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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

时间:2023-01-01 17:35:18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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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财政局位于沅陵县沅陵镇天宁南路60号。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有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核定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15名。有在职干部职工292人,其中局机关171人,乡镇财政所121人。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城市资金管理中心)、副科级二级机构3个(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沅陵县财政会计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政府采购监督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住房资金管理部)。

  2.项目的实施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办法〉的通知》(湘财办〔20xx〕17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xx〕6号)。预算管理一体化关于“特定目标类项目”规定。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经费是财政部门履行评审职责、开展评审业务、实施评审行动、出具评审报告等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支出,包括到项目现场核查、聘请中介机构等支出。涉及评审工作的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绩效工资、水电费、其他支出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保障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正常运转。阶段性目标:保障预算单位送达的项目评审材料能够快速评审,不拖延;保障财政部门正常履职,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活动依法依规依政策、评审结论经得起核查。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涉及。社会效益: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正确回应社会关切。经济效益:事前避免项目预算虚高,事中避免项目实施偷工减料,事后避免项目结算掺杂使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员及局属相关股室长组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5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自评工作,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各项指标逐个对照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原则。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1月5日,县财政局将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列入20xx年度部门预算报告,立项合法合规。20xx年3月5日收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xx年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共支出120.06万元,明细为绩效工资(聘请造价师李碧秀)8万元、办公费37.43万元、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73.4万元、水费0.2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加班工作餐)0.19万元。使用率100.05%,超支部分从财政局公务费中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施。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由投资评审服务中心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推进情况,按月支付聘请人员绩效工资,及时支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适时结算与投资评审有关的业务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列入部门预算,按全县项目经费申拨机制申拨资金,按《沅陵县财政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资金和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项目内容进行资金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资金支出。

  (2)项目预算节约情况。管理使用得当,收支基本持平,略有超支(超支部分由局机关公务费支付)。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通过多年运作,已经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收支机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通过跟踪监管,项目完成质量优良。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资金投入120万元,均完成了年初指标目标任务,确保了财政投资评审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xx年完成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70个,评审总金额达9.77亿元,净审减金额0.6亿元,审减率达6.14%。加强与预算股及各资金股室的密切沟通配合,从预算编制、项目送审、资金支付等各环节构建财政评审横向联动机制,大幅减少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支出,保障财政资金充分有效利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助力“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强化攻坚成效,全面落实退捕禁捕、禁食退养系列政策,以及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医疗改革等重点,有所侧重的开展预算评审业务。重点聚焦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治理黑臭水体、着力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推进乡村卫生院建设,强化服务力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完成重大项目评审。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见评分表)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总体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主要绩效资金拨付率100%,按照预期完成了数量目标,达到了预期效益。建议:每年正常安排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并随物价水平、业务量适当提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经验及做法: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办法执行,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时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对预计未能完成的目标进行整改。

  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绩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2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发《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资财【20xx】22号)。我单位于20xx年11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xx度预算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资阳区新桥河镇人民政府系科级行政机关,办公地址坐落于资阳区新桥河镇虎形山社区。截至20xx年底,新桥河镇人民政府在职实有人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48人。自20xx年6月机构改革调整之后,新桥河镇人民政府机关共设19个站所及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委、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武部、妇联、团委、工会。

  镇财政所负责全镇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镇的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全镇年度财政预算、总预算,负责监督全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总决算等;负责管理和发放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进一步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特别是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负责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新桥河镇20xx年安排部门预算共计20xx.97万元,总支出20xx.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5.07万、科学技术支出5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8万、卫生健康支出126.62万、城乡社区支出2万、农林水支出1121.31万、住房保障支出49.69万。

  20xx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三、20xx年,根据年初计划的重点工作,本单位通过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取得了如下绩效:

  一是全面做好城镇建设规划,充分运用财政调剂作用,积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并积极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引导和支持企业进行产业转型提升、科技创新、开拓市场和发展生产,以培养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经济全面发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种经费使用办法,压缩行政管理开支和各种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控制部分增支因素,“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四是合理利用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及重点费用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正常开支。五是落实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和各项涉农补贴资金,不断稳定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六是继续推行城乡居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农保制度,切实解决了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热点问题。七是继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资金支出范围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使财政总预算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来源和去向的管理。八是切实抓好债务管理工作,锁定债务基数,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九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村账镇代管”制度,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督”制度,推动了资金使用的公开度、透明度。十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推进财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四、本次自评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发《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资财【20xx】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新桥河镇人民政府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11月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具体如下:

  20xx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总预算数为13.5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2.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4万元),支出小于预算,因此,20xx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符合相关规定。20xx年度年初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符合区委、区政府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职责,体现当年重点工作,资金投入相匹配,财政资金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100%。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但也存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支出大部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一定程度上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区政府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本年基本完成,20xx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一类单位。

