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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报告

时间:2023-02-12 13:26:04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火灾事故报告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火灾事故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火灾事故报告

火灾事故报告1

  【摘要】我们应该如何防范与杜绝类似火灾事故的重演呢!这就要求我们分析其原因,采取其相应的对策,从源头上预防与控制其类似是事故的再次发生。

  经济在增长,社会在进步,国家在强大,奈何火灾事故越来越多?群死群伤的场面屡次重现呢!这些火灾事故的责任要归结在谁的头上呢!是个人,是集体,还是国家?我说都有责任:个人的消防意识太薄,集体的宣传监督力度不够,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类似等等原因都是导致火灾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关键所在。

  一、 对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屡次重演的原因分析

  1、人们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知识缺乏,逃生与自救能力差,这是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屡次重演的关键所在。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中国目前近有三分之一的居民、近一半的学生不懂消防安全常识和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将近百分之七十的居民不关注公共消防安全。从这个调查数据我们不难看出,一发生公共火灾就会有群死群伤的现象的原因了。

  2、集体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主体责任不明确,意识太薄,宣传监督力度不够,人为的造成了很多火灾隐患的存在。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表明,目前,全国未设立消防现役力量有956个市、县(区、旗),其中3.7万多个乡镇中,有专业灭火力量的不到20%。全国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就有18万余处火灾隐患没有整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有1525处未整改。

  3、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缺少先进的消防装备与设施。比如说,就目前很多楼层建筑安全疏散通道,设计的不到位,有的过于狭窄;有的即使做到位,但有由于管理上的不到位,安全疏散通道上堆放着很多东西,这些都是会影响到火灾发生时快速安全的撤离的。以及缺乏相应的消防设施装备,使火势得不到及时的控制,从而会使小火灾酝酿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

  4、建筑物的火灾载荷性能差,一旦着火就会释放出很多有毒物质与浓烟,使人在窒息昏迷而死。现代很多家人的装饰材料都是可燃极高的材料,比如海绵,一旦着火火势很快,并且会释放出co、hcn、so2等有毒物质和浓烟,这足以让人丧命。

  二、 对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屡次重演所采取的相应对策

  1、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普及性、长久性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不仅涉及人群范围要广,各个层面与各个层次的人都要教育到,而且教育时间要持之以恒,要从小开始教育,并且要涉及到每个年龄阶段。要让人们对消防安全知识有一个很明确的概念,使消防安全意识成为人的一种主动性意识而不是被动性的。至少要做到让每个人看到火灾第一时间知道报警、会报警,会简单的灭火方法,逃生方法以及掌握正确自救与互救的方法。比如说会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术等基本技能。

  2、 加强对消防安全监督机构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责任细化明确化。要让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与人员上,制定出相关的规定,由谁负责,由谁检查,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谁来承担。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如发现火灾隐患就要及时进行整修与排除,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3、 要严把检查关,不能放过一丝一毫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把关好建筑材料与装饰材料关,减少易燃性高的材料,提高建筑物的抗火性能;要严格把关好消防设施设备关,安装好消防灭火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4、 要完善好消防安全灭火预案,做好各项火灾救援的准备,要达到随叫随到的程度,要持之以恒,常年不懈。

  总之,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吸取教育,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时刻注意提高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各级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火灾事故报告2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xx学校茶炉房发生一起失火事故,过火面积约11平方米,上午12时左右火被扑灭,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0元。

  一、学校概况

  xxx学校位于xx区xx镇xx村,学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7人,从学前班到高三共有29个教学班,在学生1571人。学校实行安全责任校长负责制,主管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下设学校安保处和政教处共同负责学校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茶炉房位于校园内小学生操场边,与学校食堂为同一建筑体(食堂于20xx年已停业),砖混结构,平房、预制楼板,茶炉房建筑面约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时的燃煤加热常压开水锅炉,主要供住校学生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龙头安装在茶炉房隔壁的另一间房屋内,每日下午17:00———18:00时供水一次。茶炉房内除常压开水锅炉外,再无其他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由学校聘用的门卫管理员xxx兼职。

  二、事故经过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时左右,作业人员xxx将茶炉引燃,准备下午供住校学生用水,由于其本职工作主要是门卫管理,星期天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又在补课,于是xxx引燃茶炉后,就将茶炉房锁闭,回到了门卫室。10时50分左右,校园外当地的老乡发现茶炉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时跑到学校告知门卫管理员李xx,李闻讯后就立即赶到茶炉房,打开房门实施浇水救火,在校老师xxx和保洁员余xx也闻讯随即赶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共计使用了四瓶灭火器(两瓶2KG:两瓶4KG),但因茶炉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火势较旺,未能将火扑灭,于此同时,家住学校附近的一位老师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两台救火车于11点40分赶到学校,上午11时50分时左右火被扑灭。

  三、事故损失

  茶炉房着火时,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级的补课学生,正在上课外,茶炉房附近无其他学生和老师,参与初起救火只有门卫管理员李xx、文xx老师和保洁员余xx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茶炉房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除放在房内引火用的费旧木材被烧毁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压开水锅炉也完好无损,直接经济损失,估值约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职司炉工李xx安全意识不够,于9月2日上午将假暑期间学校维修课桌、凳子的一些费旧木材,做为生炉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炉房内引发的。9月12日上午,兼职司炉工李xx为了保证下午能按时供应热水,上午10点左右用引火木材点燃茶炉,由于烧水工作是李xx的兼职工作,其主要的本职工作是门卫管理,因此茶炉点燃后,他就锁闭了茶炉房,离开了烧茶炉的工作岗位,回到了门卫室,茶炉房内无人监管,可能是炉内火星迸出,将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点燃,未及时发生现失火苗头,控制火势,造成了火灾。

  2、学校人力资源匮乏,财力有限,是导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身兼门卫管理员、住校男生管理员、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员、茶炉房司炉工等数职。由于学校财力有限,无力聘用多人分担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顾此失彼的局面。虽然学校有司炉工岗位管理职责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李xx身兼数职,不能兼顾,当日茶炉点燃后,他为了看护学校大门,就暂时离开烧茶炉的工作岗位,致使茶炉房内无人监管。

  3、学校对后勤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的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使得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漠,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本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学校安保处会同总务后勤、校工会等部门,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当日也检查了茶炉房,没有发现里边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学校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李xx自述:是9月2日开学的第二天,才将学校假暑期间维修课桌、凳子的费旧木材作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进茶炉房的。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文化水平不高,学校忽视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兼职司炉工李xx的安全意识不足,擅自将易燃物放在茶炉房内,埋下了安全隐患。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一个警钟,学校要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各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规程等落实到每个教研组、每个办公室和每个后勤作业人员,形成有效预防事故的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除重点部位要勤查外,对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时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个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火灾事故报告3

总公司:

  xx年8月20日晚上8点许,我司办公楼二楼市场营销部发生火灾,给总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和不良的影响。现将火灾事故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救援及损失情况:

  1、值班保安员黄xx和原xx两位同志发现后,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

  2、由于火灾发生在下班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市场营销部10台电脑、10张电脑桌和客户资料烧毁。

  二、火灾发生的原因:

  营销员钟xx下班时忘记关市场营销部和他自己用的`电脑的电源,电脑电源线老化,发生短路,引起火灾。

  特此报告,请审阅。

  广东xx贸易总公司办公室

  (印章)

  xx年8月21日(联系人:危xx,联系电话:13xxxxxxxxx)

火灾事故报告4

  20xx年9月11日12时15分许,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发生电池爆燃,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据不完全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为查清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0xx年9月14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张建良任组长,东城安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东城安监分局、东城派出所、东城消防大队、东城监察室、东城总工会、城区供电分局、东城工商分局、东城质监站、东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东城岗贝社区等单位组成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走访了解、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事故单位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少波,成立日期:20xx年8月24日,登记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赛格电子市场1E73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光电产品、日用百货。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由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于20xx年5月3日出租给李少波(东莞赛格电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NO:3#24-3),建筑面积97平方米,用于经营电池、充电器产品。

