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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4-04-30 09:59:53 金磊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0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0篇)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岳塘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个乡镇卫生院,8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54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到20xx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占比将达到70%,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我区基层医机构(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31.52万元、省级补助96.1万元、市级补助95.49万元,村卫生室(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补助8.37万元、省级补助4.92万元、市级补助33.6万元。20xx年年内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根据《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奖补方案》及基层医疗机构实际考核情况上半年拨付基层医疗机构金额374.013万元(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不含昭山、高新),下半年基药补助资金正在核算中,预计年后拨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的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医疗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湘潭市岳塘区卫生健康局湘潭市岳塘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岳卫联发〔20xx〕26号)文件开展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组织实施:成立基本药物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11月22日—11月26日对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共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乡镇卫生院1家,随机抽查村卫生室8家。

  (3)分析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对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储存、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注重药品质量管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药品购进、储存、养护等基本药品管理知识的学习;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执行零差率销售;编制采购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对药品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分类、妥善存放;加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对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的支出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节流、挤占、滥用情况。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到20xx年底,项目支出执行进度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和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卫生服务工作。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区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实行零差销售,执行率达100%。

  2、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本单位年度要求采购总金额的70%,20xx年度基本药物年度配备率达76.96%。

  3、全区基层医疗机构50种补充议价药品金额不超过本单位网采总金额的8%,20xx年度实际占比度未0.04%。

  三、存在的问题

  部分带量采购药品申请使用量与实际配送量不符,不能满足临床需求。

  四、有关建议

  请求上级协调,维持医药配送链货源稳定。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鹤城区为怀化市市辖区,人口60.79万。下辖3个乡镇91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鹤城区卫生局辖基层卫生机构21个,医务人员33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站4个、乡镇卫生院6个。全区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年药品销售总金额1380万余元,让利200万余元。

  按照《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城区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函〔20xx〕6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开始,我区陆续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到目前为止区妇幼保健院,21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2个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100%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xx年底,逐步在行使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⑴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规范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制度执行不走样。在此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关于印发<鹤城区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增补药品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鹤卫发〔20xx〕10号、《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等相关基药文件。今年区卫健局进行了两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药事管理督导,将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办法,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通过采购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了动态监管。

  ⑵统一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的应用培训。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大力引导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进行培训和考核全年共召开全区性基药专项工作会议和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三次,集中学习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增政策的相关业务知识和《20xx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湘卫药政处便函〔20xx〕2号、《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试行)》湘卫药政发〔20xx〕1号、《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的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xx〕42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和处方点评内容培训。同时,建立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了超常预警制度,完善了处方审核、点评措施。通过定期分析通报医务人员用药情况,强化了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规范了处方和调剂行为,形成了科学用药观念,促进了基层医务人员安全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

  ⑶切实保证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统一结算、集中支付。

  按照省、市要求,鹤城区卫健局核算中心设立了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实行对采购周转资金专款专用,按月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

  ⑷全面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51号)文件精神,建立起与深化医改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区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及时足额下拨基本药物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基本医疗费用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实行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六个统一”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大幅降低,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2.临床用药渐趋合理。国家印发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我区组织全区医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用药更趋于合理,处方更为规范,遏制了过度用药。

  3.药品更加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生产、配送和仓储比较规范。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4.社会反响总体良好。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五、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中央配套159.2万元,省级配套101.7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在区财政局未拨付到区卫健局,),区级配套6.92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区卫健、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区卫健局药政股牵头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基层医疗单位对所属辖区村卫生室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按省市文件要求按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非基药,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区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鹤城区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一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二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3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xx〕2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总结分析,现将自评报告总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我县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

  (一)《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1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138.85万元。

  (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209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6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35万元。

  (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33.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

  (四)县级财政配套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0.2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

  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资金采用预拨和考核结算分两次下达,下达率100%。下拨资金其中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92.86万元,村卫生室村医补助118.3万元、卫生室基药补助92.82万元。

  我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筹分配,保障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评价,量效挂钩的原则进行分配,实行半年、年终、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卫生院按照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各占50%比例结算下拨,并根据全年考核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进行奖惩,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进行倾斜;卫生室按照定额卫生室补助和机构服务人口下拨。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该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xx〕31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13号)、《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xx]76号)、《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xx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卫健办〔20xx〕1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下达实施基本制度补助资金共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70.25万元。全县共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69家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补助603.98万元,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我局严格目标、任务、指标,采取上半年预拨部分资金,年终按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结算资金的方式拨付项目经费到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全部拨付到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质量指标分析

  (1)我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3)20xx年我县22家乡镇卫生院完成门诊人次265554人,出院人次3259人,销售基药1074万元。乡村医生的收入保持稳定。

  (4)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100%。

  (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100%。

  (6)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大于90分。

  (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为100%,项目资金均能在规定时间到位,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100%,资金执行率大于9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村卫生室医生收入稳定,对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满意度大于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我单位将按文件要求在20xx年4月15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立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20xx年度总体绩效目标设定预算执行率以及24个三级指标,主要设定:“化妆品抽样检验批次”、“医疗器械抽样检验批次”、“药品抽样检验品种”等10个数量指标;设定“药品定期安全更新报告审核率、不合格药品处置率、特殊药品非法流失安全案件查处率、重大案件查办率、涉性案件移送率”“药品监管行政事业人员培训覆盖率”等2个质量指标;设定“任务完成时间”1个时效指标;设定“培训人数及课时”1个成本指标;设定“‘两品一械’安全监管水平”、“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基层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等5个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基层监管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体系完善统一”等3个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药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对监管满意度”、“公众对待特殊药品监管满意度”等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20xx年1月22日我局将各省药监局报送的提前下达部分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汇总后交市场监管总局,由该局合并汇总食品、药品2部分绩效目标后报送财政部。20xx年3月我局指导各省药监局编报20xx年度区域绩效目标并报送我局,经汇总审核,我局于20xx年3月31日将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药品部分)区域绩效目标报财政部。20xx年4月29日财政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xx〕148号)下达20xx年补助资金预算,批复各省药品监管部门区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署。2022年1月5日我局印发《关于报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22年区域绩效目标和20xx年度区域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药监综财函〔2022〕3号),部署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开展20xx年度绩效自评工作。

