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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3-12-17 08:15:52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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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的调研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低保的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低保的调研报告

农村低保的调研报告1

  近年来,随着量农民工外出打工,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农民家庭夫妻分居,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最近,丹东市振安区妇联对我区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我们深深地体会到留守妇女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她们柔弱的双肩既担负着赡养老人、照顾小孩的生活重担,又承担着家庭农业生产以及在企业上班工作的艰辛。可以说,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和希望,她们默默地支撑着家庭的负荷。

  振安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全区总人口1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万人,外出务工人员3.6万人,农村留守妇女1.3万人。从文化程度方面看,部分留守妇女文化偏低。85%以上的留守妇女为初中及以下学历。从年龄结构上来看,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28岁以上。部分集中在30-45岁年龄段,这一阶段年龄的妇女上有日益年迈的父母,下有正在上学的孩子。从留守妇女的留守的原因来看,部分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则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处于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

  1、生活压力超负。由于家庭中男性劳力的长期缺失,农村留守妇女承担着超负荷的生活重担,要承担着照顾孩子、老人和田间劳动的重任。有的留守妇女想同丈夫一同外出打工,但赡养老人、照顾孩子的责任绊住了她们前行的脚步,她们的生活永远都是干不完的家务和农活,烦不完的孩子的教育与困惑。

  2、精神世界空虚。有的留守妇女上班累了一天,有的.干完农活,回家还要干家务,晚上只有与电视为伴,与麻将为友,这就是多数留守妇女的业余生活。由于农村娱乐设施的缺乏,文化活动的不足,导致她们生活的压力无处缓解,不良的情绪无处排解,精神世界比较空虚。

  3、婚姻状况堪忧。留守妇女的丈夫外出打工,长期不在身边,这导致许多家庭出现了婚姻危机。从婚姻问题上的妇女看,有三分之一是农村留守妇女。常年的两地分居,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一旦双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自我控制力不强,极易受到不良现象的诱惑,导致感情危机。近年来,我们发现“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上升趋势,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于丈夫出门打工常年不归、移情别恋的情况,她们是无可奈何。留守妇女面临着巨的生存的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无人倾诉,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担心丈夫,还害怕流言蜚语。如楼房镇孤山村留守妇女李某,女儿患姊妹病,丈夫在外打工,有了外遇,最终抛弃了李某和女儿,离家出走。经过区妇联多方协调,最后得以起诉离婚,争取到了女儿的抚养费。

  4、家庭教育缺失。调查显示,繁重的农活、家庭的重担和生活的压力让农村留守妇女们消耗了全部的精力、心力。加之,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教育意识不强,留守妇女们普遍应在子女的教育培养上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少留守妇女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根本不能给孩子讲出什么道理,造成一些留守家庭的子女上初中后因为不能及时对孩子进行辅导和监管,最终使孩子在初中时期成绩出现一落千丈,甚至染上恶习的现象,这些留守妇女却对子女们的教育和辅导却感到力不从心,无从下手。

  留守妇女是目前我国农村最的劳动力资源,也是新农村建设主力,她们的生存状况和生活质量可以说直接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针对留守妇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我们党和政府还有各级妇联组织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及时对口的扶活动,这样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营造一个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引导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关爱农村留守人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局面。二要出台相应的硬性扶政策和措施。如要深入基层传授技术、以村为单位建立“农家书屋”、建立“妇女儿童之家”、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小额贷款扶持和项目扶持等。三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以“平安家庭“为载体,以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好邻里”、“五好文明家庭”等为抓手,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四要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打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组织她们学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懂得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捍卫自己的婚姻。

  2、加农村文化设施投入,满足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白天忙上班、忙家务,晚上看电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留守妇女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她们的辛劳、压力和空虚是别人无法体会的。在这种情况下,留守妇女更需要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来缓解压力、排解情绪。调查中发现,靠近集镇的一些农村留守妇女由于地域的优势,经常能够参加一些文化娱乐活动,让她们从中体味到生活的乐趣。这些活动能够让她们容光焕发,精神饱满。而偏远一些的农村留守妇女由于农村公共娱乐硬件设施不足,文艺活动不多,她们只能徘徊在麻将与电视之间,娱乐方式单一,精神生活贫乏。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不仅有利于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对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同样具有积极意义。因此,政府加农村文化娱乐设施投入,文化部门、村、社区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3、加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农村经济。90%的留守妇女希望自己的丈夫就地就业创业,前提是要有稳定不错的收入。因此,农村致富渠道的拓宽,农村经济的发展,外出务工男性的减少是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关键。一要要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本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二要拓宽农村致富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积累经验,更新观念,扶他们回乡创业,完成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让农民工能够兼顾致富增收、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从根本上改善留守妇女的困境。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积极组建留守妇女的互助组织。调查中,留守妇女们

