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专项审计报告15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专项审计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专项审计报告1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壮大,经营活动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复杂性,所以为确保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及准确性,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展开,分别是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定义以及区别。
一、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定义
1.1 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是对企业某一个特定项目或某些特定严重问题的审计。专项审计往往根据企业内部审计或者外部投诉等情况下进行,目的'在于确认企业在某一项目或某些特定环节的财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况等问题。
1.2 年度审计
年度审计是对企业整体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整个审计过程旨在确认企业的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年度审计是在企业每一年结束之后进行。
二、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区别
2.1 审计内容
专项审计侧重于企业某一特定环节或项目的财务状况。审计对象可能是企业某项或某些特定的资产或取得资产的方式,某项或某些特定的支出等。年度审计则审计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利润,而且是全面的。
2.2 审计目的
专项审计是为了确认企业在某一特定环节的财务状况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以及进行及时的纠正和改善。年度审计则是为了确认企业整体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3 审计频率
专项审计的目标往往是在一定时间段内清晰的界定,而且进行后即可结束。年度审计的频率是在每一年结束后进行,给了企业一定的时间去准备和规划。
2.4 审计方式
专项审计一般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审计人员针对某个特定项目进行审计。年度审计则对整个企业公司进行审计,通常由会计事务所等审核机构进行。
2.5 审计意义
专项审计可以发现企业业务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提醒企业进行改进,并可以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建议。年度审计则可以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提升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信心。
三、总结
在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中,会存在不同的审核类型和方式,但无论是专项审计还是年度审计都是为了保障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足够的信息来供用户进行信息决策。两种审计方式有所不同,但都是企业日常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进行审计前需要对两种不同类型的审计方式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且在审核机构的帮助下,精准地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策。
专项审计报告2
一、审计概述
依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对某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审计过程
1. 确认审计目标
本次审计的目标是某单位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2. 确认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的范围涉及某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时间段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 收集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通过了解和分析某单位的相关资料和文件,采访有关人员,实地了解情况等方式,获取了大量的审计证据,对这些证据进行了分类和整理,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归纳。
4. 审计程序
本次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采用了比较、分析、抽样、验证等方法,对审计范围内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审查,从而获取了全面的审计证据。
5. 审计结论
依据审查的证据,结合实际情况,审计人员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三、审计结果
1.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符合法规要求。
2. 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部分管理混乱和缺陷,导致部分资金使用效益较低。
3. 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欠缺透明度和公开程度不高的问题。
4. 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和浪费等问题。
四、审计意见
根据审查的结果,我们提出了如下的建议:
1. 坚决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总体管理,防止出现管理混乱和缺陷的情况。
2.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提高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3. 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遏制不规范和浪费的现象。
五、总结
本次审计发现了某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某单位切实改进这些问题,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信力,为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专项审计报告3
