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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3-09-01 18:50:03 王娟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通用14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通用14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1

  根据县政协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政协组织了部分县政协委员及涉农部门相关人员对区内(县外)、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

  (一)总体情况

  西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相对较晚,最初是20xx年库区移民在天生桥库区水域成立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之后沙糖桔种植大面积发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随之快速发展起来。此外,精准扶贫大政策的推动,也是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一个重要驱动因素。截至20xx年末,西林县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409个,注册登记409个。在全县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以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主,占专业合作社个数90%以上;养殖专业合作社个数占比相对明显偏少,且正常运作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更少。

  (二)本次调研对象情况

  本次调研所选择的调研对象,都是从全县专业合作社名单中按种植、养殖类随机选样的专业合作社,共25家。这25家中:正常运行11家;创社模式:支部带领型1家;能人带动型9家;自愿联合型15家;行业类型:养殖型6家;服务型2家;种植型15家;种养型2家;投资方式:贷款2家;成员资金入股9家,其他的14家;营销模式:已有产品的14家全部是自产自销;管理建设:年召开社员大会9家;有会计核算9家;有固定办公地点12家;对社员进行过培训的11家;制定相应制度11家。

  除了对我县进行调研外,我们调研组还到武鸣区嘉沃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嘉沃农业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以沃柑火龙果为主,集种植金融及技术服务果品增值包装及冷链于一体,配套农业观光旅游致力于打造“三产融合”、“沃柑全产业链”为主的大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嘉沃农业专业合作社依托气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沃柑、火龙果的种植,主动探索金融与农业的融合模式,通过汇集金融企业、渠道商、农资厂家、科研机构、加工厂、冷链运输、社员种植户等各方资源,构建完整的产业链。

  主要做法:

  一是出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合作社培育和发展工作。

  二是简化工商登记手续。

  三是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负责人(法人)培训,掌握合作的运作规律。

  四是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销售额准,财务精。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次的调研对象看,我县当前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合作社的产权安排不合理

  合作社财产支配权包括财产占有、支配和收益权。这次的调研对象中,成员资金入股只有9家,大部分“成员”并没有按照合作社章程出资,他们只是通过合作社采购农药、化肥,或者销售农产品给合作社,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这些“成员”并不能真正成为合作社的成员,他们与合作社实质上就是买卖关系。如果没有出资就不是合作社成员,也就不存在盈余返还。合作社社员有的以林地入股后,仍按照分散经营的方式单家独户作业管理,林地产权不归属于合作社,导致合作社无法统一生产作业,也不能以林地来抵押融资。

  (二)合作社结构不规范

  这25家合作社有16家一年甚至几年都不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9家召开也是走形式,只有核心成员参加,重大事情如理事长的选举、财务报告公开、盈余分配方案等普通成员均不能参与,民主管理成为一句空话。另外,本次调查的专业合作社,大部分没有制定合作社章程,或者已制定合作章程但未能按照合作章程进行管理和运作,除理事长(发起人)以外,没有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架构不符合标准,社员各自为战。25家只有6家有正式固定的办公地点,因此,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

  (三)资产核算建账不健全

  25家有9家聘请人员做账,但都没有严格按照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配备专业会计人员和进行账务处理,财务监督审计根本谈不上。在收益分配的处理上,25家合作社均没有提取盈余公积,也没有为普通成员设置明细账户登记股金和交易量(额),进而也没有按交易量(额)给成员按股份返还盈余。由于合作社内外部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每年享受国家扶持资金的合作社并没有把国家补助计入专项基金,更没有量化到普通成员的份额。合作社成立之初,大都未收取入社费,合作社也未能从经营收益中提取活动经费,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服务活动都是义务劳动,甚至倒贴差旅、代办和交通费用,导致合作社各项工作难以开展。由于合作社成立未收取入社费,多数为实物资产(林地)入股,合作社缺少活动经费,难以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代为做账,无法规范生产活动资金的收付管理。合作社社员购买农资、出售产品收入均未通过合作社账户管理,各自收支,合作社账户无法真实反映合作社的现金流量。

  (四)产销链脱接。我县当前已成立的各专业合作社,事实上并不能有效地履行生产规划、技术标准、操作监督和产品检验方面的管理职责,也不能做到要求每一个成员都要执行标准化生产流程,维护合作社对外签订的合同和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调研过程中,多数合作社反映,合作社负责人与厂家订购肥料、农药后,一些社员认为社长从中捞好处,非要自己另行采购不达标的低价肥和农药。施肥、喷药时令,也不服从要求,存在拖延时间的现象,结果导致合作社成员之间果品不一。另外,在销售季节,合作社联系了销售渠道,社员又不服从安排,为了早些多些出售,降低要求进行了采摘,以次充好,导致客商取消后续合同的履行,影响到合作社的声誉。个别社员还参与散户违反合作社规定竞相降价出售,致使产品价格难以统一。养殖合作社产品主要销售还是以零售为主。25家中,有产品的14家的销售渠道全部是自产自销,没有形成真正的产销链接。

  (五)金融贷款扶持有难度

  所调查的合作社带头人和合作社社员均未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的专业合作社共有7个。未能得到银行信贷支持既有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合作社方面的原因。银行方面的原因,一是银行受理借款申请后不调查、不答复、不作为,服务态度差导致未能借款;二是大型国有银行贷款门槛高,贷款条件严苛,多数合作社难以符合贷款条件;三是银行现有贷款产品不够灵活,不能较好地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合作社方面的原因,一是合作社的性质决定合作社不需要贷款,例如八达镇坝林村吉装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其业务主要是为造林公司或个人造林大户提供劳务合作,无需周转资金,无贷款需求;二是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有一定的资金,不需要贷款,例如那佐乡弄合村益友种养专业合作社;三是合作社自身没有资产,缺少抵押物,也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人,无法申请贷款。加之我县当前的农业保险服务发展困难,由于自然灾害的不可预测以及灾害评估难、保费贵等原因,保险公司不愿受理,果农也不愿意投保,合作社投保额为零,金融贷款扶持风险高,导致银行惜贷怕贷。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对合作社的支持有待加强

  除了少数成立比较早、发展比较快的果品类合作社能够获得政府支持,大部分合作社都依靠自己力量在发展,但由于资金筹集难等因素的限制,加上国家金融支持措施没有落实到位,这些合作社面临的困难重重。

  (二)合作社理事长的自身素质

  由于理事长在自身素质方面差异很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目前我县合作社规范化程度的不一致。一是对合作社缺少认识,对合作社的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二是民主管理意识缺乏,成员只是徒有虚名,并没有起到作用,理事长主导合作社,唱独角戏;三是信心不足,责任心不强,成立合作社之后才发现组织经营管理困难重重,缺少管理经费,于是对合作社的发展前景失去了信心,没有了责任心。

  (三)对合作社规范化的重视程度不够

  我县对于合作社的发展都持积极支持态度,从宏观方面给合作社的诞生及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一些部门在追求合作社数量增长的同时,忽视了对合作社的规范化进行引导和管理,数量较多,但总体运行质量不高。

  (四)以经济实体抵押登记存在困难

  比如当前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沙糖桔林权确权工作未完全推进,很多果农未进行确权,未办理林权证。与此同时,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刚成立不久,林权、经营权抵押登记系统上线不及时,特别是沙糖桔抵押登记相关系统未上线,导致无法进行抵押登记,银行发放以沙糖桔林权、经营权抵押的贷款尚存在困难。

  四、几点建议

  (一)重视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和建设

  我县当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缺乏有效的指导和模范社可参照,因而在组织建设、章程制定、财务管理、操作流程、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选择一定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细分水果种植类、养殖类、劳务输出类等)进行专门指导,明确“三会”即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同时,可以整合或撤销“空壳社”,由要数量向要质量发展。

  (二)健全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应该逐步建立合作社资信评估制度,财政扶持要预先进行科学评估,对经过评估后被认为具备发展潜力的合作社,政府可以提供财政支持,同时投入后要定期进行调研,避免有些合作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幌子,套取国家的优惠政策与财政资金扶持在鼓励扶持合作社发展的`同时也要完善监督机制,对财政扶持的资金进行必要的审计与稽查,增强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使用过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审计和群众监督,使财政扶持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

  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四)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化意识

  有效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通过品牌优化达到产品优化,通过品牌竞争实现产品质量提升。相关服务窗口可以通过产品低农残、生态绿色认证指导合作社规范化生产,以产品的绿色食品产地认证打响合作社声誉,提高合作社的收益。

  (五)积极推进和扩宽销售渠道

  要指导合作社在巩固现有销售渠道和营销窗口的基础上,通过参加如农产品交易会以及推介会和各种节会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品牌产品,开辟新的销售渠道。积极与电商平台对接,在互联网+、网络直销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拓展市场,政府应推广“党建+合作社+农户””“超市+合作社+农户”“合作社+电商+农户”的模式,借助合作社树立的品牌,形成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实现稳定的产销渠道合作。

  (六)探索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折股量化、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

  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对合作社经济组织成员配置股份、对资产股权加强管理,有效落实合作社经济组织成员对经济的收益权和分配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活动实行民主管理,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让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成员最大限度分享社会主义制度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红利。

  (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建立示范专业合作社,使之在组织架构、制度建设、生产标准化管理、销售与财务管理、效益分配等方面走向合规、健康、有效益、可持续发展之路,从而带动其他合作社的发展。只有规范管理、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够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一是为合作社提供贷款贴息政策。为合作社贷款提供财政贴息,贴息可以根据本县财力提供全额贴息或者部分贴息,减轻合作社发展的还息压力,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为合作社贷款出台优惠政策,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在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支持下,合作社融资成本得以降低,从而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二是由经纪人、选果厂提供担保。开创合作社与水果经纪人、选果厂签订订单合同,银行向合作社发放贷款,经纪人、选果厂提供保证担保的“合作社+银行+公司”模式,实现降低银行贷款风险。三是为沙糖桔林权、经营权抵押登记提供条件。推进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林权抵押,特别是沙糖桔林权(或者是经营权)抵押登记上线运行,给合作社融资提供方便,使林权、经营权转化为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实现收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全面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创新了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也是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载体,是一种新的集体经济形式。

