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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25 15:41:29 策划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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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一)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发展,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区民族关系,加快社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的要求和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际需要,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拓社区少数民族工作新领域,为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发展和民族工作社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以示范社区为载体,努力构建社区民族工作服务网络,积极营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活动的过程成为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实现和达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创建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办事处成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书记李金凯任组长,办事处主任赵胜荣任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庞强、宣传部长邢立军等相关人员为成员,设立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办公室,由社区书记高颖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认真搞好宣传,加强新闻煤体报到,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创建活动的实际,加大力度完善宣传阵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奋进的工作合力。社区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力量参加创建工作的网络机制。

  (四)讲求实效、狠抓落实。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要做到创建活动与社区各项工作结合,即创建活动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和做守法公民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和综治工作结合起来;与“五好”民族家庭和构建和谐社区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和“邻里文化建设年活动”建设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具体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二)

  开展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新时期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举措,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遵义具有深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全面推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发展,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社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根据上级的要求和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际需要,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一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遵义和社会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二、创建范围和目标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三、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拓社区少数民族工作新领域,为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发展和民族工作社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以示范社区为载体,努力构建社区民族工作服务网络,积极营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活动的过程成为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实现和达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社区成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社区支部书记任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设立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办公室,由胡云明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认真搞好宣传,加强新闻煤体报到,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创建活动的实际,加大力度完善宣传阵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树立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和推广。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奋进的工作合力。社区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力量参加创建工作的网络机制。

  (四)讲求实效、狠抓落实。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要做到“八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和做守法公民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和综治工作结合起来;与“五好”民族家庭和构建和谐社区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四民社区”和“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具体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社区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环境保护城市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工作措施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6月---7月

  按照省、市、区民族部门的要求,做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前期启动准备工作。建全组织机构,结合湘山社区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及民族矛盾纠纷调处预案,积极协调落实创建活动阵地,认真调研,切实掌握少数民族底数,建立详细的少数民族各类数据台帐。

  (二)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2年8月

  实施阶段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关键,将按照“一个核心、两条主线、四次活动、五支队伍、六项制度”的步骤实施创建工作。

  1、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工作为核心,营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良好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活动进入机关、企事业、学校、庭院、居民家庭,形成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社会化的良好氛围。

  2、两条主线贯穿着创建工作的始终。一是以服务为主线, 及时掌握少数民族的需求,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扶贫济困,协调解决特困少数民族群众低保户生活补贴和下岗职工在就业。二是以促进民族团结为主线,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习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引导合法经营、文明经商、诚信于民的良好风尚。

  3、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活动中,认真履行三项任务,一是加大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活动;二是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区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三是建立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排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预案,定期召开民族工作分析会,研究民族工作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壮态,解决在基层,更好地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4、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动中,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好以下重要活动:(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协调辖区单位、部门、社区各族群众参加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动员会,拉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序幕,更好地宣传扩大湘山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影响率和知晓率;(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谊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和少数民族同胞联谊座谈会,听取各民族群众的诉求,集思广益,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展示活动。挖掘民族优秀特色传统文化,手工艺制品、书画、摄影、体育健身、红歌、传统歌舞、宣传展版进行展示,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扬光大;(4)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竟赛活动。提高各民族熟悉和运用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增强民族意识感,维护其合法权益。

  5、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服务队伍体系建设。一是领导服务队伍;二是社区服务队伍;三是志愿者服务队伍;四是义务文娱宣传队伍;五是少数民族联络员代表队伍。

  6、建立完善八项制度建设,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领导责任制度;二是民族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制度;三是少数民族各类台帐制度;四是民族工作会议制度;五是少数民族群众困难帮扶制度;六是少数民族联谊勾通交流制度;七是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八是民族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1月

  在检查验收阶段,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按照遵市族发(2010)29号的要求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并以书面自查报告报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加强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归挡,以便捡查验收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创建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专人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级抓一级,一层抓一层,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在创建工作中理清思路,认真谋划,突出重点.增强创新意识。把创建工作列入街道、社区的主要中心工作,丰富创建内容.切实使创建项目上规模、出成果、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