  2、事故单位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法定代表人:王丰森,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成立时间:20xx年8月12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室内装饰、水暖器材安装、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销售、电子产品及设备、办公设备及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场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楼,负责人:龚梅,成立时间:20xx年8月6日,经营范围: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相关单位关系

  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总公司,法人:王丰森,注册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属于总公司。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属于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龚梅,注册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楼。总公司与分公司注册住所实属一个位置,在同一住所办公。

  (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1、死者基本情况

  李海娟,女,1996年出生,广东省揭西人,身份证号码:。是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员工,主要负责发货、打单。

  2、直接经济损失及周边影响

  据初步估算,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500万元。事故烧毁电池、充电器一批;火灾蔓延至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面铺位,烧损99号、100号、101号商铺电子产品一批;火灾蔓延上方的住宅,烧损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201、301、302、401、501、601房内部分家电、家具、床上用品等物品;烧毁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外墙空调一批。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09月11日12时15分,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李海娟在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工作时发现起火了,立即用电话向住在楼上的老板娘羊化报告,说铺里着火了,叫人来救火。三名男员工立刻跑下楼,羊化因为带着小孩,稍后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李汉锋、容创伟、李淑林看到北面铺位西北角位置货架上的电池着火,他们马上拿灭火器到门口,因为当时有电池连续发生爆燃,不敢进去灭火,李海娟因火势太大不敢跑出大门。此时周边的群众也发现火势非常大,伴有爆燃,积极报警和参与救人,后因火势越来越大,只能在外围灭火。之后消防队到场开展救援。最终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应急救援情况及评估

  1、企业应急情况

  20xx年09月11日12时15分许,东兴花园小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发现火情,东莞市长久物业有限公司经理朝军立即到达现场,安排员工和保安人员展开现场施救和疏散人群工作,第一时间安排张军、朝勇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报告火情及位置;总经理助理张军及时致电岗贝社区主任叶灼坤,报告和说明火灾情况。其余到达现场的工程人员、员工、保安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以往组织的消防演习流程迅速开展灭火自救,搬送、铺设水带、连接消防栓、枪头,往起火点喷水灭火。在消防队赶到现场时,已经向火场喷了大量的水,在消防队到达接管现场后,全面展开灭火工作,期间,东莞市长久物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和保安一直都在积极配合灭火救援、疏散人群工作,希望尽快浇灭火灾和降低损失。大约半小时后,起火点的火情基本得到控制。

  2、政府部门现场救援情况

  20xx年9月11日12时18分,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一民宅(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着火。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东城专职消防队、特勤一、莞城、南城、寮步中队共18辆消防车,95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12时24分到达现场,12时45分控制火势,13时15分火灾扑灭。15时50分,清理火灾现场过程中,发现1名死者。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郭向阳、东城街道党委书记邓涛等领导亲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东城街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医院、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前往现场处理,并迅速成立事故处理工作组,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并呼吁受影响住户听从现场指挥和物业安排,不要擅自返回居住楼,以免造成次生灾害。

  3、应急处置评估

  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东城街道成立了善后处置小组,各职能部门依照工作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展开工作。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与死者李海娟家属联系沟通,积极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与家属的赔偿协商,及时支付赔偿金。

  目前,火灾烧损99号、100号、101号商铺电子产品和火灾蔓延至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上方住宅烧损的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201、301、302、401、501、601部分房间物品,以及火灾烧毁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外墙空调等损失赔偿工作,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正在通过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正在制作中。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为进一步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类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的反复勘查,收集和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单位,未经同意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致使锂电池爆燃而引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大量的锂电池发生连环爆燃,火势猛烈燃烧扩散,大火迅速封住逃生通道,并快速扩散到楼上的居住区域和周围的建筑。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2、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总公司是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物业出租方,承担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在管理中未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含有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三)相关部门责任履职情况

  岗贝社区有专职安全巡查员8人,分为3个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55家企业的安全监管,并与每家企业每年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社区书记、主任每年带队检查不少于8次(每季度不少于两次)。岗贝社区巡查员分别于20xx年6月6日、7月6日对事故发生单位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租用的'赛格电子市场3层24区3号铺位进行了2次消防安全检查,现场为办公室,没有发现存放锂电池,但均未能提供检查记录和有关映像记录资料。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四)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大量违规存放在商铺内的电池爆燃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对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其作为经营单位,未经同意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致使锂电池爆燃而引发火灾,造成一人死亡,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2、李少波,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识淡薄,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未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物业出租方,承担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在管理中未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4、王丰森,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管理总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5、张军,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工程、消防安全,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6、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在平时巡查过程中未及时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二)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建议对此次事故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李少波。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李少波擅自在租用的商铺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未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处理。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王丰森,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5、张军,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建议东莞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作出处理。

  6、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建议由岗贝社区安全办主任叶灼坤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7、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责任,如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等责任,建议当事各方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方,应深刻吸取“9.11”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漏补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加大监督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力度,狠抓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二是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大监督监察力度,以铁的手腕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消防事故的发生。

火灾事故报告5

  一、事故经过

  3月26日18:00时,安徽省东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安排晚间加班工作,电焊工班组内侯建杰(沪x08040416)及监护吴波在分区三北侧通风口区域气割风井外墙螺杆。在非正常工作期间,总包晚间值班人员20:15分闻卫兵、苏桂军、康维龙3人对晚间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未发现异常情况(监护人吴波,动火手续齐全和消防设施齐全)。

  晚九时许动火人员在第五个通风口北侧动火作业导致9m深的外墙回填土区域下方防水保护板薄膜着火引发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板着火。项目部现场值班人员闻卫兵、苏桂军和康维龙等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火。在分区三贴近围墙一侧原前期设置的消防龙头由于水压力不足未能及时扑灭回填土区域9m深处的火源,同时现场设置的灭火器材也未能将火势控制,在紧急情况下现场泥工班长张修昌立即拨打“119”报警(经沟通后得知在泥工班长张修昌拨打“119”前已有人拨打“119”报警)。待消防中队进场后约晚九点三十许火势被扑灭,经消防部门确认造成2㎡的外墙防水保护板及防水卷材被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原因

  1.动火作业人员违反“十不烧”原则中的“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准烧”。对动火区域下方的防水保护板薄膜未清理,导致螺杆掉落引燃防水保护板薄膜燃烧引发外墙防水保护板着火,为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动火作业人员接火斗设置不完善。螺杆掉在接火斗后被弹出直接落在外墙回填土区域下方,导致防水保护板薄膜着火引燃防水保护板,为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动火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安全意识淡薄,班前教育及现场监护不到位。在火灾初发时未能及时发现,发生火灾时未及时上报,为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4.值班巡查人员现场监督不到位,为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吸取教训

  1.现场进行停工一天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顿,对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排查,将现场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危险品仓库。

  2.动火作业严格落实“十不烧”原则,对动火部位周围存在的易燃物品未清理不准烧。

  3.在施工作业前,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完善消防防护设施的使用。

  4.加强对动火作业人员和监护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

  5.加强对现场的安全巡查及监督力度,严禁工人违章作业。

  6.通过本次火灾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四、事故处理

  针对此次3.26火灾事故,我项目部在3月27日停工一天进行全面整顿,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现场隐患进行排查,项目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1、事故原因经陆家嘴消防局、集团公司、子公司等相关部门核查及对当事人询查,已定性为火灾事故。

  2、事故责任人候建杰、吴波二人已被陆家嘴梅园派出所拘留三日接受教训,对其所在单位东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单位叁万元人民币。

  3、事故后,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教育,时刻做到一岗双责,落实专人专管。

  4、事故处理后,对现场目前进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目前已在落实实施中。

  五、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为20xx年xx月27日~20xx年4月10日,将分为三个阶段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整治。

