些钱都即将成为别人口袋里的肥肉。“哎……”不得不摇头啊!不得不叹息啊!“拼命地做呀做,到现在总算还清了。”母亲一边说一边笑。我知道,这时的笑容是用辛苦的汗水流回心里换来的!

  啊!我的避风港也累了,但还是坚持着,支撑着。所以,我更不能退怯!

读《热爱生命》有感2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础、最不能缺乏的素养,也是自身最不能舍弃的支配权,也是自身最不能让渡的义务。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有的更为灿烂的文章内容。它叙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抛下了,他独自一人跋山涉水在辽阔的荒原上。冬季,严寒夹着小雪花向他扑面而来,沒有一点食材,腿受过伤,靴子破了,脚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铺满沼泽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艰辛地向前着。就在他的人体十分孱弱的情况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发觉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后,舔一舔他的血渍尾伴随着他。就是这样,2个濒临死亡的苍生托着垂危的驱壳在荒原上相互之间捕获另一方。为了活着回来、以便击败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后在人与狼的作战人士得到了获胜,他咬去世了狼,喝过狼的血。最后他得救了,使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辉。

  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几十个秋春,营造了一个颇具坚强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读罢全篇,最让人令人难忘的,莫过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险,不惧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区慌野里,在寒冷和猛兽的威协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化疲惫和衰微,根据自身的行動,找寻着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躯体早已形如丧尸,他本质的生命却不肯去世而逼着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么会这般之顽强?我又一次地念完这篇小说集,缓缓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热爱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尽管被比尔抛下了,可他仍信赖比尔。他确信,比尔会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们会汇合,随后一直往南走着。这类信念是一直支撑点着淘金者的精神寄托。或许是对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细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无奈的危急关头仍能保持为人处事的自尊。他不愿意取走抛下他的比尔的那袋黄金,也不肯吸吮比尔的骨骼。确实让人感佩!

  还记得有那样一个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坡行着,2个苍生就是这样在荒原里托着垂危的驱壳,互相捕获着另一方的生命。读到这儿,我忽地想到爱因斯坦的《物种起源》中的优胜劣汰。大家并不是最强者,演变使大家失去爬树避开的工作能力。大家仅有挑选和恶虎猛兽一决高矮,才还有机会存活出来。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时,死是幸福的,挣脱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现出美丽动人的引诱,容光焕发着摆脱的清香。为之是身心疲惫,是遍体鳞伤,是疲惫的極限和痛楚的端点。存亡只在一念之间!

  那麼,以便让生命越来越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還是使我们热爱生命吧!使我们的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明,使我们给自己有着顽强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为豪!

  大家一丝不挂地赶到这世界,总不可以又一丝不挂的走吧?大家总该为这世界留有一些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吧?

  生命,人生道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讨论!

读《热爱生命》有感3

  每个人来到世界都是一条生命,或许你并不在乎,因为你从来没有想过生命对你来说的重要性,当你仔细想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可能会想万一我没有了生命会怎样?活着有什么意思?等等等等,或许说都说不完。当你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之后,也许你的谜团会解开。

  生命是什么?是希望,希望没有了,命也就没有了。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生命,一定要好好珍惜。有时会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不珍惜生命而是去浪费,那我只能对你说,你不配来到这世界,这世界不欢迎你这种没有生命意义价值的人。第一种浪费生命的人是虚度光阴的人,因为他们只是利用时间去玩耍而已,并不知道用玩耍打发时间是浪费生命的表现。第二种浪费生命的人比第一种人还可恶,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她们糟蹋自己的身子。我相信大家都知道烟是有害物质,吸的时间越长,生命就越短,没想到除了男人抽烟,就是女人抽烟,甚至连学生都抽烟,我只能告诉你抽烟是一种等死的表现。比抽烟更可怕的是吸毒,因为吸毒比抽烟死得更快,所以世界在提倡要远离毒品。

  人要活得要有价值,可不要浪费,因为有价值的`生命会让你活得更加精彩,精彩的一生,会让你回味无穷。热爱生命是爱自己的表现,既然是爱自己,就更要为自己着想,可千万别遇到风吹雨打的困难就想着死,一定要挺过去,记住这是一种磨练。

读《热爱生命》有感4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意义。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应该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应该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汪国真则淡淡言明:不论是否成功,选择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择爱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择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择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读《热爱生命》有感5

  从来没有如此痴迷疯狂地爱上一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并没有觉得乏味或厌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仿佛自己也来到那个情景,随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难过而难过,度过一幕幕难忘的镜头……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

