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社会调查报告

时间:2021-04-21 08:54:24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精选】社会调查报告汇总7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会调查报告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社会调查报告汇总7篇

社会调查报告 篇1

  为了贯彻我国“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20xx年12月始,北辰法院在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中,开始适用未成年被告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同时,XX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确定为国际司法桥梁资助项目试点单位,使这一制度在我院更加顺利展开。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新生事物,在实际操作运行中,对社会调查报告的主体、性质、作用等,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义。为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笔者拟对上述争议问题发表自己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为这一制度更加规范的适用,裨益于司法实践。

  一、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产生的依据

  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产生的依据是20xx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为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调查。”这就是我国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二、社会调查主体

  对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的主体,《若干规定》规定了四种调查主体:

  1.控方,即公诉人;

  2.辩方,即辩护人;

  3.法院;

  4.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但在司法实践中,各类社会调查主体,在实际操作中,均存在着各种实际问题:(1)对公诉人作为社会调查主体,因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作相关的司法解释,所以公诉机关认为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因此不属于其工作职责范围,实际司法中,公诉人做社会调查的也寥寥无几。(2)辩护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是目前在司法界适用较多的。这对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辩护人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在内容上大多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问题,即只调查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该未成年被告人不利的一面,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调查主体的真实情况。(3)由主审法官本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这不仅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控辩式诉讼方式相悖,而且容易产生“先入为主”、“先定后审”等问题。(4)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由于《若干规定》对此规定得比较原则,使实际工作中,人民法院应该委托哪一社会团体组织、对调查人员的要求、经费的承担以及调查后如何在庭审中出示,均未做具体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此种方式的很少。

  三、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

  对社会调查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以及社会调查报告应在刑事诉讼庭审中的哪一阶段出示,存有以下争议:

  1.一种观点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能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对未成年被告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和成长经历的调查,与其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因此不能把调查报告作为刑事证据使用,而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其不能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2.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因此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对未成年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的调查,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可以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笔者认为,对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具有证据性质以及在刑事诉讼庭审中的哪一阶段出示,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社会调查报告中,附有未成年被告人以往学习、工作等表现,如在学校的“三好”学生奖状、工作单位等颁发的先进个人等证书、所在学校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以往表现的证明,只要符合刑诉法证据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书证),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对社会调查报告,只是辩护人通过对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的调查,自己书写形成的调查报告,笔者认为此种调查报告,不能作为证据,只能作为量刑的参考。可在法庭辩论阶段,作为辩护意见的依据,与辩护词一并宣读。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为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刑罚,一向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的全面调查,为参与审理的法官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因而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提供了依据。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实行“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五、对规范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设想

  1.社会调查报告的主体,建议统一适用社会调查员制度。社会调查员即为地方设置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办公室(简称预青办)人员。随着我国对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设置预青办的地方越来越多,人员和机构是现成的;预青办人员可以站在中立的立场客观、全面地进行调查;预青办人员是我国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其先期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更有利于其后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建议通过立法的方式,规范社会调查员制度。使社会调查员通过调查并制作的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准确公正。而且由社会调查员出庭宣读报告,该报告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3.社会调查报告作用的延伸。社会调查员出庭,除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外,对未成年人自愿认罪的案件,法官可以邀请其参与法庭教育。由于社会调查员进行了社会调查,因而就整个法庭而言,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外,社会调查员是最了解和熟悉被告人成长轨迹的人,由他们参与法庭教育,效果应该是最佳的、最理想的。另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应当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少年法庭应当填写结案登记表并附送有关未成年罪犯的调查材料及其在案件审理中的表现材料,连同起诉书副本、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因此,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送达到执行机关。另笔者认为,为更好的发挥社会调查报告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法院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司法局社会矫正办公室、预青办送达相关执行手续时,一并将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涉及个人隐私部分除外)送达,以便于上述部门尽快了解情况,利于对未成年犯罪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

社会调查报告 篇2

  为积极响应学校组织的“以支农为主题”的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我于XX年1月15日同其他10名同学组成一个团队一同前往xxx生态园有限公司给那里的一个农户和技术员介绍一种来自德国的有机种植园的植物生长强壮剂---碧护。