  表示生活清苦一点无所谓,关键是在困难、困惑、无助、无奈的时候需要有人关心、助。希望能够建立各种互助组织,使她们生产有人、生活有人问、心灵有人暖。目前我区农村已自发产生一些互助组织,如巾帼维权服务队,巾帼爱心扶服务队、巾帼文体志愿服务队等等。这些组织远远不能满足留守妇女们日益增长的新需求,如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家庭教育、情感关怀等。因此,建议社会各界合力组建留守妇女互助组织。在就业创业上,助留守妇女解决政策、项目、资金难题,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领办各类新型经济合作组织,与留守妇女结对扶;在家庭教育上,利用家长学校、“妇女儿童之家”、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开展家教培训;在生活安居上,通过12338妇女维权热线、基层维权站点、邻里互助等措施,营造安全安居的社会环境;在心理疏导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率先建立专业心理咨询室,组织志愿者对需要心灵安慰的妇女,提供精神慰藉扶。对留守妇女真正做到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困、能力上扶技、经济上扶业,让她们生活上舒心,情感上暖心,活动上开心,工作上顺心。

农村低保的调研报告2

  县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有效保障和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僻群体基本生活,对缓和社会矛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随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深化,出现了诸多问题,充分认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完善XX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意义重。

  一、工作现状

  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凡是持有XX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属XX县认定的特困户(年人均收入在670元以下)和僻户(年人均收入在670元-1067元)均纳入保障范畴。目前,XX县农村标准是特困户每人每月80元;僻户每人每月65元,保障标准既体现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参照城市低保基础上,坚持动态管理下的相对稳定,即一年一调整,特殊情况可半年一调整(残疾人、长期患病、失去劳动能力的可一年不变)。自20xx年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全县农牧民收益农村低保资金达到3500万元;对低保户各类助学、建房、节日慰问、病救助等配套资金达到1000余万元。通过农村低保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农村困难群体基本利益,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了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难以确定。

  一是家庭成员界定困难,部分家庭把家中的老人从家庭成员中分离出来,成为居老人,从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子女的赡养义务,甚至把老人赡养义务推向社会,造成新的困难群体。二是收入界定存在一定困难,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油葵、牲畜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在价值转化过程中,收入难以货币化,存在较随意性。三是家庭成员中有经济来源的,如外出打工人员有收入,但不愿意提供单位出示劳动报酬证明或以各种理由少报、漏报、瞒报收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有意隐藏隐型收入,如房屋出租、遗产赠予、家产继承、外地务工收入等都无法核实和统计。五是民政部门面对单位与个人的申报行为并没有直接制约力,均导致家庭收入情况掺杂较多水分。因此,造成在入户调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以采用表面消费能力和外部观察法,即通过其消费水平或者生活方式等行为观察居民收入水平,虽然是一个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对于那些处于低保临界线的家庭同样存在着界定难的现象。以上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对家庭收入界定难度增。

  (二)新增人员不能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低保资金能否保障到位,直接影响到农村低保工作的全面开展,低保预算资金落实不及时,是导致低保金发放难、低保保障标准低、覆盖面窄的直接原因。当前,XX县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突出、最难解决的就是资金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后续资金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应保尽保、新增人员问题的解决,普遍存在有多少钱做多少事的问题。因为担心按照低保条件进行扩面后,上级下拨资金不能增加,财政配套资金无法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尴尬境地,从而制约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就XX县而言,自治区认定人数为5184人,而实际人数为10184人,从20xx年至今XX县对多出5000人实行本级财政自行负担。如果上级对这5000人的低保资金一直没有补助,县财力负担压力将很沉重,就很难再扩面。

  (三)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不协调。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面建设农村低保制度配套措施不完善,由于各种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在农村、城镇中的建立、实施和力度不同,从而造成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很难衔接。农村低保主要是解决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仅靠有限的低保金难以解决低保对象病治疗、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难。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居民由于因病、因残导致僻,被列入保障对象;一些老人由于养老问题没有得到落实而被列入等现象。如果各种救济保障体系彼此衔接,就会减少很多类似的僻群体和列入对象,从而节约量资金。很多社会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四)低保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改善。

  从低保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的问题。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低保户通过勤劳经营脱离了僻,越过了低保线,然而这一部分人员总想一些办法隐藏或采取一些办法阻止取消低保资格。虽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并不明显,还存在“养懒汉”的现象。农村低保扩面后,边缘户对象难以确定,且这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线临界状态的低收入户,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会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导致深度僻,这种现象应不应该纳入低保也亟待考虑。

