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

时间:2022-03-14 12:29:06 实用范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500字(精选8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500字(精选8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500字(精选8篇)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 篇1

  可爱的脸蛋,飘逸的长发,身着粉红的长裙,善良的心地,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灰娘娘。

  我喜欢灰姑娘,因为她身处逆境,但仍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并在小动物的帮助下,最终赢得了王子的爱,成了美丽的王妃。“无论你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请你微笑着面对”恐怕就是灰姑娘的理念。

  少年时的她便失去了母亲,父亲为她找了一个恶毒、蛮不讲理的继母,继母的两个亲生女儿经常捉弄和欺负她,这都不会让她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因为她会乐观地面对每一个挫折,因为她的微笑是不败的花。她经常帮助那些小动物,因此交了不少朋友,它们陪伴着灰姑娘,帮她干活,跟她玩耍,她生活得充实而快乐。

  读完灰姑娘的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她的坚强、自信、智慧和爱心。她坚强,因为她勇于攀登;她自信,因为她笑看人生;她用有智慧,使她梦想成真;她富有爱心,让她享受幸福。

  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挫折和烦恼,但是一定要象灰姑娘那样乐观自信,永不言败,要具备克服各种困难的能力,以开朗的心态迎接命运的挑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她平凡但不寻常,她坚强而自信。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头上有一道闪电似的疤痕,戴著一副圆形眼镜,看起来极具绅士风度,但又不失小孩子应该有的顽皮可爱。他在学校时,总爱穿著一身黑色的巫师长袍,让他全身增添了一种神秘的感觉。我想不用我多说,大家就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他就是红遍全球的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神奇的小孩,他的出生拯救了全世界,但是他唯一改变不了的就是他的父母死在一个心狠手辣的坏人之下,在他会说话之前就离开人世,所以从小就被唯一的亲戚收养,但是那一家人的心眼很坏,每个人都认为哈利是一个怪胎,整天只会使唤他做东做西,而且还不让哈利拥有一个房间,可怜的哈利只能睡在储藏室里,过著三餐不继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哈利发现自己竟然是一个巫师!而且还在出生时就被列入名单中,准备前往全世界最伟大的魔法学校就读!在学校里,哈利有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分别是荣恩和妙丽。他们俩人在哈利心情不好时,会在一旁默默的为他分担忧愁;在他榜徨时,会在一旁提供意见;甚至他在课业上遇到困难时,妙丽也会适当的给予协助。他们真是一对感情超好的三剑客啊!真希望我也能有这种朋友。

  但是在学校里的生活并不是事事顺心,有一个坏心眼的人一直想办法阻挠哈利,但是哈利并不会因此而放弃,不但在魁地奇比赛中获得亮眼的成绩,而且在三巫斗法大赛中,也获得最后的胜利。

  我欣赏哈利波特,因为他不屈不挠,不管遇到再困难的事情,他都会想办法克服,而且他非常勇敢,总会以完美的姿态迎接下一个挑战,最重要的是,他很幸运,身边总会有许多人默默的帮助他,虽然他身边总是危机四伏,但是他最后一定会化危机为转机,克敌制胜,所以我非常喜欢他。他在我心中早已不再是一个角色,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物,可以拿来激励自己,作为进步的动力。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 篇3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书中人物,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一直是他——马小跳。

  马小跳是8月8日的生日,狮子座,D型血。他非常快乐。他有草一样的头发。虽然他学习成绩不是太好,也很顽皮,但是他是一个直率、认真、机智、聪明、顽皮、勇敢的小男子汉,是我的偶像。下面就让我们来认识一下马小跳吧。

  在一次竞选市长时,马小跳凭借自己的机智战胜了王天娇、丁文涛等人成为了“超级市长”,为学校争了光。他还有一个“跳跳堂”,队长竟然就是学校的大队长夏林果,成为“超级市长”以后,他到处采访居民,做民意调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到了人民的拥护。

  马小跳还建立了一个“跳跳电视电台”,他就是台长,他们拍了一些团结的短片,还通过电视台让人们去了解儿童的思想。

  马小跳还非常喜欢帮助别人,有一次“小非洲”——马天宝遇到了困难,马小跳给了他巨大的`鼓励和支持,他们携手一起勇敢地闯过了难关,从此他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这就是我喜欢的“马小跳”,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学习马小跳的机智,勇敢,诚实,认真,取他的“长”,补自己的“短”。

  怎么样,你想认识他吗,那就读一下《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吧。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 篇4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姑娘,我家有许多令我喜爱的书:有《特别关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心是小鸟》、《成语大全》、《小百科》、《冒险小虎队》……但是,最令我痴迷的是《淘气包马小跳》,更令我痴迷的是《淘气包马小跳》中的主人:机智、聪明但又顽皮的小天王:“马小跳”。

  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认识这个小天王:“马小跳”吧!