  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它的存在与发展还很不成熟。从自身发展和外部环境来看,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自身综合实力不强

  目前,全区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在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仍处于低层次。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差。缺乏配套的收购场地、仓储、冷库及加工设备等硬件设施,只能出售初级产品,无任何产品附加值;二是缺少高素质的带头人。从各地发展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看,主要是有一个优秀的懂经营、善管理并有较高威望及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又有奉献精神的带头人。现实农村中,具备上述条件的带头人太少;三是产销衔接不紧密。一般停留在产前的优良种子提供、产中的技术服务,对于产后的销售服务、市场开拓、产品加工、营销策略等方面涉足太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之间、与农民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四是缺乏品牌培植意识。目前,区内的专业合作社自身没有统一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更谈不上产品的商标注册,也没有积极申请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很难赢得市场信誉,加上广告宣传不到位,市场竞争力处于下风。

  二、外部环境不适应

  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以及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工作中的地位作业还认识不足,甚至对专业合作社的概念都不清楚,误认为搞合作经营又回到过去计划经济的老一套。因此没有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二是扶持力度不够。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技术指导、产销信息获取、周转资金信贷及专项资金补贴等职责不清、协调不够,甚至互相推诿,影响了农民办社的'积极性。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扶持和服务,使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在农业产业化有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形成地方产业带,带动一方农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各级组织特别是涉农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适应农产品市场化所起到的客观作用,宣传典型的成功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使农民群众清楚专业合作社的含义和性质:在合作方式上,坚持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组织管理上,坚持自愿结合,民主办社,任何组织不得干预合作社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在办社宗旨上,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对外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在利益分配上,让合作社成员充分得到实惠,真正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原则。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首先须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我区各乡镇的传统产业,比如樟山镇的牛皮、松籽;长塘镇的空心菜籽;兴桥镇的黄牛;曲濑乡的花生、芝麻;禾埠乡的饽芨、莲藕等等。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办社,要有特色,突出一个“专”字。其次要根据当地的产业基础,善于引导和依托农村的种、养殖能人,在有关部门的指导、扶持下,带动周边群众,走专业合作化道路。三是要坚持创办条件,讲究质量,形成统一品牌和规模效应,提高竞争功能。

  三)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政策上的扶持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动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中央、省、市的各项惠农政策,各级财政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项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在税收优惠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应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此外,在资金信贷、农业产业化立项、农业科技推广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项目安排,都应优先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农业市场化的新生事物,是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更是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正视问题,寻求对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3

  在我局组织安排大下基层开展备春耕生产前调研活动中,利用10多天的时间,深入到我区三镇一乡相关村,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与村干部和部分农民座谈,初步掌握了我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区三镇一乡共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其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4个,产加销型合作社39个,服务作业型专业合作社13个。20xx年申报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

  1、农民专业合作社起点较低

  全区1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较低层次的。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一些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仅三、五万元,缺乏配套的场地、仓储、加工设备,服务手段有限。由于规模小、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也小,服务范围窄,形不成大的产业带,基本上限于本乡、村,能提供跨乡镇经营服务,形成规模效应的屈指可数。二是一部分农民在产业规模小、成员户数少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盲目确定合作社产品、项目,缺乏根据地效仿其他已经成形合作社的制度、章程、机构,纷纷申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相当一批专业合作社缺乏优势产品或项目,运营稳定性较差,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使得一批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组建很长时间,但也难以形成规模经营趋势,始终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

  2、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

  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靠个人的权威来维持管理,靠合作社法人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不规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开展共同经营活动的较少。多数合作社内部没有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及各类资金收支财务帐目,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

  3、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才缺乏,合作社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少

  无论是专业合作社法人自身还是合作社广大成员都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文化结构就决定了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体素质还是较低的,再加之部分农户合作意识不强,“搭便车”心态严重,就更淡化了对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整个合作社所有成员素质低下,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冲击。

  4、三镇一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方式

  目前来看多数以法人的家庭成员运行方式为主,没有实现以合作社法人为引领,广大合作社成员积极融入,达到群策群力、合舟共济、管理民主、利益均沾的运行方式,没有真正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这种运行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辐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必将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增收。

  围绕服务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类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机制体制,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因地制宜组建专业合作社。将一些规模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弱、服务范围窄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形成具有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一体产销联合的专业合作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通过合作、服务、利益共享、实现共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一是规范各类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章程和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社员为获取合作效益而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因而重点要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做到这一点,必须按照20xx年6月29日农业部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基本要求,严格制定、执行章程,坚持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和按股份分配的原则。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0xx年1月1日施行)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要实行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合作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1998]32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理事会、监事会、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一是通过深入基层举办涉农培训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班、印发宣传单、召开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贯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合作社典型经验和合作理念,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经营、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按照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和产业,通过深入基层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成员大户、市场营销管理人员、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等相关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市场营销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用人才,增强农民从事主导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进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整体素质。

  以典型带动全面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还需要以合作社典型来吸引、激发更多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发展。一是对全区各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主乡新立胡萝卜合作社、龙达生猪养殖合作社、东风苗木合作社)机构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规范和农户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比较好、辐射面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合作社法人现场说法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围绕种植、蔬菜、畜禽、水产、果品、林业和农机服务等七大农业主导专业合作社方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省、市各类科研院所对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创建自主品牌、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动员全区各村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化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四是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组建各类独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各类有机、绿色、无公害等食品标识认证,加快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帮助更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四种扶持方式。一是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三是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四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4

  自201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的经济组织发展迅速,为高效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我们在通过对姜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还伴生着一些问题,凸显出工商部门的监管盲区。

  一、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的虚假问题。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很小,有的则纯粹就是家庭作坊式的,这种以家人为成员,实质上是家庭经营的种养殖户,并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条件,属于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其目的是为了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是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显示,这类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数不少,占总数的近30%,它们的存在,扰乱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不和谐因素。

  从事重热点行业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律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涉及的重热点行业主要为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姜堰市6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际从事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18户,占总数的35.73%。我们在调查中发现,218户从事食品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在设立时按规定领取了相关许可证外,没有1户能够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和台帐,食品安全和农资质量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其成员销售农资的,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特殊性,特别是农药的销售涉及前置许可,这种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的行为实质上已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所指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大胆探索,强化监管,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并没有明确赋予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检验和日常监管职能,再加上不少工商干部认识偏差,认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讲服务和扶持,不能讲监管,从而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监管的盲区,工商部门陷入只登记不监管的“尴尬”地位。

  那么,工商部门应该如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管呢?我们对此也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是对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类似于企业年度检验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须申报年度检验,工商部门无法通过年检对其实施监管,我们认为应当建立起一种类似于年度检验的定期检查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每年至少一次的定期检查,检查的方式可以是实地检查,也可以是书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除看合作社是否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26条至28条所列的7项违法行为外,还应包括合作社经营是否正常、盈利亏损情况、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各个方面。通过定期检查,规范合作社经营行为,收集合作社发展的一手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

  二是对从事食品、农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重点行业进行特殊监管。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重点行业主要是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两种。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属于这两个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这两个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起相应的自律制度,工商部门对涉及这两个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按照省局《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特殊监管,除了每年的定期检查外,还应当实施不少于1次的实地检查,检查的项目、要求参照省局对食品经营者、农资经营者检查的规定。

  三是用行政指导来弥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手段的单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手段只有责令改正、撤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3种,一般违法行为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就要吊销营业执照,监管手段过于单薄,容易陷入非左即右的`监管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承载着国家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希望。对这样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我们的监管手段应当更加柔软、更加人性化,以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最终目的。而行政指导因为具有很强的行政性、鲜明的导向性和显著的非强制性,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要求,能够很好的弥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手段的单薄,应当成为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当然要吊销营业执照;对一般违法行为,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尽量采取提示、提醒、建议、告诫等柔性的行政指导手段,指导其规范经营,促进其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5

  近年来,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力度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县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农民合作社146家,注册资本26085万元,合作社成员2850人,带动农户3800余户。目前纳入我们示范社管理的合作社有21家,从总体情况来看,合作社的数量增长比较快,且合作社的类型也越来越多,经营的范围也了越来越广泛,随着合作社不断发展,对农民的带动能力不断加强,在农民收入提高,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及抵御风险的能力方面将发挥作用将越来越大。但应该看到,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在制度建设、内部管理、财务规范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发展,现阶段合作社在经营及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如下的问题:

  一、合作社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兴办合作社目的认识不到位,偏离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的。在成立的合作时,部分专业合作社是个别人出资成立并运作,以专业合作社名义登记注册,村民名义上为合作社成员,但实际上并未出资,也并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分配,还有些合作社以村民、家庭成员组织成立合作社,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也没有组织成员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成为“空壳合作社”,合作社没有发挥作用,个别人开办合作社认为可以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且登记门槛又低,所以降低了合作社的公信力。

  规模还比较小,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较短,目前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重发展轻规范,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目前我县发展情况来看,由于合作社的的负责人文化程度不高,管理经验较为缺乏,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合作社在营销、生产方面缺乏科技含量,对产业化经营中的促进作用还不大,合作社的龙头、桥梁和纽带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部分群众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因此对入会的兴趣不高,参与的积极性不强,从而导致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会员偏少。

  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目前合作社在申请国家项目资金时多渠道申请,导致部分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也能享受国家的项目资金的支持,项目申请口径不一致不利于合作社的有序、健康发展。