  1.第一阶段:±0.00平面部分安全文明施工整治措施

  (1)材料堆放方面:我项目部将对首层板材料进行清理并划区域堆放,对报废材料及时清运出场,对地面施工垃圾统一清理到分区三西侧的垃圾房,并定时清运出场。

  (2)临边洞口方面:我部将对首层板以上的预留洞口、吊装洞口、楼梯洞口和后浇带区域等临边洞口进行围挡。在边长1.5M×1.5M以上的预留洞和不在使用的吊装孔四周设不低于1.2M高的集团标化防护栏。边长1.5M×1.5M以下的预留洞用坚实盖板盖住,黄黑油漆标识完好,后浇带区域加固定盖板防护,楼梯口边设不低于1.2M的集团标化防护栏。

  (3)宣传与综合治理方面。我部将在分区三北侧板房及首层板以上的防护网片上悬挂一系列的安全宣传图画,在商墅外架上方悬挂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标语,在洞口临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现场的临边洞口的防护栏杆及电缆线槽等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根据我司的安全色进行统一上色。根据我司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系统工程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根治措施。改善技术、安全等管理方法,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不断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加强安全投入,改善作业环境,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用电管理方面。现我项目部共有专职电工4名,其中总包电工1名,其他分包单位电工4名,目前已在协调中,按照相应标准配备安全员。我部将组织电工对首层板以上的电箱及电缆线进行排查,对已损坏的电箱及电缆线进行修复,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电箱及电缆线进行更换。对未设置线槽的电缆线及时的设置线槽加以保护。

  (5)仓库方面。我部在分区三北侧有两间危险品仓库,现增设若干间仓库用以存放现场材料,对首层板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集中归置在危险品仓库。

  (6)消防设施方面。我部将对现场的安全通道、可燃材料堆场、各商墅楼层间和仓库间按照规范标准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在分区三北侧围墙附近的消防栓设置消防水枪,且保证实时供水,对水压不足处增设加压泵,确保消防设施到位。

  2.第二阶段:各商墅楼层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治措施

  (1)施工垃圾清理方面:我部将对各楼层间的施工垃圾进行逐层的清理,清理后归堆并及时清理出场。要求各专业分包清理自家施工区域内的施工垃圾并及时清运出场。

  (2)材料堆放方面:我部对各商墅楼层间的材料划区堆放,要求各专业分包单位将材料堆放在指定位置。

  (3)标化设施方面:我部将对楼梯通道、电梯井洞口、预留洞口及楼层临边,按照我司统一的安全标准化设置楼梯扶手、电梯井门和防护栏杆,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3.第三阶段:地下室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治措施

  (1)材料堆放、垃圾清理方面:我部将对地下室的材料划区堆放,要求各专业分包按指定的地点堆放。对地下室的施工垃圾逐层进行清理,并及时清运出场。

  (2)消防、照明方面:我部将已安排两台水泵对地下三层积水进行24小时轮班抽水,保证地下三层路面通行。对地下室的通道口、可燃材料堆放处及仓库按照规范标准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要求各专业分包在地下室的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按照规范标准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进危险品仓库。对通往地下室的各个楼梯通道及地下室各个角落设置照明灯带,保证地下室照明正常。

  (3)临边洞口、标化方面:我部将对地下室的临边洞口按照我司统一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设置,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对地下室有条件的区域悬挂安全宣传图画。

  对以上整改我项目部将在20xx年4月10日前落实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项目部将严格按照集团标化、集团标准等落实现场施工。

火灾事故报告6

  一、事故概况

  20xx年5月25日上午9时左右, 25#楼北侧中段部位起火,项目部在第一时间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灭火,。与此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向监理、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电话汇报,当日上午9时20分左右,项目部将火灾扑灭。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5m2左右,直接经济损失尚在统计中。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时本工程专业分?..正在25#楼中段进行吊篮施工,现在已查明,由于一名焊工在楼顶进行电焊作业时,未采取施焊下方接火斗设置措施,也未在作业面边上放置灭火器,同时施焊作业下方也未安排人员进行看护,导致带火星焊渣掉入下方施工产生的垃圾内,从而引燃垃圾发生火灾。

  三、事故教训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得到了及时扑救,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给我项目部乃至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防范措施

  1、我项目部将再次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持证上岗,坚决杜

  绝无证上岗的情况发生。

  2、作为总承包施工单位,我项目部将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如发现事故隐患,将在业主和监理的配合下,对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严厉措施,勒令其整改或停止作业,直至整改完成。

  3、对项目管理人员再次明确相关管理职责,采取强力手段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火灾事故报告7

  北京时间5月8日下午4时许,位于本公司门口的变压器被雷击坏,其他地段的变压器也有被雷击坏的情况发生,造成黔西县城大面积停电,公司晚上照明只能借用蜡烛。

  当天夜里大概23:40分,由于停电同事们都睡得很早,我在冥冥中感到有些呼吸困难,被一阵阵强烈的刺鼻的浓烟熏醒,慌乱中起来查看情况,脑海里第一反应是否是因为来电把用电设备烧坏而发生火灾,因为几个月前发生在我家里的一起因用电设备燃烧的火灾事故让我记忆犹新,我马上按了一下灯的'开关,没有电,排除了因电起火的可能性。我沿着七楼的楼梯往下查找火源,结果发现浓烟从五楼的卫生间里冒出,有明火,我大喊了一声“救火”,惊醒了工程部刘工,随即叫醒了苏主任,刚到的我对于环境的不熟悉及救火经验的缺乏不知如何是好,苏主任起床后找来了灭火器,用湿毛巾捂住嘴和鼻,进行灭火,火势很大一个灭火器不够用,我随即从四楼又找了一个,在苏主任的操作下很快控制了火势,为防止再次起火,我们又从四楼的水桶提水和从五楼纯净水桶中倒水,彻底浇灭后回到房间疲倦的睡去,这次事件中所幸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事后原因分析:燃烧物为一台废旧的洗衣机。据苏主任回忆说,蜡烛是他点燃的,他洗完后,见戴玉平去了,也就没有交待出来后要将蜡烛熄灭就睡觉了,戴出来后误以苏还要进去,所以也没将蜡烛熄灭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5月9日早上戴主任召集行政部门开了一个会议,就头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做了深刻反思,并分派了工作任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蔡董事长的5月8日会议讲话精神,加强后勤方面的管理工作。要让所有人安全生活,安全工作,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合格的好职员。

  责任分析:做为办公室负责人之一的戴玉平,安全意识淡泊,麻痹大意,应负责主要责任。

  措施:

  1、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强调用火安全。

  2、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3、加强巡回检查,落实责任。

  启示:小处不可随便,细节决定成败。养成一种注重细节,以公司为家的好习惯;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活动,大家都应该具备一些防火方面的意识及逃生的意识。每一层楼放置两到三个灭火器;勿吸烟睡觉,以免睡着后因烟头引发火灾。

火灾事故报告8

  一、事故概况

  20xx年3月11日上午9时50分左右,机车车辆检修中心联合厂房K~4/J轴/37~39轴地面堆积的玻璃丝棉发生起火燃烧事故。发现该部位起火后,项目部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经项目部人员和工地工人共同努力,当日上午9时53分左右,明火已经基本扑灭。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5m2左右,直接经济损五千元左右。

  二、事故原因

  经我项目部调查,事故发生时本工程专业分包商东方诚钢构公司正在机车车辆检修中心联合厂房K~4/J轴/37~39轴屋面进行天窗基座的焊接作业;现在已查明,由于东方诚钢构公司的一名焊工在进行电焊作业时,未采取施焊下方接火斗设置措施,也未在作业面边上放置灭火器,同时施焊作业下方也未安排人员进行看护,导致带火星焊渣掉入地面堆放的`玻璃丝棉上,从而引燃玻璃丝棉外包装纸发生火灾。

  三、事故教训及处罚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得到了及时扑救,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此次事件给项目部及公司声誉上造成不良影响;这也给我项目部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为严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警戒他人,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经项目部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东方诚钢构公司处以两万元罚款。

  四、防范措施

  1、我项目部将再次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情况发生。

  2、针对此事件,我项目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3、作为总承包施工单位,我项目部将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如发现事故隐患,将在业主和监理的配合下,对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严厉措施,勒令其整改或停止作业,直至整改完成。

  4、对项目管理人员再次明确相关管理职责,采取强力手段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报!