  20xx年,我镇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是我国财政部门的重点关注部分,一个完整有效的绩效管理方案,需要以预算为导向,结合我镇实际过程中支出进行合理化分配,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结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

  与此同时,通过这次自评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财经纪律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五、自评结论

  根据以上预算绩效情况,我单位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为优秀。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3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藏财绩〔2021〕1号)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了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系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授权协调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省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安全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全区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配合做好标准化国际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8.管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9.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及人员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稽查协调处、登记注册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管理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处、食品安全协调处(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处)、食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处、标准化处、知识产权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科技和财务处、政工人事处,局机关行政编制110名,部门领导职数7名,处级领导职数50名(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市场稽查专员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主任1名),正科级2名。局机关现有在编人员104名,其中部门领导10名,处级干部59名,一般干部35名。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主要负责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和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核定编制11名,局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下设办公室、登记注册科、综合管理科,现有在编制人员9名,其中局领导3名、科级领导2名、一般干部4名。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现有人员21名;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现有人员15名;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定编11名、现有人员6名。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藏自治区计量测试所、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4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8名,现有98名。

  二、预算绩效管理措施

  20xx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建运行的第二个年份,也是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年份,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xx〕7号)精神,强化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主动适应形势,建立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和财务处,同时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积极贯彻中央、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基本规范了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积极指导和推进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坚持借船出海,认真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初步建立起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雏形。强化预算绩效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OA平台,及时推送国家、自治区出台的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制度办法,助推各部门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优化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始终将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牛鼻子”,注重绩效理念引领,强化目标管理,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注重绩效目标源头质量管制,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完善20xx年度56个项目的信息、逐一修正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确保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强化绩效目标质量控制。既注重从源头上把控,又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的调整,年中,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绩效专家,逐一核实修正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确保20xx年度安排的5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指标内容、绩效指标结构及其数量符合规定标准。积极扩展绩效目标范围,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始终将现阶段预算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的重点对象。20xx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56个项目全面覆盖了全部项目包括项目支出、专项支出,实现了应管尽管。

  (三)强化预算绩效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为重点目标,实施了预算执行月通报、季分析和不定期检查的绩效管理制度,每月每季未都认真研究预算执行情况,次月(季)初及时印发上月预算执行通报、上季度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统筹推进了预算绩效目标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预算执行与预算目标双监控,督促和推动各部门自觉强化预算执行和管制绩效目标。

  (四)探索完善绩效评价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探索开展了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自评全覆盖,在自评过程中对20xx年初安排的56个项目实现全覆盖,使所有项目应评尽评。同时,为确保自评质量、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随机成立了6个交叉评估小组,对20xx年50万元以上的项目,再次进行了集中评审。自评讲质量,在项目绩效评估中,坚持从项目立项、决策、执行、管理、资金、绩效、报告等各环节入手,依次评估项目实施部门工作台账,查缺补漏及时给予纠正,保持绩效目标、跟踪管理过程与自评报告客观一致,确保了绩效自评质量。创新评价方式,在组织项目实施部门及交叉评估小组完成评估任务的同时,邀请自治区财政厅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绩效专家,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培训、现场检查指导,手把手帮助改进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五)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去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新组建以来首次探索开展预算绩效评估工作,绩效评估结果还不够科学和客观,为激发各部门加强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仅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逐一点评每个项目的绩效管理情况,还未严格按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评估办法,将绩效管理评估结果运用到项目预算中。与此同时,认真撰写了预算绩效评估报告,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预算绩效管理成效

  认真对标对表《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扎实开展了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均能积极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及《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部门预算绩效各项工作正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支出质量效益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逐渐提升。年度预算资金总支出达到70%,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59.59%,安排的56个项目当年完成48个、跨年实施6个、因2个项目不具条件而未实施,2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等级、15个项目绩效自评为良等级、37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中等级、2个项目绩效自评为差。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89分。

  (一)20xx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78,927,396.04元,支出158,062,273.42元。其中:知识产权事务行政运行收入471,200.00元、支出404,622.66元,知识产权事务商标管理收入300,000元、支出12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收入44,274,118.02元、支出51,450,41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13,492,275.35元、支出10,578,671.26元,市场主体管理收入100,000元,支出3,948,414.10元,市场秩序执法收入21,247,663.31元、支出7,393,054。62元,信息化建设收入60,010,930.00元、支出12,025,300.00元,质量基础收入7,713,500.00元、支出5,110,193.50元,质量安全监管收入9,959,990.00元、支出94,34,51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收入16,937,210.00元、支出13,630,389.68元,事业运行收入200,000.00元、支出251,920.20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4,220,539.35元、支出43,714,786.7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5573930.49元、支出5573930.49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928,055.58元、支出1,928,055.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637,902.73元、支出637,902.73元,住房公积金收入3,882,400.00元、支出3,882,400.00元。

