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有感汇编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野性的呼唤》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
在暑假空余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是有关杰克·伦敦的长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该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夺,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事原则,变得凶悍,机智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发,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类的本质刻画的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杰克·伦敦所刻画的狗不只是在动物世界中存在,我们现实社会中也普遍存在着,这也许就是本性吧。书中不仅道理深刻,有些语句也很经典,在读的过程中我把我所喜欢的一部分摘抄下来与大家分享。 “生活的矛盾之处在于有一种境界标志着生命顶峰甚至超越了生命,当一个人极度活跃,彻底地忘掉自我的时候,这种境界便悄无声息地出现”。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它从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更不会从生死搏斗中退却,统治别人或被别人奴役。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中不存在同情,否则会被视为软弱,这会让你丧命。杀人或者被杀,吃人或者被吃,这是法则,永恒的法则。”
不管是自然社会还是我们的现实社会,各种生存法则都是类似的,即使在当今文明的社会吃人与被吃的现象还是数见不鲜,唯有让自己变为强者才能让自己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2
最近,我读了一本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主人公巴克是米勒先生的狗,住在圣克拉拉谷地的一座大宅子里。1896年,人们在北极发现金矿,需要壮狗拉金子到城镇。曼努埃尔是米勒先生的员工,他很爱钱。有一天,他为了钱,竟偷偷地将巴克卖给了一个人,但是,巴克不喜欢这个人,总想逃走,最后还是被送到代耶海岸去拉金子了。到了代耶海岸,巴克就亲眼目睹另一只狗科莉,因无法适应,被其他狗活活咬死。从那以后,巴克就努力学习拉雪橇,尽力的去适应这里的环境,但主人对他一直不友善。有一天,巴克因一直领班狗占据了它的窝而打了起来,正当这时,出现一群野狗来抢夺它们的食物,还咬伤了它们。又过了几天,一只母狗桃莉突然疯了,还不断地攻击巴克,幸好得到了主人的解救。天气越来越暖和,他们的旅途也越来越危险,巴克它们险些掉进冰层而丧命。后来巴克和其他狗的斗争更加利害了,它们为了捕捉一只小兔子,巴克竟和领班狗打了起来,经过一番恶战。巴克终于打败了领班狗,之后,它认为自己可以当领班狗了,但主人却不让它当,经过一番折腾,主人终于让了步,它们的工作因此进行的更将顺利。到了斯加圭镇,主人把不得不把巴克它们卖给了一个邮差,就这样巴克它们有了新工作——拉邮件车。有一次,戴夫得了很重的病,但还是要坚持拉车,最后,倒在雪地上奄奄一息,主人为了解除它的痛苦,于是一枪结束了它的生命。后来,两个美国人把巴克和它的同伴们买走了,就这样,它们又开始了新的工作——拉特别重的货物。由于疲劳和饥饿狗不断的死去。快到初春的时候,冰层已经很薄了,他们经过桑顿的营地。桑顿警告他们在冰层上走很危险,但这两个美国人还是要从冰层上走,这是巴克已经疲惫不堪了,两个美国人就殴打它,桑顿看不下去,就出手救了巴克,然后,两个美国人就从冰层上走了,不久,它们便掉进冰层里,消失了。从桑顿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爱,便和桑顿成了朋友。有一次,桑顿与人打赌,说巴克可以将一千磅的雪橇拉动一百码,结果,巴克为桑顿赢了一千六百美元。此后,桑顿便带着巴克和他的朋友,去东部寻找金矿。他们定居后,巴克每天都去捕猎,渐渐有了野性。有一次,巴克去捕猎,出去好几天,回来后发现桑顿和大家都被伊哈特人杀害了,还在他们的营帐废墟旁跳舞,巴克愤怒急了,跳到他们的首领身上,把他的喉咙撕开了一条大口子,然后又去咬其他伊哈特人,直到把所有的伊哈特人都咬死了。整整一天,巴克不是在池塘边发愣,就是在营地里游荡。夜幕低垂,狼群来了,巴克把狼群打得溃不成军,这是,一只狼带着善意走过来巴克认出了这就是和它一起奔跑在荒野的兄弟,让后一只老狼走了过来,巴克就和狼群一起跑进了森林。
