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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

时间:2021-06-28 09:55:0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哈利波特》有感(合集15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哈利波特》有感(合集15篇)

读《哈利波特》有感1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读《哈利波特》有感2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哈里的小男孩,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害。哈里只能在姨夫家生活。在姨夫家,哈里受尽羞辱,在那渡过了漫长的10年。主人哈里波特吧:他是个聪明、勇敢、懂得很多的男孩子,在《双面人》这一篇中,哈里面临着被奇洛追杀的危险,却能在危险中保持冷静,机智地把奇洛的注意力引到魔镜上,因为他知道奇洛害怕魔镜。在飞天扫帚比赛中,他是个勇敢的追球手,把金色飞贼追到高空,毫不畏惧。这些都值得我崇拜他。与哈里相反,我十分讨厌奇洛。我在看前几篇时没看出来他是坏人,只是感觉他可疑:一个头上绕着头巾的黑魔法防御课的老师怎么会明白那么多呢?读到最后才知道他头上附着可怕的“神秘人”—伏地魔,原来他和伏地魔竟想独霸天下。

  通过读这本书,我觉得哈里波特非常勇敢和聪明,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拯救了这个世界,他们非常了不起。我要学校哈里波特他们那种勇敢的精神,和克服各种困难的信心,好好学习各种知识,长大也做一个哈里波特那样的勇士。

读《哈利波特》有感3

  刚翻开这本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我就被吸引住了,这不仅仅是一部魔幻小说,它还表现出了主人公顽强的意志和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

  《哈利波特》主要讲了哈利在十一岁生日那天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从此开始了在霍格沃茨学校的七年生活,在那里他结识了好朋友赫敏、罗恩,最终成了一名优秀的巫师。其间,他一直斗争,最终完成了邓布利多的遗愿,销毁了所有魂器,并杀死了伏地魔,取得了战斗的最后胜利?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时常会沉浸在曲折的情节里不能自拔。J.K罗琳用动人的笔触描绘着她脑海中的动人世界。在《哈利·波特》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

  哈利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在第一部中,哈利以为斯内普要加害于他,但是斯内普却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个小小的片段告诉我:不要以貌取人。斯内普,留给我的印象曾经是那样的不好,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最大的好人呢?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许多朋友!

  当我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战胜困难,又激发了我的想象力,仿佛我到了魔法世界和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一起学习,一起历险,又给了我很大的欣慰和快乐。最主要的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黑暗害怕光明,邪恶打不过正义。

  我非常喜爱《哈利·波特与密室》,他告诉我在平常的生活中也要善于观察和思考、敢于挑战自我、勇于攀登高峰。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思考,坚持不懈,就能获得成功。我要象哈利一样,在学习上善于思考、不怕挫折,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进步!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和他的朋友面对困难、灾难的勇气,因为他们坚信:危险虽然是无处不在的,但是只要相信自己,成功一定会朝你招手。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有哈利的坚强,有赫敏的天真聪慧,勇敢地面对生活。

  哈利和他的伙伴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我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无私、爱的伟大。在书中讲到了哈利“伤疤”的原因。在伏地魔杀哈利全家的时候,妈妈拼命保卫他,也就是在这时候,不知不觉哈利拥有了一种特别的力量,那就是爱。就是因为爱,哈利使伏地魔丧失了法力。

  正是因为爱,才使斯内普隐瞒真相在黑暗的世界里默默努力着,奋斗着,期望有朝一日为莉莉报仇,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那他就会更坚强更有力。正是因为爱,斯内普处处关心哈利却又处处掩饰。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铁汉也会变得更温柔更有情。另外,对于身边的爱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让我感动得流泪的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决定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一起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

  《哈利·波特》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这本书引领我到了一个魔法世界,进行了一次奇幻之旅,让我读后还余味不尽,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这本书教我懂得了爱是伟大的,爱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为你带来勇气和力量,使魔鬼丧失魔力。懂得了与敌人的斗争要坚决,要坚持,直到胜利,哪怕牺牲宝贵的生命。哈利的勇敢、机智和顽强,深深地烙进了我的脑海,从中也让我明白,只要自己有决心,有信心,可以战胜和改变许多困难的道理。我喜欢哈利,要像他那样,成为一个勇敢、善良、充满智慧的人。尽管我不能去魔法学校,但我认为,只要有良好的心态,我们的学习生活也会同哈利的一样精彩。

