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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2-30 12:15:07 策划书 我要投稿

2016年县级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县级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县级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成员单位共同努力下,建立健全了宣传、防控、打击、惩处、教育“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完善了打击传销工作体系,落实打击传销工作制度,形成打击传销良好格局,使传销活动在我县范围内得到基本清除。为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制定的打击传销工作目标,保持 “无传销县”殊荣。根据《鞍山市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鞍打传小组发〔2016〕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继续巩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我县基本无传销的良好局面,坚决防范传销活动回流反弹。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特别是加大对传销易发区域、易发人群的防控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打击。

  (二)通过各种手段对传销组织及传销头目进行深挖,加强对传统、网络、微信三个领域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

  (三)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厂、进校园、进市场活动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县打传办将在7—8月集中组织一次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开展一次“远离传销,共建和谐”进校园主题活动。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落实本辖区的宣传活动。

  (四)完善和落实打击传销各项制度措施,强化预防传销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基层打传组织作用。深入开展“三创建”活动,继续加强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管理,落实经营场所预防和打击传销责任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营造氛围,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在宣传过程中,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针,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平台,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扩大宣传教育影响,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做好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稿件、图片、资料的收集工作,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刊发稿件要不少于1篇。

  (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在社区(村)基层组织中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提高打击传销工作意识水平。强化综合治理与打击传销工作相结合,推广网格化管理;持续抓好“五个一”工作;完善“四位一体”的打传体系;发挥“二个基层网络”的作用;及时核实、妥善处理举报投诉,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

  (三)保持打击传销工作高压态势。5—6月、9—10月要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做好对传销易发区域的巡查、整治工作。加大打击网络、微信传销力度,集中力量查办网络、微信传销案件。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人民银行台安支行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有效开展工作,分享办案资源,强化协调联动,查办各领域传销案件。

  (四)严格管控传销活动及生存源头。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强调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登记工作责任性、真实性。将动迁弃管房、闲置厂房纳入管理范围,落实《鞍山市经营性场所预防和打击传销责任及会议备案暂行办法》,有效预防和打击经营性场所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不给传销活动任何生存空间。

  (五)建立综治考评及行政责任“双重问责制”。县政府将参照省考评标准,认真组织好打击传销综治考评工作,要严格执行对举报数量的单项考核。特别是对举报拒不受理,不作为,推诿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六)保障打传经费到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对打击传销经费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