巴克为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于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从一条被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经历,它的智慧和它的勇气都是我佩服。从而,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学会适应,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3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4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野性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5
他是一只狗,也许要在人类鄙夷的目光中度过一生的狗。
他叫巴克。
这也是人类取的名字。然而它记不住那些走近他又离开的一个个陌生面孔。唯一让他铭刻在心的,是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那个他一生都不曾忘记的残酷规则。
初始的记忆模糊而又血腥,他却在这记忆中成为了北方原野上的雪橇犬,用痛苦的经历在这冷漠的冰天雪地中伤痕累累,存活下来,向世界宣告他的存在,向信仰证明它存在的价值。然而他不会忘记黑暗中的岁月,在那个不成熟的时段,与这飘零而死寂的世界初次相遇时,那份恐惧与憎恨。
那时的他憎恨着这个失去爱与和平的世界。
然而他释然了,原谅了,接受了。
他不愿成为无情斗争中的惨败者,他选择了追寻力量,他不愿成为被一切踩在脚底的牺牲品,他选择了追寻自由。
他用心底的信念支配这幅身躯,他要实现,他下过决心:“绝不倒下,永不倒下”!他用一个不容扭曲的事实兑现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我说过,绝不倒下!”在胜利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分明在这样说着。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他注定了可以走向那巅峰,成为最后的胜者,因为他的心灵充满了野性,他的灵魂向往着自由。
他从不遗忘,这份如此珍贵的东西。
我也不曾遗忘。
我们敬畏着权利与金钱,但每个人,都隐藏着那份勇气,勇于追求,追求梦想,追求自由,追求令万物敬畏的自然。
这也许并非美德,但却是不可缺少的力量,是人类心中潜藏着的力量。
也许它悄悄地少去,然而它并没有消失,世界不允许它消失!它是渴求梦想是的执着追寻,是面对无情世界的毫无畏惧,是陷入痛苦时的镇定自若。与那冰封原野上的不羁一样,他们都是信念和勇气的象征。
眼前的一切都不是障碍,因为,我将要超越!
这是永不消逝的箴言,在亘古不变的荒凉之中。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6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7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的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只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决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有残酷都在唤醒他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和被征服者。来自本能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的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表现。
生命是矛盾的,生命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是感动涕零……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8
《野性的呼唤》写的是一只勇猛的大犬——巴克的故事。
巴克在主人的带领下,跟随一群人去育空河采金矿。路途十分遥远而且充溢了危机。饥饿、疲劳和野犬,都在威胁着它们。
巴克觉得丛林里有一种声音在呼唤它,那是野性。巴克从此不再温柔乖巧,它的野性在这艰苦的环境下被激发出来了。终于有一天,巴克禁不住野性和自由的呼唤,不顾一切地跃入了丛林。它还和一只灰狼交上了朋友。
但是当它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他最爱的主人桑顿和同行的其他人、狗,都惨死在印第安人的利箭下了。巴克像疯了一般,把十几个印第安人咬死在草地上,然后静静地在桑顿的尸体旁边守候。这时四周忽然传来一阵阵嗥叫——狼群来了。巴克凭借那种野性的力量,以敏捷的身手和机智的头脑击败了狼群。群狼俯首,并成为巴克的朋友。
这本书的最后这样写道:“有这样一个山谷,印第安人从来不敢去,甚至不敢靠近——那里生活着巴克的狼群……”
