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调查报告

时间:2025-04-18 15:50:15 少芬 其他报告

车辆调查报告(精选12篇)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调查报告(精选12篇)

  车辆调查报告 1

  我们常说“人多是非就多”,现在是车多车祸就多,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很多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发生车祸的时候,为了弄清楚车祸的前因后果,我们都是要进行调查的`。本文将分享一篇车辆事故分析调查报告,供大家学习,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启发!

  20xx年8月29日,对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做出以下调查,具体包括现场勘察、人员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地点:生产6厂铲叉车班前十字路口。

  2、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左右。

  3、事故损失:经医院检查证明,造成一名员工xxx左肩骨错位;左小腿大骨骨断。

  4、事故双方;XXX,男,1983年出生,上溪发宁人,职工;XXX,男,送水员,外公司员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简述

  据事故双方讲述,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分左右,XXX正在去旧炉打卡上班(自南向北行驶),当时车速大约3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外单位送水员XXX(由西向东)行驶,车速大约4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两者在环保分厂与6厂铲、叉车班旁之间的十字路口处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约14点56分),能源分厂生产管理员XXX上班经过看见到XXX坐在路边,了解情况后,经双方同意用摩托车送到农场医院就医。本人XXX收到通知后,立刻赶到医院,同时电话报告企管与品控中心XXX经理。在医院时,与双方了解事故发生情况。之后,由于发生事故现场已移动,只能采取各证人讲述。

  三、事故原因分析

  20xx年8月29日,根据双方当事人描述:

  XXX口述:当时车速30公里,突然有一辆摩托车撞到左边,立刻翻车,当时出现头晕头痛,清醒时坐在路边,由XXX送去医院。

  XXX笔录:14:53分,由万吨酒精开往饭堂门卫,当时车速大概30~40公里/小时,在路口被来车转弯撞到前轮部分,当时已刹车,但立刻摔倒,对方大概30到40时速/小时。

  以下为20xx年8月29日现场调查取证情况:

  1、由于双方车辆已搬移,路上车胎痕较多,事故现场已无法判断相撞情况。

  2、对两辆车辆伤损做出描述:

  XXX车辆为踏板燃油助力车,该车左面伤痕较多,左后镜脱落,左转向灯损毁,踏板、车身不同程度裂痕,前轮与前轮沙盖完整,整车右边无明显伤痕。

  XXX为男装摩托车,该车前轮轮毂支撑柱与轮毂钢圈不同程度爆裂,右边有擦伤痕迹,其余无明显伤痕,后视镜完整。

  3、由于事发突然,各证人并不注意到发生事故具体细节。附各证人现场事故经过。

  以上是20xx年8月29日,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经过。

  车辆调查报告 2

  我居住的小区在梨洲街道的汇翠花园,小区建成大概有十余年了,如今停车“难”成了我们小区的重点问题之一。现在人民生活环境好了,每家每户基本上都有车,有些家庭甚至有好几辆,这个现象是造成如今小区停车困难的主要原因,一到晚上十点过后,基本就没有停车位了,小区业主还会因为抢停车位而大打出手,有些业主确实素质不高,一辆车占着两个车位,还有一些直接就把车子停在小区道理中间。经过调查,本小区大概有300户左右住户,其中有车的住户有200户左右,到晚上十点左右,大概有200多辆车停在包括绿化带的空地上,而乱停车也主要表现为堵在正大门的.消防通道或堵在别人的车库或架空层门口或是直接停在绿化带上。

  一、分析原因:

  1、因为过去建房时开发商考虑不周全,导致车位严重不足。

  2、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停车没有统筹规划,乱停乱放没有保安及时出面制止而造成停车乱象。

  3、小区业主的不文明和综合素质不够高,有些车主不管不顾别人的感受,就想着自己方便,想停哪儿就停哪儿,结果方便了自己,影响了别人。

  4、因为东门靠近南庙村,那里有一扇小门是为了方便业主进出而设置的,而村子里的村民会把车子停在小区东门的停车位,导致东门周边的业主停不了车。

  二、解决方案:

  1、请物业进行监督管理,让有车库的车主一律把车停在车库内,在车库门口坚决抵制停车,这样有车库的业主会主动把车停里面而不会怕第二天被堵门而不敢停在车库里。

  2、充分开发出地下车库的作用,对于没有车库的业主,尽量引导他们停在地下车库以缓解地上车位的停放。

  3、坚决不让工程车、大货车之类的大型车进入小区。

  4、对于一些不文明停车的业主要积极劝导,争取把车都停规范,这样就会节约很多车位。

  车辆调查报告 3

  一、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2月24日12:00左右

  二、事故发生的地点:离矿区1公里左右

  三、事故部门:后勤部门

  四、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五、事故经过:

  20xx年2月24日我矿司机邱玉成一如既往的将夜班下班员工送往阜康市市区指定地点,送完职工后,邱玉成驾驶三菱车(新A91262)返回矿区,以及时的返回矿区用三菱车将外派学习(采掘机司机)人员送至米泉技校,当天下雪,路面积雪比较厚,根据邱玉成说以每小时20公里行驶(通过询问得知车速为:20km/h)在通向我矿区简易的公路上,在行驶离矿区不到2公里处时,这段路的坡度比较大,(通过询问得知当时邱玉成以2档行驶),这时(当时时间为:12::00左右)车轱辘开始打滑,邱玉成马上采取制动,减档,这是车头偏东(以驾驶员的位臵区分方向)行驶,方向盘失去控制,刹车失灵,顺路岩滑行了大约13米左右,整个车身一下侧翻在公路左侧防洪沟里,当时邱玉成困在车里,他赶紧采取熄火,慢慢的打开车门从驾驶室位臵爬出来,邱玉成看看自己身体没有受到任何伤害,邱玉成马上采取打电话向矿办及杨坤肃(法人代表)汇报情况,由于翻车地点没有信号覆盖,电话未打通。邱玉成徒步走到矿区,把事情汇报给矿领导及调度室,矿调度室及矿长召集矿区管理人员和在矿职工到现场去勘察,到事故现场勘察一番。午饭后14:00时左右,在矿长的`指挥下现场人员用大绳将车头拉正,将整个车身正翻过来,之后周春祈检查事故车辆,发现地面有少部分漏油的痕迹,副驾驶车门窗户玻璃全部破裂,副驾驶整个车门凹陷,副驾驶后面的车门有部分凹陷,靠副驾驶一边的后视镜掉落。周春祈发动事故车辆,车辆能够正常发动着,事故车辆能正常行驶,之后周春祈将事故车辆开向矿区,停在指定位臵。

  六、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由于车速过快,违反我矿路标的时速限制,未能有效 的控制车速。没有及时清理道路积雪

  2、间接原因:由于雾霾较大,积雪较厚,路面滑。

  七、事故处理意见及责任划分

  1、根据事故分析导致这次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员行驶过快,根据天气情况和路面情况未能及时有效的控制车速,从而导致车辆侧翻和车窗玻璃、后视镜等损坏,驾驶员邱玉成负主要责任。根据我矿司机岗位责任制度规定,邱玉成承担事故车辆损坏维修费用的20%。

  八、今后事故的防范措施:

  1、及时安排铲车清理路面积雪。

  2、必须以我矿车辆行驶时速为界(进入矿区车辆时速为 15km/h)。

  3、驾驶员做好防范措施,提高自保,增强安全意识。

  4、驾驶员行驶中提高警惕。

  5、严禁超载人员。违者,按超拉一人罚款100元。

  车辆调查报告 4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商业日益繁荣,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小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汽车消费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新的具有活力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由于城市硬件建设不完善,停车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原因,城市“乱停车”的问题也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迅速发展而日益凸现。一些车辆的随处乱停放,也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不少麻烦。

  人们为什么会乱停放车辆呢?对此问题,我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调查

  我利用空闲时间,采用实地走访观察的方法对乱停车辆的`现象进行了调查。下面是某一天对乱停车辆的调查结果:某小学放学时门口,乱停车辆无数;某大型超市门口,乱停车辆无数;某菜市场一段长约500米的道路,乱停车辆无数;某生活区内,乱停车辆无数;某饭店门口,乱停车辆20辆。

  这些车辆有的停放在人行道上,有的停放在交通要道上,不但影响人们正常的通行,还极易造成交通拥堵及事故。

  分析

  1、乱停车辆以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小汽车为主,占乱停车辆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2、乱停放车辆最多的地方依次是:大型超市门口、菜市场门口、饭店门口、学校门口、生活区内的道路等。

