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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调研报告

时间:2021-01-03 16:43:1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殡葬调研报告

  殡葬调研报告(1)

殡葬调研报告

  县殡葬改革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云贵高原中段,黔西南自治州西北角,东与安顺市关岭县毗邻,南及东南与兴仁县接壤,西及西北与普安县相连,北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隔河相望。全县辖14个乡镇96个行政村(社区),国土面积1331平方公里,总人口33.66万人,其中苗族、布依族、彝族等13种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6%,农业人口占92%左右,属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农业县。

  20xx年,县委、县政府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殡葬改革工作做为全县十件民生实事来抓,启动了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建设。其中,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招投标工程造价为860万元,具体建设4个悼念厅和一栋办公楼,目前,三号、四号悼念厅已进入装饰工程,一号和二号悼念厅主体工程也即将完工,四个悼念厅预计到9月底便可投入使用,县城集中治丧工作年内可以启动;公墓项目原招投标造价为610万元,预计建成1500座墓地,通往墓地的十二阶梯已基本完成,整个工程预计9月底竣工交付使用,现民政局已开始预售墓地登记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殡葬改革的整顿与规范仍然任重而道远,仍存在着很多需要完善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殡葬改革是对传统丧葬习俗的挑战。我们县是一个山区县,由于受长期实行的传统自选墓地土葬模式的影响,“入土为安”、“厚葬尽孝”、“逝者如生”等传统的丧葬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部分老百姓对集中治丧产生抵住情绪,以致私葬乱葬等殡葬违规行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给殡葬管理带来的工作压力较大。

  (二)殡葬执法难度较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亲情关系、乡邻关系、社会关系的存在,丧葬活动往往不由个人的意愿左右,有时甚至出现一个大家庭才能决定的情况。也就是说,出现殡葬违规行为的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执法难度较大。

  (三)资金投入不足。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356万元,财政拨款718万元,缺口较大,加之后续的殡葬管理投入非常有限,财政压力很大。

  (四)殡葬管理力量不足。虽然成立了殡葬服务中心,但人员严重不足,加上殡葬改革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深刻变革,是对千年世俗的直接挑战,客观上难度更大,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可想而知,目前仅有的力量明显不足。

  三、对策及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殡葬管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殡葬管理。

  (一)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长期系统地开展殡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殡葬法律法规知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殡葬风俗习惯,转变传统观念,自觉地移风易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修改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应尽快修改完善“殡葬管理办法”或“规定”,明确办理丧事活动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等内容,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三)加大对殡葬管理的投入力度。把殡葬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高度重视,增加与社会相适应的相关投入。一是对必要的殡仪服务设施进行投入;二是对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适当补助丧葬费。

  (四)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要尽快充实殡仪服务中心人员,二是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建立一支多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各单位、部门在殡葬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服务水平。殡葬经营服务的好坏是殡葬改革成败的基本保证。一是要核定好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二是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人性化服务,努力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

  殡葬调研报告(2)

  这是一个变动不居的时代,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这样的时代特征不可能不在人们的思维认识上有所表现和反映。在当代社会生活中,许多观点和看法如流星:萌生得快,云散得亦快。

  在《2003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的调查报告中,殡葬业第一次露面,跻身三甲,殡葬业被定位暴利,一度引起社会各界较大震动。所以,有必要对殡葬业的市场特性及相关的暴利问题做些指指点点。

  在经济学教科书中是找不到“暴利”这个概念的,我认为对暴利也很难进行科学量化定义,因为暴利是内在蕴涵着很浓烈的主观感情判断的一个词汇,不太适宜用于科学的分析。所谓暴利行业在老百姓印象中一般来说可能就是:这个行业来钱太快、太易,行业的利润率太高。因此,所谓的暴利说白了就是高额利润或高额利润率。

  有的经济学家认为:暴利行业的产生是市场功能失灵的表现。我不能无保留地认同这个观点,这个观点的成立有区域限制。在一般的有关经济学原理的教科书中都可以查得到如下或类似的词句:市场按其在决定价格方面的'作用不同区分为四种不同的结构类型,即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完全垄断市场。从长期看来,除完全竞争与垄断竞争行业外,其它情况下都可以出现超额利润,在短时期中,完全竞争行业和垄断竞争行业也有可能存在着超额利润。完全竞争市场是一种理想的市场结构,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对应到,垄断竞争市场倒是一种较常见的市场形态,所以,在现实世界里,垄断一直是或多或少存在着,要彻底肃清垄断是不现实的。

  一个行业或市场具有完全竞争的性质,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人数很多的小规模卖者和买者;(2)产品是同质的;(3)自由进入和退出该行业;(4)完全的信息或知识。垄断竞争行业与完全竞争行业的唯一重要差别在于第二点,即垄断竞争行业中的每个厂商的产品不是同质的,而是存在着差别,但这些有差别的产品之间又具有很高的替代性。寡头垄断或寡占行业的特点是一个行业中为数不多的几家垄断厂商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寡占行业是生产高度集中的一种行业。当一个行业只有一家厂商时,不存在丝毫的竞争因素,这个行业被称为完全垄断行业,对应的市场被称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权力的基础,一般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1)某些产品需要大量固定设备投资,规模经济十分显著,大规模生产可使成本大大降低;(2)法律赋予某产品生产的专利权;(3)一家厂商控制了其产品的基本原料的来源。