  (二)汇总审核。2022年4月29日,我局将汇总后的20xx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报财政部。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得分94.14分。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得分8.29分;数量指标中10项指标分值共50分,得分46.85分;质量指标中2项指标分值共6分,得分6分;时效指标分值3分,得分2分;成本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社会效益指标中5项指标分值共15分,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中3项指标分值共9分,得分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2项指标分值共4分,得分4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财政下达的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总额21.5亿元,其中药品分11.47亿元,各地方财政实际拨付药监部门11.37亿元。20xx年6月10日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xx〕148号),在全国人大批复预算90日内下达。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较低的原因主要是:一是部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设备、服务等采购事项开展时间较晚、资金未能按计划支付。二是部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在使用资金时,优先使用了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的监管资金。三是疫苗批签发工作受疫苗研发进度、企业产能和疫情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样品送检率未能按年初排产计划执行,疫苗批签发工作相关经费资金执行率未能达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规范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5月20日财政部会同市场总局、国家药监局共同制定《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9〕98号)。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设定的'“化妆品抽样检验批次”、“医疗器械抽样检验批次”“药品抽样检验品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量”“药品定期安全更新报告审核率、不合格药品处置率、特殊药品非法流失安全案件查处率”“重大案件查办率、涉性案件移送率”等24个三级指标分析,20xx年整体绩效目标大部分已完成。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xx年绩效自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疫苗批签发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相关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预算执行督促力度,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科学合理制定执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化结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预算执行按时完成。

  二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财务人员和专业人员相关业务能力及绩效管理水平。

  三是指导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上年执行情况,结合当年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四是指导中检院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疫苗研发进展,认真测算下年度疫苗批签发分工,科学合理安排各省疫苗批签发工作。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因素是《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9〕98号)规定的经费安排的因素之一,权重10%,在经费安排上将持续应用。绩效自评结果将适当方式发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在系统内公开,起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作用。绩效自评结果将按财政部要求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5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xx]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

  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五、相关建议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卫健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执行落实村卫生室人员补助,为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全区村卫生室均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全部纳入各级村卫生室补助范围。

  二、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补助分别按照1792元、4500元、2500元每个卫生室落实补助,对覆盖有农业人口的按1.5元/寺涫挡怪盏礁骷恫怪布453.2744万元,其中财返资金为224.8047万元。

  为支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资金发放安全、规范,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保障村卫生室卫生防疫“网底”功能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三、综合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经费严格参照《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各级财政规划,按照规定标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符合预期。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要求: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两个因素进行计算分配:50%资金按全省农业人口数平均分配,人均水平1.5元;50%资金按全省村卫生室个数平均分配,每个村卫生室1792元。

  2、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乡村医生一系列补偿政策,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另根据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根据省财政厅精神,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县(市区)补助从2000提高到2500元,也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效益情况。

  村卫生室补助及时发放,有效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确保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xx年村卫生室项目各级补助及时到位和发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和会计核算规范,取得了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的预期目标。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7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情况。20xx年度,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26552.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167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4882.98万元,涉及全省21个市(州)的183个县(区、市)。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均采取因素分配法,按照常驻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进行资金分配并下达。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资金,按《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方案的通知》(川财社〔20xx〕15号),中央财政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地方财政按省、市、县三级负担,省级按常住总人口平均每人每年2元标准补助,市级按常住总人口每人每年1-3元标准补助,县级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3元标准补助。二是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资金,按财政厅、省医改办、卫生厅《关于下达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8号)规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省级财政对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xx〕170号)精神,从20xx年起,省级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高海拔地区仍执行1万元标准),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资金。市县补助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2500元,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资金。

  (二)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是规范药品集中采购与供应。加强药品供应监管,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时、足量供应药品,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积分考核管理,坚持通报约谈制度,支持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执行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制度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依法规范药械采购行为。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监管。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督查范围,强化政策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监管作用,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现场检查指引》要求,将基本药物监管纳入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日常检查中,全年检查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底,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到市(州)及扩权县。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xx年底,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市(州)及扩权县。从实施情况看,该项目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的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截至20xx年3月底,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支出78195.66万元,执行率为95.7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各地均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xx〕5号)要求进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严格、核算规范、支出合理、制度健全,能很好地拨付、使用好各级基本药物补助专项资金,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二)绩效目标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完成任务量。

  我省自20xx年开始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用药行为,基本药物使用率不断提升,医药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全省183个县(市、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20xx年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二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达52.34%,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达到35%。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目标基本实现。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人次逐年增加。到20xx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3.94万张,较去年增加0.74万张;平均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9.28张,较去年增加1.61张。乡镇卫生院总诊疗9710.86万人次,较去年增加3.5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616.12万人次,较去年增加10.89%。

  (2)绩效目标完成质量。

  20xx年,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进一步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执行零差率销售,药品采购货款执行以县为单位的集中支付。

  (3)绩效目标完成进度。

  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全省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截至20xx年底,基本药物制度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均落实到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总体正常。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费用下降。

  20xx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86.60元,与上年相比,增幅有所下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52.66%,与上年相比下降5.05个百分点。

  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54.77元,与上年相比,可比价格上涨1.15%;乡镇卫生院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49.06%,较去年下降0.8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43.31%,较去年相比下降1.39个百分点。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能力提升。

  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疗量同比增长3.46%;出院人数同比增长9.9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网底”功能得到一定强化。村级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减少,应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管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随着分级诊疗等医改重大政策的持续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等级医院在规模、功能、业务量等方面差异较大,导致等级医院用药选择目录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差异明显,上下级目录还不能充分、有效衔接。加之,群众普遍存在追随优质医疗资源、趋高就医、高预期就诊的观念,患者用药习惯受上级医院影响很大,基层用药目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病人下转和下沉,尤其是集中表现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最常见慢病患者身上。

  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监测,督促其落实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最低占比,强化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意识,提高基层安全用药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在卫生健康体系中的网底作用。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8

  我县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9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xx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1、20xx年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及综合补助6769.26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到949.7万元,县本级5500万元,其中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xx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其中中央305.2万元,县本级14.3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6449.7万元。

  2、20xx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共357个行政村卫生室。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印发了《桂阳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桂卫发[2018]6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和考核。20xx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年度进购3450万元,全年销售3330万元。

  2、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3、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4、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9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

  全县有基层卫生机构12所(含磨西镇、燕子沟镇),乡镇卫生院10所,中心卫生院2所。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二)政策绩效总目标