  “碧护”是德国科学家依据自然界奇妙的植物他感(又称异株克生)现象和生态生化学原理,历时30年研究开发的纯天然高科技生物产品。它含有天然植物内源激素、黄酮类物质和氨基酸等30多种植物活性物质,组成了一个独特的“植物生长复合平衡调节系统”,从作物种子萌发到开花、结果、成熟全过程均发挥综合平衡调节作用,解决了目前植物生长调节剂类产品功效作用单一、配合使用困难、调节作用不均衡、长势和产量不协调、使用范围和时间局限、影响产品品质等技术难题。通过系统诱导作用,可激活植物的多重活性,使植物枝繁叶茂,根系发达,显著提高植物抗逆性(冻害、干旱、涝害、土壤板结、盐碱等)及抗病虫害能力,增加产量和改善品质,是一种新型复合平衡植物生长调节剂。为了更好的将这一种新的好药介绍给那里的农户,让他们了解碧护接受碧护最终大规模使用碧护来减少经济投入提高作物质量,我们团队的全体成员在前往之前在认真听取了相关专业的老师针对‘碧护’给我们讲解有关它的知识,之后我们在队长组织下有认真的学习了‘碧护’宣传手册,由于事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所以来的这一天我们满怀信心,相信我们的实践一定可以做到最好。

  15日那天,我们一行人早上8点左右从学校坐车前往xxx农业生态园,生态园距离我们学校有很长一段路程,我们做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的车,天气又格外寒冷,但是我们没有一个人有一点抱怨,大家都把这次实践看的很重要,把它看成是一个艰巨而光荣的使命。到达了目的地,我们找到农户和技术员,与他们进行沟通,我们在农户和技术员的陪同下参观了他们的温室大棚,在参观的过程中我们向他们提到并介绍碧护的功效、施用方法、将使用成本与其他药物进行比较、并且举了实例,在我们的介绍过程中农户和技术员都有试用并作比较的意思,这更加激发了我们的工作热情,不知不觉的已经过去两个小时,我们成功的完成了实践的内容,农户了解了碧护的作用、药效、价格最终决定拿出部分土地试用,农户表示如果实验结果好他将向更多的农户介绍碧护,并且明年将全面施用碧护。我们临走前留下了碧护的样品供他们试用,并且粘贴了碧护的海报,希望更多的农户知道碧护,我们还留下碧护的详解手册,供农户解决疑难问题。

  我们回到学校时已是四点多,虽然冻得够呛,但是我们很幸福很高兴,因为我们付出了,不管结果如何...我们将等待着碧护农户们的带来的效益。半个月后,那位农户给我打来电话说是实验结果很理想,他已经决定将大量使用碧护,并向周边其他农户介绍碧护,他说他相信一定会有很多人响应。听他说完,我很激动,我庆幸、我欢...这是对我们的最大的安慰同时我知道这只是刚刚开始,是碧护走向千家万户的开始,是先进科学技术又一次成功的开始。我相信碧护,相信科学,相信我们的这次实践是成功的,更相信碧护会被更多的农户接受...这次实践让我受益匪浅,是这次实践让我认识了碧护,更让我认识到科学技术对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我的求知欲。这次实践的时间虽然短暂,可是留给我的美好回忆却是永远的,因为是他让我对科学技术充满激情,充满信心......

社会调查报告 篇3

  一、实践报告研究背景: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日益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广大群众对精神生活的要求随之提高。为了满足居民对于体育运动的需求,体育局通过对上积极争取,目前在石家庄各地陆陆续续,或多或少地安装了各种式样的体育设施,这既丰富了人民的业余生活,又增加了人民的身体素质。

  然而,体育设施分布是否合理,设施是否完善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随之产生的许多问题有待解决。比如:器械坏了是否有人修理;由于器械老化而产生了意外事故,这该由谁来负责等。本着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因此,我们确定了以调查学府路附近社区体育设施为课题,力争减少社区居民的伤害事故,并为居民建立一个优美、舒适、安全的健身场所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我们感觉到了研究此项课题的重要性及其必要性,对于此项课题的研究不仅可以锻炼我们的实践能力,也可以使更多人乐于其中。

  二、研究过程

  目前学府路已建成了7个健身点,其中7套全民健身路径,总投资数万。体育设施在社区内的分布状况也有所不足。总体来看,河北体院附近的体育设施分布比较协调,3个居民小区有体育设施。但在河北经贸附近体育设施没有,这显然给其它地方的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又有谁会千里迢迢跑去健身呢?

