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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3-01-01 18:18:13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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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15篇)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1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2

  为加强卫生院管理,调动我院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根据黄岩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我院组织对各科室1到6月份的绩效进行了考核,现将绩效考核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基本情况

  (一)、基本医疗服务。

  1、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2、服务数量。门(急)诊人次,1-6月份为15678人次、辅助检查总7895人次。

  3、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我院于20xx年10月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4、医疗费用情况。每门诊收费46.2元,去年平均为48.3元,与上年相比,次均门诊费用实现负增长。

  (二)、公共卫生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8%。

  3、免疫规划项目。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建证(卡)率100%;免疫规划接种率≥99.6%;及时接种率96.9%。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项目。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共报告传染病16例,及时报告16例,及时报告率为100%。认真配合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5、儿童保健项目。建立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工作;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6%。

  6、孕产妇保健项目。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年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

  7、老年人保健。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2254人,管理1360人,管理率60%。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共筛查2578人,共有高血压病人570人,20xx年度315人,管理191人;共筛查糖尿病2184人,共有糖尿病人230人,其中管理138人。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报告及管理7个,认真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乙肝补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新农合政策宣传;设置新农合宣传栏1个,认真做好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2)新农合监督。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投诉。

  (3)新农合服务。认真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并按要求开展即时结报工作。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按照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基本完成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建成10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工作。

  (2)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建立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统一制度;村卫生室能统一收费标准。目前村卫生室按基本用药目录用药。

  (五)、人事财务管理。

  (1)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人员人,占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3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2)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和会计制度,业务收入存入专户,基本能按照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收费使用统一票据,票款相符;医院年终有结余。

  (六)、院内环境与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并落实。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得。

  (七)、群众评议与监督。

  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能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达90%。

  二、存在问题

  自查发现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1、健康教育方面: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开展讲座次数不够。咨询工作开展不到位等。

  2、资料收集完善,人员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业务尚不够熟悉。

  3、某些项目工作开展难度大。如慢性病的管理方面。

  4、科室设置房屋不足。

  (二)、医疗质量情况。

  1、未能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特别是质控和院感方面工作开展较差,未能落实完善。

  2、病历书写规范尚未完善。

  3、“三基”工作开展不够。

  4、职工对医院核心制度不熟悉,未能很好的执行医疗核心3制度的情况。

  5、护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培训与管理,努力提高卫生院整体水平。

  (二)对公共卫生项目,加大在资金、物力、人力的投入,要全院人员的动员和参与。

  (三)加强慢病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筛查的力度,加强管理力度,主动发现病人,主动管理病人。

  (四)加强进修与培训,加强“三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五)加强医病质量的管理。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3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中央抗疫特别国债下达张贵庄街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40万元。

  其中包括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154.1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设计费36万元、测绘费40万元,共24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到位240万元,全部为抗疫特别国债。

  自240万抗疫特别国债拨付至我街道后,所有资金皆在10月24日前已经全部及时拨付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实际总支出为240万元,结余0万元。

  严格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完成项目建设,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目标2: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要求,按时投入使用。

  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设立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客观实际,严格落实质量、保证进度、确保社会效益、提高受益群体满意度。

  截至目前我街道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目标的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0平方公里,工程包括道路海绵改造工程包括道路两侧生态树池、截污挂篮等海绵提升工程;建筑与小区雨落管断接、线性排水沟、雨水桶、下凹式绿地、植被恢复、透水停车位等海绵提升工程;东丽公园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海绵宣传设施东丽广场雨水花园、景观提升等海绵提升工程。已达成数量指标中改造面积及改造数量要求。

  (2)质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设计功能实现率≥95%。该工程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施工完毕,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项目按计划开工率≥95%、工程进度达标率≥95%,项目按计划完工率≥95%。

  (4)成本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291.8927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监理费7.35万元、设计费45万元、测绘费40万元,单位维修成本为394.142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概算为476万元,实际维修成本约为394.1427万元,概算执行率≥95%。

  (2)社会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后服务于9个建筑和社区、7条道路、1个公园、1个广场,项目收益人数≥3万人。

