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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2-12-27 11:02:37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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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7篇)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7篇)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

  按照《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18—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收购回购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改造提升、综合整治、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18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根据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2020年继续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直接补给主城区各县市区。

  (二)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结余率为29.08%。

  (三)项目进展情况

  各区县2020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新建集贸市场28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回购集贸市场2个,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升级改造集贸市场62个,新建集贸市场10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6个,回购集贸市场0个。

  二、绩效评价结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6.75分,评价等级为“中”。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逐步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18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但存在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

  各区县2020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新建集贸市场28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回购集贸市场2个,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升级改造集贸市场62个,新建集贸市场10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6个,回购集贸市场0个。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市场已纳入片区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计划,或因土地性质有问题,无法改造,或是正在实施,暂未达到提升改造验收要求。

  (二)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和《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18-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没有对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更明确的要求,致使区县不能及时、有效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及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92%,资金结余率为29.08%。

  (四)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

  根据项目预算申报表显示,所设绩效目标未对项目在2020年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未明确2020年计划数和预计要达到的效果。

  四、建议

  (一)严控项目进度,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调整

  辖区人民政府应严控项目进度,应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每年末对项目存量与增量进行统计梳理,并提前对纳入下一年度提升整治计划的市场进行核实,若计划有变应按照程序提前变更,以确保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相匹配。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对集贸市场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成果资料提报、资金审批流程、资金报销单据资料、事后财政资金效益评估等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后方便项目单位按照制度执行,积极使用补助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辖区人民政府应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例如:年终时各个县区项目单位上报下一年年度新建、改建、取缔、关闭、回购计划,以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晓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实施过程中要求按季度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以及时掌握信息对项目及资金进行合理调整;年度终了时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特别针对进度滞后缓慢项目核实具体原因,方便及时一对一处理。

  (四)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年度绩效目标和项目特点编制可考核的量化和细化绩效指标,保证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此外,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及时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预防问题产生,及时纠偏并整改,引导绩效目标的实现。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2021年重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科学、规范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昆明市财政局委托,于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对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及做好昆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双重迎检任务准备,进一步加快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建设思路,全面提升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环境面貌和服务功能,将主城区集贸市场打造成服务民生的放心工程,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制订了《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18—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收购回购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改造提升、综合整治、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18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昆明市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以奖代补”项目资金2020年分配情况显示,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奖补办法》,根据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文明城市创建范围、集贸市场数量、整治目标任务工作量、属地管理现状、经营管理情况等,拟定了昆明市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以奖代补”项目经费10,000.00万元的分配意见,具体如下:

  (三)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要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仅指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仅指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滇池旅游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仅指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统筹用于符合《主城区集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市场建设管理工作。

  据调查,各区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设施提升改造达标奖补。按照《县区集贸市场提升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进度,对完成“四个一批”新建、改建、扩建的集贸市场,验收达标后,按照审计认定市场主办单位总投入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补,并设定了奖补限额。

  2.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考核奖补。对照《县区集贸市场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细则,对辖区集贸市场主办单位的市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市场的日常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周边环境等内容进行考核排名,然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补。

  3.日常管理奖补及与集贸市场建设管理相关的支出。如:市场取缔关闭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场拆除后的维护、治理,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整治,路边街天集市改造,“创文”、“创卫”复审,集贸市场测评费、审计费,集贸市场临聘管理人员工资等。

  4.其他。具体奖补标准、奖补程序按照各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申报时确定了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如下:

  (1)绩效目标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18-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昆政办〔2018〕129号)的要求,结合“四个一批”的总体思路,按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相应工作。根据改造进度,确定预拨付奖补金额并提报市政府进行审批。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后,各县(区)集贸市场布局更加合理,提高了市场管理标准,产品计量和质量安全有了保障,拉动了商户的就业和诚信经营,方便了周边居民生鲜生活用品的采购,增加了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绩效指标

  年初预算共申报绩效指标8项,其中:数量指标1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成本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2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项。详见附件:1-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评价工作组通过实地调研,以及与被评价单位有效沟通,对项目的功能进行了初步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的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益,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所需实现的目标,并将其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总结提炼出了最能反映总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绩效目标

