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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狗》有感

时间:2022-03-20 09:20:2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狗》有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狗》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狗》有感1

  暑假到了,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狗来了》。这本书主要讲狗为了看看辽阔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就一个人出去旅行,遇到许多人和事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狗。

  因为他很善良。虽然他觉得猪根本不是当演员的料,可是他没有嘲笑猪,而是安慰他,帮助他,让猪实现了梦想。

  他还非常有爱心。尽管他不是真正的代课老师,可他还是认真地给学生上课,教学生怎样算算术,怎样识别云彩,学生们都非常喜欢他。另外,当一只生病的黑猫请求狗帮他照顾三十个孩子时,狗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狗对朋友也非常友好。因为熊救过他,所以他把熊当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虽然他说服不了熊,但是他一直在熊的周围暗中保护他,甚至奋不顾身地去救他。

  狗的这些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他教会了我们如何去做一个有爱心、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读《狗》有感2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读《狗》有感3

  还记得那天,妈妈带我去博库书城买书,我挑啊挑,挑了三百多元的书,其中就有一本叫《保姆狗的阴谋》。

  从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并且就在那天,我就把那本书一口气给读完了。在后面的时间里,我一有空就看,都看了好多遍了,也还是感觉到很有喜欢看。这是为什么呢?

  这本书的作者是鼎鼎有名的杨红樱阿姨。杨红樱大家都很熟悉吧!她写过许多趣味的童话故事,比如:《贪玩老爸》、《天真妈妈》、《女生日记》、《巨人的城堡》……

  在《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里讲了很多真实的故事,保姆狗之后出车祸死亡的。

  这本书里的好词十分多,比如:亲密无间、悲痛欲绝、热情似火、绝处逢生、鬼使神差。

  在这本书里我得到了一个启示:心灵黑的人,永远没有好下场!

读《狗》有感4

  应该每一个人都读过《衔肉的狗》的故事。

  一只狗衔着一块肉过河,望见自己的影子,认为河水中的狗衔的肉更大,他于是放下自己的肉,冲去抢那块,结果一块也没抢到,原来的肉也被河水冲走了。

  我们总是笑狗的无知,与自己的影子争肉,是呀!现在的社会中,谁不贪婪,谁不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今社会上,一些人总是会不择手段的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也有些人甚至因为种种手段还走入了黑暗,在窄小的牢房中度过余生。

  一些商人为了让自己发更大的财,去收买人心,要别人做一些不正当的事情,经常给顾客一些劣品,假的东西,让自己心虚的得到了钱但又欺骗了买家。

  还有一些穷人,为了让自己变得富裕,不惜代价与一些人在暗室中制作假钞,整天担心受怕,生怕有一天别人知道了这事。

  这种种结果都是因为人的贪婪。也是因为贪婪才使自己到了这步田地。

  对呀!我们人类不能贪婪,不能为了让自己满足而不择手段。要用正当的方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满足自己。

读《狗》有感5

  最近,我正在阅读一本叫《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诉故事的内容吧。

  这本书讲了一只牧羊犬和一只保姆狗的故事,牧羊犬帅仔刚出生不久,还是一只不起眼的小狗,那时主人很喜欢保姆狗老头儿,后来老头儿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他们很相爱。可时间一长,帅仔长大了,变成了一只帅气而有高大的狗,主人便喜欢上了帅仔,却不喜欢保姆狗了。保姆狗很嫉妒帅仔,便用各种各样来陷害帅仔,最终老头儿后悔了,可世上有后悔药吃吗?讲到这里,小朋友们听明白了吧。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十分沉重 ! 主人不能因为保姆狗老了而喜新厌旧,她可以喜欢帅仔,但还要一如既往的对待老头儿,毕竟是和自己生活了很多年的朋友。老头儿就更不应该了,帅仔是他含辛茹苦养大的朋友,不能因为主人的偏心而伤害了无辜,宽容一些,坚强一些,不停的强大自己,发掘自身的闪光点,来重新获得主人的青睐和尊重!

  “每个人都有一片自己的天空。”这句话是书中给我启发最深的一句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有一颗宽容的心,懂得包容,但光有一颗宽容的心还不够,还要有一颗坚强的心,让自己强大起来。我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获取更多的知识和道理。