读《哈利波特》有感4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用一颗少年的心遇见少年的你。初识哈利波特,第一眼便沉醉其中。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子上的圆框眼镜,一身破旧不合身的衣服和头上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这是一道死咒的余痕,这是最初的哈利。

  幼小的哈利被寄托在姨妈家里,受到他们的歧视和虐待。直到11岁生日那天,哈利才得知自己的身世,开始了他的魔法学习之旅,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在魔法学校,一切都是陌生的,幸好哈利找到了两个好朋友,他们一起在魔法学校学习很多知识,经历了重重困难,一步步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在魔法学校他努力学习勇敢面对恶魔,不放弃,打败恶魔。

  在读书之时,我仿佛与哈利同行,一起与他打败恶魔,一起学习交友,一起克服困难。哈利一出生没多久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由于母亲的保护幸存下来。从小他就面临着许多困难,但他从不放弃,他对生活抱有希望。对生活抱有希望的人眼里是有光的,哈利就是,他有希望,他能奋勇向前。

  虽然哈利小时候受尽虐待,但还好他后来遇到了他的朋友们,老师们。他们给予哈利帮助与温暖。哈利在面对困难时,他不是一个人,他有他朋友们的支持与帮助,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义父小天狼星也会给予他爱与温暖。哈利的生活中不仅仅有困难,他还有温暖。哈利身边的爱与温暖感动到我了。生命有裂缝,阳光才照的进来,才能感受到阳光的明媚和温暖。

  十四岁的哈利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惊险的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年纪胜出的哈利,张扬着他与众不同的潜力。他有着少年的热血与勇气。我感受到了少年的朝气,多么有朝气的少年啊!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即使哈利经历过离别,遇见,但他又要面对离别,小天狼星的陨落。黑色长袍轻轻飞扬,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他悲痛欲绝,但小天狼星的伤口还未愈合,老校长邓布利多又倒在了他的面前,他是多么迷茫又无助啊!心中充斥着罪恶感,他不再允许有人为他奋不顾身,但哈利也已没时间去沉浸在悲伤中,他必须擦干眼泪为那些为他奋不顾身的人,为他自己与恶魔战斗,最终哈利他成功了,他战胜了恶魔。我感受到他的坚强与决心还有他肩上的责任。

  黑暗的冬天比永昼的夏天更吸引人是对阳光的期待,哈利从不放弃希望,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谢谢你,哈利波特陪我走过豆蔻年华,教我珍惜所拥有的一切,给我勇气与温暖。哈利波特感谢有你陪伴。

读《哈利波特》有感5

  朋友是愿意把他的生命来换取你的生命——题记

  朋友,两个非常简单的字眼,却包含着无数的意思。

  在《哈利波特》一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好朋友就是罗恩.韦来斯。韦来斯一家很穷,住在巫师世界边境旁的“陋屋”中。虽然很贫穷,但他们家的孩子都很出息,有的是级长,有的是魁地奇球队队长。即使是这样贫穷的家庭中,他们也学到善良,学到了乐于助人。

  小说《哈利波特与密室》中,罗恩.韦来斯和他的两个哥哥,排除万难,不顾一切帮助哈利波特逃脱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而自己因为帮助了他被关在了活板门下却毫无怨言。还有一次,为了帮助哈利波特和赫敏,逃出巨大的棋阵,去阻止奇洛拿到长生不老药,结果被白女王打晕了,即使如此,只要哈利波特一有危险,他还是会冒死前去营救和帮助,因为他们是朋友。

  哈利波特这样的朋友不少,格兰小姐也是他的朋友,还有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也是他的朋友,这些朋友在哈利波特遇到困难和危险时,都不计较自己的生死和的事,都会挺身而出,全力以赴地帮助他。即使会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他们是朋友。

  我也想起了我的好朋友,一个从幼儿园一直玩到现在的好朋友顾淳普。记得有一次我们去舟山旅游,看到大海兴奋的我,不顾一切地在海边跑来跑去。尽管爸爸妈妈在后面不停地提醒我要小心,但我就像脱缰的野马,在沙滩上到处乱跑,顾淳普也跟着我,追着我,我们玩得很开心。可到后来,我发现海水慢慢涨潮了,我不小心摔倒坐在了沙滩上,刚想站起来,海水一个浪涌上来把我又推到了,还整个人还顺着浪的退去往海边前进了一些。我有点害怕,想赶紧起来,可有时一个浪扑打过来,不仅把我推到,还把我顺着海水往沙滩推一下后就跟着往海里去。这下我开始害怕了,我想起来,可浪涌上来的劲太大,根本起不来,这时的我不知所措,以为要完了。突然,一只手紧紧地拽住了我,我一看,是我的好朋友顾淳普。他一手把“铁锹”插在沙滩上,一手紧紧地拉着我,以防我被海水带走,一边还不停地大喊:“抓住我,别放手。你们快来救救我们。”听到呼声的大人们赶紧过来把我们抱起,让我们脱离了危险。