  3、满意度指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解决雨天积水、道路泥泞等问题,方便小区居民生活,优化社区生活环境,使张贵庄街排水防涝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此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今后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琼符[20xx]98)和《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精神,我市于20xx年4月印发了《琼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20xx-20xx年完成了污染源清查和入户普查工作。20xx年需对普查的数据进行核实整理,及时查漏补缺,以及污染源普查总结等工作。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对污染源普查数据信息进行核查、污染源核算及总结技术服务。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20xx年6月与技术单位签订合同,委托技术单位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核查、核算及开展总结工作。20xx年技术单位按照省普查办要求,逐行业进行核查核算,最终汇总普查数据,并按要求编制总结报告等材料。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实际到位资金为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4.95万元,占预算的99%。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该项目所有费用根据工作进度及合同约定提出拨款申请,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后,按合同支付给相关单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20xx年6月与技术单位签订合同,委托技术单位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核查、核算及开展总结工作。20xx年技术单位按照省普查办要求,逐行业进行核查核算,最终汇总普查数据,并按要求编制总结报告等材料。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该项目所有费用根据工作进度及合同约定提出拨款申请,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后,按合同支付给相关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该项目已按预期完成数据核查核实,并提交总结报告;普查数据核查核算工作有效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提高准确率。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项目按期完成,已通过省普查办验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丰都县全面推行云长制工作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实施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两个部分。一是软件服务部分包含4项功能:丰都县环境治理监管数据编码规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及数据分析、环境噪声/水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及分析、环境在线监测问题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二是云资源服务部分包含:计算资源、安全、灾备、专线、短信、运维服务等。

  (二)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20xx年项目结转资金50万元,到位5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项目完工成本49万元,资金执行49万元,执行率98%。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确保项目指标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项目进行多重验收检测,确保质量过硬。

  (三)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设置:升级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1套、监控系统乡镇覆盖数量3个

  2.产出质量指标设置: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监测点正常运转率100%

  3.产出时效指标设置:升级计划及时完成率100%、污染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95%

  4.产出成本指标设置:项目成本≤50万元

  6.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提升水质污染预警效率-达标、当地居民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普及率≥90%

  7.生态效益指标设置:人为破坏环境案件发生率≤80%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和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相关标准,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接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

  15.承担丰都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丰都县重点整治流域碧溪河流域(包括社坛镇、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所建设的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至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全面改造升级完成,确保了在线监测数据稳定正常,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产出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1套,覆盖社坛镇、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4个乡镇。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验收合格,能够有效提升监测水平,所有监测点稳定高效运行。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并验收合格,污染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提升至95%。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成本49万元,节约项目资金1万元。

  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监测信息及时反馈,大大提升预警效率和有效率,同时向当地居民进行系统及相应环保知识普及,覆盖率95%以上。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项目后,人为破坏环境案件占环境案件比例有所下降,起到了及时监察作用,维护环境安全。

  持续性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完成后,对基础设施进行定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持续监测污染源。

  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合格,提升了环境监测能力,有效防止污染事件发生,受益群众及主管部门对项目较为认可,满意度均≥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项目后期维护缺乏相应资金支持。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后期管护延续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6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在“十四五”时期继续保持向好趋势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和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分为3个二级项目,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各镇(街)的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建设补助,污染防治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4个方面,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方案编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排污许可管理、环保监控设施通讯及运维、仪器设备购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其他重点工作7个方面。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投入。

  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支持42个项目,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7个项目)、污染防治资金946万元(17个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8万元(18个项目)。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支出2452.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7%,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执行率100%;污染防治资金935.5万元,执行率98.8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0.37万元,执行率98.77%。

  (二)过程。

  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江环〔20xx〕51号)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分配,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等程序分配”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20xx年8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江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江环函〔20xx〕240号),布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储备项目并开展项目入库工作;20xx年9月-20xx年2月,多次召开项目入库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复核。20xx年4月,结合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及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入库情况,拟定了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按规定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安全、专款专用,我局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按计划督促、推动资金支出,建立每月调度和通报资金情况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落实好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 “双监控”监控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我局于20xx年9月组织专门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资金现场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规范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严格把好资金管理关。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

  安排资金906.66万元,共实施7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立全市73个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巡查机制,其中蓬江区6个镇(街)、江海区3个镇(街)、新会区11个镇(街)、台山市17个镇(街)、开平市15个镇(街)、鹤山市10个镇(街)、恩平市11个镇(街),每个镇街环保巡查队伍的人数均不少于10人,每个队伍巡查天数均不少于240天,提高环保巡查队伍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完善巡查制度建设。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296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深入摸排和管控项目报告编制,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子点周边1km,3km和5km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画像”6份、大气污染源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大气污染源管控问题与改进提升措施清单,形成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与管控项目报告1份。通过建立大气环境的基础数据,为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2、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编制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报告一份,开展江门市臭氧污染来源分析,指导江门市深入开展臭氧、PM2.5协同控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江门市20xx年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检查检测项目,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xx)《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xx),开展全市区域范围的加油站、储油库排放监督性抽检,抽检企业133家,并出具检查报告133份。通过加强全市加油站、储油库监督性抽检,提高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率,减少VOCs排放。

  4、江门市重点区域无人机航飞影像采集服务项目,完成江门市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及高分辨率影像图2套。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江门市国控子站周边5公里范围、滨江新区华盛路沿路一带等重点区域进行影像数据采集,生成江门市重点区域高分辨影像图,摸清重点区扬尘污染源现状,强化扬尘源监控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对江门市空气质量影响,为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155万元,共实施2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20xx年江门市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完成我市14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出具14份检测报告,基本掌握重点监管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现状,为实施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奠定基础。

