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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整改报告

时间:2022-12-10 12:40:13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绩效整改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绩效整改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绩效整改报告

绩效整改报告1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遵财绩〔20xx〕7号)文件精神,贵州天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遵义市文体旅游局20xx年部门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我局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逐条逐项分析原因,据实分类及时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

  直属事业单位决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问题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与“二下”批复下达预算数不一致

  基本情况:遵义会议纪念馆差异27,026,100.32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703万元误填入部门决算报表年初数中,应填列决算报表调整预算数栏,导致数据不一致。遵义市美术馆差异576,399.51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0万元和调整预算数17.64万元填入年初预算收入数里,导致数据不一致。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差异8,766,964.50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调整预算数8,766,964.50元误填入部门决算报表年初数中,应填列决算报表调整预算数栏,导致数据不一致。遵义市文化馆差异0.20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二下”批复预算数21,851,855.56元,填报决算年初预算数误写为21,851,855.36元,导致数据不一致。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自身责任意识,提高决算编报质量,使财务数据准确无误。

  问题二:决算报表中汇总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与分别公开的预算数之和不一致

  基本情况:遵义市博物馆公开网站公开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报表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制20xx年预算时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未下达,只在市级配套免费开放资金中预算1万元,在中央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预算5.3万元。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对直属事业单位相关财务人员编制决算报表进行业务指导,并在汇总部门整体预决算时加强审核,确保部门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年末结转结余较多,存量资金规模较大

  基本情况:我局20xx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多,主要原因:一是体育彩票公益金是根据具体销售业绩分成,一般为半年下达一次资金;二是20xx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1—5月我局按上级要求关闭下属文体场馆,暂停所有文体活动,大量经费未使用;三是20xx年12月因市级财力困难,财政于12月15日提前停止支付,导致我局大量支出未支付。

  整改措施:20xx年2月,市级财政收回我局20xx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32,255,789.16元。20xx年已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基本情况:“遵义市美术馆商业性文化设施”350万元、“美术馆专用设备购置”150万元,项目执行率低于80%,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按上级要求关闭美术馆,大量经费未使用。二是20xx年12月因市级财力困难,财政于12月15日提前停止支付,导致大量支出未支付。

  整改措施:20xx年初已向财政申请结转资金“遵义市美术馆商业性文化设施”499,220.67元 、“美术馆专用设备购置”354,117元,并于20xx年全部列支完毕。

  (三)预算调整率较高,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基本情况:遵义市博物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率为1719%,主要原因是编制20xx年预算时,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17万元、中央免费开放资金542.5万元),未纳入 “二下批复”预算,导致预算调整率较高。杨粲墓博物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率为2400%,主要原因是编制20xx年预算时,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中央免费开放资金40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杨粲墓陈列提升项目200万元),未纳入 “二下批复”预算,导致预算调整率较高。遵义会议纪念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率为4003.75%,主要原因是编制20xx年预算时,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中央免费开放资金2703万元),未纳入 “二下批复”预算,导致预算调整率较高。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与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使预算编制更加精准化。

  二、资产管理方面

  问题一: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基本情况:20xx年遵义市市级机构改革,组建遵义市文体旅游局,使用原遵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资产系统账号。为便于资产管理,我局委托微帆科技有限公司将原遵义市体育局、原遵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数据导入遵义市文体旅游局资产系统,在导入原遵义市体育局、原遵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数据时,技术原因无法导入使用人及使用部门,为区分原体育局、原旅发委导入资产,将使用部门设置为“原体育局”、“原旅游局”,如要查询原旅发委和原体育局使用人的资产,只能通过合并前原单位资产系统导出的数据进行查询。20xx年机构改革后我局未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经20xx年第16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于8月19日委托贵州恒煜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服务清理固定资产,贵州智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标,目前正在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今后我局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会计核算方面

  问题一: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基本情况:凭证附件不完整。遵义足球运动学校20xx年10月13号凭证,支付20xx年全年的生活费、住宿费时使用单位其他资金支付199,154.00元及使用零余额账户额度支付68,800.00元,后未附相关支付凭证。

  整改措施:经核查,遵义足球运动学校20xx年10月13号凭证后所附的支付凭证仅为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授权支付凭证以及生活费和住宿费分摊计算表,未附食堂支出成本类支付凭证。原因是其在遵义市体校内办公,所有教职工及学生均在体校食堂用餐及住宿,通过和市体校签署协议后采取按人数分摊的方式支付食宿费及住宿费。食堂成本类支付凭证太多且已由体校食堂财务入账,故未附相关支付凭证。今后涉及上述分摊情况的业务,会在凭证中将相关情况备注说明。

  问题二:经济科目未严格区分。

  基本情况:我局20xx年12月208号凭证、20xx年10月121号凭证,会计核算经济科目未严格区分,因20xx年财务决算工作已完成,故不能进行账务调整。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做到科目设置准确,帐目清楚。

  问题三:差旅费报销超范围。

  基本情况:我局20xx年12月208号凭证,将服装费、补助费、其他费用以“差旅费”核算,因20xx年财务决算工作已完成,故不能进行账务调整。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做到科目设置准确,帐目清楚。

  四、绩效管理方面

  (一)绩效自评有待加强。

  问题一:“遵义大剧院商业性文化设施”项目进行自评时,以实际拨付大剧院资金作为项目支出,未以实际支出作为项目支出。

  基本情况: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遵义大剧院20xx年市级部门预算由我局编制,预算经费由我局转拨。根据《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二下”预算的批复》(遵财教[20xx]2号)文件精神,批复“遵义大剧院商业性文化设施”350万元,财政实际下达指标346.68万元,我局转拨资金346.68万元,故我局在项目绩效自评时只能按照账务金额346.68万元填报。

  问题二:遵义市文化馆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以项目自评代替整体自评。

  基本情况:经核查“遵义财政云平台”,遵义市文化馆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不存在以项目自评代替整体自评。

  问题三:整体绩效自评中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与单位本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目标相关程度较低。

  整改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学习,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设立细化、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切实提高绩效自评工作水平。

  五、业务管理方面

  (一)维护维修费支出庞大,对财政拨款依赖程度高

  问题一:遵义大剧院,因其体量大、设施设备高端,物业管理及设备运行维护成本较高,随着时间的推移,折旧更新费用增加。大剧院运转对财政拨款依赖程度较高,每年财政拨款350万元仅能满足大剧院基本费用支出。

  整改措施:下步工作中持续加大对剧院的运行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管理制度、维护方式、服务人员等重点环节的管控,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加强内部财务和项目管理,为剧院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条件。

  (二)专业化程度较低,业务开展受影响

  问题一:硬件设施欠完善。遵义市美术馆目前没有固定陈列展厅及标准化藏品库,专业化程度较低,向外界宣传推广形成一定阻力。

  整改措施:下一步遵义市美术馆将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推动场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场馆使用功能,打造专业化艺术场馆,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问题二:演出内容欠丰富。遵义大剧院目前没有剧目引进费的专项预算,经营行为存在短期性、临时性,演出剧目有待丰富、场馆利用率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公益场馆运营管理效能,有效向市民开放,切实盘活闲置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指示要求和市政府关于遵义道桥集团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专题会议精神,全面提升遵义大剧院运营管理效能,切实盘活资产资源,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根据市文化旅游局与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7月21日专题座谈会议精神,遵义市大剧院服务中心与遵义产投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过多次协商,就遵义大剧院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共识:一是经营管理模式。坚持以“政治效益为先、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统领剧院发展,采取“政府补贴、中心监管、委托经营、市场运作”模式,由遵义市大剧院服务中心与贵州禾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注册成立遵义大剧院禾田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执行方,负责大剧院的演艺及研学项目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5年。二是将遵义大剧院的物业管理项目、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项目、可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项目委托给遵义产投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绩效整改报告2