XXX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贵公司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贵公司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及申报待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的真实性、合理性发表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各项资产损失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评价各项资产损失的整体反映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核查了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按照XX公司的决算报表统计口径以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为XX公司及所属全部的子公司(含下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境外子公司等)的全部资产,其中:资产总额XXXX元,负债总额XXXX元,所有者权益XXXX元(含实收资产XXXX元,资本公积XXXX元,盈余公积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X元),少数股东权益为XXXX元,具体单位如下单位名称投资比例控制关系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
二、清产核资的依据
(一)法规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2、20xx年9月9日国资委令第1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3、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4、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6、20xx年9月18日国资评价〔20xx〕7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7、20xx年7月26日财政部财企〔20xx〕310号文件《关于国有企业执行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8、20xx年9月3日财企〔20xx〕233号《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9、《企业会计制度》
(二)行为依据
1、20xx年8月19日国资评价〔20xx〕45号文件《关于做好执行工作的通知》;2、20xx年9月2日国资评价〔20xx〕58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3、XXXX年XX月XX日XX部门XXX号文件《关于同意XX公司XXX子公司以账面数作为清产核资工作的结果函》;4、XX公司函〔20xx〕23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清产核资中咨询服务、经济鉴证和专项财务审计的业务约定书。
三、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
1、工作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2、工作起止日期:XXX年XX月XX日。
3、具体实施情况:(1)协助贵公司根据国资委、财政部相关文件编制此次清产核资的《工作手册》;(2)培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贵公司做清产核资基础工作;(3)对贵公司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原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贵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4)核对、询证、查实贵公司债权、债务,监盘贵公司现金和抽查存货;(5)勘察、抽查贵公司固定资产并验证其产权;(6)协助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计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所带来的损失;(7)按照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贵公司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核实、鉴证;(8)协助贵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金核实批复文件、以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调整账务。(9)协助贵公司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情况
1、申报处理资产损失情况在此次清产核资过程中,贵公司共计清理出资产损失总额(盈亏相抵后)为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清查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
2、经我所审核确认的资产损失经我所审核确认符合清产核资申报条件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
五、清产核资处理意见
1、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
预案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清查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净额为金额XXXX元,其中XXXX损失挂账净额XXX元自列损益,其余XXXX元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核减未分配利润XXXX元;(2)核减盈余公积-公益金XXXX元;(3)核减盈余公积-公积金XXXX元;(4)核减资本公积XXXX元;(5)核减实收资本XXXX元;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预计损失合计XXXX元。拟建议转入企业20xx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XXXX元,并作为各项资产减值的期初数,其中:(1)应收帐款预计损失XXXX元;(2)短期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3)存货预计损失XXXX元;(4)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5)固定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6)在建工程预计损失XXXX元;(7)无形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8)长期债权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9)其他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
2、审计意见批复后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上述申报资产损失如得到批复后,XXXX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将为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元、资本公积XXXX元、盈余公积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元。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是依据国资委及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的,申报的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各报表数据间勾稽关系正确,可以作为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依据。
六、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原因分析
1、按原制度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的情况简要分析2、盘盈资产类型及形成原因的简要分析
七、重大事项说明
1、XXX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可以不列入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直接以XXX公司账面数作为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