  2、江门市20xx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完成40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出具40份技术意见,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把好质量关,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335万元,共实施3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一套,并完成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是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不见面(远程)执法、在线实时上传数据、视频监控提醒以及执法数据全程可查可追溯等功能,大大提升执法效率。同时,与现有的江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无缝衔接,形成实时、有效的数据统一和上报机制。

  2、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项目,完成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152家、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507家,并出具审核报告。进一步压实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高风险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能力。

  3、江门市20xx年企业固体废物数据校核项目,对120家重点产废单位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或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等情况,以及申报的危废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数据等情况进行抽查校核,并出具报告。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掌握重点污染源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状况,进一步完善数据库,为固体废物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五)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

  安排资金160万元,共实施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台山市、鹤山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由于项目还在实施期未完成,市本级及其他市(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306份。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完成常规化监督性监测任务、专项行动监测任务及涉环境污染犯罪相关监测取证任务。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

  安排资金618万元,共实施1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仪器设备项目尚在质保期,项目尾款未支付,其他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各1份。在“十四五”期间,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我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江门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江门市潭江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与溶解氧指标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潭江新会饮用渔业用水区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江门市潭江牛湾断面溶解氧超标原因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研究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1份。

  3、江门市20xx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项目,完成20xx年江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编制,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37个指标技术报告各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基本条件分析报告1份,为示范创建提供有力支撑,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侨乡。

  4、20xx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10个重点行业118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重点行业50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对核查出的质量问题,指导督促企业修改完善,提高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

  5、20xx年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维护、监控中心通讯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运维项目,对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核应急指挥中心会议系统、水质发布系统和监控机房进行维护服务,保证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监控中心设备正常运行,有助于生态环境局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租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光纤线路10条,开通使用物联网卡700张,保证污染源监控等系统数据安全传输;对213家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运维,使环境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保税征收和现场执法依据,实现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实时监控。

  6、江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服务项目,现场抽检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并出具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加强我市对环境监测机构(包括社会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7、江门市20xx年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服务项目,制作并发放环境统计宣传资料1000份;组织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培训班(现场或视频培训)7场。通过完成上述宣传、培训与资料收集工作,为下一步的数据填报、审核及按时上报工作奠定有力的基础。

  8、江门市涉重金属环境状况检测项目,完成我市重点疑似涉含重金属污泥和污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情况监测项目5个,出具相关报告5份,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状况,为重金属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9、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完成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审计报告5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市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账务审计,对我局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职责的有效履行,使财政资金发挥预期的效益。

  10、20xx年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蓬江区环境监测站购置高锰酸盐指数机器人分析系统1台、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1台、实验室耗材(玻璃器皿、试剂等)等环境监测设备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购置超纯水机1台、多参数分析仪1台、数显滴定仪2台、瓶口分液器2台、COD自动消解回流仪2台、颗粒物/大气综合采样器4台、实验室检测仪器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

  11、台山市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项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转经费,包括3名人员工资、水电费、网费等,确保指挥所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我市核应急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项目主要做法和经验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支出。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绩效评价。

  五、项目自评结论及得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决策论证充分,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实施进度有序推进,资金管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7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概述。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核心,坚持促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深化财政服务+改革,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在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方面,全力推进“区镇财权事权管理体制改革”和“真金白银降成本”两大重点项目,完成率均为100%。

  在落实主要职能重点工作方面: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民生支出、人均文化支出、八项支出等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在协办项目方面: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按进度完成资金拨付任务。

  二、目标任务完成效果及佐证材料质量的自评。

  (一)本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效果显著:

  1、完成推进区镇财权事权管理体制改革。今年推行新一轮镇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权、事权关系,充分调动各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出台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充分释放基层活力。

  2、把真金白银降成本落到实处。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兑现税收优惠政策,xx年,通过推行“降成本行动计划”共降低企业成本35.2亿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3、财税收入结出新成果,奋力实现“双百亿”。xx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8亿元,可比增长15.25%,增幅位列全市五区第一,超额完成市对我区54.26亿元的收入考核任务;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9.14%,位列五区第一,财税收入呈现质量并举的态势。全年财税三级库收入263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达到200亿元,实现财税总收入、地方财政总收入“双百亿”,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4、民生福祉实现新提升,全力完成“两项任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民生类支出完成35。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六成以上,其中人均文化支出达到225元/人,完成上级考核目标。xx年,我区八项支出完成48.05亿元,同比增长20.03%,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增长17%即46.8亿元的支出任务。民生支出的增长切实解决了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佐证材料充分有力。佐证材料包括:相关政策性总领文件、相关行业专业文件、本局出台政策文件、制度、工作方案、通知、调研培训以及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活动图文简报、工作情况进度表等一系列有力佐证。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今年财政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增收乏力与减收加大的双重考验下,财政组织收入工作有待强化和细化;财政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的效率和效益有待提升;财政监督和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等。对此,我们将审慎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主要工作亮点和改革创新成效。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攻坚克难,锐意改革,顺利推进“四项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理财服务质效。