  1、您是否知道小区体育设施的种类?是(57%)否(43%)

  2、您是否经常锻炼身体?是(57%)否(43%)

  3、您一般何时锻炼?时间为多长?早上1小时左右

  4、您是否能正确使用体育设施?是(93%)否(7%)

  5、您是否曾因锻炼不当造成受伤?是(7%)否(93%)

  6、您所在的小区体育设施是否完好?是(71%)否(29%)

  7、您是否认为应新增一些体育设施?是(86%)否(14%)

  8、您认为用这些设施锻炼后是否有效果?是(86%)否(14%)

  由此可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为数不少,而且大多认为能正确使用体育设施,锻炼效果也不错;但小区体育设施完好程度和更新不够理想。那么,我社区现有的体育设施现状到底如何呢?为此,我们先后学府路附近等几处体育设施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1、运动器材缺乏专人管理与维修:

  这些外表披红挂彩的体育设施近看还真是“披红挂彩”,伤的伤,死的死,10%—50%的器材是已损坏或快要坏了的。经过几场大雨的洗礼,这些器材上的铁锈爬满身,更严重的则面目全非了,说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是几块烂铁搭起来晾衣服呢?还有的一些不是缺了胳膊就是少了腿的,可谓惨不忍睹。

  访谈时,讲到这些体育设施该由谁来保管时,人们意见各异。有些男士在回答此问题时,还粗鲁地回答:“这个又不关我们的事情,谁弄(这些体育设施)过来的,就由谁来保管嘛”。这样回答的人还不止一两个。调查发现:48%的人认为是由大院来保养,有30%的人认为由体育局保养,仅有22%的人认为这是由广大群众和相关部门共同来保养的。看来体育设施到位了,但人们去维护这些公共财产的意识还没有到位。

  2、个别居民把运动器材挪为它用:

  我们在调查研究中也发现了另一道独特的凤景线,令我们大为惊讶。在绿源小区,个别居民居然在双杠上晒被子,在单杠上挂内衣裤。这种情况在晴天常有,它不仅妨碍了居民的锻炼,也有碍于市容整洁。在调查过程中,有一老伯见我们刚想拍照,他马上收掉了被褥。不难看出,人们对于这些错误的做法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不至于麻木到一点反应都没有。

社会调查报告 篇4

  我就要走上社会了,离开生活四年的大学校园了,一时我有一点不舍,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聚散总有时,只能期望自己将来的生活比现在还要好,那样的生活才是进步,才是更有意义的生活。

  回想毕业之前两个月的教师实习,我一直难以忘怀。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四年来,我以做一名高素质的优秀师范大学生为目标,全面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追求进步,不断完善自己,不断超越自己。

  近两个月的实习,使我真正体会到做一位老师的乐趣,同时,它使我的教学理论变为教学实践,使虚拟教学变为真正的面对面的教学。近两个月的实习,现在回想起来,短短的实习生活,感觉可以说不错,真的很不错。当我漫步在实习的校园里,那出自学生的一声声“老师好。”“老师好”的感觉真好,我有时觉得自己是不是被叫上瘾了。

教师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近两个月的实习,令我感慨颇多。我实习的班级是二年级201班,一大群八、九岁的小孩子,又可爱,又活泼,又好动,又调皮。记得我刚到课室的第一天,下午就有的同学送了自己画的画给我。我非常感动。

  听了一周的课之后,我开始走上讲台,开始了自己的第一篇“处女作”。当然,刚开始心情特别紧张,由于经验不足和应变能力不强,课堂出现了“讲课重点不突出,讲课顺序不清,师生配合不够默契”等等。针对出现的问题,指导老师要求我多听课,多向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并且面对面地指出教案的不足以及上课时存在的缺点。帮助修改教案,她们没有丝毫的架子,有更多的是朋友般的亲切交谈。

