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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3-01-09 10:02:39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5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5篇)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

  一、项目的公益性和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公益性

  随着经济、政治高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精神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工作的重点,文化展馆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给群众提供文娱活动的场所。文化展馆的建设更是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2、项目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历史文化及经济发展成果,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文化活动中心及公共配套设施,决定进行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包括人防广场建设工程、展馆智能化设计、展厅布展以及展馆装修四部分内容。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和公共设施投资,对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满足公众文化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综合文化展馆建设工程,建成后可以有效地带动文化教育、旅游、会展服务的发展,可产生较好的经纪效益。

  2、社会效益分析

  展览馆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展示窗口,具有国际化的基本特征。我国的展览馆事业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本项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需要。近年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各单位各行业对内对外往来不断扩大和增多,举办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文化艺术交流等活动将日益增多。

  (2)项目投入使用,可以通过展览,加强对外宣传。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一方面以此为平台,将会吸引国内外众多商家和单位及团体来县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文化艺术展览会、技术交流会、学术研讨会、产品论证会等,同时也拉动了地方服务业经济。另一方面,以此为平台更好地展示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

  (3)完善了城市功能。展览馆建成后,填补了没有展示场所的空白,在满足展览的功能基础上,还可以兼顾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等,还可以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完善了城市的功能。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财政基本支出项目

  项目资金:1831.07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拨款收入1831.07万元,其中:保财社〔20xx〕13号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入374.96万元;保财社预〔20xx〕2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奖金18.44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津补贴各项拨款收入828.98万元,保财社〔20xx〕6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政府绩效奖励(按月发放部分)绩效工资92.18万元,保财社〔20xx〕59号2100202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339.47万元,保财社〔20xx〕176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7.3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0202追加社保科对口单位事业人员津贴17.40万元,保财社〔20xx〕262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补助2.46万元;保财社〔20xx〕80号2080801死亡抚恤社保科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20.11万元,保财社〔20xx〕127号2080801死亡抚恤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19.8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67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2追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6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xx年12月财政基本支出:1831.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1306.22万元、在职职工养老金374.96万元、死亡抚恤39.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85.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30万元,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财政基本支出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工资福利发放人数(事业编)233人次,供养离(退)休人员数92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财政资金及医院自行发展下医院得意有序正常的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努力单位人员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3

  根据《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20xx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昌开组〔20xx〕5号)文件要求,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获批实施了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于20xx年7月份开始申报,委托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实施方案》。8月10日县供销社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和部门审核会议通过了《实施方案》。8月17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予以批复,批复新建牛舍(钢架结构)2栋,共计305平方米(1#牛舍242平方米、2#牛舍63平方米);新建精饲料房(钢架结构)24平方米、草料房(钢架结构)56平方米、堆粪房(钢架结构)24平方米、消毒通道(钢架结构)4.5平方米。支砌挡土墙15立方米、化粪池50立方米、消毒池24平方米;购进安装养殖设备设施7台,其中:圆捆机(9QYG—0.5)1台、揉丝机(9ZR—6)1台、饲料粉碎混合机(9FZ—55—13)1台、饲草拌料机(2立方)1台、电动撒料车(9SD—3型)1台、电动铲车(60型)1台、雾化消毒机1台;购进能繁母牛15头;肉牛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培训51人次。总投资65.6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合作社自筹15.62万元。项目于20xx年8月20日启动,11月30日完工,工期103天。项目实际完成:新建牛舍(钢架结构)2栋,共计315.73平方米(1#牛舍249.73平方米、2#牛舍66平方米);新建精饲料房(钢架结构)28平方米、草料房(钢架结构)60.2平方米、堆粪房(钢架结构)26.88平方米、消毒通道(钢架结构)5.84平方米。支砌挡土墙16立方米、化粪池50.1立方米、消毒池24平方米;购进安装养殖设备设施7台,其中:圆捆机(9QYG—0.5)1台、揉丝机(9RSJ—6)1台、饲料粉碎混合机(9FZ—55—13)1台、饲草拌料机(2立方)1台、电动撒料车(9SD—3型)1台、电动铲车(60型)1台、雾化消毒机1台;购进能繁母牛15头;开展肉牛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培训51人次。项目完成总投资65.62万元。

  二、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65.6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15.6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为96%,绩效得分20分。

  三、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0分。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中央抗疫特别国债下达张贵庄街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40万元。

  其中包括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154.1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设计费36万元、测绘费40万元,共24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到位240万元,全部为抗疫特别国债。

  自240万抗疫特别国债拨付至我街道后,所有资金皆在10月24日前已经全部及时拨付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实际总支出为240万元,结余0万元。

  严格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完成项目建设,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目标2: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要求,按时投入使用。

  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设立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客观实际,严格落实质量、保证进度、确保社会效益、提高受益群体满意度。

  截至目前我街道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目标的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0平方公里,工程包括道路海绵改造工程包括道路两侧生态树池、截污挂篮等海绵提升工程;建筑与小区雨落管断接、线性排水沟、雨水桶、下凹式绿地、植被恢复、透水停车位等海绵提升工程;东丽公园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海绵宣传设施东丽广场雨水花园、景观提升等海绵提升工程。已达成数量指标中改造面积及改造数量要求。

  (2)质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设计功能实现率≥95%。该工程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施工完毕,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项目按计划开工率≥95%、工程进度达标率≥95%,项目按计划完工率≥95%。

  (4)成本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291.8927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监理费7.35万元、设计费45万元、测绘费40万元,单位维修成本为394.142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概算为476万元,实际维修成本约为394.1427万元,概算执行率≥95%。

  (2)社会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后服务于9个建筑和社区、7条道路、1个公园、1个广场,项目收益人数≥3万人。

  3、满意度指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解决雨天积水、道路泥泞等问题,方便小区居民生活,优化社区生活环境,使张贵庄街排水防涝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此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今后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xx年7月17日经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xx〕116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及地方自筹;建设地址位于南江县东榆镇文光村中院社;建设规模为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组合式氧化沟-新增二沉池-高效滤池-反消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