  一是推行新一轮镇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权、事权关系,充分调动各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出台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充分释放基层活力。

  二是政务服务新格局。今年7月1日起全面放开基建工程投资评审中介服务市场,实施“公开备案选聘制、优质服务承诺制、网上动态监管制、大额工程双审制、多源绩效考核制、违约处罚退出制”6项机制,迈出优化政务服务改革的第一步。截止目前累计受理预、结、决算审核198项,涉及金额7.19亿元,推进区级财政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选取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提升了基建工程投资评审的质效,为三水区“放管服”改革提供了“财政经验”。

  三是办文优化新提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和剖析影响办文效率的重点难点,通过采取建立公文督办制度、清单对接告知制度、办文延期申请制度,压缩审批层级和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和办文系统功能等十大举措,下半年共办理来文951份(不含传阅件),实现平均办文时间由原来的10.7天缩减为5.4天,提速接近50%。

  四是大数据建设有了新进展。自主研发“经济智能分析平台”,以“综合治税平台”数据为蓝本,利用交互式地图、多维化图的.方式直观展现区内主要经济数据,具备重点企业税收分析、镇街土地房产交易信息分析等七大分析模块,为我区经济建设决策提供更科学的数据支撑。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9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空白,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确保社会救助安全网网底不破的必然要求。20xx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提出“迫切需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临时救助工作”。20xx年3月,重庆市政府、重庆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分类、规范救助标准、强化救助管理。

  重庆市丰都县民政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作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临时救助工作”的职责,在中央和市级文件的要求下继续开展20xx年度丰都县临时救助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由内设机构社会救助科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具有丰都县户籍或居住在丰都县内的居民,且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救助对象分为A类(特困人员、孤儿)、B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C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且含2倍的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建卡贫困户、1—4级残疾人家庭)、D类(其他家庭或个人)四大类。救助标准分为重特大疾病救助、长期维持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灾(伤)害临时救助、就学困难临时救助,并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按资金量分级审批”的程序办理,依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的不同发放救助补贴。

  (三)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社〔20xx〕170号),中央和市级财政共计下达丰都县20xx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938、00万元,其中1738、93万元用于临时救助项目支出。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预算执行率92、19%,全部用于丰都县下辖30个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详见表1。

  (略)

  (四)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

  (1)年度绩效目标:20xx年度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

  (2)年度绩效指标

  ①效果指标: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80%以上。

  2、绩效指标实现情况

  ①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已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9、63%。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3、《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xx〕12号)

  4、《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

  5、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

  6、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

  7、《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

  8、关于印发《丰都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丰委办发〔20xx〕32号)

  9、《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1号)

  11、关于印发《丰都县20xx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号)

  12、《关于20xx年度民政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的报告》(丰都民政文〔20xx〕37号)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2、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

  13、项目业务及财务管理办法

  14、项目决算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财务和会计资料等

  15、其他能够体现项目工作内容产出和效果的相关材料等

  (二)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内容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分析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梳理分析项目在投入、管理、产出及效益各环节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匹配性,综合分析并总结归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主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依据,促进项目实施单位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

  2.评价范围和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738、93万元。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产出及效益具体情况,评价工作组细化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10分,管理20分,产出40分,效果3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评价指标得分,确定评价项目的绩效等级,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五个档次。

  2.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对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产出、效果进行评价,产出方面主要了解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救助对象分类准确率、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等,效果方面主要了解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程度、救助资金匹配度、救助政策知晓率等,调查问卷详见附件2。

  工作组对许明、十直、仁沙、树人、高家、太平、三合街道、龙河、双路、兴义10个镇乡街,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0户进行调查,实际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回收有效样本200份。现场调查名单详见附件3。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从20xx年7月下旬启动,至同年9月上旬结束,共经历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培训

  7月15日,第三方机构组建由项目经理、项目助理等多层级人员构成的评价工作组,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流程、工作守则、保密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2)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

  7月15日至20日,工作组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通过梳理、分析提交的材料,找出绩效评价关键点、重点,为下一步绩效评价的实施打好基础。

  (3)根据项目特点制订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访谈提纲、问卷调查表

  7月22日至8月4日,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包含项目概况、评价思路、评价组织实施、指标体系设计、访谈及问卷调查等内容,并报区财政局审定。根据区财政局的反馈意见,工作组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定稿。