  2020年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建设思路,全面提升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环境面貌和服务功能,将主城区集贸市场打造成服务民生的放心工程。按照《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18-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收购回购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改造提升、综合整治、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18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并按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相应工作。

  (2)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提升改造集贸市场完成率、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完成率、取缔关闭集贸市场完成率、收购回购集贸市场完成率;

  质量指标:市场投诉降低情况;

  时效指标: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完成及时率;

  社会效益指标: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

  满意度指标:市场开办方满意度、市场摊贩满意度、消费者满意度。

  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导主城区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通过定期梳理集贸市场整治提升及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各区县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辖区内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定资金管理及考核办法,统筹安排集贸市场资金;研究制定辖区集贸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集贸市场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步骤

  集贸市场提升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采取“区政府(管委会)负总责,街道办事处(社区)具体实施,职能部门配合”的办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3.资金管理

  市及区财政局负责下达奖补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市及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奖补资金的申报、日常考核、绩效评价,对奖补资金提出分配意见。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了解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组织化程度,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效益最大化,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18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对象主要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集贸市场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评价范围为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本项目设置4 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果);9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社会效益、满意度);22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益”分值权重3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效果及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决策”主要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置、预算编制合理性、资金分配科学性,重点关注项目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

  “过程”主要围绕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为主线展开,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设计考核点,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的合规性、合法性,评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产出”指标主要设置数量、质量、时效三类指标。产出数量设置“提升改造集贸市场完成率”、“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完成率”、“取缔关闭集贸市场完成率”、“收购回购集贸市场完成率”等指标考核项目实施具体完成情况;产出质量设置了“验收通过率”指标考核项目实施质量是否达到质量标准;产出时效设置了“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完成及时率”指标考核项目实施时效。

  “效益”指标设置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指标,反映项目实施对集贸市场购物环境、市场规范管理的影响。可持续影响指标设置了“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指标,反映项目实施后是否带来长效影响。满意度指标设置“市场开办方满意度”、“市场摊贩满意度”、“消费者满意度”,反映居民对该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评价组评价(含资料核查和现场评价)、专家组会审、征求被评价部门意见、出具正式评价报告的程序开展评价工作。主要采用资料审阅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评价方法。

  (1)资料审阅法: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通过查阅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立项背景、依据、目的、过程管理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通过查阅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2019年项目实施历史情况、昆明市不同县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通过对比项目绩效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和效果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效果指标,并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分析、对比。同时对昆明市不同县区同类支出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对比各地区在实际产出与效益中的差异。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通过现场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益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4)实地勘察法:通过实地查看集贸市场新建、扩建、取缔关闭、收购回购等实际产出成果是否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18年修订)》标准,了解集贸市场运营状况,以及存在问题,为后期资金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提供参考。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标准采用了计划标准和行业标准,用于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计划标准是根据各区制定的《集贸市场2018-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初制定的目标作为评价标准,行业标准是按照《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18年修订)》作为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等级分为: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绩效评价分板块按照一板块:官渡区、西山区、五华区、盘龙区、呈贡区、经开区、空港区、高新区、度假区,二板块:晋宁区,三板块:东川区进行分层抽样。其中:一板块抽取2个区县,二板块和三板块因均只有一个区县故均抽取,具体抽样点如下: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资料查阅收集与数据填报

  通过对项目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的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与数据分析,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通过查阅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立项背景、依据、目的、过程管理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

  通过数据整理填报,收集查阅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资料分析

  规整收集到的信息资料及数据,并进行分析、统计、记录。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质量和效果。查阅抽查单位及项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的检查。

  3.案卷研究

  依据国家及省政府及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绩效评价项目是否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绩效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调查问卷,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4.实地勘察调研

  通过对昆明市三个板块4个县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纳入2020年提升整治集贸市场计划的市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照项目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选取足够样本量,查看集贸市场提升整治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5.问卷调查