  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读《热爱生命》有感6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热爱生命》,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中收录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墨西哥人》等许多杰克伦敦表现生命在极限状态下不屈抗争的作品,读后令人感慨万千。

  杰克伦敦的作品多以歌颂生命为主题,《热爱生命》就是他的著名短篇小说之一。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淘金者在美国经历的几天艰苦生活。他一路上风餐露宿,饥不择食,寒不择衣,还与野狼和棕熊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最终凭着顽强的毅力存活了下来。在《一块牛排》一文中,逐渐衰老的拳击手汤姆金在面对年轻气盛的桑德尔时,并没有屈服,而是利用战术,不断消耗他的体力,几次将他打倒,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惜败。《雪虎》一文中,一只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来到人类世界,先后被不同的人抚养。然而这些人对待它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对它很体贴,有的对它很冷酷。经历过残酷的现实后,它最终被一户人家收留,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人物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从淘金者到汤姆金、从雪虎到利威拉,个个都是典型的不向命运低头的“硬汉”。他们在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和在自然困境中的顽强挣扎,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比拟的。而这本书也告诉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读《热爱生命》有感7

  《热爱生命》是我读过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介绍了达尔文的一生。 理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写过好多书,比如《物种的起源》啊,《人类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笔下诞生的,一听这书名就可以知道达尔文很喜爱大自然。

  他在剑桥大学学习的经历使他获得了游历各大州的机会。经过5年的游历考察,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使他成为一位成熟的植物学家。 达尔文从儿童到成人,从成人到中年,从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奋斗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他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还将他葬在伊萨壳牛顿的旁边呢!他一生都坚持着他自己的兴趣,永不改变,听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们,一会儿喜欢这个了,就对这个感兴趣,一会觉得这个兴趣不好了,又换另一个。

  我们和达尔文比起来,可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 我从这本《热爱生命》中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坚持不懈,什么是真正的坚忍不拔,什么是真正的破釜成舟。达尔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读书一定要认真读,才能真正读懂,才能长知识,不然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读《热爱生命》有感8

  生命是美好的,纵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本钱,这次赌博的本钱。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生命的价值快乐和幸福,同时,生命也因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价值。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不是不幸,是调味品。

  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调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许放的全部是辣酱、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适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着也有希望,即使再贫穷,努力也会使生活好起来;即使你是盲人,有一丝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么也做不了,愚笨要乐观,贫困要坚强,失明也要快乐,推开心中那道阻碍,你就是胜利者。现在,住在这里的我们多么快乐多么幸福!贫困山区的孩子想读书还没得读,我们却不努力,他们睡什么,枕什么,坐什么,读什么?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么想呢?

  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他吃的是生鱼,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没有,什么都没有,他有的仅仅是那条衰弱的命,常的是无尽苦。他这样,胜利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9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希望,他最后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读后感)

  这本书令我非常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己希望,总是让自己鼓起勇气,总是想着要把生命继续下去。这样,任何微弱的力量都会变得无坚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圆满,任何弱小的生命都会变得生机勃勃!那些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读《热爱生命》有感10

  要写篇读后感,我选择了《热爱生命》,因为它还不算太长。蒋子龙在提到这篇小说时说:“有一天接到一个朋友病重的消息,赶到医院去探望,他躺在床上,吃力地说这他最想说的几句话:原知死后万事空,人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受许多罪?回答病人的问题是很困难的,回答一个高智商的病人提出的问题就更难了……”这个关于“热爱生命”的故事就从“TOBEORNOTTOBE”的问题谈起的。

  一切,做算剩下了这一点——他们经历了生活和动乱;能做到这样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这首诗将我再次引入了杰克·伦敦的世界──一片苍茫的大地,一个没有人的气味的空间。

  “淘金潮”中的阿拉斯加,两个被寒潮紧紧追赶的淘金者,没有子弹的来复枪,两袋金子和一群狼——这就是舞台上的全部。淘金者试图抓住维系他们与人类社会的最后一丝生机,逃离渺无人烟的北美寒温带丛林,躲避大自然无情的“追杀”。此时此地,“优胜劣汰的自然竞争法则”是唯一的法律,他们必须凭借自己的力量在冰封之前回到来时的港口。