  人才缺乏、科技水平低。大部分没有专业人才,虽然都是种植多年的种植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缺乏管理经验和新科技知识。

  合作社设立及章程建设来看:相当部分专业合作社是个别人出资成立,以专业合作社名义登记注册,村民名义上为合作社成员,但实际上并未出资,也并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分配;合作社的章程没有体现合作社的特点,千社一章,千孔一面,合作内容、合作办法合作规则等在章程中写的不是很清楚,产权不够明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和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可操作性不强,限制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壮大,必须在今后的发展中尽快加以完善。

  二、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合作社对财务管理工作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大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一般都是由农村的种植、养殖大户,大多数对财务核算和管理流程一知半解,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意识不到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重抓生产经营活动,对完善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的不够。

  有的专业合作社认为配备会计、出纳需要花费一笔费用,合作社收入还不高,内部人员兼任比较方便,也节约费用。有些合作社负责人直接用银行个人银行卡来管理资金,没有财务公开的意识,认为自己的合作社,支出不愿意受过多的手续的约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合作社业务相对收入有限,为了降低成本,很多合作社没有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及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

  合作社理事长认为把所有的收入都入账,会要缴纳相关的税,思想上有顾虑。同时在经营过程中的开支,如果索要发票,价格会比较高,成本会相应提高,所以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合作社发生经济业务时没有发票。有的合作社没有财务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财务理财的意识不强。

  档案资料不完整。表现在会计档案不健全,许多合作社没有办公场所,会计档案资料无法集中管理,会计资料只好长期放在会计或出纳家中。有些会计没有把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归档管理,这样会造成账簿和凭证丢失。

  三、加强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到乡、镇、村和广大农民群众中去,通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内涵和相关规定,使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我国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充分认识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处及作用,促使其不断地克服小农意识、培养“民主”意识,增强“合作”意识,极大地提高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积极引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首先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企业管理模式引入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结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推行订单农业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走“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发展之路,实现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巩固和延伸产业链。

  二是引导、支持基层干部、种养大户和能人带头组建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农户多、管理较为规范、产品具有一定市场、对弱势群体帮助大的特点,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统一管理,实现规模效应,加快资本积累,形成干部、大户、“能人”与广大农民在共建合作社新优势中

  正确促成合作社的发展,遵循客观经济规律,鼓励农民申办合作社,又要坚持条件,规范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又要防止合作社没有规范而享受国家扶持资金现象,让农民自己在政府提供的优良环境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引导合作社合理设置会计机构与人员,专业合作社可根据自身规模和业务繁简需要,选择是否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可在专业合作社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负责本社的会计工作;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规范支出票据,完善财务核算。凡能够取得正规发票的应当开具正规的发票,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材料或饲料等难以获取正规发表的,应当提供售货证明及售货方身份证明材料,数额较大的,还应附有会议记录、情况说明等附件,支付给合作社成员的款项,应提供领款人签字的花名册及身份证明资料,支付大额工程,设备款项,除取得正规票据外,还应附有合同协议、设备验收证明,和工程建设方出具的工程决算等附件。

  在专业合作社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或者申请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相关部门接受申请并审批申请的前提条件应该要求合作社规范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乎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信息规范。对未按照制度核算、会计信息不清楚的不予拨款支持,也不予申报项目,这样,才能充分促进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供真实正确的会计信息。

  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柜,实行统一管理,转入负责,会计资料收集要齐全,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同时要求示范合作社严格按照社员档案,会议记录、合作档案、项目档案等档案分类建档。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6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产生的新生事物,它的迅速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xx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我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xx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鄂发[xx]xx号);省人大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20xx年和20xx年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场会;从20xx年起,省财政每年专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经费;20xx年,省编办专门批准成立了“湖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从20xx年起,我省还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程、示范工程、人才培训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品牌培育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xx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由20xx年的xx个发展到xx个,同比增长xx倍。

  虽然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形势看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合作社水平参差不齐,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主要原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初期,缺乏合作知识与合作能力。这与政府部门扶持指导和服务不够密切相关。为此,政府部门有必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上加强引导,从而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提高合作质量。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发展速度快

  截止20xx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xx家,比20xx年增加xx家,增幅xx%。其中京山县、钟祥市、长阳县等xx个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xx家,京山县达到xx家。

  2、领办主体多

  一是能人大户领办型,占xx%。孝昌县冠昌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就是由果品产销大户程国庆领办的。二是科技人员创办型,占xx%。沙洋县曾集镇五洋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由该县曾集镇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蔡代兵牵头组建的。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占xx%。湖北长阳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就是由省级龙头企业湖北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异地投资组建的。四是村级组织牵头型,占xx%。郧县合叶桑蚕专业合作社,由郧县胡家营镇土地沟村支部书记湛宏远牵头领办。

  3、覆盖产业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其中,种植业占xx%,养殖业占xx%,其他行业占xx%。

  4、典型示范强

  各地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充分体现了为成员服务、民主管理和谋求共同利益的合作社性质。截至20xx年底,全省共培育典型合作社xx家,其中省级指导扶持xx家,各地指导扶持xx家。老河口市春雨苗木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创办者姚凤君同志,是当地果树行业的老专家,该合作社引进培育了xx多个果树新品种,推广了xx多项新技术,并有多个新品种和新技术在国内领先。联合购买生产资料和联合销售达xx%以上,统一培训、修剪、机防、嫁接率达到xx%,还有冷藏保鲜、品牌经营,办公和培训大楼等,为成员增收节支效果显著,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xx%以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合作知识的宣传培训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人知之甚少,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到位。虽然国家20xx年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发展原则、组织管理、设立登记等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宣传不够,又往往停留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和领导讲话上,很多干部群众没有听到,也没看到,从而造成对发展合作社的必要性和对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认识不够。近几年省里通过开现场会和培训会,解决了各级政府和农业(经管)部门的思想认识问题,培养了一批合作知识辅导员,但还是难以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各地也开展了一些针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但培训人数太少,合作社对成员的培训就更少了,往往只有一些技术性培训。由于缺乏平等互助的合作意识,导致合作社发展中存在“利益驱动”现象,有些政府官员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营主体,又不纳税,没有好处;有人还认为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要去管;有些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领办者,看到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扶持,纷纷包装挂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些专业大户领办者,以为办合作社等同于办公司,在盈利分配上完全按股金分配,在民主管理上,也是投资多的成员或理事会少数人说了算,完全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交易额(量)分配为主,成员有平等管理合作社的权利。有些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得利,没有履行义务的意识,没有管理合作社建设合作社的主人翁意识。

  2、政府部门指导力度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涉及到合作知识和组织管理,又涉及特色产业和技术、市场等问题,还涉及领办者带领成员共同致富的奉献精神,没有懂合作知识和有技术、有管理经验的人去指导,很难做到依法办社,很难成为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抓手,也很难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过去政府部门指导不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懂合作知识的辅导员太少。每个县(市)只有xx人参加过培训,而且往往只有xx个专职人员,有些还是兼职。乡镇一级基本没有专职人员。村里基本没人管,指导服务很难到位。二是深入农村指导服务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现在的指导最多只能跑马观花,很难做到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和指导。而这项工作唯有直接向群众宣传,有针对性地指导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我国解放初期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就是依靠各级干部深入农村宣传指导的。三是典型示范不够。典型示范是推动合作社发展的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但由于政府扶持和部门指导不够,导致典型示范太少,规范运作欠佳,服务效果有限。四是没有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我们的基层指导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强调“先发展,后规范”和“边发展,边规范”的合作社发展思路,缺乏“以规范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一个县(市)、一个行业做几个盆景式的合作社,还不能做到规范运行,最后必然影响发展。老百姓看不到好处,影响加入的积极性,合作社也可能没有生命力,政府的政策扶持也很难加大力度。只要能办出一部分规范的合作社,让广大农民偿到甜头,夯实合作社服务基础,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合作社就会加快发展,政府也就会下定决心加大力度支持。

  3、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

  目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普遍存在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内部机构不健全、决策不民主、分配不合法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利益关系不顺,核心是合作社能否给成员带来增值利润,这是合作经济的实质。实际上,国家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规定得既有原则又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由于我们的领办者和指导者一般只有企业、事业、社团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经验,往往凭借经验管理和指导合作社,恰恰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其特殊性质,不同于其他任何组织。只要合作社领办者和指导者都能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弄清了合作经济的实质和作用,就是使合作者都能享受通过合作带来的增值利润,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得到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增值利润的好处。就不难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

  在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关系不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龙头企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在为成员服务时,往往局限于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和保护价收购社员农产品,这种服务对农户成员确实有好处,但他只是一种盈利性服务的市场买卖行为,而合作社行为应该是在此基础上,让成员分享生产资料和购销产品带来的增值利润。二是行业协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将生产资料供应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生产者社员联合起来,既为生产者社员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又以保护价收购生产者社员的产品,既为加工者社员带来稳定的货源,又为生产资料供应商带来薄利多销和稳定的销售渠道。这种运行机制看起来大家都能利用合作社这个平台得到好处,互利共赢,其实,还是“企业+农户”的翻版,核心问题是,往往生产资料和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利润没有分给生产者社员,只是生产资料供应商和加工销售企业联合起来的一种营销策略,还可以减免税收,或争取政府资金扶持。三是核心成员运作型。有的合作社是以几个能人大户联合发起,作为核心成员,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当地一些小型生产者农户参加,作为“一般成员”,不在工商登记。“核心成员”完全按股份分红,“一般成员”则以购销合同结算。当然“一般成员”还是享受了进入市场、改进价格和技术服务的.好处。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至关重要,在运行中应当依法规范,合作社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应主要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xx%。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