  一、问题整改情况

  (一)资金管理方面

  1.存在问题: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性质使用资金,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存在问题:资产处置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单位资产定期清查,提前对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安排,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按程序报废,对已达报废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重新调配使用。

  3.存在问题:新购置资产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绩效评价中提到的打印机问题,我厅在大数据局配发的适配国产化电脑到位后立即分配了该批新购打印机,已在xxxx年9月领用完毕,现已正常使用。

  4.存在问题:资产信息有误。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委托资产清查公司,查找问题原因,及时更正了错误的资产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5.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不精准,未考虑司法警官学校迁建工程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厅机关各处室和下属单位预算申报指导,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xxxx年7月1日我厅召开了部门预算培训会,对各处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验办进行预算编制培训及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反复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需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结合近年经费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考虑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对确定纳入年度工作的项目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精准测算,将所有收入及支出均纳入预算编制,完整反映单位收入情况。

  6.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中存在资金设置不足,与实际偏离较大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对于超预算或结转结余大的项目,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对于确因工作发生变化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调整预算。

  (二)项目管理方面

  7.存在问题:司法警官学校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迁建工程存在未及时按准则转为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省司法警官学校在xxxx年3月已完成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同时我厅加强了对竣工项目的结(决)算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决)算工作,并根据竣工财务结(决)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转入工作等具体要求。

  8.存在问题:司法厅本级项目竣工结(决)算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在xxxx年6月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转入固定资产。

  (三)绩效管理方面

  9.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设置不清晰。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规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计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10.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细化量化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对绩效指标值设置进行了指导培训,要求绩效指标设置逐步从定性向定量深化,避免指标“不清晰、不可衡量、不便考核”的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在编报20xx年预算时,严格按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绩效,并提供测算依据。在绩效运行时发生偏差及时进行调整。

  11.存在问题:部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及所属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开展项目自评,并提交印证材料,如未提供相应材料,视为未完成,按比例扣分。从而达到提高绩效目标自评质量的目的,为下步绩效管理工作积累更多经验。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今后工作中,我厅将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合理规划预算绩效管理计划并严格实施。同时我厅将加强人员培训,持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资金使用原则,全面树立绩效理念,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实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效绩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整改报告3

  20xx年,按照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针对“部门自评质量有待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利用率不高、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区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总体目标,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夯实绩效管理基础,硬化绩效结果应用,严格考核监督问责,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区财政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全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定期研究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及全区预算绩效改革重大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确保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制定了《朝天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规程》,理顺了区财政局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关系,明确股室职责分工,有力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在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广元市朝天区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广元市朝天区区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20xx年又先后制定了《朝天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朝天区财政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朝天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和《广元市朝天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预算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推进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媒体宣传促提升。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预算绩效意识,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全年在中国报道网、四川新闻网和区政府门户网上刊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信息7条,区电视台对全区20xx年财政预算绩效工作专题培训会进行了现场报道。二是内部研学促提升。定期召开会议,系统地学习研究绩效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文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以会代训促提升。通过年初的财政工作会议及其他财政相关会议,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和乡镇的财务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以会代训,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1.做好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将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严格按照《朝天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朝天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对区级财政安排新增50万元(含)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年度预算增幅达到20%或增加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并组织三方机构对5个部门4个新增项目2个延续性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共涉及财政资金1754.75万元。财政重点从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等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第三方评减资金53.16万元,评估结果应用予以支持。

  3.做实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指导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日常监控。推动部门围绕整体及核心业务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部门预算资金整体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效率和行政效能。采取部门自行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部门开展了20xx年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涉及69个部门(涉密单位除外)和12个乡镇,610个项目,资金3.77亿。并组织三方机构对区养护段、区自然资源分局2个部门实施绩效运行重点监控,整体情况良好。

  5.做深预算绩效结果运用。建立评价反馈整改机制,评价结果及时反馈部门,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财政评价结果的好坏与预算安排挂钩。一是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调减资金53.13万元。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结果应用,通过编制审核绩效目标调减资金203.73万元,调整预算项目1个,涉及资金100万元。三是事中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建立实行绩效监控问题整改机制,及时反馈区级项目绩效监控综合意见,相关部门和乡镇逐一进行整改落实。通过开展绩效监控调整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7338万元,相关部门对绩效目标进行了调整。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对5个项目执行结余资金888.45万元收回财政。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20xx年146个预算单位和12个乡镇所有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的《关于20xx年以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20xx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均在区网站全面公开,进一步提升了绩效管理工作透明度。

  (一)部门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够熟练,对政策把握不到位,加之人员变动频繁,目标设置不尽科学,自评质量不高。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充分。当前本级财力有限,仅限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方面支出,激励约束安排的资金很有限。

  (一)切实前移绩效管理关口。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的前置引领和过程约束作用,督促部门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和项目储备统筹工作,做到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加大对部门绩效目标的审核力度,绩效目标不细不实的不予入库、不予安排预算。开展绩效目标设置和执行历史数据比对分析,提升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

  (三)持续强化绩效结果应用。严格执行绩效结果应用,将预算绩效结果作为核定次年部门预算的依据,将政策(项目)预算绩效结果作为核定次年政策(项目)是否继续实施和政策(项目)预算规模的依据。督促部门建立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按绩效高低排序保障项目预算安排。

  (四)持续加大报告和公开力度。配合区人大 “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重点部门实施“穿透式”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将预算绩效结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等报送区人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绩效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依法按时公开。组织部门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等绩效信息,畅通社会公众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强化社会监督。

绩效整改报告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概况

  根据“关于报送2020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分配计划的函(粤中医函〔2019〕456号)”,为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2020年省财政安排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总额14088万元,用于支持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已执行9045.8409万元,总执行率64.21%。其中,2020年开始、资金使用周期为一年的项目总额为13308万元,实际资金执行为8815.6903万元,执行率66.24%;2020年开始、资金使用周期为两年的项目总额为455万元,实际资金执行104.1067万元,执行率22.88%;2020年开始、资金使用周期为三年的项目总额为325万元,实际资金执行126.0439万元,执行率38.78%。

  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共涉及以下10类建设内容:

  (1)省级中医医院设备及修缮项目2800万元。

  (2)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7200万元。

  (3)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设项目260万

  (4)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140万元。

  (5)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质量监控中心项目100万元。

  (6)中医药科研项目755万元。其中面上科研项目391万元;专项研究项目225万元;指令性项目64万元;国医大师学术思想项目75万元。

  (7)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190万元。其中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培养项目120万元;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50万元;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继承人集中理论培训项目20万元。

  (8)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1660万元。其中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项目1350万元;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310万元。

  (9)中医药文化宣传项目300万元。

  (10)2020中医药专项建设工作项目683万元。其中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项目200万元;传承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项目40万元;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网络核心平台维护项目63万元;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项目30万元;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5万元;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管理10万元;国家和省的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管理项目15万元;局机关项目320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方式、主要用途与扶持对象

  省级中医院设备及修缮项目

  为进一步优化省属中医医院功能布局,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安排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总额共280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其他类,常规性拨款项目。