  根据项目特点,在项目抽样点中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市场开办方、居民、市场商户,其中:对市场开办方获取有效调查问卷44份,居民消费者获取有效调查问卷188份,市场商户获取有效调查问卷240份。根据调查结束后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整理和统计,进行相关性分析,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程度做出评价。

  6.调研访谈

  选取抽样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人员和集贸市场开办方等开展访谈工作,访谈内容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成效等,根据访谈记录进行整理与分析。

  7.综合评价

  结合查阅的资料、收集的数据、实地勘察的情况、调查访谈结果,根据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依据下达的项目资金,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8.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绩效管理处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6.75分,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2020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逐步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18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但存在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设置的12个绩效指标中,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2个指标完成,提升改造集贸市场、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市场开办方满意度等9个指标部分完成,收购回购集贸市场1个指标未完成。详见表2。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部分满分为15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0分,得分率为66.67%,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的政策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具体如下:

  申报项目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昆明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施行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以及昆明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等政策要求,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2.绩效目标

  项目年初申报绩效目标过于粗糙,无明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目标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不匹配、绩效目标不够细化。具体如下:

  申报绩效目标未结合《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18-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行,未对项目在2020年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未明确2020年计划完成情况和效果,绩效指标中也无明确任务数或计划数。

  申报预算完全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会》纪要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第二次工作调度会》工作通报精神执行,安排不低于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而未根据年度绩效目标确定匹配的资金量。

  3.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有待提高。

  预算申报项目虽然事前进行了可行性论证,但因预算无明确的工作任务量,无法核实其是否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部分满分为20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6.35分,得分率为81.75%,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92%,资金结余率为29.08%。

  选取五华区、官渡区、晋宁区、东川区进行实地评价,资金的使用基本按照区县的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进行,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均经过单位内部决策程序,暂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也存在审批手续不规范的情况,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记账29号凭证,市管科2020年集贸市场新建及提升验收评级误餐费2,247.00元,其中,382元的就餐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中午,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697元的就餐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495元的就餐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晚上,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

  2.组织实施

  针对该项目市级层面成立了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和《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18-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区县层面按照市级要求也成立了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等。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中提及奖补资金由各区县统筹用于符合《主城区集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没有对资金使用范围作出更明确的要求,不能很好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及对资金进行监管。

  (2)《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18-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仅明确项目工作步骤、任务分工、管理机制等,没有对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要求,不能很好的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部分满分为30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7.40分,得分率为58%,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

  各区县2020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其中:已完成62个集贸市场升级改造;1个集贸市场因验收结果不合格处于整改阶段; 28个集贸市场正在实施或列入城市更新改造暂未实施。

  各区县2020年计划新建集贸市场28个,但因五华区2020年原计划新建10个市场调整为新建2个,即2020年各个区县调整后计划新建集贸市场20个。其中:已完成新建集贸市场10个,其余暂未动工或暂不计划实施。

  各区县2020年计划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其中:已完成6个集贸市场的取缔关闭,剩余未完成的8个市场因纳入片区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故暂未关闭。

  各区县2020年计划回购集贸市场2个,实际完成回购集贸市场0个。

  2.产出质量

  2020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完成提升整治的78个集贸市场中,75个集贸市场完成了相关验收或审批手续,3个市场正在资料归集等待验收中,验收通过率为96.15%。

  3.产出时效

  2020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完成提升整治的78个集贸市场中,73个市场完成时间为2020年,5个市场完成时间为2021年3月前。75个集贸市场完成了相关验收或审批手续,3个市场正在资料归集等待验收中。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部分满分为35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33分,得分率为94.29%,具体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通过对抽样点的集贸市场进行实地查看,已改造的集贸市场内基本设置了信息公示栏,市场内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内容全面(行业规范、服务承诺、投诉制度、投诉电话、市场平面图、农残检测公示、卫生保洁制度、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制度),每个出入口设置有“四项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市场平面图与市场实际布局一致)、健康教育宣传(每两月更新一次)及农药残留检测公示(检测样品不低于六组,包含抽检日期、摊位(点)号、样品名称、合格情况),