  12个卫生院基药实行零差率。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评价步骤及方法

  我局局20xx年自行组织政策自评工作组,科学运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开展20xx年基本药物补助政策自评工作。评价组收集政策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抽选政策实施地点实地查勘和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结合单位政策实施方案,了解政策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政策实施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政策实施情况,核查政策资金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政策决议、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件,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政策基础数据表;

  3、引用政府绩效管理原理,对政策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结合该政策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政策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该政策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5、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政策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6、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为泸定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泸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选择其中5个作为本次评价点位。

  (二)政策总体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深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

  该政策的制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与我局的职能职责、部门规划密切相关,各项补助标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与上级文件无冲突。

  (二)效率性

  我局及时的提交了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议题,及时召开会议通过党组会进行了集体决议,并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所耗时间较少,管理效率高效,资金的下达后,及时的完成了资金的拨付。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全面实施后,每张处方的平均药品种数下降;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其中注射剂型和联合使用比例均下降;注射剂和激素使用率亦呈下降趋势;处方通用名使用率升高,不规范处方使用率下降。政策实施后,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

  (三)效益性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实施后,优化了医药资源配置、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所需,克服了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了社会健康公平;整顿了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了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

  (四)公平性

  通过对抽查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各医疗机构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了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了患者药费支出,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五)可持续性

  20xx年度我县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各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照20xx年度基药销售比例分配,其中海管局按照人口数拨付。村卫生室补助分配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基药销售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单位还建立了财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项目明细账等制度,对该政策的执行进行监控,能够充分的对该政策的持续运行起到保障作用。政策颁布至今,与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同步一致;无其他影响政策效果的客观条件存在。受益对象对该政策具有持续需求。

  (六)政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的实施进度: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政策完成质量:政策资金按照政策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政策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政策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政策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政策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政策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综合评分89.90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2、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3、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和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需求。

  2、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政策性亏损补偿力度。

  3、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医生队伍。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资金:6.04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选树典型、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奖励金表彰优秀医疗卫生人员陈xx。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财社〔20xx〕154号到账资金6.0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xx年12月支付合计6.04万元,其中:培训费支出0.58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0.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10万元,根据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奖励优秀医疗卫生人员1人陈琰东,完成目标值。项目周期1年,完成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选树典型、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奖励金表彰优秀医疗卫生人员陈琰东。激励陈琰东不断提高针灸技术,造福病患。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优秀医疗卫生人员陈琰东满意度≥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1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公开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1月19日,海阳市中医医院收到海阳市卫健局拨付0.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11月13日、14日、15日进行培训,经费中800元用于支付场地费、4200元用于支付9位专家劳务费并发放到个人。资金执行率100%,无截留、挪用独保费资金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3天共24个学时的培训,参加培训人数200人,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在基层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培训学员200人。

  (2)质量指标。支付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3)时效指标。我院20xx年12月底,已将场地费、劳务费发放完毕,资金发放及时。

  (4)成本指标。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通过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在基层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

  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无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医院官网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2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xx年6月10日至6月18日,对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项目申报、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全过程的实施情况。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7月31日专题会议纪要(第83号),会议决定由市财政局负责,从20xx年起将市级中医专项经费由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列入每年市级财政预算。市卫健委将该资金使用划分了6个项目,即: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示范中医馆建设、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青年名中医奖励、民间传统医术推广项目。

  2.项目投入及执行情况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200万元,实际支出200万元,其中: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项目10万元、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资金110万元、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35万元、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20万元、首届青年名中医奖励项目5万元、民间传统医术传承推广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总体目标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内涵和能力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之路,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和“北华佗”的特色优势,全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2.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示范中医馆建设、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青年名中医奖励、民间传统医术传承推广等6个项目并全部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加强,人才培养有新的进展,中医药传承创新不断加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对项目决策、实施、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和范围为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

  (三)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共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13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评价方法和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全过程情况。评价综合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比较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对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

  本次评价按照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中的评价框架指标实施,评价指标详见本报告附件。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六)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由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为提高本次绩效评价的质量,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在项目评价期间组织了多次讨论。

  评价人员通过审查项目相关资料、向具办人员询问了解中医药专项经费设立的目的、意义及开展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价人员撰写评价报告,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总体结论

  20xx年度,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项目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年初计划的工作全部圆满完成。举办了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项目,全市共有7支代表队参赛,3家单位获集体奖,12人获个人奖项;装修改造薛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新建涡阳县高公镇卫生院、蒙城县白杨卫生院、利辛县大李集镇卫生院中医馆,上述项目均达到了《亳州市示范中医馆基本标准(试行)》。在第3批市名中医中,经所在单位推荐,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建设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7个。谯城区举办了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班,在全区选拔200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安徽中医药大学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评选了10名首届青年名中医,每人奖励0.5万元,用于进修、培训和学习用品购买。在全市选拔6名有声望、群众信任、传承明晰但尚未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民间传统医术习用者,予以抢救性传承推广。每名民间传统医术习用者,配备2名拥有中医执业医师证书的青年中医师(35岁以下),作为传承人员。签订师徒关系协议书,建立师徒关系,轮流跟师学习。

  (二)评价结果

  经评价,20xx年度中医发展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指标(满分23分,实得23分)

  1.项目申报管理(满分13分,评价得分13分)

  (1)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7月31日专题会议纪要(第83次),提出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会议决定由市财政局负责,从20xx年起将市级中医专项经费由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列入每年市级财政预算。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制定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奖补范围、项目目标、项目内容等。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项目申报符合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根据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亳州市20xx年中医药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卫〔20xx〕58号)文件,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会议纪要(第17次),对专项资金分配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分。经抽查核实,申报资料和条件符合相关政策申报要求。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3)遴选、审批程序规范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县区级主管部门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区级卫生健康委初审的方式进行遴选、亳州市卫健委组成专家组评审的程序进行规范性审核,主管部门按照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奖补资金到位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经亳州市财政局批准,20xx年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共200万元已列入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20xx年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200万元于20xx年1月12日下达至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二)过程指标(满分17分,实得17分)

  1.项目管理(满分10分,评价得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和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285号),该办法对部门职责、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与拨付、评价和监督作出了规定。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按照规定执行,按照程序拨付资金。经查询网站,公布了亳州市青年名中医项目的实施结果,对其他项目未进行公示。依据评分标准扣2分,得3分。