读《狗》有感6

  《狗来了》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有的书经常会被长辈悄悄拿出来细细把它读上一遍,这本书就是这种为数不多的类型,真不愧获过国际小说大奖啊,读《狗来了》有感作文。这部小说主要讲了:狗的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了开始独立生活了,狗的老伴也已去世多年了,狗就想去看看外面无边无际的世界,于是够就卖了房子和所有的东西给馿,狗知道馿看中了冰箱里的食物,就一个也不留给它,因为他太贪心了,狗在异国干了第一份工作—保安员,也遇见了猪,它们俩也开始一起开始了行程,不久它们在剧院再见了,因为猪找到了自己的事业,不久后狗又去了学校被熊校长认为是新教师,但学生们都很喜欢这位“新老师”,但是好景不长,教育局的真正的新教师来了,教育局知道后,就报了案,警察也来了,学生们全力帮助狗逃出了学校,狗又遇见了熊,原来熊被解职了,狗和熊也开始了逃亡生活,随后狗和熊又回到了狗的故乡开始了新的生活,小学六年级作文《读《狗来了》有感作文》。我的感想是:在这部作品中,“狗先生”以及他的朋友没有一味地叫我们善良,而是教会了我们善良中也要学会分辨朋友,要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和敌人以及邪恶对抗,同时也要保护自己,这本书虽然告诉了我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却也告诉了我们只有家才是最温暖的,我们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幸福。

读《狗》有感7

  看到朋友圈里面,有人发那些关于狗的忠诚的文章,呼吁人们要爱护小狗,以博取人们的眼球。对此,我是比较反感的。因为,我个人不喜欢狗。我正常走路的时候,那些遛狗的人不好好看管好自己那条狗,冲着我跑来,多担心会被这只狗咬了,找谁算账去?在路边看到那些很大只的流浪狗,当然就是有这么远就躲这么远了。如果哪个亲戚或者朋友家里养狗,我是坚决不会到他家里做客的。主流的声音,只听到了狗忠诚的一面,但对于狗的奴性一面,却很少有人谈及。

  最近在杭州,有个宝妈带着孩子出去散步,遇到一只狗的打扰,出于对小孩的保护,这位妈妈本能的做出踢这只狗的动作。没想到,狗的主人看到这一情景,冲着这位妈妈喊:“你敢打我儿子?!”然后,就暴打了这位妈妈一顿。狗的主人,居然把这只狗当做儿子,这说明了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人,而是狗的父亲,也就是说也是一条狗!不过让人欣慰的是,网络媒体的力量强大的,出于舆论的压力,这只打人的公狗,还是被网络的力量给人肉出来,最终被关进狗屋了。

  读了鲁迅先生《狗的驳诘》这篇文章,虽然写的很短,但却把这些高级的走狗描绘得淋漓尽致。我们常说“狗眼看人低”这个没错,看到一些西装革履的人,狗是不会冒犯的;只有遇到那些衣衫褴褛的人,狗才会对他们狂叫。但是,与其说“狗眼看人低”,还不如说“奴眼看人低”。人的奴性一发作起来,比狗更加可怕。狗不会分辨你有多少钱,不会辨别你是普通人还是成功人,不会判断你是老板还是打工仔。然而,对这一切的能力,奴才们真的是轻而易举了。

  最近有一个学渣,也许他太忙了吧,忙着谱写自己的成功故事,虽然说人在三味书屋,其实心早已不在了。在我们这里,也不认真学习,就被我们的群管理员,狠狠地移出了。被移除以后,他还要装可怜,求着我的助理要把他带回进群。我本以为,他进来以后,会改过自身,努力学习。然而,他太令我失望了,回来以后,依然我行我素,宁愿做那些名师大咖的奴才,为他们编制完美的嫁衣,也不会认真反省自己。我们的三周的训练,他同样是熟视无睹,还把几千块钱送给那些奴才的主人。于是,我跟那个管理员说,不用给面子,让他在我面前消失,不要再回来!他太优秀,已经不是我想象的学渣,我得跟他保持距离。

  再次被移除以后,他心生不忿,还说我们三味书屋变味了。的确的,我们是变味了,以前我们是要普度众生,现在我发觉,众生是很难普度的,因为那些成功人士就是奴才的命,他们只能受到名师大咖的普度,而我们三味书屋只是一个小小的私塾,有岂能容得下这些奴才宽广的格局呢?

读《狗》有感8

  这几天我和妈妈一齐共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我为故事里保姆狗的命运感到可悲可叹,觉得“嫉妒心”真是要不得。

  保姆狗是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它是牧羊犬帅仔的保姆狗。主人刚开始很喜欢腊肠狗老头儿,可是随着帅仔慢慢长成高大彪悍、英俊潇洒、温柔可爱的大牧羊犬后,主人把太多的爱给了帅仔,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开始嫉妒帅仔,千方百计地陷害帅仔。可是帅仔很爱腊肠狗老头儿,在它的心目中,老头儿就是它生命中最信赖的亲人。