  要让合作社知识深入人心,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就必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各级行政组织资源,通过会议形式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宣传合作知识。三是通过各级党校、高等农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关涉农培训机构开设合作社专业课程。四是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合作知识和管理人员。五是通过合作社向成员以及农村青少年宣传合作知识。

  (二)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市场主体组织形式,它的领办者一般都是农村能人大户、农技人员、龙头企业等,生产的都是优势特色农产品,而且是专业化、规模化、无公害化生产经营。合作社的发展既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又能提高农业效益,最大的好处是能促进农民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好。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力度扶持。各级财政应当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板块基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目前,我省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主要是对示范性合作社给予补助,一般一个县(市)只有一个,而且资金额度只有xx万元,只能用于规范化建设和一般性服务。对于发展生产和解决加工销售问题,资金是个重要瓶颈。一般农民社员资金都有限,贷款又没有什么抵押。要想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一是争取金融部门出台支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二是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议省财政每年拿出xx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从发展现代农业看,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社,才有能力运用农业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支点,它能把农民的组织化、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农民、农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总结推广力度

  抓好这项工作,决定因素在人,只要我们的干部能够深入农村,深入合作社,针对不同合作社的特点,与合作社领办人沟通想法,帮助合作社建立和完善内部利益机制,在技术、市场和管理方面予以指导,示范社的作用就会充分体现。全省各地都有一些好典型,凡是指导有方,擅于总结的地方,典型合作社就多。凡是指导服务不够,即使有一定资金扶持,也很难培育出好典型。一个好的示范社要具备三个重要条件:一是产权明晰。要明晰成员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一个没有产权的合作社,或者是产权不清的合作社,不是利益关系有矛盾,就是合作成效不佳。二是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如果盈余全部或主要按股分红,就无法体现合作社性质,无法做到依法办社。三是在成本价基础上开展服务。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既不是无偿服务,也不是市场化的有偿服务,而是非盈利性服务。如果合作社仅仅把社员当成顾客,就无法帮助成员降低产销成本,也无法体现与公司制企业的本质区别。在政府部门指导合作社发展上,一定要以规范促发展,对于示范社而言,本身就有比较好的基础,只要有人指导一下就行了。只有规范发展的合作社才有生命力。为此,建议各级财政加大示范社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一是投入示范社服务功能建设;二是用于培训;三是用于指导服务的工作经费;四是用于表彰先进,包括优秀辅导员。另外,除了各级经管部门要抓示范社建设外,农业部门的种植、畜牧、水产、农机、农村能源等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商、税务、林业、水利、农垦质监等相关部门都要结合业务抓好示范社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7

  根据市政协今年工作安排,市政协组织提案委、研究室、市农业局及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于5月份深入我市部分乡镇(街道)、村庄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店下镇、硖门乡、点头镇、管阳镇的有关情况介绍,召开了12家合作社理事长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三友鹿业、前岐福昌蘑菇、天和茶叶、黄金鸡、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等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赴浙江洞头、文成等地进行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概况和特点

  20xx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9月15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305家,其中:茶叶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8家,食用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蔬菜瓜果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家禽养殖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7家,农业综合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7家,渔业养殖类28家,以及花卉、经济林类21家,农机7家,累计注册资金达10.58万元,发起人2386人,涉及农民社员1.75万户,带动农户5.06万户。在27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2个,注册商标42个,确定为xx市的龙头企业1家。20xx年12月22日我市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为促进我市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纵观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主要有以下特点:

  1、龙头企业依托型。如溪大洋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兴办的益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农户入股,牛、羊由合作社农户饲养,公司提供种苗、防疫、养殖技术指导、销售等全程服务,合作社成员经公司销售产品后获利。

  2、农民合作创办型。如由6名农机大户自发组织成立的xx市绿野机耕专业合作社,每年有计划地开展跨区作业,与店下、秦屿周边农户及种植大户签订机耕作业订单,明确了服务项目与机耕时间,确保了农户及种植大户不误农时,因此,极大地调动了服务对象的积极性,达到了合作社与农户及种植大户双赢的目的。

  3、两委牵头引领型。如20xx年10月15日成立的xx市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由柏柳村两委牵头,213位农户自发入股,村委会成员兼任理事长,合作社注册资金8万元,其中:农户入股7万元,村集体入股1万元。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打造品牌。

  4、技术人员领办型。如xx市艺农花卉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依靠自身技术优势并通过聘请农业技术人员,向社员提供服务,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发挥了很好作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成效

  通过几年的发展,我市合作社引领农民闯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如秦川果蔬专业合作社为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在生产园区内建立了20亩的示范园;投入10多万元建立新品种引进风险基金,采取种苗无偿提供、试验适当补助、减产酌情补偿等办法减轻农户的生产风险;合作社注册“一线天”等商标,申请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志使用权,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推广与普及。如前岐福昌蘑菇专业合作社编发《福鼎食用菌》会刊、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了菇农的科技水平。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等茶叶类合作社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茶叶加工企业规范整顿,推广无公害茶园专用肥和绿色植物杀虫剂,使全市茶叶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20xx年茶叶抽检合格率达100%。目前,全市在有条件的合作社中建立各种“五新”技术示范片、生产基地、展示田等,示范效果显著,较好发挥农业“五新”技术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3、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与发展。如秦川果蔬专业合作社借助市、镇、村三级农村社会服务联动网,将各类蔬菜品种、价格、数量在网上发布,拓宽客户联系渠道,落实订单,开辟市场。店下天和茶叶专业合作社等加强与北京、上海、广西等大中城市销区市场的横向联合,组织福鼎茶商在北京、天津等建立茶叶批发市场,开创了我市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名特优产品专业市场的先河。前岐蘑菇专业合作社,组织蘑菇营销队伍近1000人,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设立“福鼎蘑菇”营销窗口近100个,每年销售福鼎双孢蘑菇1万多吨。

  4、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与提高。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品牌,制定了一系列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如:梅氏茶业专业合作社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对外宣传、统一建立无公害基地、统一价格,打造福鼎白茶品牌;前岐蘑菇、秦川蔬菜等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基地和主导产品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和基地双认证。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中发现,我市在引导和扶持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着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由于宣传普及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和多数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缺乏了解,不清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何物,更不清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多数农民群众也不清楚组建和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给自己能带来什么利益,即便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怎么一回事,也因受传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影响,认同度不够高,参加的积极性也不高。

  二是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合作社的会员大多是农民,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比较缺乏,导致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偏低。部分合作社虽然登记成立,但还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理事会、监事会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二次分配”大部分没有实行;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多数合作社都是由公司在操作,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甚至“政社不分,村社不分,企社不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三是发展水平和服务层次不高。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是处于起步的阶段,合作社规模小、档次低,总体经济实力不强,服务能力较弱。创办合作社的发起人少,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社员数不到全市农民总数的15%。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限于产前的农资服务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这些环节。多数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做到统购统销,农户基本上是各自为战,一些新的服务领域还未拓展。虽然我市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不断增加,达279家,注册商标只有42家和无公害认证2家,有数量,没质量,重发展,轻规范的现象存在。有的纯粹打政策擦边球,或由少数人操作,缺乏带动性,甚至名存实亡,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发展水平和层次较低。

  四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融资困难是调研中合作社反映最多的问题。20xx年初,中国银监会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省银监局和农业厅联合下发了《转发银监会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从调查情况看,虽然农业部门积极与银监局和农村信用社联系,并多次组织合作社贷款,但由于缺乏扶持合作社融资的具体措施,而商业性贷款利息偏高,多数合作社望而却步。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工作建议

  为推动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快速发展,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个新生事物,目前在干部和群众中还普遍存在模糊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造势,通过组织宣讲队伍、开展农村干部专题培训、与群众座谈面商等方式,做到干部重视,群众欢迎。重点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的作用、意义及典型经验,用事实教育群众,激发他们的入社热情。有计划地对市、乡镇驻村干部和各乡镇主管农业领导进行严格培训,赋予他们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任务,组织精干有力的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员队伍,不断提高其服务指导能力,拓宽服务领域。同时做好办社带头人和农民骨干的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农村能人、涉农企业、村干部办社的积极性。

  2、健全领导体系,制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xx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规范管理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乡、村合作社领导体系和长效协作服务机制。建议市政府每年围绕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培育10家市级示范社,作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对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供销、经贸、财政、质监、金融、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统一调度,建议涉农部门每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与示范合作社结成帮扶对子,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协调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发展基础。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合作社组织不同于公司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应当尽快建立和健全符合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为主。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规范内部运作,更好地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4、加强引导扶持,规范管理服务。作为新的经济组织在起始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方面,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示范社的指导、培训、服务和扶持工作,同时,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进行适当干预非常有必要,对合作社在经营管理中,是否损害社员和农户利益进行了解监管,对政府补助给合作社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如发现违规经营的合作社,将列入“黑名单”,确保合作社建设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作用,成立服务中心,帮助合作社拓展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帮助合作社抓紧完善管理方式、财务制度、“二次返利”等制度。

  5、明确思路目标,制定实施意见。最近,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若干意见》,结合福鼎的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市级示范社评定的具体规定,积极开展示范社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明确包括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用地、电力供应、技术人才、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等方面政策措施。同时,财税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市财政预算中每年应安排不少于30万元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各乡镇也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等建设补贴和奖励基金等,形成一整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8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通过乡党委、政府积极引导扶持和各有关部门具体帮助指导,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发展到目前的77家,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对全乡所有合作社进行了实地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目前,全乡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7家。按行业划分:种植业58家,畜牧业16家,其他3家,今年新增51家。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有7993户。

  经营形式主要有以下2种:

  一是“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主要通过作为骨干成员的专业大户开展生产示范和流通经营,为农户提供间接服务。

  二是“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通过组织、协调和规范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合作经济组织也不断状大。按照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型合作社占24%,松散型合作社占76%。