  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我严格按照学校和指导老师的要求,认真仔细地备好课,写好教案,积极向其他同学和老师学习,多多向人请教,把握好每次上课的机会,锻炼和培养自己的授课能力。

  在上课的过程中,我遇到了许多困难:譬如学生的不配合就常常令我痛心疾首。当时有人建议我使用强制的方法。如罚站、罚蹲等。诚然,这种方法可以勉强维持课堂秩序。然而,这也无疑加深了老师与学生之间的隔阂,甚至使学生产生厌学的心理。作为教育工作者,就要想方设法创设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在教学活动中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而且教师要把自己当成活动中的一员,是学生们的良师益友。我取得的教学效果还不错,有几个很调皮的学生在上我的课时认真多了,还积极举手回答问题。

  八、九岁的小孩子很好动,而且注意力非常容易分散,这样很容易开小差,影响教学效果。为了改善这种情况,我给每个小组在黑板上加小红花,哪个小组认真听课,就给哪个小组加小红花,这种方法取得的效果果然好。以前常常因为学生在下面开小差,我喊破嗓子都没办法控制,现在却可以很好地控制课堂,直接向课堂要效益了。

  俗话说:“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兴趣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的体会是必须把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起来,使他们在快乐中主动学习。无论是上语文还是数学,我都采取以学生为主,老师为辅的教学方式,课堂只要是以学生的朗读和提问为主,然后让学生充当小老师的角色讲评,我再加以补充、纠正。因为课堂都是以学生讲为主,充分调动了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要我学”转化为“我要学”的教学方式。激发了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

  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喜欢炫耀自己,于是我根据他们的个性和年龄特点,非常注重鼓励他们。只要他们答完问题,我都用鼓励性的语言对他们说:“真好”、“真响亮”、“还不错”等等。他们得到老师的赞扬,积极性提高了,久而久之,就养成了敢于举手回答问题的习惯了,而且,同学回答问题很好的,我就叫所有的同学用“棒、棒、你真棒!”的激励话语来鼓励他们,这样,充分活跃了课堂气氛,学生情绪饱满,起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批改作业,纠正学生的错误是非常重要的。我在纠正学生每个错误的时候,写上激励的评语,并在评语中强调订正的重要性,并根据各个学生的情况加以勉励之,开导之。对那些在我要求订正之后依然不订正的学生,我在作业上写明。我的指导思想是不断给学生纠正错误的机会,直至认识了错误并改正为止。对于个别情况的学生,我会辅导他们,直到他们主动改正错误。身为一位教育工作者,就是要有这样的耐心,才能把学生的缺点纠正过来。

  整个实习期间,我觉得班主任的工作最令我难以忘怀。由于二年级的学生都还小,自我组织和约束能力都还很差,特别是后进生更差。这就需要老师牵着他们走,告诉他们应该怎样做。我特别注重对后进生的工作,要实现“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的教育理想,因为我相信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因此,我非常注重我自身素质的提高。在这方面,我绝不训斥他们,而是耐心地教育他们,跟他们聊天,了解他们,对症下药。制造机会让他们参加班里的活动,让他们知道,老师是重视他们的。学习成绩好只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一个方面,不能因为成绩不理想就怀疑孩子的能力,因为才能是多方面的'。在我的悉心努力下,班里的几位后进生成绩都有了显著的进步,他们以前考试从不及格的,在接下来的语文和数学2个单元测验都及格了。从中我深深体会到,对那些后进生不能只是一味地训斥,罚站,罚蹲,而要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对症下药。

  时间过得真快,短短的近两个月实习生活已经结束了。这近两个月的实习使我的教学经验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跃,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知识是永无止境的。在取得好成绩的同时,我时刻不忘超越自己,面对教育事业的满腔热情,将鼓舞着我不断前进。

  走上社会的我该何去何从呢,这是一只令我困惑的问题,我一直在不断的拷问自己,自己究竟适合什么样的工作,是去继续当教师,还是参加公司工作,或是下海经商呢,这一直是我解不开的心结,我的未来究竟会怎样,我不知道!

  前面的路还是很彷徨,我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慢慢的走向成功吧!