  2.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现场调查

  8月13日至22日,工作组至许明寺镇、十直镇、仁沙镇、树人镇、高家镇、太平镇、三合街道、龙河镇、双路镇、兴义镇10个镇、乡、街道开展实地调查工作,每个镇、乡、街道随机抽取20户、共计200户进行现场访谈及问卷调查,具体了解救助精准性、发放及时性等情况,以及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11月4日至5日,针对太平坝乡、十直镇、许明寺镇特殊问题,工作组还开展了抽样调查工作,共计抽查140户,其中太平坝乡45户、十直镇60户、许明寺镇35户。

  (2)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步形成评价结论

  8月23至9月12日,根据项目单位提交资料、问卷调查结果,工作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初步评价结果。

  3.分析评价阶段

  (1)评价结论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评价结论

  9月18日,工作组按照规定将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报告经审核并征求县民政局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2)项目验收,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评价成果材料经确认、评价工作结束后,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有关资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并移交县财政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度,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738、9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率

  20xx年度,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2、19%。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贯彻落实市级文件精神,丰都县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该文件中明确了临时救助对象类型、临时救助标准,以及审批流程、分级施救机制等内容,对于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具有一定指导作用。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临时救助资金的申请,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小额救助金由各乡镇、街道审批,大额临时救助金(20xx元以上)报县民政局审批;临时救助资金的发放,严格执行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签字手续,并委托银行代发。项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预算执行规范、支出内容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根据项目资料,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财务监控及监督:一是每年度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对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审查临时救助程序规范性、救助对象准确性以及救助资金收支节余情况等内容;三是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明细公示公开,救助资金的合规性受村民群众的监督。但评价认为,丰都县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该指标分值5分,得4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分析

  (1)救助完成率

  20xx年度内计划完成临时救助2602人,实际完成临时救助的人数为8662人1,救助计划完成率为332、9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2.产出时效分析

  (1)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及时”的样本量为160个,反馈“较及时”的样本量为26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60+26x75%)/200x100%=89、75%。该指标分值10分,得8、98分。

  3.产出质量分析

  (1)救助对象准确性

  工作组在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发现,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xx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详见表2),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2)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1年内因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致贫的样本量为129个,医疗困难救助调查的样本总量为147个。根据计算公式,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129/147x100%=87、76%。该指标分值5分,得4、39分。

  4.产出成本分析

  (1)救助成本达标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调查样本发放救助资金均符合标准,未超过市级文件规定的资助上限。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成本达标率=9908/9908x100%=10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四)项目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1)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75个,反馈“依靠其他社会救助体系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109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75+109x75%)/200x100%=78、38%。该指标分值10分,得7、84分。

  (2)救助政策知晓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了解政策并能熟练应用”样本量为90个,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样本量为105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政策知晓率=(90+105x75%)/200x100%=84、38%。该指标分值5分,得4、22分。

  2.可持续影响分析

  (1)临时救助协同机制

  根据已提供资料,20xx年度临时救助机制已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等其他救助政策建立有机联系,形成“低保保基本、特困补短板、临时救助解急难”的局面,相关机制运行良好。该指标分值3分,得3分。

  (2)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效率

  项目单位依托重庆民政社会救助平台开展临时救助网上申请、审批工作,平台具备审查受理、评议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综合查询、审查跟踪等功能,可实现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信息化管理,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际运行效率较好。该指标分值2分,得2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救助对象满意度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很满意”样本量为197个,反馈“基本满意”样本量为3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对象满意度=(197+3x75%)/200x100%=99、63%。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五)评价结论

  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65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略)

  四、项目全过程管理情况及评价

  绩效目标设置方面,申报阶段,项目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填写了《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确定当年绩效目标为“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并设置了总救助人数、资金按规定时间发放、年度总成本、应助必助、受益群众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执行阶段,项目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监控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执行率、绩效指标完成率均达70%以上。绩效自评及公开方面,总结阶段,项目将年度执行情况及绩效情况,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比对,确定目标值完成比例,自评结果显示完成情况良好。同时,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自评得分98分,并按要求在民政局官网主动公示公开。综上,项目总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良好,全过程管理有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落实临时救助分级施救

  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施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县民政局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补充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机制。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效提高了临时救助审批效率。

  2、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手段

  项目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重庆市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了申请要素齐,审批手续全,救助情况清,数据统计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评价,评价工作组认为本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1、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有待完善

  评价认为,项目单位采取了现场检查、内部自查、公示公开等手段对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管,但临时救助资金的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临时救助资金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

  2、小额救助资金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

  根据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结果,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xx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

  3、政策宣传力度、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对于临时救助政策知晓程度,本次抽查的200户样本中,有105户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占比52、50%,反映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仍有进步空间,在政策内容、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力度及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六、有关建议