  3、乱停车辆的现象在一天中的某个时间段内比较集中,例如学校门口乱停车多集中在学生上学放学前后半个小时内、菜市场门口多集中在下班时间,而超市多集中在晚上等。

  4、乱停车现象在没有交通警察执勤的地方会更普遍更严重。

  结论

  车辆乱停放的主要原因:

  1、人们自觉遵守及维护公共场所良好秩序的意识不高,只想为了自己方便,是造成车辆乱停放的主要原因。比如有些家长接送孩子,为了自己孩子方便而把车停在学校门口,造成学校门口车辆拥堵,学生出入不便。

  2、停车位置太小,满足不了大量车辆停放要求。比如某超市门口,因停车场地狭小,经常车满为患,以至于许多车辆都停放在门口的马路上。

  3、交通警察监督管理不到位。比如某交通主干道两侧人行道上经常违规停放车辆,影响人们通行,而交通警察并没有及时的进行制止和有效管理。

  建议

  1、加强对人们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提高人们的整体公共道德水平,培养全民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使人们都能自学遵守并维护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共生活环境。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乱停车的要及时制止,必要时进行适当处罚。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使违规驾驶员充分意识到不能随意乱停车。

  3、加强停车场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管理配置。针对城市停车泊位供给不足的情况,应在现有的公共设施基础上开辟出新的停车场位。对一些经常车满为患的地方,应扩建停车场地,以满足人们正常停车需求。

  车辆调查报告 5

  荆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根据20xx年在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xx]70号)中,将理赔问题作为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按照这一要求,协会组织专人于20xx年5月10日至6月8日在城区各财险公司、城区相关的修配厂、荆州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相关部门、荆州市汽车维修检测行业协会及客户进行个别的座谈,集中座谈了解分析荆州市保险事故车辆定损维修的情况,得到了各个部门领导支持和重视,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荆州市城区经发证部门颁发资质证书的修配厂,城区修配厂共300余家。其中具有一类资质的11家,二类资质的70余家,三类资质的200多家。保险公司有业务往来和协议的修配厂共有30家,其中:一类修配厂家、二类修配厂家、三类修配厂家、无证修配厂家。人保财险荆州分公司在城区四家固定(指定)定损修配厂四家,并签订协议书。公司实行远程定损、24小时对定损单位进行监控。除人保财险对四家修配厂签订书面协议外,其他公司没有规范的协议书,调查中相关人员反映只是口头协议和客户自选修配厂。

  (二)城区修配厂维修中存在问题。

  保险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客户对修理厂反映:一是扩大损失项目,报价不真实。对车辆的结构、零部件不了解、承修方怎么说,保险公司就怎么定。不然就要发生争议和纠纷。二是修配厂和司机(客户)联合骗保,扩大修理范围和随意提高修理和配件价格,引起保险公司与客户的矛盾。三是修理厂拉业务给回扣,造成有的修配厂无事做,自己业务不能保时保质,影响了理赔效果和质量。四是客户反映修理厂不能保质维修,正品更换次品。如:保险杠有80元/根、120元/根/、400元/根,定损是400元/根的只给更换200元/根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保险公司定损维修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座谈了解,修配方反映,一是查勘人员素质不商(业务素质),不能准确定损,不能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引起客户与保险公司发生矛盾。同时给修配厂带来维修中的难处。二是保险公司选修配厂,不是以维修技术和质量,而是用业务换业务,例如(4s店提供车辆保费,产险公司提供维修业务)并签订了交换协议书。不能保证维修质量,损害了客户的利益和公司的形象。三是个别查勘人员和客户合伙做假案。例如:查勘人员要求车主(客户)换上旧件进行第二次碰撞,伪造现场,骗取赔款进行分利。四是个别查勘员到修配厂拿钱物用修理费冲帐。

  (四)修配厂和保险公司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公司年终在修配厂报销费用和职工福利。二是按修理金额提取适当利润(提成)。三是个别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修理厂有股份(分红)。三是保险公司与修理方共同得利,定损只是一个摆设,存在“人情损”、“指定损”,不能公正、公平、公开、合理地现场出具车辆损失定损价格,还要等几天才能出单。报价下来后,保险公司还要对价格进行压价,承修方怕得罪保险公司,只能以次充好,共同赢利,受害方是客户(车主方)。四是大型车与小轿车定损维修标准不合理,某些项目上要高,有些查勘人员业务不熟悉,对大型车零部件定价高,特别是工时价及折装费(比如:大型货车的大梁校正工时就达七八千元,换一个全车的大梁,价格才1万元),车辆只要一出险,维修企业风雨无阻,比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跑得还要快,吊车、拖车一起上,特别是外地的代查勘车辆,涉及不到自己公司的.理,价格定的更高,因为都有好处:

  1、维修企业施救费、拆定损费,不在该修配厂修理还要收其他费用;

  2、查勘人员得到客户好处(事故方)明明知道是假现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客户出谋划策,使假现场改为真实,扰乱汽车维修市场。

  3、客户在现场给查勘员承诺,只要你办好事,花点钱也无所谓。

  (五)近几年来,保险车辆事故逐年增加,赔付率逐年上升,XX年共赔付9039.7万元,赔付率48%;XX年年共赔付1.29亿元,赔付率50.4%;20xx年共赔付1.53亿元,赔付率54.1%;20xx年一季率共赔付5181.11万元,赔付率51.5%,由于保险车辆事故发生频繁,保险车辆定损维修纠纷不断增多,引起的纠纷和争议既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形象,也影响了客户对保险投保率,同时引起了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

  经过调查情况,反映我市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市场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规范修理市场克不容缓,是保险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市场是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提高汽车维修质量,是防贿赂、防腐败,维护客户利益,维护行业利益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企业标准、规范车修市场、维护行业形象及客户利益。

  建立行业标准,规范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市场,是维护消费者和保险行业的利益。汽车修理厂与车险理赔有着密切关联,必须循求一个最佳最好最适合措施和方法,解决现行矛盾,推动行业标准的建立。要建立合作有效的机制、搭建合作的平台,获得者得三赢的效果,建立行业标准,不断提升车险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汽车维修水平和质量。

  (一)建立行业标准日益迫切,规范查勘定损及维修市场势在必行。一是汽车产业发展迅猛,汽车市场汽车出售逐年增加,既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机遇,也伴随着危机。XX年荆州市汽车总量达辆,其中私家车辆,20xx年汽车总量达辆,其中私家车辆。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尤其私用汽车保有量增加迅速,汽车家庭化、社会化程度增高,这一发展趋势将使消费者对汽车修理质量与服务更加关注,相关纠纷和矛盾将更加突出,如果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保险公司在理赔服务中越来越被动,特别是汽车保险事故定损和汽车维修矛盾纠纷越来越突出,必须建立行业标准,维护客户利益,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二是新保险法对理赔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保险法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保险法对理赔程序和时限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对保险公司和维修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监管部门日益关注。“理赔难”是目前我们保险发展过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xx年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xx]70号)中,将理赔难的问题作为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和维修程序,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四是车险业务影响广泛。车险作为一个大众化的险种,涉及面广,影响大,在理赔方面,特别是定损维修的问题上更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也容易激化为社会矛盾。建立车险行业维修标准,是提高理赔服务水平,无论对保险公司和对消费者,还是对维修企业都大有裨益。

  车辆调查报告 6

  近年来,随着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的战略实施,我县经济高速发展,同时随着农村城镇化的不断深入以及招商引资力度的逐步加大,我县正面临着流动人口、机动车辆、交通流量快速递增等等现象,车辆交通之类的社会调查报告。这些现象导致了我县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就这一矛盾严重阻碍了我县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也影响了我县的社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解决这一矛盾是整个社会在发展进程中的迫切需求。“人、车、路、交通环境”能不能和谐,已成为衡量城市快速、持续、健康发展速度的重要因素。根据这些年以来我县交通管理情况,针对面临的现状,谈几点个人对改善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的思考和建议:

  一、资溪县城区道路交通现状。

  资溪县是一个总人口约11万人的小县城,城区位于资溪县鹤城镇,面积11.8平方公里,人口3.05万人。县城道路总体概况以及交通现状:县城范围内有建设东、中、西路,解放南、北路,繁华南、北街及繁华街延伸段,泸水路,城西大道,城北大道,316国道资溪县城区段(消防大队至飞鹤桥段)等主要街道,其他小道小巷数不胜数,调查报告《车辆交通之类的社会调查报告》。城区主要街道为双车道沥青路面,有三个十字路口、二个人字型交叉路口、两个丁字路口,有五处交通信号灯;资溪县长途汽车站和城乡汽车站位于一体,地处解放路西门口中心位置,车站进出口狭窄,每当有车辆流动时,车站附近拥挤混乱;资溪一中、资溪二中、县实验小学、县保育院均位于城区范围内,学生上下学时的人流,接送学生的车流高峰时相互叠加,经常造成街面道路拥堵;城区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供车辆临时或长期停放,仅仅是在街道边划设了临时停车线。由于一些路段狭窄,尤其是建设中路、解放南北路最窄处路宽仅有10 m,城区所有街道均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之分,无隔离带,汽车、摩托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全部在一条车道上行驶形成混合交通,高峰期时尤其拥挤和混乱。再加上商业城路段、繁华街路口、西门口路口、泸水路进出口长期以来小商贩以路为市,占道经营阻碍交通,也是县城交通乱点、堵点和事故隐患之所在。