  二、我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培训。乡里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以宣传发动、培训人员、学习法律法规为突破口,解除农民的种种顾虑,使之充分认识入社的好处,办社的意义。分类指导,制定规划,建立各类合作社培训班,指导农民办社、入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构建科学的运行机制。为了解决合作社合作水平低,内部运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乡坚持“自愿、民主、互助、平等”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重点做到四个方面:即有一个可行的示范章程,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法。并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民主办社;坚持入社自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

  三是完善规范。“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标准完善合作社的章程,财务制度,议事规则,发展规化,落实合作社的基地,明确合作社的责权利。建好一批规范的合作社。如修学花生购销合作社、新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沙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和成效

  (一)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同时,合作社通过为农民进行购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种养品种的调整,有力地促进了专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加快了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步伐。农民加入到专业合作社后,从品种的引进、生产、管理、包装和销售所有环节都要求统一进行,既促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又极大地降低了单个农户所承担的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其中,花生种植合作社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小户生产无法起到做大做强的'效果,但农户组成合作社或协会后,通过示范引导,统一加工程序,极大的提高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乡特色优质产业。

  (三)推动了农民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否顺利进入市场,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收入。作为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农产品很难打通市场销路,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户,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能在带领单家独户进入市场方面发挥着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

  (四)吸纳劳动力就业,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大减少了由无业人员引发的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社会问题,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近年来,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需要认真加以分析和解决。

  1、组织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农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会员与合作社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出现合作社建设急在乡上、冷在户里的被动局面。大部分合作社是发起人为获得政府扶植资金或地方政府为合作社建设任务而成立的,它们没有起到任何实质意义。作为专业合作社,应该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切实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但是我乡的一些专业合作社,受信息闭塞、管理不规范等因素的影响,给会员提供的支持少,增产增收效果不太明显。合作社本身由于没有带来较好的作用,其影响力、号召力越来越小,会员也相应减少,这样就导致不良循环,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社没有制定章程和具体管理制度,有的合作社成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均沾,不愿风险共担,社员之间诚信度不高,还有一部份合作社只是挂名成立了实际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3、发展资金不足。合作社唯一的资金来源便是入股农民自筹,但受农民保守思想的佐使,大都是见利后方愿出资,一个合作社全靠农民自发筹集实属很难。

  4、成员意识有待提高。大多数农户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经营意识不强,科技文化管理素质低,观望心理较强。

  五、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几点措施和政策建议

  1、抓样板。要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首先必须建立样板,抓好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见到实实在在的效益。要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

  2、抓规范。在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合作社一旦建立起来,要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可以利用订单农业等合同方式保证农民利益,在发展壮大以后,应逐步使合作社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实力,提高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3、要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发展动力。农业是弱势产业,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给予扶持,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我们更有理由切实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建议积极推动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作用。

  4、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建议县政府有关部门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促使相关部门、乡镇引起高度重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9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经营基础上,以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为谋求共同利益开展专业合作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产生的新生事物,它的迅速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06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为全面了解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推动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根据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8月8日—11日,我镇经管站、财所、农业办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实地走访、会议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镇合作社发展现状和特点

  (一)发展现状和类型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镇按照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思路,加快推进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已创办各类合作社75家。从行业分布来看,从事种植业的42家,从事养殖业的15家,从事林业的9家,从事农机服务业的4家,其它5家。从合作类型来看,从事综合服务型的9家,生产销售型的5家,生产合作型的59家,销售合作型的2家。从创办形式来看,基层组织主导型家,龙头企业带动型2家,能人大户带动型家,农户自发联合型家。从20xx年开始,我镇从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合作关系、服务功能、经营规模、增收效果等六大方面,大力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涌现出一批服务能力强、营运效益好的典型。通过规范引导,已创建省级示范社1家,市级示范社2家。

  (二)显著特点和作用

  一是发展速度较快。我镇20xx年新发展8家,20xx年新发展12家,20xx年新发展22家,到目前已达到75家。

  二是覆盖范围较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养殖、农机、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其中,种植业占56%,养殖业占20%,其他行业占24%。

  三是服务功能较强。合作社以组织农民、服务农民为宗旨,有效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对接难题,促进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20xx年,全镇合作社累计为社员和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300人次,组织社员和农户改良品种750亩,统一配送农资0.8万吨,统一病虫害防治3700亩,统一销售(加工)产品1.45万吨,解决了一些单家独户"办不了"、村级组织"管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难题。

  四是带动作用较大。近年来,合作社在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上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如水波村顺丰蔬菜专业合作社,通过转包、租赁等方式从村内农户流转土地700亩种植优质蔬菜,金冠良种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300余亩从事小麦良种繁育.有力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合作社通过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生产成本,有效带动了社员及周边农户产品销售和增收致富。

  二、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较好,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大,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合作社做大做强的瓶颈:

  (一)发展规模"小"。一是社员人数少。截止目前,我镇在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社员为380户,仅占全市农民总户数的4%(绝大多数合作社注册成立后,新发展的社员没有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据最新统计,全镇合作社现实有社员1250户,也仅占全镇农民总户数的'15.6%),其中社员在10户以下的合作社有45家,社员在10-20户的13家,社员在30-100户的只有16家,社员在100户以上的仅有1家,大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农户、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联合,发挥的作用和影响非常有限,二是资产规模小。尽管全镇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万元,但由于相当一部分社员是采取以土地经营权等实物作价入股,以现金方式入股的并不多,从而形成合作社账面资产数额庞大,而实际可营运的资金很少。据统计,目前全镇合作社以现金方式入股的资金不到注册资金总额的5%。三是基地规模小。绝大多数合作社在基地建设方面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其数量、规模与规范化建设还有很大差距。据调查,全镇种植类合作社拥有过100亩生产基地的仅有2家,拥有过200亩以上生产基地的只有1家,很多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小而散,规模效应、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二)合作层次"低"。一是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乡镇,相当一部分局限于本村、本组的几个户、几十个户,跨乡镇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二是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合作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农资供应、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上,在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品牌创建、营销网点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不能为社员及周边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三是产业链条短。就合作社而言,其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从事系列产品和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经营的少之又少。

  (三)内部管理"缺"。一是财务核算急需规范。合作社作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我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建账的合作社很少,有的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有的没有建立内控系统,还有少数合作社根本没有开展财务核算工作。已建账核算的合作社,在票据使用、资金监管、物资收发、产品销售、项目建设、成员账户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各类人才相当紧缺。合作社要发展壮大,无疑需要有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但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合作社人才队伍数量不足、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等问题相当普遍。以合作社牵头人为例,全县合作社理事长大专以上学历的没有,高中(中专)学历的占10%,初中以下学历的达70%。因知识面比较窄,视野不够开阔等因素制约,很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仅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其中的一个方面有专长,同时具有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经管管理、市场营销等复合型才能的并不多。三是民主管理有待加强。虽然我县合作社普遍建立了以"三会"(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架构,但实际运行情况并不理想。有的合作社"一股独大",少数人说了算,有的合作社在财务收支、社务公开、经营决策等方面遮遮掩掩,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社员参与管理、加强合作的积极性。四是档案管理比较弱化。档案管理作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绝大多数合作社在档案管理上没有抓落实。据统计,目前已经购置必要的档案管理设施并收集整理档案的合作社仅有8家,很多合作社的财务、合同档案处于凌乱无序状态。

  (四)外部环境"差"。一是融资渠道极为不畅。作为一种新型市场主体,各金融机构在对合作社的融资问题上趋于慎重和保守。合作社基本无缘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一些经营业绩较好的合作社反映,在产品销售旺季,苦于无法筹措足够的流动资金,只能减少收购量。二是配套政策难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文件中,都明确了一系列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但就整体情况而言还相当不够,尤其是在合作社项目扶持、用电用地、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落实上还有很大难度。

  (五)造血功能"弱"。一是"空壳社"现象较为普遍,利益联结散。由于合作社创办时间不长,其经营状况具有不可预计性,很多社员有利则合,无利则散,没有与合作社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有的合作社"两眼向上",仅仅盯着政府扶持的一点项目和资金,没有把心思用在自身建设与发展上,成为只有一块牌子、一个章子、一张桌子的"空壳社"。二是合作社创办的经营实体少,创收能力弱。据调查,全镇已注册登记的合作社中,很多合作社基本不具备创收能力。三是市场运作化程度不高,营运效率低。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主导创办的合作社,把生产、服务作为工作重点,没有很好地与市场接轨,缺乏明确的办社思路和科学的发展规划,主要靠上级委托实施部分农业建设项目来维持运转。

  出现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在法规贯彻方面,宣传引导不够。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合作社发展是相当重视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合作社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上也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很不够。一些干部群众对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性、必须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合作社的内涵还很模糊,全社会关注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从而导致"上热下冷"现象,少数村干部认为合作社发展了就会与村组织争阵地,一些农民群众因长期以来形成的小农思想浓厚,缺乏市场意识、科技意识、合作意识,对发展专业合作有疑虑、不主动,制约了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在政策扶持方面,落实措施不够。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施行了,但在国家和省、市层面上,对合作社用地、用水、用电、融资、项目扶持等方面优惠政策仍然缺乏具体的、有效的落实措施。近几年,我市每年都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方面投入了一些扶持资金,但这些投入,仅仅是用于支持很少部分合作社开展上,对合作社整体发展而言没有多大帮助。在事关合作社发展壮大的一些扶持政策方面,诸如怎样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实施农业项目、如何化解合作社的融资难题等方面均还没有破题。