2、XXX公司所属子公司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直接以XXX公司账面数作为X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
3、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对XXX公司损失及挂账的认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4、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挂账中发现的XXX公司重大资产和财务问题以及向XXX公司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5、在清产核资工程中对XXX公司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重新估价;
6、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内部控制的审核情况
xx
九、报告使用范围
以上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仅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XXX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清产核资结果和检测清产核资中介机构之用,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附件:
1、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
2、损失挂账申报核销项目审核说明;
3、损失挂账的证明材料;
4、主审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和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有关材料。
xx
xx年xx月xx日
专项审计报告4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审计概况
依公司总经理给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部于20xx年07月02日-20xx年08月02日对国际营销部、财务部、行政部就20xx年01-20xx年06月期间的产生的物流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
本次审计的主要发现如下:
1、部分非紧急(重要)的快递未选取价格低的快递公司,且未与有产生交易的.快递商(**快递)签订协议或合同的问题;
2、代垫费用欠缺还款期限要求,超三个月以上的代垫款(5.5万元)未收回的问题。
项目概况
20xx年01月-06月内部生产经营产生的物流费用,依据合同报价单核算运输费用(拖车、货车),查阅物流商招投标资料及合同条款。
对各部门产生的快递费用与需求进行核实,查阅快递公司签订合同情况。
二、本期审计发现
1、部分非紧急(重要)的快递未选取价格低的快递公司,且未与有产生产易的快递商(**快递)签订协议或合同的问题;
(1)审计中,我们调出有发生快递费用的二家快递商的合同,见行政部在20xx年3月31日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未见有**速递相关合同及协议;
(2)调出**价格与**提供的电子档报价单比对,发现**首重价比**平均高36%;
快递单价比对(二家)
目的地 **首重(1kg) **首重(1kg) 价差率
同城 12.00 8.00 33%
省内 13.00 8.00 38%
温州、台州 16.00 12.00 25%
华东 22.00 12.00 45%
小计 36%
(3)我们对20xx年01月-06月实际产生的国内快递费用进行计算,共发生快递费用68,798元,**快递费占总费用96%;
20xx年01-06月快递费用情况
月份 **金额
(RMB) **金额
(RMB)
1月寄付 619 9,024
1月到付 - 532
2月寄付 136 4,133
2月到付 - 1,536
3月寄付 1,752 8,317
3月到付 - 1,011
4月寄付 144 8,999
4月到付 - 1,234
5月寄付 72 17,128
5月到付 - 2,643
6月寄付 164 10,556
6月到付 - 799
小计 2,886 65,912
(4)在审计时问询行政负责快递窗口人员,各部门有快递业务由各部门自行联络快递公司来公司前台取货。
审计建议:
我们建议由行政部统一进行招标或采用比价形式选定适合公司的一家快递公司,在9月之前签订一年有效的合同,后续每年定期更新运费标准。这样有助于确保发生纠纷可以赔付,且计算费用标准一致。
2、代垫费用欠缺还款期限要求,超三个月以上的代垫款(5.5万元)未收回的问题(数据截止20xx年06月30日):
20xx年上半年代垫支付情况
月份 代垫金额(RMB) 收回金额(RMB) 未收回金额(RMB)
1 67,452.20xx58,901.93 8,550.27
2 19,20xx75 1,846 17,358.75
3 56,623.42 27,268.52 29,354.9
4 16,425.21 4,699.27 11,725.94
5 33,616.30 16,632.43 16,983.87
6 36,232.30 27,972.9 8,259.4
小计 229,554.18 137,321.05 92,233.13
审计建议:
我们建议代垫费用,应控制在三个月内收回,销售会计定期将超期信息提供给营销业务,由营销业务开出催款单提醒客户进行付款。促进公司资金合理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3、其他问题
1、代垫支付快递费未见在货款中扣除:
部门 月份 邮递日期 邮递编号 寄达地 邮资 产生费用申请内容
采购 3月到付 20xx-3-20xx74689479866 宁波 ¥61 **寄材料,运费从货款中扣除
采购 3月到付 20xx-3-29 575523277950 浙江 ¥417 费用由**支付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 575543479553 浙江 ¥792 **借光源,由**承担,货款中扣除
采购 5月到付 20xx-5-4 510481054557 常州 ¥52 **借光源,由**承担,货款中扣除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 117081420xx7 深圳 ¥22 由**承担
采购 5月到付 20xx-5-7 575502923729 浙江 ¥262 **来料,从**货款中扣除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1 574712714373 宁波 ¥28 **寄材料,运费从货款中扣除
小计 1,634
(1)部分快递业务申请单为事后申请审批,未做到先申请后执行;在审计时,我们发现有13笔快递费用单次超过500元,随机抽了一笔采购在2月份支付的**材料快递费,采购负责人回复发生时间比较长,无法提供相关来料无法满足生产急改由公司自行承担快递费用的相关依据。
部门 月份 邮递日期 邮递编号 寄达地 邮资 产生费用申请内容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31 103021412234 浙江 ¥1,392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31 103021412225 浙江 ¥1,327
国际营销 3月寄付 20xx-3-8 810031123370 浙江 ¥1,229
采购 2月到付 20xx-2-6 25574344821 南京 ¥1,048 **寄材料,生产急需,原定物流无法满足生产
国际营销 6月寄付 20xx-6-22 103019293632 广东 ¥1,029
国际营销 4月寄付 20xx-4-26 592474446914 中山 ¥928
采购 5月到付 20xx-5-2 575543479553 浙江 ¥792 由**承担,货款中扣除
国际营销 6月寄付 20xx-6-3 103021412261 浙江 ¥714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17 10302141220xx 深圳 ¥692
