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1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福尔摩斯》有感1
最近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读《福尔摩斯》有感2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百多年前的英国,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大部分故事集中讲述了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平常他都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雪茄烟,等待委托人来。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立刻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把整个案子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他有着高超的侦探才能,擅长心理学和逻辑学。他勤于观察和思考,擅长分析人物的特点,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线索。他的朋友华生虽然有些“反应迟钝”,但正因为如此,才更加突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并且,福尔摩斯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的高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令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竭尽全力的要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更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蒙蔽双眼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更要牢记坚持不懈是成功的保证,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走进成功的殿堂。
我也暗暗下定决心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之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不仅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令我佩服,小说的创作手法也令我佩服不已。刺激、惊险,充满悬念的情节使我欲罢不能,结构严密,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它不断从各个方面提出问题,吸引我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逐渐走向事情的真相,那种云雾散尽,目标骤然清晰的喜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吸引读者是很重要的,所以,以后我在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学习呀!
当然了,我喜爱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个完美的人物,有一次在窗口出现黄面人的那个案子中,他由于骄傲而早下结论,导致后面的许多麻烦。从他的这个教训中,我明白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谦虚谨慎才行,否则你得心应手的事情也会经常出错。所以,一定要谦虚,千万不能骄傲。
读《福尔摩斯》有感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读《福尔摩斯》有感4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读《福尔摩斯》有感5
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新奇的体验和非同寻常的收获,而这个过程比任何简单的假设都要有用的多。——摘自封面
这系列书被科幻作家杨鹏看过,被英国著名小说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点评过,被托马斯波·布热齐纳赞赏过,被文学家罗曼·罗兰抬举过。
在这本书里,福尔摩斯机警、勇敢,不惧凶手的威胁,巧妙的应用推理,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看起来错综复杂、毫无头绪的疑案。福尔摩斯能运用一些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常识,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并且最终顺藤摸瓜,查出真相,揪出幕后真凶。在《第二块血迹》中,他通过血迹位置的变化,终于成功查出真相,找出了秘密信件,挽救了一场危机。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众不同,他去勘查现场格外细致。案发现场的所有东西的所有特征,他都能谨记于心。他专业知识极其丰富,他常常能从烟灰辨别出是什么烟,从土粒辨别出是哪里的土,从轮印推论出时间,从脚印推断出身高
此书给我的最大启发是:一个任真做事的人得出的结论往往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有些人的粗性大意而导致答案的一些错误,所以使他魅力高涨。这句话是我从《最后一案》中分析出来的。我身上也发生过类事。
读《福尔摩斯》有感6
我是一个胆儿大的女孩,但不代表我什么都不怕。我怕蛇;怕安静的有点可怕的周围;怕看恐怖电影,小说的吓人情节。但我喜欢侦探小说。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
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思想奇怪的家伙,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有人说他冷血到无情的地步,因为看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但他是一个十分正派的人。有许许多多的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他的室友名叫华生,是一名医生。福尔摩斯告诉华生,说他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们的最高裁决机关。
就像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福尔摩斯的成就靠的就是他日积月累下来的知识、善于发现的双眼和一个善于思考的大脑。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难以发现的蛛丝马迹,但这远远不够。这些线索只要不是瞎子、傻子都能看见的,可为什么那些伦敦警察却不以为然呢?因为他们不会思考。然而,福尔摩斯却会对任何线索加以分析,利用平时积累的知识,再加上反复的推敲,即使再小的线索里也会有价值。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米尔沃顿”。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福尔摩斯冒着查出、被捕以及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做了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现在这个和平安逸的时代也是不多见的。当我读到福尔摩斯把一捆捆用于勒索的信“倾倒在壁炉里,直到保险柜空了才停止”的时候,我由衷的为福尔摩斯的勇气而佩服。而看到他在自己就要被人发现的一刹那,还没有忘记把那封“带着血迹的信”——可以用来指控杀害恶魔米尔沃顿的那位贵族妇女的唯一证物投入熊熊火焰之中时,我想每一个有正义感的读者,都会为之高声喝彩!