  那一次的有惊无险的经历,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朋友的伟大。想到他在这么关键的时候拉住了我,看到他当时那坚定的不顾自身危险的眼神,我能深深感受到那就是朋友间的友谊。“朋友”两字在我们之间淋漓精致地刻画出来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套书,不仅仅是它的内容好看,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好朋友的重要性,要好好珍惜爱你的人,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

读《哈利波特》有感6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在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触: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波特,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

读《哈利波特》有感7

  他是我见过的命运最坎坷却最乐观最坚强的人。

  他聪明、伶俐,乐于助人。此外他还在二年级时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金妮。韦斯莱,三年级时救出了他无辜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虽然哈利。波特做出了这么多值得炫耀的事,他却从不骄傲自大。

  哈利波特还是格兰芬多魁地奇队的找球手,经常为格兰芬多争光,我打心底里佩服他。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是个美丽、漂亮的女孩。她非常聪明,对学习非常执着,所以她年年都考年级第一,十门课中九门都是满分,放弃学习的“麻瓜研究”也是及格。

  她上课专心听讲,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因此经常为格兰芬多加分。其他学生都喜欢叫她“万事通”,“咒语达人”等。此外她还协助哈利。波特拯救魔法世界。总之,她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美丽的女孩。

  我非常喜欢她。哈利。波特坚强乐观,赫敏。格兰杰对学习的执着都值得我们学习。大家快读一读《哈利波特》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8

  最近,我在同学的推荐下阅读了J.K.罗琳轰动世界的著作——《哈利波特》,J.K.罗琳写得精彩极了!很是令我着迷呢!

  故事是由一道闪电形的伤疤引起的。男孩儿哈利·波特出生在一个巫师家庭,一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而他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他在德思礼家度过了暗无天日的十年,丝毫不知道他在另一个世界是多么的著名。知道哈利十一岁,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才知道自己的身世,而那道伤疤就是那天夜里所发生的一切中的,唯一的证明。在霍格沃茨内,他不仅结识了两个形影相随的好友,还成为了一名优秀的魁地奇球员,也在校内树立了自己未来的敌人。他在霍格沃茨里做出了许多与年龄不相称的伟大事情,多次与伏地魔斗争,并死里逃生。

  在哈利的世界中,有许多让我们这些“麻瓜”们做梦都想不到的神奇动物和各种各样的神奇魔法:家养小精灵、守护神咒、鹰头马身有翼兽、阿瓦达索命咒……之所以有不少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像哈利一样变魔法,是因为那样自己如果有了魔法就什么都不用做了,但魔法不是万能的,它也有干不了的事情,就像书中常出现“食物是‘甘普基本变形法则’五大例外之一”这样的话。毕竟我们不是巫师,不能像哈利那样挥挥魔杖就能解决许多问题,只能靠努力学习,拥有一根我们自己的智慧魔法棒。

  我十分钦佩J.K.罗琳,钦佩她能想象出一个那么让人憧憬的美好世界。

读《哈利波特》有感9

  放假了,我想放松一下紧绷了一个学期的神经,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里和哈里波特在霍格沃茨生活。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哈里波特吧!哈里波特的父母是死于伏地魔的手下,而他自己却莫名奇妙地打败了无数“巫师”恐惧的伏地魔而一举成名。当时,最伟大的巫师霍格沃茨的校长邓不利多教授,将哈利波特送到他的麻瓜姨夫家。就在这里哈利被他的姨妈、姨夫和表哥欺负了11年。一天,他突然收到了猫头鹰的传书,成为霍格沃茨一年级的学生。就在这时他的神奇生活,什么魔法石啦,什么钻进别人的日记里啦,什么认了个囚犯做教父啦,什么夺得三强争霸冠军啦。总之,他的所作所为不仅让我们看了嫉妒,就连巫师的子女看了都要眼馋。于是,他一下子就成了全世界每个孩子都知道的人物。

  《哈里波特》这书,我一拿起来就放不下了,这本书的作者罗琳一下子成了名人,我也彻彻底底的沉入到这本书里去了。我特别佩服哈利波特的勇敢,打败众巫师害怕的伏地魔。也敬佩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

  我也想成为一个魔法师给人们带来幸福与快乐!