  2.资金管理(满分7分,评价得分7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奖补资金按规定准确拨付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的情况。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市级中医药专项经费执行情况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做了绩效自评报告。

  (三)产出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根据亳州市卫健委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奖补200万元,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xx年8月25日将涡阳县中医工作室经费和青年名中医经费拨5.5万元拨付至涡阳县财政局。经调查,涡阳县中医院郭娟名中医工作室及涡阳县青年名中医邓书超补助经费合计5.5万元尚未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目标完成率=194.5/200=97.25%。依据评分标准扣3分,得12分。

  2.完成及时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年初设定的时效指标为:当年12月份前完成财政资金拨付。实际完成情况为项目资金已全部完成拨付,得分15分。

  (四)效果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实施效益(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通过项目实施,基层人员学习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了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激励了民间中医的积极性,抢救了一批濒临失传的民间传统医术,使民间传统医术得到了一定的传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对200人进行了培训,开展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为所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和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为所在单位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中草药是天然药材,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本次评价电话回访了10个服务对象,对奖补和培训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服务对象总数*100%=10/10*100%=100%。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五、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20xx年度中医发展项目实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奖补项目未公示,公布了亳州市青年名中医项目的实施结果,对其他项目未进行公示。

  六、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建议对全部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做到项目实施前有公开,项目实施结果有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公开、公正、竞争的体制、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xx]25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项目,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项目,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改善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重点加强针刺类、炙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10家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适宜技术诊疗设备;加强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县级中医医院能够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并遴选不少于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向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按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前期召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启动会,医院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实地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乡镇卫生院中医适宜技术的需求,配置中医适宜技术设备,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组织实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统筹协调,财务部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3.分析评价。

  按照我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实施方案,由专人负责项目执行和具体的实施工作,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在规定建设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有效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平衡、顺利达标。从而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3月16日,根据红财社〔20xx〕25号文件泸西县财政局拨付中央资金2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建设项目,使用明细如下:共使用1679703.66元。完成率83.98%,其中:全县中医适宜技术十二项培训及医务人员到玉溪市中医医院进修培训费用35170.03元、中医药健康文化名老中医走基层惠民义诊活动39583元,中医服务医疗设备购买1225886元,已支付款项1164591.70元,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馆)440358.93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所有支出均通过转账结算,均按规定标准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从改善中医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配置中医诊疗设备等方面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突出传统文化特色,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重点加强针刺类、推拿类、炙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和中医诊疗设备,为乡、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整个项目有序有效的进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200万元,成本指标完成83.98%,预计成本控制100%达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绩效指标中医能力县域医共体、中医服务能力区域设置1个、我院培训人次113人次,人才培养合格率95%,指标达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完成率83.98%,预计20xx年底项目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通过中医技术培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据统计医院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无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无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院是岳塘区的一所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由于我院地处人口非常集中的区域,我院的医技检查设备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就医的需要,为了提高我院为人民群众就医的服务能力,我院通过积极努力,争取了中医药事业项目建设经费100万元。而此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医院购买医技检查设备。

  (二)项目绩效目标

  提高中医医院服务能力,为辖区内的人民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1、项目预算完成率100%。

  2、项目预算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实行专账单独核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际完成率100%。

  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

  3、专项资金安排情况:项目相关配套资金按时到位。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是规范、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按计划使用资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无资金结余,无浪费行为,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落实此项目的实施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是否得到提升,人民群众对我院的'医疗服务是否满意,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的能力是否得到提升。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准备阶段:成立项目评价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2、制定指标体系设计与评价方案

  3、评价工作执行阶段

  4、撰写评价报告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目前此项目因由于医院大楼的还没交付使用,致使我院购买的CT等医技检查设备都无法投入使用,致使此项目还在实施阶段,目前也不能体现此项目的绩效,也下不了评价结论。

  四、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由于医院中医大楼还没交付使用,致使医院的CT等放射设备,无法安装使用。

  五、有关建议

  医院要加快中医大楼的使用,迅速将CT等放射设备投入使用,从而进一步提高医院中医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财政基本支出项目

  项目资金:1831.07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拨款收入1831.07万元,其中:保财社〔20xx〕13号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入374.96万元;保财社预〔20xx〕2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奖金18.44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津补贴各项拨款收入828.98万元,保财社〔20xx〕6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政府绩效奖励(按月发放部分)绩效工资92.18万元,保财社〔20xx〕59号2100202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339.47万元,保财社〔20xx〕176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7.3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0202追加社保科对口单位事业人员津贴17.40万元,保财社〔20xx〕262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补助2.46万元;保财社〔20xx〕80号2080801死亡抚恤社保科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20.11万元,保财社〔20xx〕127号2080801死亡抚恤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19.8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67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2追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6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xx年12月财政基本支出:1831.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1306.22万元、在职职工养老金374.96万元、死亡抚恤39.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85.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30万元,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财政基本支出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工资福利发放人数(事业编)233人次,供养离(退)休人员数92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财政资金及医院自行发展下医院得意有序正常的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努力单位人员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6

  为全面掌握“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0〕10号)、《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xx〕7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绩效评价组对20xx年度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20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湘西自治州卫健委对提供的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内部相关规章制度、抽查会计凭证、调查问卷、抽查验证项目投入、产出、时效、效益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并依据拟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进行了评价分析,发表绩效评价意见,从而评定得出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办[2019]57号)精神,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卫生健康委),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办公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8号,负责人: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加挂州人民政府献血管理办公室牌子)、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老龄健康与保健服务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设二级机构:州人民医院、州民族中医院、州精神病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民族医药研究所、州中心血站。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2940人,实有在职人数2597人,离休人员2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加大保护民族医药力度,使我州民族医药工作跟上时代步伐,提升我州中医药服务水平。

  20xx年湘西州财政安排本级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

  通过该专项资金的扶持,可引导地方资金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在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改善各级各类中医机构服务环境和服务条件,加强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促进中医民族医有关的发展,保证我州中医民族医的发展;为建成健康湘西,促进人民健康提供保障。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

  ①建立5种防治常见病诊疗技术30个示范基地;

  ②完成2个课题项目;

  ③推广应用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3-5项,推广应用2000人次左右;

  ④完成36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州16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培训合格率达到98%。

