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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调研报告

时间:2018-09-12 12:09:32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质监调研报告

  根据区委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重点工作大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质监工作的实际和特点,对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汇总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力求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推进质监工作的全面快速发展。现将有关开展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质监调研报告

  一、调研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的过程中,由我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共走访了市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省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等十几家企业。通过与企业领导、质量负责人、普通员工等的座谈交流,发现了一些在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企业及媒体等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在保证质量安全这个问题上,政府应当负全责,企业应当负主责,质监部门应当负监管责任,媒体等舆论力量应当承担社会监督责任,只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把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而现今的情况是,政府没有下大力气引导,企业没有足够重视,把落实责任这个问题完全丢给了质监部门,给质监部门的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是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有些企业,特别是部分小企业,在利益驱使下仍然存在侥幸心理,不顾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顾质监部门的检查督导,不顾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择手段,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三是企业的追溯、召回及售后服务制度不健全。对于缺陷产品,企业应当实行召回工作,而目前,有些企业为了攫取利润,欺瞒广大消费者,对缺陷产品不实行召回工作,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给消费者的生活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更有甚者,在消费者因质量不合格产品进行投诉时,对消费者投诉不理不睬,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损坏了企业本身的形象。

  四是质监部门的投诉解决机制不够完善。热线投诉平台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时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人员的督查跟踪办理不够及时,造成有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给群众带来一定困扰。

  二、解决对策及途径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应当以“质量兴区”为主要载体,强化措施,狠下功夫,切实使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一是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宣传培训和信息发布工作。会同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等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普及质量知识,开展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宣传活动,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定期召开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新闻

  发布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等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高政府、部门、企业以及全社会的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组织面向企业法人、员工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座谈会,印发“手册”、“明白纸”、“告知书”、“承诺书”等活动,加强质量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质量专业技能培训,使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法治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二是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加快质量信用建设,加强与工商、经信、商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构建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通过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推动企业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建立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制度。围绕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突出以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监督抽查;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力度,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质量安全风险防范与控制,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监督风险管理常态的工作机制,实施由被动处置向事前风险监控转变。

  认真把好市场准入关,真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安全,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撤销许可,强制退出,督促获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监管力度,配合稽查机构,对企业无证生产行为依法查处,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促进产品质量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省强制性地方标准《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DB37/1615—2010),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行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发挥RFID技术优势,充分利用特种设备管理平台,发挥行政执法、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区域巡查四位一体整体优势,严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扎扎实实地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农资、建材、汽车和农机零配件等关系健康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和谐、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的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无标”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

  按照“打与治、治与扶、扶与建”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对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区域整治责任体系,完善区域性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工作系统,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

  做好对总局出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宣贯工作。开展对汽车、儿童玩具等缺陷产品组织开展缺陷认定、检验和风险评估、召回工作。对存在缺陷的产品,监督企业实施召回,拒不召回的实施强制召回。

  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和反馈工作,杜绝无标准生产;严格按照标准实施市场准入,对纳入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标准实施有效监管。

  以“依法行政、防范风险、保障安全”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法制计量要求,监督与服务并重,督促和引导结合,逐步形成以企业自律、自理、示范为基础的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使生产经营者的计量主体责任得到落实。

  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准确把握质监工作呈现的阶段性特征,通过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促进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提升质量和保障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因此,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是关系食品质量安全的核心,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关键,也是贯穿食品生产监管始终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只有真正把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使广大食品企业按照法律赋予的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才能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我们质监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下大气力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 二是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法律法规的宣讲和培训。我局在前期省局组织的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企业法人集中宣讲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了对辖区内所有食品企业进行以《食品安全法》和《监督检查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集中宣讲培训,使广大食品企业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明确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如何履行法律责任以及违法违规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强化措施,全面落实《监督检查规定》,积极开展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总局颁布的《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对质监部门如何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哪些内容等问题已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局根据该规定立即展开了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并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企业质量安全制度建立不完善、执行制度不严格等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隐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典型引路,全力推进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在积极落实《监督检查规定》,深入扎实开展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发现和培育一些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典型企业,通过经验介绍、现场观摩等有效形式,组织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参观、学习和借鉴,指导和帮助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推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五是面向基层,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助和督导。我们既要做好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又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解决在遵守法律法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企业工作的督导,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对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查处到位,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六是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新路子。结合当地食品产业的实际,按照法律法规的新要求,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在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有效性方面的新路子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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