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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管理调研报告

时间:2018-08-11 16:14:57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道路运输管理调研报告精选

  篇一:道路运输管理调研报告-

道路运输管理调研报告精选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道路运输工作创新,促进运输企业发展,我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业户档案、许可文书和处罚案卷,对道路运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监管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执法,在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实实在在的工作,主要有:

  1、抓法规宣传从基层做起。为了使社会各界知晓我们的管理职能和行业法规,使广大运输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我分局积极做好法规宣贯工作,迅即开展了紧锣密鼓的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对客货运输站(场)、维修厂家、驾培学校等单位的领导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二是开展了政策法规的咨询活动。

  2、抓法规培训改变工作方式。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我分局对法规培训常抓不懈。第一,全力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去年我分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二,还经常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广大运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制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3、运用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管。我们对非法营运的整治,对违章车辆实施罚款处理, 分局领导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周密的部署,常抓不懈。

  二、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矛盾和问题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力度逐步加大,每年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均在20件以上,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公路“三乱”现象,也未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行政案件,但离规范化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在调查中,反映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有:

  1、执法环境差

  据调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目前的执法环境还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难。不少经营者法纪观念淡薄。二是处罚难,由于处罚标准较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有关系的请人说情,没关系的无理取闹,致使执法工作难以顺利进行,行政处罚难以到位。三是扣车难。由于执法手段单一,扣车经常遭到围攻。

  2、执法程序还不是很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明确运管执法人员可以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但执法程序还不是很规范,给运政执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方法与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道路运输业出现了新动向、新情况、新问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担负着道路运输的许可、监管及处罚的重任,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要解决好上述矛盾和问题,应做好以下工作:

  1、着力体制创新

  针对目前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体制性弊端,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按照《条例》授予的职责重新调整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内部组织系统和职责分工,优化组合人才资源,为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扫除体制性障碍。

  2、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

  要解决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环境差的问题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我们认为,现阶段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法制建设的重点应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这个主题,深入开展法制调研,努力探索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的有效监督机制;认真探索《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制》等相关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规范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杜绝随意减免。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通过网络、电台、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扩大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影响面,提高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知名度。

  3、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运管机构应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我以为,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对运管机构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认真的梳理,列明目录、科学分类、合理编排;二、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将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岗位。三、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法定职权的基础上确定执法责任,做到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和违反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具体明确。

  4、用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条例》等都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因此,对道路运输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都要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并确保落实制度的有效手段。一是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具体实施程序,并开发实用的行政许可网上运行操作系统,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予以规范;二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用计算机应用软件对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进行全面规范;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要采取自评、经营户满意度调查、互查互评、日常检查、年度评

  议相结合的方法,重点考核执法人员行使法定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还要对执法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度是否恰当、行政执法的复议和诉讼结果、案卷质量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在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中被确认违法、变更、撤销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责任。

  5、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基本要求,又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根本途径。因此必须花大气力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敢打敢拼、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不断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建立末位淘汰制,逐步淘汰素质低下的人员;(2)把单纯的学历要求转移到素质教育上来,造就一批专业知识较全面的人才,为规范执法提供人才保障;(3)将信息化建设列入工作日程。执法人员要树立不懂新科技就是“文盲”的观念,学习和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为规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4)树立为经营者服务的理念。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对外服务的窗口单位,面对的是方方面面的经营者,所以,运政执法人员要正确地定位,开展公平、公正、公开服务,彻底解决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并真正做到限时办结、承诺到位,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6、提高科技含量,强化市场监管

  道路运输具有点多、面广、流动、分散、情况复杂等特点,要对其实施有效监管,只靠源头管理和路检路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要坚持两手抓,要在强化源头管理和路检路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提高运输管理的科技含量,将

  静态管理和动态监控有机地结合起来。并逐步建立全省乃至全国的运政管理信息网络,确保营运车辆违章通报制度的落实,确保客运经营期限制和质量信誉考核制的顺利实施。

  7、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要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还要加强执法监督。(1)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人员、定职权。(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做到“四公开”,即执法程序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权力义务公开、处理结果公开。(3)完善执法程序。不论行政许可,还是行政处罚,都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4)落实责任追究。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都要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决不姑息。(5)建立政务中心与处罚中心。一方面规范业务程序,达到为民便民的总体要求;另一方面为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创造先决条件。

  王仕春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篇二: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

  调研报告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2014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4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4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区法制办已经集中清理了2008年到2014年区政府出台的的规范性文件,并着手清理1990年到2007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力争实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是明确职权、明确政府职能及其运作以及流程。 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区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新闻概要板块,党务公开板块(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政务公开板块(文件法规、招商引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并通过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信息回馈渠道,保证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另外定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2014年拟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