  2.自治区计量测试所预算执行情况。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5,242,575.14、支出5,242,458.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397,800.00元,支出39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800.00元、支出198,8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98,800.00元、支出198,8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275,200.00元、支出275,200.00元。

  3.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8,651,345.13元、支出8,647,307.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705,700.00元,支705,7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357,200.00元、支出357,2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488,000.00元、支出488,000.00元。

  4.自治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4,769,171.96元、支出4,476,353.5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433,900.00元,支出433,9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7,300.00元、支出217,3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217,300.00元、支出217,3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300,400.00元、支出300,400.00元。

  5.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1,943,584.26元、支出1,943,584.26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650,000.00、支出624,0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226,900.00元,支出226,9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13,400.00元、支出113,4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00.00元、支出3,6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155,724.00元、支出155,724.00元。

  (二)20xx年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1.生产绩效目标。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断加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审查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15720份,废止、修改或适用符合例外规定的文件36份。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机对5个区直部门、21个地(市)和30个县(区)相关部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行了评估。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机制,制定19个部门的294项抽查事项清单,完成297个批次随机抽检任务。依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累计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54638户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9户,拦截失信被执行人561人次。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持续发力。加强价格监管,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清理转供电主体1338户,督促1294户转供电主体执行电费降价政策。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虚假广告违法案件15件。开展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铁拳”行动,查办案件100件。开展“清朗·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做好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全年累计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92件,案值370.4万元,罚没款722.1万元。食品监管成效明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查办食品安全案件300余起。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抽检各类食品10043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7.8%。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健康茶”推广普及工作,边销茶质量逐步提高。推行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快完善三级农贸市场检验检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监管全面加强。制定区、地(市)、县(区)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理清工作职责。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参保率达到45%。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00余家,检查特种设备1万余台(套),消除安全隐患420余处。消费维权水平进一步提升。试点推行消费品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和产品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实现了“西藏12315一号接诉、全国12315平台一单办理”。全年累计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2.2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7.22万元。

  2.社会满意度绩效。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指引,加强食品安全特别是餐饮、冷链食品监管,全面取缔野生动物交易,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严查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违法行为,着力稳定市场秩序。全系统累计检查市场主体8.3万户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325个次,查扣涉嫌违法口罩11.18万余个,查办口罩等疫情防护产品违法案件32件。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推广“网上办”等“无接触”服务模式,为数百家市场主体提供在线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等服务。优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为部分企业减免技术服务费用。企业准入改革成效明显。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新设企业全程电子化使用率达95%以上,企业注册等17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简易注销退出市场主体1387户。产品准入改革持续推进。推行工业产品“一企一证”,将31种产品调出认证目录,对24种产品采取企业自我声明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优化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工业产品许可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推行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制和特种设备许可自我承诺换证制,完成2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新版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加快推进食品“三小一摊”立法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扎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全区“三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覆盖率达36.74%。

  3.生态绩效目标。宏观质量管理不断加强。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工作全面开展,质量振兴和质量提升各项指标均达到阶段性目标。推动设立“西藏质量奖”,开展《西藏质量奖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工作。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7.66%,重要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100%。全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到456家。我区质量服务满意度在20xx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中排名全国第9名,拉萨市在全国160个城市中公共服务满意度排名第10位。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实现专利、商标业务“一窗通办”。全区有效注册商标37178件、专利2779件,同比分别增长20.9%、37.1%。积极协助落实“地球第三极”商标申请注册,完成44大类注册工作。质量技术基础不断巩固。扎实推进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全区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达到208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895项,在建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62个。建立南亚标准化专家资源库,翻译南亚标准题录16840条。深化计量服务行动,全年为1056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检定校验计量器具2.88万台,免征费用983万元。检验检测支撑不断加强,累计审查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75家,自治区质检所检测产品种类由4类增至25类,检测产品达130种,检测指标达300个。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认真总结和分析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绩效管理认识还有待提高。从近年来的绩效管理工作来看,一些部门对绩效管理认识还不足,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强,仍然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形。二是绩效管理水平还有差距。在绩效管理实施中,由于一些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制约,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制绩效指标还不科学不合理,与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绩效管理范围还不够全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当前仍处于机构改革后的磨合期和融合期,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仍在厘清边界的过程中,绩效管理仅针对项目支出,尚未覆盖全部财政资金。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足工作大局,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健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认真贯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xx〕7号)精神,紧扣市场监管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增强绩效目标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力。强化《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力度,推动局党组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促进部门和领导干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不断提高使用财政资金的质量和效益。三是严格日常绩效运行监控。坚持对绩效管理日常监控与年底评估并重,紧紧盯住年度重大项目,持续加强月季绩效运行情况的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及时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4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xx〕2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xx]2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力量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况