  该项目质量指标为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时效指标为按期完工,数量指标为改造2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指标为改善水、大气环境质量,社会效益指标为减少COD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xx年6月8日经(南污水处理司〔20xx〕36号、南发改〔20xx〕84号)向市发改委转申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2250万元;20xx年10月15日,南江县发改局以《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20xx〕141号),计划下达资金分配文件,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20xx年11月19日,南江县财政局以《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南财建〔20xx〕85号)资金文件,下达到南江县水利局(项目主管部门)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省预算内投资2250万元,地方自筹2250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共到位7笔资金,分别是:

  (1)南江县本级财政资金(南财预〔20xx〕82号)220万元;

  (2)南江县20xx年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南财建〔20xx〕23号)500万;

  (3)20xx年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方案项目专项资金(南财投〔20xx〕8号)134万;

  (4)南江县20xx年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南财预〔20xx〕26号)292万元;

  (5)南江县20xx年新增财政赤字一般债券资金(南财债〔20xx〕7号)20xx万元;

  (6)20xx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南财建〔20xx〕94号)200万;

  (7)20xx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南财建〔20xx〕85号)1000万元。合计金额4346万元。

  20xx年县财政局追减南江县20xx年新增财政赤字一般债券资金700万元(南财债追〔20xx〕4号),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到位建设资金3646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共使用2703.66万元(含待摊费用),按照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比例的约定,目前工程款支付比例较合同金额3119.14万元,达到80%。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使用,合法合规,并与预算相符。并全部用于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业主单位计划财务部负责项目前期及工程进度费用拨付、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等。分别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及费用拨付。由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指导管理工作。目前该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各类工程费用进行了及时拨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

  1.项目名称: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主管单位:南江县水利局

  4.施工单位:中建洪春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实施流程:

  1.成立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实施小组,负责施工组织全面工作,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落实目标责任,对项目实施小组人员,按区域点位定岗、定责、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1.组织专班,严格监管该项目招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

  2.定期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与申报内容是否符合。

  3.严格检查该项目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xx年底完成一期氧化沟改造、新增构(建)筑物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等主体工程(含机电设备安装),形成2万吨/日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排放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能力。20xx年11月20日通过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验收评定意见合格,正式投产运行。经核查该项目符合申报内容,并完成项目绩效申报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提高了县城污水处理效率,进一步改善了县城水环境质量,优化市民生活和居住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同时对改善南江县投资环境、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更加显现出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属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又属于环保民生项目,通过污水处理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我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同时该项目性质完全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要求,符合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支持方向。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其现实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经自查评价,该项目无问题和建议。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6

  20xx年,我区按照中央、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严格对照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标准,圆满完成全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任务。根据上级要求,对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区已完成13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完成顺利。现将具体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中心村范围

  20xx年度13个省级中心村,分别为东河口镇南官亭行政村官亭中心村、张店镇从全行政村从全中心村、施桥镇栗树行政村打山中心村、双河镇晁仓行政村高塘中心村、双河镇九十铺行政村九十铺中心村、孙岗镇宣郢行政村宣郢中心村、椿树镇朱庵行政村岳圩中心村、先生店乡钱圩行政村钱圩中心村、马头镇感应寺行政村增产中心村、东桥镇莲花行政村杨郢中心村、木厂镇兔耳岗行政村岗头中心村、翁墩乡杨公行政村胜利中心村、淠东乡小圩行政村黄郢中心村

  二、建设成果

  截止目前,20xx年度13个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待省级验收。完成垃圾清理789.6吨,塘口生态整治23处,清理河道护坡16056米,拆除危旧房屋63处,铺设污水管网29781米,新修道路11037米,整治杆线12265米,中心村路灯亮化854盏,累计拆除旱厕、粪缸347处,户用厕所改造726余户,增植补植乡土树种17.4万株。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

  1、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产业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衔接;规划人口规模达到《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

  2、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宣传,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召开村民议事会、分发明白纸、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利用广播、网络大力宣传等形式,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家喻户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

  3、中心村建设规划落实较好。全面履行“规划先行”原则,由各乡镇统一招标规划,明确项目范围和四周边界,对规划项目进行细化。按照《六安市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区申报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均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村庄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兴业富民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管理创新工程等六大工程建设范围。

  (二)重点建设任务

  垃圾处理

  1、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区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通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当方式就近处理,其中交通不便、运距较远的村庄通过“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方式就近处理,新建垃圾站房5个,清运车辆22辆。

  2、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中心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

  3、垃圾处理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1、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区域集中供水、小型集中供水等方式,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

  2、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水量能够较好满足生活需求。

  卫生改厕

  1、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2、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

  1、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

  2、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道路畅通

  1、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建制村且村部位于中心村范围内,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村内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面宽度达到3.5-4.5米。

  2、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

  污水处理

  中心村内污水处理方式主要是集中处理和微动力处理设备,2个中心村污水处理接入乡镇市政管网,11个中心村接入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污水处理率达100%。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

  疏浚河沟渠塘一万多平方米,清理河道护坡16056米。水体清澈,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对基础较差的现有设施进行统筹改造。

  2、服务中心面积适当,能够统筹合理使用,均具有社区服务、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功能;

  3、结合宽带支撑工程,宽带覆盖率达100%。

  村庄绿化

  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村庄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

  村庄亮化

  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安装路灯854盏;有专人维护,使用正常。

  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建立多元化的管护投入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产权人投入、受益人投入为辅的长期稳定的管护投入机制,推动基础设施管护和保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建立经常性的管护巡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基础设施管护和卫生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管护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建立多样化的管护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心村保洁、看护等制度,完成保洁员上岗、保洁设施配备和保洁制度上墙,确保村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道路、供排水、绿化、照明等公共设施管护常态化。