  针对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评价工作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救助资金公示公开制度

  一是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提高审批专业性、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的公示、公开程序,促进救助资金公开化、透明化,落实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三是加强临时救助舆情监测预警,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

  一是督促乡镇、街道在日常临时救助工作中,注重提高救助的规范性、精准性,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利用培训、检查等手段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二是提高资金监管力度,利用审批资料抽查、救助对象调查等多种监控手段,提高财务监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乡镇、街道在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拨付、发放、使用等方面工作情况;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通过线上监测与线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加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梳理汇编临时救助政策,将政策内容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编写形成海报、手册等宣传载体;二是持续利用宣讲会、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临时救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内容,引导公众关注、参与临时救助工作;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力量建设,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在临时救助工作中积极作为。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11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12

  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6号)、《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xx〕112号)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宿医保秘【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二、自评基本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总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满分20分,实得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自评6分)

  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目前执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有效地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实际到位4011、6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336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3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2、80万元、县财政配套336、84万元。

  (2)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救助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对救助对象属性严格把关,补助标准、比例计算准确,救助范围与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相符,申请材料齐全,救助及时,拨款手续及档案管理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能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信息平台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以脱贫人口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4)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档案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对通过一站式系统进行结报的医院,要求他们按月把结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签字;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我们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农户提供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核查证明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20xx年初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了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的,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善的手续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能及时兑现,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针对脱贫人口涉及医疗助资金的大额材料,每月组织县财政局、抽调部分医院审核人员,由二个医共体牵头进行集中汇审,保证了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另外我县对部分民营医院进行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被查医院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规范收治病人,严禁私拉病人、小病大治、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三)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按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各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

  (2)救助覆盖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我县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为他们代缴了参保资金。同时,按要求将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自评7分)

  20xx年,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我县做到了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规定资助了参保,并按时间及时拨付及兑现了医疗救助款。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9分,自评9分)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及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了很大的改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救助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自评8分)

  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的一致好评。单位制度建设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8分,自评8分)

  为提高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我县安排工作人员随机对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民意调查,切实掌握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接下来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导。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

  我县在设立医疗保障局后,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进行城乡医疗救助日常工作,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实施救助。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困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同时,根据患者所患病情及人员性质,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既保证救助对象享受最优惠的救助政策,又使资金合理均衡使用。

  (四)、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着重推进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联网医院,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的监管,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费用清单和档案建设等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手工审核材料较多,手工审核压力较大。

  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需加大宣传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

  1、加强巩因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的资助、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2、规范程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一是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3、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六、评价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

  4、《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0xx〕22号)

  5、《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xx]21号)

  6、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7、《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10、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13

  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11个、总投资3295.6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日,共支出专项资金1388.38万元。

  一、生态环境局资金项目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加强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我县研究制定了《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暂行规定》,对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申报、实施、监管、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对资金运行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重点关注。强化项目库管理,适时完善项目资料,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对项目进展实行季调度,督促监理单位代行监管职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协调县财政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会同财政、发改、审计等职能部门开展督查检查,督导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问题整改,保证项目有序实施和资金规范运行,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

  (二)项目储备库建立和管理情况

  建立了项目储备库,对项目储备库实施动态管理,围绕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项目实施基础条件、前期工作筹备情况、地方筹措资金力度等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查。一月召开一次项目专题会,研究储备项目,积极申报入库,实时更新储备库项目。

  (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情况

  省、市下达资金计划后,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依据南江县已纳入中央、省级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项目的实施内容、资金概算和进展情况,结合县委、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以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会商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下达到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分配决策程序合规;专项资金安排严格遵守“项目库外无项目”的原则,无“库外安排项目”;中省专项资金在下达两年后若有结余结转资金,县财政局及时对结余资金予以收回,重新安排用于环保类项目。

  (四)专项资金项目监管情况

  我县成立了专班,对项目进行统一的组织管理。每半月调度一次项目进度,并收集相关项目资料,每月赴项目现场监督检查至少一次,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推进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入库项目内容实施项目,督促完工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问题及时整改。

  二、项目承担单位资金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使用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11个,下达中省专项资金3295.6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日,共支出中省专项资金1388.38万元,支付率42.13%。

  中省专项资金在支付时需提供完整的资料,主要包括:资金下达文件、项目立项、规划、国土、环评、财评、采购(含采购过程资料)资料;由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的进度资料、发票等资料;中省专项资金严格按预算范围使用;未出现向个人账户支付专项资金或违规支付大额现金。

  个别项目因县级财政财力紧张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支付率较低。

  2.地方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根据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下达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163万元,需地方投入23510.25万元,截止绩效自评日,县财政配套农村污水治理资金423万元,配套“厕污共治”示范村资金1024万元,整合交通、粮食等部门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后期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继续加大地方投入。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审批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南江县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及风险管控项目、20xx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均在调查评估、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取得立项批复。