  楼。目前,在原区就业局服务大厅暂时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办事大厅,并投资40万元进行更新改造,统一购置了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复印打印机、电脑等相应的办公设施。目前,临时办事大厅入驻人事、民政、扶贫、住建等12个部门,工作人员26名,办理服务事项达31项。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也参照政务中心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纠正2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

  (二)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另外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也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制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中解放出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业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做到行政决策权责一致。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严格按程序执法,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支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 揭露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加强专门监督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 ,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关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三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机关立法性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及时报备,确保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一是

  认真做好报审论证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报送提交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从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对于涉及执法部门多、直接影响群众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过召开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保证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符合规范要求,符合群众利益要求。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度,对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网站或区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并逐步建立公共场所政府规范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时间、报备格式、登记条件,严格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适当性(合理、公开)和协调性(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定程序和公布方式的, 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目标,建立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审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篇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报告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的

  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欢迎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

  为做好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我局认真对照上级文件中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对全局201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以法制化为指导,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和突出法制宣传培训为着力点,规范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做到了依法执法、组织制度、案件办理、普法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执法工作情况

  1、我局是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法函〔1998〕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办字〔1999〕62号)的批复成立的,是全市主管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我局于2001年7月正式成立,同时在全市全面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具有完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目前,我局共有八个执法大

  队、十个机关科室,行政执法人员172人,其中法制科4人。

  我局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局领导主抓,分局、大队、中队各负其责。局督查监察科具体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法制科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申领了罚没许可证,罚没许可证号为06000066,副本9本。

  2、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定期进行年审,并向市法制办备案。

  3、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情况,并及时定期更新。

  4、我局未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执法委托。

  5、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我局积极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主要是:一是,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或讲座活动,或进行执法经验交流,做好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以便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使执法人员做到人人会执法、个个会办案。二是,结合开展“三年上水平”活动,在执法人员中开展规范执法活动。形成规范执法的良好风气。法制科和督查科负责组织监查和抽查,切实在执法人员中形成良好的风气。今年,我局计划组

  织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24次,截至到8月底已实施12次,具体培训内容为:参加省市主办的法制培训2次,80人次参加;每月开展规划法、市容条例等专项执法培训5次,170人次参加;4月底进行的新执法文书培训4次,230人次参加;7月底新公务员培训一次,30人次参加。通过学习,全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自觉学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廊坊市处罚程序规定》和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案件回访制度、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法制审核工作规定等,严格执行廊坊市制定的“查、审、定、执、监”五分离制度。截止8月底,我局今年共有简易程序案件32件,一般程序12件,共计44件,实施违建拆除3起。

  (二)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严格实行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及时对法制员进行新文书使用的培训与引导,切实做到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对于旧法律文书要及时送回,统一处理。

  (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做到亮证执法,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做好询问笔录;在收集证据时,同种类物品超过一定

  数量时,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批准,先行登记保存,填写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当事人的姓名、处罚依据、救济途径等;当事人有听证权利的,要依法组织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制度,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并出具省财政部门制发的罚没票据。

  (四)我局严格执行“三步式”执法程序,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坚持说服教育、限期整改和实施行政处罚,坚持“敬礼、亮证、告知、首次违规不处罚”处理各类违规行为。对于马路摊贩,摒弃简单驱赶手段,先后为2000多个流动摊贩提供了固定经营场所,既保障了困难群众生计,又维护了市容秩序。对于没收或者扣押的财产依法处理,2011年初至今,无罚没财物。

  (五)我局下发了《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汇编》内容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要点、相关管理制度等,要求全局牢固树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意识,深刻领会省、市的有关精神;《廊坊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出台,在操作上更加简单明了,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严格法制审核,提高办案质量

  法制科积极履行案件审核职责,着力在加强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如何有效加强执法法制化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修订了行政执法文书。我们依据行政法规和行政执法“三步式”的要求,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过去已有的法律文书,从程序到实体,使案件更加完美。市法制办和省建设厅给予好评,并推广我局的一套文书。同时我局下大力探索执法案件审核评议程序和制度,严格执行《案件审核意见表》意见制度,进一步明确承办部门和法制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的职责和评审规范。同时,在审核执法案件过程坚持工作做到,仔细推敲每一字,掌握案件每一个脉络,保证程序和实体的准确、恰当。继续完善案件审核台帐制度,对每个案件的审核结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研究探索工作疏漏多发、易发点,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有效促进我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年上半年,共审核案卷53卷,发现疏漏点等各类问题120余个,并及时向各大队提出了整改意见,使各大队对执法办案更有正对性,更有利于办好案件。

  根据我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和谐管理、文明执法”的工作理念,为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开展,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职责行使行政执法权;二是,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处罚程序,严格审批、审核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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