  1、项目概况

  为解决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的经费不足,鼓励本单位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根据20xx年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会议纪要([20xx]40号)内容:“关于兑现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问题,同意按照有关会议纪要精神予以兑现”。湘西自治州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本单位一定资金的项目前期经费。故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为延续项目。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我州的民生事业,实现在推进人社工作中提升工作水平、在服务民生中增进民生福祉、在盘活人力资源中推进人才强州、在转变作风中提高队伍素质的工作目标,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突破。

  (二)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本单位通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共向上级争取到各项政策资金23.75亿元,与20xx年同比增长12%。争取的各项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列表如下: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州财预[20xx]5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的20xx年度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前期经费100万元,款项已分别以州财社集〔20xx〕0056号文件拨入32万元、州财社集〔20xx〕0058号文件拨入3万元、州财社集〔20xx〕0342号文件拨入2万元、州财社集〔20xx〕0390号文件拨入16万元、州财社集〔20xx〕0436号文件拨入17万元、州财社集〔20xx〕0658号文件拨入20万元、州财社集〔20xx〕0810号文件拨入10万元。款项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局纳入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

  3、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单位20xx年项目前期经费实际支出91.90万元,具体为:办公费6.02万元;印刷费8.79万元、邮电费1.66万元、物业管理费7.99万元、差旅费8.02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7.81万元、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劳务费2.86万元、福利费6.71万元、车船燃料费1.06万元、维修费2.09万元、其他33.17万元。

  4、项目管理情况

  本单位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对专项资金的财务进行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在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项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绩效目的。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xx〕2号);

  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州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xx〕5号);

  5、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40号;

  6、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本单位财政项目资金支出实施效果和成果,考核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情况,也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该方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在评价过程中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自评小组: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xx]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有效。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分析

  本单位20xx年度向上争取各项项目资金23.75亿元,确保了我州各项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的兑现落实,为稳定增长、保障民生、推动扶贫、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xx年度我州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一是就业创业任务超额完成。全州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7万人,完成任务的115.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2.56万人,完成任务的102.2%;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6万人,完成任务的105.2%;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530人,完成年任务的117.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3万人,完成任务的106.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84亿元、完成123.3%,带动城乡就业1.5万人、完成150.4%。二是社保扩面征缴提前到位。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0.02亿元、完成132.7%,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全部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74万人、完成140.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7871.7万元、完成115.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亿元、完成100%;工伤保险参保21.4万人、完成100.9%,征缴基金7634.4万元、完成200.9%;生育保险征缴基金3218万元,完成146.3%;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5.7万人、完成101.6%,征缴基金2287万元、完成114.3%;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个人缴费3.83亿元。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任务全面完成,累计持卡169.2万人、完成102%。三是民生实事项目全部落实。省分我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10个指标、13项具体任务全部推进到位,其中提前或超额完成的有12项。

  五、评价结论

  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5分(见附件: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经验不足,没有可借鉴的目标体系,故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具体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且申报的绩效目标未与所需成本衔接。

  (二)有关建议

  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细化、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并与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5

  按照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财绩【20xx】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46万元资金专项经费的收支、绩效自评情况,现将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立项情况

  福安市档案馆46万元资金是我局经常性的专项业务支出,是维持我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20xx年初,福安市档案馆就根据福安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与上级档案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时编制工程、采购预算,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二)资金情况

  20xx年福安市档案馆共有5个项目建设,采购资金预算总额为46万元,实际到位46万元。全年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资金支出完成率为100%。

  (三)项目情况

  上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第六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安)旅游文化节重大活动的档案场数、举办“6.9”国际档案宣传日场次、20xx年度“三月三”畲族民俗节重大活动档案指导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指导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场数。

  总体目标:提升福安档案管理水平,保证各单位档案安全性,群众查档方便、简捷、快速。

  (四)主要绩效目标

  二、评价过程

  (一)评价主体与核查范围

  按年初预算,档案馆针对项目的公益性、民生性特点,考虑可持续影响效益评价较困难,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辅之以公众评判法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主要采用历史标准。

  20xx年,我们依据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财经制度、政府采购法规及相关会计制度,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进行了实时监控、全程监督。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日常监控工作,经常过问资金的项目的进展情况,核实项目的进展和质量监控情况,并给予评估、公示。

  20xx年,我局组织了各科室的分管领导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了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绩效评价结论。自评99分,等级优秀。

  (二)指标体系设计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细化了绩效评价项目的各项指标,做到科学量化、便于实施。各部门在现场评价启动前就开展了整体指标的量化工作,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遵循了“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精准”的原则,使整体绩效评价能充分反映成效,如实反映问题。

  投入方面(30分):主要体现在时效情况、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三个方面。“时效情况”主要考查项目是否按时实施。“项目立项情况”主要考查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明确性、指标的完成率、立项的规范性。“资金落实情况”主要考查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及时率及使用率。

  过程方面(30分):主要体现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三个方面。“业务管理”主要考查制度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质量的可控性。“财务管理”主要考查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资产管理及利用率、资金安全性。“会计信息管理”主要考查会计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