  神华黄骅机车车辆检修中心项目经理部

  二0XX年三月十一日

火灾事故报告9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学校茶炉房发生一起失火事故,过火面积约11平方米,上午12时左右火被扑灭,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0元。

  一、学校概况

  ***学校位于**区**镇**村,学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7人,从学前班到高三共有29个教学班,在学生1571人。学校实行安全责任校长负责制,主管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下设学校安保处和政教处共同负责学校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茶炉房位于校园内小学生操场边,与学校食堂为同一建筑体(食堂于20xx年已停业),砖混结构,平房、预制楼板,茶炉房建筑面约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时的燃煤加热常压开水锅炉,主要供住校学生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龙头安装在茶炉房隔壁的另一间房屋内,每日下午17:00---18:00时供水一次。茶炉房内除常压开水锅炉外,再无其他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由学校聘用的门卫管理员***兼职。

  二、事故经过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时左右,作业人员***将茶炉引燃,准备下午供住校学生用水,由于其本职工作主要是门卫管理,星期天

  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又在补课,于是***引燃茶炉后,就将茶炉房锁闭,回到了门卫室。10时50分左右,校园外当地的老乡发现茶炉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时跑到学校告知门卫管理员李**,李闻讯后就立即赶到茶炉房,打开房门实施浇水救火,在校老师***和保洁员余**也闻讯随即赶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共计使用了四瓶灭火器(两瓶2KG :两瓶4KG),但因茶炉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火势较旺,未能将火扑灭,于此同时,家住学校附近的一位老师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两台救火车于11点40分赶到学校,上午11时50分时左右火被扑灭。

  三、事故损失

  茶炉房着火时,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级的补课学生,正在上课外,茶炉房附近无其他学生和老师,参与初起救火只有门卫管理员李**、文**老师和保洁员余**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茶炉房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除放在房内引火用的费旧木材被烧毁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压开水锅炉也完好无损,直接经济损失,估值约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职司炉工李**安全意识不够,于9月2日上午将假暑期间学校维修课桌、凳子的一些费旧木材,做为生炉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炉房内引发的。9月12日上午,兼职司炉工李**为了保证下午能按时供应热水,上午10点左右用引火木材

  点燃茶炉,由于烧水工作是李**的兼职工作,其主要的本职工作是门卫管理,因此茶炉点燃后,他就锁闭了茶炉房,离开了烧茶炉的工作岗位,回到了门卫室,茶炉房内无人监管,可能是炉内火星迸出,将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点燃,未及时发生现失火苗头,控制火势,造成了火灾。

  2、学校人力资源匮乏,财力有限,是导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身兼门卫管理员、住校男生管理员、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员、茶炉房司炉工等数职。由于学校财力有限,无力聘用多人分担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顾此失彼的局面。虽然学校有司炉工岗位管理职责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李**身兼数职,不能兼顾,当日茶炉点燃后,他为了看护学校大门,就暂时离开烧茶炉的工作岗位,致使茶炉房内无人监管。

  3、学校对后勤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的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使得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漠,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本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学校安保处会同总务后勤、校工会等部门,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当日也检查了茶炉房,没有发现里边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学校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李**自述:是9月2日开学的第二天,才将学校假暑期间维修课桌、凳子的费旧木材作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进茶炉房的。李**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文化水平不高,学校忽视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兼职司炉工李**的安全意识不足,擅自将易燃物放在茶炉房内,埋下了安全隐患。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一个警钟,学校要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各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规程等落实到每个教研组、每个办公室和每个后勤作业人员,形成有效预防事故的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除重点部位要勤查外,对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时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个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学校

  20xx-9-14

火灾事故报告10

  20xx年2月8日3时45分左右,酒店二楼中厨房洗碗间开关短路发生火灾事故。由于公司是揭阳市防火重点单位,按公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和董事会领导要求,有必要对本起开关短路引起的火灾事故予以认真调查、分析处理与经验总结,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火灾发生经过

  20xx年2月8日凌晨3:45分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xx听到不明爆炸声响后马上跑出来到门外查看,发现2楼中厨房有火光闪动并传出爆炸声,马上告知后门岗保安员xx到2楼查看,同时呼叫其它岗位保安员赶到现场支援,并调出2楼所有监控对现场进行监控,及时致电当晚在酒店值班的保安部经理xx和保安部经理助理xx报告该情况。同一时间,PA部夜班值班员工xx在大堂东门处也发现了二楼厨房洗碗间传出强烈电光及爆炸声,马上跑到大堂找大堂副理告知2楼发送火灾,并与大堂副理及行李生及时赶往现场。

  二、本次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后门岗保安员袁仰川接到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苏伟光告知后马上提灭火器冲到二楼厨房,发现是洗碗间里面配电箱着火,火势已开始蔓延,其马上打开灭火器冲进去灭火。大堂副理xxx及时通知酒店工程值班、值班经理及总经理,同时通知了在市区家里的工程部经理xx和总监xx,工程郭经理和黄总监在第一时间接到大堂副理的通知后从家里赶过来酒店。保安部李经理及陈助理也及时赶到现场指挥参加灭火。经过保安部李经理与3个属下(xx、xx、xx)的奋战,

  火灾很快被灭掉,随后工程黄总监与郭经理马上对现场的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及抢修,为了能在厨房上班前恢复生产不影响客人用早餐,凌晨4:23分餐饮洗碗工xx、xx及PA部经理xx、领班xx、PA员xx提前来到现场处理卫生工作。

  本起火灾事故,保安部监控中心保安员xx及时发现,迅即告知保安员xx至现场处理,由于他们两个人第一时间工作到位、处置有方,加上保安部xx、xx助理、保安员xx及时赶到协助,将险情做到迅即控制、有效排除,避免了一场有可能发生的重大火灾,避免了公司的重大财产损失。

  三、本次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工程部现场勘察,确认是为洗碗间的洗碗机配电箱开关短路起火造成本次火灾事故。

  事后经过了解,早在2月7日晚上20:19分,该洗碗间的洗碗机因故障停止运作,地哩部主管xx查看发现洗碗机的配电箱开关电闸显示为“合”,后马上致电工程值班要求前来现场检查。20:26分,该洗碗机的配电箱发出两声类似鞭炮的声响,地哩部主管xx得知后立即再次致电工程值班,并要求马上派一名工程人员来现场检查。20:27分,工程值班员xx到现场检查,将漏电开关分闸后离开,缺乏电器安全使用知识,对该情况不够重视,未及时上报故障实际情况,处置不当,未能将该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另外,火灾发生时的'工程夜班值班员xx接到大堂副理电话后态度不端正,未能主动赶到现场协助处理,在此提出批评。

  四、处理

  由工程部对此次火灾事故中处置不当的相关值班人员按员工手册进行处理。

  五、奖励建议

  对在火灾事故中,责任心强,处警及时,表现出色,工作到位的有关人员奖励建议如下:

  1、对当值监控中心保安员xx(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发出处置指令得当)奖励人民币400元整;对当值保安员xx(现场处置正确、及时)奖励人民币400元整;对当值保安员xx(责任心强、积极配合)奖励人民币200元;对当值PA员xx(责任心强、处置得当、积极配合)奖励人民币150元;对餐饮洗碗工xx、xx(责任心强、积极配合)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2、对保安部经理xx、保安部经理助理xx、大堂副理xx、工程部总监xx、工程部经理xx、PA部经理xx、PA部领班xx(责任心强、处置得当、积极配合)分别以予表扬。

  六、整改措施(建议)

  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开展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到防微杜渐。

  1、工程部开展地毯式用电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均上报总经办、董事会。

  2、酒店各部门加强员工电器安全使用知识,重视用电安全。

  3、工程部对酒店各区域加分区漏电开关,且在该漏电开关处粘贴好说明,清晰标注该漏电开关相对应的区域线路,以便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情况时可以让员工及时拉闸断电,做到有效的控制、避免事故的发生、加重。