  (四)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和使用及拨付情况

  “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于州本级财政,项目年初结余319.05万元,20xx年收到州财政州本级共计200万元(州民族中医院180万元、州卫健委10万元、州民研所10万元),到位率100%。20xx年使用专项资金273.9万元,结余245.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中医培训费、中医专家进修费、医药会议费、制剂开发费、中医仪器购置等。

  2、资金管理情况

  为明确会计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在单位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湘西州卫健委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做好铺垫。项目实施单位为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和健全了适合本院实际情况的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上级规定更新了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汇编,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为提高财务服务质量得到了制度保障,使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操作流程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与指导,经过多渠道的学习实践,按时完成了20xx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并落地。

  20xx年该项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相关科室成立了民族医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为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民族医药建设工作计划,加大在了发展力度。

  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操作流程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与指导,经过多渠道的学习实践,按时完成了20xx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并落地,更好的保障了项目的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湘西自治州卫健委“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目的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依照“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结果导向、形成特色”的评价思路,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以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为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0〕10号);

  2、《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xx〕7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

  (四)绩效自评对象与范围

  绩效自评对象为湘西自治州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200万元。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精神,20xx年6月本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组织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相关方面的资料文件,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仔细研究讨论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要求,为现场评价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在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的组织指导下进行。

  (1)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通过走访与收集“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立项、申报、批复、资金下拨文件、财务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整体框架,汇总整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并归纳总结,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产出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单位等。

  (3)发放调查问卷。20xx年6月12日-14日,项目评价组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计划按项目受益对象(30份)发放问卷。

  (4)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3、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对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三、绩效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xx年度各项目实施单位主要绩效情况如下:

  1、州民族研究所

  ①科研课题进展顺利。20xx年在20xx年基础上,州民研所继续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参与了土家医药诊疗标准研究等2个国家级项目,完成了土家医苗医专长绝技收集整理1个省级项目和苗药斗独的规范化种植、一种土家黑膏药的制作2个州级项目。承担国家级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项目2项,省级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1项,州级重点项目2项。国家级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项目《苗、土家名老民族医药学术传承研究》,目前两个项目均已顺利启动,现正积极收集整理各名老专家医案、处方、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材料,总结各名老专家临床经验和临床诊疗方案、经验和技术方法;参与了土家医药诊疗标准研究项目,已经发布诊疗标准40多项,得到国家层面认可。省级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苗医专长绝技收集整理项目》,目前已经完成部分手抄本及相关著作的收集,实地考察了几所苗医特色比较鲜明的医疗机构,收集整理了苗医正骨、苗医小儿推拿治疗小儿发热技术等相关资料,并对该技术的基本特点、临床运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以文字及图片的形式进行了阐述;州级科研项目《苗药斗独的人工驯化和规范化种植研究》,10亩实验基地顺利开工,100亩枳壳长势良好;州级科研项目《土家传统黑膏药基质的优化研究》,确定了研制土家黑膏药的基础方剂及进行了膏药基质的制作对比和优选,并生产出一批土家传统黑膏药,目前本年度任务已全部完成。

  ②市场开发曙光初见。科学研究最终都还是要走向市场。今年,通过参与我州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招商活动,到医政科带班3个月,到州党校学习1个月,陪同州内相关企业参加了2020武陵山(怀化)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等经历,对科研机构和成果怎么服务企业、服务市场、走入市场有了更深思考。今年,我们种植的药材已经挂果,我们还要和企业联合推出3款我们自己的产品,明年将继续推出新品和寻找新合作商家,真正走向市场,接受市场检验。同时,在精准扶贫、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中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1.州民族中医院

  ①以组织实施重大课题为抓手,提升医院整体民族医药科研水平。20xx年州民族中医院将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少数民族医防治常见病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方药整理与示范研究”项目为契机,带动提升医院整体科研水平。按照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目标;课题任务在接受项目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同时、按要求选派科研人员参加集中交流、专题研讨、信息共享等沟通衔接,从而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民族医药科研水平。

  ②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民族医药科研管理水平。为规范科研伦理审查管理,年内将从伦理审查对象、原则、要求及科研伦理审查的标准及细则等方面来制订《医院科研伦理审查规定》,通过完善修订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使科研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报、科研资料归档等环节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③完成18项土家医技术操作规范及9项土家医养生保健技术文本发布前的修订、答辩,按照国家中医药管医政司和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上标准发布出版前各项工作。组织修订心窝痛等11个土家医常见病证疗效评价标准、诊疗指南及护理规范文本,制订了三百棒等29种土家药炮制规范文本;制订了18个土家医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文本,完成以上标准的专家评议,形成送审稿上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④通过科研项目合作加强与贵州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延边大学、吉首大学等医学院校的联系,有利于医院构建实施完善的人才发展战略,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和医院在民族医药行业的影响力,争取话语权。

  ⑤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搭建培训平台为基层提供公益服务。

  一是通过积极申报“20xx年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牵头单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等项目搭建培训平台,年内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全州36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州16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

  二是积极选派专业骨干参加中医药特色技术高级研修等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提升医院中医药知识培训师资力量。

  (二)评价结论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的要求,基于问卷调查、对若干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对“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评价,“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本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1分,绩效评级为“优”。从评分情况看,产出效果较好;执行过程中,我委对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进行了考核,年初因目标申报未细化、结余较大等导致绩效目标指标扣分,通过产出效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在湘西自治州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中,通过对资料查阅分析汇总后,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使用因与日常经费支出方向较为一致,年初进行专项目标申报时也未能将目标细化成具体指标。年内实施与计划存在一定偏差,如年初计划建立示范基地30个,但实施中示范基地数目未达到预期。

  2、专项资金结余较大。项目年初结余319.05万元,20xx年收到州财政州本级用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共计200万元(州民族中医院180万元、州卫健委10万元、州民研所10万元)。20xx年使用专项资金273.9万元,结余245.15万元。

  3、州民族中医药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匮乏、学科带头人较少,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不够,基层尚存在“断层”问题,不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人员编制不足,适时争取扩编。长期以来,州民研所编制一直为12个,人员编制没有随事业发展而增加,随着近年来事业发展和工作任务的增加,人员不足问题凸显。

  五、对策建议

  1、实行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绩效目标应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财政部《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0〕10号)之规定,单位根据发展规划,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导向为前提,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预算报告,根据编制的年度预算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清晰的`体现指标值。