  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通过开展省、市级中医医院修缮、土建或设备装备建设项目,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地市级中医医院创建、巩固和完善三级中医医院水平标准,进一步优化省属中医医功能布局,使其成为所在区域内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中医医院。安排潮阳区中医院、韶关市中医院等9家市县级中医医院720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设项目

  为支持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的开展,积极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不断提高重大疑难疾病临床疗效,安排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4家医院项目资金共26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省级基地承担所对应的公立县级(区、市)中医医院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任务及新增省级基地(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安排广东省第二中医院等4家医院项目经费共14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质量监控中心项目

  用于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质量监控中心项目,目标是协助省中医药局开展业务管理,对全省治未病服务网络运行提供监测评价服务,对各级医疗机构治未病专科(学科)的关键质量指标进行监测并实施指导服务;开展临床科研一体化建设,开展治未病服务效果评估、服务方案优化工作;开展区域大众健康水平监测分析服务与建立示范点;对中医药健康管理规范实施提供指导、培训、监测、考核服务;促进治未病服务产业转化与对接的规范化与示范。安排经费10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中医药科研项目

  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中医药科研体系,提高中医药科研能力,整理并推广我省国医大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探索国医大师诊疗疾病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安排面上项目391万元、指令性项目64万元、专项研究项目225万元、国医大师学术思想传承项目75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用于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包含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培养、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继承人集中理论培训等3个子项目,安排资金总额19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项目制。

  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包括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资料室和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共享平台),整理、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诊疗疾病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项目资金总额1350万元,同时,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包括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诊室、示教室),整理、传承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安排资金总额31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因素法。

  中医药文化宣传项目

  为进一步弘扬广东中医药文化、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战略实施,挖掘、弘扬岭南中医药文化,安排中医药文化宣传项目30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因素法。

  2020中医药专项建设工作项目

  安排200万元用于2020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40万元用于2020年传承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30万元用于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项目。为推动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网络核心平台的升级改造、加强安全防护,安排63万元用于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网络核心平台维护项目。为促进我省中医药教育工作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安排5万元用于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安排10万元用于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和省的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管理项目15万元。安排局机关项目320万元。资金分配方式:委托固定合作单位完成工作任务。

  (二)2020年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地方资金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一方面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另一方面改善各级各类中医机构服务环境和服务条件,加强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二、自评情况

  (一)自评分数

  在收集和整理各地区、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递交的项目自评材料的基础上,经过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审核,组织专家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最终10类建设项目中,9类项目评定为优,1类项目评定为良。2020年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项目的绩效最终评定分数为94.13分,等级为“优”,其中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9〕5号,第四十一条,省项目主管部门可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严格依据任务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面上科研项目、重点科研项目和单方验方科研项目三类项目不属于实施期末,暂时不参与绩效评价。具体结果详见表1和附录1。

  表1 2020年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项目的绩效综合评定情况表

  (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总共安排资金14088万元,统计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已经执行9045.8409万元,总执行率64.21%。其中,2020年当年应完成项目资金执行8815.6903万元,执行率66.24%,2020年开始两年内应完成项目资金执行104.1067万元,执行率22.88%,2020年开始三年内应完成项目资金执行126.0439万元,执行率38.78%。

  所有项目承担单位的预算执行、资金支出和会计核算规范,均没有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自查无违规金额;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过检查监控,能够做到专账核算,核算凭证规范有效。

  表2所有项目资金支出率统计情况

  专项资金分用途使用绩效。

  (1)省级中医院设备及修缮项目

  2所省级中医院均完成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2个项目全部对生态环境没有污染。

  (2)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9个项目7个已按规定时间开展建设,均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3)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设项目

  4个项目均按照目标设定完成任务,且所有单位经费的使用均围绕项目目标进行使用,4个项目建立起长效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

  (4)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4个项目均完成8次网络培训次数,培训人数均超2800人以上,完成1次县级基地骨干培训以上,2个项目完成县级基地骨干培训3次以上,3个项目完成指导县级基地建设次数6次以上,4个项目县级基地建设均得到加强。

  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质量监控中心项目

  完成制定对全省治未病服务网络运行监测方案1个、形成各级医疗机构治未病专科(学科)的关键质量指标1套、建立治未病服务质量监控区域试点8个、优化建立治未病干预方案3个、建立小区域健康水平监测示范点1个、举办中医药健康管理全省培训班1期,且开展全省中医药健康管理专家组培训1次,开展中医治未病产品、设备、标准等相关研究3项,形成中医治未病临床科研一体化建设示范1个,制定治未病分级、专科、学科评估的统一标准化流程,并100%完成省中医药局交办的任务。形成质量监测指标、具备监测平台、制定监测方案,通过治未病AAAA评估的医疗机构30家。

  (6)中医药科研项目

  3个国医大师学术思想传承项目均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中医药科研体系,提高中医药科研能力,整理并推广我省国医大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探索国医大师诊疗疾病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三个国医大师学术思想传承项目均建立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的机制,逐步探索并形成有效的中医临床科研方法,提升临床医生的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

  (7)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4个项目根据实施方案,完成所承办的集中培训,95%≥培训人数达标率≤100%、有完整的培训方案,达到实施方案要求的培养内容的涵盖达标率,达到实施方案要求的师资要求的达标率,达到实施方案要求的学员要求的达标率,有考勤等保证培训纪律的措施,有考核机制及考核结果,考核材料完整以及培训班课件汇编成册。2个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培养项目的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师资队伍培养能力加强程度高,1个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的县级中医院骨干诊疗能力提升程度高,1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继承人集中理论培训项目的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继承人理论水平提升程度高。

  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

  30个项目22个已完成,8个正在建设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诊室、示教室(阅览室),共完成43个诊疗方案。其中完成诊疗方案超1个或以上的有28个项目,30个项目共免费培养203名继承人,且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一共累计115个工作日、一共撰写318篇跟师笔记、一共撰写188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其中完成培养6名继承人的有27个项目;完成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4个工作日的有25个项目;完成撰写2篇跟师笔记的有23个项目;完成撰写1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的有28个项目。6个项目的老中医专家完成对继承人的所有跟师笔记、临床心得等相关学习资料进行认真批阅和点评,13个项目的老中医专家部分批阅和点评。24个项目完成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且全年4次以上,每次参加人数10人以上。10个项目完成与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每年巡诊活动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25个项目完成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中医药局主办的集中理论培训1次以上。29个项目形成工作室管理制度。共27个项目传承基层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9)中医药文化宣传项目

  一是全面加强疫情期间中医药通过省中医药局官方微信推送《广东省20xx年夏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医治未病指引》,引导群众做好疫情期间养生保健。跟进协调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相继转发、报道,受到群众欢迎,微信平台上该《指引》内容总阅读量超过100万次。通过省中医药局官方微信推送《老广 齐心抗疫辛苦了!喝好这碗汤》、《排队测核酸的街坊 推荐几款消暑养心膳食》等一系列贴心养生科普,阅读量超过10万次。积极协助主流权威媒体采访一线专家,准确及时反映中医药参与临床救治确诊患者情况。央视东方时空推出《医疗救治专家:广州本轮疫情患者病情有新特点,坚持中西医结合治疗》、羊城晚报推出《专家:广州本土病例病毒载量高、转阴时间长,积极运用中医药治疗》《专家:积极运用中医药治疗广州本土病例》等一系列报道。有针对性做好科普引导。针对网络上“中医反对打疫苗”等错误言论,省中医药局官方微信推送《常识:中医最早运用免疫思想并发明免疫疗法》,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苗接种。二是全面加强官方新媒体平台建设,自本年度以来,广东中医药官方微信公众号稳居全国各省级中医药政务类新媒体第一名。三是组织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业务培训、全省中医药宣传骨干培训等系列活动,培训全省中医药工作者约400人次。四是组织开展“大医精诚——中医名家走基层”、广东中医药文化创意大赛、千名医师讲中医等系列活动,全省1000多位中医药专家超过10000人次群众义诊、科普宣讲。五是推进中医药文化精品创作,启动岭南医藏计划、编撰岭南医籍全书,推进《国医春秋》中医药文化电视综艺节目创作,已完成节目内容策划、播出平台选定等工作。