  市场内有公平秤,符合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市场内环境卫生基本干净整洁,无乱扔(堆)杂物现象,通道无垃圾、无积水,无脏乱差现象。

  2.可持续影响

  通过对各市场提升整治及日常管理进行奖补,引导其规范化,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日常监管为抓手,坚持稳固提升与综合整治相结合,扎实有序的开展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目前,各辖区属地政府责任清单已明确,行政监管部门职责已明确、市场开办方职责已明确,但后续的经费保障还有待落实。

  3.满意度

  通过采用随机抽样对市场的管理者、在市场中经营的商户和前来购物的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472份,得出项目实施综合满意度为98.2%。其中:消费者综合满意度为98.46%,商户综合满意度为87.28%,市场管理者的满意度为95.91%。

  96.26%的人认为近两年农贸市场变得越来越规范了,92.52%的`人认为现在去集贸市场购物更方便、环境更舒服了,89.25%的人认为现在集贸市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堆)杂物现象,通道无垃圾、无积水,无脏乱差现象,94.16%的人认为改造后的市场有明确蔬菜、肉类、禽类等分区,能方便的找到想要的商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

  各区县2020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新建集贸市场28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回购集贸市场2个,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升级改造集贸市场62个,新建集贸市场10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6个,回购集贸市场0个。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市场已纳入片区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计划,或因土地性质有问题,无法改造,或是正在实施,暂未达到提升改造验收要求。

  (二)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和《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18-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没有对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更明确的要求,致使区县不能及时、有效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及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92%,资金结余率为29.08%。

  (四)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

  根据项目预算申报表显示,所设绩效目标未对项目在2020年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未明确2020年计划数和预计要达到的效果。

  六、建议

  (一)严控项目进度,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调整

  辖区人民政府应严控项目进度,应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每年末对项目存量与增量进行统计梳理,并提前对纳入下一年度提升整治计划的市场进行核实,若计划有变应按照程序提前变更,以确保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相匹配。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对集贸市场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成果资料提报、资金审批流程、资金报销单据资料、事后财政资金效益评估等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后方便项目单位按照制度执行,积极使用补助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辖区人民政府应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例如:年终时各个县区项目单位上报下一年年度新建、改建、取缔、关闭、回购计划,以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晓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实施过程中要求按季度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以及时掌握信息对项目及资金进行合理调整;年度终了时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特别针对进度滞后缓慢项目核实具体原因,方便及时一对一处理。

  (四)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年度绩效目标和项目特点编制可考核的量化和细化绩效指标,保证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此外,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及时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预防问题产生,及时纠偏并整改,引导绩效目标的实现。

  七、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会》会议纪要(187期)和市委办公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第二次工作调度会》工作通报(2018年11月2日第24期)精神,自2018年起,到2020年,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专项资金,用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但申报该项目时间为2018年10月,已过2018年预算申报时间,故资金安排时间顺延至2019至2021年。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厦府办〔2017〕148号)、《关于印发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监综〔2018〕18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为民办实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市场改造〔2020〕3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区列入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计划的集美市场、杏西市场、宁宝市场、霞梧市场予以财政扶持。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仅杏西市场符合补助拨付条件;集美市场市场2020年未通过验收;霞梧市场调整为下蔡市场,由侨英街道自行改造,不用市、区财政扶持;宁宝市场未申请补助。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纳入区商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单位申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资金由商贸科负责受理,在收件审核项目单位申报资料后,按照政策依据提出办理意见,提交商务局局务会集体研究讨论。经局务会通过后,由商贸科负责将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综合科负责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集美区商务局发展经费拨付审核表(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会议纪要、企业申报资料、政策文件归并整理提交财务核对拨付。

  (二)财政支出情况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年初预算1100万,预算调减890万,调整后预算金额110万,2020年度支出杏西地下广场(市场)改造提升补助106.16684万元。