  三)在指导服务方面,落实责任不够。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服务、指导和扶持合作社发展的相关部门、乡镇、村的职责分工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互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协调,无法形成整体合力,加之缺乏必要的考核督办,导致一些部门、单位对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和扶持难以落实到位,作用、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两项工作制度。形成"领导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快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建议建立合作社发展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和部门帮扶合作社制度,由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召集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合作社在发展、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部分产业基础牢、运行质量高、民主管理好、带动作用大、发展后劲强的合作社实行结对帮扶,从项目上给予倾斜,从资金上给予扶持,从技术上给予支持,从业务上加强指导。二是强化职责分工,制定并实施扶持、指导、服务合作社发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镇、村要根据各自农业产业布局和发展现状,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编制本区域内合作社发展规划,着力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检查督办,建立健全合作社动态监测考核机制,对各级命名表彰的示范社、规范社进行跟踪复查,凡复查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示范社、规范社称号。对于一般性合作社实行动态监测,凡无实际运作、无发展潜力、无创收能力、无带动作用的"空壳社",要依法取缔、注销。

  (二)提标扩面,规范发展。一是"提标",着力强化合作社内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发改委等11部委《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指导和监管。在财务管理上,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合作社规范建账、加强核算,提倡社员以货币方式入股,增加营运资本,缓解资金难题,适时组织开展合作社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民主管理上,要大力推动社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健全内控体系,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坚决杜绝"少数人说了算",防止把合作社办成纯营利性企业或少数人受益的经济实体;在经营管理上,要大力倡导"三化",即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指导、协助合作社制定科学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开发、创建一批名头叫得响、市场潜力大的农产品品牌。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大力开展"农超对接"和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二是"扩面",扩大合作社的覆盖面和带动面。通过强化合作社服务功能,增强对农户的吸引力,引导广大农民加入各类合作社,不断壮大合作社规模。力争到2014年,全镇合作社社员达到农民总户数的30%以上,辐射带动农户数达到农民总户数的60%以上。

  (三)加强扶持,优化服务。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合作社开展宣传培训、信息交流、市场营销、品牌创建、示范奖励等工作。同时,要加快改进各类农业项目申报实施方式,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农项目的主要实施主体,将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和资金向具备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倾斜,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支持合作社加强基地建设、仓储运输、加工包装、销售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二是加强金融支持服务。加大与农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组织开展银社对接活动,对合作社降低贷款门槛,采取贷款额度授信、产品和销售合同抵押等多种形式,为合作社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尽快建立合作社财政担保贷款基金,加大合作社贷款财政担保力度,在贴息贷款项目上向合作社倾斜。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创办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合作社开展农业保险服务。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凡是已明确规定合作社应当享受的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税收优惠政策,都要坚决落实。同时,还要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其它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的相关政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合作社担任技术指导。每个社区要为辖区内合作社配备1-2名专职辅导员,具体指导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产业化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10

  一、xx乡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xx省xx县xx乡是xx县的西大门与xx省xx县接界,全乡辖13个村、75个村民小组,总户数5840户14768人,其中非农户702户972人,劳动力8956人,全乡总面积138.4平方公里,耕地1.4万多亩,其中,二轮土地家庭承包经营面积12754.39亩,集体机动地面积1003亩,户均2.98亩,人均0.91亩,劳均1.42亩。签订家庭承包合同4275份,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4275份。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行以来,我乡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发展培育一批合作社、努力规范一批合作社、打造一批品牌合作社”的想法,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经管局的指导下,我乡农民合作社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我乡在县经管局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7家,家庭农场8家,已注册商标2个,取得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绿色食品1个,市级示范合作社2家,县级规范合作社4家、市级家庭农场1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带动周边农户0.4万户,涉及药材种植、柑橘种植、茶叶种植、林业、畜牧业养殖、粮油加工、等行业。近年来,xx县xx财政所坚持“探索创新、灵活稳妥”的原则,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好地激活了生产要素,促进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

  二、主要经验做法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合作社发展状大。我乡通过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土地承包法》、各村张贴宣传标语口号、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工作。我乡已举办政策咨询活动5场次,印发宣传材料0.5万多份,张贴宣传标语500多条,参加现场咨询的群众达0.7万多人次,形成了学法、用法、关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

  2.培育合作社典型,带动周边发展。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类指导,选择一些产业特色明显、运营经验丰富的合作社作为先进典型开展试点,突出规范章程、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指导办好合作社急需的服务项目,总结示范社的典型经验,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提供保证。

  3.加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我乡在经管局组织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30多人次;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参加宜昌市举办的培训班,进行交流、学习;邀请技术培训人员深入合作社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工作,帮助提高生产效益。同时,积极为合作社介绍市场行情,保证业内信息互联互通。组织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产品质量认证、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农超对接”,帮助合作社实现产销对接。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农民合作社理论知识和办社能力。

  4.紧抓章程制度,依法依规运营。科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健全一个会计机构,加大合作社的财务核算,合作社内重大事项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组成一个财务审核监督机构,由监事会对合作社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事项进行逐项审查;设置一个社务公布栏和财务公布栏,及时公开合作社重要事项,按季公开财务收支明细情况,接受社员监督。

  5.健立健全专业合作社扶持奖惩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示范社评选量化考核机制,激励合作社依法办社、民主办社。对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合作社,给予奖励和表彰,并纳入优先扶持范围;对流于形式,对套取国家扶持和奖励资金、不按规定操作的合作社,要给予通报批评教育。鼓励合作社探索多元化、多类型、多形式发展,着力将农村土地整理、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争取到由合作社来承担。

  6.强化合作社服务。一是强化人才服务。通过各种途径加快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升,同时将广大成员培养成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成员。不断强化人才引进工作,积极鼓励和吸引农技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尽力为他们创造好的工作条件。二是强化科技服务。形成以科技部门为桥梁,以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和农业科研单位为引擎的农业“产学研”合作联盟,为成员提供现代信息技术等服务。三是强化品牌服务。加强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与推广。对内着重把好质量关、诚信关、配套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对外统一推介,进一步打响区域性产业品牌,增强农民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农户带动力。

  三、现在面临存在的`问题

  1.合作资金来源短缺。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是社员股金,没有多的钱,有的社员只是拿土地入股、入股的资金又十分有限,导致合作社的规模化发展受到瓶颈上阻力。

  2.社员认识不高。大部分农民集体发展意识淡博,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导致经营秩序混乱不统一,合作社整体发展较慢。

  3.经营规模不大。高素质人才少,导致经营难以突破。社员年龄大、文化素质低、经营结构单一,大多数成员为习惯种田农民、专业技能普遍较低。村内因环境等原因不愿意留在农村的中青年人,大多数整户出门打工挣钱,导致合作社在吸纳人才方面陷入人才难以引进的困境和停滞不前的被动局面。

  四、几点建议

  1.加大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给他们一个创业机会,加强创业扶持的政策倾斜,着力改善工作环境,尊重专业人才的劳动成果

  2.加快联合社创建,成立联合经营社。将其他合作社的资金、技术、场地、人才等资源统筹,充分调动联合经营社积极性,联合社根据生产需要和资源需要,进行合理分工和协调组织,形成优势互补、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性态势,进一步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吸引大批农户入社,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转变,逐步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3.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严格按照社员入股、建立入股资金台帐、运行机制封闭管理、资金有偿使用、按出资比例分红原则规范运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11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xx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合作社发展的新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农民合作社在促农增收脱贫攻坚中的功能作用等当前合作社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一、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6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3家),其中,种植业112家、养殖业45家及农业服务10家,入社社员2564人,带动农户7520多户,20xx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产值约1.5亿元。合作社主要经营发展“三特”水果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其中威观三特水果专业合作社注册“xx”商标、xx乌鸡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xx乌鸡”商标、无公害水果专业合作社注册“孝敬心”商标、xx生态金花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xx”金花茶商标及xx高原果蔬合作社注册“xx高原”商标等。几年来,为合作社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532万元。

  二、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帮助成员脱贫的经验做法

  (一)合作社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按照“以小农户形成大规模、建设产业链、扩大扶持覆盖面”的发展思路,推行合作社“七规范、五统一”的标准化建设,从而实现农户的小生产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有效带动我县贫困户发展“三特”水果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特色产业。

  (二)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益。合作社通过流转贫困户的土地,可让贫困户获得流转土地收入,既增加了收入,又降低了经营土地的风险,充分利用了闲置土地,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

  (三)在扶贫方式上,合作社致力于村脱困、户脱贫,把合作社纯收入的60%作为合作社成员分红,确保合作社成员收入增长。合作社的这一扶贫方式既为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又为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搭建了平台。

  三、地方政府发挥合作社作用开展脱贫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20xx年我县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大行动,坚持把党组织建在合作社、党员聚在合作社、农民富在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带动、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合作社党员围绕中心任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朝气蓬勃的气象。

  (二)开展合作社评选表彰工作。近年来,我县农民合作社迅猛发展,主动适应“三特”农业发展新形式,开拓创新,转变方式,对促进和推动“三特”农业提质增效、上档进位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奖励先进,进一步发挥辐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三特”农业提档升级,我县开展了农民合作社评选表彰活动。

  四、存在问题

  (一)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值小,经营不成规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续了过去农民“打伙求财”、“合股经营”的特点,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的现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社员为15人,入股会员100人以上的合作社仅7家,有的合作社成员挂名,不参与入股。

  (二)管理水平不够高,带动能力不强。农民发起人的工作热情虽然很高,但普遍缺乏经营管理能力、获取信息的平台及资金,基地硬件设施不齐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加快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同时,目前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生产、轻加工、轻销售,农产品附加值没有得到充分开发,产品销路不畅,带动农民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增收的'能力不强。

  (三)制度不够健全,运作不规范。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他们对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度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往往习惯于听从政府指挥,缺乏必备的管理知识,缺乏决策能力。很多组织内部也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力,往往形同虚设;部分专业合作社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规范,宗旨模糊,责任不清,特别是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还没有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组织开展活动较少,导致会员联系不紧密,合作社改组、解体频繁,甚至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有其名。目前我县167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管理规范、能有序开展工作的只占1/3左右;勉强维持的占1/3;其余1/3基本上有名无实,既无办公室场所,也没有制定相关的章程和制度,更没有没有组织会员开展过任何活动。