  (三)产业发展

  13个中心村所在行政村被评为区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各乡镇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原则,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家乐产业和休闲乡村旅游,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形态多样化,增强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结合“江淮果岭”建设,深入开展万亩桃园提升工程。立足自身优势,以调优产业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围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题,双河镇晁仓村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实行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经营,并通过走访、学习探索,成立了包装盒生产扶贫车间,为集体经济注入了活力和动力。椿树镇朱庵村以“十里果香”发展为机遇大力推进猕猴桃等水果种植,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均达15万元,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年度增幅达10%。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培育乡村文明新风,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具有地方特色文明创建活动;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设立“身边好人榜”等类似评议;开展“传家规、立家训、扬家风”活动,村规民约合法简约规范且群众知晓率高;广泛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活动;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2、发掘本地本村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农耕文化等,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古树古民居保护等较好。目前,我区已启动了重点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着力塑造村庄的文化个性和品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千村一面”城乡同质化现象。

  3、广泛开展农民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村镇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化解矛盾,中心村治安状况好。

  (五)群众评价

  1、环境卫生改善满意度高;

  2、基础设施改善满意度高;

  3、公共服务改善满意度高;

  4、乡风文明改善满意度高;

  5、不存在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搞面子工程等问题。

  三、资金投入

  (一)专项资金规模

  我区严格按照《20xx年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任务,以集镇建成区和中心村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强化资金监管,为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坚实的财政服务保障。各级财政下达美丽乡村专项资金5535万元,包括国家级美丽乡村试点资金656万(已开展绩效评价)、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859万、市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区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420万。目前已拨付20xx万,结余3529万。

  (二)资金安排规范性

  我区20xx年度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分配管理要求分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需加大资金投入。我区村、镇基础条件差,点多面大,要改造和提升的地方多,特别是道路、拆危、垃圾污水治理等。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能保证美丽乡村建设顺利开展。

  2、需建立长效管护资金保障机制。

  建管并重,建立健全后续管理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需多方筹集后续管护资金。鼓励农户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区财政结合当地实际给予资金支持。对长效管护运作较好的地方,适时给予适当奖补。倡导有条件的村集体和社会资助,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

  3、需加强资金整合。建立详细的整合涉农资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整合任务单位和金额,统筹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民生设施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其他符合要求的项目,可化解涉农资金投放“碎片化”现象,解决制约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放大资金使用效益。

  4、需发动群众参与。依靠群众,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要求,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公共设施管护,共同珍惜和维护自己的美好家园。可由村民理事会牵头,建立“党员干部带头、按户轮值管理”的机制,通过村民签订管护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的方式,落实管护责任,积极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

  5、多向社会宣传,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村企合建、市场运作、民间参与、以奖代补、出资投劳并举等模式,以有效缓解资金制约压力。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7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8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3号)文件要求,县住建委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为: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3.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4.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9.指导村镇建设。监督执行村镇建设政策。10.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2.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

  我委2020年因职能职责所涉及项目共17个,均为财政资金全额拨付。项目资金总额:15757.05万元(其中:中市9681.55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075.50万元),项目拨付金额: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项目结余:1305.98万元(其中:中市797.7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08.22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连片整治站点运行经费:2020年3月,根据县政府《研究解除桑德合作协议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7期)和《研究桑德污水处理厂(站)接管后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8期)精神,环卫集团对桑德公司运营的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紧急接管。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PPP特许经营协议》13.15条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1.36元/m3、保底水量45%计算运营经费;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按照《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33条、31条污水处理服务单价1.65元/m3、保底水量75%计算运营经费。该项目根据《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要求,2020年运营经费为1000万元,已支付926.32万元,余73.68万元未支付。用于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丰都县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随着城区雨污管道的普及率、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发展,雨污管网老化、破损现象也将日益增多。为避免雨污管道损坏给居民带来各种损失和不便,需要日常运营维护。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市政管理职能职责的通知》(丰都府办〔2014〕51号)文件,每年对城区雨污管网运营维护。确保城区王家渡组团和名山组团290多公里雨污管网运行正常,损毁堵塞及时整治恢复率100%,全年巡查维护5000小时以上,2000人次以上,全年发生零安全事故,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和广大居民正常出行。

  2020年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专项资金430万元,拨付370万元,余60万元。

  (3)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整改经费:20xx年6月x日,在县政府《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51期)会议中明确,由丰都环卫集团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整改。县环卫集团组织南北两岸两个整治工作小组,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全方面摸底调查,排查出各类问题210条,并建立“一厂一册”基本资料。从6月12日至11月中旬,县环卫集团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共计铺设人行便道2692米;清理污水调节池781平方;管网维修814米;人工湿地翻池9座(汶溪村、荷花村、弹子台村、石岭岗村、安宁场村、花园村、三抚村、天水村、红岩头加油站片区污水处理站);抽取格栅池人工湿地污水1018立方;新建遮雨棚46平米;人工湿地填碎石950吨;清理人工湿地碎石940吨;冲洗污水池1281平方;恢复人工湿地植物5000盆;清理格栅池杂物201车;清理排水沟污泥211车;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600平米;挂标识标牌48个厂(站)等。

  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和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整改硬化龙河镇、虎威镇、双路镇、青龙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约1200米;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320平米;修复桑德公司兴龙镇污水处理厂围墙85米;整修桑德公司树人、龙河、双龙污水处理厂管网255米;清除桑德公司武平、社坛、汇南污水处理厂污泥810吨;完成桑德公司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内杂草、枯死树枝、建筑垃圾清理;对陈家岩污水处理站的厂区、罐体等进行清理,栏杆、电路、设备、控制柜等更新与修复,设备工艺进行综合调试;完成十直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清理110平米,管网40米;完成采购20套污水处理厂脱泥设备等,购置吸污车一辆,并修建脱泥车间,现都已调试安装到位。该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拨付272.24万元,余27.76万元。