  (10)2020中医药专项建设工作项目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工作、完成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按照验收方案完成验收工作,验收评价材料、总结材料齐全、完成验收62份,验收通过62份,按时完成所有验收工作,评价和总结材料及时报送委托单位、完成2017年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验收41份,完成广东省2016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验收11份,完成广东2016-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验收工作10份。已按照既定时间开展项目建设、加强了全省适宜技术视频网络核心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了全省适宜技术视频网络核心平台安全建设。在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项目评审工作、完成继续教育项目申报6项、组织专家进行继续教育项目评审工作3次。顺利完成考核工作、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到位、对于各地市上报的考核人员名单进行严格复核、按时完成命题组卷工作、对于考核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省中医药局。根据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完成人才培养工作以及完成人才培养的评审或者考核工作、完成人才培养的培养工作1次、完成人才培养的评审或者考核工作6次。组织专家培训1次及以上、考务培训1次及以上、资格考核1次及以上,对于各地市上报的考核人员名单进行严格复核以及有申诉投诉反馈机制。能够保障核心平台的安全、稳定、可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能够得到认可。能够维护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考核公平公正。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逐步完善实施细则,建立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长效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力量提供中医药服务。能够维护我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在坚持中医药教育主体地位和中医药原创思维的前提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评审以及考核等工作,夯实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被培养者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是否逐步理清人才培养工作思路,建立我省中医人才培养和评审、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规范的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维护了我省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的严肃性,确保项目审核公平公正。形成了国家和省的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工作机制和方案。形成了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机制和方案。维护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存在的问题

  1.省级中医院设备及修缮项目

  受疫情影响,2个项目存在专项资金使用执行率未达到100%的情况,小部分资金由省财政收回统筹。今后此类项目应结合疫情发生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预算方案,细化管理院内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

  2.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9个项目中有6个项目资金使用率偏低。湛江市第二中医院建设项目2020年经费开支全部为自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未使用,资金实际支出率为0。潮州市中医医院和湛江市第一中医院的资金实际支出率小于25%,其中,潮州市中医医院资金执行率为11.79%,因手术室的招标工作延迟,导致该部分资金未按原计划投入使用;湛江市第一中医院资金执行率为14.27%,受疫情影响较大部分基础工程未按时开工。惠东县中医院和韶关市中医院的资金实际支出率小于50%,均因未到合同协议规定付款期,致使资金使用较缓慢。

  3.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设项目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本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为0。受疫情影响,购置设备按照法律法规流程复杂,经费支付周期较平时明显延长。

  4.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由于2018年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网络视频平台建设项目结转253009元作为配套资金使用,同时适宜技术操作示范视频拍摄工作尚未完成,未能按时支付尾款,导致项目经费使用率为70.66%。广东省第二中医院未完成指导县级基地建设次数6次以上的的任务目标。

  5.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继承人集中理论培训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为71.08%,支出率相对较低。存在工学矛盾的问题,学员的学习时间和质量难以保证。

  6.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

  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有茂名中医院2个项目未按时提交自评材料;68个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低于75%,完成质量有待加强,其中:46个项目正在建设经验示教诊室、示教观摩室、资料室(阅览室);20个项目形成常见病、疑难病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少于2个;18个项目整理总结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医案(验案)少于20篇;13个项目完成跟师笔记少于10次,9个项目读书临证心得少于5篇;15个项目建设期内平均每年收集名老中医药专家建室前的医案、验案、教案、讲稿、书稿、文稿等少于7篇、12个项目尚未建立起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的机制以及13个项目缺乏满意度调查的问题。

  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广东省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1个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始兴县中医院-罗艳芳工作室),14个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低于50%、3个项目没有完成传承基层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其中数量指标为30个项目完成与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每年巡诊活动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完成情况不理想,指标完成率为33.33%,以及7个项目没有开展满意度调查的问题。

  7.中医药专项建设工作项目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项目、国家和省的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管理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较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项目: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0〕125号)文件精神,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3月15日。目前2020年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正处于考核报名材料审核阶段。考核项目将于20xx年9月开展,故目前下拨资金暂未使用。国家和省的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管理项目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各地各工作室的现场指导工作未全面开展,导致项目经费支出率偏低,下一步拟对各工作室建设进行实地指导,督促各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

  三、改进意见

  (一)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管理。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未能如期按计划实施,我局各业务处室具体二级项目经办人,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能,密切关注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给予项目负责人适当的指导和督促,保证资金产出质量和效益。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绩效目标设置水平。适当保持绩效培训工作的延续性,解决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的问题,加强项目负责人资金执行水平,通过邀请专家集中培训,更加科学合理设定专项资金总体目标、专项资金二级项目目标,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指标和标准的公布时间调整到与项目批准、资金下达时间一致,进一步帮助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我局业务处室具体二级项目经办人通过资金使用情况和完成绩效指标的情况,开展不定期常态化督导管理工作,提高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绩效整改报告5

  一、基本情况

  xxxx年6月省财政厅对我省xxxx-xxxx度民族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分别选取了6个地区作为民族工作经费实地抽样绩效评价点、17个地区作为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实地抽样绩效评价点,指出民族工作经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四个方面8个问题、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针对本次绩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重视问题,提高认识。检查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强,全省民宗委系统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从思想和行动上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两项资金整改工作专班,组长由委分管领导担任,并作为责任领导,副组长由规财处和经发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同志组成。明确把落实整改内容作为工作的重点,对涉及的整改项目做出了科学部署,以确保取得实效。

  (三)迅即部署,强化措施。根据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两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制定了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问题,确保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加强督办,注重实效。按照责任分工,督促委本级各资金使用处室、市(州)县抓好落实,下发了《省民宗委关于做好xxxx年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省民宗委关于落实民贸民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民宗部门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时完成。

  (五)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系列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各级民宗工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形成了全省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较为完整的资金分配、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制度,推进了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我委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民族工作经费专项资金问题整改

  1、管理制度方面问题整改。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对原《贵州省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xxxx年12月12日印发。

  2.资金管理方面问题

  (1)列支基本支出问题整改。指导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完成资金清退,并严格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规定,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2)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问题整改。一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对涉及资金进行进一步摸查,梳理实施项目和无法实施项目情况,根据结存资金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二是督促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加强与本级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争取未到位资金落地,启动项目实施。三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论证并建立项目库,避免项目资金到位后无法实施问题。四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年内完成资金拨付。

  3.部分预算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问题整改。xxxx年12月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对黔财行〔20xx〕24号民族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民族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中对上述项目的使用做了进一步明确。