  马小跳的生日是1995年8月8日(属猪),血型是D型,狮子座,如果马小跳像正常的小宝宝在妈妈的肚子里待上十个月,本来可以和他爸爸马天笑同一天生日的,但是他偏偏待了11个月,于是成了马天笑先生的一个遗憾。

  马小跳是一个直率、认真、聪明、机智、顽皮、勇敢、诚实的小男子汉,每次做错事儿,都不会隐瞒、撒谎。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小男子主义。

  他还是一个聪明,为民的小男孩,曾在“市长”竞选中,打败了丁文涛、林子聪等众多“高材生”,还有一个阵容超大的“跳跳糖”,跳跳糖”的队长居然是学校的高等舞蹈学生夏林果。马小跳在竞选中,曾到民间做过多次“民意调查”,可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超级市长”啊!

  我很佩服马小跳的勇敢,在去奶奶家过暑假时,敢和猪杀黑熊、活埋果子狸、活捉娃娃鱼的坏人们作斗争,不顾生命危险。

  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但是最最让我“疾迷”的是直率,认真、勇敢、聪明、机智、顽皮的马小跳。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取马小跳的“长”,补我自已的“短”。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 篇5

  《神雕侠侣》里面有很多厉害的人物,比如郭靖、段智兴、欧阳锋等。但我最崇拜的还是洪七公。

  洪七公是丐帮的帮主,在华山论剑中,还得到了“北丐”的称号。洪七公的武功就是鼎鼎有名的打狗棍法。他曾经带领着丐帮击退了金兵,保住了国土。他很喜欢吃美食,而且什么都敢吃。洪七公教过郭靖也教过黄蓉。降龙十八掌就是洪七公传给郭靖的。

  洪七公有个死对头,就是“西毒”欧阳锋。在帮郭靖向黄蓉求亲的时候,遇到了欧阳锋来帮欧阳克求婚。于是两人大打出手,打狗棍法和蛤蟆功打在一起,不相上下,打的是天昏地暗。不过,最后还是洪七公赢了。欧阳锋被打的神志不清,洪七公也受了重伤。两人的仇,从此开始。

  洪七公反对邪恶,维护正义,总是到处去杀坏人。有一次他又来到华山,要杀掉作恶多端的“川边五丑”,却遇到了杨过,还一起吃了蜈蚣。当“川边五丑”被洪七公打死时,欧阳锋来了,他们两人又打的难舍难分。之后他们决定,用另一种方法比试,就是把招式演示给对方看,如果对方能想出破解之法,就算赢。洪七公使用出打狗棍法中最难的一招,可还是被欧阳锋想出了对策。可惜洪七公和欧阳锋一起死在了华山。不过在死前,欧阳锋和洪七公化干戈为玉帛了。

  洪七公武功登峰造极,为人正义且机智,不拘小节,有人情味,有大侠的风范。这就是我崇拜的英雄,你喜欢他吗?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 篇6

  同学们,你们有看过《吹牛大王历险记吗》吗?这本书可好看了。你们知道我喜欢这本书中谁?哈哈!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闵浩森男爵!他是一个快乐又聪明的冒险家,也是一个有名的“吹牛”大王。

  有一次,吹牛大王打猎的时候遇到一头鹿,刚好子弹没了,他就用樱桃核当子弹,射中了鹿的额头。后来他又来到同一个地方打猎,遇到了上次那头鹿,发现它的额头上竟然长了一棵樱桃树。这次他不仅吃到了美味的鹿肉,还喝到了甜美的樱桃汁。又有一次,吹牛大王带领俄罗斯军队与土耳其人战斗,打完仗,他带着自己的马去喝水,却惊奇地发现马的后半身不见了。找到后半身之后,他让军医用月桂树的嫩芽把马的两半截身子缝在一起,这匹马仍然完好无缺。