  (4)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20xx年6月x日,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20xx〕第51期)中明确,将福丰环保公司并入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开展49座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在日常运营维护工作中,对2座污水处理厂采取“6人轮班制、24小时值守制”全天候对厂区开展日常运营维护工作,确保厂区正常运行,对49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7座因周边农户少和被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所覆盖导致无污水来源等原因,现已暂停运行)采取“日常巡检制、水质周检制、年终终检制、站点负责制、站点考核制”将每座站点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中,做好站点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站点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项目纳入2020的财政预算,共计494.52万元,用于确保49座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5)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11月14日,县长罗成通知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11月21日,县政府办印发《调研包鸾镇弹子台水库、新台完小、龙河河长制推进情况现场会议纪要》,要求“彻底清除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污水、垃圾,收影响区范围(主要包括齐新村、弹子台村等区域及相对聚集居民点)内,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力度及垃圾管理、清扫保洁何垃圾处置力度;相对散居群众要按照创建文明家庭、卫生家庭要求,对生活垃圾及污水进行有效管控”。为认真落实罗成县长调研指示精神,11月1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文明同志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深入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新台村和齐新村,实地调研察看新台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何新台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明确要求在现有的新台村污水处理站附近合理选址,采取新建提升泵何管网改造方式,彻底解决新台村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排放不达标问题,并指定重庆福丰环保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抓紧邀请具备资质的环保工程专业设计机构尽快制定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根据县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37期)会议中明确,由县财政在县环保年初预算中统筹解决(包含青苗补偿费)。后丰都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预算审核,审核金额为83.71万元。

  2020年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审计结算金额为79.73万元,县财政拨付79.73万元,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6)污泥处置费:为改善生态环境,污水处理稳定持续达标排放所产生污泥处置费;污泥处置费标准按渝府办发〔2016〕208号、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第56期)、县经信委《关于转报东方希望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以193元/吨价格续签市政污泥处置合同的请示》执行。重庆市丰都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丰都县甘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已签订污泥处置合同,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由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等协同焚烧处理。

  2020年下达污泥处置费专项资金277万元(中市资金:147万元、县级资金:130万元),拨付154.54万元(中市资金:48.55万元,县级资金105.99万元),结余资金122.46万元(中市资金:98.45万元,县级资金24.01万元)。

  丰都县保和、虎威、仁沙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30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发〔20xx〕113号),概算投资3109.77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0929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21274米。20xx年10月11日县财政局下达《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通知》(丰财政〔20xx〕76号),金额1270万元,20xx年拨付545.33万元,2020年拨付258.06万元,结余资金466.61万元。

  (8)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社坛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16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函〔20xx〕39号),概算投资1654.18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1570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14578米。国家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统筹831.5万元,20xx拨付299.54万元,2020年拨付285.80万元,资金结余246.16万元。

  (9)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维服务经费:随着丰都县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人口增加迅速,生产生活废水量的迅速增加,不仅污染了丰都县各乡镇的水环境,也增加了三峡库区入库的污染物负荷,还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49号)要求,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同时,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必须保持污水处理设施及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转,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的规定,各污水处理厂应严格管理,加强监管和监控。因此,丰都县政府提出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23期)和《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8年建成。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5日立项,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工,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根据《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在线监测系统PPP项目是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无法单独、直接向使用者收费,属于非经营性项目,SPV项目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付费”,即通过县政府授权的业主单位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获得回报。在线监测项目2020年服务费总金额为584.5万元,已支付386.75万元,余197.75万元未支付。

  (10)农村工匠培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养一批乡村工匠的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8〕1号)工作部署,培养和建设一支农村建设技能人才队伍、落实农村建筑工匠在农房建设、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提高农房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xx年,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县贵宾楼二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84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84人培训合格,2020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在县匠成学校四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97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97人培训合格。20xx年——2020年丰都县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工匠181人。

  经费下达时间2020年初,下达金额:17.7万元、使用13.76万元、资金结余:3.94万元。

  (11)丰都县综合交通枢纽站项目配套费返还:根据汽车运输公司与县政府签订的《丰都县汽车客运中心及站点建设合作协议》第七条“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地方性收费实行先缴后返用于客运中心及换乘站基础设施建设”的约定执行,2020年配套费返还金额为108.32万元。

  (12)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按照合同约定兑现重庆恒安实业有限公司2309.17万元,拨付2309.17万元;兑现重庆润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90.116万元,拨付90.116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无结余。

  (13)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北岸城区面貌、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为着力点,以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为突破口,丰都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北岸城区棚户区进行改造,分别下达了丰都发改发〔2016〕232号、丰都发改发〔2017〕304-305号、关于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B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0年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有三笔:(1.渝财建渝财建〔20xx〕356号(183.75万元)、2.丰财〔2020〕1400号追加购买服务资金(1850万元、3.渝财债〔2020〕5号支1050万元),共计3083.75万,截至目前资金已拨付完毕,无结余。

  (14)住房和建设管理费:为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我委2020年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13587.71万元,县财政下达非税征收工作经费260万元,该资金已全部用于非税工作,无结余。(在面对经济不景气和疫情的困难情况下,我委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难度大而工作经费远远不足,恳求县财政局增加非税征收工作经费)。

  (15)人居环境整治“亮化”项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7〕218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三建乡稳定脱贫及完善场镇基本设施,由县政府统筹使用资金,完善相关建设推动脱贫。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296万元,已使用281.61万元,结余资金14.39万元。结余资金为路灯质保金,需要在20xx年继续拨付。

  (16)解决青龙乡等10个乡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青龙乡、虎威镇、仙女湖镇、社坛镇、南天湖镇、武平镇、太平坝乡、都督乡、龙河镇、暨龙镇等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为以上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打下基础。下达资金共计:19.55万元,已使用17.595万元,结余1.96万元。

  (17)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xx﹞93号)等文件要求,对“四类人群”房屋进行改造,保障住房安全,动态清零全年的危房。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4305.20万元,20xx拨付2715.56万元,2020年拨付1498.37万元,结余资金91.2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加快城市扩容步伐: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3.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xx年1月11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付体川

  副组长:赵武、余世平、秦仕军、陈佳

  成 员:郎学峰、高应华、张长江、邱军、蓝光明、陈恒、曾艳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1月13日——20xx年1月15日,考评工作组到各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20年项目拨付资金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分别投入到17个项目,投入资金10890.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争取领导重视,我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小组和职责分工,确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其作为部门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了评价管理考核责任,使我委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