国际营销 6月寄付 20xx-6-3 103021412252 浙江 ¥692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25 103021412191 广东 ¥689
国际营销 5月寄付 20xx-5-21 103010686552 广东 ¥686
LED技术 5月寄付 20xx-5-2 592545525452 上海 ¥622
审计建议:
我们建议单笔快递费用超过1,000元,应由中心总监审批后再执行,由各级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批环节, 审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审核所发生的业务是否符合厉行节约,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专项审计报告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1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 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 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2 第七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 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 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
3 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 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
4 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 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
5 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 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五)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财政上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本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兵团财务部门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第二十一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
7 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二十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财政在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省份给予奖励补助。
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 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
8 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20xx年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同时废止。
专项审计报告6
xxx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xx有限公司008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7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清产核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第五条企业清产核资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九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十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以前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二条损溢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第十四条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经重新核定后,应当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及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数。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
(三)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
(七)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八)企业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九)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所出资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产权重大变动需要开展清产核资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
第十七条子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重大产权变动的,可以由所出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十八条企业清产核资申请报告应当说明清产核资的原因、范围、组织和步骤及工作基准日。
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申请,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同意后批复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指定内设的财务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多个部门组成的清产核资临时办事机构,统称为清产核资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制定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五)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当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股份制企业的,还应当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企业报送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文件。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对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的批复30个工作日内,应当到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或者交办的企业清产核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国企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四)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第二十八条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核实;