  2、改进预算安排,坚持当年能形成支出的,当年安排,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不予安排。盘活存量资金,对直属单位的新增资金需求,能用存量结转(结余)资金解决的,用存量结转(结余)解决,努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督促直属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严控项目结转结余。

  3、政府制定了引进人才政府机制和州民族医疗人员的培养,完善各老校和社会机构等优势,传承人制度,强化民族医药师传承人教育方式,发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社会机构等优势,大力开展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高位推动全州民族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向有关部门争取,增加与工作项适应的人员编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①深入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站位加高度

  一是强化学习。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核心,加强学习、理解、宣传和运用,贯穿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持续深入加强党的基层建设。

  二是强化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一岗双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担当。要结合行业和工作实际,正确理解和运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民族医药的一系列论述,真正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②自我革新催化思想转化,谋事加深度。

  一是市场引领。了解市场,走向市场,服务市场,研究成果最终将接受市场检验,改变以往闭门研究、纯理论研究的历史,让研究成果真正走向市场;

  二是尊重人才。特别是尊重以老专家老教授为主的高级人才,发挥他们的专业技能,尊重他们的历史贡献,继续为他们搭建好为民族医药事业服务的平台;尊重与体制外人才的合作,不为我所有,但求我所用;

  三是技术合作。主要是寻求和高校、企业及个人的合作,力求在科研项目实施、产品研发、产业发展等方面有所突破;四是成果储备。根据自身科研能力和工作安排,尽力争取符合市场需求的科研项目,储备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研成果。

  ③工作落实重在制度保障。党的建设、民族医药研究工作、项目工作、产品开发推广工作、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相关工作、文明单位创建、精准扶贫等,这些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都需要具体的制度建设做保障,在落实时,措施要硬,时限要明,考核要细,分组负责,责任到人。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体:巴彦县财政局、巴彦县卫生健康局;覆盖地区:巴彦县巴彦港镇卫生院、巴彦镇卫生院、德祥乡卫生院、红光乡卫生院、松花江乡卫生院;受益人群12.4万农村人口。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项目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每年在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均做为重要内容给予安排和部署。此项资金用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国家中医馆服务能力与提升补助项目资金共计50万元,实际使用50万元,全部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使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并且促进了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80分。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国家、省及县配套资金全部到位、按照要求全部发放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与提升项目资金预算50万元,全部到位并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在20xx年及时使用,符合项目要求,达到预期目的。数量指标全年完成值达到100%;质量指标全年完成值达到100%;时效指标全年完成值达到100%;成本指标全年完成值有效。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项目活动和活动开展取得显著效果。项目的社会效益指标中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能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认可度提高,可持续影响指标中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8

  一、项目概况

  (一)政府战略规划或目标。

  用于清河县中医院基础建设及设备购置。

  (二)单位工作目标。

  用于清河县中医院中医文化医康养融合项目基础设施及设备购置。

  (三)工作活动(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活动(项目)背景资料。

  本项目在清河县中医院院内建设,总占地面积24398.62平方米,依托中医院现有门诊楼、病房楼和在建中医医养结合中心综合楼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3669.5平方米;利用医院现有和新购置医疗及康复设备、智慧医康养设备、中心供氧、体质辨识等设备350余台套,开展中医药文化推广及医康养融合服务,项目实施后年服务达到10万人次。

  主要解决医养结合中心的办公、急救设备及病房设施,医院信息系统升级解决和全院各模块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

  备案:本项目于2018年11月在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清审投资备[2018]73号。

  2.工作活动(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有效性及其论证过程。

  1、优化提升中医服务、扩大中医服务新供给

  该项目在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将中医药文化、中医药适宜技术广泛推广应用,将中医药文化、中医药适宜技术深入渗透到医疗保健康复、健康养老服务等方面,提供更加多样化和便捷化的中医服务,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优化提升,扩大中医服务新供给,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2、有效实现医康养跨界融合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老年人对医疗和养老的需求日益增加,对医疗与养老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河北省中医医养结合工作试点方案》(中医药[2016]55号)、《邢台市中医医养结合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邢卫中函[2017]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内容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中医健康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鼓励以签约合作等形式确定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服务项目。鼓励中医医院采取自建、托管或与养老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形式,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模式”。

  该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住院治疗、康复保健护理、疾病预防、健康检查、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服务,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个层面打造中医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有效的实现医康养跨界融合。

  3、创新中医服务模式

  在医院原有医疗资源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医优势,开展中医治未病,建立老年疾病预警平台,对医护人员工作和入住老年人实行精准动态管理,为入住老年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医护人员进行中医专业技能培训,打破传统中医服务,创新中医服务新模式。

  4、符合专项政策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中第37款:“其他服务业”中有关“养老服务”等发展政策;

  符合《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第六项:优化提升,扩大服务新供给

  (一)健康服务,实现健康医疗与养老、旅游、健身休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穿戴式植入式智能设备、移动终端、固定终端等设备,积极拓展精准智慧医疗服务。实施医联体建设工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程,依托信息化手段,提供在线签约、预约、咨询、随访、健康管理、报告查询、延伸处方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康复机构合作,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工程,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推进医疗机构向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

  项目符合《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2018-2019年度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文件指出:重点支持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新兴业态和高端服务业

  (三)跨界融合新业态,重点支持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领域跨界融合项目。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一)工作活动(项目)总目标、年度目标设定情况。

  清河县中医院为非盈利性的医疗机构,本项目建成后基本任务是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医疗、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综合服务。机构实行有偿服务,所收取费用基本能满足项目运营需求,基本达到收支平衡。

  本项目通过3-5年的发展,重点打造“两基地两中心一平台”,即清河县中医药文化推广基地、清河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清河县中医医养结合康复中心、清河县治未病中心,清河县老年疾病预警平台,使之形成具有可复制推广和带动示范效应的中医文化医康养融合新模式,成为冀东南区域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的一个亮点。项目建成后,年服务达到10万人次,对弘扬中医药悠久的历史文化、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促进中医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效融合起到积极的推广示范作用,社会效益明显。

  2019年预计完成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医医养康复中心、中医治未病中心、老年疾病预警平台、巡回医疗、技能培训、精准动态管理部分内容,共计1034.8万元。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三)调整情况。

  按计划执行,无调整情况。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一)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我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活动(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施行。

  (二)执行绩效监控情况。

  专项资金绩效自行监控较好,绩效目标运行清晰,对发现的问题能提出相应的纠偏措施或建议。

  (三)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200万元已到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已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