  4、工程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完善急修处理程序。

xx大酒店

  20xx年2月11日

火灾事故报告11

  一、事故经过

  xx年6月25日上午,在对一号喷涂线进行修改过程中,焊割产生的火花点燃管道内积存的喷粉,没有及时扑灭的情况下导致火势扩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各级领导员工积极自发组织救火,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经过30分钟的扑救控制住了火势,最终在和消防部门的配合下彻底把大火扑灭。

  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公司积极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门的工作,公司最快的恢复了正常生产。

  发现火灾发生时我马上赶到了现场,同时跑到五金仓叫仓管把仓库打开叫工人拿新的消防管和三个预备的MFZT35推式灭火器去救火;并立即打电话联系海洋消防局请求支援,并和消防局通报火灾情况,催促消防车尽快赶来;通知保卫到现场帮忙救火,指挥保卫找工具把道路障碍排除,并在公司员工都赶到火灾现场的情况下组织部分保卫进行巡查,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二、事故原因

  1.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对消防等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预防工作没有到位。对公司下达的安全规定没有重视,没有传达到下级员工。

  2.公司安全卫生培训没有到位,没有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事故发生是救火工作混乱。

  3.原成立的25人内部消防队10人已经离职,部分上夜班不在公司,事故发生时只有5个内部消防员参与了救火。

  三、自我反思

  本人作为行政部主管,日常应负有对全体员工安全卫生培训,组织内部消防队并进行培训演练,完善消防设备并进行合理配置的责任。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主观上没有充分坚持自己的立场,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的力度不够。

火灾事故报告12

  渤海湾客滚运输由于具有可载车客、便捷快速的特点,赢得了车主和旅客的厚爱,使渤海湾客滚运输市场发展很快。特别是93年客运市场放开后,客滚运输出现多家竞争、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对环渤海湾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我国客滚运输起步较晚,经验少,部分企业在致力于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及运力的同时,对安全生产重视不足,在客滚运输市场繁荣的背后出现了事故增加的情况。自1997年以来客滚船相继发生了几起较大的海难事故,其中以船舶火灾事故尤为突出,给国家财产、人命安全带来了损失,在社会上也产生了较坏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近年来渤海湾客滚船火灾事故的案例进行分析,力求查找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如何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作者之浅见,希望对今后的安全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一)火灾发生处所分析

  从火灾发生的处所来看,客滚船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船舶的机舱占20%,车辆舱占到80%,因此,客滚船的机舱、车辆舱火灾事故是我们研究的重点。虽然客滚船的客舱旅客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大,管理难,但至今尚无引起火灾的报告。

  (二)车辆舱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对近几年客滚船发生的由车辆舱引起的火灾事故进行分析时,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有四个原因――

  ⑴气象因素⑵旅客因素⑶车辆因素⑷车载货物因素

  1、气象因素引起的火灾

  渤海湾水文有其特殊性,水浅浪高,对船舶的破坏性很大。而客滚船上层建筑高,受风面积大,吃水相对小,在大风浪中会使船舶航行操纵困难,易产生横摇、纵摇和垂荡,严重时会产生拍底、甲板上浪,甚至会发生艉淹、打横的危险。因而在这种条件下,客滚船上的车辆绑扎难以保持有效,易造成车辆移位;车辆舱中防火巡舱困难且危险性大;车辆移位,易造成车辆间的相互碰撞,由于车辆油箱的存在,易造成火灾。同时,在相对拥挤的空间内,车辆、货物的移动,会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旅客因素引起的火灾

  一方面是安全意识不强,吸烟后火种不熄灭而到处丢弃从而引发火灾。另一方面是犯罪分子蓄意破坏船舶,如安放爆炸品或点燃船舶上的物品或货物等。这种原因引起的火灾也是存在的,“大华”轮的火灾事故就是由于车辆驾驶员不小心引起的火灾。去年发生的“辽海”轮重大火灾事故,在进行火灾原因分析时,不排除游客吸烟,将烟头投入海时,左舷受风,而致烟头火种落入c层汽车舱,引发火灾的可能。同时近几年,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日渐猖绝,国内恐怖事件也时有发生,03年在客滚船“中鲁”上也发生过这种安装炸药爆炸未遂事件,幸好及早发现,及时排除了险情,否则将引起火灾事故。

  3、车辆因素引起的火灾。

  ⑴车辆自身原因

  车辆所载燃油。车辆的燃料油为汽油和柴油,如果油箱密封不好,挥发出的气体或随船舶摇摆溢漏出的油均为产生火灾的隐患。

  ⑵车辆系固不良导致。

  车辆没有合适的系固点及本身系固状态不好。车辆的系固点问题在国际上早有研究,imo还对此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如果没有合适的系固点,车辆本身的系固问题及货物在车辆上的固定不好,将随着船舶的摇摆而倒塌,轻者损坏货物,重者撞击汽车油箱而引起火灾。“11.24”特大海难事故原因调查组部分成员台对“大舜”轮进行现场勘察取证,有关火灾事故的起因是这样描述的:

  “①、经对船舶所载所有汽车进行勘验核实,车辆货物为钢材、合成板、塑料薄膜、电器、蔬菜和水果等普通物品,未发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货物,可以排除因车载危险品货物而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②……。

  ③从d甲板汽车舱卸下的车辆燃烧程度看,许多车辆轮胎被烧损,其中6辆被完全烧毁。火是从低位开始燃烧的,起火的原因是在船舶剧烈横摇下,d甲板汽车舱6、7区车辆移位、碰撞后,导致车辆油箱燃油外溢遇明火(火花)后起火。”

  4、车载危险货物引发的火灾。

  车辆夹带危险品和化学品不仅难以检测,而且如果条件具备便会引发爆炸或火灾,由于危险品和化学品的性质事前不知,给消防带来很大困难,容易造成大的灾难。典型案例“英华”轮火灾事故。引起车辆失火的原因是车载袋装化学品甲醇钠破损,潮湿的空气在遇到裸漏的甲醇钠后发生化学反应,在达到一定条件下引起燃烧,从而引燃纸壳。

  二、火灾发生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车辆的管理上的问题。

  1、“超限”车辆依然存在。

  “超限”车辆依然存在源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把车辆超负荷装载货物作为赢利的手段,同时汽车改装市场的不规范导致了各种超高、超长车辆的出现。虽然这几年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车辆进行了规范,也组织了专项检查对“超限”车辆予以打击,但由于受利益驱动,超限车辆依然存在。交通部1号令出台后,从客滚运输管理角度对超限车辆进行管理,船舶检验部门对每艘船舶的甲板负荷进行了核定,在适航证书上予以签注“装载限制”,并附以“车辆系因计算结果与说明”。

  就目前港口和船舶对承运车辆管理而言,将船舶检验部门测定的甲板承载负荷确定的重量,作为对“超限车辆”的掌握标准。但这种理解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在查处超载车辆时掌握的标准相比,明显要宽松的多。同时港口、船舶对车辆的超限检查,没有交通、道路部门的授权,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2、车辆的系固,没有完全达到规范要求。

  “大舜”轮特大海难事故发生后的几年来,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以及各港航企业,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了对滚装客船运输的安全管理力度,使车辆绑扎系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通过最近几次客滚船事故调查也进行了证实。如对“辽海”轮事故车辆舱的戡验时,发现车辆基本做到系固,事后现场未发现本事故航次的车辆因绑扎系固原因而发生倾斜、移位或倒塌等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通过这几年有效的管理,车辆的系固绑扎得到较好的改善,但不代表车辆的系固绑扎没有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目前,从事滚装运输的单位大部分成立了绑扎队伍,但由于滚装运输的单位这部分人就是定位在体力工人,绑扎人员多从社会上招来的农民工,本身文化程度不是很高,且未进行严格的培训,对系固绑扎的理解就是绑结实就行了,但怎么去绑?按什么要求去绑,什么是系固有效的标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自身知识、思维的局限性决定了他们对这项工作的理解,这样势必造成绑扎系固效果不够理想。因为车辆的绑扎系固并不仅仅是在车辆上挂上链条那么简单,具体系固方法应视车辆的大小、重心的高低、所载货物的种类及气象情况而定,imo第a.581(14)号决议《关于滚装船舶在运输道路车辆时系固安排的导则》中要求,绑绳同水平面和垂直平面的角度最好介于30°至60°。另外要使索具受到适当的紧固作用力,且紧固点应能将作用力从系索转移到车辆底盘,尤其要避免设在保险杠和车轴上。因此即使成立了绑扎队伍但未能经过严格培训,同样不能保证良好的绑扎效果。部分没有成立专业绑扎队伍的则由船员进行车辆绑扎系固工作,使得本来因休息时间不连续和不充足而出现的船员疲劳现象更加严重,不仅绑扎效果不好而且严重影响了船员的航行值班和巡舱等工作的开展,增加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3、港口、船舶对车载货物检查不严格,偷运危险品车辆上船的现象屡有发生。