(三)指导下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四)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清产核资批复组织企业本部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三十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及时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企业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失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清产核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十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进行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所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当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应当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后,应当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三十八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在清产核资中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各项盘盈资产及同意账务处理的有关负债,应当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四十条企业对清产核资中反映出的各项管理问题应当认真总结经验,分清工作责任,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应当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机制,巩固清产核资成果。
第四十一条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明。
第四十三条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企业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工作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力,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四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清产核资中与企业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造成重大工作过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各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规章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专项审计报告8
审计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检查工作,审计报告是审计过程的核心产物,对于政府机构、企业、组织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在审计报告中,有两种类型: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它们之间的区别。
何为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是指针对某一具体问题或某一单独项目的审计。这种审计通常是在需要对某个具体问题或项目进行核查时才会进行,因此其范围相对较小。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分为两种类型:
1、调查审计
如果机构或企业中发生了不当行为或疑似违规行为,审计员将会展开调查审计。专项审计报告通常会详细记录审计员对相关方面的调查结果,并根据调查结果来提出针对所发现问题的建议。
2、综合审计
综合审计是对机构或企业所有方面进行审计,从中分析关键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这是一种更为全面,面向更多方面的审计方式。专项审计报告中,综合审计是更为常见的一种。
何为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是对一个机构、企业或组织的整体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评估的'一份报告。此类报告通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之后发布。年度审计报告中一般包括机构的资产、财务状况、收入和支出情况、财务制度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概括和分析,意在说明该企业是否以公正、透明、合法的方式运营。
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有哪些区别?
1、审计对象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对某一具体问题或项目进行审计,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是对整个机构或企业的所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2、审计的深入程度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会更深入地挖掘某一具体问题或项目,从而筛选出其中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比较全面地评估其整体财务状况。
3、报告内容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会更注重对某一具体问题或项目的调查和分析,详细记录对该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建议。而年度审计报告则主要侧重于机构、企业或组织的整体财务状况,其内容更为全面,详细地概述其各方面情况。
4、时间不同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是针对某一特定项目进行的,最终报告需要在相关项目结束之后发布。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是一份年终报告,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才会发布。
综上所述,无论是专项审计报告还是年度审计报告都是非常重要的财务检查工作,各自有不同的特点和重点。理解这些区别,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审计报告,并为企业或组织的管理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
专项审计报告9
根据按排,审计部对公司存货盘点工作进行了审计。
审计目标及范围:此次就公司存货的真实及完整性进行审计,涉及评价盘点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状况、存储管理、账卡物相符性等。
审计程序:监盘、数据分析、询问、观察等。
一、存货盘存结果。
截止xxx年底,公司存货盘点余额为xxx万元(含车间在制品、项目在建物料共xxx万元,不含委托加工物资),盈亏相抵后整体盘盈金额为xxx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审计发现:
(1)前期差异形成盘盈xx万元,其原因是上年盘点的电池片角片等通过估算并按一定比例打折的方法计入盘存量的,而今年是根据实际瓦数进行详细盘存,如此形成差异xx万元。