读《哈利波特》有感10

  “人,总会死的。哈利是为我们而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里。”——题记

  这是一场生与死的较量,一场善与恶的决斗,两个人不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其中一个将要永远离开……

  哈利·波特为了完成邓布利多的遗愿——找到伏地魔的全部魂器并摧毁。为了消灭这邪恶残暴的伏地魔,为了驱赶这股黑暗势力,哈利,和他的伙伴罗恩、赫敏,踏上寻找魂器的征途——一场生死未卜、阻碍重重的旅程。

  然而,面对着这一切的未知、重重的困难,他们没有犹豫,毅然辞别了亲人与朋友。这是成长与担当的力量。

  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罗恩承受不住考验,愤然离去。赫敏因思念在罗恩,夜夜泣不成声。哈利也因邓布利多隐瞒了他太多事情,心生埋怨……眼看着这队搜寻魂器之队就要瓦解而世界依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就在这紧要关头,罗恩又出现了,在哈利找格兰芬多宝剑时救了快要溺水的哈利,并摧毁了魂器!两人相拥而泣,一支坚不可摧的战队又重新站起来!这,便是友情的力量。

  在最后,哈利在斯内普的回忆里,得知了自己是伏地魔的最后一个魂器,消灭伏地魔就必须杀死他!当哈利自己得知这就惊人的事实时,内心不禁为之一颤。在这生存与死亡的决择里,他会如何选择?是苟且地活着,看着同伴们为他而死?还是壮烈地牺牲,消除这黑暗势力?最后,他步伐坚定地走进禁林,面对伏地魔的魔咒,神情坦然,毫无惧色。这,是正义与勇敢的力量!

  这一切的力量,汇聚在一起,变成了一个无人能抵的力:善,在善与恶的较量里,善,消灭了恶,哈利最终,消灭了伏地魔!

  友爱、成长、担当、勇气、正义与爱,不就是这本书所给我们揭示的吗?它,可以超越死亡,超越一切!

读《哈利波特》有感11

  也曾梦想着在自已十一岁生日时收到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在对角巷的魔杖店中挑选魔杖、骑着飞天扫帚打一场魅地奇赛——哪怕不是火驽箭或光轮20xx,给我一把横扫七星就够了......

  《哈利.波特》整整七部,让全世界为之沸腾,也把我的心填得满满的。霍格沃茨让人明白了什么是家,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奋发的力量。它仿佛一道光,帮我照亮了整个世界。闲暇时随手一翻,总会收获一份别样的心情。

  它是现实世界的翻版,是人们心中的憧憬,是漫漫岁月长路的缩简。它在一个近乎完美的世界构造出了不完美的人物。它打破常规,又在一遍遍地复述所有作品中的真理:邪恶永远压不倒正义;主人公永远是羸家。书中多处伏笔,甚至在第六部才出现的人物,也会在第四部就埋下伏笔。作者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地向读者展示了世间百态,在我眼中,《哈利.波特》更胜过了《纳尼亚传奇》与《魔戒》。

  哈利的父母在他倘在襁褓之时就被大反派伏地魔杀害,而他也成为魔法界唯一个没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人。只是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更让人震惊的是他竟把伏地魔的毁灭性魔咒反弹回了伏地魔身上,让他从此苟延残喘,也为魔法界换来了一时的幸福与安宁。由于身份特殊,哈利一回到魔法世界就受到了明星般的追捧。这让常年被姨母姨父虐待,住在地下室的他有点无法接受。朋多大的能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在霍格沃茨七年,各种大事与他不期而遇。全校人的追棒或是敌视,朋友义无反顾的陪伴或是一气之下的出走......不论周围环境如何变化,他都未曾真的放弃。当然,也曾气馁,回避,害怕。因为他也是人,一个不完美的巫师。他之所以能坚持到最后,是因为他从不缺乏从头再来的勇气——大不了再住回地下室。邓不利多曾告诉他,父母对他的爱印在他的身上,那是最强大的保护。伏地魔永远不可能攻破。因为他从未爱过!