  五、发挥农民合作社优势带动精准扶贫的建议

  (一)将试点农民合作社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着力点。因地制宜出台一系列支持精准扶贫试点合作社发展的措施,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品。同时健全内部机制,强化设立程序、运行机制、民主管理、财务核算、利益分配“五个规范”,完善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功能,使其成为引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逐步形成“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经营模式。

  (二)赋予农民合作带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新的职责,建议选择产业特色明显、市场开拓前景较好、内部管理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社进行试点,实实在在带动老百姓脱贫致富,实现小康。

  (三)“精准扶贫”注入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基地建设等环节资金短缺的问题。在合作形式上,根据投入的资金规模和合作社的实际需求,可以形式多样、类型各异。既可以是单个项目或某个环节、某个板块上的合作,也可以是整体项目上的合作。具体操作可以借鉴“红色股份”运作模式。

  (四)为进一步带领、帮助精准扶贫贫困户脱贫致富,要统一思想改变以前送钱送物的做法,由输血变为造血,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以产业帮扶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合作社发展相结合的新路子,将贫困户可以以享受扶贫政策的资金入股当地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合作社产业。这样,既可以帮助贫困户找到找准脱贫致富的产业,又可以使适合当地发展的合作社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双赢的目标。

  (五)按照实现脱贫定导向、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要注重衔接,把精准扶贫工作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要认真完善,把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跟上级政策准确衔接,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带动精准扶贫开发新模式工作顺利推进。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12

  按照市政协上半年工作部署,黄xx副主席带领经济委调研组就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赴太康、扶沟两县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市农业局和两县政府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的座谈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发展势头迅猛。截至目前,全市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10101家。从数量上看,目前全市平均每村2——3家合作社,在全省占第一位。从规模实力上看,全市入社社员32万人,成员出资总额69亿元,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258家,合作社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数达129个。

  (二)服务领域广泛。从行业上来看,主要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种植业合作社6134家,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60.73%,养殖业合作社2502家,占比24.77%,服务型合作社805家,占比7.97%。超过85%的合作社从事的是种植业、养殖业,而种植业比重高于养殖业。就种植业而言,合作社普遍以当地优势农业产业为依托,主要集中在粮食、蔬菜、瓜果等种植业。从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来看,呈现出以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为主要内容的多样化特点。

  (三)农民增收明显。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统一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减少了农民的生产投入,提高了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充分发挥了合作社带领农民抱团闯市场、节支增收的作用。如太康县白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蔬菜面积10000余亩,安排属地农民就业1500余人,社员人均年收入超过了10000元,比非合作社社员人均年增收35%以上。

  (四)先进典型涌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农民合作示范社111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1家,省级示范社50家,市级示范社248家,县级示范社774家。今年初,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天华作为全国唯一基层农民代表,参加了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受到了总理的充分肯定。

  (五)“互联网+”初见成效。随着“互联网+”创新模式迅猛发展,合作社与网络销售平台广泛对接,通过网络购进农资、销售农产品已经成为我市合作社的新常态。如太康县与“驮鸟网”合作,扶沟县与“一亩田”合作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扶沟县汴岗镇越秀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一亩田APP系统网上销售胡萝卜560多万斤,并远销巴基斯坦,以前被丢弃的胡萝卜樱、芝麻叶和红薯叶也通过该平台找到了买主。另外,还有一些合作社用二维码标识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增加了消费者信任,提高了品牌知名度"。

  二、存在问题

  (一)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存在制约瓶颈。缺少资金、融资困难是农民合作社反映最为强烈、最为普遍的问题。一方面,合作社在上缴数量不菲的承包费后,还需在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器具等方面投入资金,还要雇佣劳力、发放工资等,成本成倍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目前还没有开展针对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合作社向银行和信用社申请贷款只能以社员个人的名义,且需要抵押。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贷款,合作社在使用时会面临很多的问题,如在资金使用与还贷责任分配方面会产生争议,不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合作社人才匮乏。大多数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组建的,参与者主要是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由所在村组负责人或当地的种养殖大户担任,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做事,这些农民成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经营管理和带领闯市场的能力更是不足,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虽然有些合作社也聘请了技术人员,但也仅限于技术指导,难以保证合作社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合作社自身承担风险大。一是市场风险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级农产品,比如蔬菜等,保鲜时间短,抢占市场不及时就造成产品积压。二是自然风险大。农民合作社流转的区域大多是地形地貌条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收成无保障。同时由于未来土地预期收益不确定性大,导致农户不愿签订长期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合作社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持续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未得到全面的改善。三是流转价格风险大。农民合作社与土地流转转出的'农户之间签订合同时价格低,现在价格走高,部分群众毁约,生产过程中也易产生纠纷。

  (四)制度不完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等证照都有,但在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内部管理、利益分配和风险规避等机制方面还不健全,成员权利不明;有的虽然成立时有规范的《章程》,以明确分工和完善机制,但却流于形式,停留在字面上,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有的只办理营业执照,基本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是虽然有经营活动,但只是本家人在干,没有和家庭之外的成员进行任何合作。

  三、意见建议

  (一)加大财政金融扶持。一是要加快对扶持合作社发展政策的研究,降低扶持门槛,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合作社的扩大生产、技术创新、人员培训方面给予扶持,在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创造更优惠的条件。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合作社的信用评级工作,建立适合农民合作社的信贷评级制度,加大信贷服务创新,用“互联网+农村金融”模式拓宽合作社的融资渠道。

  (二)提高队伍素质。一是举办农民合作社培训班,对其进行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计算机等方面的强化培训,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农民合作社队伍。二是积极引进外部人才资源,鼓励农业部门技术人员到农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可从农民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三是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业经纪人,因地制宜培养经纪人队伍,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促进本地区生产与市场的融合。四是建议将大学生村官政策推广到合作社,把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大学生放到合作社去创业,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解决他们的工资和养老医疗待遇,让他们把合作社作为自己的创业平台,提升合作社发展后劲。

  (三)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农超对接现场会”,组织有条件的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引导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模式,加大对合作社创设自己的营销网络或借助其他网站平台开展网络营销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产品“走出去”的步伐。三是引导合作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培育具有地域资源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合作社的产品品牌予以倾斜。四是在适当条件下,以产业或区域为单位,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或联合会,进一步提高市场谈判地位。

  (四)健全运行机制。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合作社的登记准入制度,加强合作社的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三会”治理结构。二是规范运行机制。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为抓手,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社务公开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民主、财务规范。三是健全分配制度。要保证合作社社员的利益,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进行利益分配,保障社员的经济利益。四是建立和健全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监督合作社是否依法经营,对其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社员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促使合作社健康发展。五是增强服务功能。强化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功能,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合作社积极与农技部门、农科院所、技术协会和大专院校建立紧密的技术协作关系,增强农业科技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13

  为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近几年,市科协根据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农作物种植、果蔬栽培、家禽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采取政策倾斜、政府引导方式,积极组织农产品经纪人、种养大户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先后创建了xx优质梨协会、xx魔芋协会、xx草芥核桃协会、xx蔬菜协会等一批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农技协,为群众增收致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发挥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一、xx市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底,我市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23个,会员76343人(户)。其中:农民专业技术协会241个,会员384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82个,社员37852人。在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中实行“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农户+互联网”模式的有15个;村“两委”带动农民合作组织的有58个;公司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32个;协会中建立党支部的有68个。至今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村(居)委会有4个,占全市168个村(社区)总数的2.3%。

  我市各类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成立后,通过制定章程,提供协调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户统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带领群众走上了小康致富之路。如xx镇的樱桃协会成立后,通过宣传发动,积极引导,目前樱桃种植已辐射到毗邻8个乡镇115个村13825户,年总产量达150多吨,产值达300多万元;xx镇的干田优质梨协会通过多年的发展,现优质梨基地面积己达9000亩,年产量3000多吨,产值达650多万元,果农户均收入达3万多元,最高农户收入达23万元,在此基础上,xx优质梨协会还采取“协会+基地+农户+公司”的经营模式,带动周边地区和部份乡镇积极发展优质梨种植,让干田优质梨真正成为了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摇钱树”;xx魔芋协会从最初1795户会员发展到如今的4000多户,依托“公司+协会+基地+农户”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现魔芋种植面积已达1.25万亩,总产值达1.53亿元,全乡95%以上的农户投入到了魔芋种植的行列,并且还带动了周边乡镇及州内外部分县魔芋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范围涉及水果、蔬菜、花卉、药材、家畜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多个门类。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技术交流型,主要是利用协会互帮互助这个平台,开展会员之间种植、养殖技术交流,从而达到共同提高、共同致富的目的,绝大多数协会有此功能;二是技术经济服务型,协会主要职责是为会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为会员提供生产资料等,如xx红梨种植协会筹建的种苗技术服务站,就承担着为会员统一引进良种、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果树嫁接等功能;三是技术兼经济和经营实体型,其主要业务范围是帮助会员进行产品的统一加工和营销,如xx优质梨协会利用协会优质梨深加工工厂,统一加工、销售;四是科技开发型,主要是根据生产需要,开展研究、试验、示范、推广,如以xx公司为主组建的xx核桃产业协会;五是股份实体型,主要以会员入股的形式合作兴办股份制技术经济实体,如xx养牛协会创办的经济实体养牛专业合作社。

  二、主要做法

  为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健康稳步发展,市科协发挥职能,立足各乡(镇)资源优势,抓实生态核桃、魔芋、云南红梨、xx冬桃、黑山羊、肉牛、肉兔、花椒、无公害蔬菜、中草药等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农技协建设,着力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努力培育高效、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支柱产业群。