  二、城区道路交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人、车、路、交通环境”是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四要素,不论是哪个要素的滞后发展不仅会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甚至阻碍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同时也给交通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

  (一)关于“人”的问题。人是交通中的主体,没有人无所谓交通,而人对交通的不理解,不尊重就会导致产生混乱的交通秩序,使日常各项工作都难以开展。目前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广大的交通参与者的城市交通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淡薄,尽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县城交通日趋城市化、现代化,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观念却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仍停留在过去小城镇的交通意识上,随意性和盲目性比较大,没有良好的交通习惯,只图个人方便,不顾及交通法规。比较常见的交通违法现象有:车辆在街道上随意停靠,掉头,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不按照交通指示灯通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另外大量流动小商贩更是无视交通法规和秩序,在街道上、路口中随意摆摊置点,占道经营,严重扰乱了城区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关于车和交通环境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几年来城区范围内无论是公务用车和私家车的数量都在迅猛增长,摩托车的数量更是急剧增加,再加上人力三轮车、送货物的电瓶三轮车、自行车更是数不胜数,和迅猛增长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相矛盾的是驾驶各类车辆的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没有得到同步的提高,道路通行条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在城区范围行驶的各类汽车大部分都能按章有序的行驶和停放,但有极大部分的摩托车和各类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法规意识非常淡薄,致使这些车辆的违法违章率较高,尤其是人力三轮车和送货物的电瓶三轮车更是无视交通法规,杂乱无序的行驶,随心所欲的穿街,调头和停放,不按信号指示灯通行和乱闯红灯的现象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了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也破坏了我们城区交通环境和谐、有序。

  三、交警部门的工作措施:

  资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20xx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支队、省总队备案成立了城区中队,专门负责城区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城区中队的日常工作采取高峰站点(上下班高峰期路口站岗),平峰巡线(平时非高峰期在各街道巡逻)的工作机制,对城区的道路交通进行管控。另外大队每周还坚持一名大队领导带一个外勤中队和城区中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专门对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通过这几年的管理工作,城区内的各类机动车基本都能遵章有序的行驶和停放,但仍有部分机动车和各类非机动车驾驶员以及行人的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鉴于各类交通参与者整体素质不高,人、车、路矛盾突出,交警城区中队警力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短期内要实现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和秩序的全面改进和整体改变,城区道路交通的各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四、对改善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的思考和建议。

  面对我县的道路交通现状,如何利用有限的管理资源去实现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管理目标,为我县经济发展作贡献,这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工作难点和关键之所在。本人从交警工作职责以及资溪县的现实交通条件出发,为了使人、车、路能够和谐发展,解决交通瓶颈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一)首先应该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参与交通的文明素质是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治本措施。只有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并自觉依法行车走路,交通秩序才会彻底变好。一方面应该立足长远,从学校入手,加强小学生遵守公共交通的启蒙教育,使今后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普及;另一方面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县内交通安全法制意识相对薄弱的`乡镇,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从最贴近交通参与者的利益方面入手,灌输给广大的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的安全意识,改变过去在大街小巷,随意停放车辆,任意穿行马路、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最后,还必须在创新宣传形式上下功夫。加大与电视、移动传媒、新闻文艺单位、教育学校的沟通联系,做到交通安全宣传,电视上看得到、短信中收得到、报刊杂志上读得到、文艺节目感受得到,用群众最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二)建议政府更新完善交通设施,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政府相关部门应将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放在城市建设的重要位置,建立和城区规模及城区机动车拥有量相适应的公共停车场,并合理布置加强管理,而不是车行到哪就停靠在哪,彻底改变交通拥挤、乱停乱放的现象。合理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防护栏,划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从客观上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应加大整治力度,净化交通环境。城区道路交通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要使县城的交通有序、畅通单靠交警一个部门的单打独斗是难以实现。建议多由政府牵头,公路、交通、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影响城市交通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师出有名,有的放矢,相互配警力资源,除了加强日常管理外,应不定期开展统一整治行动,打击无牌无证、假牌照、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乱停乱放、超载、酒后驾车等各种违法行为,治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规范机动车修理摊点,营造严管氛围,以确保城区交通安全有序。

  (四)应尽快加强公共交通系统的开通和建设。由于城西大道、城北大道的建设开通,城区整体框架扩大,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势在必行。随着公共交通建设和开通,应逐步减少或取缔人力三轮车的营运,减少造成城区交通秩序拥堵的交通因素,使公共交通系统成为我县提高城市品位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的一个窗口。

  (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文明参与交通行为也是一个地区的全民思想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的体现,靠单个部门的职能作用,显然不够。只有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完善社会性、群众性的交通管理网络,如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交通管理、创建交通安全文明乡镇,走交通管理社会化的管理途径,形成社会监督,使交通参与者逐步成为自觉文明的交通主体,并聚合成社会全体才能确保人们现代交通意识和文明行为的形成和不断进步。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逐步提高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创造出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我县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目标早日实现。

  车辆调查报告 7

  机修车间是我厂唯一一个专业车辆修理单位。近几年以来,由于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修保能力难以满足前线生产的需要。针对这一情况,我站对全厂从事车辆修理的人员分布、技术状况、工作情况等进行了调查,与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了广泛的座谈和深入交流,对如何进一步加强车辆修保能力有了一定的认识,现将有关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修保能力现状

  (一)人员结构

  机修车间现有职工15名,其中全民职工14人,劳务工1人,管理人员3名,技术人员1名。35岁以下5名,35—50岁8名,50岁以上2名,女工4名。下设三个班组,分别是:主修一班,修理工4名,其中一名女工;主修二班,修理工4名,其中一名女工;直流电班,修理工2名,其中一名女工。

  (二)设备状况及承担任务

  机修车间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73.53万元,净值71.74万元,其中设备资产9台(套),原值51万元,净值16万元。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厂车辆、抽油机减速箱、游动滑车等设备的修理。完成修理任务:车辆大修35台、三保24台、项修413台,游动滑车大修20台,产值355万元。

  (三)技术状况

  由于受修理人员少的影响,我站能够承揽的车辆修理项目包括:国产eq140、ca141、北京吉普系列、拖拉机铁牛系列及双排五十玲、小解放、三星、微型系列等车型的大修、三保、项修;太拖拉、815、推土机、抓管机等大型车辆的项修。板金、喷漆、钳工等工种无人。

  二、存在的缺陷

  (一)我站修理工与其他单位修理工工作量差异大

  与我站修理工工作情况相比,其他的汽车修理工只承担汽车的项修、二保作业,三保及大修作业均送往我站或外单位专业修理厂,工作负荷量悬殊较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我站修理工心理不平衡,影响工作积极性。

  (二)激励措施缺乏资金保障

  为了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尽管车间采取了计件工资、绩效考核等多种措施,但由于受到加班、奖金、工资总额等因素的限制,能够浮动的资金十分有限,激励效果不明显。如果把固定工资部分也用于浮动,则会由于影响职工正常生活,易造成职工队伍不稳定。

  (三)生产班组人员过少

  从上述人员结构中可以看出,每个班组仅有2—4人,虽然队部的3名干部都在班组里干活,仍与正常修理班组应有的6—8人的配制差距太大,而且班组数量也太少。在这种情况,无法形成专业班组(按照正规汽车修理单位班组配制,应细分为汽车底盘修理班、汽车发动机修理班、板金喷漆班、直流电班等专业班组),这就迫使班组内的每名修理工必须全面掌握汽车的修理技术,形成了“样样都会,样样不精”的现象,造成修理质量不易提高的不良后果。同时,也使修理工缺少学习较先进技术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修理范围。

  (四)高龄职工和女职工人数所占比例大

  目前,车间从事的修理工作不仅仅是技术工作,拆卸发动机、变速箱、前后桥,保养大型车辆底盘等大多数作业,都是重体力活,对于女职工和年龄大的职工而言难以胜任。该车间女职工和50岁以上职工占车间总人数的40%。

