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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充电设施规划调研报告

时间:2021-02-24 16:56:52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2016县级充电设施规划调研报告

  下面是一篇关于2016县级充电设施规划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6县级充电设施规划调研报告

  一、发展概状:

  XX县域面积1418平方公里,总户数28.46万户、人口103.3万,辖16个乡镇、3个街道、2个场(农场、XX棉花原种场)、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中心县城建成区面积4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2万。

  至2015年底,XX县有电动汽车总量为90辆,主要是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单位执法用车35辆,社会车辆52辆;县城共有停车场232个,其中,公交车专用停车场6个,环卫、物流等专用停车场15个,公共停车场13个,单位内部停车场72个,分布在各居民小区的停车场126个;充电设施还是以单位的车辆的标准配置数量,目前,XX县城区充电站、桩暂无布局,也无运行业绩。

  二、形势分析:

  充电设施建设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关键环节,电动汽车充电站逐渐走入老百姓生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但是,充电基础设施在国内外均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建筑物及配电网改造、居住地安装条件、投资运营模式等方面,利益主体多,推进难度大。

  (一)电动汽车及其充电技术的不确定性大。电动汽车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动力电池及充电等关键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不同技术方案对应的充电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增加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难度,加大了投资运营风险,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二)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发展不协调。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注重车而不注重充电基础设施的问题,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象并存。一方面,部分地区电汽车增长较快,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足;另一方面,由于用户对电动汽车接受度不高以及地方保护等原因,使得电动汽车增长总体低于预期,加上部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不合理,以及设施通用性较差等问题,造成充电基础设施 利用率较低。

  (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在社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面对众多分散的利益主体,协调难度大。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存在业主委员会不支持和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的现象。此外,由于充电基础设施还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也增加了建设难度。

  (四)充电服务的成熟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在公交、出租等特定领域,通过实行燃油对价、峰谷电价、充电服务费等措施,商业模式探索取得一定进展,但仍不具备大范围推广应用的条件。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充电服务领域,商业模式探索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电动汽车数量少、设施利用率低、价格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充电服务企业普遍亏损。

  (五)充电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设 备接口、通信协议等技术标准亟需完善。已颁布的部分技术标准未严格执行,造成不同品牌的电动汽车与不同厂商的充电基础设施不兼容,充电便利性大大下降。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与充电服务平台的通信协议、结算体系等标准不统一,充电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未能满足用户需求。

  (六)配套支持政策仍需加强。政府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缺少配套支持政策,在城市建设及相关规划中对充电基础设施考虑不足,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长期用地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充电基础设施财税支持政策与电动汽车支持政策不匹配,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足,对居民区、社会停车场等安装困难的场所协调推动不够。

  三、需求预测:

  根据国家、省和本市现行政策,结合“十三五”政策可能变化及其影响,我县在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领域的汽车增长趋势,结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经测算,到 2020年全县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1010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0辆,电动出租车超过500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50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超过670辆。

  四、发展目标: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 施建设目标。到 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电站1座, 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0个,以满足全县101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

  五、重点任务:

  加快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及出租等专用场站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带动居住地停车位、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服务平台的智能化建设,支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六、政策建议: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电动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符合《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要求的电动汽车免征车船税。加大对购置电动汽车的补贴力度,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给予财政配套资金补贴。将电动汽车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优先采购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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