  (一)抓示范引导。按照有产业特色、有发展潜力、有组织活动、有创新思路的“四有”原则,市科协在年度工作计划及农函大培训计划中,重点优先考虑高原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农户的培训和协会的组建和扶持力度,着力培育科技含量高、基础设施过硬、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高原特色生态农业示范合作组织,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开发,引导广大农户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速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发展进程。

  (二)抓基地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州科协科普惠农项目,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合作社+基地+农户+协会”及“协会+基地+农户+公司+互联网”产、供、销一体化服务模式,扩大规模、增加产量、提高质量,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促进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提高产业发展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自20xx年以来,市科协每年安排80万元资金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等主体参与特色生态产业基地建设。

  “十三五”期间,共争取各级科普惠农(益民)奖补资金177.5万元。

  (三)抓品牌发展。围绕“三品一标”建设,重点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特别是对品质好、规模大、有效益的产品,市科协加大扶持力度,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协会围绕“品种、品质、品牌”做好文章,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抓科技普及。一是建立农村致富能手、高原特色产业带头人、经纪人、农村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科技入户率和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二是充分利用农函大、科普e站、科普微信,广泛推广立体种植、病虫害综合防治、标准化生产、农业机械化、设施栽培等新技术,努力提高农业科技集成配套水平。三是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层次,着力培养技术带头人,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发展意识。四是每年开办农函大培训班30个,培训学员1500人以上。五是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着力在贫困乡、贫困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培养了一批农村新型职业农民,为帮助贫困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困难及问题

  当前,我市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在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与矛盾,亟待认真研究解决。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不够,缺乏政策扶持。乡(镇)、村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作用认识不足,对农协会的发展缺乏必要的支持。部分农协会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扶持,已名存实亡,成为“僵尸”协会,极大地影响了协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二)运行机制落后,抵御风险能力弱。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组织形式上。大部分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处于初级阶段,由于科技含量低,信息渠道狭小,融资渠道单一,市场竞争能力差,综合实力普遍较弱,其作用难以显现;二是运行机制上。由于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组织化程度差,协会与会员之间没有经济利益捆绑,即使有实体牵头的协会,组织仍较松散,凝聚力不强,抗御风险能力弱,部分会员民主意识、合作意识、诚信意识还不强,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偏低,会员之间联系较松散;三是在开展活动上。由于协会没有资金来源,时常处于力不从心,组织无力,从而缺乏号召力、战斗力,还有部分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体制不明,产权不清,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

  (三)经营理念较差,缺乏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由于受自身条件限制,产业化经营程度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缺乏自己的核心技术,产品处于初级阶段,结构单一,局限于初加工,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发展空间小,竞争力较弱,且服务大都还处于无偿服务,市场观念淡薄,缺乏市场竞争力。

  (四)利益协调机制不规范。协会与农户,农户与基地或龙头企业的关系大多停留在单纯的买卖关系上,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致使在守约履约上,合同双方受各自利益驱动,常常是市场价格高时,农民不愿意将产品交给企业,市场价格低时,企业又以种种理由不按保护价收购农民出售的产品,甚至压级压价。

  (五)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资金缺乏是制约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发展的瓶颈,截止目前,金融机构尚未向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贷款服务,大多数协会未建立强有力经济实体,无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下步工作计划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要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在贫困地区的转化,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模式,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在开展实用技术转化、农技推广和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重视和肯定,同时也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迎来一个新的机遇。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增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会认知度

  加大宣传和请示汇报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研究制定出有利于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与发展的各种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技术协会自主自愿、因地制宜、多层次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引导、扶持和管理力度,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整合资源,加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结合

  一方面利用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没有入会条件限制的优势,组织未入会农户加入协会,扩大协会规模,提升社会影响力,同时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系,引导农户逐步入股入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另一方面发挥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上联科研单位、科技人员,下联农户和生产基地的优势,大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能力较弱的缺点,通过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服务农民提高产品竞争力,在更大的范围内参与市场竞争,规避市场风险,同时认真做好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在行业自律、维权、行业代表性和科技服务等方面优势,惠及更多农民提高科学生产经营水平,实现共同致富,推动农村的繁荣和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指导服务

  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做到引导而不参与,扶持而不干预,促进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发挥xx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xx市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的作用,建立合作组织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农技协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农技协健康有序发展。

  (四)建章立制,规范协会运行

  通过开展省、州、市示范协会、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运行机制,完善章程,健全制度,促进协会规范发展。

  (五)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快速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州、市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科普惠农项目,加大中央、省、州的资金扶持力度。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坚持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重点用于市级示范协会的奖励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服务,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申报无公害基地及产品、绿标、有机食品认证、注册商标等。三是加大协调服务工作力度,对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注册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简化程序,快捷办理。

  (六)重视人才培养,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加快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坚持“发挥优势、发展特色、服务城市、富裕农村”的工作思路,引导协会在顺应农村发展趋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加大农民专业技术协会队伍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会长、理事长的培训力度,增强基层组织的发展活力,提高农民专业技术协会队伍构建和谐社会的综合能力,为做好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快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建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信息网,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将信息、技术、市场、资金、农户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信息技术的服务水平和应用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14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组织化建设,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为科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对我县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把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培育了一批农民合作社,树立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协调、健康、稳定发展。截至目前,我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799家,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种植类合作社1065家,养殖类656家,农机化合作社60家,其它类型18家。有9家合作社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3家被评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22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19家合作社取得国家绿色农产品认证89个。全县合作社成员总数达到15.6万人,带动农户21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70%;代销农产品42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0.13亿元,社员增收3.67亿元。合作社运作模式(以林业为例)有:荒山、土地、资金、劳力、技术五种入股形式和合作社+农户+基地+公司+市场等形式。

  (二)主要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快。20xx年底,全县工商注册合作社不足50家,自xx年至今,在工商注册合作社每年平均新增约240家。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是组织能力强。当前我县合作社组织已涵盖农业生产经营与服务活动全过程,涉及所有特色优势农产品,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三是合作内容多。合作社自身不断创新,充实丰富合作内容,形成了生产型、流通型、服务型涵盖多种业务的合作社组织,由简单的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向信用合作拓展,在强化风险应对能力,特别是在农产品闯市场、树品牌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四是辐射效应高。合作社组织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具有先进的农业生产力,在信息、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传统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经营收益是传统生产的二倍、三倍甚至十倍,从而极大地带动了群众入社的积极性。

  (三)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出台一系列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先后制定下发《关于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将各乡镇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建设情况列入镇域经济考核重要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是宣传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对农民合作社进行宣传。结合创业培训,累计组织近400个合作社负责人到青岛农大进行免费培训,提高了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的理论水平,开阔了视野。同时县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业务人员也积极到合作社进行实地指导,提供各种信息服务。

  三是政策扶持。各职能部门树立发展合作社就是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三农”,打造亮点的理念,在履行好指导、服务职责的同时,积极帮助合作社向上级申请政策、资金扶持。在加强协调、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帮助解决具体困难、解决贷款等方面提供了便利。通过引导扶持、强化服务,促进了我县合作社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

  在合作社组织的辐射带动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有序,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促进了农民增收,助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速土地流转。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新生代农民不愿回乡务农,“谁来种地”成为现实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引导土地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集中,让更少农民种更多的地,找到了破解发展难题的答案。截至目前,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等方式,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18.6%;流转出土地的农户5.5万户,占承包总户数的20.5%。

  (二)优化社会服务。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转变,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强烈需求。目前,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普遍缺乏为农民提供统一服务的能力,公益性服务供需衔接不紧密,服务机制尚需健全。农民合作社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为农户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让农民轻轻松松种田”,成为破解“怎样务农”难题的发展之路。如向城镇双龙湾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土地流转的形式,统一流转周边12个村的10000亩土地,组织农户发展大棚西红柿,统一提供种苗、技术、服务、销售,形成规模种植优势,实现了资金、技术、劳动力、设施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三)促进农民增收。合作社实行农业规模开发,不仅提高了自身的`效益,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达到了“双赢”效果。一是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入,每亩流转收益大约600-1000元。二是农民获得一定的务工收入。农民给业主打工每天获劳务费100元左右,足不出村,既可护家,也能挣钱。三是带动农民增收。部分合作社以新产业、新品种为主,价格高于传统农产品,采用订单等形式向农民推广,农户可从中受益。

  (四)转变发展方式。一是走规模经营之路。在农民合作社的带动下,农业经营方式迅速由分散的家庭经营向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转变。二是走高效农业之路。不少合作社采取“种植+养殖+加工+休闲”等高效立体农业模式,提升了农业发展水平。三是走组织化营之路。农户家庭经营,多数属于分散经营,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建立有规模、有组织、有科学管理的合作形态,提高了共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五)推进标准化生产。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合作社普遍重视质量安全,普遍有了“品牌”意识。他们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统一生产资料供应和技术规程,实现全过程、全产业链的质量管理,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质量追溯制度,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如凯华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行了“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蔬菜质量追溯管理体系。会宝山生态产业合作社努力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注册的“沂蒙会宝山”和“会宝”两个品牌,13个品种已通过农业部有机绿色认证,全面实行品牌化经营。

  三、存在问题

  (一)区域发展不平衡。虽然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较快,但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有的乡镇发展较快、数量较多,带动效果明显;有的乡镇则发展较慢,且有些不够规范,管理难度大。

  (二)大部分经营主体规模小。农民合作社虽数量多,涉及面广,但真正有规模、效果显著的不多。大部分农民合作社规模偏小、结构单一、实力较弱,市场竞争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不强,总的辐射面不广,连接农户能力不够强,部分合作社甚至没有办公服务场所、经营设施和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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