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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时间:2022-11-05 12:09:04 实用范文 我要投稿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征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征文一般都具有意味深长的结尾。你知道征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八荣八耻中有这么一句话。可是什么才是遵纪守法呢?是执法为民的楷模——任长霞阿姨?还是愿“大义灭亲”把自己亲生父亲拉上法庭的军人——唐荣开?或许我们还小,做不了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以身边的事警醒自己,不要为了小小的诱惑而犯罪,那岂不是很不值?其实那些一毁我们前途的,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事有许多,有的甚至就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

  小时侯我们常常背的一首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等待,过马路走斑马线,走路走人行横道线……”,可是,即使现在杭州的马路又宽又便利,人们就是不走斑马线,看见了红灯照样横穿马路。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周围飞驰而过的汽车。在路边立着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显而易见的:“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但人们和车辆似乎有深仇大恨似的你不让我,那我也不让你。开车的人明明看见斑马线上有行人,还是装作没看见。而马路上的一些人们见汽车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样子,也“大摇大摆”的走到对面去。就是如此悲剧才会发生!

  我们可不能就这样轻易那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啊!就在前不久,在杭州的一些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行人手里都举着一个红色的牌子,这个牌子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

  孩子们手里拿的指示牌,正中央是个大大的“慢”字,而另一面是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交警们把这个牌子取名为“谦让牌”。当孩子们高举牌子过马路时,一些机动车离人行横道线很远就开始减速了。这些“谦让”牌是采用具备夜光功能的材质制作的,平时都放在人行横道两边的专用箱子里,人们举牌过完马路后,再放回到箱子中就可以了。

  但是没有交警值班的时候,几乎没有车辆主动避让拿牌子的行人。到了傍晚下班高峰的时候,“谦让”牌则干脆不管用了。有时甚至离斑马线的行人只有5cm的距离是才停下来,这是多么危险啊!记得前几天在武林路上,一辆公交车轧了一个行人,那个行人从老年大学出来已经是17:00多,50多岁的她急着回家给她80多岁的母亲烧饭,她自以为斑马线上很安全,但是,她就是疏忽了“一停二看三通过”这样简单的程序。车子缓慢地前进,竟把她轧了?!只要一想起,她那80多岁的母亲没人照顾,那是多么令人痛心啊!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安全,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了!

  面对飞速发展的汽车工业,汽车、道路、行人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建立一个通畅、安全的交通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青少年就应该自尊、自律、自强,加强自我防范,赢得社会保护。在日常行为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时时刻刻牢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2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信念。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说的 “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有没有健全的法制、遵纪守法的国民,是衡量是否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的标准之一。依照这个标准,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 “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只有当“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保障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遵纪守法不仅是大到遵守国家的根本大法、各项制度政令,更应该是小到遵守公司的“法”。 公司也有公司的“法”,公司里的“法”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集团公司去年通报的XX公司的几起交通事故,里面就有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在。这些违反法律、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并没有深刻认识到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一个人的行为日久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日久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日久会成就一种命运,最终导致自食恶果。因此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对每个公民自身的保障。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负责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我们,往小了说,如若不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轻则账务混乱,重则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因此,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应当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当中,认真总结身边已发生的一些案例,并引以为戒,时刻督促自己严格遵循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令法规,为促进装备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切事无法追求完美,唯有追求尽力而为。这样心无压力,出来的结果反而会更好。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3

  时间的车轮已缓缓驶入21世纪。回想过去,我们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小巷上,地上的果皮纸屑我们是否见到了呢?看到了会不假思索的捡起吗?不,不会。我们身边有许多的弱势群体,我们伸出援助之手了吗?不,没有。同在一个教室中,我们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了吗?也许很少有,我们应该反省过去,展望未来,争做新时代的五号小公民!

  我们现在大多数同学都是独生子女,每个同学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我们每天被泡在蜜罐里,假如没有了蜜罐,我们没有独立面对生活的经验与勇气。然而社会是残酷的,竞争的,富有挑战的,在弱肉强食中我们能做的只有振作信心,自强自立、迎接挑战,做好自己生活的主人,学习的主人。那么有一天蜜罐累了,倒下了,我们也更应该帮助蜜罐贮存蜂蜜。

  父母含辛茹苦地养育了我们,日日夜夜为我们操劳。我们的任务不仅是努力学习,刚应该做父母的"小帮手", 在家庭中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应为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关心照顾他们。同时在生活上朴实勤俭,经济上不给父母增加负担,体贴懂事,使自己在被爱的同时学会播撒爱,收获爱。

  "爱国爱民,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我们只是小公民,但做好在社会中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这是我们中华上下五千年的传统美德。