建议:盘点方法改变时所确定的差异应及时进行账目调整,无须年末时再做账目调整。
(2)BOM及换算差异形成盘盈近xxx万元,其主要原因有:
a. 板材理论厚度与实际领用的材料存在差异; b. 边角废料的利用; c.计量单位的转换差异等; d. BOM用量出现错误等。
建议:
a.物控部门做好BOM用量的监测工作,对与实际不符时及时与研发部门进行沟通进行修改(相关领料部门应配合提供相关信息);
b.研发、采购、物控协商确定好物料的`计量单位,确保BOM、采购、存储及系统中使用的计量单位是一致的;对确实不可统一计量单位时要求在收发料进行换算时保持谨慎态度,并加强检查,发现差异及时改进或进行账目调整。
(3)收发货盘点差异形成盘盈近xx万元,主要原因有:
a. 工程领退料错误;
b. 已开据领料单但实际未领用;
c.车间退料未办退料手续(如车间退回部份铝材未办入库手续); 建议:物控仓管人员应要求相关人员及时办全收发手续,并加强对进出仓物料的清点,特别需对已办手续但实际并未发生物料出入仓的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在物料卡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整记录。
(4)部份盘亏物料明细:
重点关注发货差异所引起的盘亏数据。此次盘点因收发原因产生盘亏四千元,数据上看并不重大,但仍需加强这方面管理。
二、呆滞物料情况。
根据物控部门统计,呆滞物料(3个月以上)库存金额近一xxx万元,与三季度末相比上升近xxx万元,其中电池片增加近xx万元。重点关注电池片库存的消化过程。
建议:
(1)对生产中不可使用或不可替代使用的积压物料进行折价处理,尽快收回资金。
(2)此次统计出的呆滞物料明细应提交一份给研发部门,由其在做产品BOM时优先考虑是否可进行物料代用;对维修配件,领用部门也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使用代用的积压品。
(3)对由品管判定的不可使用且无转让价值的积压物料进行报废处理。
(4)加强责任追究,从源头上控制呆滞物料的产生;同时也可实行激励措施,对积极消化、处理呆滞库存的人员或部门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三、 其他审计问题。
1、物料存储方面。
审计发现:部份类别的物料未认真进行归类整理,也未设置待处理(不良品)区域,部份物料存放相互混淆。如铝材类物料该情况较为突出,监盘发现16801007铝材部份余料散放在存储地未进行包扎、一条铝材(16801018)放置在16801027区域、16801012铝材中混有已切割退回的物料(不良品)未单存放等等。
审计建议:物控部门在盘点前应对物料进行适当的整理和排列,区分不良品、合格品及并附上盘点标识。
2、仓管人员工作移交方面。
审计发现:铝材仓管工作在xx月份进行了移交,但据了解存货移交时未进行认真全面的盘存,也未有人进行全程监交,未在账卡上履行移交手续。
审计建议:编制并发布“仓管人员物资交接规定”等类似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同时要求交接时应有成本会计、仓管负责人进行监交,并形成交接记录。
3、物料卡记录方面。
审计发现:监盘过程发现个别物料卡记录不完整或记录不清晰。
如铝材仓存在较多此类情况,主要原因有:人员认识不足,认为接近盘点日之前的物料进出没必要再进行登记(认为是多此一举);车间物料员退料时未进行登记导致物料卡记录不完整。同时也存在物料卡记录不尽规范,如有些卡片未填收发日期、使用铅笔记录等。
审计建议:公司实行永续盘存制度,以此保证账卡物的一致,任何物资的进出均需在物料卡上进行实时记录。
4、盘点组织工作。
审计发现:
a.部份监盘人员未按要求参与监盘或未对盘点进行全程跟进,如元月x日多个部门未参与光热仓库的监盘。
b.部份监盘人员反映其不明白监盘工作。
审计建议:
a.严格按照盘点计划实施存货盘点及监盘工作,对因监盘不力造成盘点停顿、盘点出现重大差错,应视情节严重情况对监盘人员进行处罚,并在全厂范围内进行通报。
b.对所有参与盘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特别要求监盘人员理解监盘要点,必要时可组织盘点知识考试。
5、 其他方面。
(1) 对非人为责任所产生的盈亏差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 财务部着手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工作;
(3) 物控部尽快建立存货分析制度,并每月出具一份分析报告。报告应
对对库存波动较大或库龄呈增长趋势的物料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追溯至相应的经办人、订单等;同时对每月已处理的呆滞物料与下月计划进行处理的物料作重点说明。
四、整体评价
年终盘点基本按计划进行,盘点结果表明公司存货是真实完整的,但物控部门的内控管理工作仍待加强。
xxxx
xxxx年xx月xx日
专项审计报告10
一、引言
本报告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报告,审计范围包括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运作程序等。
二、审计目的
本次审计的目的是评估被审计单位在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方面是否合规、高效、透明,是否达到了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目的。我们的审计重点是确保专项资金的合规性和资金使用的公正性、透明性、高效性,并检查管理制度、控制流程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
三、审计结果
1.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本次审计的资金专项收入情况是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并且没有违规收入的情况发生。
(2)支出情况
在审计期间,我们检查了被审计单位的全部支出清单和相关票据,发现批准的资金支出均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并且均按照有关项目计划的规定使用和支出,未发现任何违规支出现象。
2.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审计所审计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证明,项目资金使用在计划范围内,项目支出符合预算管理要求,并按照项目计划中的计划使用。我们评估了项目的支出情况,发现资金使用在预算中,没有超支或短缺的情况。同时也没有财务管理的问题,没有任何不合理或者违规支出。
(2)使用效果
我们评估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为良好的,执行情况高效、经济、透明,未出现浪费、损失等情况。并且,相关的项目建设目标已经达成,为相关方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四、结论
被审计单位在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上,都符合国家规定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表明该单位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合规性和高效性。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是在资金使用效果上还存在一些可以优化的空间。
五、建议
针对上述专项资金使用规划效果的问题,建议探讨更为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强化专项计划的执行和跟踪,建议制定一些更为严格的约束机制以避免出现不合理的使用资金情况。
六、落实情况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已经表明将重视我们的建议,并且会及时将相关措施形成实践,确保专项计划的执行是高效且合规的。
七、致谢
感谢各方对本次审计的支持,感谢被审计单位的合作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国家的财政监管工作作出努力。
专项审计报告11
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12