  (三)产出

  我委加快城市扩容步伐:

  1.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

  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3.住房保证工作。

  4.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提高人居生活质量,改善民居环境。

  2、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等可持续发展时限大于等于10年。

  3、社会公众满意度:居民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1、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

  2、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3、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4、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9

  为加强和完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20xx临澧县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对我本单位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分8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公司全称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属县政府直管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485万元。截至20xx年9月底,公司账面资产总计31.16亿元。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代表政府进行城建项目的融资、投资;担任政府投资的城建项目业主;经营城市土地等有形无形资产;受政府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资源等。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1.资金基本性质及涉及范围

  根据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投〔20xx〕75号),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7,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62.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57.65万元、设备购置费3,205.32万元、基本预备费774.8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400.00万元和财政资金16,100.00万元。

  2.资金用途及主要内容

  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用于修梅镇、佘市桥镇、太浮镇、四新岗镇、停弦渡镇、刻木山乡(含九里)、烽火乡七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污水处理设施均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为主体,配套以预处理及后处理工艺以及相关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经过系统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中的一级A标准。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64平方米,其中四新岗镇、停弦渡镇、烽火乡污水处理设施每处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太浮镇、刻木山乡(含九里)污水处理设施每处建筑面积为136平方米,修梅镇、佘市桥镇污水处理设施每处建筑面积193平方米。项目建设期2年。

  3.预期收益、偿债资金来源

  该项目建设期为20xx年-20xx年,测算运营期为20xx年-20xx年,根据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收益来源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收入,测算运营期内项目预计总收入为6,494.40万元,预期总成本为4,173.66万元,可用于融资平衡的资金为2,320.74万元,即为专项债券偿还资金来源,预计该收益(融资平衡资金2,320.74万元)对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为1.19倍。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全县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同步实现乡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改善周边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项目年度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同步实现乡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达成省、市既定目标。

  ①20xx年己开式项目2个(佘市桥镇、修梅镇),6月30日前建成并通水试运行。

  ②20xx年计划项目5个(四新岗镇、太浮镇、停弦渡镇、刻木山乡、烽火乡),9月20日前建成四新岗镇和停弦渡镇项目,12月31日前建成太浮镇、刻木山乡和烽火乡项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应到位及实际到位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应到5188.62万元,累计实际到位5188.6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1400万元,省财政城乡污水处理一般债3288.62万元,县级财政安排政府投资基金500万元。

  (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截止20xx年9月30日累计支出5188.6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款3290万元,设备款1000.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7.78万元。

  (三)资金管理情况及分析

  项目单位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管理要求及使用流程等。项目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制订了《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采购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管理制度。制度体系健全、合法合规。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7月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先后完成可行性研究、地质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20xx年10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EPC+O总承包单位临澧县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临澧县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20xx年10月24日正式开工建设,总工程分二期建设,采取2+5模式,即先完成修梅镇、佘市桥镇建设,后完成剩余5个乡镇建设,于20xx年10月30日完成单位竣工验收。

  (三)项目运营情况

  1.项目经营和收益

  根据临政办发【20xx】15号《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方案》,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行政府统筹、建管一体、统一管理的运营模式。根据20xx年临澧县政府十七届五十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由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投、建、管、运”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县人民政府授予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县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污水处理费。

  县政府向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收标准按照《临发改价费【20xx】2号》文件执行,按照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出台新政策后,及时按照新政策调整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运营及维护有保障,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按设备进水量(设计规模为2600吨/日)以0.77元/吨基准计取(价格调整按委托运营合同执行),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预算资金来源为各乡镇包干落实上缴县财政的污水处理费;在线监控、第三方检测费用及设备维修费用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上述费用由县财政按核定的数额按期拨付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站场管护及管网清淤维护由各乡镇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维护资金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2.资产管理情况

  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将临澧县修梅镇、佘市桥镇、太浮镇、四新岗镇、停弦渡镇、刻木山乡、烽火乡等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的污水处理运营维护委托给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运营服务质量标准:持续稳定达标运行,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A标准。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四、债务信息报送与公开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债券由本单位与临澧县财政联合申报,申报方案报请县政府审定,及时向政府及上级主管机关做好信息上报,截至20xx年9月底,已按规定完成了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

  五、债务风险控制与还本付息情况

  本单位已经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债务风险控制有效。

  项目债券存续10年期,利息内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偿还,截止20xx年9月30日,累计偿还项目债券本金0万元,财政垫付利息94.08万元。

  六、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湘政办发[20xx]83号)和《统筹推进“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xx-20xx年)》(湘政办发[20xx]14号)等关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政策中提出:20xx年前,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全覆盖。20xx年6月13日,湖南省委常委会在审定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时,省委书记要求洞庭湖区域问题都要在20xx年前完成整改。非建制镇(即乡)原要求在20xx年前完成的,现在也要求提前至20xx年完成,且包括撤销了乡镇建制的集镇。

  临澧县共有七个建制镇、两个乡,均属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圈范围内。目前,除了新安镇、合口镇外,其余五个镇、两个乡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合流,直排进入周边水体,给洞庭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的损坏。为尽快完成污水全覆盖的任务,切实改善临澧县乡镇生态环境,做好污水处理工作,项目单位特提出了本项目的建设。

  项目立项依据:《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湘政办发[20xx]83号)、《统筹推进“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xx-20xx年)》(湘政办发[20xx]14号)、《临澧县城总体规划(20xx-20xx)(20xx年修改)》;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审批[20xx]75号)。

  项目属于政府公益性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编制了《临澧县20xx年“两供两治”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同时通过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法性审查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通过。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

  2.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设计方案、招投标文件、环评资料及相关文件梳理形成了本项目绩效目标。

  3.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预算正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过程中,尚未通过,预算按工程进度进行安排,预算编制未经科学论证,欠合理,从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底,共拨付财政资金5188.62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截至20xx年9月底,累计到位5188.62万元。按进度拨付的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项目资金累计己使用5188.6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专账核算。单位项目资金核算准确,审批手续完善,检查相关记账凭证,资金使用合规。