社会调查报告 篇5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报告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20xx年的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20xx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

  ⑻、超市的工作人员要求搜身,你会怎么样做?( )

  A、 拒绝 84%

  B、 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接受 10%

  C、 完全接受 0%

  ⑼、假如你的亲人欠某基金会的钱无力偿还,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把你的亲人抓去关起来,放话拿钱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

  A、 忍气吞声,凑钱领回亲人 8%

  B、 到民政局理论,要求放人 16%

  C、 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亲人的人身自由权 76%

  ⑽、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或是工作时,你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吗?( )

  A、有 72% B、没有28%

  从⑻、⑼、⑽的数据可以发现,依然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 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式,大学生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在学法律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的知识上,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远见性。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

  (3)缺乏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而长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开设有《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欢的专业课书或是课外读物。只要保持课堂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学大纲授课,老师重视程度不够,学生自然也不够用心。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缩水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比较枯燥,老师一般按大学教学大纲死板授课,极少联系实际,导致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昏昏欲睡,失去上课的兴趣。

  对于大学生而言,学习法律知识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形成正确的信仰起到关键的作用。所谓学以致用,只有将学到的东西用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只要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才能增加对法律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

社会调查报告 篇6

  一、吉林市民存在的社会公德问题

  1、环境与卫生问题

  通过调查问卷,我们了解到卫生与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任凭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在汽车站牌、广告招贴画、建筑物上乱涂乱画、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将咀嚼过的口香糖随处粘附等日常生活中的不讲究环境卫生的现象;垃圾分类投放、不使用超薄塑料袋和不环保的一次性餐具、不乱扔废旧电池、善待花草树木等每个市民都力所能及的环保行为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普及。由此可知,吉林市民本身是非常日常生活中的环境卫生问题的(否则也不会反映这些问题),但从这里我发现了一种矛盾:吉林市民有很强的环境卫生意识,吉林市的环境卫生现状却值得我们忧虑。这是不是反应出了这一现实:大家都认识到了环境卫生的重要性、都在痛恨和指责不讲究环境卫生的现象和行为,但在不同的时间和场合,却可能自己也有违背环境卫生公德的行为?

  2、文明交通问题

  文明交通问题也是吉林市民认为比较严重的社会公德问题,其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或行人闯红灯、行人斜穿马路或翻越交通护栏等是反应犹为严重的问题。

  3、文明礼貌问题

  调查数据表明,吉林市民在文明礼貌方面仍需继续努力,以减少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文明礼貌问题主要表现为:遇事围观、起哄,夏天在公共场所光膀子、脱鞋、抽烟,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在公共场所争吵、说脏话,在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等。

  二、吉林市民最讨厌的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排序

  从总体上看,吉林市民最讨厌的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占第一位的仍然是随地吐痰。市民最讨厌的不良行为排在前二至五位的依次是: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后,主人不予清理;乱扔杂物;乘坐公共交通时争抢、拥挤;在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

  三、公德实践与公德认识的比较

  在进行调查时,我们发现许多群众自发地、积极地向我们反映他们所遇到的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但是当被问及“看到有人正在做出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时,您会怎样?”时,回答结果并不不尽如人意。有25.4%的市民表示会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出面制止,若要牺牲一定的自身利益,则仅有5%的市民会出面制止;另外,26.6%的人表示会随大流,有人出面时也出面,没人出面就不出头;33%的人因为怕打击报复所以敢怒不敢言;10%的人认为制止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是有关部门的事,与自己不相干。

  由此可知,大多数吉林人还是属于“理论上的长子,行动上的矮子”,光说不做。按照调查项目,可以把吉林市民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在保证自身利益情况下会出面制止;第二类是能够为了维护社会公德,牺牲一定的自身利益;第三类是不顾个人利益,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做斗争。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大多数人属于第一类,因此,吉林市的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