来账项审计主要包括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的审计。在审计中经常会遇到往来账的问题,因为往来账既与收入、成本有关,又与潜盈、潜亏相连,同时往来账中也隐藏有各类管理问题。因此,搞好往来账审计对于厘清债权债务,摸清企业家底,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往来账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收入、成本挂账
1、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虚列收入。一些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领导为了表现政绩,就通过虚开发票、虚假工程结算等手段虚增利润,以完成经营考核指标。
2、利用“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账户隐藏收入。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少交税,或平衡收支,或为下一年度留“口袋",把收入挂在“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里,不做收入处理,人为调减利润。
3、利用“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将成本费用挂账。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在完不成经营指标时,将生产成本不进行账务处理,而挂入“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人为调增利润,为上级考核、提拔、任用等捞取政绩。
4、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利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账户虚列费用,加大成本,人为调减利润。
5、以上各种情况的组合。如为了调增利润同时调增收入、调减成本,或为了调减利润同时调减收入、调增成本等。
(二)潜盈、潜亏挂账
1、有的单位应付款项挂账多年,且明细科目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款项付不出去,形成潜盈。如其他应付款—教育培训费、借聘费或劳务费等。
2、有的单位提供商品、劳务等形成的债权,在已明知债务人破产、撤销等情况下,不对账务进行处理,形成潜亏挂账。
3、有的单位的预付工程款、材料款等,现实情况已经证明收回的可能性很小,也不进行账务处理,形成潜亏挂账。
4、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利用应付款项账户来回冲账、调账,且调账依据不充分,其目的`是人为调节利润。
(三)核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单方调增或调减往来账项,使横向单位之间(兄弟单位)或纵向单位之间(上下级单位)往来对不上账,形成债权或债务不实。
2、将罚没款、捐赠、其他额外收入截留,挂入往来账户,形成账内“小金库”。
3、在没有购销合同或结算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盲目付款,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4、通常情况下,应收款项余额应在借方,应付款项余额应在贷方,但有些被审单位往来账借贷方余额与正常规律有悖,不能真实反映资产负债。
5、有些单位将上级拨款或上级拨入资金挂入其他应付款,不能真实反映权益。
二、往来账的审计查证方法
(一)收入、成本挂账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逆查法”。充分利用会计报表,通过对报表、总账与明细账及相关资料的核对,发现问题。我们在某实业公司审计时,通过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应付项目年初与年末余额的对比,发现预收账款数额变化较大。据此,我们对基层单位报表进行了汇总分析,发现产生变化的原因在其下属的工程公司。又通过对投资计划、工程合同及已完工部分的资料计算分析,查出预收工程款3000万元,按完工百分比法应在当年确认收入,而该单位却在预收账款中核算。
2、从往来账当年发生情况入手。重点查阅金额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凭证,发现疑点再查阅核算内容,追查预收或应付款中收入挂账的问题。在某工业公司审计时发现, 20xx年转20xx年“预收账款—氧气票”贷方余额94万元。带着疑问我们审查了该明细账中金额较大的几笔凭证,发现该单位收到用户购货款时,发给用户氧气票,账务处理为借“货币资金”贷“预收账款”,待用户拿氧气票来领货时才确认收入。预收账款年末余额为收款尚未付货金额,即未确认的收入。20xx年该单位改变了核算方法,即收到购货款不论是否发货均确认收入。这样,20xx年转至20xx年的预收账款余额应确认为收入。
3、对相互之间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单位,通过往来挂账的横向比较,可以发现少计收入、少计成本或虚增收入的问题。如某供暖单位20xx年末“应收账款”挂应收某多种经营单位供热费290万元。通过核对,多种经营单位没有挂账。经分析,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多种经营单位少计成本,一是供暖单位虚增收入。为落实清楚,我们认真核对了供暖单位的损益,发现该单位效益较好,赊销情况不多,没有必要虚增收入。依此判断,应该是多种经营单位少进成本。
(二)潜盈、潜亏挂账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应收、应付款项当年挂账金额较大的,应结合明细账摘要,认真分析,发现疑点,确定问题。在某公司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往来账金额很大,其应收、应付都在亿元以上。翻阅往来明细账时,对年末新挂账的“应收账款—某建材公司"1776万元产生了疑问,经调阅凭证,详细分析,并找会计人员了解情况,得知该工程核减额较大,预付款已超过工程审定造价,收回相当困难。所以,年末该公司只好将多付的工程款挂账。
2、应收款项在企业流动资产中的比例过大,说明与其相关的企业大量占用该企业流动资金。这既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也不利于企业正常生产,尤其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不能得到及时签认,坏账的可能性就很大。这样就应该对金额大、账龄长的应收款项详查、细查。如有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为了扩大销售盲目采用赊销策略去挤占市场,只注重账面收入,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收回的问题,而且大量赊销收入直接列入经营成果,企业为此需缴纳增值税,使企业动用有限的流动资金垫付未实现的利税。这种既不考虑赊账资金的时间价值,也不估计应收账款可能带来的机会成本,不加选择地扩大商业信用,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潜在的经营风险。
3、认真分析往来账户与有关科目之间的大额结转,对结转依据不充分的,应查阅当年发生业务,查清事实。某公司是某集团的盈利大户,在查看某公司往来明细账时,发现“其他应付款—上交利润”科目20xx年末余额为284万元。为了理清形成原因,我们仔细核查了 20xx年以前年度的有关科目的结转,发现该余额是由20xx年末利润分配余额转入,通过核实,该单位承认为利润挂账。
(三)核算、管理等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通过上下级单位之间的往来账余额核对,尤其是连续几年都相差相同数额且金额较
大的,一定要在两家分别认真核实,找到突破口。我们在某公司审计时,通过对该公司与其下属化工厂应收、应付款项的核对发现,20xx年、20xx年的余额都相差1403万元,经向会计人员了解后才知道,化工厂在20xx年以前,将欠该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中的1403万元单方转做实收资本处理,致使化工厂债务不实。