  (五)风险管理情况。

  无风险因素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工作活动(项目)自评组织情况。

  已成立绩效自评小组。

  (二)工作活动(项目)评价结果。

  项目进展顺利、组织合理,资金使用规范。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无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资金:11.18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医疗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基本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预防、治疗、保健、康复等需求,使中医药更好地为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继续支持2018年、2019年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西学中骨干人才等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开展培训工作;支持1个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促进中医治未病服务服务内涵和技术方法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开展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支撑。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保财社〔20xx〕1号财政拨款11.1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xx年12月支出11.18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3.98万元、印刷费0.66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3万元、培训费支出1.29万元、专业材料费支出0.45万元、劳务费支出0.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3.90万元。根据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用于培养我院中医人才杨勇医师,完成目标值;治未病中心建设未完成目标值,因为我院治未病将于20xx年进行升级改造;人才培养合格率≥95%,完成目标值;培训计划完成率≥80%,完成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高中医药人才的技术水平,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培训医师及受训学员满意度≥90%,患者满意度≥8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要求,我委对2016年度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制定了评价实施方案,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

  为加强中医药统筹规划,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从而达到促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繁荣中医药文化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共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湘发【2007】5号)立项,主要包括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省级重点专科建设、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省中医药专长绝技收集整理、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等13个子项目,本次评价资金总额3,900.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7年3月27日,我委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17〕159号),同时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委财务处对本次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协调,由委疾控处、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省中医药管理局组成两个评价组,每组分成5个小组,由相关处室分别按要求开展现场评价工作。各市(州)卫计委组织所辖县市区卫计局对2016年省级下达的中医药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自评。4月份,统一组织开展现场评价工作,评价覆盖全省14个市(州)。评价工作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核查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财务账目等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采集相关数据和结合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抽查中医药专项资金金额912.0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金额的比例为32.40%,现场评价过程中,各市州及直属单位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以下方面有了明显提高: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各市县成立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任组长,建立了由财务科牵头、各个县市区卫计局、市直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具体实施的协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组织各市县、各单位开展了绩效自评和现场评价,其中涟源市卫生计生局成立了卫生计生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湘乡市卫生计生局成立了专项资金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财政局分管社保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增强了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能力。

  (二)评价资料准备充分

  各市州县卫计委(局)均按要求提交了绩效自评报告,相关佐证资料也准备较为齐全,并进分类整理汇编。

  (三)绩效评价意识提升

  各专项资金主管和使用单位均提高了绩效评价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常态化开展从理解、接受到积极配合,有效地促进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四)评价培训得以加强

  省卫计委对本次绩效现场评价的专家组集中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由经验丰富的财务老专家和业务领域的资深人士讲授,提高了绩效评价人员执行能力。长沙市卫计委还特别邀请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负责同志介绍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政策、要求,财政绩效评价的具体流程、步骤及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具体问题解析,有效提升了卫生计生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涟源市卫生计生局等单位也举办了培训班,对市直、乡镇医院和卫计办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

  三、综合评价结果

  中医药项目的实施推进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方便了百姓就医看病,有效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加强了中医药文化宣传,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提升了专科团队专业水平,强化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升了中西医结合综合救治危急重症的能力。继续开展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继续实施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促进基层中医药高端人才的快速成长,为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2016年度湖南省卫生系统财政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得分为92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四、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

  湘潭市中医医院预算投资380万元,就原有信息化软件进行全面提质升级。2016年11月16日完成招标,12月16日签订合同,现己完成HIS、EMR、LIS、病案管理系统、治未病管理系统及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升级改造。信息化建设使医院管理更高效,百姓就医更方便。

  益阳市南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完善和创新。2016年5月完善了临床检验信息管理系统LIS跟医学影像传输系统PACS,11月完善了体检信息系统和物资管理信息系统。2016年信息化建设初步完成。

  (二)中医药文化建设

  长沙市中医医院完成了本部门诊前坪太极图绿化成型、门急诊的标识标牌制作和维护、开展膏方节、三伏贴等大型中医药文化活动宣教资料印制、医院候诊区以及其它醒目位置悬挂中医药常见病、中药功效、历代名医、中药煎煮知识、医生简介等内容牌匾。

  浏阳市中医医院配套(自筹)提供中医药文化建设资金34万元。通过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切实加强医院环境文化、行为文化、文化载体与文化传播普及工作,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内涵,彰显中医药文化个性,普及中医药价值理念,构建中医药行为规范,塑造中医药行业特有人文环境,增强医院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和感召力。

  湘乡市中医医院装置了户外大型电子屏,宣传中医药文化和科普知识;编印了医院院报(每季1期)、建立了医院网站、开设了微信公众平台,并通过与湘乡电视台和湘乡网合作,共同举办中医药文化宣传,每周1期健康讲坛,每天1条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同时深入村、社区、学校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加强了中医药文化宣传。

  通过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文化内涵和中医文化氛围,普及中医药价值理念,塑造中医药行业特有的人文环境,宣传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中医药知识、方法、观念,使广大进一步认识了中医,接受了中医,感受到中医的亲切,中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

  (三)省级重点专科建设

  长沙市中医医院灸康复科和肛肠科购温热中低频治疗仪、颈椎弧度牵引治疗仪、空气压力循环治疗仪、脑循环功能障碍治疗仪、训练用阶梯、平行杠、股四头肌训练椅、牵引网架等设备,以及中医综合门诊硬件设备,进一步增强学科硬实力;选派骨干参加学术交流;购电子胃肠镜系统;学术交流方面,人才培养方面;设置科室文化墙、改装换药室等,为患者提供更加温馨、舒适的病房环境。

  湘潭市中医医院针灸科,省补助项目经费20万。制定了专科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共投入62万购置了大量的专科医疗设备,筛选5个优势病种,制定了相应的诊疗方案并实施。并完成了专科人才进修培训和引进,提高了专科转好团队专业水平。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项资金20万元,建设重点加强了基础设施,临床路径、科室优势病种、中医适宜技术的投入,尤其是骨伤科,去年11月被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017年殷氏正骨疗法和殷氏正骨槽式下肢外固定器被正式授予省专长绝技项目。

  (四)急诊急救能力建设

  各地市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如长沙市中医医院配套4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引入现代科学技术。配备急救设备,培训急诊队伍,提升应急急救能力。完善中医医院急救服务体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充分发挥中医医院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作业。