其实,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缺少的就是福尔摩斯这种谨慎与勇敢的混合体,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两者是不可缺一的。在面对困难时,有的人知难而退,而福尔摩斯却勇敢的知难而进,用自己平时勤奋学习的知识,与敏锐的观察力和严谨的思考把困难逐个击破。人生道路上,我们总会面对各种各样的事,无论它如何复杂,你一定要冷静的面对,沉着地处理,不小看一点点的“微不足道”。许多事情,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只要你平时认真学习,留心观察生活,仔细思考问题,所以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让我们一起来开阔自己的思维空间吧,让这世界,任我们自由翱翔!
读《福尔摩斯》有感7
我家的“福尔摩斯”非我妈妈莫属。要知道她可是个超级大侦探,我的糗事总是躲不过她的眼睛。暑假里的一天,爸爸上班,妈妈去买菜了,家里就我一个人,这就给我留下了“作案”的机会!
“福尔摩斯”前脚刚走,我便丢下作业,偷偷地打开电视,一边尽情地吮吸着冰棒,一边津津有味地欣赏着精彩的节目,真是大饱眼福。
“作案”后我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又把插头拔出电源,放到原来的地方……直到现场“伪装”完毕,我才松了一口气,又拿起了笔。
妈妈回来了,我若无其事地和妈妈打招呼,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妈妈用手碰了碰电视机,回过头问我:“你又看电视了吧?”
我顿时一惊:妈妈怎么会知道呢?一定是猜的,我可不能不打自招,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回答:“没有呀!”妈妈打趣着说:“那就是电视机感冒了,不然怎么会烫呢?”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妈妈不仅在我面前是“福尔摩斯”,在爸爸面前更是个大侦探!
有一天爸爸下班回来,一进门就见妈妈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织毛衣,我在房间写作业。爸爸正准备弯腰换鞋,突然发现门口的鞋柜里被翻动整理过,只见爸爸神情紧张地把鞋柜最底层翻了又翻,拿出一空盒子,指着空荡荡的鞋盒子问妈妈:“我那双黑色系带的黑皮鞋呢?”妈妈若无其事地说:“奥,那双鞋我看你早都不穿了,给扔到楼下垃圾桶里了。”
只见爸爸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扔,一个箭步就朝楼下冲去。随后见妈妈面带狡黠地笑着跑到阳台往下看,我不明就里也跟着妈妈一起往下看,问她她也只是笑而不答。只见昏暗的路灯下,爸爸正拿着电筒在垃圾桶里翻找。
过了好一会儿,爸爸才垂头丧气地上楼来,妈妈一脸坏笑地把一包裹了好几层的黑色塑料袋甩在桌上:“你是不是在找这个呀?长本事了,居然瞒着我藏私房钱!”只见爸爸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满脸堆笑跑过来给妈妈又是捶腿又是按摩,连连认错:“老婆大人,下次再也不敢了,你就饶了小的吧!”妈妈又好气又好笑。
这就是我家的大侦探,堪比“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有感8
封面上鲜红的背景和黑色的身影让我不寒而粟。我的脑中立刻联想出血流满地和我被书中情节吓得疑神疑鬼的情景。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作者柯南道尔(英国)把福尔摩斯的破案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把一个个故事都布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文章中体现出了作者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夸大其实的讽刺和对明察秋毫、头脑机警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赞赏和敬佩。这本书共有三章。《血字的研究》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匪夷所思、令人百思不解的谜案。而福尔摩斯却以敏锐的观察力和多年的经验解开了它。文章中把犯人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干脆利落地破案,是因为福尔摩斯不仅有机敏、勤奋的头脑,还有训练有素的手脚、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钻研一个学科不需要死板的理论,而是更广泛的知识。比如,学习美术不只是练习手法,还要学历史,精通美术史,学习哲学,让画更有思想性,学习文学,才能画得有诗意,更显出画的“美”。而这一切,都来自于——对于工作的热爱!福尔摩斯已在我心中竖立了绅士派的英雄形象。而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的,我将一生都受用不尽!