这个故事让我更深刻地体会了“自由”这个词的含义。自由多么可贵。可是,爱鸟的人经常喜欢把鸟儿养在笼子里,还有的会用细而坚韧的线绑住鸟的一只腿,把线的另一头拴在窗户上。虽然他们可以经常看到鸟儿,但是鸟儿失去了自由和快乐。假如他们真的爱鸟,还不如把鸟儿放飞,那样才可以看到鸟儿飞翔的姿态。
有时候,我们就像关在笼里的小鸟,家长用课外书、辅导班、练习题……造了一个看似美丽的鸟笼,把我们锁起来,没有自身管理自身的自由,不能自身决定一些“重大”的事情。实际上,那些“重大”的事情不过是上不上辅导班、买什么类型的习题等等。
假如我也生活在那种被习题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环境中,我想,我会被压垮的。为此我感到幸运。因为我有开明的爸爸、妈妈。我的事情,他们都征求我的意见,让我自身决定。可是假如我管不好自身,他们就要将我的权利收回。所以我的自由近在咫尺,关键在于如何掌握。
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都渴望自由。自由是一切生命的天性。不要用各种方式来束缚他们。追求自由要像巴克那样义无反顾,这需要勇气,有时还需要一点野性。
我爱自由,爱在蔚蓝的天空下玩耍,爱自身掌握自身的命运!爸爸妈妈,我一定能管好自身,给我自由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9
在这里每分钟生命和肢体都处在危险之中都有一种强烈的需要要时刻不断地保持机敏。它从没见过狗和狗之间的战斗会像那些只有具备狼性的东西们之间的战斗那样地惨烈。
它们在木材场附近宿营在那里柯利用友好的方式和一只身材丰满如狼的壮狗接近。没有任何预兆只是像闪电一样地一跳一付似金属夹子一般的狗牙只那么一闪柯利的脸上就从眼部到下鄂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这是只有狼才会有的作战方式。
还有比这更凶的三四十只壮狗奔跑过来围住了正在作战的这两只狗深怀敌意地默默地把它们围成了一个圈。柯利冲向了它的敌手那狗跳了起来躲向一边。柯里第二次又向它的胸脯冲去那狗一个漂亮的翻滚又使柯利扑了空。
但柯利却再也没有把脚落在地上。这正是等在旁边的那些壮狗们所期待的它们一下子围了过来嚎着吼着…柯利被埋葬了它愤怒而凄惨地尖叫着在那些毛发竖起有着强键体魄的狗们的下面……
就是那么快就是那么出人意料以至于巴克都退后了一步。它看到费兰柯斯挥着一把斧头跳进了乱轰轰的狗群中三个拿大棒的男子也过来帮助他他们驱散了那些狗。这没用多少时间最多两分钟柯利就倒下了。
它的最后的一批凶手被大棒轰走了柯利却躺在了那里它的腿断了无声无息的生命之驱浸泡在血泊之中殷红的鲜血渗透了皑皑大地它的驱体用不着想象已被撕成了碎片。这个场景经常在巴克的睡梦中显现。这就是生活没有什么公平可说。一旦倒下了那就是你的末日。对巴克可以去看这个场景但巴克决不能倒下。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0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1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本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2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
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3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4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5
这是一个充满着美好和温馨的动人小说,里面讲了许多让人惊叹的故事。就让我从头说起吧!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沉着、冷静、勇敢的黄毛狗,它叫布克。是因为被坏人骗到这个寒冷的加拿大,成为一只雪撬狗,因为它的嫉妒性,最终暴发出了多年蕴藏在身体深处的力量,这就是野性。一次偶然的机会,使布克对史皮兹的嫉妒可以做个了结。经过布克一次次地被扑到,终于获得了做战的经验。经过努力,将史皮兹打倒了。成了领头狗。
从这一刻开始,布克真正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之后的战斗,布克次次都胜利,因为它散发了野性,激发了心中无穷的力量。
布克,它是一个善于领悟道理的狗,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把这种力量转移到学习当中去,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克服的,我相信凡事只要多动脑筋,将身体里无穷的潜力发挥出来,一定没有什么事能难到我们的,你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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