  产出与效益方面(40分):主要体现在产出的数量、质量、社会效益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其中,产出的数量我们主要从第六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安)旅游文化节重大活动的档案场数、举办“6.9”国际档案宣传日场次、20xx年度“三月三”畲族民俗节重大活动档案指导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指导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场数等方面来考查。

  产出的质量则从档案法制宣传率、确保档案查阅工作顺畅运行率、安防建设覆盖率等来考查。

  产出的效益,我们是从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完成目标值等方面进行考查。

  三、绩效指标分析

  (一)投入指标情况(权重30%,得分29)

  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及时,实施有序,保障了项目的整体进展,所以“时效情况”得满分4分。

  项目立项方面满分8分,得7分。项目立项规范,项目按规定程序申请立项,提交材料充分、完整,事前进行集体决策。

  资金落实方面,我局成本控制率为100%,得4分;资金到位率为100%,得5分;到位及时率为100%,得5分;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所以资金使用率方面得4分。

  (二)过程指标情况(权重30%,得分30分)

  在资金的使用方面,我局严格依据财政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及会计制度进行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结算,遵循年初整体预算,该纳入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采购法的规定执行,从根本上杜绝了资金的挪用、挤占。目前,会计基础工作开展得较为扎实,各项费用的申报、审批、付款等手续规范、完备。

  业务管理方面:我局管理制度健全,并制定了相应的质量要求,符合标准,保障了项目实施质量的可控性。所以,在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方面,得满分。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得满分。

  财务管理方面:我局能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进行了实时监控、全程监督。资金使用合规,利用率高,安全性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开支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都有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签字、财务审核签字、领导审批等。重大项目开支有经过会议研究。固定资产有专人管理,并建立了详实的台帐,充分保障了固定资产的利用率。所以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固定资产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项目资金安全性这五个方面均为满分。

  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我局的财务信息规范、健全,各项支付手续完备,准确地记录和反映了项目支出的具体情况,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都能按期编制、整理归档。所以上述两项均满分。

  (三)产出指标情况(权重40%,得分40分)

  数量方面:

  20xx年,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完成了举办“6.9”国际档案宣传日活动、第六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安)旅游文化节重大活动的档案场数、抓好“三月三”畲族民俗节重大活动档案指导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指导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完成率如期完成了年度任务,所以此项为满分。

  质量方面:

  确保档案查阅工作顺畅运行完成率达到了99%此项满分,安防建设覆盖率达到了99%此项满分,档案法制宣传率达到了99%所以此项满分。

  (四)效益指标情况(权重13%,得分13分)

  社会效益、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均完成目标值,总体完成情况良好,此项满分。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馆没有设立独立财务,由市委行政科统一管理,在财务资金调度上不够灵活。

  2.预算财政资金安排和实际支出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施工项目有关的决算书到验收存在时间差等影响后续结算审核,导致的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与实际财政资金安排数不同。

  3.对项目实施主体把关不够严,影响项目进展与验收质量。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对项目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收集,及时与市委行政科核对相应材料。

  2.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及时验收,安排好资金调度。

  3.加强对项目承接单位认真把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序时完成。

  4、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以拓展工作思路。

  5、建议对“6.9”国际档案宣传日活动加大力度。

  今后,我们将更加全面、细致地制定绩效目标,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在实施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精准”的原则,努力使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同时我们还将落实内控制度,严肃执行“三重一大”的原则,深入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切实引进社会化竞争机制,引进相关专业人才,保障项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督环境中实施,有效节约项目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加快档案事业发展的步伐,办好群众满意的服务。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6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的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1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21〕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21〕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21﹞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1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21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 。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21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21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 。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21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21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21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21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21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 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21〕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 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 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7

  20xx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落实《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总结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从日常工作资金使用抓起,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营造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从基础上抓起,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虽然政务服务管理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申报的项目资金,但我们未雨绸缪,20xx年3月份,制定了《九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有突破50万元以上的要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日常的专项工作经费,也要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让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科室开始积极主动注意本科室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执行意识增强。

  (三)加强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每一笔较大资金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看是否达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的限额,是否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止20xx年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626.8万元,没有任何重点项目支出,全部资金都为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因此,项目预算绩效申报尚未开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二、关于评分表中的自评分情况的说明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资金使用中的绩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因20xx年度预算安排目前没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因此20xx年尚未形成20xx年预算项目申报, 但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如果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我局涉及重点项目任务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目标体系、目标值等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质量控制、范围规模符合要求。

  (三)绩效评价管理。因20xx年我们没有项目资金涉及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因此该项工作没有开展。今后如果涉及此项工作,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xx年6月我单位按期报送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材料,对下属单位加强了督促和核查工作,为下一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