  虽然帅仔多次遭到保姆狗老头儿的陷害,可是它还是很幸运的,在好朋友笑猫和京巴狗地包天、马小跳等人的一次又一次的帮忙下,总是能化险为夷。而老头儿最终也没有害死帅仔,它因嫉妒心一步一步走向罪恶的深渊,直至死亡。

  一开始我十分厌恶保姆狗老头儿,最终我又觉得它好可怜。保姆狗老头儿具备优良的品质——智慧、冷静、坚韧,可是强烈的嫉妒心使它丧失了理智,它认为是牧羊犬帅仔让它失去了主人对它的宠爱。

  看完这本书,我对“嫉妒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觉得大家还是不要有“嫉妒心”,否则太可怕了,最终不仅仅会伤害别人,还会伤害自我。

读《狗》有感9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讲述的是金刚是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既照顾小主人一家,还处理着全镇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回归大自然,加入她的狼群。金刚的忠诚受到动摇,而他最后还是和人类在一起,打败了劲敌红火的挑战,还是坐上狗王的座位。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狗王金刚身上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

  书中令我最佩服的人物是狗王金刚,他身上有许多可贵的品质。他非常勇敢,在面对沙利文举起的长枪时,金刚毫不畏惧,一跃而起,扑向沙利文。在闻到枪的气味,他果断让白杨和冰狼先走,自己面对可恶的朱扒皮。

  金刚这样的勇敢,我和狗王金刚相比,就相差太远了了。在生活中我一点儿也不勇敢,很胆小,回想起在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和爸爸、哥哥去杭州,在杭州的青少年少年宫活动中心玩耍。一进少年宫,我就看见高大的摩天轮,哥哥高兴地说:我们去玩那个吧!说着,他指向了摩天轮,我一看这庞然大物,立刻手脚发软,胆怯地说:太吓人了,还是不要玩吧。可在一番争执后,我们还是去玩了。刚开始的时候还不吓人,当我的座位转到最高处,我抬头望了一下,四周都是蓝蓝的天空,吓得我立马低下头,而哥哥和爸爸都勇敢地站了起来,看着四处美丽的风景。爸爸风趣地说:赶快站起来看风景呀!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望着四处美丽的风景,低头却看见万丈深渊的峡谷似的,立刻坐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来减少自己的恐惧,心想:太吓人了,我这么害怕,他们还很高兴,我再也不坐摩天轮了。现在回想,我这么点高都害怕,而金刚这只雪橇犬连枪也不怕,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

  读了《神勇狗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困难,但只要你勇敢,就一定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读《狗》有感10

  寒假里,我去书店买了杨红樱的新作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读了这本书我感触颇多。

  故事中,自私自利的雕塑家为了完成一百件狗雕塑,以一百条狗作他的“模特”。他残忍地将它们的毛染成绿色,在它们的耳朵里埋下钢丝,使得它们符合他的要求。他为了捕捉它们各种各样的表情,更是绞尽脑汁,用上所有的办法。他把一条狗放在摇摇欲坠的木板上,狗便露出惊恐的表情。

  他就在绿泥上雕刻下狗惊恐万分的形态。他又把一条狗放在一面闪闪发光的镜子面前,那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以为是另一条狗,便热情似火地扑了上去。雕塑家面露喜色,有了灵感,便在泥上雕下了一条狗欣喜若狂的面目……手段残忍至极。虽然,最后那些狗都获救了,但我的心情却久久难以平静。

  我不禁想到了新闻里报道的“毒”、“地沟油事件”、“假酒事件”……大头婴儿、喜事变丧事的镜头历历在目。事件中的不法商人,为了谋取利益,不顾他人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自私自利到了极点,毫无公德可言。让我看到了人类为追逐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丑陋面孔。这些人虽然获得了所谓的“名利”,但却丧失了人性。要成为一个真正成功的人,不仅要事业成功,更要有好的人品。

  我们从小要养成良好的品德:乐于助人、大爱无私,可千万不能自私自利啊!

读《狗》有感11

  有人看到《绿狗山庄》这个名字,就要问了:“绿狗我见过黑狗、白狗、花狗、可从来也没有见过绿狗呀”其实这里的绿狗指的是一些毛发被染成绿色的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请听我慢慢说。

  书中主要说:球球老老鼠、地包天和笑猫去神秘的绿狗山庄,寻找它们的好朋友小白。到了那后,地包天却神秘失踪。笑猫和球球老老鼠在寻找地包天时发现这个山庄的主人是个雕塑家,他居然把100只小狗关在山庄里并不顾小狗的意愿把它们的毛发染成绿色,为了使小狗的耳朵竖起来,他竟然残忍的将钢丝埋进小狗的耳朵里,好让他做出一个竖起耳朵的雕塑狗。当看到这里,我脱口而出:”这个艺术家,太残忍了。“不过令我庆幸的是像猫和球球老老鼠,最终将这100只绿狗解救出来。