  杏西地下广场(市场)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包括建安部分和溯源系统部分。建安部分经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结算数164.4914万元(建安费用154.4万元,代理费2.0914万元,设计费4万元,监理费4万元)。溯源系统部分由厦门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安装费用47.14215万元。按照厦府办〔2017〕148号、厦市监综〔2018〕18号等文件要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设施、设备改造;按照2.0版标准进行改造的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实际投资额80%。杏西地下广场(市场)补助总金额按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的80%进行拨付,为169.30684万元。2019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19〕12号),已给予杏西地下广场(市场)项目预拨资金63.14万元。2020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20〕22号),拨付补助尾款106.16684万元。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支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其中:区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40%承担,市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60%承担。

  二、绩效分析

  (一)项目效益分析。农贸市场与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息息相关,改造提升是一项便民、惠民的工程。通过农贸市场改造,改善了农贸市场的消费环境。根据项目目标情况,杏西市场已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受补助市场满意度高于90%,辖区内群众满意度高于90%,市场改造进度高于90%。

  (二)支出效益分析。2020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项目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预算调减89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10万元,实际支出106.16684万元,预算执行率97%,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100%。

  (三)评价分值和等级。根据上述分析,确定绩效评价分92.2分,等级为优。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集美市场市场2020年未通过验收;关于霞梧市场,市农改办复函同意(厦市场改造办〔2020〕6号)不列入改造计划,替换为下蔡市场,其改造资金由侨英街道承担,市、区财政不用补助;宁宝市场改造后不符合补助申请条件,未申请补助。

  (二)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周期长,涉及环节多,特别在验收环节面临很多困难,造成扶持经费难以按计划拨付。

  四、相关建议

  加强建设、消防、市场监管、相关镇街等部门的协调,推动各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时限完成。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概况

  (一)政策背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水平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淄博市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提高农产品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2018年9月30日淄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下达《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淄博市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2018年12月份市商务局组织了淄博市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申报项目评审,并向市政府申请对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等7个项目进行专项资金补助,并得到批复。

  (二)项目内容。淄博市2018年主城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提升改造项目涉及7个项目,其中新建3个标准化农贸市场,提升改造4个农贸市场,计划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审批专项资金630万元。

  (三)项目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淄博市2018年主城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提升改造项目涉及的7个项目,其中包括新建沣水综合性农贸市场、新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4号交易综合体、新建孙家便民市场、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提升改造、九级金塔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提升改造,共审批专项资金630万元。

  二、绩效评价内容

  (一)评价依据。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对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凭证、绩效实现情况进行的自查、自评资料、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

  (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淄博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设置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结合项目特点设置了47个四级指标,评价满分100分。

  三、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现场评价的方式,评价机构组织人员现场查看及综合运用专家评判,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及现场勘查等方式,对各项目的决策、管理、绩效3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项指标赋分,累加得出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汇总形成总体绩效评价结论。

  四、评价结论

  本次调查涉及7个项目,截至调查日实际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市场共5个,完成了2018年的计划任务,分别为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沣水综合农贸市场、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九级村金塔农贸市场、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未完工正在建设的市场共2个,分别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孙家便民市场。主城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提升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6分,确定绩效等级为“良好”。具体评价如下: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9分,得分15.9分,评价为“良好”。绩效目标符合《淄博市城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2017-2020)》,项目立项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是经济社会发展必要安排。项目实施依据合理,项目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资金分配办法合理明确,其他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分配方案相符。

  (二)项目管理方面:分值40分,得分26.6分,评价为“合格”。在已实施的项目中,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助资金到位70%;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孙家便民市场两个项目实施了招标采购;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其他项目无管理制度;完工项目均无结算审计。

  (三)项目绩效方面:分值41分,得分33.5分,评价为“良好”。淄博市主城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提升改造项目完成5个,未完成任务的有2个,其中鲁中蔬菜批发市场新建项目完成约84%,孙家便民市场新建项目完成约75%。项目质量标准符合率86%,完成及时率为75%,社会公众满意度平均满意度74%。改善了农贸市场的卫生环境、交通拥堵等问题,初步建立起健全的综合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五、存在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在主城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提升改造项目建设中,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沣水综合性农贸市场、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九级金塔农贸市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孙家便民市场6个项目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