  (五)结果应用管理。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因我单位目前未涉及,如果今后有此项,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应用方式方面,我们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里明确了纳入科室评优评选考核。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xx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实际,涉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没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少,深入了解也不够,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由于我局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具体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具体方式方法还是有较多欠缺,日常真正操作和执行还不到位。三是宣传有待加强,整体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宣传不好找到切入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局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分值,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8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事中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芦财办〔20xx〕59号)的工作安排,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开展了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相关工作。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人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1名,退休职工32人,内设机构4个。预算绩效监控总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芦财办〔20xx〕109号),批复给我单位预算拨款收入249.42万元,其中:基本经费245.42万元,项目经费4万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64.23万元。

  二、1-6月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1-6月执行情况

  1-6月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59.26%;人员经费支出111.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62.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45.10%。

  (二)部门项目预算1-6月执行情况

  20xx年具体实施的项目(含20xx年续建项目)主要包括:专项经费(详见县级项目预算绩效监控分析表)、小水电拆除安置借支款、“十四五”规划编制咨询服务费、抚恤金及丧葬费、采购多功能一体机、目标考核奖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xx年项目预算金额268.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64.23万元),20xx年1-6月预算执行金额264.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执行金额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金额0.13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执行金额264.23万元),至6月预算执行率为100%(全部完成)的项目为5个,有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6月完成情况

  20xx年,我局纳入编制绩效项目共1项,预算资金4万元。

  专项经费4万元,(其中:老干部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老干部开展学习、慰问等活动,大口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大口开展活动、大口管理等开支),专项经费的使用,调动了退休老干部及大口广泛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确保老干部工作和大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1-6月执行预算0.13万元,完成全年项目绩效的3.25%。

  三、运行监控分析

  (一)全年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249.42万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64.23万元,1至6月完成支付411.55万元,其中项目经费完成支付264.36万元。全年预计执行513.65万元,执行率达到100%。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都能按照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完成。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无

  (二)整改措施

  无

  五、工作建议

  无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9

  根据工作要求,我单位对20xx年度水利前期工作经费绩效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的有关规定,形成本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xx年,我县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县财政预算安排63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水利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查费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争资立项4000万元。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度实际使用水利前期工作经费420.505万元,实际争资立项4181万元。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中央、省投资4181万元已于20xx年底全部到位。

  三、项目评价工作过程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设定绩效目标对该项目从立项开始直到项目实施完成,实行全过程的工作质量、进度、资金拨付等的监管,特别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评价原则:遵循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选用的评价指标:按指标及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25分)、项目绩效(55分)。

  评价方法:按照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文件精神,20xx年度水利前期工作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从20xx年3月25日开始,至5月25日结束。具体评价过程:

  1、项目责任人对永兴县20xx年度水利前期工作经费的绩效进行自评,并形成工作底稿。

  2、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通过现场勘查、查阅相关资料,结合自评和项目实施实际,按照评价指标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评价。

  3、结合现场评价,对搜集到的项目资料进行整理、核实和综合分析,对项目作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自评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20xx年度水利前期工作经费资金预算及要求,20xx年度实际争资立项4181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实际使用资金420.505万元,资金使用率66%,通过采取项目预算审查、政府采购等有效措施节约资金明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资金拨付程序设置合理,审查严格,没有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也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永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关键环节严格把关,我局集中了精干力量全程参与、把控,确保项目绩效目标达标。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水利前期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确定设计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支付设计服务费。支付设计服务费前,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县水利局提出支付申请,经县水利局、县财政局主要领导核准、分管县领导批准后,由县财政局农业股支付中心转账至中标单位的账户。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通过限额及政府采购控制项目成本。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一般为几个月,多则一年时间。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全部完成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实施为我县争取了中省两级资金4181万元,有效地促进了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利发展实现可持续。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主要核实了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支出效果率,以及项目规划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项目支出实现的综合效益。经检查,绩效情况良好,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按指标及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25分)、项目绩效(55分)。

  (一)、项目决策方面(20分)

  项目决策由项目目标(4分)、决策过程(8分)、资金分配(8分)构成。各指标分析如下:

  ⑴、项目目标(4分):项目目标明确。按评分标准得分4分。

  ⑵、决策过程(8分):项目符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且金额通过限额及政府采购。按评分标准得分8分。

  ⑶、资金分配(8分):按政府采购情况确定资金量的大小,按评分标准得分7分。

  从以上分析:项目决策方面得分4+8+7=19分。

  (二)、项目管理方面(25分)

  项目管理由资金到位(5分)、资金管理(10分)、组织实施(10分)构成。各指标分析如下:

  ⑴、资金到位(4分):计划使用资金63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20.505万元,结余资金215.495万元。

  ⑵、资金管理(10分):资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⑶、组织实施(10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支付。

  从以上分析:项目决策方面得分4+10+10=24分。

  (三)、项目绩效方面(55分)

  项目绩效由项目产出(15分)、项目效果(40分)构成。各指标分析如下:

  ⑴、项目产出(15分):20xx年度实际争取中省两级资金4181万元,超年度计划4000万元。

  ⑵、项目效果(39分):项目实施为我县争取了中省两级资金4181万元,有效地促进了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很高。

  从以上分析:项目绩效方面得分15+39=54分。

  绩效自评结论:根据以上指标分析,自评绩效总分为97分,大于80分。自评绩效等级“优秀”。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项目信息在当地及有关网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急剧攀升,省厅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已远远不能保障我市建设用地实际需要。为保障建设用地,每年都要向省政府、省厅多次反复汇报协调争取调剂追加计划指标支持。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接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95号)文件后,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预算批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正。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完毕,年末无结转结余。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良好,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及协调工作,保障了全市更多项目落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良好,通过争取项目,实现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绩效管理的专业知识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11

  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财绩〔2021〕4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全市“三农”有关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组织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市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级烟草扶持项目。

  17、负责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本级的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组成。

  我局属行政机构,会计核算也是采用行政会计制度。有一个二级部门—攀西无公害中心,无公害中心采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独立预算单位)。除农办秘书科外,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农村改革科(行政审批科)、乡村建设和治理指导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科、种业种植业和农药肥料科、特色产业和农业园区科、畜牧兽医和饲料兽药科、渔业渔政科、市场开发和经济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和科技教育科、职业农民和新经济组织科、计划投资财务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攀枝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人事科(中共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10个: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攀枝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攀枝花市中心分校、攀枝花市农机监理所、攀枝花市植物检疫站、攀枝花市动物检疫所、攀枝花市水产站、攀枝花市农村经营指导站、攀枝花市畜牧站。

  编制部门核定我局及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编制160人,20xx年在职人员总数148人,其中:行政人员(含参公人员)68人,机关工勤人员7人;编内临聘人员3人;事业人员76人;退休人员95人。

  20xx年底,固定资产为1339.4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343.21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21万元,项目支出331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基本支出预算3343.21万元,具体安排工资福利支出2427.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项目支出预算331万元,具体安排业务运行支出1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21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xx年追加预算总额为337.7万元,安排基本支出追加13.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追加33.78万元,公用支出追减20.40万元;安排项目支出追加681.57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专项资金331万元,市级追加专项68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74万元,总收入880.24万元。总支出809.99万元,主要项目使用情况:一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4.00万元,主要用于农牧及水产新品种引进示范和农村实用技术与人才培训;二是病虫害防治52.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三是农产品加工与促销4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其他农业支出588.3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宣传及信息化建设及台创园发展等。

  (四)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结余270.53万元,年末结余172.50万元,主要是省级专项资金结余,当年使用上年结转结余270.53万元。

  20xx年支出总额为3865.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1.37万元,占总支出68.07%;商品和服务支出1234.30万元,占总支出的31.93%(其中含项目支出840.07万元,占总支出的21.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12万元,占总支出10.17%;其他资本性支出11.58万元,占总支出的0.30%。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农林水支出3110.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和其他农业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及离退休人员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213.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请专家及引进人才的专项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86.74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实验设备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8.04万元。主要用于晚熟芒果品质提高关键技术提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农业农村厅的关心支持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严防猪瘟保障生产”等重点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挂图作战,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148.85亿元左右,同比增长5.6%;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1%,增速达到近10年来最高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38元,位居全省第2,增幅在全省排位第15、上升5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2、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市非洲猪瘟进行了有效防控,攀枝花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疫情;开展芒果有机肥应用及提质增效田间试验,通过比较不同种类生物有机肥及用量在芒果生产上的生物效应,验证其在芒果上的应用效果,完成各种试验布置。全市完成小春粮食种植面积11.22万亩、产量2.06万吨,大春种植粮食面积56.79万亩、产量23.77万吨;早春蔬菜面积14.8万亩、产量52.6万吨、产值21.57亿元,外销率达72.72%;枇杷1.3万吨、产值3.2亿元,桑葚13万亩、产量7.6万吨、产值1.9亿元,芒果种植面积达70万亩,产量29万吨,烤烟种植7.5万亩,预计收购烟叶19万担,产值2.16亿元(不含烟叶税返还),全市生猪出栏52.38万头。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民养殖收入稳定,保供稳价,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应,促进全市农业种养平衡,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芒果有机肥试种提高了芒果品质、增加芒果产值,逐步形成施肥标准或规范,提高土壤有机质、减少化肥污染,耕地质量逐年提升、丰产稳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降低全市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风险,促进生猪生产正常有序发展;全年中心兽医实验室通过荧光定量PCR检测非洲猪瘟全血、环境样品共计1400余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开展奶油果技术培训,奶油果基地区域栽培管理技术示范效果明显提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病死畜禽100%实现无害化处理;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民养殖收入稳定,保供稳价,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应;开展处置农业执法收缴农药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97%;奶油果基地区域栽培管理技术示范效果明显提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完善了管理制度,实现了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发展与股东的利益直接挂钩,增强股东对集体经济管理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三)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xx年整体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对保障全市农业工作的正常运行、项目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部门的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9分,主要是节能降耗做的不够,扣1分。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及其原因。