  吹牛大王还会告诉你,他连人带马陷阱了泥沼泽,但面临着没顶之灾时,他急中生智地揪住自己的辫子使劲往上拉,连人大马给拉出沼泽地;甚至,他会告诉你,他把银斧头扔到月亮上去了,他只得种了株豆苗,爬到月亮上去寻找他的那把银斧头……

  吹牛大王的故事是那么新奇和有趣,但你们一定疑惑了,我到底是喜欢吹牛大王什么呢?让我给你细细道来!吹牛大王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他不会抱怨和绝望,他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在他遭遇灾难时,他总会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的急中生智总能化险为夷。我们就应该学习吹牛大王的这种精神,灵活运用我们生活中学习到的一切知识去解决困难。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 篇7

  说起拉拉,也许大家并不陌生,它是沈石溪笔下的一只身体矫健、四肢轻快,非常敏捷、非常机警的警犬。

  它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最值得推敲的是它的名字——拉拉,对于它的名字,有另外一种名称“66号警犬”。请用简谱把它唱出来,拉拉,嗯,很好,就是这样的。

  它是一只训练有素的特级警犬,曾参与侦破多起案件,它在训练中成长,它的成长也离不开它的主人大漫。在训练中也曾出现过一些小插曲,拉拉长吼一声,人们发现它原来是一只狼狗后就把它关进了动物看守所,主人大漫又一次想起它来,这时拉拉又长吼一声,大漫知道它没事儿了。第二天,一人一狗又重新在一起了。忠心的它,重新回到了主人身边。

  在一次抓捕中,拉拉想乘胜追击,不料主人大漫负了伤,倒地不起。它孤身一人,随着同伴维奇登上了大客车,与匪徒大战。它想:“要是冲上去,恐怕会没了狗头,不如智取。”它和维奇一商量,自己冲了上去,猛然一跃之际被子弹打穿了腹部,鲜红的血汩汩流出。卧倒在地的它为同伴维奇赢得了宝贵的时机。维奇冲上去,一口咬住了匪徒的手,匪徒的掉了下来,维奇却危在旦夕,因为另一个歹徒想杀维奇。它自己却被刀剁了十几下,待维奇来支援它时,它已经奄奄一息了。

  我喜欢你,可爱、活泼、忠心、负责任的你,爱你,拉拉。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 篇8

  两弯似蹙非蹙非粉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暦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端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扶风,心较比千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曹雪芹对林黛玉的形容,似喜非喜,一身娇愁;七窍玲珑心,奈何一身是病。读完《红楼梦》,这样的林黛玉在我脑海中久久难以抹去。

  贾宝玉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时,他看到了黛玉的柔弱美、病态美,眉间隐隐笼着丝丝轻愁,似皱而未皱的感觉,如有轻烟缭绕,可见她心事重重淹没了快乐;宝玉也看到了黛玉目中那隐约的缕缕渴望,那细腻善感的心情。宝玉还看到了清丽而凄美,也许这就是曹雪芹写得那离恨天外的灵辉秀气。

  说起黛玉的病,伤感便涌上心头。父母早亡,年幼孤身一人的她寄人篱下,虽有祖母的疼爱,可毕竟不是自己家,她在一个复杂的大家庭里处处小心,却又过于敏感,常常讽刺别人,所以得不到别人的亲近。常年郁结于心,怎能不长病难去呀!

  我读《红楼梦》早已习惯她的哭哭啼啼,但我却仍然喜欢她,喜欢她的才华横溢,更因为她会勇敢的面对这一切。虽没有势力去反抗,只能默默忍着,长吁短叹,无事时也有闪烁的泪光,无恙时也有细微的娇喘,但她却从不更改心中的向往。她高洁的心志不为人所知,她的梦想和爱情不被世人所容,她不选择屈服,不选择顺从,甚至用死亡来捍卫她心中美好的向往。

  她真的无比勇敢,但也有一丝丝的矫情,敏感,多疑。正如书中对她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林黛玉这个人有纯真的天性,爱自己之所爱,我行我素,自矜自重,在吃人的封建社会,她具有冲破封建礼教的反抗精神,虽结局悲惨,但实难磨灭她的倔强和美!

【我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500字(精选8篇)】相关文章:

我最喜欢的季节作文01-01

我最喜欢的声音作文12-28

情书中的经典情话02-26

我最喜欢的夏日风景作文11-23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作文(精选13篇)12-10

我最喜欢的科目01-22

表白情书中的感人句子11-30

描写人物的成语精选09-10

我喜欢中秋节作文01-04

我最喜欢中秋节作文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