  (二)过程管控待加强。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九级金塔农贸市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孙家便民市场、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等5个项目无生产进度记录或生产进度记录不全,生产进度监控资料不足,且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沣水综合性农贸市场、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九级金塔农贸市场、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5个项目实施中均无质量监督、验收及工程结算,过程管控有待加强。

  (三)普遍未设立绩效目标,无绩效自评。7个项目均未设立绩效目标,仅淄博智慧型城中农贸市场有社会效益自评和财务自评,其他项目均未对是否已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等进行总结评价。

  (四)工程完工未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沣水综合性农贸市场、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九级金塔农贸市场、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5个项目已完工,均无结算审计,项目建设资金未得到监督。

  (五)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后客流量较少。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后,由于停车场缺乏管理,停车场被占用,以至于出现停车难问题,导致客流量减少;九级金塔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后,门口流动摊位较多,农贸市场场内温度较高、流通性差,导致农贸市场客流量较少。

  六、意见建议

  (一)完善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项目的执行及资金收支均按照制度有效执行。

  (二)加强项目实施,提高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质量。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按日记录工程量,按月或按周报送项目实施单位及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及时检查和监督,促进农贸市场改造质量,并要求实施单位将记录资料完整入档。

  (三)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完毕后进行绩效自评。项目竣工后,各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进行自评,对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自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形成自评报告。

  (四)工程项目建设完毕后应当进行结算审计。做好工程审计,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是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手段。

  (五)农贸市场应加强管理。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应加强停车场的管理,解决顾客停车难问题;九级金塔农贸市场应加强管理市场秩序,将流动摊位引入市场内,增强市场内空气流通性,为百姓提供一个安心舒适的购物环境。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为了方便我镇群众的生活,改善温泉镇农贸市场环境,我镇负责组织实施的温泉镇新城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2019年7月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根据临川区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县镇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镇组织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温泉镇新城农贸市场于2018年批复建设,2018年与江西荣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农贸市场的用地由江西荣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偿提供,用地手续齐全,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底主体已完工,建设单位建筑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农贸市场建筑面积约为600平方米。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温泉镇新城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项目是根据2017年度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计划而组织实施的,温泉镇是一个工业重镇,温泉工业园区的不断发展壮大,温泉镇的流动人口与之俱增,随着温泉镇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流通规模的扩大,温泉工业园区的配套服务建设迫在眉睫,原有农贸市场规划不合理、服务设施差等,已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该项目主要根据市、区下发的文件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新建并装修,农贸市场营业面积约600平方米,年交易额达2000万元,内设摊位40个,店面20间,自卖区30个按肉品、蔬菜、熟食、干货、活禽、鱼类分类分区设置并建有值班室、卫生间等服务设施,可安排就业人员150余人。

  二、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我镇向区商行办、区财政局申报了温泉镇新城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项目立项,并于同年区商行办、区财政局下发了新建改造项目批复和资金使用文件。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室内装饰、台面、水电设施、路面硬化及铺装、通风设施、排水工程。

  该项目主体工程实施建设工期:计划2018年12月-2019年5月,该项目装修工程实施建设工期:计划2019年5月-2019年7月。该项目申报的资金申报的内容和具体实施的内容相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待工程验收合格和评审后给予拨付项目补助资金,不足资金由江西荣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偿赞助。

  (二)资金使用方面我镇做到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符合规定,与调整后的预算基本一致。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经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核算规范。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组织构架,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重点办主任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实施流程。首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院专家到项目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现场进行勘测,找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预算,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单位实施。

  3、监管措施。在项目建设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努力化解工程风险、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并从思想观念、文明施工、设计文件、计量支付和施工材料等方面入手,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严把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关。

  (五)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任务量已全面完工,完成工程量的100%,正在申请相关部门验收。

  2、我镇已经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现申请上级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和评审