  三、建议采取的措施

  (一)充实修理班组人员

  由于实际工作量与现有人员不匹配,使我们无瑕顾及大型特种设备的`大修,只能干些东风、吉普等国产车辆的大修、三保和大型车辆的项目修理等零星工作量,这对节约设备修理成本十分不利。要想真正为厂节约修理费用,就需要加大力量拿下大型特种设备的大修、三保等比较重头的工作量。以通井机为例,外送大修一台需要8万元左右(还不算15种总成件更换追加费用),内部修理一台只需费用3万元,能为厂节约修理费近5万元。还有抽油机变速箱,新购一台约5万元,而内部大修一台仅消耗材料费1万元左右,每台可为厂节约4万元。建议将全厂修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形成专业化修理班组。如能按照修理班组配制要求,组成6个班组每班6-8人配制,我站将能完成厂里1800多台设备的70%工作量,能为厂里节约大修费500万元左右。同时,这样做还便于考核,容易分清修理质量方面的责任,有利于修理工集中精力钻研专项业务,做到专而精,提高修理工作中快速、准确判断故障和从事高技术含量车辆修理的水平,有效提高汽车修理质量与效率。

  (二)加大培训力度

  目前,随着abs系统、电喷系统等高新技术在活动设备上的广泛应用,我站修理工的技术水平已暂时达不到修理行业的要求。由于受到技术能力限制,不得不外送修理,增加了修理成本的支出。建议厂里在培训方面给予支持,增加我站汽车修理专业外送培训名额,参加汽车新技术应用及维修等培训班。使修理工在原来基础上,技术得到进步。

  (三)采取激励措施

  物质是激励职工尽最大努力完成最大工作量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建议厂里设立单项奖励资金,按超工时额折算资金,划拨到单位,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分配。充分挖掘职工队伍的内部潜力,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汽车修理工种实际,经站领导班子研究认为,该工种适合于采取按车辆修理工时定额考核制。

  车辆调查报告 8

  国家税务总局为加强对车辆购置税的管理,先后下发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办法》,特别是对机动车辆实施“以票控税、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的“一条龙”管理,强化了机动车辆税收在生产、消费、购置等各环节的信息沟通,使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的税基得到有效保护,车辆经销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款逐年增长,税负逐年提高;车辆购置税呈上升趋势,机动车辆税收管理得到加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车辆购置税政策和相关的制度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征收管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环节。当前,随着私人购置车辆数量的不断增长,加强车辆购置税的管理势在必行。

  一、当前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车主纳税意识淡薄,地方政府重视不足

  从最近几年的汽车市场反馈情况来看,车辆购置税对整个汽车销售市场,汽车产业链的构建都有深远影响。税率的每次调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购车者的消费意向,部分车主和准车主已把车辆购置税税率作为是否买车的关键因素之一。但从征管情况看,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对车辆购置税都知之甚少。

  一方面车主纳税意识淡薄,不明确纳税义务。一是很多车主根本不知道买车需要交税。部分车主购车后在4s店工作人员提醒或办理保险时知道需交纳车辆购置税,更有部分车主到车管部门办理牌照时才知道需要交税。二是车主对税率变化无法及时掌握。20xx年,购置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税率已经由20xx年的5%调整为7.5%,但很多购置小排量乘用车的车主仍然以为税率还是5%,经过工作人员解释有些车主能够接受,有些车主却认为自己多交了税,这无疑给大厅工作人员带来了负担。三是车主对减免税政策不清楚。很多留学生归国后不知道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由于没有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导致部分应享受免税的没有免税。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车购税重视程度不够。近年来,车辆购置税呈逐年递增趋势,20xx年分局实现收入21251万元,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8.94%,但由于车辆购置税的预算级次为100%中央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政府对车购税不熟悉、不了解、不重视、地位不高,对车购税征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不够。

  (二)国税部门无上路权,使逃缴车辆有机可乘

  车购税分局虽然负责征收车辆购置税,但对逃缴车购税的车辆,却没有有效的制约手段。一是国税执法人员没有上路执法检查权。国家对上路执法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只有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执法人员才可上路执法,实施检查上路行使车辆证件和其他手续。显然,国家没有赋予国税部门上路执法的权利。而逃缴漏缴车购税的车辆,也只有通过上路稽查才可比较有效的遏制。所以,负责征收车购税的国税机关无权上路稽查车辆,客观上为偷、逃、漏缴车购税造成了条件;二是国税部门本身没有上路稽查车辆的编制和专门机构。就目前车购税征收而言,只能坐等纳税人上门缴纳,形成“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局面,国税机关对不主动纳税的车辆及车辆所有人则束手无策

  (三)机动车辆减、免税后续管理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购税条例》)第九条及《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至三十八条,对减免税的车辆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车购税条例》第十五条又明确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在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手续。但由于车辆购置税是一种行为税,一车一征,点多面广,加之税务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经常、不紧密,特别是纳税人懂得车辆购置税税法而又能自觉纳税的较少,多数车主不主动办理交税及变更手续,税务部门无法知晓,也无任何制约措施。这样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车辆其车辆购置税就无法及时征收,甚至被漏征。如市政部门的洒水车被改变用途作为营运用热水运输车,林业、防汛等部门购置的特种小汽车可经总局批准后免税,这些车辆再办理过户、转籍手续时应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但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尚处于失控状态。

  (四)最低计税价格发布滞后、信息不准确

  最低计税价格主要功能是避免经销商发票票面价格低于实际价格出现偷逃税行为,如果发票的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最低计税价格缴税,如果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发票上的实际价格缴税。其目的主要在于监督经销商的纳税行为,保护增值税和车辆购置税税基,防止税款流失。实践证明这对车辆购置税的管理确实是一项有效的征管手段。但是目前公布的最低计税价格与机动车价格市场化、快速多变的形势完全不适宜。近年来,每年都有上百笔业务出现发票价格与最低计税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异常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价格已做了调整,而由于税务系统尚未与主要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建立信息网络系统,最低计税价格未得到及时更新,如果公布的最低计税价格信息总是滞后,必将大大增加税务部门的工作量。

  (五)车辆购置税档案不完善,部分档案与实际情况不符

  根据《车购税条例》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手续。但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往往无从知晓哪些车辆过户或转籍变更了,使报废、灭失的车辆档案无法及时清理,对过户、变更的车辆档案无法及时变更,加大了税务部门管理的成本。

  (六)“一窗多能”征管模式亟待形成标准化方案

  今年6月初,分局正式推行“一窗多能”车购税征收管理模式。目前整体情况运转良好,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干部业务素质普遍提高。现在已经基本实现新车、旧车业务一窗通办,从根本上减少了纳税人排队次数,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在业务细节上,如票证的存放、哪种车辆需要实地验车、突发的单户大批量业务的办理、对各类业务的解答等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这些不但给干部工作中带来困扰,也给干部管理带来隐患。

  二、完善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税法宣传、提高政府重视程度。

  通过每年税收宣传月对车辆购置税相关政策、税率等情况进行重点宣传,发放宣传用品,通过其他媒体对车辆购置税进行有效宣传,使更多的纳税人认识、了解车辆购置税,目前我分局已经建立网络博客形成车辆购置税宣传长效机制。另外,适当改变车辆购置税预算比例,给地方政府一定的预算比例,以提高地方政府对车购税的重视程度。

  (二)努力做到关口前移。

  对过户、变更、报废等车辆,纳税人应先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等手续,公安车管部门必须凭换发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或税务部门的其它手续再办理变更落籍等手续。这样,既能使车辆购置税档案及时变更,与实际相吻合,又保证了免税条件消失等车辆税收能及时征收。

  (三)切实加强评估管理。

  加强对车辆经销企业日常检查和评估,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利用车购税信息开展车辆经销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通过车购税征收环节提供的车辆识别代号(即vin码)与经销企业申报的机动车辆销售情况比对,严查一车多票和购车不开票等违规行为,对违规企业要进行严厉惩处,课以补税和罚款。对同一型号有多种配置,但纳税人申报不是最高配置的车辆,必须现场验车;对纳税人申报计税价格明显偏低车辆和客车及进口车辆,要求纳税人提供购车合同原件及详细配置单,防止以普通销售发票开具价外费用或改装费等逃缴车购税,必须以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报税联原件存档备查。

  (四)加强部门之间沟通。

  制定严格的`车辆购置税信息减缓管理办法,加强与公安车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通报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情况,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车辆登记注册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应尽快出台两部门信息交换的具体办法。对何时交换,交换内容,交换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将这项工作列入两部门考核内容之中。长期以来,绝大多数公安车管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协查工作,可以说车管部门的严格把关是车辆购置税保持较高征收率的重要条件。但是,仍有少数单位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没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违规对未完税车辆注册上牌,严重影响到国家税收的严肃性。作为车辆购置税查堵漏洞的重要关口,公安车管部门的责任重大。如果把关不严,那么车辆购置税的流失将不可避免。因此,必须用法律手段规范义务,明确责任,把公安车管部门在车购税征管工作中的协税护税责任进一步法律化、清晰化。