读《福尔摩斯》有感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探案选集》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很好看!
这本书是我作者是一个英国人名叫:“阿瑟。柯南。道尔”他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他1885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但对文学有强烈的兴趣,尤其爱读侦探小说。1886年4月,柯南 道尔写成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塑造认为形象集睿智、勇敢、不畏权势、富有正义感等优秀品质于一身,在破案过程中,他精力过人,不轻易放弃,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深思片刻,所有疑难问题他都会迎刃而解。
书中讲了许多福尔摩斯办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在伦敦是个很有名的侦探家,大家遇到什么疑案、难案,都回找他解决,破案找出答案。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叼着烟斗沉思片刻,看找地上失望痕迹和现象分析做设想。
我一定会向福尔摩斯学习,遇事多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学习好数学,多阅读锻炼多项思维。
读《福尔摩斯》有感10
“除去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同学们,你们知道这句话出自何人之口吗?对了!这句话就出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之口。
这下你知道我读的是什么书了吧!又猜对了,是《神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凶顽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的故事。作品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主人公福尔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
福尔摩斯的外貌,乍见之下就足以使人难以忘怀:他六英尺高,身体非常削瘦,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看起来格外机警、果断,下巴方正而突出,经常拿着烟斗和手杖,喜好破案和去剧院听歌,他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造诣,语速快、音调高。平时,他非常悠闲地呆在贝克街221号的乙公寓里,抽着烟,一旦接到案子,便会立刻行动,一步步锁定目标,将整件事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很长时间以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了“无所不能”的代名词。
我特别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我非常敬佩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那么强,那么勇敢有毅力,我还敬佩他懂那么多深刻的道理。有时当我看到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一时反应不过来时,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当我看到福尔摩斯又成功破了案时,又会高兴地跳起来;当我看到很恐怖的地方时,也会吓得浑身直哆嗦……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就把它翻来翻去看了好几遍,我入了迷,把福尔摩斯当成了自己的偶像之一。生活中,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坚持、坚持、再坚持,和细心研究爱思考,细心做事的好品质。
现在,我正在为当一个“女福尔摩斯”的梦想而努力,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和福尔摩斯都是摩羯座的呢!我还听说摩羯座适宜当侦探呢!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哟!
评语:从小作者对故事内容和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精彩描述中,可以看出其对本书的痴迷。小作者善于概括总结,用词准确,感受真实。另外,从文章中还可以看出,该书对作者的重要影响。
读《福尔摩斯》有感11
我小时候,就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了。据说他有着神秘的本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上都可以顺利破解。简直是如有神相助。
如今我现在终于“看到”福尔摩斯破案了。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福尔摩斯”这名字留给我的“神秘之谜”虽然消失了,可我又对他产生了无限的敬仰。他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冷静、从容、自信等等。
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细致的观察能力,不仅能使他给某件事给出精准的判断。更是可以将如一团乱麻的线索经过他的大脑后,就归类、将假的去掉;将真的和有用的保留,马上得到结论后;就将犯罪的人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不是因为真的有神在帮助他,而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他往往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也可以发现任何人没发现的蛛丝马迹。而且对人们容易忘记的小事小物过目不忘。还除了他聪明过外的大脑;还让棘手的案件变得简单。就迅速找出真相。
能引起福尔摩斯的注意、沉思的细节非常不引人注意:灰尘分布之类的。
我们要学习他。
读《福尔摩斯》有感12