  那么,殡葬业市场是隶属于哪个类型的市场呢?这不是个一目了然的问题。乔宽元师曾点拨我说:对殡葬业市场类型的归属定位,应建立在对殡葬市场做细分的基础之上,信哉斯言。

  据此,试依照业务内容的不同,对殡葬业作如下五个部分的划分:殡仪馆(包括火化场)、殡葬用品制造单位、殡葬用品销售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公墓。

  首先来看殡仪馆(包括火化场)的市场特性。殡仪馆业的特性与铁路、电力、煤气、自来水等公益事业非常类似,技术上要求有大规模生产才会有较高的效率,因此,殡仪馆具有自然垄断行业的性质。另外殡仪馆有很高的进入和退出成本,强化了殡仪馆业的垄断性。因为,殡仪馆业有很强的负外部效应,即乔师所提出的“负魅场成本”概念,所以居民群体会强烈反对在其周边区域建设新的殡仪馆,这个成本来自于社会、来自于风俗文化,不是来自于行政,这表达的是高进入成本;从退出的角度看,因设备资产的专用性,殡仪馆退出后,其设备资产很难转到其他行业,其土地资源也很难用于其他用途,所以退出的成本也很高。自然垄断的属性和高进入退出成本属性决定了殡仪馆业拥有较强的垄断属性,前者是内在的,后者是外在的。双重属性的存在,要求政府所采取的最佳政策是直接规制企业价格。长期以来,政府对接尸费、火化费、遗体冷藏费等基本收费标准进行严格控制,费用的调整需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据了解,至少就上海地区,这类收费对于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殡仪馆来说是亏本的。

  从经济学理论上看,殡葬用品制造业和销售业按其市场类型应归属到完全竞争或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中。这两个市场垄断程度不高,也不应该高,若政府对这两个市场采用行政垄断手段,不仅将降低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会降低消费者的福利。因此,自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取消了有关涉及殡葬的四个方面的审批,尤其是取消了对制造、销售殡葬设备、殡葬专用品的单位和制造销售寿衣、花圈的单位开业的前置审批,放开了这两个市场,这是明智之举。

  但是放开了市场,是否就意味着不再存在暴利呢?也不是,因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也将导致暴利的存在。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源于殡葬用品消费的特殊性,该类消费基本是一次性消费,很难重复,或者说两次消费的间隔时间很长,这样的特征决定了消费者对殡葬用品知识了解、掌握得很少,进一步说可能就根本不愿意去掌握这些信息,因为付出的信息成本所换来的收益,很有可能并不能弥补信息成本。再加上消费的快速性特点和需求弹性低的特点,所以暴利存在的可能性仍然很大。殡葬中介服务业的情况也同样如此。

  那么,对于上述三类市场有可能出现的暴利,应怎么解决呢?我想根本的措施还是应加强市场的规范和治理。

  公墓市场在现实中表现出了一定的垄断性,这个垄断性不是行业自身的原因,主要是公墓土地供给的有限性所引致的。因经济发展所需要占用的土地资源会增加,而土地资源的总供给是一定的,因此墓地供给就受到了抑制,导致了墓穴价格的高居不下,需要通过高价格来调节墓穴的供求平衡。公墓业应该算是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行业了,目前,仅上海就有数十家公墓,其投资主体已多元化,相互间竞争也比较激烈。墓穴价格高,主要是受到土地资源的限制,也就是说墓穴的价格里也包含或体现了地产的价格。有人为了论证公墓的暴利,撰文说:“购买墓地或灵塔的费用就更昂贵了,交通不便,距离较远的公墓,最便宜的一块墓地也要五六千元,面积不过1-1.5平方米。1平方米的商品房也才2700多元(2004年全国平均价)。”这种表述很煽情,但其算法是有问题的,是不够科学的,因为墓地的一平方米和商品房的一平方米不是一个概念,商品房是多层或高层,比如说,商品房是20层,那么就可以近似地认为,墓穴占地一平方米,就相当于20平方米的商品房。由于需求的一次性特点,中高收入阶层的消费者对墓穴的需求价格弹性也较低,维持了墓穴的高价。如果要抑制墓穴的价格,可以通过推动葬式的多样化来实现这个目的,如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和海葬,其中,海葬方式最节地,这是殡葬文化的发展问题了。

  殡葬业的市场特性及暴利问题,应是一个很重要、很重大的问题。《王蒙自传》中道:“谈这样重大的问题,应该有更全面的材料,更深入的研究,更严肃的立论”。本文只是在这里对殡葬暴利这个问题作了一个初步的分析,引用王蒙先生这句话,意在自勉,抛砖引玉更是内心的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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