  有句老话叫"众人拾柴火焰高",有一首歌这么唱"团结就是力量"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与信赖是建立在互帮互助的基础上的。我们共同生活在班级中,只有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才能凝聚成一股力量,携手共创优秀班集体,让这个多彩的集体其乐融融,温馨快乐。记得有一次,我们班的一位同学的脚骨折了,好几天都在待在家里休息,没能来上学,功课自然落下了许多。可是,与她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我们班的另一位同学天天放学以后都给她送作业。当那位同学做作业时,遇到不懂的地方,另一位同学也会给她耐心地讲解,直到她弄懂为止。每天早晨,另一位同学都会去拿她前一天做好的作业帮她交给老师。等那位同学在家修养好了,回学校学习时,功课一点也没有落下。我们应该团结同学,做同学身边的"好伙伴"!

  我们的祖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有峰峦起伏的群山,有波涛汹涌的大海,祖国的山河美极了!我们的家乡景色优美,气候宜人。我们的学校是文明的家园,学习的殿堂,当然我们也希望生活在洁净的环境中。"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环保问题是现在迫在眉睫的大事。人人节约资源,就是还自然一片绿色。我们青少年应挑起这个重担,积极加入环保志愿者的队伍,给城市添绿,给心灵添彩。把绿色的希望播撒到城市上的每一片蓝天,森林中的每一寸土地,让祖国的天更蓝,水更清,树更绿。

  "你拍一,我拍一,团结友爱要牢记;你拍二,我拍二,勤奋自主我能行;你拍三,我拍三,铺张浪费要揭穿;你拍四,我拍四,诚实守信爱中华。你拍五,我拍五,尊老爱幼人人夸;你拍六,我拍六,保护环境记心头 ......"复兴中华,从我做起,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新的道路,新的未来,新的文化需要我们五好小公民!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4

  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黑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行为。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有些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是他们心存侥幸,认为不会有事的,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使多少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承受痛苦!

  青少年时代是意识最脆弱的时候,在我们上思品课的时候,老师多次说过:“在众多犯罪的青少年中,大多数是因为抵抗不了诱惑,以及自己没有培养出一种坚韧的心理才走上了不归路,所以我提醒大家在社交方面一定要注意??”这是发自于老师内心的呼吁,也是对我们最有益的忠告。

  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说脏话,无故旷课,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做为一名小学生,在遵纪守法方面,我们能做什么呢?就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健康、茁壮地成长!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5

  中华民族何以屹立世界民族之林数千年不倒,中国何以在当今世界演绎大国崛起的神话,不只是因为我们有占世界近五分之一的庞大的人口数量,不只是因为我们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不只是因为四大发明对世界近代科技不灭的影响,还因为,因为我们有5千年--甚至更久远的历史,因为这5千年中从未间断的文明,还有这5千年的中华文明中亘古久远的民族精神--中华魂!

  一、中华魂,以爱国主义为核心

  中华魂,是以“作为一个中国人”而自豪的强烈的爱国主义为核心,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基础,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充实、与时俱进的我们的民族精神。她使得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辉煌的历史、灿烂的文明,而且生生不息,连绵不绝,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中华魂,是伯夷、叔齐的“不食周粟”,是霍去病的“匈奴未灭,何以为家”,是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是岳飞的“精忠报国”;是文天祥的慷慨就义,“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故事,体现了中国人强烈的精忠爱国精神。中华魂,是热爱祖国,是精忠报国。

  “一个人在私人生活中,无论怎样富裕,如果他的国家被破坏的话,也一定会牵入普遍的毁灭中;但是只要国家本身安全的话,个人就有更多的机会从私人的不幸中恢复过来。 ”(伯利克里)祖国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家庭的平安离不开祖国的和平,个人的富足离不开祖国的繁荣,只有把个人与祖国的利益、祖国的未来联系起来,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前途才会有保障,才会有意义。

  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对于自己祖国挚爱的深厚情感。她表现为对祖国和家乡的热爱和深切的眷恋,对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强烈期盼,对祖国繁荣昌盛的坚定信念,对祖国主权和尊严的坚决捍卫,对卖国求荣的无比鄙视,对爱国志士的无比崇敬。

  二、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自强不息

  中华魂,是越王勾践为复国而卧薪尝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内忧外患时的埋头苦干一心搞生产是刘翔为争夺男子110米跨栏而努力训练。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自强不息。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唯有自强不息,我们方能锐意进取,方能日益接近我们心中最初设想的那个理想的人,成为当代社会中令人艳羡的白领.骨干.精英。一段一段蜿蜒千里的长城是中华魂的集中体现,她雄浑、坚强,屹立千年不倒。她挺立着自己的脊梁,也支撑着华夏儿女的傲骨,生生不息,流传不灭。中华魂以她独特的方式汹涌着不绝的热切,流动着滚烫的激情中国人民的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长城为依托,以黄河为韧带,千世万世永虎厂港断蕃登歌券攻猾恒长存。