  交通部《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号令)实施后,上船车辆须填写“滚装船舶车辆安全装载记录”,对车辆所载货物等信息进行申报。由于车主受利益影响在申报时不如实申报,同时检查人员缺乏检查设备,而且检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危险货物的认识比较模糊,使这项工作的落实并不是很严格。

  “英华”轮事故发生后,地方各级政府予以高度重视,港口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危险货物的检查,客运部门也相应加强了对车载危险货物的查验力度。对车辆所载运货物的检查,港口都设置了专门的安全检查站,有的港口还安装了大型安检仪。虽然各港口加强了对危险货物的检查力度,但由于检查硬件和软件的相对缺乏,即使是检查人员尽职尽责,也难免有漏网之鱼。而且有的不法车辆,受经济利益驱动会采取更隐蔽的手段蒙混过关,造成了滚装客船经常发生载运危险货物的屡有发生。在“辽海”轮火灾事故调查中,一货车所载货物中夹带有部分货物为小容量(500毫升和750毫升两种,共4,500罐)压力金属罐包装,内有聚氨酯预聚体(建筑原料),属易燃危险品。在“宝华”事故火灾现场勘查时发现着火车辆载有8瓶“三氟氯乙烯”属一级危险品,由于火灾扑救及时,未造成泄漏,否刚将造成严重的伤亡。

  在最近两起事故中,均发现有危险货物,不能不说明危险品车辆的.管理和港口、船舶在车载货物检查上依然存在着管理漏洞。

  (二)船舶设计上的问题

  在车辆舱的设计上,客滚船由于在要考虑到车辆积载的方便、舱容的有效利用,因而在车辆舱通常没有横向和纵向隔舱壁,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火势蔓延,难以控制,灭火困难。设有开敞式汽车滚装处所类型的客滚船舶及类似结构和船型,不但无法密封车辆舱,从船舶构造上保证汽车舱的安全防护性,而且在火灾发展过程中,客观地起到了通风助燃,使火势迅速蔓延的作用。

  (三)船舶航行中火灾预防上的问题;

  船舶航行中火灾预防最重要的是对车辆舱的巡视检查,滚装船舶的火灾隐患最大就是车辆舱,巡舱的要求就是通过对车辆舱采取严格的检查和严密的监视,及时发现危险,以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巡舱制度是在总结前几年火灾事故的教训中总结出的,在1号令中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最近两起火灾事故调查中,车辆舱的巡视检查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辽海”轮事故中,着火初始和发现火警之时,没有巡舱人员在车辆舱现场进行巡回检查,火警未能及时发现。“宝华”事故也同样说明了这一问题。

  (四)船舶火灾控制上的问题;

  ⑴消防演习的演练没有落到实处,消防技能有待提高。

  船舶在日常的消防演习中流于形式,虽然每月进行一到两次消防演习,但针对车辆舱进行的演习通常只是选择在气象条件良好,演习场所周围没有遮避的环境中进行,没有考虑到复杂条件下的消防。程序往往流于形式,而不注重实效性。演习时注重人员的集合、点名、分配任务等,消耗的是火灾起始阶段最有效和宝贵的时间,对真正的灭火实战意义不大。船上的应变布署表上每个船员的职责分工都很明确,但大部分船员在真正的火灾发生时,就显得很慌乱,不知道船舶消防程序,不知如何有效探火、如何组织人员有效的控制火势,贻误了战机,致使火情迅速发展。

  “辽海”轮火情发生后,船员进入水雾喷淋系统控制间打开了所有阀门,实施灭火,虽因控制电缆烧毁而致系统无法运转。但按操作规程,须分区开阀才能确保建立足够水压,使水雾喷淋作用。在发生火灾的紧急时刻,水雾喷淋系统控制阀的错误操作,暴露出该轮船员应变心理素质低下,慌乱失措,应急反应能力明显不足。

  ⑵消防知识不够全面,对化工火灾的应对能力不足。

  由于化工火灾具有毒性、腐蚀性、扩散性、可燃性、爆炸性等特点。而且,在火灾过程中或蒸发或凝固或发生其他化学反应,化学品的毒性、腐蚀性也会随火灾事故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发生化工产品的引起的火灾,如果不在火情发现的初期及时消灭,容易引起大的火情,而且最终无法控制。同时,我们在常用的用水灭火的方式,在一些化工火灾中是不能使用的,如碳化碱金属、氢化碱金属等在遇水时会产生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热,可能引起着火和爆炸。在“英华”轮火灾事故中,一货车装载国家危险品目录中4.2类危险品甲醇钠(遇水易自燃物质)上船,在船舶航行期间该危险货物遇水后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虽然及时发现了火情,也按照消防应急部署展开了灭火工作。但船舶采取的是用水枪实施灭火,在经过了7—8分钟后,看不到明火,但烟雾越来越大,视线很差并能闻到刺激性气味,最后不得不采取封舱、施放二氧化碳的灭火措施。“英华”轮在岸基消防的支持下,经过反复开舱几次最终将火扑灭,但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在此案例中不能不说,用水灭火不但没有有效灭火,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火情的发展,可见船员消防知识不够全面,对化工火灾的应对能力不足。

  ⑶船舶的消防控制系统设计上存在缺陷,典型案例就是“辽海”轮的火灾事故。“辽海”轮消防/水雾喷淋系统的控制电缆布置均经由汽车舱内,一旦车辆舱发生火灾则可能会烧毁电缆,最终导致严重后果。

  三、对策

  (一)船公司、船舶应按照m体系管理的相关要求管理。

  1、船公司应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船舶消防管理。

  目前我国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已比较完善。《消防法》、《运输船舶消防管理规定》和《港口消防监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均有明确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的消防的法律、法规是船公司的职能和职责。船公司及其安全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船舶和船舶的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认真加强对船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检查,增强船员的防火意识,切实提高船员的消防应急能力和消防技能,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营。

  2、船长及船员应加强防火教育,增强消防意识,提高其消防技能和消防管理水平。

  船长是船舶消防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船长在船舶管理中,时刻牢记消防工作,切实落实有关制度和规定,认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操作规程抓好防火工作,船舶消防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只有船长不断增强消防意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和消防技能,才能更好地教育和领导全体船员做好船舶防火工作。

  3、做好对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和应急反应程序

  对客滚船的各关键设备要制定科学的保养计划,尤其是营运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船,强化设备的维护措施,努力改善船舶技术状况。必要时聘请和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客滚船的机舱设备、管理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要根据各种火情特点,制定各类火情的扑灭方案,并依据消防应急予案,督促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演练。

  (二)针对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有重点的做好预防工作

  1、有效实施气象予警制度,避免客滚船恶劣气象条件下盲目开航。

  2、加强保安措施,防止对客滚船实施的人为破坏。

  ⑴要加强对上船旅客、司乘人员等的安全消防意识教育,防上旅客、司乘人员等过失引起的火灾引患。

  ⑵加强对上船旅客的控制,尤其是在防止在上客过程中,闲杂人员在车辆舱逗留,要求司乘人员停放好车辆后,立即离开车辆舱。

  ⑶车辆舱实行封闭式管理,航行中通往车辆舱的所有通道必须关闭,应急通道应有专人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车辆舱;采用摄像对主要通道,车辆舱机舱的门及应急通道等实施监控。

