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最新财政自查报告

时间:2023-10-23 10:42:35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最新财政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最新财政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财政自查报告

最新财政自查报告1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政府法制办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县财政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财政监督股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严防重复检查,在执法过程中,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达告知书,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复议申请时限和复议机关。

  二、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执法水平

  我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会计法》、《河北省财政处罚处分条例》、《河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河北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河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

  三、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我局在加强财政执法、维护财经秩序的同时,坚持强化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中,我们虚心听取财政检查对象单位的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建议,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决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建议均在限期内圆满完成。并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每年由局纪检组、财政监督股对局机关内部财务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对查出的问题不护短,属制度方面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

最新财政自查报告2

  乡镇财政是国家财政部门的基层组织。乡镇财政的职能和国家财政的职能具有一致性,都是国家有计划地集中和分配资金的重要工具,具有分配的职能。同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还要进行监督检查,所以,它又有监督的职能。但目前乡镇财政管理与监督,还存在一些弊端,就此谈点个人意见。

  一、存在问题

  买税卖税现象,增大了乡镇税收成本。

  由于对乡镇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定缴定补”的财政管理体制,加之国税、地税征收机关为了节约税收成本等因素,取消原一乡一镇一税务所的征收模式,该设国税、地税征收分局,往往一个征收分局管辖几个乡镇的税收工作,给买税卖税创造了条件,把甲乡镇税收划转给乙乡镇等;同时,各乡镇财政收入任务完成好坏,直接影响到乡镇领导的成绩。

  因此,各乡镇都主动与国税、地税征收机关协调“关系”,以资助办公费等名义进行变相买税卖税,有的乡镇以税收返还的形式给予个人奖励作为吸引“外来税源”的优惠政策,以挖取本乡镇辖区为其他乡镇或县级税渊,达到增加本乡镇财政收入任务的目的。变相买税卖税不仅增大了乡镇税收成本还增加了乡镇的财力负担,有的乡镇连发工资都十分困难;同时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践踏了国家税法的严肃性;也为产生腐败创造了条件。

  目前有的乡镇财政管理较为混乱。一是未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户,会计科目混用;二是财政所帐务处理不及时,帐帐、帐证、帐表、帐实不符时有发生;三是以领代报、白条列支现象严重;会计业务核算不正确等。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乡镇财政人员素质不高,爱岗敬业责任心不强;一是有的乡镇财政人员未经过正规系统培训;二是财政人员自身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三是乡镇中心工作、突击性工作多等因素。

  实施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职能难。目前有的乡镇“七所八站”收支未纳入财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不是专职人员,对帐务处理不规范、甚至采用“包包帐”造成帐目不清,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由于人们对财政监督管理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对财政监督管理不理解不支持,认为进行监督检查是和自己过不去对着干。有的领导也不理解、不支持,认为只要完成收入任务,管好财政所自身的帐就行了,监督检查是多此一举,财政人员存在畏难情绪,怕因进行监督检查而得罪人。审计、区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少、涉及面广等因素,对乡镇的日常监督检查也很难到位。

  二、对策建议

  对变相“买税卖税“现象应从体制入手,改变国税、地税现有的征收格局,实行一乡一镇一征收所;国税、地税收入任务不分解到乡镇,直接考核国税、地税征收部门;改变对乡镇的考核形式,以乡镇培植源协税护税工作作为考核内容。

  对乡镇财政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增强财政人员的.责任心,培养敬业奉献的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对财政人员的工作行为加以规范,并作为晋级增资的依据;把乡镇财政列入财政审工作计划,对其实施监督检查,做到一监督、二检查、三帮助、四提高,最终促进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对乡镇监督检查的宣传力度;为免去被查单位的不理解、不支持,以便发挥好乡镇财政的监督职能,县财政局应以文件形式作为工作任务安排每年乡镇必查部门、专项检查项目,同时也是促使乡镇财政所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的一种途径,并要求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县财政局监督机构,列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有条件的财政所应设置专兼职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对内对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乡镇的财务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所管理,实行零户统管。

【最新财政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财政自查报告10-10

财政运行自查报告08-25

财政专户自查报告03-05

财政安全自查报告03-05

财政单位自查报告03-09

财政票据自查报告10-14

财政检查自查报告11-15

财政自查报告(实用)09-25

(优)财政自查报告08-05

财政所自查报告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