2、往来账审计中,对以前年度挂账,当年大额支付货币资金的情况,应予特别关注。首先看挂账依据是否充分,再看付款凭证附件中,核算资料是否齐全,从中发现问题。我们在某多种经营单位审计中发现,20xx—20xx年对外付款金额较大,且多为以前年度挂账,所以查账时把重点放在付款上,查出两年无合同付款金额共计3479.91万元。合同是购销活动发生质量问题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无合同付款存在极大的经营风险。
3、往来账审计中,如果发现有关科目余额与正常情况不一样,应仔细核对当年的业务,如果当年借贷方发生额并没有导致负数金额产生,就应仔细审计上一年的经济业务,从往来疑点入手,追根朔源,一查到底,就会发现问题的症结。在某公司审计时,查其20xx年的往来明细账,发现“其他应付款—某单位”年末为借方余额330.50元,有悖常规。因此,我们调阅档案资料,一直查到1996年,发现1996年末余额与1997年初余额对不上。通过了解得知,1996年还有一套账并过来,两套账合并后,该科目为借方余额330.50元。到此,查出该单位1996年以前存在两套账的问题。
总之,往来账审计的方法技巧很多,只要勤于动脑,善于总结,就会摸索并掌握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专项审计报告13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环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环球制冷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所述,环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环球制冷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盖章)(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
20xx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________万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三、公司采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一)产品收入
产品收入是指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的销售收入。
(二)技术性收入
1.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承包收入
技术承包收入是指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是指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公司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是指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专项审计报告14
关于深圳市××××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字[20xx]×××
深圳市××××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建筑节能资金管理办法》(深建字[20xx]64号)、《深圳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程》(深建字[20xx]239号)的要求,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投资情况进行审计。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按照《深圳市建筑节能资金管理办法》(深建字[20xx]64号)、《深圳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程》(深建字[20xx]239号)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XXXXXXX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计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专项审计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现将××项目投资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地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说明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完
专项审计报告15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XX公司截至X年X月X日的审计事项说明。
————————(以下内容略)
XXXX 年X月X日
一、公司概况
要求披露公司的历史沿革、历次股东变更、经营范围等内容。
二、资本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要求披露公司设立及历次增资时资本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三、20xx年3月8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担保公司业务经营合规性、客户保证金管理、风险拔备情况
业务经营合规性
要求:业务经营合规性应披露公司业务有哪些、是不是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业、有无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骗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细则》出台前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业务,《实施细则》施行后是否已将其剥离。
客户保证金收取和管理
要求:客户保证金收取和管理应区分两段反映,即20xx年3月8日之前和之后,尤其是要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客户保证金收取情况、客户保证金管理有无签订三方托管协议专户管理等情况。
3.风险拔备
要求:重点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提取情况。
四、融资性担保业务审慎性指标达标情况
要求按照审慎性指标的规定逐一披露,如存在差距应说明原因。
五、公司内部治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要求:披露公司组织架构、授权分责情况,及现有制度(尤其是风险控制制度)情况
六、业务情况
1、融资担保业务
要求按对公(包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对个人(主要为个人房贷、车贷、消费性贷款)两方面披露担保家数、累计额、在保额、代偿、损失及抵押等情况;如担保贷款实行分类管理,则应标明每类(参照金融企业贷款分类标准)担保贷款的比例及相应情况。
2、其他业务
要求披露其他业务(包括兼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咨询服务等)的种类、规模、收入等情况。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应收款项情况
①要求详细披露占公司5%以上股权股东占款及关联企业占款情况(请列表显示);
②要求披露与应收代偿款相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偿原因、抵押物情况、诉讼情况等。
③要求详细披露其他数额较大应收款项情况;
2、对外投资情况
(1)债权投资
要求披露债权投资的种类、利率及期限、起止日期、金额
(2)股权投资
要求披露被投资方名称、注册资本、占被投资方股权比例等
3、融资情况
要求披露融资对象、融资条件、利率、起止日期、金额
4、不动产权属情况
要求披露账面不动产(含房屋及土地)的权属是否明确。
5、或有事项
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需由公司未来承担偿款义务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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