  虽然整个故事是虚幻的,但在现实中也有像艺术家这样的人。他们昧着良心和正义将自己事业上的成功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然而这种成功,根本不算是真正的成功!就像书中笑猫所说的一样:”一个没有人性的艺术家永远不会真正成功。一个真正成功的艺术家不仅要作品好还有人品好。”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像艺术家虐待小动物这样的事例:比如像家里养小动物的小朋友为了让自己开心,他们在小动物的脸上画来画去,或者用手把小动物的尾巴提在空中让小动物嗷嗷直叫,而他们却乐得开花,似乎小动物痛苦的叫声,就是他们开心的良药。假如你就是那些小动物,你愿意被别人在自己的脸上画来画去吗?你愿意被别人提着你的尾巴弄的你嗷嗷直叫吗?既然你不愿意,那那些被你捉弄的小动物愿意吗?肯定不会。在这里我想对所有人说:‘动物和我们人一样,有感情,有思想,只是不会我们人类的语言,我们要尊重它们,要和他们快乐相处,你会发现它们会给我们带来很多乐趣。

读《狗》有感12

  作为一条天性热爱冒险的狗,我想到什么就立刻去做,绝不犹豫迟疑。危险?正好增长阅历!挑战?正好活动筋骨!朋友?正好相互温暖!敌人?正好去教训一顿!——————杜明尼克。虽说这是我看了这本书,对杜明尼克的理解,但我认为这应该是杜明尼克对自己的解释!它就是这么一只狗。

  在起程的岔路口,巫婆鳄鱼告诉杜明尼克,一条路有冒险,另一条路是坦途。说到这里,我想问一问你,如果你就是杜明尼克,会选择哪一条路呢?如果选择了冒险之路,对世间万物会很感兴趣。如果选择了坦途之路,那整个旅途既没有冒险,也没有惊喜,会一无所获,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在做白日梦。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冒险之路!在这条路上,他和一群无恶不作的恶棍“末日帮”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杜明尼克靠着大鲶鱼给它的矛枪,痛击末日帮!

  除此之外,杜明尼克还结交了许多朋友:一只会写字的大黄蜂、一头姓“獾”的百岁老猪、懒驴埃利亚、一只姓“狐狸”的母鹅……

  杜明尼克不贪金钱,自从它碰到姓“獾”的百岁老猪,并有了百岁老猪的遗产(两大箱奇珍异石和一球皮口袋金子,以及一个纯金短笛)时,它并没有把金银珠宝全留给自己,而是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和被自己帮助过又带给自己快乐的动物许多金银珠宝,只留给自己一小袋子。

  这正是一种我们需要的正能量:获得金银珠宝,不占为已有,分给有困难的人。因为它们比任何人都更需要金钱!

读《狗》有感13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读后感《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狗》有感14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小说,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的读过这本书后,却又觉得有些后悔看这本书,后悔知道了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对于这个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由一群流氓、无赖所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眼里,似乎善良就是愚蠢,守纪就是犯罪。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凶手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与现实几乎相反的书,或者说这本书把现实中的黑暗点无限的放大了。而作者描写的是一所地狱,在这所地狱中,小鬼不管恶灵,恶灵欺压他人。

  后来,在与同学的一次聊天中,偶然的谈到了这本书,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曾因它而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得诺贝尔奖,是颁奖的人眼花了吗。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好像真的是那句话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扞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善良的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软弱的人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读《狗》有感15

  这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这是一本扣人心弦的书,这是一本精彩绝伦的书,这本书就是荣获国际儿童文学最高奖项之一——国际安徒生奖的作品《狗来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身强力壮、行狭仗义的狗。说它身强力壮,是因为它单手就能将一只小花狗高高举起,甚至还能背着一只体重超过它十几倍的棕熊在马路上奔跑。当然,这只狗能成为我心目中的英雄,可不仅仅是因为它身强力壮,更重要的是它那行侠仗义、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让我深深佩服。

  尤其是那一次,狗和猪来到一座剧院前面,猪告诉狗它最大的愿望就是当明星。于是,狗就进了剧院。刚一进剧院,它就被剧院经理看中了,经理让它当主角。可狗没有忘记猪的嘱咐,它把猪的心愿告诉了经理,请求经理给猪找个角色。经理被狗的诚心打动了,答应帮助猪实现心中的理想。正当猪想要感谢狗的时候,狗却不要它的感谢,让他先背好台词,准备演出。看到这里,我被狗的这种心中有它人,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

  《狗来了》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友情,关于朋友之间如何彼此相处和相助的美妙故事。我要向故事中的狗学习,做一个正直、善良、行狭仗义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