这几天我看了本名为《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侦探小说。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上,我就对这本侦探小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令我兴奋不已。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你这么喜欢看这本书呢?”原因有点特殊,因有一次我在书店里发现了这本书,当时就对书里的案子就很感兴趣,可我没有钱,只好作罢,现又要我拿起,我真是不知的高兴。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一起探案的故事,由一个个的结构严谨、构思巧妙、曲折离奇的探案故事组成,故事情节刺激、扑朔迷离、环环相扣、高潮迭起,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人物,步步推理分析,引人入胜,具有很强的逻辑性,提出的问题很发人深思。这本书成功地把福尔摩斯塑造成了一个大名鼎鼎、和蔼、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观察和推理能力的大侦探。这可是我非常羡慕他的地方啊!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件案子就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是这样的:一天,德雷伯被人在别墅里杀死,可是却没找到任何指纹,只有一行血字,这时,葛莱森侦探却说凶手找到了,然而就在这时,突然雷斯垂德却说他的秘书斯坦杰森也离奇身亡了,一连串的死亡,造成了只有“血字”的血案。最后在福尔摩斯率领贝克街小分队靠强烈的推理和慧眼识金,冷静的研究,终于抓捕到了真凶。
我看完后,想了很长时间,我要如何把福尔摩斯用于探案上的技巧,也能运用在生活和学习中呢!他的冷静思维我可用于数学上;他的逻辑推理我可用于物理上;他的察颜观色我可用于化学上;他的坚定勇敢我可用在培养我的性格中;他的自信智慧我更可用于生活中·······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他给予了我很多帮助和希望。
读《福尔摩斯》有感13
读《福尔摩斯的原型》有感《福尔摩斯的原型》这篇文章是生本教育体系实验教材语文第八册第33课的课文。学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最崇拜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原型是一个叫约瑟。贝尔的医生。看到这,你们可能会问我,医生跟侦探之间有什么联系?为什么医生会变成侦探?这正是今天我要说清楚的东西。福尔摩斯是大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个成功人物,福尔摩斯破案时精确的推断术,使他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柯南为什么能把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写得那么生动呢?
原来他所写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受外科医生约瑟。贝尔的推论影响而写出来的。读了课文后,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贝尔医生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能作出那么有深度、那么准确的判断,原来是他比常人特别注意观察、善于观察。
例如他说,可以通过看一个人的脸,知道他的国籍;通过看他的手,知道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从人的步伐、举止、服饰可以看出一切东西。从今以后,我也要向贝尔医生学习,做一个凡事善于观察、细心分析的人。
读《福尔摩斯》有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场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搏斗时一起坠入深崖,再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高兴。这段话使我感到福尔摩斯为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她那样的精神。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种案情,扞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读《福尔摩斯》有感15
提起侦探小说,你或许会想起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或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绝对不会忘记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以及他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那位住在贝克街的神探,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相比之下,我就自惭形秽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
他做事时的专注与一双发现细节的慧眼,也让我钦佩。正如他所说:“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极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这便是他成功的秘诀,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无法发现的细节。生活中,我经常遇到许多难题,但我并不总是将他们完美的解决,一些细节,往往就决定了我的成败。而我,完全没有发觉,我退却了。但福尔摩斯却在他的努力之下,找到了一个个决定成败的细节。一些粗枝大叶的人,先不说他们是否有恒心,单是不善于把握细节,就注定了他的成败。
学习中,没有注意细节的人不少,它可能是一个加号;在工作中,没有抓住细节的人也屡见不鲜,它可能是电脑上的一个小数点;在生活中,因没有抓住细节而徒增烦恼的人也不在少数,它可能是一个电闸的开关。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不起眼的一句话,正是一个人的闪光点之所在,想要脱颖而出,就得独具慧心,从小事做起,从细处做起。
他自己也说过:“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的更困难,他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简单。”这不正是怎样面对细节问题的答案吗?我一定要练成一双能找出不同之处的慧眼!请期待:小小侦探初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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