  3、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全面竣工。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达到了以下目标:一是改变了温泉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落后的状态,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和物资流通;二是提高了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流通速度,为镇村振兴奠定基础。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温泉镇新城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项目评价结果为优。该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满足了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我市2020年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21]180号)要求,我社专门成立评价小组,并对五指山市北区中心基层供销社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开展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本项目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主要是盘活社有闲置资产,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及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综合性经营网络现状。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五指山市番阳镇(镇政府对面),总用地面积4037.70㎡,主要建筑一栋2层农贸市场建筑楼,总建筑面积2088.12㎡,其中1层建筑面积1280.37㎡,布置商铺、摊位、办公室、检测室,2层建筑面积807.75㎡;一栋1层设备房,总建筑面积166.14㎡,设有宰杀间、活禽间,水泵房、消防池;一栋1层公共厕所,总建筑面积56.35㎡,设有男、女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公共洗手间、垃圾房等。总预算投资817.81万元,开工日期2018年9月20日,实际竣工日期2020年1月。2020年市财政预算资金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建设支出均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专人负责及时跟踪落实项目建设进度,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100%。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2020年预算安排,该项目年度资金预53万元,支出6.77万元,余额46.23万元,年度资金使用完成率12%。本项目绩效目标是监督管理该项目建设,确保工程主体建筑、装修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设完成。

  (三)自评结果

  2020年度本项目绩效自评良好。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确定自评项目,组织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制定评价方案,组织收集整理项目评价资料,做好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筹备工作。

  (二)组织过程

  财政部门负责指导资金使用单位有序开展绩效自评,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自评结果客观、真实、准确性,自评结果后形成报告提交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分析评价

  填写《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分析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指标进行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到位资金53万,实际使用资金6.7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进度款、检测、竣工测量费,但目前还在办理相关工程竣工结算手续。作为实施主体,制定了本部门年度项目资金预算计划,财政部门批复资金预算安排。部门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确保项目实施建设,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该项目2020年预算资金53万元,2020年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市财政局下达2020年度该项目建设资金53万元,截止2020年12月,项目建设支出金额67682元,支出占年度预算的1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工程支出均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实施完成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对资金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每笔资金报账前,必须办理相关审核报批手续。项目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设置三个产出指标,完成数量如下: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实施专人负责,集体分工协作,制定全年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组织实施措施和策略,使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工程主体建筑、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产出指标都按时完成,指标值完成率100%。

  (3)项目实施进度

  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按2020年工程计划进度,在年底前完成工程项目相关工作。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直接改变北区中心基层供销社(番阳社)经营网点破旧面貌,使社有资产得到很好的保值增值,新增8间铺面和64个经营摊位,可为基层社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解决职工当地居民就业问题,提高基层社服务三农和繁荣城乡货物流通能力,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和城镇面貌,有利于繁荣地方经济,进一步改善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加快周边区域的建设和利用。同时,在户外配置活动场所、绿化等,为住户、营商者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对构建和谐、稳定、安康的社会氛围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当地基础设施、饮水、道路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难题,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甚微。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

  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适应项目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强的互适性,可持续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绩效目标为≥95%。评价组随机抽选了25名受益对象,在项目实施缓解职工住房、就业等方面进行了满意度调查,24名受益对象均表示满意。综上所述,受益职工群众满意度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到位资金5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7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进度款、检测、竣工测量费支付。本项目现已建设完工,基本完成本年度预定绩效目标,但目前还在办理相关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财政部门将对预算单位项目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或组织现场核查,出具审核意见,并加强抽查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历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拟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我社在项目资金支出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的要求,严格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资金投入。同时,协调好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工作,全力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进度计划依时完成。

  建议: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对所涉及的项目,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工程进度与资金使用同步,确保年底决算与年度预算一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一、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1.设立时间。2018年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专项资金设立时间为2017年4月。2018年是延续2017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专项资金政策持续实施的。2018年1月22日,青岛市财政局、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创建星级农贸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行〔2018〕10号),2018年4月2日,青岛市工商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17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办法〉的通知》(青工商经发〔2018〕63号)。

  2.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2〕27号)、《青岛市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关于强化市长负责制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61号)、《关于2018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18]1号)。

  3.设定用途。2018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为2120万元(后补助,2019年安排)。对获得星级认定的市场,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综合奖补。其中:五星级市场80万元/处,四星级市场60万元/处,三星级市场40万元/处。