  4、项目管理方面

  (1)少部分项目实施缓慢、取消实施或未实施问题整改。一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对涉及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摸清未完成项目、未实施项目情况,根据项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二是督促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加强与本级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争取未到位资金落地,启动项目实施。三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论证并建立项目库,避免项目资金到位后无法实施问题,或实施条件变化取消实施等问题。四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年内完成未及时完成项目,对已完成未验收或拨付的项目,要加快验收报账进度,完善有关资料,尽快拨付资金,及时完成项目会计核算。五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规定,不允许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

  5、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我委绩效目标围绕主要工作进行编制,涵盖了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主要指标,对年度重要工作均有具体指标体现,但鉴于民族工作多为事务性工作,指标设置中确实存在无法定量只能定性的描述,我委将进一步挖掘梳理既体现工作要点又更加适合评价衡量的绩效目标。

  (2)未开展绩效自评问题整改。我委督促各级民宗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被抽查州县及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未被抽查到的要认真自查、梳理问题,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问题整改

  1、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贵州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资金预算编制、设立绩效目标、分配拨付、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方面,理顺各级财政、民宗、人行、承贷机构之间的关系,厘清部门间的职能职责,强化分工合作,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近期将印发管理办法。二是完善机制制度。建议具备条件的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财政担保机制和政府奖励制度,激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放宽小微型民贸民品企业的贷款准入条件。

  2、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沟通联动。加强各部门之间要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民族工作部门要及时将贷款申请审核意见书抄送财政部门,人行当地分支机构要及时将贴息审核意见抄送财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财政部门下达、拨付、兑现贴息资金后及时抄送民族工作部门。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每年要对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规定每年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出具绩效自评报告。

  3、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政策具体操作执行力度。一是注重提高时效性。及时开展贴息资金清算和拨付,及时兑现贴息资金,切实让民贸民品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好处。二是严格贴息资金兑现程序。纠正各地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民贸民品企业、对企业采取“先收后返”的贴息方式等不合规的情况,规范贴息渠道和程序,完善资金拨付兑现审批手续。三是实行动态管理。针对贴息补助企业覆盖率过低的情况,采取动态监管方式,对已命名的但不再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企业适时清理,对以后不再生产民族特需商品的.民品企业,适时清理、调整。同时,加大对民贸民品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覆盖面。

  4、积极指导企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一是按时报送基础档案。按照规定,每年3月份前,民贸民品企业基础档案需要及时更新报送。二是定期报送生产供应情况。按文件要求,督促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按规定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供应等相关情况。三是规范年度审计报告。针对部分县(市、区、特区)存在项目资料不合规、不完整、未提供等情况,已认定的民贸民品企业有流动贷款需求的,要及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报告中需要按要求提及载明“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占该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比例”事项。

  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经过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对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产生实在效果。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抓好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问题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对我委制定的各类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果,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指导,总结绩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各级民宗部门项目资金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指导,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强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各级职责,确保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绩效整改报告6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钦督考发﹝20xx﹞8号)要求,我局针对涉及本局职能20xx年度社会评价提出的重点整改意见和建议中的问题,制定了《钦州市投资促进局20xx年度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按照方案开展了一系列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涉及20xx年年度社会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中的问题共1个,主要是在亲商安商需加强的方面:能够享受市民待遇。

  针对“能够享受市民待遇”问题。我局相应整改措施是“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全力推进“三企入钦”活动。”

  目前市级层面已经印发《钦州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钦州市“三企入钦”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钦投促委办发﹝20xx﹞5号),全局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级要求,全力做好央企、湾企、民企招商引资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三企入钦”共签约项目146个,总投资额1537.23亿元。其中,签约央企项目共13个,总投资额222.5亿元;签约民企项目49个,总投资额124.26亿元;签约湾企项目84个,总投资额1190.47亿元。

  全局按季度印发深入各县区、园区项目一线开展协调服务企业活动的相关通知方案,全市各级招商部门运用好“三大平台”相关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问题,全力按照项目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到位资金率等“四率”推动项目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难布局难落地的问题依然严峻,影响企业投资信心

  受项目用地及规划影响,项目排队等土地的问题依然突出,土地供需矛盾明显,往年的项目用地和规划调整未能解决的情况下新引进项目又需要供地,项目的开工率难以保证。选址在工业园区之外建设的项目,如果涉及土地征拆工作的,项目建设往往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此外,我市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物流项目在自贸区、高新区及钦南区均不同程度存在选址难的问题。

  (二)工业园区配套跟不上企业需求,影响企业项目进度

  受地方财力影响,部分工业园区只是基本做到三通一平甚至部分项目需要企业业主自行平整土地,项目在建过程中企业需要的配套条件迟迟无法解决,造成项目建设工期迟滞。

  (三)联动招商、联动服务工作有待加强

  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和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时,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县区、园区之间配合度仍有待提升,部分市直职能部门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未能充分发挥,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尚未形成部门协作招商引资合力。为企业和项目协调解决问题的思维和意识没能真正转化为主动服务的行为,难以高效解决企业的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紧抓重点专题招商工作

  做好“三企入钦”年底招商冲刺,继续精准对接央企、湾企、浙企、中国500强民企业及有关行业重点企业,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力度,开展项目跟踪洽谈。认真做好自治区组织召开的“湾企入桂”“民企入桂”“浙商广西行”等专题活动,争取签约一批重大项目。重点组织做好“民企入桂”等投资促进活动,保质保量完成自治区层面项目集中签约任务。

  (二)持续利用三大平台,行成服务企业工作合力

  全市各级招商部门把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作为招商引资的核心问题来抓,成立服务企业专班,人人都是“店小二”,倾听企业诉求,加强协调合作,精准施策,多方探索,全力破解项目落地建设遇到的种种问题,让外来投资者真正感受到市民待遇。

绩效整改报告7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绩﹝20xx﹞15号)要求,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对照《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简单,绩效目标制定不明晰,定性指标居多,量化指标偏少等问题。

  整改:加强绩效目标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绩效目标是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因此在20xx年年初申报项目时,针对绩效目标填报问题,我局专门开展了绩效管理目标培训,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使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可行性、科学性,梳理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执行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网络通信及设施设备采购经费130万元,因我局20xx年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新的办公地点尚未确定,所以会议设备设施未采购,导致执行率不高。我局20xx年4月已搬迁到曲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大楼,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采购,执行率100%。今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可能避免造成资金滞留;强化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尚需提高。

  整改:20xx年因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今后将根据《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曲退役[20xx]47号)要求,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二)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主要、重点工作为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绩效整改报告8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自评和2022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2〕3号)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针对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年初我局共对20xx年度36个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包含我局本级、贵州省乡村振兴监测中心和贵州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资金范围涵盖省级财政资金的22个基本支出和14个二级项目支出,自评覆盖率为100%。同时,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经自评,我局20xx年度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36个预算项目中,有35个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含)~100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占比97.22%;1个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80(含)~90分,绩效自评等级为“良”,占比2.78%。我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4.64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局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项目管理方面

  20xx年我局个别项目的部分工作未能如期完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计划调整,个别项目的绩效指标未完成,如“省级龙头企业公示公告”≥1项,因20xx年进行了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公示公告,根据工作安排,20xx年不再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调研课题”≥4个,课题调研未能完全按照计划开展。三是因我局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职责有所调整,部分工作任务已取消。如“设立大扶贫频道和开展视频直播”=1项,由于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大扶贫频道宣传项目已撤销。

  (二)绩效管理方面

  我局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改善。如,外资项目管理经费项目中成本指标设置为“项目实施成本”=32.8万元,实际完成值为32.43万元,剩余0.37万元已按要求上缴国库。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设置绩效指标时,绩效指标符号设置有所偏差,导致绩效指标未完成。