  3、重点加强车辆的管理。

  ⑴交通运输管理机关与港口配合,加强超限车辆运输管理。

  港航管理机构应当明确超限车辆的界定,指导港口对超限的检查办法。“道路运输条例”货物道路运输均有具体规定,交通部门可以在港口适当设卡,从加强道路运输检查出发,对超限车辆进行查处。

  ⑵对上船车辆进行有效系固。

  由于目前客滚船所载的车辆的种类、尺度、形状、重量相差很大,完全按照系固标准做到实施有效的系固难度很大,但是做到最基本的系固还是可行的。首先要做到船舶的系固设备如地铃、系固链条等在数量、拉力负荷等方面满足规范的要求,其次,对车辆系固要用专业队伍进行系固,系固专业队伍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取得从业资格。

  ⑶加大对偷运危险品车辆的打击力度。

  港口经营人或船舶经营人,根据《国家生产安全法》中安全生产企业负责的原则,应配备足够、有效的设施和受过严格培训的人员对欲乘滚装客船的车辆进行彻底检查。目前有的港口安装的大型安检仪对偷运危险品车辆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建议逐步推广,力争从源头上堵截载有危险品的车辆上船。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车辆,尤其是明知故犯的车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必要时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将车辆载运危险货物处罚的情况在港口甚至有关媒体上广泛公布,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

  4、切实坚持巡舱、守舱制度,及时发现隐患。

  滚装船舶的危险源就在车辆舱,客滚船在大风浪中航行中,车辆有可能移位,绑扎系固有可能失效,因此要对车辆舱采取严格的检查和严密的监视,及时发现危险,以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提高火情出现后的消防控制能力

  1、研究客滚船有效的灭火方式。

  在“英华”、“宝华”火灾事故中,由于船舶果断采用了co2灭火系统,将火情进行了有效控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说明了固定co2灭火系统方式的有效性。因此只要确保舱室的良好密封。在客滚船车辆舱中设置固定co2灭火系统,在火情发生时可以通过释放co2有效地置换助燃的o2,有助于控制火情的发展。

  2、加强对化工火灾的了解与扑救。

  在火灾扑救中,船员应该学习相关的化学方面的知识,了解各类可能涉及到化学危险品的一般物理和化学特性,掌握扑救化工火灾的基本程序,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在应急状态下能够采取得力措施,使火灾损害降低到最少程度。

  3、检查灭火系统的有效性。

  在渤海湾航行的大部分客滚船船龄较长,船舱封闭性较差。因此要对实施co2灭火系统的舱室进行密封检查,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补,确保密封良好。co2封舱后,要及时进行检查,分析封舱效果,必要时派人进舱侦察,当封舱达不到预定效果时,必须开舱强攻灭火。

  4、从设施方面提高客滚船舶的防火能力。

  设有开敞式汽车滚装处所类型的客滚船舶及类似结构和船型,应进行可行的封闭性改造,以保证滚装处所的完整有效的消防设置,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客滚船舶的消防要求和此类船舶船体构造安全的法规技术标准。

  深入研究论证各种重要船舶电缆的防火性能、合理布置,提高电缆的防火性能或设置电缆专用通路等,从根本上解决过舱电缆的防火问题。在新建船舶设计的上,由驾驶室通往机舱和舵机房的电源线路、气路和油路不得通过车辆舱,防止汽车辆舱失火而断油、断电和断气。

  (四)建立健全船舶、企业、搜救指挥部门等,不同级别的火灾事故应急予案。

  火灾发生后的应急问题,如何更快、更有效的消除火灾险情,以及消防措施的采取和指导,对火灾险情控制和消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对船舶而言,针对不同火险的建立应急反应,对采取的消防措施进行评估,而改变和调整消防处置策略。

  对搜救指挥部门来讲,在接到船舶火情后如何对船舶进行有效指导,尤其是在船舶消防能力受到限制,或者船舶采取的消防措施无效,需要岸基搜救指挥部门的帮助时,更为重要。

火灾事故报告13

  x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死者家属抚慰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台州市和温岭市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人员和装备,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副省长毛光烈连夜赶至现场指导救治善后及事故调查等工作,并赴医院看望慰问伤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有关领导也先后抵浙对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办。1月15日下午,李强省长和全省11个市的市长集中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李强省长专门对“1.14”事故伤员医治、善后处理、事故原因调查以及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政府领导同意,1月14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总队、省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参与,依法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开展事故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取证、考察对比同类企业生产现状、组织专家分析论证、查阅相关部门工作台帐资料等工作,经过认真分析和讨论,查明了“1.14”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根据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下一步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鞋厂”)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系个体私营企业,法人代表林剑锋,股东为林剑锋和林真剑兄弟两人,各持股份50%。大东鞋厂于x年6月10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331081100158634,注册资本108万元,经营范围为鞋制造、销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x年6月14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审核,核准通知文书号:(温工商)登记内变字[x]第2737号。

  大东鞋厂雇有员工83名(均未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生产布鞋、休闲鞋和保暖鞋等,x年产值499万元。

  (二)厂房租赁情况

  x年7月,大东鞋厂租用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老村部办公楼作为生产厂房,并经村委会同意使用村部办公楼周边用地1.98亩搭建铁棚(约400平方米)用于生产。

  (三)厂房建筑布局情况

  厂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坐东朝西,地上共有三层。其中,一层是成品鞋生产车间;二层为半成品加工车间和鞋料仓库。三层南半部为鞋帮加工车间,北半部为卫生间、厨房和休息室。主体厂房建筑中部设有一部连通各层的敞开式楼梯,主体建筑北侧外墙设有一部从二层通往一层的钢质疏散楼梯,二层通往该楼梯的疏散门为卷帘门。主厂房只在首层和二层室内楼梯处各设置1个室内消火栓,但室内消火栓未接入市政消防管网,也未设屋顶水箱,故消火栓处于无水状态。

  租赁之初,大东鞋厂未经审批擅自在主体建筑东、南、北三面加建了由单层铁皮棚和砖墙围成的不规则形状违章建筑用作生产,并使用至今。铁皮棚高2米,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

  (四)企业安全监管情况

  经查,温岭市城北街道于x年4月与大东鞋厂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驻村干部每月对该企业的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显示,最近一次检查是x年12月31日,当时检查未发现大东鞋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据调查,大东鞋厂建立以来,当地消防、派出所、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对该企业进行过消防和安全生产检查,城市管理部门也未对其搭建的违章铁棚采取过任何处罚和责令拆除的措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

  1月14日,大东鞋厂正常生产。当日下午,在企业车间内上班的员工共有75人(其中,一楼35人、二楼8人、三楼32人),由于学校放假,有6名小孩被员工带至车间。其时厂房内总计有81人。事故发生前,员工王谋文和吴昌玉正在厂房一层东侧铁棚内进行包装作业,吴昌玉负责打小包(即将成品鞋放入鞋盒),王谋文负责打大包(即将鞋盒装入大箱)。当时,在铁棚东北角离空压机约2米远处,共放有打包好的鞋子约600箱。在空压机南侧转角的平台处及废弃流水线西侧,共堆放有打包好待运至仓库的鞋箱300余箱,鞋箱堆高距铁棚顶约1米。14时40分许,面对堆放鞋箱方向作业的吴昌玉突然闻到一股焦味,随即发现靠近东北角流水线处堆放的一排鞋箱着火,便告知王谋文,并随即呼喊附近员工拿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现火情后,一层成品车间管理负责人余金标闻讯立即拉下配电箱总电闸,正在一层办公室的业主林真剑听到有人喊起火后跑出办公室,随即指挥员工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和抢搬物品。因当日东北风强劲,通过东面砖墙上排风机孔洞进入铁棚,风助火势,浓烟与火焰窜入一楼主厂房迅速蔓延。正在扑救的`员工见火势无法控制,便相继逃离,并在厂房外呼喊楼上员工逃生。14时52分,逃离厂房的大东鞋厂员工陈云刚拨通119电话报警。随后,二层和三层部分员工通过二层外侧疏散楼梯或直接跳到一层铁棚顶进行逃生自救,也有部分员工躲在三层房间内等待救援,一些从三层逃至二层的员工因浓烟太大被困二楼不幸遇难。