  (4)还本付息

  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申请政府专项债券1,400.00万元,期限10年,年利率3.36%,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截止20xx年9月底累计付息94.08万元。(财政垫付)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建全性

  临澧县城投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制度体系健全、合法合规。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根据部门《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预决算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管理,“六制”管理执行情况如下:

  ①项目法人制。临澧县城投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落实法人主体和实施管理责任。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法人制有效落实。

  ②合同管理制。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各项业务均己按要求签订业务合同,合同条款规范完整,但执行存在拖延情况。

  ③预决算管理制。项目各项实施内容正在通过临澧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中,送审工作滞后。

  ④招标投标制。项目于20xx年10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EPC+O总承包单位,临澧县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临澧县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20xx年10月签订总承包合同,招投标程序有效执行。

  ⑤工程监理制。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常德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监理期限覆盖工程施工全过程。建设方每月组织施工方、监理方共同召开工程例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各项问题,施工过程监督管理有效执行,但监理日志未全程登记存在缺陷。

  ⑥竣工验收制。

  各单位工程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并形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0xx年9月4个乡镇、20xx年10月3个乡镇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⑦档案管理情况。监理日志、施工日志等资料不齐全。

  3.风险控制情况

  该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因债务引起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建设完成率。根据项目资料统计,己完成建设总建筑面积为964平方米,其中烽火乡、刻木山乡、佘市桥镇、四新岗镇、太浮镇、停弦渡镇、修梅镇各一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率100%。

  2.产出质量

  (1)施工安全率。通过与建设方施工方座谈、查阅资料及问卷调查了解到,项目施工期间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安全事故“零”发生。建筑安全率100%。

  (2)竣工验收合格率。根据验收结论及现场巡查情况,工程质量验收结论为合格。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3)运营规范率。根据现场巡查情况,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运营规范率100%。。

  3.产出时效

  (1)项目按计划开工及时率。该工程按计划开工,产出时效达标。

  (2)工程按期完成及时率。该项目2个乡镇(停弦渡镇和四新岗镇)未按计划完工,产出时效不达标。

  (3)工程款支付及时率。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工程款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支付及时率100%,达标。

  4.产出成本

  根据提供资料,工程项目成本支出合规,未超预算。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完善临澧县各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流域内恶劣的水体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安定。

  2.经济效益

  根据现行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增加污水处理收益。目标己完成。

  3.生态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减少污水对土壤及水质的影响,可以有效促进当地农业的发展。目标己完成。

  4.可持续性

  通过此次项目建设,完善了临澧县各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推动了临澧县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5.满意度

  据调查问卷汇总统计,社会公众满意率99.79%。目标己完成。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欠规范

  项目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登记不规范不齐全。部分项目档案资料内容不齐全,归档欠及时。

  (二)项目工期延期

  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其中2个乡镇(四新岗镇和停弦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于20xx年10月30日完工,工期较计划延期40天。

  八、有关建议

  (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提高项目产出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项目资料管理,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建议设专人负责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按时完工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卫健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执行落实村卫生室人员补助,为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全区村卫生室均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全部纳入各级村卫生室补助范围。

  二、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补助分别按照1792元、4500元、2500元每个卫生室落实补助,对覆盖有农业人口的按1.5元/寺涫挡怪盏礁骷恫怪布453.2744万元,其中财返资金为224.8047万元。

  为支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资金发放安全、规范,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保障村卫生室卫生防疫“网底”功能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三、综合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经费严格参照《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各级财政规划,按照规定标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符合预期。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要求: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两个因素进行计算分配:50%资金按全省农业人口数平均分配,人均水平1.5元;50%资金按全省村卫生室个数平均分配,每个村卫生室1792元。

  2、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乡村医生一系列补偿政策,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另根据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根据省财政厅精神,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县(市区)补助从2000提高到2500元,也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效益情况。

  村卫生室补助及时发放,有效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确保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xx年村卫生室项目各级补助及时到位和发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和会计核算规范,取得了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的预期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xx]25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项目,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项目,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改善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重点加强针刺类、炙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10家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适宜技术诊疗设备;加强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县级中医医院能够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并遴选不少于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向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按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前期召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启动会,医院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实地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乡镇卫生院中医适宜技术的需求,配置中医适宜技术设备,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组织实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统筹协调,财务部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3.分析评价。

  按照我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实施方案,由专人负责项目执行和具体的实施工作,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在规定建设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有效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平衡、顺利达标。从而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3月16日,根据红财社〔20xx〕25号文件泸西县财政局拨付中央资金2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建设项目,使用明细如下:共使用1,679,703.66元。完成率83.98%,其中:全县中医适宜技术十二项培训及医务人员到玉溪市中医医院进修培训费用35,170.03元、中医药健康文化名老中医走基层惠民义诊活动39,583元,中医服务医疗设备购买1,225,886元,已支付款项1,164,591、70元,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馆)440,358.93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无截留、挤

  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所有支出均通过转账结算,均按规定标准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从改善中医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配置中医诊疗设备等方面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突出传统文化特色,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重点加强针刺类、推拿类、炙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和中医诊疗设备,为乡、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整个项目有序有效的进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200万元,成本指标完成83.98%,预计成本控制100%达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绩效指标中医能力县域医共体、中医服务能力区域设置1个、我院培训人次113人次,人才培养合格率95%,指标达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完成率83.98%,预计20xx年年底项目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通过中医技术培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据统计医院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无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无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20xx年重庆市重大传染病防控结核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任务:发现可疑患者数1089(不低于任务数的85%),活动性患者总数309(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的患者不低于任务数85%,患者治疗成功率不低于90%),耐药可疑者筛查数193人。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到位263.6万元,全年使用资金263.6万元,结余为0元。

  (三)绩效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登记结核病患者、耐药可疑者筛查数、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83.6%。

  (四)职能职责。

  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的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疾病等、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情况进行质量控制,组织开展全县免疫和预访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访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认真负责开展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卫生检验、实施人群预防接种;及时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及技术指导。组织各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努力,达到绩效目标。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地方病监测完成率96%、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县区覆盖率9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数据及时上报率90%、艾滋病免费抗病毒资料任务完成率96%、血吸虫病监测任务完成率96%;

