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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十八年”摄影活动方案

时间:2021-06-20 17:11:42 策划书 我要投稿

“香港回归十八年”摄影活动方案

  为纪念香港回归10周年,由中国摄影家协会、香港摄影学会拟定于2015年2月15日—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及海外二十多个国家及地区,共同举办“香港回归十八年”摄影活动暨“庆回归——香港十八年全球摄影巡回展”。

“香港回归十八年”摄影活动方案

  活动旨在反映“一国两制”下,香港回归十八年来的伟大成就,反映香港人自强不息、奋发向前的精神面貌。

  一、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香港摄影学会

  承办单位:香港中国旅游出版社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1、拍摄活动:组织两岸四地(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著名摄影家于2015年3月—5月分期分批赴香港进行拍摄活动。

  2、图片征集:2015年5月31日前,向各界广泛征集近十八年来反映香港变化的优秀图片。

  3、出版画册: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香港回归十八年》精装画册(中英文对照)的编辑及印刷工作。

  4、图片展览:2015年6月15日开始,精选一百余幅摄影作品,在海外二十多个国家及地区举办“香港回归十八年”图片展;2015年7月1日在北京明城墙遗址公园举办“庆回归——香港十八年全球摄影巡回展”; 2015年11月香港摄影学会成立70周年之际,在香港举办“庆回归——香港十八年全球摄影巡回展”。

  三、拍摄活动

  1、时间:2015年3月—5月

  2、地点:香港

  3、人员:拟邀请两岸四地40位优秀摄影家,其中:

  内地摄影家20位

  香港摄影家10位

  澳门摄影家5位

  台湾摄影家5位

  4、行程安排

  第一天:报到,工作会议,分组,分配线路

  第二天:拍摄

  第三天:拍摄

  第四天:整理拍摄记录,交收图片

  第五天:回程

  5、拍摄活动的操作方式

  (1)主办单位负责筹划及执行本计划。摄影家于活动期间之相关费用,如交通、食宿及杂费由承办单位统一编列支出。

  (2)挑选出的摄影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与本活动有关之用途,如:出版《香港回归十八年》画册、世界各地展览、海报、请柬、幻灯、视频以及其它宣传、推广用途等,主办单位均无须向作者支付稿费,并保有再版之使用权。

  (3)此次活动摄影家所拍摄照片的版权归作者所有。

  (4)主办单位在任何时候有权为了宣传、介绍和推荐香港,以非营利为目地的使用这些图片,均无须向作者支付稿费;若将图片使用于商业用途,或由第三方使用,则应向作者支付相应的稿费。

  (5)以上事项于活动期间,以书面方式告知参与之摄影家,并由摄影家签署使用图片授权书。

  (6)由承办单位针对摄影者及活动执行人员办理活动期间之意外保险。

  (7)由承办单位针对拍摄路线,事先规划,并预先办理相关交通安排事宜。

  四、图片征集

  1、征集内容:凡属纪录、表现香港回归十八年来所发生的一切内容,包括:风光、大型建设、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等各个领域的图片均可。

  2、投稿规则:

  (1)图片作品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对投稿人无专业、性别、年龄、民族、国家与地区等限制,机构也可以投稿。

  (2)图片作品谢绝以两人或两人以上个人名义投稿,亦即投稿人必须是所投作品的直接和单一权利人,拥有其完整的著作权,并对其发布、传播与应用(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及其它版权)负完全的法律责任。投稿人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

  (3)投稿的作品须是一次性拍成的真实照片,凡使用合成、拼贴或其它特技手段制作、加工的照片,谢绝投稿。

  (4)投稿的作品可以是单幅照片,也可以是成组照片,数量不限。投稿人需以幅/组为单位,自行编号,附以另纸,写出包括照片内容、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等详细说明文字,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稿。