  部分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及服务,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无需编制实施方案、办理立项手续。

  2.项目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了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在招标过程中,不存在虚假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进行招标的问题,合同签署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法规范签定。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我县建立健全了项目储备、报备、动态监管等管理制度,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一是组建专门机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将项目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管理与绩效挂钩。同时,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逗硬督查考核,保证了项目实施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4.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20xx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均以政府采购方式分项目统一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代行项目质量等综合监管职责,监理资料完整、真实。其余为服务和设备购置项目,无需监理。

  5.项目运维管护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已竣工验收项目均按要求建立了长效运维管护制度,污水收集管网交由相应污水处理厂负责运维管护,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交由城管局、乡镇环卫所负责运维管护,已建成的垃圾中转站均投入正常使用,购买的垃圾转运车、压缩箱等正常使用,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县财政安排了专门的经费,给予配套资金保障。

  6.环境效益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一是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项目实施后,有效解决了巴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每年可大量减少COD、氨氮等污染物指标,减少COD1384t/a、NH3-N115.5t/a。南江县6个沿河大镇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达到32505.5t/a,城镇垃圾收集率由40%提高到65%;同时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防护网,能直接有效的防止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进入保护区内;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设置宣传牌和水源地保护标志,能加强和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有效减少城区大气颗粒物含量,从而降低大气污染,特别是有效减少冬季雾霾污染。对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产生的环境效益显著。三是自然生态保护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光雾山保护区通过实施各种保护措施,将使境内已知的1417多种植物、301种野生动物和4万余亩水青冈林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很好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境内生态平衡。对涵养水源、水土保持、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释放氧气起着重要作用。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把职能部门综合监管、项目实施单位日常监管、项目后续绩效评估有机结合,实现项目监管提质增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门的项目实施班子,组织培训一批专业的管理人才,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监管精准、高质高效。

  三是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有目的、有计划推动项目快速实施,确保项目早日投产、投运,尽快发挥效益。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1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巨大变化。同时,农村面源、非道路移动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逐渐显现,亟须对其排放情况开展系统性调查。因此,国务院于20xx年10月2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59号),决定于20xx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方县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前准备、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三个阶段。

  前期准备:20xx年11月26日,中方县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立,根据中方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方案,共需要普查经费247.12万元,县政府同意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中方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5月10日制定了《中方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并组织普查培训,建立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

  全面普查:中方县自20xx年4月~6月,开展现场清查工作,县普查办工作人员在全县聘请的50余名普查员的配合下,对4类源(除去普查阶段新增移动源)近20xx余家普查对象逐一进行了排查清查。通过两轮实地核查工作,最终确定了普查对象。

  20xx年10月,正式进入入户调查阶段,对产排污企业及单位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单,完成数据审核录入汇总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后续时间一直在完善普查相关资料以及补充相应佐证材料。

  总结发布:20xx年9月-10月,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20xx年11月完成普查档案的建设并迎接验收,20xx年12月完成普查数据的发布以及对普查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资金为490000.00元,本司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投入了相应的资金,并完成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完成中方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为中方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阶段性目标

  (1)项目清查阶段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组织人员完成中方县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等污染源的清查工作,并提交有关工作成果。

  (2)项目入户调查阶段

  根据前期清查成果,开展污染源入户调查工作,填写有关表格,提交调查成果,并进行系统上传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社会效益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而且通过以项目为对象的绩效评价,达到对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以促进相关单位管理好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对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该项目立项投入、组织实施、运行管理的具体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中方县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商户、清查及普查企业入户调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范围: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的设计、实施以及最终评价需满足以下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3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项目通过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全面考察项目的实施是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评估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我司评价小组在客观、独立的前提下开展评价工作,出具评价报告,随时可接受委托单位区财政对评价工作情况的考核监督与评价报告、评价底稿质量的验收。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根据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的特点将其作为重点评价项目,委托第三方对其开展独立的绩效评价工作。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本评价报告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的标准、原则、方法披露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与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2、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的评分标准以计划标准为主,同时依据实际情况参 照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及其他标准等。

  3、绩效评价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的评价方法为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具体运用情况如下:因素分析法:主要应用于指标设计、数据分析环节。从项目概况入手,在分析政策文件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工程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项目内容、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等因素,设计相关指标,以全面考察该项目决策、投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财务管理和产出效果。比较法:主要应用于数据分析环节。项目计划、合同与实际项目开展情况相比较,分析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此外,对预算单位制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力求客观、科学地反映项目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紧密的对应关系。

  4、绩效评价标准

  为客观公正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小组拟采用如下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我司对本项目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包括了方案的制定、数据的采集,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