  (2)质量指标。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率96%;

  (3)时效指标。资金支付率100%、资金拨付及时;

  (4)成本指标。成本控制在预算资金内;

  (5)社会效益指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6)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水平不断提高;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96%;部门领导满意度97%。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5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做好绩效目标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年初,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办公用房租赁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支队办公用房租赁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95号)要求,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集支队所有科室及人员安排部署绩效评估工作。

  (二)组织过程

  支队综合科科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的实施程序、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上报支队;支队综合科及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年初绩效目标涉及内容是否完成、完成质量是否达到要求、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项目资料是否完善等,并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报市主管局。

  (三)分析评价

  认真对项目的申报内容和申报目标进行审核,其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初,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用房租赁经费”60,000.00元,一次性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止至20xx年12月,已拨付到位的60,000.00元资金已全部支付,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和计划相符,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管理较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完成“办公用房租赁经费”项目1个。

  (2)项目完成质量

  保山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办公用房租赁经费”项目完成质量好,单位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

  (3)项目实施进度

  直至20xx年底,年初项目绩效目标已经全部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对项目具体实施科室及人员的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支队均本着厉行节约的态度,管好抓紧每一分钱,使项目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效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无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利于支队相关工作的开展,为保山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发挥更好的作用,使得保山市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监管得力,无社会热点事件及重大案件发生,为保山文化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无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固定的办公场所安排,有效提高了支队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执法成果进一步加强。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办公用房租赁经费”项目已经完成,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支队项目实施管理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项目痕迹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后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保山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办公用房租赁经费”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响较好,社会效益显著。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因“办公用房租赁经费”项目是一项经常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于支队日后的该项工作改进过程中。自评结果向全系统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08号),南宁市被国土资源部列为第一批金土工程的试点城市。按照《金土工程一期建设方案》的要求,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的内容包括网络系统建设,需要实现区、市、县三级网络互连,建立连接“区-市—县”的网络。实现我局与各分局、行政审批大厅、各乡镇国土所、六县(含武鸣区)业务等网络的正常连接,保障我局业务系统在各工作点的正常运行。

  2.项目实施情况

  通过承担单位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连接全局网络互联线路来实现区、市、县三级网络互连,连接各乡镇国土部门,构成统一的国土资源信息管理运行体系,为各工作场所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优秀的网络环境,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预算,该项目资金预算为214.56万元,合同金额214.56万元。按照工作进度,两个承担单位已完成100%以上的工作量,我局审核通过后于每季度或者每月支付价款,截至目前,已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局网络互联线路租用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是实现区、市、县三级网络互连,集成统一的国土资源信息管理运行体系,能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库—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的通知(南财预[20xx]277号)要求,对照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库指标,结合我局实际,根据采购文件的需求,对我局所有网络线路提供稳定连接服务,及时提供线路抢修、恢复工作,保障网络的持续稳定。

  (二)绩效评价框架

  绩效评价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等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具体支出及其绩效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共设定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4个一级指标,全面评价项目的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使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各方面情况。

  绩效标准:按照国家通信管理相关技术标准,保障80条网络线路稳定运行,以采购文件为依据,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料为标准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方法:根据日常维修维护评价,将及时维护响应、维护效率高低、基本的维养保护作分析,从而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证据收集方法

  项目承担单位在维修维保工作过程中填写全局网络互联线路租用工作相关表格,并收集其它书面材料。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通过年初制定绩效目标计划,对日常维修维保记录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以采购文件需求与实际实现程度进行对比,确定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由于该项目是由同时期两个中标供应商承担的跨年度项目,其中工作时间为20xx年全年,分别由两个中标供应商承担全局线路,但不同供应商服务内容不同,相应的合同款支付方式不一样,因此部分评价指标完成时间需延续到下一年,绩效目标的实现时间也相应延后。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指标

  (1)项目立项规范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绩效目标合理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明确

  已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已构建三级指标体系,且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4)资金落实到位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214.56万元/214.56万元=100%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214.56万元/214.56万元=100%

  2.项目过程指标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采购文件为标准,合理合法完整进行日常维保维修管理。

  (2)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合同书、采购文件、项目维修维保记录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职称等落实到位。

  (3)项目质量可控

  根据不同的故障进行相应处理,24小时及时响应处理故障,相应的维修维保记录单及时归档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4)管理制度健全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5)资金使用合规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6)财务监控有效

  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监控措施或手段。

  3.项目产出指标

  (1)项目数量指标

  保障80条网络线路的稳定和网络的正常连接。

  (2)项目质量指标

  按照国家通信管理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工作要求,对我局所有网络线路提供稳定连接服务,及时提供线路抢修、恢复工作,保障网络的持续稳定。

  (3)项目时效指标

  服务工作20xx年内完成。

  4.项目效果指标

  (1)项目经济效益指标

  尽量减少网络线路的故障,确保我局所有通信网络线路正常连接,提高网络稳定性,保障信息系统网络连接,提高人民群众办事效率。

  (2)项目环境效益指标

  该项目没有明显的环境效益指标

  (3)项目成本指标

  成本支出严格按照20xx年批准项目预算金额开支。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全年网络线路稳定连接率达到95%以上。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预算,项目成本指标为214.56万元。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保障所有线路的稳定,网络的正常连接。符合部门年初预算,且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95%以上,各项指标均按照年初目标值完成。因此,该项目属于在符合原成本的基础上完成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可为下一年绩效目标设定提供参照标准。

  (1)项目的有效性在于实现区、市、县三级网络互连,连接各乡镇国土部门,构成统一的国土资源信息管理运行体系,为各工作场所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优秀的网络环境。

  (2)项目的可持续性在于通过保障80条网络线路的正常连接,减少网络线路的故障,提高网络稳定性,保障信息系统网络连接,提高人民群众办事效率。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通过项目实施,对我局所有网络线路提供稳定连接服务,及时提供线路抢修、恢复工作,保障网络的持续稳定,基本实现了年度目标。