  四、违背社会公德现象产生的原因

  违背社会公德现象时有产生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管理

  1、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规则不合理。对于违法行为来讲,我们有明确的制度来管理、制裁违法分子,但对于违反公德行为,仅仅局限于舆论谴责,对于部分不文明行为并无规定认定那些行为不文明;还有一些有规定的行为,诸如禁止随地吐痰,但处罚力度远远不够,遂使这些不文明行为得不到根治;相反对于乱搭乱建这样的处罚措施过于严厉,使得这些不文明行为变得更加隐蔽,不利于有关部门地查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2、管理措施执行不力。对于有处罚措施的,一些职能部门并不积极履行职责,对于罚款低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行政不作为,使管理措施成为空中楼阁。

  3、公共生活设施不完备或设计时为使用者考虑的不周全。

  (二)个人修养

  1、公德意识不够。有的违背社会公德的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文明的,比如我们经常看到很多膀爷在大街上随意走动,许多膀爷本来觉得光不光膀子是自己的事,与别人不相干,并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是不文明的。

  2、对公对私标准不一样。“室内天堂室外垃圾场”就是这一点的典型写照。许多人将自己的家布置得富丽堂皇,犹如天堂;楼道里却被他们堆满杂物,犹如垃圾场。

  3、公德行为不能自觉化。有人监管时能遵守公德,无人看守时就劣根暴露,缺乏自觉的、习惯性的公德行为。

  (三)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有偏斜。

  社会的道德观不正确,金钱观过于严重,人们优点自私自利,使得社会公德淡化。

  (四)舆论导向不正确、舆论压力不够。

  (五)教育的失败。

  现在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都只限于书面口头教育,缺乏道德实践教育,所以现在在学校那样的场所,公德执行情况也不好,校园里也充满了不文明行为。甚至有些教师、家长本身就没有给孩子做好榜样,自身就有许多不道德行为。还有些家长把违反社会公德、占小便宜的错误思想当作人生哲理教给下一代。

  五、提高公德水平的对策

  社会公德,是为社会的全体公民所公认和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国共产党同形成的,用以维持公共生活、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准则。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社会公德作为全社会统一的道德规范,其意义更为重要,作用更加广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尊重社会公德是公民的义务。

社会调查报告 篇7

  1、雷剧的发展历史、现状

  雷剧是广东省的一个地方剧种,也是一个仅仅流行于雷州半岛雷州话方言区的独特的剧种,具有浓郁而鲜明的地方特色。湛江,是雷剧的故乡。

  雷剧是从雷州半岛的民歌雷州歌发展起来的,雷州歌源远流长。很久以前,本地劳动人民就有用雷州歌互相唱和、逗趣答辩的风习。明末清初,雷州歌对唱盛行,每逢喜庆之期,歌手会聚,即兴而唱,随问随答,比赛歌才,为群众所喜闻乐见。据记载,雷州市白沙镇麻扶桥就是当地最早的对歌台。清顺治八年(1651年),此地兴建“歌馆”,专供歌手往宿。此后,著名歌手常应邀到各地对唱,成为专业艺人,并开始组合成立“对唱班”。后因有女歌手加入,群众则称之为“姑娘歌班”。所谓“姑娘歌班”,是以歌姑娘为主、歌童为辅的男女两歌手在舞台上对歌,对歌时男执一扇,女执一扇一巾,来往变换位置,边舞边唱。歌文内容大都是劝告世人去恶从善,如早期的劝世歌有《劝世戒烟》、《劝世戒赌》等。这些劝世歌开始只是根据当地的真人真事写成的叙事式的歌文,后来,艺人为了更深刻地表现其思想内容,便虚构情节,使其故事典型化,并按照人物分角色上场演唱,这就成为戏剧的雏形。

  到了清康熙年问,不仅“姑娘歌班”演出“劝世歌”,农村业余爱好者也在农闲之时邀集起来,凑成班子,巡回演出,群众称之为“雷歌班”。后来广东大戏(粤剧)到雷州半岛演出,雷州歌班的艺人纷纷向大戏学习,把他们的表演形式、服装、锣鼓、音乐都学了过来,使雷州歌剧的表演完全成为戏曲的形式。歌班演出的剧本群众称之为“班本歌”,最古老的一出“班本歌”是《断机教子》,世传为清翰林院编修陈昌齐修改定稿。