  (五)建立信息网络系统。

  掌握纳税人购车价款变化的有效途径,是与主要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及时掌握汽车价格的变动情况及确切的销售信息,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更新和更快的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信息系统。

  (六)改进车辆管理方式。

  对车辆在公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变动手续而未在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的,应采取有效查处措施,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

  (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对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缴税的车辆,及已经登记注册未缴税的车辆,除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外,应参照征管法的规定,由车购税分局视情节轻重予以加处罚款,让偷漏车购税的纳税人付出一定的违法代价,也形成一定的警示作用。

  (八)制订“一窗多能”车购税征管模式标准化方案。

  应参照国税系统办税大厅标准化建设方案建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标准化方案,使车辆购置税融入整个国税系统的标准化方案中,既能统一国税形象,也能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实现从办税服务厅到业务办理,从纳税服务到后续档案管理,从国税系统内务协调到与其他部门的信息沟通形成统一有效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车辆调查报告 9

  为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xx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时间安排,2022年4月24日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各出租车公司、交通技能鉴定所和xx酒店开展调研活动。通过了解现状、查找问题、综合分析原因,并就如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租车行业管理的调研情况

  (一)出租车行业基本情况

  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起步于1995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心城区现有出租车317辆,从业人员近1900名,已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现代文明城市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设施。多年来,在上级的关心支持下,出租车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对于缓解城市乘车难、方便市民生产、生活、解决社会就业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目前,各出租车公司经费来源主要靠收取出租车挂靠管理费,每辆出租车130元/月,存在“小、散、弱”的问题:

  1、小——317辆出租车分别由10个公司管理,最大的一个公司(联发公司)有86辆出租车,最小的公司仅有12辆出租车(圣达公司);

  2、散——317辆出租车除9辆由玉交集团和个人合股经营,其余为个体所拥有,产权分散;

  3、弱——10个公司因不拥有车辆的产权以及经营权,仅有代管权,导致管理措施薄弱,抗风险抵御能力差。

  (二)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出租车在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管理、收费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了出租车市场的正常秩序,阻碍了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出租车公司不能对出租车进行有效的管理。

  我市中心城区大部分出租车属于个体经营者(车主),出租车公司不是实体公司,公司和车主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挂靠管理关系,仅为车主代收代支各种税费和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审验,对出租车基本上没有管理措施。由于大部分出租车经营权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年限,出租车车主私下高价炒买炒卖出租车经营权,私下转让的价格达到40多万元,出租车公司难于管理到位。

  另外,出租车车主层层转租现象突出,有的出租车还出现二包、三包的现象,就连最起码的谁在开出租车,公司都难于掌握。而实际经营的驾驶员成本高、收入低,抵御风险能力差,加之对出租车客运服务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等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存在乱收费、乱要价的行为。为挣回高额的租金,驾驶员“重利益、轻形象”,存在着车容车貌不整洁,经营行为不规范,乱停乱放、招手即停、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出租车公司难于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

  2、“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扰乱了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

  为查清我市中心城区非法运营行为的基本情况,获取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我处到各车站、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人员集聚的场所,对涉嫌非法经营的“黑的”、“摩的”、异地经营出租车辆进行了摸底调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心城区的“黑的”和异地经营出租车数量大约有70多辆,主要分布在总站门口、火车站、北城车站、一中、市医院、市二医院、诸葛小区、水仙花酒店、星光公寓及葫田园等交通不便的地段;“摩的”的数量约为300辆左右,主要分布在各客运站、xx师院、宾馆、酒店、广场、小区门口、火车站及主要街口,“摩的”的经营者部分是下岗、失业、失地人员,部分是外来人员。

  3、我市出租车行业管理的体制不顺、市场监管不力。

  我市中心城区的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为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各县的出租车管理部门为市运政管理处,这样在行业管理过程中,无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使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脱节,难于管理到位,也造成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不一致。由于是多头管理,也间接的造成江川、元江等县份的出租车长期驻点在中心城区从事客运活动,严重的扰乱了中心城区正常的出租车市场客运秩序。

  (三)造成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1、出租车公司管理和市场意识十分薄弱,私下倒卖出租车经营权现象严重。

  由于出租车公司和车主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挂靠管理关系,“重收费、轻管理”,经营理念落后,缺乏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的紧迫感。由于管理、经营能力不足,服务水平跟不上,也给我处管理出租车客运市场增加了难度,使管理出现脱节,导致经营者违章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出租车客运市场一直未正式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存在“小、散、弱”的问题,不能实现吐故纳新、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客运业的发展壮大。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出租车市场运量不断增长,但为保护出租车经营者的利益,保持出租车经营群体的稳定,一直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经过十多年的经营与发展,出租车行业成为赢利较高的行业,出租车经营权的价格已被私下炒到了40多万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94号)明确规定:“对私下转让经营权及其他扰乱经营权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收回其经营权。”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依据,给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私下交易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私下倒买倒卖,导致出租车经营权价格的升高,出租车形成了投入高,回报慢的现象。一些新购出租车的经营者为了尽快赚回本钱,不惜违章经营,不使用计价器收费、乱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行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群众和乘客的意见较大。

  2、非法营运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

  从1997年12月有偿出让至今,我市中心城区没有新增加过一辆出租车,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运力与运量矛盾突出,受利益驱驶,非法营运的“黑的”、“摩的”等车辆(以下简称“黑的”)迅猛增加,扰乱了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黑的”擅自从事客运出租,不缴税费,更无行为规范可言。特别是当前出租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大量“黑的”与出租车、公交车争抢客源,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切身利益。近年来,行业管理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查处并处罚了一批“黑的”,但由于“黑的”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反弹性等特点,“黑的”现象成为客运市场管理中的“顽症”。

  3、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不顺。

  2022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国务院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该《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至今国务院未新出台有关出租车客运管理的办法,给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由于缺乏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行业管理难于形成合力,出租车异地经营等现象屡屡发生。

  (四)规范和促进出租车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推动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1、不断提高出租车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通过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公司资质管理,促进市场合理分工,促进公司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逐步规范挂靠和承包经营行为,积极大胆探索行之有效地做法,并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引导出租车公司和车主采取出租车辆入股经营等方式,实现出租车公司及车主的责权利平衡。积极推行公司化经营,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吸收社会资本投入,推进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经营。

  2、加大打击“黑的”的力度,规范出租车经营权的管理工作。出租车经营权是政府有限的公共资源,为公众提供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既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又符合我市出租车客运市场实际,通过经营权有偿出让,可以合理调控运力结构,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具体可以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和疏导的力度,向法制意识淡薄和不明真相的涉嫌非法经营者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告知非法经营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和相关处罚规定,使其主动的服从规定,不再进行非法营运。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乘坐黑车的‘十大’危害”,让广大市民知晓乘坐“黑的”的严重危害性,减少“黑的”生存的空间,促使涉嫌非法经营者另谋生路。

  (2)“打”:结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行之有效地从重、从严查处非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重点打击在城郊结合部、人员集散地等驻点非法经营的“黑的”和异地经营的出租车。并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反弹,以改善出租车经营环境,保障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3)“补”:首先,通过调整、优化中心城区公交网络和运行时间,方便广大市民出行;其次,按照公开透明、公正有序、公平负担的原则,逐步推广采用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招投标方式,调整出租车运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出租车经营权配置机制,解决出租车运力与运量不平衡的矛盾,抓好出租车行业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合理确定出租车发展速度与规模,确保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最后,通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尽可能的减少违章经营行为,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整体形象,为构建和谐xx贡献一份力量。

  3、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解决行业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并成立xx市出租车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社会团体的组织、协调、服务功能,为政府、公司和经营者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交通技能鉴定所的调研情况

  1997年由xx市交通局主办成立的xx市交通行业培训考核职业技能鉴定所,随着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运行机制的变化发展,交通行业首先进行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分离,出现了交通技能鉴定所职能转移、弱化,单位无法生存的局面,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1、上下不对口,职能转移、弱化;

  2、大部分新就业人员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鉴定任务严重不足;

  3、培训、鉴定没有融为一体,仅有鉴定职能的单位无法生存;