  2.主要结论

  该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完全相符,项目支出合理,项目支出金额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财政资金使用率达到100%,以此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也为该项目的常态化提供了前提与保障。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xx—20xx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南府办〔20xx〕64号),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相关业务的办理按照《南宁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规定》(南财采管〔20xx〕2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严格遵守专项资金使用规定

  全局网络互联线路租用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南财预〔20xx〕45号文批复执行,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没有截留、挪用、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专业技术性强,具有相应资质、专业从事网络互连线路工作并同时拥有丰富经验的单位较少,易造成流标,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为确保全局网络互联线路租用工作及时开展,并保持该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489.70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完成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保证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达到国家要求,保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加强监测力度,不出现突发疫情,不发生急感病例及新发病例;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掌握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主要病原和影响因素等状况及变化趋势。推动优化、整合及拓展现有传染病监测网络,为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疫情信息,实现数据的深度分析与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我中心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项目489.70万元经费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257.54万元,项目执行情况得分10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得分20分。

  完成新出生儿童建证21343人,建证率100%。全市适龄常住儿童、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全市免疫规划信息化乡镇覆盖率100%,全年出生儿童上传人数为20595人(含流动儿童),上传率为98.29%,重卡率为0.6‰;全市共报告发热出疹性疾病204例,全部标本经实验室血清学检测,确诊麻疹7例,风疹1例,排除196例,占省下达任务的113%,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为7.461/10万,监测病例48小时内完整调查率100%、血标本采集率98.04%、病例报告后10日内完成订正分类的比例为100%;全市设有AFP主动监测哨点医院30个,按旬开展AFP主动监测报告,1-12月全市共计报告AFP病例16例,报告及时率100%;全市共报告乙肝病例1302例,其中急性乙肝42例、慢性乙肝1259例、未分类1例。疑似急性乙肝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率为100%(42/42)。报告卡“附卡”信息填写完整率99.6%,报告乙肝病例ALT检测率100%,未能明确诊断为慢性乙肝病例的抗-HBcIgM1:1000检测率91.75%,乙肝病例分类报告准确率96.25%;全市上报AEFI共555例,其中一般反应472例,异常反应31例,偶合30例,心因性反应1例,待定11例。及时报告率为98.02%,及时调查率为91.76%,调查表及时报告率为91.76%,AEFI分类率98.02%。

  完成市级下达初诊任务138.77%,省级下达初诊任务144.7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结核病检查率达92.72%,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97.70%。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开展痰培养或分子生物学检测比例达97.58%,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72.94%,肺结核患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使用率达95.93%,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99.53%,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7.18%,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5.68%。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达99.32%,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97.75%,耐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达78.95%。

  县级完成医院肝脏B超筛查11320人,任务数10000人,完成任务数的113.20%。人群B超筛查5408人,任务数2000人,完成任务数的270.40%;完成重点人群学生筛查3311人,任务数3000人,完成任务数的110.37%。犬登记管理率100%,完成登记管理家犬驱虫1543只,任务数600只,完成任务数的257.17%。

  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282666人,健康管理210479人,健康管理率74.46%;肿瘤登记点共报告2019年肿瘤发病/死亡病例6388例,指标完成率为94.25%,共报告2020年肿瘤发病/死亡病例6315例,指标完成率为93.17%;共报告2021年肿瘤发病/死亡病例3382例,指标完成率为50.03%;全市系统录入死亡卡15788张,报告粗死亡率654.88/10万(换算为年)。其中:隆阳区5884张、施甸县2209张、腾冲市3706张、龙陵县1745张、昌宁县2244张,5县(市、区)报告粗死亡率分别为隆阳区653.99/10万,施甸县752.13/10万,腾冲市600.11/10万,龙陵县647.7/10万,昌宁县679.04/10万。

  2021年共开展新冠肺炎相关标本检测83538份172357例,无阳性病例。2021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1种9083例,发病率为373.5994/10万。其中乙类传染病13种4115例,发病率为169.2570/10万,较去年上升0.69%;丙类传染病8种4968例,发病率为204.3424/10万,较去年上升85.89%。其中,新冠肺炎215例(缅甸输入),较去年上升1854.55%。

  全市2021年1-12月开展HIV抗体筛查2403623人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例的91.4%,较去年同期上升3.1%。新报告现住址HIV/AIDS222例(其中外籍16例),较去年同期下降36.2%。医疗机构筛查阳性告知率100%,确证率100%。在检测人口进一步增加的基础上,检出率连续多年下降。高危行为干预和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各项指标完成良好,处于全省第一梯队,暗娼、吸毒人群、男男性行为者月均干预覆盖率99.3%、59.4%、90.2%。

  ②质量指标,得分20分。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均保持在较高水平,构筑了坚强有力的免疫屏障,最大限度保障了免疫规划儿童不受有苗可防传染病的侵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通过包虫病项目的实施,特别在包虫病防治重点乡镇开展相关的人群筛查、传染源犬筛查、管理及驱虫、中间宿主监测。以及对包虫病患者给予相关治疗费用补助、后续追踪复查。较好地体现了健康扶贫项目的社会效益,对减少传染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起到很好的帮扶作用。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乙类传染病发病率连续13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20分。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群众身体健康。通过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的持续推进,我市的居民健康水平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在长期内不断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95%,群众对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项目的工作成效感到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按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但由于2021年度的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还未完成,我中心将在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0分,自评为达成预期指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中心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待提高。当前业务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平时不注重收集资料建立工作台账,业财融合不强。

  二是可操作性待增强。如:绩效评价在目标设定上过于简单、存在偏离,绩效评价方法存在误区、人为主观因素依然很大,绩效评价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三是绩效评价无法反映内部控制要求。目前我们设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体现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要求,但还不能充分体现出内部控制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

  四是绩效管理无法与风险评估有效衔接。目前单位主动、自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尚未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也无法落实行政事业单位风险评估和控制,影响了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效果。

  五是成果应用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或调整的重要依据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三)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及市卫健委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科室责任目标考核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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