  从姑娘歌班过渡到雷州歌班,是雷州歌在向前发展中跨出的重要一步。雷州歌班到各地演出,逐渐发生了变化:有了固定的演出场所,出现了长年不散的歌班,产生了职业艺人,剧本、表演、音乐等也有所发展。但是,雷州歌班在旧社会发展缓慢,专业剧团也寥寥无几。据传第一个专业剧团是雷州市的“北和雷歌班”,成立于嘉庆末年(大约1816年至1820年)。剧本、表演以及服装、道具、脸谱等,与当年粤剧无异。至于唱,还没有固定的板腔,一到唱歌,锣鼓息停,十分单调。直到解放前,雷州歌班还是不为人瞩目的一种民间小戏。

  解放后,班本歌易名为雷州歌剧。50年代未至60年代中,湛江地区设立了改革雷州歌和培养雷剧新人的机构,并把雷州歌剧更名为雷剧。雷剧工作者对雷州歌剧积极进行改革,着重解决唱腔问题,并对舞台美术、音乐作了全面的革新,经过20多年的努力,他们全部掌握了原“姑娘歌班”、“雷州歌班”和群众“口头歌”的各种唱腔和唱法,抓住特点,加以发挥,整理提高,形成了一整套声腔、板式;同时,广泛收集雷州半岛民间乐曲,加以整理,作为场间气氛音乐;锣鼓也有所创新,使雷州歌剧具有完整的音乐体系和鲜明的地方特色,丰富了艺术表现力。

  雷剧植根于雷州半岛,土生土长,由于它语言通俗易懂,并能很好地反映现实生活,越来越为雷州人民所喜爱。湛江市及所属雷州、徐闻、遂溪等县,有5个专业雷剧团,业余剧团则遍布雷州半岛,仅雷州城乡就有130多个。近几年,本地创作的雷剧《陈瑸放犯》、《抓阉村长》曾赴省城广州和首都北京演出,深受好评。

  问起爷辈和父辈看戏看得多的人,经常看到重复的剧目,但他们会仍看得有滋有味,依依不舍,也许是好戏不嫌多吧。他们说乡下人看戏也有讲究,一看文生与正旦(人们称男主角为文生,女主角为正旦)的才貌与;二看服装道具是否崭新好看齐全;三看后台(称配乐的为后台)能否赶得上剧情,锣鼓唢呐是否响亮;第四才看全体演员的才貌、子、配合等。

  2、如何保护和发掘雷剧

  一、保护挖掘民艺雷剧,在指导思想上做好四个结合

  (一)要把继承与创新结合起来。研究传统文化,首先诗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在此基础上,要研究发展、创新、提高,这也是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所在。没有创新,传统文化就缺乏生命力。创新的过程,除了民间艺人以外,害需要的支持、引导,为民间一人研究创新传统文化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要把民艺雷剧的艺术价值与商业价值结合起来。

  (三)要把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政府的扶持、规划、引导、政策、资金都是不可缺少的,同时要在政府扶持的基础上,走市场化运作的道路,这也是体现商业价值的一个重要途径。

  (四)要把弘扬传统文化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保护、挖掘民艺雷剧,进一步提高雷剧的知名度,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做好保护发掘民艺“雷剧”工作

  (一)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聚集各方面的力量。

  (二)通过节会推动和宣传推动,进一步提高湛江民艺“雷剧”的知名度。

  (三)加强民间艺人的培养,使这支队伍不断提高水平,后继有人。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与普通教育结合起来。在小学、初中开设必要的课程,给中小学生传授这方面的知识。另一种是提倡带徒弟的传艺方式,这种方式比较适应当前情况。

  对保护挖掘民艺“雷剧”,今天是初步研究,各方面要积极配合,文化局、文联、新闻宣传部门共同努力,使我市民艺雷剧”能够得到弘扬、提高、发展。

【【精选】社会调查报告汇总7篇】相关文章:

关于社会实践调查报告11-29

精选社会实践报告汇总四篇04-28

【精选】社会实践报告汇总四篇04-27

【精选】社会实践报告汇总4篇04-22

【精选】社会实践报告汇总10篇10-17

【精选】社会实践报告汇总五篇10-14

精选社会实践报告汇总10篇10-14

暑期社会调查报告08-26

寒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04-28

垃圾分类社会实践调查报告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