  (5) 稿件介质可以是照片、底片或数码图片(光盘邮寄),照片要求大小为8英T (即8X10英T ),光面;底片须幻灯片(负片请自行射印为8X10英T 的照片);数码图片档案不得小于40MB(为配合展览、印刷物等后期制作)。谢绝以装裱照片的形式投稿。

  (6) 主办单位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与本次活动有关之用途,例如:出版《香港回归十八年》画册、世界各地展览、海报、请柬、幻灯、视频以及其它宣传、推广用途等,主办机构均无须向投稿人支付稿费,并保有再版之使用权。

  (7)主办单位在任何时候有权为了宣传、介绍和推荐香港,以非营利为目地的使用这些图片,均无须向投稿人支付稿费。

  (8)凡投稿人需填写投稿表格,并签署投稿表格上的'使用图片授权书。

  (9) 主办机构承诺确保入选者的著作署名权在展品及相关出版物中得到完整的体现。

  (10)投稿人若拒绝签署有关授权书,或者无法向主办单位重新交送符合制作标准的电子文件(或直接调底片),即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活动。

  (11)主办单位向每位入选者赠送《香港回归十八年》画册1-2册(视其入选作品数量的多寡而定)。入选者并有机会获得赞助商赞助的摄影器材(包括相机、镜头、存储卡等,共40名)。

  (12)主办单位对本活动所有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人,即视为同意本活动的所有条款、规则、约定及其它活动要求。

  3、时间安排:

  (1)发布本活动消息,并于2015年2月底前完成此部分工作。征集图片采取重点组织稿件与投稿人自由投稿相结合的办法,以确保作品质量。

  (2)主办单位拟委托承办方挑选、编辑投稿作品,并公布入选者名单,寄送入选证书。

  (3)投稿邮寄地址:香港鱼涌华兰路20号华兰中心24楼香港中国旅游出版社,请注明“香港回归十八年”投稿。

  (4)截稿日期:2015年3月31日

  五、画册制作

  1、拍摄活动及征集活动结束后,立即开始画册的编辑、设计工作。

  2、由中国摄影家协会、香港摄影学会共同选派人员组成编辑委员会,由香港中国旅游出版社在编辑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编辑工作。

  3、执行地点:香港中国旅游出版社(编辑、设计、翻译、审定、制版和印刷)。

  4、由编辑委员会负责画册的审定工作。

  5、画册出版日期:2015年5月31日。

  六、图片展览

  1、展出内容:由拍摄活动及征集活动的图片中精选150-200幅,作为展览图片。

  2、展品制作:由香港中国旅游出版社负责图片的放大制作,并安排图片运往各地展出,费用由香港中国旅游出版社负责。

  3、展览时间:2015年6月15日—2015年12月31日。

  4、展出地点:拟在以下地区举办

  (1)北京:拟于2015年7月1日—7月15日在北京明城墙遗址公园,面向公众免费开放。

  (2)美国: 纽约文化中心、波士顿文化中心、新泽西文化中心、洛衫矶侨报、芝加哥希林艺术中心、三藩市中国文化中心。

  (3)欧洲时报

  (4)巴西:圣保罗亚洲文化中心。

  (5)加拿大:蒙特利尔中华文化宫、埃德蒙顿中华文化中心、卡城中华文化中心、温尼泊中华文化中心、大温哥华中华文化中心。

  (6)澳大利亚:中国驻悉尼总领馆、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

  (7)新西兰:奥克兰(中国驻奥克兰总领馆)、惠灵顿(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

  (8)英国:伦敦(中国驻英国大使馆)

  (9)俄罗斯:莫斯科(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

  (10)荷兰:阿姆斯特丹(中国驻荷兰大使馆)

  (11)瑞典:斯德哥尔摩(中国驻瑞典大使馆)

  (12)委内瑞拉:加拉加斯(中国驻委内瑞拉大使馆)

  (13)阿根廷:布宜洛斯艾利斯(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

http://www.cnren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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