  4、多方扶持解困,仍未摆脱无法生存的局面。

  根据交通技能鉴定所职能出现转移、弱化,已经社会化、市场化,出现无法生存的局面,而4名在职职工参加工作8—25年,不论在何岗位,非常热爱和珍惜交通工作,在实践中锻炼和积累了一定的工作能力,正处于为交通事业发展作出一份贡献的较好时光。建议上级撤销交通技能鉴定所,对现有在职职工在交通系统事业单位中进行转岗分流安置。

  三、xx酒店的调研情况

  随着我市温泉旅游热点的转移,xx酒店所在的峨山天子山的区域优势已不复存在,酒店的经营难度越来越大,甚至出现许多酒店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更多的支持和关心,让酒店摆脱目前的经营窘境。

  车辆调查报告 10

  今天坐客车回大队,客车司机在高速上超车,走应急车道,上下客等等违法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当时就想“当交警的我们该怎么去管理好自己辖区的重点车辆?”秋冬季节恶劣天气即将来临更加要注重重点车辆的管理,下面结合当前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谈几点看法。

  一、客运车辆管理现状

  (一)运营机制。过去道路客运由国营专业客运企业独家承担,由于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职能较强,各项制度措施配套完善,客运驾驶人的学习教育和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有力畅行。当前客运公司大量的挂靠车、承包车与客运公司的关系仅限于一纸合同,客运企业对名下车辆根本无力制约。车辆的控制权实际上完全控制在经营业主手中,其车辆保养、上下乘客、线路选择、驾驶人安排等完全由业主一手操办。而经营业主往往是个人、家庭或者联营车队,其关心的是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如何让这一趟装满客人,如何逃避检查和处罚。特别是在节假日等客运高峰时期,在利润的刺激之下,驾驶员为提高效率,满负荷运转,将乘客的生命置于“疯狂的车轮”之上。这样,客运企业辆的制约基本丧失。

  (二)道路通行能力。近年来高速公路里程实现了较快增长,但是,仍然跟不上人、车、物不断增长的需要。以第一大队为例,遂川辖区逢节必堵,而且年久失修,部分路段经常需要封闭施工,严重影响通行效率。车流通行高峰期,收费站及服务区等位置容易出现交通瓶颈,从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堵塞。

  (三)客运驾驶人。随着交通运输兴起,客运车辆驾驶员队伍日益增大。多数客运车辆驾驶员存在文化层次低,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的情况。由于没有对交通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学习,客运车辆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没有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我要求,从而导致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甚至导致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当一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贪图方便,在高速公路上直接乘坐过往客运车辆,对客运车辆存在人货混载、超员、超速也视而不见。在客运高峰时期,有的乘客竟然主动配合客车驾驶人逃避交警检查,甚至还有个别群众在交警查处客车超员违法时,帮车主、驾驶人说情,甚至起哄阻碍交警正常执法,根本就没有把交警查处客车超员交通违法当作是保护其交通安全的'执法行为。

  (五)交警部门管理现状。交警部门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很大程度还停留在依靠路面巡查与定点检查上。随着各种科技设施的投入,成效较为明显。但是管理手段仍显单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大部分高速公路上还没有做到视频监控、测速系统的全面覆盖;警力增长与车辆和违法行为的增长不成比例。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取证和打击难度大,证据收集与认定上较为困难,往往难以发现和查处,从而留下安全隐患。

  (六)社会管理格局。一辆客运车辆需经历多个部门的管理、监督与审批后方能投入运营,但现状却是各级各管理部门各自为阵、各自收费、各自审批,大管理格局无法形成,使得公安交警部门“降压交通事故”这一第一工作目标无法顺利完成,没有形成社会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防治客运及重点车辆交通事故的统筹局面,客观上导致了客运车辆疏于监督管理。

  二、加强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应对措施

  1、加强客运车辆驾驶员、车主等相关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交通安全宣传是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我们要积极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结合当前开展的计划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车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定期安排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并通过播放专题光碟、分析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具体案例等多种方式宣传各类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引导客运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客运企业自身也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时刻为客运车辆驾驶员、车主敲响安全警钟,做到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二是要求民警在查处客运车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时,不能停留在简单的罚款和纠正上,要通过有针对性地教育,使驾驶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性;在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教育的同时,要充分调动车上乘客的安全监督意识,鼓励乘客主动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从而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

  2、强化客运车辆的联合管理。一是交警部门与客运企业要建立客运车辆管理台帐,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资质、交通违法状况及车辆的安全设施状况、行经路线、发车时间等基础信息进行详细登记,详细掌握客运车辆具体信息,便于联合管理的开展。二是落实客运车辆抄告制度。以季度或年度为期限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的客运车辆及其驾驶员进行抄告通报,并将受抄告通报的驾驶员及车主作为重点对象,敦促客运企业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忧患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3、强化客运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工作。交警部门要联合安监、交通等职能部门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开展车辆检查工作,对病车、报废车、安全设备不达标的客运车辆禁止上路,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要严格要求客运企业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客运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

  4、强化路面巡逻力度。交警部门要结合自己辖区实际,制定有力措施,一是科学调整警力及巡逻时间,把警力向一线倾斜,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逻频率,有效加强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及时消除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隐患;二是适时开展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交警部门应结合客运车辆的交通特点,适时开展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依托收费站、服务区、省级卡口等对客运车辆进行逐车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5、科技强警,增加高科技装备投入。由于交警部门警力不足,要想实现高速公路客运车辆安全全天候监管模式,还需借助科技力量。要借助雷达测速仪等路面自动监控设备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行驶、占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实现高速公路全程或重点路段的电子监控,违法行为有效拍摄取证,有力打击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车辆调查报告 11

  一、我国车险定价发展及现状

  我国车险定价近些年来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在2003年车险费率改革前,机动车保险费率都是统一定价的。消费者不管是在哪个保险公司投保,只要是买机动车险,价格都一样。车险费率改革后的2003年1月至2006年7月,车险费率全面放开,各家保险公司根据其特点和优势制订了多样化费率,不同的车辆、不同的车型、不同的交通记录,甚至开车人的性别、年龄不同,车辆保险的费率都不一样。例如,人保财险根据各地车险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分为a、b、c、d四类,费率也因而产生差别。平安保险依据车辆所属性质、使用性质衍生出7张独立的费率表,同时在主险、附加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引入了12项系数,实现了风险的完全量化。太平洋保险则设计了11大类50余个浮动项目。费率的多样化更加反映了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更加市场化,能够更好地满足投保人的需求。

  事实上,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各保险公司销售的费率并不严格按公司费率表执行,还是被动地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大规模折扣销售。这一方面说明市场竞争激烈,另一方面也说明保险公司定价的精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因为市场是检验产品的最有利的工具,哪家公司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它的市场份额就会相应减少。市场竞争导致各家公司价格折扣比例不断上升,恶性循环,影响了车险市场的稳健发展。

  随着2006年7月交强险的实施,各保险公司都采用了由保险行业协会召集各保险公司协商制定的统一的机动车辆保险行业协会a条款、机动车辆保险行业协会b条款、机动车辆保险行业协会c条款。市场上只有上述三种费率可供消费者选择,通过研究这三款费率表,发现这三款基准费率大致相同,但保费价格的可调整因子和优惠的项目非常多。如a款累计各种优惠可达到总保费的50%以上;b款费率在主险、附加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共引入了12项费率系数,通过保费调整系数调节保费总额,优惠30%;c款费率系数,优惠幅度最高可达到50%。对这些名目繁多的调节因子,投保人可以有针对性地虚报 内容,达到优惠的目的,从而引发投保道德风险,加大了车险经营中的风险。近期笔者通过对杭州车险市场的销售主体业务员、人的调查了解,发现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在7折销售,另加15%的费用,这样折算出市场费率在6折左右,这反映了车险费率在制定过程中精算误差较大,现有车险费率表的定价机制有待改善。

  二、车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

  为深入分析车险定价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下面将以具有性的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个基本险种为例,对车险的定价进行适当性研究。

  (一)车损险足额保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

  我国现有的机动车辆保险行业协会a条款、机动车辆保险行业协会b条款、机动车辆保险行业协会c条款在对车损险保费定价中,都将新车购置价作为车损险足额投保的依据。条款中都规定,发生部分损失时,若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保险赔款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值的比例赔付。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的价格,与之相对应的是实际价值,即投保车辆在保险合同签订地的市场价格。当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实际价值。保险人可根据当地的实际金额情况,采取保险价值、实际价值、协商价值三种方式之一确定保险金额承保。用协商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应超过投保时的保险价值。如有超过,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公司在执行过程中通常采取如下的方法:

  一是如果客户投保的时候是按照新车的购置价投保的,那么如果发生全损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车辆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按照折旧后的车辆价值进行赔偿,也即客户按照新车的购置价缴纳保险费,而保险公司按照旧车的价值赔偿客户;相反如果发生部分损失责任,保险公司是按照新车零件进行赔偿的。

  二是如果客户投保的时候是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或协商价值投保的,那么如果发生全损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车辆投保的`实际价值扣除投保之后的折旧进行赔偿。但如果出现部分损失责任,保险公司赔偿的时候不会按照新零件的价值进行赔偿,而是按照投保的价值进行比例计算。

  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定价机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按新车购置价收取保费存在不合理。

  一是新车购置价中已含有车辆购置税,按新车购置价收取保费,则车辆购置税本身也要缴纳保费才视同足额投保。而只有发生全损的情况下,车主才可能得到含有车辆购置税的赔款。投保车辆遭遇全部损失时,当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保险公司会以当时汽车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客户是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实际上就等于多付了保费却没有得到与此相匹配的赔偿,这种定价目前已造成大量理赔纠纷。如刊登在新京报(2006-1-22)题为《不能总以购置价确定保险金》的汽车保险案例中,田先生花12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向保险公司投保时,保险公司认为应按照购置价30万元确定保险金额,田先生接受了。两个月后,田先生的车被盗。

  田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按照保险金额30万元进行理赔,但保险公司只同意按照实际购买价12万元赔偿,差额部分视为超额保险不赔偿。这个案例中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预先确定投保车辆的保险价值,只确定了保险金额,待到事故发生,以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作为保险赔偿金计算依据,使投保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二是按购置价投保和按实际价值理赔是采用双重标准。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所以,投保时合理的保险金额一定要等于或者小于保险价值。购置价只是计算车辆现值的一个数据、一种方法,并非现值。如果以购置价格确定保险金额,实际上就是把购置价等同于车辆的现值。车辆出险以后,必然就要考虑折旧、降价、损伤等因素确定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这实质上是使用双重标准计算保险价值,这一点在旧车上反映更加明显。特别是当发生部分损失时只涉及汽车配件和修理费,这些本身是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但对这部分进行赔款时,保险公司定价要求按保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赔付,不合理性非常明显。

  其次,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认定足额保险存在不合理。机动车辆保险属于财产损失保险类,除定值保险外,一般的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险价值都是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判定是否足额保险的依据就是根据保险金额要不小于出险时财产的实际价值。但车险却将保险金额不小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值作为判定足额保险的依据,与通常的财险采用了不同的标准。事实上,机动车辆保险作为财险的一种与普通财险没有实质的区别,这种判定足额保险的不同标准,实际上充分反映了我国财产保险经营中对重置价值保险缺乏规范的操作。

  (二)第三者责任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

  随着交强险的出台,强制三者险已承担了70%以上的赔付,这表明商业三者险优惠幅度起码应是交强险推出前费率的50%。但笔者通过对机动车辆保险行业协会a条款、机动车辆保险行业协会b条款、机动车辆保险行业协会c条款中的商业三者险研究发现,这三个协会条款中商业三者险优惠幅度只有20%左右,费率明显偏高。

  三、完善车险定价机制的建议

  通过以上对当前车损险与三者险定价适当性的分析,表明我国目前车险定价存在很多方面的不合理,同时定价也偏高,因此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推动和调整,从而促进车险定价机制的完善。

  (一)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

  充分的市场竞争会促使车险价格趋于均衡,提高定价的合理性。因为充分的竞争将直接考验保险公司履约的信用和履约的能力,同时也促使保险公司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个性化产品,增大选择空间,使消费者获得更好的服务。充分有效的竞争还会使车险价格趋于均衡水平,使价格尽可能准确地反映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

  (二)提高精算水平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让投保人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切合实际的保障。要做到这一点,保险公司就必须运用系统的精算体系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量化,实现车险费率的分解与组合,使得消费者能够根据自己实际所面临的风险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以此来计算缴纳保费,使车险价格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三)加强信息披露

  车险费率市场化后,保监会的监管方式发生了转变,监管的重点也从对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的监管转移到了对其偿付能力的监管。为此,要切实加强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保险业资信评级制度,定期向公众传递各保险公司资信方面的信息,通过及时、充分地披露信息,使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以便于其正确选择保险公司。

  车辆调查报告 12

  农委的车辆管理是后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市农委整个办公机关正常运转的保证;加强农委的车辆管理,有利于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有利于节省开支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机关,有利于提高驾驶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有利于树立科学发展、文明高效的政府机关形象。这也是对市农委办公室车辆管理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总结的目的所在。本调查报告采用实地调查、个别访谈、研究其管理制度、综合分析日常管理资料的方法,对农委的车辆管理进行研究,以期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进一步提高车辆调度规范管理的水平提供参考和服务。

  一、市农委车辆管理的基本情况

  1.车辆概况

  市农委车辆总计23台车,按已使用年限分:其中3年内的新车6台;3~5年的9台;5年以上的8台,总体来看新车较少,只占三成;使用期限超过三年以上较多,占到七成以上。

  按使用对象分:领导跟班车8台,科室部门专用车9台,公务用车6台;固定服务对象的车较多,公务用车较少。

  按性能分:排气量1.8升以下的有10台,排气量2.0升有5台,排气量2.5升以上有8台;车辆总体性能较高,耗油量较大。

  按车辆技术状况分: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行驶的车辆有17台,需要经常维修的车辆有3台,待报废的车辆有3台。大部分车辆运行良好,不需要经常性维修。

  综合考察,市农委的车辆数量不多,车辆的综合性能较高,车辆的运行状况基本正常,需要经常性维修的较少。

  2、驾驶员现状

  按驾龄分:20年以上3人;5年以上—10年以下的4人;11年以上---20年以下的8人;按驾驶证等级分:持有A照的有2人;持有A2照的有11人;持有B1照的有2人;按进入本单位驾驶的年限分:14年以上的有3名;11年至5年以上的有9名;5年以下的有3名;按服务对象分:为领导提供专职服务的有8名;为业务部门服务的有4名;为农委正常办公服务的有3名;按学历或技术职称分,现有驾驶员中2名是大专生、2名中专生、11名高中生;驾驶员中有技术职称的共有9名,其中技师3名、高级工2名、中级工4名。总体来看,农委驾驶员队伍阵容强大,驾龄较长,对农委的情况较为熟悉,经验丰富,文化程度普遍较高,整体素质高,技术水平高,安全观念强。

  3、车辆费用状况

  2009年农委车辆共安全行驶72万多公里,无一起交通事故,各种(包括保险费、汽油费、停车过路费、出车补助费等)运行费用896877.78万元,其中保养维修费194478.82万元,节约燃油7824.47升。平均每辆车每公里费用1.1元,平均每公里的保养维修费0.27元,综合来看,考虑到汽油价格的波动因素,平均费用较低,安全行车的意识较强。

  4、目前的车辆管理制度建设

  农委目前对车辆的管理属于多元化管理,各部门领导管,办公室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对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费用报销、安全管理、节约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对驾驶员的安全责任、管理责任、奖惩激励有完整的系统制度,既强调了日常的工作程序,也突出了节约开支,展示出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机关、促进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发展的姿态。

  二、存在问题

  虽然农委的车辆管理整体状况良好,有完整的制度,有实力强大的队伍,有明确的管理责任,但也存在这一定的问题,具体如下:

  1.对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车辆管理是后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机关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节约费用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方面。农委虽然有车辆管理制度,但是由于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落实不够到位,奖励和处罚也落实不够,管理制度出现了表面化、形式化的趋向。比如2007全年,驾驶员的奖金总额是4500元,人均占有300元,而罚金为300元,人均20元;2008年,全体驾驶员奖金总额为3000元,人均200元,罚金为210元,人均14元;2009年全体驾驶员奖金总额为3600元,人均240元,罚金为150元,人均10元。总的来看,三年来对驾驶员的奖励幅度调整不大,罚金的数额也平均较低,而且每年都维持在200元左右。说明奖罚制度等落实不到位,难以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

  2.车辆调度随意性大,不科学

  按照目前的《市农委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应该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统一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管理,但由于目前存在二元化管理,再加上有时部门业务紧急出车,造成了车辆调度随意性大,车已经行驶在了路上,办公室还没有登记,或者能合并同行的却分坐若干辆车等,种种情况造成了调度的混乱,不利于统一管理。

  3.驾驶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目前缺乏对驾驶员进行统一培训教育的机制,缺乏对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引导。个别驾驶员对车辆的保养和检查不够到位,对隐患的查找不够及时,对车辆的卫生做的不够整洁,对随车专用工具的保管不够细致,对临时性工作的安排有一定抵触情绪等等。