  三、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针对自评发现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我局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一)项目管理方面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强化绩效监控管理。我局在2022年8月开展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中,对于部分二级项目因疫情影响、工作计划调整和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无法全部完成的,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申请了调整。

  (二)绩效管理方面

  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一是组织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培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人员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绩效整改报告9

  根据靖西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自治区反馈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自治区反馈靖西市20xx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制定《龙临镇20xx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20xx年社会评价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意见建议

  自治区反馈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20xx年度,自治区反馈涉及我镇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3条:

  (一)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01:

  靖西市龙临镇巴意村,叫梅屯村镇两级政府把各户的责任地收回,要承包给海升公司种果,20xx年3月份勉强签了合同,最近这几天政府强迫把甘蔗砍下来,但是糖厂还没有发证,他们就低价收回。

  (二)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53

  靖西市各村镇普遍存在扶贫工作人员不够深入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的现象。有些实际贫困的家庭没有享受贫困户的待遇,而有些实际并不贫困的家庭反而能够享受贫困待遇。

  (三)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50:

  百色市靖西市龙临镇龙显村兴屯,种田路没有通,希望打通。农田种菜没有水利,希望把水利搞好。村里面没有篮球场,没有太阳能,没有路灯晚上老人走路不方便,希望有太阳能路灯。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01: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通过实地走访蔗农了解征地以及甘蔗出售等情况,与甘蔗收购站老板谈话了解收购情况,向糖厂了解发证情况,最终核实:不存在“靖西市龙临镇巴意村叫梅屯村镇两级政府把各户的责任地收回,要承包给海升公司种果,20xx年3月份勉强签了合同,最近这几天政府强迫把甘蔗砍下来,但是糖厂还没有发证,他们就低价收回”的问题,属于失实问题。并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和走村入户解释等方式,做通群众思想工作。

  (二)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53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落实工作职责,龙临镇每周制定并发布工作指令,将工作细化,责任到人,压实帮扶工作;

  2.每月开展防返贫工作,通过“入户线上、线下排查”方式,全面排查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做好防返贫监测工作;

  3.通过加强政务村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惠农政策知晓率。

  (三)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50:

  整改措施:

  1.向农业农村局申请,落实弄亨屯产业路1条与农田水利项目1个;

  2.与文体局沟通协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帮弄亨屯建设篮球场;

  3.已完成太阳能路灯安装。

  三、工作措施

  (一)加级领导,狠抓整改。龙临镇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整改事项分解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突出整改工作的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达到整改提高的效果。

  (二)分解落实责任。龙临镇认清高质量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准确把握人民满意的新内涵、新标准,主动认领责任、照单全收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全面压实整改。

  (三)认真抓好落实。结合实际,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对照整改目标,分阶段部署,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如期完成。并由镇纪委、镇监察室对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跟进,全程监督,使得整改落到实处。

  (四)公布整改情况。龙临镇坚持阳光抓整改,将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及完成情况表在公示栏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绩效整改报告10

  根据市绩效办《关于反馈20xx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函》,我委高度重视,进行逐条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并细化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我委20xx年社会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共5条,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一:该得到帮扶的没得帮扶,不该得到帮扶的就得到帮扶。

  整改措施:根据市扶贫办的统一部署,我委“十三五”时期定点帮扶的贫困村为上思县公正乡彩林村,对口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其中,4户于20xx年如期脱贫,6户为20xx年预脱贫户,2户为20xx年预脱贫户),这些贫困户的确定都是由市扶贫办严格按照精准识别程序建档立卡的。我委根据权限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办的要求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对任务范围内贫困村、贫困户开展既有针对性又平等的帮扶,开展集体下乡帮扶活动5次,并选派博士挂任驻村第一书记具体开展整村脱贫工作,做到应帮尽帮。

  整改成效:当前,6户20xx年预脱贫户已通过“双认定”验收,彩林村整村脱贫摘帽工作顺利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对我委的帮扶工作都十分满意。

  存在问题二:像以前一样帮助他们,加多下乡开展活动。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帮扶活动。共组织到彩林村入户帮扶4次,组织开展支部联建活动1次,开展产业帮扶协调会1次,组织参加《第一书记》节目录制1次,组织“扶贫日”捐赠活动1次,组织学习扶贫攻坚文件精神3次。二是向彩林村精准捐献产业帮扶资金50000元,慰问金16800元,慰问物品折价8160元。三是帮扶发展了支柱产业,即上思县勇豪养殖专业合作社生态肉牛养殖产业,年内实现纯收入2万元,肉牛总数增加到72头,有望实现集体经济稳步增收,为整村脱贫摘帽打下基础。四是引导组织度假区企业从彩林村定点购置村合作社批量生产的肉牛、蜂蜜、土鸡土鸭、鸽子等农产品,拓宽了彩林村农产品销售渠道。

  整改成效:通过一系列下乡帮扶活动的开展,彩林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贫困户得到关照,6户20xx年预脱贫户已通过“双认定”验收,彩林村整村脱贫摘帽工作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三:成绩成效显著,希望能继续持之以恒,不断提升,使景区能获得一次跨越式发展;

  整改措施:紧紧抓住中国——东盟国际马拉松赛重点站在白浪滩景区的发展机遇,全面开展景区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工程。对中心广场进行提升改造,整治海岸线经营秩序,在客流集中的中心广场增设游客服务咨询中心,开工建设卡威汽车营地、白浪滩景区1号救生瞭望塔建设,积极参与全市公共区域免费WIFI建设,组织开展旅游接待、导游知识等业务培训,极大地完善了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同时,通过进一步厘清景区管理处和景区公司关系,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升级改造监控系统,配合职能部门打击非法渔船载客出海行为,抓紧抓实旅游管理和安全工作。

  整改成效:核心景区面貌焕然一新,景区管理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存在问题四:鉴于该单位地理位置较偏僻,建议该单位实行朝九晚五上班,方便我们群众中午办理事情。

  整改措施:我委属于市政府派出机构,上下班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的相应时间。在不能改变上下班时间的情况下,我委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结合业务知识开展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及组织开展的对外交流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与办事效率。

  整改成效: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与办事效率显著提高,20xx年,共接待江山半岛范围内村民申请临时建房24宗,核发19宗,得到群众高度评价。

  存在问题五:强化对滨海农家乐建设和经营活动整治和管控。

  整改措施:

  1.积极对接市旅发委、物价局、工商局、海事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度假区内的农家乐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游客投诉处理机制;

  2.加强对核心景区内的农家乐的管控力度,重点对明码标价、“门前三包”等工作进行整治和管控。

  整改成效:

  1.联合工商局、物价局、海事局等部门对度假区内的农家乐进行了整治,在白浪滩、怪石滩、白沙湾等醒目位置竖立6块大版面安全警示牌,提醒游客禁止乘坐无证渔船,发现渔船靠近景区海域马上制止并报告海事、渔政等部门,20xx年渔船在白浪滩浴场逗留、拉客的现象有所减少。20xx年共收到涉及经营活动的游客投诉4件,均妥善处理并针对投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20xx年12月20日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现场培训在白浪滩景区进行;

  2.通过联合多部门的集中整治、发放经营户通知书、多次检查并督促整改等手段,白浪滩景区内的酒店、农家乐、大排档、太阳伞等经营主体均做好了明码标价和“门前三包”等工作,景区内经营规范,管理有序。