  “他”在涉水时扭伤了脚踝,“他”的伙伴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这个小小的“两人社会”在瞬间便分崩离析了,人类社会的一切律法、伦理、道德都被抛进了北冰洋刺骨的寒流。现在,“他”不得不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来面对大自然的挑战。“工具”──这是他唯一的优势,也是人类社会给他的最后的馈赠。这个北美丛林中的鲁宾逊,紧紧抓住来复枪、白铁罐子、火柴、毛毯,这就是生的希望。与充满了非理性因素的人类社会相比,自然显然要冷酷得多,它要求的是公平──绝对公平的较量。在大自然的步步进逼下,他不得不一再作出妥协,鹿皮袋里的金子扔了一半,再扔了四分之一,最后全部抛弃(此时他连一个淘金者的身份也放弃了)。来复枪、白铁罐先后不知去向,毛毯也撕完了,火柴丢了三分之二(可他连生火的力气也没了)。当他身上的外套被一层层的撕去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只是一个直立行走的四足兽而已。

  如果他最终的结局像他的同伴一样被群狼撕成碎片,那么评论家们显然会将杰克·伦敦定位在一个悲观主义的作家(或者是世界观过于消极)──正如他们对于《老人与海》的评价。可是杰克·伦敦更愿意将自己定位在“残忍”之上。他让人降格到了动物的层面,凭借着本能与大自然较量一番。

  为了公平起见,杰克·伦敦给这个奄奄一息的淘金者选了个很合适的对手──一匹狼,一匹奄奄一息的病狼。请留意一下对于这匹狼的描绘:

  那双尖耳朵并不像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满布血丝;脑袋好象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牲不断地在太阳光里眨眼。它好象有病。正当他瞧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这样的一匹狼我未曾在任何小说中读到,也不可能在齐秦的歌声中听到。它是猎手,也是猎物,是生命,也是弱者,是被群体抛弃的孤儿,也是一团渴望生存的火焰。

  接着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拉锯战:人和狼,吃掉对方是它们唯一的生机,于是它们不得不选择了等待,等待对方力竭倒地的那一刻。饥饿、寒冷、疲倦、伤痛都已融化在这“慢性自杀”般的等待之中──当痛苦不成其为痛苦之时,这才是真正的痛苦。

  让我们再来看看这场较量的决胜时刻:

  (他)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的手上;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地摸过来,一下子把狼抓住。

  这场神圣的杀戮像电影的慢镜头在我们眼前一帧一帧地跳动,唱诗班如天籁的歌声敲打着我们的耳鼓,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地流进他的喉咙”,一种血液的红色填充了整个画面。终于,我们欣赏到了生命本来的颜色。

  很喜欢杰克·伦敦粗放的笔锋,更欣赏他对于生命的虔诚。生命的存在要高于存在的生命,这就是他所要告诉我们的。半个世纪之后,一个叫萨特的人也说了类似的话,而且被更多的人所认同。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热爱生命”已成为了一个时髦的口号,人们在这个口号下努力追寻着各自生命的意义,并将这种意义外化为各种各样的物质享受和精神体验。人成为了这种“意义”的承载,而社会便成为“意义”的价值评判。杰克·伦敦似乎想让人们看清自己的本来面目,他不留情面地撕去了社会披在人们身上的层层伪装,引导人们从动物的基点上来思考生命:我们是否在社会中待得太久,忘却了大自然的气息?

  回归自然,不只是要亲近自然环境。恢复人自然的本性,还要走很长的路。

读《热爱生命》有感11

  生命是幸福的,纵使有苦累,也是七彩生活。小故事的主人翁经历了生活的艰辛颠连,能保证这类程度也就是获胜,虽然她们输了了本钱,此次赌钱的本钱。一切,终于剩余了这一点。生命的使用价值欢乐和幸福快乐,另外,生命也由于甜酸苦辣的相互配合而更有使用价值。生活中的挫败与艰难并不是悲剧,是调味品。

  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调味品才丰富多彩,或许放的所有是辣椒酱、酸醋、茄子,可是,不一样的菜合适不一样的人。即便再愚钝,再蠢,活著也是有期待,即便再贫困,勤奋也会使生活好起来;即便你是视障,有一丝光辉还要紧紧把握住。即便,你什么也做不来,愚钝要开朗,贫苦学会坚强,双目失明还要欢乐,拉开心里那道阻拦,你就是胜者。

  如今,住在这儿的大家多么的欢乐多么的幸福快乐!贫苦山区贫困儿童想阅读还没有得读,大家却不努力,她们睡哪些,枕哪些,坐哪些,念什么?生活在天堂,自身又如何想呢?生活在世界上是一件多么的快乐的事!他吃的是生鱼,穿的是碎布,睡得是泥巴路;确实沒有,啥都没有,他有的只是是哪条衰微的命,常的是无穷苦。他那样,获胜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12

  现如今,人们做任何事前都会考虑:做这件事有什么用?对我有什么帮助和意义等来决定自己是否动身前往、出发。固然,三思而后行是好的,但未免有些过于功利性,只追求作用本身。想到政治老师曾说他有学生到高中还入党、入团,原因竟是父母认为找工作更好找;甚至会有人问,入团、入党到底有什么用?这都是具有明显功利性的行为。入团、入党难道不是种骄傲吗?作为中国人,这种荣誉感不应该更强吗?为什么究其作用不松手?