  (1)资料收集阶段

  根据财政部门布置的评价工作要点及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资料清单,搜集的资料主要有:项目资料、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等。与预算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接项目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详细情况。

  (2)方案撰写阶段

  将前期搜集的材料进行分类、分析,了解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及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有关要求梳理设计项目绩效指标、调查问卷、访谈方案等,整合形成工作方案。将方案初稿交由公司内部三级复核责任人逐级对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关联性等进行复查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完善、细化、补充,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征求意见稿。

  (3)方案修改定稿阶段

  将征求意见稿交给区教育局、基建中心、资产中心等相关方进行确认,由其对方案内容的可操作性及项目真实情况披露的准确性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完毕后形成评审稿。由财务专家、业务专家、绩效专家对方案评审稿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评审分析。我司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建议对方案的项目概况、项目预算及管理进行进一步充实,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问卷内容等,形成评审修改稿并交由预算单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形成方案定稿。

  2.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1)数据采集法

  本绩效评价项目的证据收集主要方法包括:相关资料收集法、问卷调查法等。

  (2)数据采集过程

  我司评价小组接受区财政的委托进行绩效评价,并于后续项目沟通会上获取了该项目的总预算以及相关背景资料。通过沟通了解到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模式及资金的拨付流程等,并根据前期发送的资料清单获取项目立项依据、预算安排明细表、项目管理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制度、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等开展有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见有关表格。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二)项目过程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三)项目产出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模块化开展工作,提高效率

  为有效降低风险,提高效率,本项目采用模块化工作模式,

  引入模块作业,使得人员集中在现场工作,成功降低现场风险,

  提高工作效率。

  2、质量控制有效,工作质量完成度较好

  成立质量控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目的质量工作,主要分为三级审核,其中最后审核为公司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确保了项目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导致项目开展不顺

  由于该项目实施前,全国污染源第一次普查工作已开展10年,因此对该项目的整体理解、国家政策把握等存在一定差距,无太多有价值的经验可参考,因此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对项目的正常推进造成了一定影响。

  2、国家政策变动较快,未及时跟进

  全国污染源第二次普查工作是一项全国性工作,由国务院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在政策、技术规范上更新较快,工作小组未及时学习和跟进,导致工作成果进行了多次调整和修改。

  六、有关建议

  (一)细化前期准备,保障有序开展

  应严格把关前期准备工作,明确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包括项目前期清查、入户调查等,保障准备工作的周密性,合理预测各种可能影响项目顺利推进的主、客观因素,制定有效的、具体细化的实施计划且配套应急保障机制,在计划确定后应严格执行与监督,强化计划约束刚性。如发生突发情况,即刻采取应急手段,在不偏离原计划的情况下,继续推进项目实施,以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

  (二)及时研究并对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更进

  成立专门研究小组,对该项目国家政策及技术规范进行系统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及时反馈至各小组成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15

  一、部门概况

  xx学校创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示范校,教师用“疑、导、探、练”、“1+1”课改模式教学;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传承太极文化;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成为科技创新教育的明星学校。学校将建成区内有地位,市内有影响,办学有特色,社会有声誉的一所名校。

  编内临聘人员构成

  我校教职工有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在编工勤人员、编内临聘人员2人4类。

  20xx年我校有在编人员79名(其中副高级14人,中级38人,初级20人,员级1人,管理九级1人,工勤三级级2人,工勤四级级1人。编内临聘工勤2人)

  20xx年小学1-6年级学生人数235人,初中1-3年级170人

  截止20xx年底,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817.64万元,累计折旧581.15万元,净值236.49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预算安排1159.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1105.80万元,公用经费53.20万元),其中用于教育支出88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50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追加预算407.95万元,其中退休费支出27.5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5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08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第三十八中小学校项目资金预算下达总计0万元。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xx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410.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10.70万元,年初预算1566.95万元,调整预算数1410.76万元,本年结余0.06万元。

  20xx年度下达资金全部完成支付,按预期完成了各项工作项目,达到了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目标。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干部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创建特色学校,创建学校课改模式,提高全体教师师德素质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砺志创业,追求卓越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探索德育科研,树立德育科研意识,教育学生诚实做人、善于学习、不怕挫折、乐观向上,使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接近86%,学生违法犯罪率为0。

  (三)探索并践行“疑、导、探、练”、“1+1”课改模式教学;创建高效课堂,营造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力争有新的市、区级科研课题,教学质量稳中有升,达到西区同等学校最高水平。

  (四)加强学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维护学校设备设施,为学校师生员工提供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不断完善学校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安全、校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五)开齐、开足、开好艺体课程,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开展好体育俱乐部、开展好太极文化的传承、科技创新等活动,加强特长学生的培养,在各种艺体比赛活动中有获奖。

  (六)通过推进依法治校,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树立教育科研意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20xx年,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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