绩效整改报告11

  一、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工作方面

  20xx年我局多次组织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工作专题会议,向各单位传达了预算管理改革的形势、要求,及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学习培训,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工作。但在总结相关工作成果、报送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动态、创新成果等信息方面,20xx年将安排专人进行跟进。

  “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20xx年绩效目标情况”的问题是实际上局计财股已在5月底将相关资料报送给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因为疏忽未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导致。我们发现情况后,马上通知办公室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二)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未设置时效指标”是因为部分专项项目填报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我们将通过学习培训、加强指导等方式及时加以完善和提高。

  二、整改措施

  1、加强教育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传播媒介,宣传绩效管理理念和政策,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3、依据年度预算资金精准有序地设定好年度绩效指标,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

绩效整改报告12

  20xx年是《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扩围提质推进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要把绩效评价结果用好,要落实好奖惩措施”的批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协同联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跟踪督导问题整改,促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见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

  针对20xx年《评价报告》涉及的20家项目单位50个问题点,财审联动下达整改函,明确各项目单位是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绩效整改第一责任人,预算主管部门承担整改牵头责任;要求专题整改报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市(县市区)领导审批后,再反馈本级财政与审计部门。各级财政与审计部门跟踪督查,压实各项目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二、切实对标整改。

  各责任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对标问题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各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从自身找原因,对未尽职等主观因素造成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主动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其中:市教体局、市统计局、市商粮局及市城投集团等项目单位,立行立改行动快,整改导向有结果。截至5月底,各项目责任单位书面整改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如期上报,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三、做实结果应用。

  总体看,今年财审联动整改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在评价期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取得较大进展。截至目前,财审联动清单涉及的50个突出问题相关单位均已进行整改。结合全过程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在针对上年度评价结果调减20xx年项目预算2480万元基础上,延伸取消和压减20xx年专项预算8个,涉及调减资金1025万元;将城市照明中心存在的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5236万元,建议纳入财政其他资金账户管理,上报设立绿色照明工程专项基金;收回在建项目沉淀资金2600万元,实际建议及收回资金总量再创新高。

  特此报告。

绩效整改报告13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林规〔2020〕26号)《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浙林规〔2020〕66号)文件,贵局对我县2019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关于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支付迟缓。截止2020年7月,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13.89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二、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一)关于资金分解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当时出于我局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申报书与实际浙财建〔2018〕156号、浙财建〔2019〕65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资金一致的考虑,从而忽略对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资金进行再分解和下达。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下一步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解落实下达,明确责任主体、建设任务、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1.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截止2020年12月15日止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本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实施面积235亩,资金规模128.09万元。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不能及时种植,林业种植项目均有季节性问题,不能在春季种植好,就会影响成活率;二是苗木和肥料公开招标从4月份开始,不能如期完成,肥料招标共招标三次,前后花了4个月时间,错过苗木种植最佳时间。目前完成情况:苗木和肥料已招标完成,2020年肥料已全部完工,已完成种植120亩;培训已完成两期;资金到年底完成拨付75万元。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在2021年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三是按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技术培训任务。

  3.林业贷款贴息绩效指标问题:原因分析:主要是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林业贷款贴息按贷款合同金额计算,不是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整改: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绩效指标,把握好项目申报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三)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主体,国有单位的补偿资金通过县林业局账户直接拨付,村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拨付,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我县林业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2020年我局专门针对20xx-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对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多拨付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的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并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将多领取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与8月14日上缴淳安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同时我局也认真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审核不严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对项目审核要从严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

  (一)海南鳽种群保护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根据《海南鳽种群动态监测、保护遗传学及适应性进化研究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施期限为4年。绩效评价认为在2019年9-12月未完成无损伤捕捉并佩戴卫星跟踪设备的工作任务。整改:截止2020年6-8月,项目组在长期跟踪调查和鸟类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前几年的持续观察和野外捕捉实践,经过反复实验,利用夜间在觅食地铺设网具、采用脚套的方式,已成功完成无损伤方式捕捉海南鳽健康个体进行佩戴卫星跟踪仪项目工作,共为15只海南鳽佩戴了卫星跟踪仪,其中成鸟5只,当年繁殖幼鸟10只,幼鸟均为已能自行觅食个体。所有佩戴卫星跟踪仪的海南鳽均为健康状况良好个体,目前佩戴卫星跟踪仪运行状况良好,已接收到海南鳽有关活动轨迹信息,后续保持继续观察。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是根据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要求,开展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采样送检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淳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和姜家林业中心站,2019年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53次,巡护监测时间15346分钟,巡护监测里程874.17公里,巡护监测记录鸟类7472只,未发现死鸟和异常行为鸟类,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100%。造成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由于千岛湖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没有单独人员编制,除雇佣2名人员协助监测外,日常监测工作由姜家林业中心站技术人员完成,2019年实际支付监测劳务费0.996万元,其他支出都在姜家林业站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整改:加强项目资金归集与核算,凡涉及项目监测劳务、GPS录入系统和监测直报系统维护、野外监测劳保、监测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款项。

  (三)合同审批程序不规范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问题

  绩效评价中发现姥山林场《马尾松、柏木资源调查合同》审批与签订程序倒置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淳安县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认为评价中反映的这两个问题主要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工作不严谨引起的。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履约行为,同时对负责种子园的副场长进行诫勉谈话,从中引起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反省,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四)招标文件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

  许源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在456772.22元-492698.11元范围,否则为废标”。主要是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3〕125号)”中的规定,招标人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等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抽签计分法。现场抽签计分法具体操作规定中明确“投标总报价应当在规定的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不在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书为废标”,文件规定《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惠幅度7%—14%”,因此本工程按上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让利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明确下一步淳安县林业资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严防再犯,同时进一步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认真抓好项目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对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政策性导致的不利因素;对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工滞后的,要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实施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调整并作好实施方案的衔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报批程序,加大资金兑付力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严格标准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对每一个项目的竣工,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杜绝发生“重申报、轻建设、草验收”的局面。与此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建立施工台账,对每个环节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齐全。

绩效整改报告14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我单位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能

  (1)在本县行政区域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遵照执行;

  (2)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提名,决定县人大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的任免;

  (5)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

  (6)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

  (7)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8)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民人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等工作。

  2.机构情况

  20xx年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下设9个机构分别为:2个工作委员会即人大办(信访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即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3.人员情况。20xx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54人,比上年增加3人。

  4.重点工作计划。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两个维护”,开启发展新征程;二是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履职行权,展现人大新作为;三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拓展履职新成效;四是依法换届选举,加强自身建设,彰显人大新形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部门支出总额1207.83万元。基本支出共862.4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五险一金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788.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3.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出国(境)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总支出494.5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管理、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人大专题工作、人大会议费、人大机关老年活动开支等。

  人大事务管理经费支出124.8万元;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经费支出196.74万元,其中下拨到乡镇176.54万元,机关支出代表工作保障经费20.2万元;人大专题工作经费支出33.85万元;人大机关老年活动经费支出3.2万元;人大会议包含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支出46.17万元,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支出89.81万元。

  项目经费财政实际到位资金537.46万,项目支出494.54万元,支出实现率92%。办公室根据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室)的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工作、人大监督、人大会议等项目根据预算和工作需要安排使用。

  (三)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方面,20xx年我单位全面梳理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有关程序和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部分细则,修订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等,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拨付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71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工作上主动担当作为。落实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共向县委专题汇报和书面请示12件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8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和人大代表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全年开展创文巩卫网格帮扶志愿活动300余人次,慰问联系脱贫户90余人,深入企业调研帮扶30余次,帮助解决问题20余个。