  很明显,人们害怕做了某些事却失败,担心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最后却无功。而这,归根结底,都是害怕付出没有回报、努力没有收获,纠结于付出的结果。然而,很多人就是在你思考这事的作用大与否时,别人已经加紧脚步出发了,而此时,就比别人慢了一拍。有时候,成功与否,就在一念之间。你越纠结于能够得到多少,对事情的付出就越吝啬和斤斤计较,以致于以为自已付出了很多,最后却一无所获。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但实际却并不如此,有时候付出不一定有回报,但付出与回报一定正相关。没有扎实的根基,坚持不懈的努力,何来收获?既然选择某条路,做出了某个选择,就不要功利性地思考是否一定成功,就像正如那句话所说:“无法达到的目标才是我的目标。",“既然选择了诗和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对待梦想也是如此,不要去想未来是美好或是挫折,你只管付出,时间会给你最好的解答。一位作者曾说:“没有人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因为梦想散发光芒,当你执着于追求梦想,整个世界都会来帮助你,又谈何受伤?”尽管这掺有美好幻想,但执着的力量的确不可估量,足以让你忽略回报的大小,甚至投身于其中,谈何功利?心中只剩诗和远方,每一个脚步坚定而有力,这是梦想的力量。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读《热爱生命》有感13

  书中大多表现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之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因素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无论是荒原狼,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美国文学中典型的硬汉形象,表现出惊人的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

  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独中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的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捉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只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中,融入了作家早年的生活经历和困难遭遇,渗透着作家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起来实不令震撼!

  比飞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同时,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使其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其心灵的雨露。

读《热爱生命》有感14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文中的人物拼命与自然较量,表现出野性和人性的角逐;同时,危难之中,将生命放置第一位,热爱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比起他们,我感到万分惭愧。

  那天,我在小区里玩,发现大树下有一群蚂蚁,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整整它们,于是捧来一杯清水浇在它们身上,这些蚂蚁看到“大难”来临,立刻慌乱了拼命爬着,想爬出这滩水。看着这些小蚂蚁痛苦的爬行,我在一边却仿佛感到莫大的快乐。当我又弄了一点盐水,但在倒下去的那一刻,那一瞬间,我看到,那些蚂蚁快速的爬上一根干枯的小树枝。我的心颤动了,无尽伤感传出:这些蚂蚁这么坚强,这么热爱生命,而我怎么可以这么残忍的摧残它们的生命呢?想到这,我有一点点想哭……

  没错,蚂蚁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使者,临危不乱,危难之中还想着帮助别人,但是我们人类,最有智慧的人,却不如他们,真是惭愧。

读《热爱生命》有感15

  冰心说:“我不敢说生命是什么,我只能说生命像什么”,她觉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经历过巉岩险阻、平原细沙,勇敢快乐、苦痛而又美丽。

  以前总喜欢故作成熟,总结一些很有道理却又自相矛盾的话。如果说生命的历程是一溪清水,无法预知何时止尽,只顾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筹码,时间是赌住。有些人挥霍了生命不住的寻求终点,却忘了从起点开始,哪儿都是终点。

  生命可能是单行道上的列车,从起点站开始,没有人知道下一站会是哪里。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风景,你可以选择中途下车,带着对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车了,再上车,却再也不是原来的那列撤了。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永远也回不去。

  在中国古代,人们都认为生命可以轮回,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凉茶”便可以重新开始。如果真是这样生命便是兜圈子,遗憾复遗憾,憧憬复憧憬。呵,谁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轻易放弃生命的人,觉得他们不配拥有生命,我鄙视那些苟活的人,他们为了生命丢弃了道义,出卖了灵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时会与很多东西背相驰道。如果左手握着生命,左手就会摆放着什么?我们又会选择什么?“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生命的价值意义怎会只停留于“活着”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灾害中的无能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乱石中小草所呈现的生命的顽强。

  生命真是难以叙尽,关于对它的种种理解和感悟却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绝。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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