  综合奖补资金发放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划拨。获得星级认定的市场取得综合奖补资金后,要用不低于10%的综合奖补资金,对市场文明诚信经营业户等进行奖励。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创建星级农贸市场在全市、全省属于首创,全国范围内也不多见。局领导高度重视,严密关注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农贸市场星级创建”活动。一是完善办法和标准。在总结2017年创建工作经验和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对2018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办、创建标准进行完善,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召开动员会。2018年4月3日,召开了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动员会,对2018年度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三是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招标选定两家单位作为第三方测评机构,同时,完成星级农贸市场测评软件修改完善和测评人员培训工作。四是申报进行材料审核。按照《创建办法》要求,对参评市场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统一审核,经过区级初审和市级复核,共有61处市场参加2018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五是组织实地测评。5-10月份组织两家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交叉测评与重迭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市场开展实地测评,次月通过市工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市场测评成绩。5月、7月、10月分别组织专家集中测评,对市场存在的问题现场点评,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认真整改。同时开展农贸市场群众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市民满意度调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是组织召开现场会。2018年9月5日、10月26日,先后在李沧区、西海岸新区召开“走进市办实事 见证民生项目”暨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现场会和“走进市办实事 见证民生项目”活动座谈会,会议邀请市办实事协办单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市民代表、新闻媒体,170余人参加,进一步扩大市办实事影响力,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七是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2018年11月22日,由青岛大学、海洋大学、协办单位、第三方测评机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实地抽取7处市场进行了观摩,观看市场创建纪录片、查阅市场申报材料、市场情况介绍等环节,根据《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由评审专家对参评市场进行综合测评。按照《创建办法》规定程序,经过市场自评申报、区局初审、市局复核、第三方测评机构实地测评、专家集中测评、专家评审会等环节,确定青岛市兴山路市场等44处农贸市场为青岛市2018年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候选市场。经过市场自评申报、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市工商局复核、实地测评、专家评审等环节、结合公示星级农贸市场候选名单期间市民的意见,12月份最终确定青岛市兴山路市场等44处农贸市场为“青岛市2018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其中:青岛交运兴山路农贸市场等2处农贸市场为五星级农贸市场,青岛团岛农贸市场等14处农贸市场为四星级农贸市场,青岛基隆路金麦园综合市场等28处农贸市场为三星级农贸市场。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19年6月25日,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青财行〔2019〕25号),下达各区财政局2018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第一批)2040万元。2019年12月5日,下达李沧区财政局2018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80万元。

  (二)2018项目安排情况

  1.安排概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2018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18]1号),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专业考核评测机制,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创建星级农贸市场不少于40处,为居民提供放心优质服务。2018年创建星级农贸市场44处,其中:市南区四星级市场1处、三星级市场4处,市北区四星级市场3处、三星级市场8处,李沧区五星级市场1处、四星级市场6处、三星级市场4处,崂山区四星级市场1处、三星级市场4处,西海岸新区五星级市场1处、四星级市场3处、三星级市场6处,城阳区三星级市场2处。2018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名单详见《青岛市2018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名单》(附件1)。

  2.各项目绩效情况

  我市自2017年首次开展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活动,虽然起步时间不长,但创建星级农贸市场成效已明显显现,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复审过程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也未专门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充分显现了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成效。通过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农贸市场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得到有效提升,市场开办单位主动投入资金升级改造市场硬件;市场环境卫生得到持续改善,基本杜绝了农贸市场“脏乱差、腥臭湿”问题;市场交易秩序得到有效整治,农贸市场“短斤少两”等欺诈消费行为减少了约80%;市场开办单位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改变了以往市场开办单位“重效益、轻管理”的问题,市场开办单位主动在市场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市场诚信经营意识显著提高,通过开展市场文明经营户创建活动,有效引导场内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市场食品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三防”设施得到普遍落实;市民购物消费满意度不断提高,星级市场市民消费满意度均达到80分以上。44处星级农贸市场惠及周边市民180余万,岛城内外各类媒体予以广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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