  (五)基层工作人员缺少或无专业操作人员。

  目前,XX县六乡一镇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21人,农村低保对象10184人。基层民政部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制约工作的规范开展,各乡(镇)基本安排1-3名民政干事,并且还不是专业从事该项工作。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初审和复审难免依赖于村(居)会运作,村(居)难免要结合一些其它工作,或者平衡一些其它的关系,这就给低保资金的专项性、性、公开性带来一定难度。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乡(镇)民政机构工作人员不确定性和非专业性,导致操作过程比较较盲目,凭经验和感情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一)科学测算收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

  农村保障制度是保证农村僻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科学准确地测算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确定保障对象及补助标准的主要依据。制定科学的农村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科学准确地核定申请对象家庭收入,是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并得到及时救助的关键。一是应结合农村实际,民政会同财政、统计、农业、物价等部门,深入乡(村)及市场对农业收入的项目、产值、投入成本及价格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确定一种较为合理的衡量标准;二是按照“重粗不重细”和“扶弱就低”的原则,统一家庭收入核定项目、核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三是乡(镇)、村在入户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必顺统一严格按照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进行评估、测算与核定,家庭收入类别应为种植、养殖、加工、劳务等收入和接受或应该接受的扶(抚、赡)养费等,在核定中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测算,但必须计算纯收入,如种植、养植、加工等收入计算,应以总收入减去种、养、加工过程的投入费用,才能计算出实际收入,以促进家庭收入核定的公正与公平;四是引入农村家庭支出评定机制,作为衡量家庭生活水平的参考标准。家庭正常生活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家庭,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由于重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有看病钱没吃饭钱的家庭,可适当考虑给予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二)拓宽资金来源,确保资金到位。

  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乡(镇)财政压力越来越。一是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提高低保资金补助额度。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县财政也要适时增加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投入,要提高低保资金预算和工作经费投入额度,同时要求加对低保工作经费的投入,使增长幅度与经济发展增幅同步。三是积极探索其他筹资渠道,在社会上开展社会公益捐赠活动,广泛动员鼓励民营企业、社会慈善组织、团体和个人为农村低保提供捐赠和资助,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同时,对捐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加以宣传表彰,形成农村低保资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健全配套救助体系。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基础性的兜底制度,只有以农村低保制度为基础,把各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才能形成针对农村僻人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体系,构建保障农村僻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一是在农村,低保制度为僻群众基本生活构建最后一道屏障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对农村困难群众长效扶机制,通过技术、项目、信息、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扶持低保户力发展种养殖业,鼓励和扶持搞多种经营,同时积极与人社部门建立并规范农民工培训及劳务输出机构和制度,搞好劳务输出,对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给予就业扶持,鼓励其通过生产劳动脱贫,变“输血”为“造血”,使低保户增收致富;二是制定并完善与农村低保制度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在就医、就学、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或照顾,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三是建立和完善慈善、募捐机构,设立爱心捐赠点,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力量,发挥村(社区)作用,建立(村)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多方为低保弱势群体服务。力争形XX县政府主导,民政局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配套机制,确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要形成“能进能出、保障准确、运转良好”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必须坚持以规范工作程序为基础,以动态管理为关键,突出把好重要环节,促进农村低保工作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要把好低保对象的核查环节,对低保对象按照困难程度和收入来源不同建立起分类施保、定时核查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落实财产登记和家庭收入定期申报规定,及时登记低保对象家庭异动情况。二是要把好低保审批环节,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务求公正、公平、公开。三是要形成长效干预机制,针对一些享受低保人员不配合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只在家中等低保情况,建议出台每年凡3次就业技能培训不参加、2次提供就业机会,有劳动能力不去参加的低保家庭户,强制取消低保,做到低保绝不养“懒汉”,对越过低保线取消难问题,建议1-2年实行一次低保全面复审、申报制,以便做到公平公正、符合实情的动态管理。

  (五)提升工作水平,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基层低保工作编制、机构不完善,工作力量薄弱,是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在乡(镇)、村(居)两级设置专职民政低保信息员,乡(镇)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编制,根据工作量小,确定村级低保信息员和人数,由县级财政部门每年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二是充实工作力量。要适应低保工作量、责任重的需要,及时选配政策性、原则性、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干部具体负责低保工作,各乡(镇)要重视民政办公室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解决有人办事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低保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是做好低保工作的关键,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打造一支过硬、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农村低保工作干部队伍。