  (二)坚持主责主业,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

  1、坚持科学规范,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抓住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一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6项。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撤销桂阳县设立县级桂阳市的决议》,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汇聚了全县人民推进撤县设市工作的磅礴力量。依法对全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作出决定,切实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开展。一年来,共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次,全面实现党委人事安排意图。认真组织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选举工作,大会依法选举通过了4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选举工作做到了无疏漏、无延误、无差错。

  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一是强化财政经济监督,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对预算运行进行动态监督。开展预算编制情况调研,确保预算审查科学合理。加大审计审查监督力度,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突出审计问题整改跟踪督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面梳理和认真总结全县近三年国有资产和资源盘活情况,督促政府加强国有存量资产和资源盘活工作。二是提升“三农”监督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研,督促政府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对特色产业桂字品牌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全县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全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开展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集中视察黑臭水体治理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等14个现场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四是关注民生民本热点,聚焦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紧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听取和审议工作情况报告,及时交办审议意见10余条,解决了养老信息平台维护费、新建补贴资金运行经费等问题。开展“安全生产行”监督工作,推动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开展安全法规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跟踪督促政府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调研,跟踪督办“应对公共安全”和“城乡医保”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五是围绕民族团结融合,做好人大民族华侨工作。跟踪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管养情况审议意见交办,督促国道G234线白水段成功列入省市县“十四五”规划。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以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推动白水瑶族乡民族村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3、坚持依法治县,全力确保宪法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一是扎实开展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律师法贯彻执行情况调研,维护律师执法执业环境,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开展公安基层队所建设调研,督促政府及公安机关优化警员结构,建立激励机制,夯实基层公安工作基础,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上级人大肯定。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调研,督促公检法三部门加大协调配合和打击力度。开展陪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作用。二是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按照法律规定,有序接受、登记“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的报备,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一年来,共接受并审查规范性文件41件,未发现有违反宪法和上位法的情况。三是充分发挥立法桥梁的纽带作用,配合做好立法调研。精心选择立法项目,全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2件。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全年共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9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提出修改意见37条;配合市人大来桂开展立法调研活动3次,提出建议意见13条。认真抓好《郴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督促全县乡镇向乡镇人代会报告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

  4、坚持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一是精心组织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为促进新任县、乡人大代表提升履职能力,组成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各委室主任为组长的8个工作组,下沉到乡镇开展对318名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初任培训,指导乡镇做好1370名乡镇人大代表的初任培训。充分利用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机会,积极邀请资深人大工作者为县人大代表进行集中授课培训。二是拓展代表活动,激发代表工作活力。深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积极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将代表活动与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提升活动实效。12月,围绕推动桂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组织部分驻桂市六届人大代表赴县直相关部门开展调研,为市人代会建议意见提出工作打好基础。动员县人大代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余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召开的人大工作调研座谈会上,我县就人大代表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并得到充分肯定。三是抓实建议办理,提升代表履职热情。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始终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面,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督办力度,突出办理实效,实现建议督办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95件,各办理单位均书面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县十八届一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190件,已于12月全部进行交办。

  (三)坚持守正创新,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

  1、以贯之加强组织建设,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履行管网用网之责、守阵地保安全之责,一年来常委会及机关未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件。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总结推介人大工作典型,传播人大声音,讲好人大故事,全年在省、市人大网等县级以上媒体上稿130余篇,外宣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常态化执行谈话提醒制度,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点排查监督活动,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和“裸官” 摸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增强调研针对性、实效性。人大机关被中央五部委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四)坚持风清气正,依法推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提请县委批转《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成立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

  1、宣传发动氛围浓。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专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督促乡镇(街道)、村组做到有横幅、有宣传标语,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印发1万余份《致选民的公开信》,张贴到全县各个村组,让每位选民知晓人大换届选举相关事宜,激发选民参加选举活动的积极性。

  2、业务指导全过程。积极下发工作日程安排表,建立工作提示卡制度,成立8个业务指导小组,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负责、人大委室主任任组长,对全县乡镇(街道)进行全程业务指导。县选举委员会严格把握程序,依法分配代表名额,合理划分选区和核准选民,依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3、责任压实全覆盖。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包组责任制,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成立8个换届风气监督组,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和选区选举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确保监督全覆盖,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4、组织意图全实现。坚持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严把时间节点,严格组织程序,严格人选标准,严肃换届纪律,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完成,全部实现了组织意图。全县未出现任何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呈现出一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机关在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操作不够规范、跟踪不够及时、衔接不够充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机关应立足实际,坚持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计划,同时,计划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目标、任务和和应达到的要求,任务和要求应具体明确任务数量、质量。建立健全财政各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计划进度支付。各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更规范严要求使用资金。在下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中,我们会时刻跟踪项目的进度,更好地完成预算资金,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整改报告15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督查的通知》(吉人社字[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四部门各抽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采取听、看、查、坐谈等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义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50个(其中:乡镇义务教育事业单位37个,县直义务教育事业单位13个),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为3869人,离退休人员为1103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目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年人均标准与行政公务员标准相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每月兑现月标准的70%,余下的30%奖励绩效工资按年终考核情况,分不同档次一次性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全由财政负担。

  (二)全县卫生系统中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2个(其中:公共卫生事业单位4个,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8个),在编在职人员572人,离退休人员158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比照义务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标准的70%,奖励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情况公布后,按规定一次性发放。

  (三)全县其他事业单位381个,在编在职人员为3273人。离退休人员623人,依照《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从20xx年10月1日起基本上实施绩效工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比照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今年人均发放标准在职人员为15600元、离休人员生活补贴14820元、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为11700元,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6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结束后按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单位统一发放兑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单位绩效工资由财政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单位负担。

  二、几点做法

  (一)加强绩效工资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向县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成立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从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各抽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另外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办事人员任组员,日常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的工作进度、工作任务和工作关系。三是积极做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比如在教育局专门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和学校具体从事绩效工资工作人员会议,会上就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执行时间、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作了详细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对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内涵和主要内容有了深刻的了解。在卫生局召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座谈会,就绩效工资的方案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座谈,提出个人的看法和意见,使我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更加具体、更加科学。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1、制定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79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吉安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字[20xx]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b核办法”以及“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吉安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xx]7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吉安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xx]7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上意见、办法和方案,为我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绩效工资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绩效工资工作有章可循。

  2、认真实施。一是县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单位协调会,根据工作计划,分析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工作动态,解决工作困难。二是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绩效工资政策层面的有关工作,制定方案,核定总量,解答绩效工资政策,答复群众来信来访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筹集和拨付;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计算、填表和按时发放。三是定时汇报制度,工作期间县直各事业单位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定时向县绩效工资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本单位绩效工资开展情况和工作是度以及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总结汇报,提高了各单位的工作效率,加快了工作进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促进了绩效工资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各单位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政策、工作分配方案公正、公平、公开,把比较敏感的工资收入分配问题“阳光”化,从而避免了突发事件与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自查,认识到在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其他事业单位中个别单位还没有完全实施绩效工资,二是有些单位特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三是有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工作打算

  绩效工资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一是把好政策关,严格按政策规定发放绩效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各种违纪行为,违反政策规定,要严肃处理。三是要积极筹集资金,确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时发放。四是对绩效工资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级业务部门要予以及时答复。五是继续做好县直各单位相关协调工作,举全县之力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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