  三、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位于鞋厂东侧钢棚北半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

  1、大东鞋厂主体厂房未经消防审批,厂房内消火栓形同虚设,各层楼梯未经封闭,疏散楼梯门未采用平开门,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厂房内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没有专业电工维修保养,线路陈旧、敷设不规范,部分线路未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直接经过存放大量纸箱、成品鞋及可燃杂物等可燃易燃物品的包装车间,导致电气线路起火后迅速蔓延。同时,违规擅自搭建的铁棚更增加了火灾负荷,影响了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2、大东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无人具体负责,并因计件工资及员工流动性大等原因,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松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均得不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3、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委会以包代管、放纵违章,未尽安全管理基本职责。杨家渭村委会未履行房屋出租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基层消防安全检查责任,放纵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对大东鞋厂长期存在的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劝阻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4、温岭市城北街道以及辖区派出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很好落实,日常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大东鞋厂开办十年来街道有关部门和派出所没有对其进行安全专项检查,仅以驻村干部例行检查代替安全检查,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管理存在死角盲区,致使大东鞋厂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整治。

  5、温岭市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及企业内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重视和整治,反映出当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没有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不彻底,消防、城管、安监等部门在执法、监管和指导城北街道工作上存在疏漏。

  6、温岭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在全省上下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当地党委、政府对有关部门和基层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力度不大、落实不够,基层安全监管仍浮在表面、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整治仍不彻底。

  (三)事故性质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一)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林剑锋,大东鞋厂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林真剑,大东鞋厂股东、监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目前上述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正在立案侦查阶段。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的人员

  1、决定给予温岭市市长李斌行政记过处分。

  2、决定给予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兵行政记过处分。

  3、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陈刚行政警告处分。

  4、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张文洋行政记过处分。

  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海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主任连永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7、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常务副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长、安全生产工作站站长俞抒明行政撤职处分。

  8、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道德行政记大过处分。

  9、决定给予温岭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余昌锋记大过处分。

  10、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罗新军行政记过处分。

  11、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原温岭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北中队副中队长)陈云军行政记大过处分。

  12、决定给予温岭市安监局局长金良明行政记过处分。

  13、决定给予温岭市滨海交警中队指导员(原温岭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徐华军行政记过处分。

  14、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党支部书记林云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原村委会主任林德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对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大东鞋厂处以规定上限的罚款。

  2、由台州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大东鞋厂依法予以取缔。

  3、台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抄报省监察厅、省安监局。

  五、事故整改措施建议

  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温岭市党委、政府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安全生产“大教育”,增强全社会防范事故意识。

  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法规和知识的宣传,运用事故案例血的教训搞好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生产人员以及社会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安全管理,整改安全隐患,筑牢预防事故的思想防线。同时,要畅通群众对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将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有效地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当地政府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整改标准,严肃整治责任,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彻底排查整治到位。重点针对本地区小作坊、小企业、出租房、违章建筑等场所设备设施陈旧落后、火灾隐患多、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借助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四边三化”(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等工作,搞好整治规划,建立安全隐患台帐,重点治理企业违章违法搭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严重、员工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坚决清除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和滋生事故隐患的土壤。

  (三)抓好安全责任“大落实”,确保安全监管措施到位。

  当地党委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gdp。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政府、部门、镇街、村居、企业和房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网络,并通过将责任落实情况与诚信体系挂钩,加大企业违法成本等措施,督促辖区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事故防范到位。要探索实施行政村安全生产两委负责制,建立出租房承租方安全监管和事故连带赔偿承诺制度。

  (四)努力构筑安全“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当地消防、城管、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发挥好政府部门安全监管的主导作用,加强源头管控。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证照;对于未经过审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关闭、查封。同时,要根据辖区内“低、小、散”企业量大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安全(消防)网格管理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依靠基层网格管理力量搞好动态巡查,真正实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置。

  (五)落实安全事故“大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当地政府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推进老旧住宅、老旧厂区和城中村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借助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等举措施,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高风险产业、工艺和装备,倒逼落后产业转型升级。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在建设规划、证照核准、消防验收、供电安全、出租房和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常态化管理措施,建立各部门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小企业、小单位、小作坊内部管理松散、非法违规现象普遍等安全生产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当地安监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事故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火灾事故报告14

  一、关于事故的原因及责任

  根据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勘察认定,本次事故是周惠、谢玉梅(鸿利泡沫坐垫厂员工),用发热的脉烙丝切割海绵泡沫,由于将电压由25伏调至125伏,致使脉烙丝温度过高起火燃烧导致火灾。因此,事故是周惠、谢玉梅违章作业、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责任单位为鸿利泡沫坐垫厂,事故责任人为该厂负责人向永红。周惠、谢玉梅负有直接责任。

  二、关于经济赔付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死者经济赔付方为鸿利泡沫坐垫厂。该厂负责人向永红承担事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关于给予死者家属的政府救助

  据街道了解,鸿利泡沫坐垫厂规模不大,资产不多(1.2万元),效益不好,可能经济赔付能力有限,向永红家也有一死一伤。街道向上级政府请示,本着救济救急的人道主义精神,给予三位死者家属适当的灾难救助金,用于死者家属的善后事情料理。

  四、关于死者家属的经济赔付

  死者家属有向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经济赔付的权利。街道等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协助死者家属向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讨赔付。追讨赔付不成,死者家属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会后,街道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小组成员立即返回死伤者家属住宿旅馆开展工作。街道将认真掌握死伤者家属情绪,及时上报事故善后处理信息,尽最大努力安抚死伤者家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目前,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

火灾事故报告15

  一、发生经过

  1.日期:20xx-年4月23日

  2.时间:上午6时30分

  3.地点:深圳xx18楼楼顶

  4.情况叙述:xx楼顶14号冷却塔的木质结构塔顶以及部分外壳被发现彻底烧坏。起火原因和责任人不明。此事已报告警署和保险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抢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汇报,并在现场拍下照片。目击者的口供也已记录下来。

  我们已与维修承包商就此举行特别会议,安排人员进行抢修,清理现场。会议记录参见附录一。空调系统的正常供应和运作没有受到影响。

  我们已与HVC(4)进行详细讨论,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保安人员和楼顶巡视的管理,并决定在大楼外围以及楼顶死角处增设巡视点。

  三、调查结果

  夜间13时至早上7时,xx一般无需使用水冷却装置,因而其相关冷却塔也不必运转。

  操作员一般会关掉楼顶配电间内的配电板。正如4月21晚发生的那样,一旦把选择开关调至“关”的`位置,就会使主电源接触点打开,对外的电线和设备便会断电.

  附录三中的照片可以说明冷却塔电线被烧坏的情况。这些照片显示,分线箱内部仍然清洁,而表面似乎严重烧坏。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来自外部,而不是由内部的电路设备和电线引起。这从附录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证实,照片上显示了冷却塔内部控制器和开关设备的情况 。

  我们曾怀疑事故由雷电引起,但现已排除了这一可能性,因为大楼完全受到避雷装置的保护,而避雷装置也定期接受检查和维修。

  四、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的结论是,分线箱外部首先起火,继而蔓延至冷却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们认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为的蓄意破坏。

  五、建议

  就短期来说,我们已决定在现有冷却塔的木质结构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护。具体的施工情况已和大楼总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们同意管理部门的意见,楼顶所有出口处均应安装“detex”锁和遥控警报器。此外,我们还认为,通向楼顶的通道应设有闭路电视机进行监视。

  从长远来说,我们正在就使用ADS组合型冷却塔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这种冷却塔和我们现有的冷却塔不同,由于塔身没有木质结构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晒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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