  20xx年度,我局部分项目预算存在偏离绩效目标情况,其组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导致在执行总体绩效目标是部分存在偏差,致使项目预算存在年中、年末追加追减的现象。

  2、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惯性思维严重,报账不及时,造成年底因未及时报账造成绩效目标偏差。

  3、“五险一金”因年初部门预算所采用的基础数据与社保、医保、公积金中心的缴费基数不一致,单位缴费数额大大高于部门预算核定数,垫付资金负担沉重,造成绩效目标偏差。

  4、行政机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很难确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难以量化,绩效目标的设定和执行之间难免出现偏差。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进一步重视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增强预算业务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程序进行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单位的基础信息和核定的标准编制,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细化项目。

  2、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预算编制环节通过事前评价的方式,发现并去除评价不高的项目,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在财政支出过程中,及时根据资金使用进度,考核阶段性目标的完成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在每个项目结束后进行严格自查,根据事前设定的绩效目标科学评判支出的效率效果,并将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于来年的预算编制中。做到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3、加强部门协调。一是与“五险一金”管理部门协调,尽力让缴费基数与财政部门的基础数据一致。二是多与财政部门沟通,采取措施消化挂账。三是厉行节约,确保职工的保障利益。

  4、合理确定评价指标。根据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行政机关本身不会创造财富,根本无法评价其经济效益等,因此,指标设定应重效果、轻效益,重服务、轻权力,重宏观、轻微观。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通过这次自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更加认识到了绩效管理对部门综合管理提升的重要性,自评结果将用于20xx年及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和日常管理的标靶,吸取经验,改进工作,让工作与绩效目标匹配,让成果与工作推进互动。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公开公示我局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成果,以经得起上级、服务对象及社会大众的肯定和满意为准绳,继续开展财政部门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12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湘政发〔2012〕33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吉财绩〔2013〕114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吉财绩〔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农村产业化进程,衔接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号);

  (2)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湘政发〔2012〕33号);

  (3) 《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吉财绩〔2013〕114号);

  (4) 《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1〕66号);

  (5)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会计账簿等。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1.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吉财绩【2021】66号文件《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通过初步了解项目情况,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20个评价指标,制定了《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分析

  (一)资金使用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费用票据有经手人-项目分管领导-财务领导签字,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款项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两部分:一是项目工作经费,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部门测算项目前期,项目工作所需经费,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财政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1.聚焦产业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先后组织大型开竣工活动5次,集中开工项目19个,竣工投产项目28个,形成了投资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0年,全市共实施州重点项目4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完成投资68.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2%;共实施州重点产业项目21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亿元,完成投资28.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2%,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全力保障项目要素。完成了2020年三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共推送项目34个,其中21个项目成功纳入财政、发改专项债券系统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4.12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3.27亿元,已获专项债券资金4.23亿元,抗疫特别债0.93亿元。加大资金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吉首市争资上项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23个争资上项主要部门核定了考核金额,明确了奖惩范围及要求,调动了各部门争资上项工作积极性。全年预计上争资金9.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不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完善《吉首市脱贫攻坚工作五级责任清单》,全年完成计划资金投入1.3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就业扶贫到户资金1亿元,超过2019年的投入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市剩余的199户431人贫困人口如期退出。债务管理持续加强。制定《吉首市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降低支出、平台整合转型等方式,隐性债务余额明显减少,未新增隐性债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长期位列全省全列,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五、评价结论

  根据《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6分,其中:投入19分,过程24分,产出15分,效果38分。具体见附件: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有关问题

  1.存在延迟报账现象,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需要支持的项目多,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吉首市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制约,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建设项目上相对不足,每年需要启动一批项目,要加快项目落地需要投入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建议

  1.建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便于单位正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建议加强预算法学习,包括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都应加强对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有支出必有结果,有结果需考评效率、效益的财政资金使用模式,逐步推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提前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为吉首市近期作中长期发展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国家、省项目资金注入,为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

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报告13

  一、评估对象

  项目(政策)名称:同德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项目(政策)概况:

  (一)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农村,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二)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广大律师、法律专业人员的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升服务质量。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农村法律顾问既要为农村基层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又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其职责定位为“五大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申请资金总额:66.4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3.76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总绩效目标

  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产出数量指标

  法律顾问人数23名。

  3.产出质量指标

  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等。

  4.产出进度指标

  更好地去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5.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66.4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农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四、评估内容与结论

  (二)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通过同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符合响应国家政策。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申报20xx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xx】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四)筹资合规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xx】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五、总体结论

  该项目经过,局务会议研究讨论,为加强和改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项目自评得分90分,建议立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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