  湘潭县中医医院共投入41万元(单位配套31万元)添置了呼吸机、可视喉镜、自动洗胃机等设备,选派王晓伟、陈升航等4人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修学习,组织院内急诊急救知识培训,提升了中西医结合综合救治危急重症的能力。

  南县中医医院在完善医院服务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特色优势,努力提高医院的急诊急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开展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努力推动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并研究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成立了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该院于2016年11月购置了一台价值20万元的血滤机。同时选派1名急诊科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并在院内开展急救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共同探讨在急诊急救方面的.新知识、新技能,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人才储备,定期开展急诊急救能力演练。桃江县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总耗资29.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0万元,添置了呼吸机、除颤仪、电动手术床、电脑中频治疗仪、电动吸引器、双层治疗车、三层治疗车及担架式推车各一台。

  (五)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

  中医科研计划计划项目主要用于开展中医临床、中医护理、针灸推拿和中药学等中医药专业各个领域的科研研究。科研计划课题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3年,目前各科研课题目前正有序进行中。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我省各医疗卫生科研机构中医药临床诊治水平,提高了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提高了中医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能力和水平。

  (六)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经费

  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资金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经验继承实施方案的要求分配,除支付给委托中医药大学的`管理经费外,其他经费均支付给了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效果良好。通过学术经验的传承,提高了基层中医医师的辨证施治能力,提高了基层诊断疾病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省师承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员均按照《湖南省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和教学协议的要求,按进度完成独立临床实践、学习笔记、临床医案总结、学习月记及集中理论培训等传承任务。继承人学习了《伤寒论》、《神农本草经》、《温病学》等古典医籍,中医药理论功底更扎实,中医临床诊疗水平有较大提高,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得到继承和发扬。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跟师实践,继承人学术水平明显提高。该项目培养我省一批热爱中医药、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年轻中医临床人才,促进了基层中医药高端人才的快速成长,为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七)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专项主要用于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主要任务是集中打造特色浓厚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综合使用多种中医药技术方法服务城乡居民,切实加强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通过项目的实施,各项目单位中医诊疗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中医药技术水平得到长足发展、中医药诊疗设备基本配齐,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功能齐全。各项目建设实施后,以中医医疗、康复、预防与养生保健的服务体系的中医综合服务区成功投入运营,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特色医疗服务。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医院医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疾病不同阶段,合理地选择多样化的中医治疗技术、手段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中医整体治疗优势,提高了中医临床疗效,缩短病程,提高了生活质量,同时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费用。经过的实践推广,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理疗和住院康复人次大幅增加。

  湘乡市卫生局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投入270万,其中省补项目经费40万(2015年、2016年各20万元),湘潭市财政配套105万元,湘乡市财政配套105万元,项目单位配套20万元。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和《湘潭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指导标准》,湘乡市卫生计生局制定了《2015年湘乡市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试点项目工作方案》,选择89所村卫生室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与湘潭市卫生计生委推出"五室六有七公示十统一"的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融合一起整体推进。试点村卫生室设置了中医诊室、中药房,配备了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基本的中医诊疗设备,100种以上中药饮片和60种以上中成药,能开展5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岳阳市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县级中医院全部达到二级中医院标准,全市已建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74个,已有80多家乡镇基层医疗机构设立了中医馆,能够开展针灸推拿、小针刀等10多种中医药服务。大力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发展,平江县申报了示范区,岳阳县、湘阴县、岳阳楼区申报了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进一步加强师承工作,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尚品洁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的终期评估,张氏正骨流派也正式纳入湖南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为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益阳市全力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南县卫计局在2016年加大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骨干医师及村卫生室医生的培训力度,多次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临床观摩、实际操作、严格考核等形式共计培训300余人。

  永州市零陵区石山脚乡、石岩头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已投入使用,宁远县卫计委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投入82万元,为270个所试点村卫生室和示范村卫生室配备了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同时印制中医书籍200册,针灸图200张。新田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中,已对全县约500名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开展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选派多名业务骨干到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为期3-6月的培训,配备了必要的康复诊疗设备。

  通过中医诊疗区(中医馆)项目的开展,为中医药进社区、进家庭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性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居民对中医药特色卫生服务的需求,全面深化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县市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

  双峰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省里下达时间是4月29日,单位实际到账时间为9月30日,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

  邵阳县中医医院中医文化建设项目20万元、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10万元,省里指标文发文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县里指标下达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实际到账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资金到账时间较慢,超过半年。

  湘乡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20万元、基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2万元,省里下达时间是4月29日,单位实际到账时间为8月29日,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

  安化县人民医院基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2万元,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省里4月29日发文,单位实际到账时间为12月13日。

  省财政下拨茶陵县中医院专项资金时间与拨付实际到位日期最长达6个月,资金到位不及时。

  (二)专项资金核算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1、个别项目存在未专账核算的情况

  安化县、慈利县人民医院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项目2万元专项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

  茶陵县中医院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项目2万元与县妇幼保健院婚前检查项目、计划生育手术补助项目等专项资金进行混合核算。

  平江县三墩乡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项目10万元,没有专账核算。

  2、个别专项资金报销不及时

  永州市中医院的1万元科研补助专项资金,目前尚未报销入账。

  (三)项目资金投入分散,难形成合力

  本次评价涉及的资金共计3,900万元,涉及投入13个项目、190个单位,平均每个项目300万元、每个项目单位仅20.53万元,将有限资金分配过多单位,某些单位的项目资金只有几万元,甚至1万元,投入金额过低导致项目资金变相成为日常开支的补充,难以产生真正的项目效益。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内外部协调,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及时获取指标信息,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业务与财务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专项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培训,规范会计核算

  建议加强基层财务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会计处理水平,规范会计行为,科学设置会计科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强化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三)整合中医药项目,发挥资金拳头效应

  建议按项目性质分类整合各部门专项项目,握紧拳头保发展重点,集中力量提升一处或几处中医药服务体系,形成样板工程。

  七、其他事项说明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共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湘发【2007】5号)等政策法规立项,20xx年,我委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湖南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规范、要素齐全。我委将继续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包括市县级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综合治疗室建设、中医医疗质量监控工作、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省中医药专长绝技收集整理等项目,为此,20xx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预算规模约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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