  4.车辆保养不够及时规范

  车辆的保养是保证正常高效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车辆安全和行车安全的必要措施。特别要经常对车辆电瓶的电量、发动机存油量、轮胎气压和轮胎螺栓紧固情况、方向、刹车是否正常进行经常性保养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但这一点做的不够及时规范,存在这马虎大意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

  5.车辆修理不够规范,返修率高,维修费偏高

  目前车辆修理存在着维修费偏高的现象,个别对车辆维修保养不够认真,车子到了修理厂不闻不问,修完回来后时间相隔不久,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返修率较高,既浪费了不必要的时间,延误了工作,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维修费用的增加。据统计,2008年全年,23台车维修费高达280万元,每车均费1.23万元;2009年,维修费总额达300万元,每车均费1.3万元;维修费用总体偏高。

  6.车辆管理制度过于宏观

  目前的车辆管理制度强调了宏观的管理,缺乏微观的指导,不够细致,还需要从微观入手,完善细致的条条框框。如暂行管理规定中要求,“要经常清洗车辆,做到三净一亮,即车内净、车身净、底盘、车面亮”,但是如果驾驶员作风懈怠,总是做不好怎么办?制度中缺乏相应的措施,不够细致。可以参考其他单位的办法,车辆护理费按每车每月多少元的标准包干使用,如发现一次车辆不清洁,每次扣除车辆护理费10元,当月扣完为止。

  三、原因分析

  1.管理制度不细致,管理机制不顺畅

  管理制度不够细致,某些具体细节缺乏相应的明确规定,导致车队管理存在一定的疏漏。另外领导管,部门管,办公室管,多元化管理使驾驶员面对不同的.具体要求,面临不同的工作标准,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应该按哪个标准去执行了;同时也使车队执行管理制度出现了不同的标准,执行力度难以加大,奖罚措施难以很好落实;车队既要听从领导的意见,又要遵从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缺乏统一的明确的执行标准,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工作偏差和管理混乱;这种多元化管理,还造成车辆调度随意性大,车队不能及时地掌握车辆的使用情况,难以做到合理分配车辆资源。

  2、驾驶员职业素质有差距也是造成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的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但是个别驾驶员服务意识淡薄,服从观念差,责任心差,工作态度消极是造成一些问题的重要原因,比如把车辆放到汽修厂不管不问造成了返修率高;再如驾驶员对车辆保养与卫生清洁不够重视,造成了保养走形式清洁走过场。虽然这是个别驾驶员身上存在的不足,但对其他职工产生了不良影响,出现攀比思想,认为他这样操作行,那我也可以这样做了;久而久之,会影响整个团队的工作积极性。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

  1、理顺管理机制

  管理机制不顺畅是造成诸多矛盾的根源,是制约车队健康良性运转的最主要的因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应下达气力解决。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就可以为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提供了宏观保障,车辆主管部门就可以名正言顺、畅行无阻地开展工作。目前的多元化管理机制严重阻碍车辆使用的科学化和高效化,需要进一步的理顺管理机制。一是农委办公室是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那么车辆的调度使用、维修保养费用控制把关以及对驾驶员的工资奖金与考核、对驾驶员的岗位安排培训等所有的问题都应在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特别是部门的专职司机也要纳入办公室的统一管辖与考核。只有对司机和车辆实行统一的管理才能够提高效率,理顺关系,增强驾驶员的服从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车辆调配合理,人员管理到位。二是尝试建立驾驶员轮岗机制,建立动态的驾驶员岗位,让所有驾驶员轮流掌管不同的车辆,服务不同的部门,服务不同的领导(主要领导除外),逐步熟悉所有的车况,提高驾驶技术,提高服务质量,促进驾驶员提高大局意识,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三是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党委或工会外部力量组成督察小组,探索建立车辆管理监督机制,实行常规化监督和随机监督,把监督结果列入考核的内容,提高车队的有效运营。四是探索包干使用的新途径,建议单位一把手暂按现行相对固定用车方式实行,其他领导实行车辆费用包干使用或实行里程承包改革(包括各科室站)。实行车辆费用包干可采取将车辆按年度划分,认定车辆技术性能,结合前几年车辆的各项运行费用,以及各位领导所分管的工作,确定每一台车辆全年的运行费用,节约的费用按比例直接奖励给领导和驾驶员。实行里程承包可结合各位领导所分管的工作,参考前两年的行驶里程,综合分析确定全年公里数,奖励可参考“车辆费用包干”的办法,并确定每公里的奖励额,以上是跟班车承包的办法。机动车的承包办法是把车辆包干给驾驶员,维修保养使用等全部费用放到一起,按一年行驶的公里数合理预算费用,节余费用奖励给驾驶员,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车辆的运行费用,起到力行节约,激励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预防xx的目的。

  2.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是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重要文件,也是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因此要针对车辆管理的细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的细节,确保管理的实效。一是进一步完善车辆使用和调度制度,保证车辆的调度权统一集中到办公室手里,使办公室专门管理人员能随时了解车辆的具体去向或位置,协调分配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应严格规定车辆使用的程序和范围,防止领导说了算,办公室说算,部门说了还算的状况,明确规定除了紧急情况所有的车辆使用必须有办公室的签字同意方可;二要完善车辆保养与维修制度,针对经常出现的状况,强化对车辆保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出台具体的保养与维修标准,使保养和维修成为单独的系列管理制度;三是针对出现的种种问题,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控制都需要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做到常态监督和不定期的动态监督,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兼职督察小组,有财务会计审计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领导组成,对车辆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车辆费用项目进行严格的审计,及时与车辆维修单位沟通、对账,把车辆管理的整个活动有效地置于督察小组的监督和控制之下,并形成稳定的制度。

  3.积极推进车辆信息化管理,提升管理的水平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管理是车队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升车辆管理调度水平的迫切需要。可以引进并使用车辆信息管理软件,也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发车辆调度信息管理软件。通过电脑控制,安装调度管理系统后可以实现诸多的系统功能。一是通过刷卡或者电子监控,电子系统可以随时自行做好出车和存车的记录,什么时间出车,什么时间入库,驾驶员是谁,无论车辆管理调度人员是否在上班,无论是周末休班还是节假日期间,只要打开电子信息智能管理系统,所有信息将全面清楚正确显示在电脑上,并且将记录长期保存备案,以备查询使用。此电子智能管理系统价格合理,使用起来非常方便,无论是寒冷的冬季,还是炙热的夏天,它就像一名忠于职守、永不休息的车队信息记录员和车队管理监督员,一年四季都可以为车队管理站岗值班。二是利用信息软件提高车辆维护管理的水平。利用信息软件,可以随时做好车辆维修记录,什么事件、什么零件、维修到什么程度,信息系统自动登记,自动评判,便于统一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车辆智能管理系统的功能将越来越多,也会越来越普及和推广,既方便车队的调度和管理,又有利于维护保养,提高管理的实效。

  4.落实责任制,建立激励机制

  把安全责任、服务责任、保养维修责任等落实到班组和个人是提高车队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转变驾驶员思想意识的关键。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制,把每一项具体任务细致划分,责任落实到个人,谁出问题谁负责,谁工作不到位谁负责,并且切实地工作表现和业绩与考核挂钩,进一步增强队伍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做到奖罚分明,爱车、护车、勤俭节约的应该重奖,工作拖拉、爱沾公家便宜的应该重罚。通过奖罚分明的激励措施,引导驾驶员工作勤恳、任劳任怨,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好上级交付的任务。

  5.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服务意识

  结合自身的实际,积极开展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除了专业技能培训,最重要的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服务意识的培训,可以通过专题会议、教育座谈、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以充分利用当地教育资源,把职工送到技师学院培训。应该强调的是不但要提高行车安全意识,还要提高停车、存放的安全意识;不仅要提高服务领导与部门的意识,还要提高服从大局、服从工作需要、服从车队管理的意识,树立全车队整体“一盘棋”的观念,做到令行禁止,按章办事。同时,可以积极开展竞赛活动,比如节约优秀个人评选、清洁优秀个人评选、设立车队文明示范岗等活动,培养适度的竞争意识,引导车队职工树立“安全第一,节约光荣、服务到位、维保及时”的理念,创建团进、高效、节约、文明、团结的车队集体。

  五、结论

  总之,农委车辆管理总体良好,能有效地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营。出现的种种问题,有管理体制的原因,有管理不到位的因素,也有职工自身的原因,属于改革发展中的必然要面对的矛盾;随着机关改革的深入发展,这些矛盾将逐步解决。因此要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改革,高度重视车辆管理问题,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强化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才能切实地提高车辆管理的水平,促进机关廉洁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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