  J.K.罗琳可真是厉害。她用一支笔让人万念俱灭,又不经意间给我们施个快乐咒。看到最后,当如城堡般的邓不利多轰然倒下,教夕小天狼星为正义牺牲,当我们失去了一切赌上了一切,当我们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时——我想起了《余罪》中的一句:正义从不会缺席,它只是跑得有点慢,喜欢迟到而已。

  故事的结局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哈利打败了伏地魔。振世之作悄然落幕,留给我们的不只是美好的结局,还有担当,有责任,有希望,有不见南山不回头的执着,有“众判亲离,我亦不惧”的勇敢,有“哈利,我们和你一起去”的感动......读完整整七部,像是读了一整套的《智慧背囊》加一整套的《心灵鸡汤》。

  一篇古风小说中曾说:最怕忘却了春风词笔,最怕故事里英雄迟暮。我不以为然:迟暮又怎样?终究会来。那些早早牺牲的一切,就当是为英雄的到来埋下的伏笔。

  最后,我告诉你个惊喜:按照书中的时间轴,这个学期刚好是哈利的大儿子到霍格沃茨报道的时间——我们一起去撞墙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12

  《哈利·波特》是风靡全球的小说,趁着暑假期间,我把7本《哈利·波特》都细细地读完了。

  哈里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夺取了生命,而他自己却莫名奇妙地打败了无数"巫师"恐惧的伏地魔而一举成名。哈利在姨父家被欺负了11年。一天,他突然收到了描头鹰的传书,因此成为了霍格沃茨一年级的学生。从此,他开始了神奇的生活,寻找魔法石,钻进别人的日记里,认了个囚犯做教父,夺得三强争霸冠军。总之,他的所作所为不仅让我们看了嫉妒,就连巫师的子女看了都要眼馋。于是,他一下子就成了全世界每个孩子都知道的人物。

  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和一种勇敢、坚强的精神。哈利的乐观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郁闷,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骄傲自大。他有的就是乐观的生活态度。这就是哈利·波特所属的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得我们去探究的地方。这本书诠释了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乐观、积极、勇敢的去面对生活,那么,所有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曾读过一篇文章,主人公是一个残疾人,他的双腿被截肢,又是独自一人生活,困难重重。但他乐观、积极、勇敢,没有自暴自弃,没有沮丧郁闷,更没有向生活低头。他不仅学会了如何在失去双腿的情况下照顾自己,还自己学会吹笛子,为自己寂寞的生活解闷。

  乐观与积极,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也是打败困难必不可缺的东西之一,让我们都用一颗乐观、积极的心面对生活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13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们给予的荣誉,有何用?有何意义?对于斯内普,这些无聊的赞美有什么价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罢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

读《哈利波特》有感14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其实我很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然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且在这部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还有许许多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读《哈利波特》有感15

  我爱看书,每次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都废寝忘食。去年暑假看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深深地被书里的精彩内容吸引了。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她笔下的哈利波特是一个不同寻常的男孩,黑色的头发,绿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手里拿着一根凤凰羽毛杖心的魔杖,只需轻轻一挥,便可以把你带进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的神力所惊喜,书中,哈利和他的好朋友经历了很多惊险的事情,拿到了魔法石,闯入了密室,找到了教父小天狼星,赢得了火焰杯,一次次打败了伏地魔。主人公哈利那坚强、勇敢的品质牢牢地印在我的心中。

  这学期刚刚开学时,我的学习成绩并不令人满意,几次单元考试我节节败退。妈妈的忍耐也到了极限,苦口婆心地教育我,我听着妈妈的批评,想着自己的努力全付诸东流,不禁一阵心酸。

  回到家,我难过地将一张张试卷放在桌上,看着那刺眼的分数,我的心像被冷水浇透了一样冰冷。忽然,我的眼角扫到了书橱里的《哈利波特》,书里的哈利面对困难时勇敢与坚强的品质在我心中似乎又复活了。他那乐观自信的笑容感染了我,似乎在给我他的“魔法”力量,我告诉自己,难道就轻易地被自己打败了吗?

  于是,我带着哈利给予的力量在学习中努力,在困难中斗争,终于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哈利教会我道理,让我知道面对困难时要勇敢和坚强;面对困惑永远给自己一个微笑;在学习生活低谷时,永远都要给自己一个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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