农村低保的调研报告3

  近年来,随着量农民工外出打工,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农民家庭夫妻分居,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困难的一系列问题。最近,县妇联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对我县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地调研,通过调查,我们深深地体会到留守妇女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她们柔弱的双肩既担负着赡养老人、照顾小孩的重任,又承担着家庭生产的艰辛,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和希望,默默地支撑着家庭的负荷。

  一、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

  20xx年末,全县总人口36.98万人,其中:女性人口17.01万人,农村人口28.96万人。劳动人口14.42万人,其中:女劳动力5.66万人。全县外出务工人员51328人,留守妇女30836人,占全县女劳动力54.42%。

  1、在文化程度方面,部分留守妇女文化偏低。从调查的情况看,85%以上的留守妇女为初中及以下学历,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多,31-40岁的具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较多,40岁以上的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较多。

  2、从年龄结构上来看,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上。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主要是因为生育、照顾幼小子女而暂时没有出门打工,占总数的15%左右,40岁以上的占到15%,30-40岁组的留守妇女是较为集中的年龄段,这一阶段年龄的妇女上有日益年迈的父母,下有正在成长的孩子。

  3、从留守妇女的留守的原因来看,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0岁以下组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的现状及问题

  1、劳动强度,身体健康受损。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物,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很,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劳动强度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留守妇女的体力幅度透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立承担将近5亩地左右的农业生产和养3头生猪,而其中又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一个人难以单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而那些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则更。如,向坝乡向坝村的留守妇女谌某,家有6口人,有两个孩子上学,一个上学,一个读高中,有两位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需要照顾,还有5亩责任田的耕种全部由她一人承担,此外,还喂了3头猪。由于长期辛劳,积劳成疾,还患上了风湿性心脏病,用她自己的话说“有时累得鞋都不想脱,就想爬上床睡觉”。而问到风湿性心脏病治疗的情况时,她说丈夫外出打工挣的钱,连两个孩子上学用的都不够,两个老人药又没断过,自己的'病只是支撑不住了,才舍得吃点药,医生说可以做手术,可几十万的手术费用只能让她望而却步。说着说着,已泣不成声。

  2、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下降。由于丈夫长年在外,留守妇女精神负担明显加重,安全感下降。主要表现:一是出现婚姻危机。留守妇女多是中青年,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在他乡打工,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双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到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导致感情危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上升趋势,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于丈夫出门打工几年不归、移情别恋的情况,她们还是“欲语泪先流”。二是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农村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留守妇女的安全感降低。70%的留守妇女面临着巨的生存的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无人倾诉,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担心丈夫,还害怕流言蜚语。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留守妇女告诉我们说,她们养的小鸡、小兔、小鸭等家禽,常常被小偷偷走。

  3、婆媳关系难处理,对子女疏于教育。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不好处理,尤其现在在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处理好婆媳关系更是难上加难。调查中我们发现多例存在婆媳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的现象。不少留守村妇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无力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希望子女别做违法的事。由于80 %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她)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有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调查还发现有的由于自身只有小学文化,子女上初中后不能对其进行辅导和监管,导致他们成天逃学迷失在网吧里。

  三、建议

  留守妇女是目前农村最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主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针对留守妇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开展扶活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关爱农村留守人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局面。要出台相应的硬性扶政策和措施。如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传授技术、以村为单位建立“农家书屋”、定期或巡回开展“三下乡”活动、建立“妇女健康之家”、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以“平安XX”建设为载体,以评选“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邻里”、“守法公民”、“五好文明家庭”等为抓手,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力宣传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的重要意义;引导妇女相信科学,对迷信,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打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志青年回乡创业。要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本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拓宽农村致富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积累经验,更新观念,扶他们回乡创业,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和资金扶持,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继续力加强妇女技术培训,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让留守妇女懂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种田,科技致富,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继续创办示范家长学校,深入开展“争当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引导更多的家长特别是留守妇女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劳动、妇联等部门要继续坚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要力扶持留守妇女创业项目,在用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使其能够敢创业、会创业、创成业。同时,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农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合理流转土地,使农村留守妇女从繁重的土地劳务中解脱出来.

  4、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农村妇女协会组织(互助组织),充分发挥妇女群体自身互互助的作用。在“政府支持,妇联牵头”的前提下,成立乡镇村农村妇女协会或农村妇女合作小组,“生产联合互助组”以减轻劳动强度;“生活联合互助组”以互相关心实现情感上的诉求;“文化活动联合组”以共同分享娱乐等。同时,鼓励她们利用协会或互助组织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组织部分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加强留守妇女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