  人世沉浮如电光石火,盛衰起伏,变幻难测。勤奋可使天才如虎添翼,也可使庸者赢得一切。命运掌握在那些勤勤恳恳工作的人手中。许多意志坚强、持之以恒而智力平平乃至稍稍迟钝的人都会超过那些只有天赋而没有毅力的人。推动世界前进的人并不是那些严格意义上的天才,而是那些智力平平而又非常勤奋、埋头苦干的人;不是那些天资卓越、才华四射的天才,而是那些不论在哪一个行业都勤勤恳恳、劳作不息的人们。天赋超常而没有毅力和恒心的人只会成为转瞬即逝的火花。

  只有艰苦奋斗,才能自觉克服学习不钻、生活不俭、境界不高的陋习;只有艰苦奋斗,才能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面对各种思想诱惑,坚守做人的道德防线;只有艰苦奋斗,才能防止各种享乐思想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保持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强自立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6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毒品,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7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遵纪守法应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这是多么简单的四个字啊,真要是认真做起来,可就难了。就拿我们小学生来说吧!国粗制定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明文规定:小学生应该不吸烟、不喝酒、不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可有些学生就是不遵守规定,他们进出网吧、游戏厅就好象家常便饭似的,受到了许多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因此,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事例起来越多了。还有,国家正在提倡保护地球,保护环境。并要求我们小学生要爱护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可有些同学听完后像耳旁风似的,还做了许多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

  前不久,国家又颁布了“八荣八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八荣八耻”就是我们的航标灯,为我们照明,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和谐,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繁荣昌盛。

  现在,北京奥运会正迈着矫健的脚步向我们走来。主会场鸟巢、游泳馆水立方正敞开双臂欢迎各国的领导和运动员们。北京以及其它城市都鲜花簇拥,严阵以待。到时,五湖四海的朋友都会来参加这伟大的盛典。如果我们不遵纪守法,做出了有损国家形象的事情,那将会给我们中国造成多么大的负面影响啊!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新世纪的精英。我们肩负着传承文明发扬光大的伟大重任。我们难道不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吗?时间是不等人的,让我们踏踏实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8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学生,3月24日,我校家长学校邀请家长委员会张伟利律师来校作了题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张律师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明白了哪些行为是违法,那些行为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同时就如何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抵制不良风气侵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了一一阐述,讲座通俗易懂,感染力强,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懂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罪恶,远离危害,好好学习,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职校生。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9

  当今社会,日益发展,孩子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承担着无比重大的责任和要求,在很多家长的眼里,成绩变得最为重要,甚至可以压倒一切,殊不知,在分数的背后,还有一项更为重要的目标,那就是要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在我看来,要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应该要学会感恩,学会爱,学会承担责任!

  要学会感恩,首先要成为心地善良的人,不要把别人给予的帮助视为理所当然,问心无愧。感恩是发自内心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感恩不需要惊天动地,只需要你的一句问候,一声呼唤,一丝报答。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以身作则,在父母劳累后送上一杯暖茶,在他们生日时递上一份浓浓的祝福,在朋友失落时送上一句关心的话语,教育孩子感恩需要用心去体会,去报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周围所有的人,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快乐,会让孩子的心胸更加宽广,生活变得更有意义!

  学会爱,首先要学会关爱别人,不光是自己身边的亲人,亲爱的老师,还有你的朋友等等。学会爱父母,父母给予了生命,为孩子奉献了所有一切,不求回报,这是最为无私的爱。学会爱老师,老师谆谆教导,呕心沥血,给学生带来了知识,更教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学会爱朋友,他们和你一起同甘苦,共患难。在被爱中学会爱,你会珍惜你所得到的爱,而你对别人的关爱也会更加宽广。爱是一种共鸣,他会让你释放心灵,让你找到心灵的港湾!

  学会承担责任,这个教育对孩子至关重要。要承担责任,光有勇气是不够的,还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曾经有一个11岁的美国男孩在踢足球时,不小心将邻居家的玻璃打碎,邻居愤怒不已,向他索赔12。5美元。这12。5美元在当时可谓是天文数字,足够买下125只生蛋的母鸡了。男孩儿把闯祸的事告诉了父亲,并且忏悔。见儿子为难的样子,父亲拿出了12。5美元,说:"这笔钱是我借给你的,一年后要分毫不差的还给我。"男孩赔了钱之后,便开始艰苦地打工。终于,经过半年的努力,他把这"天文数字"分毫不差地还给了父亲。这个男孩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罗纳德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0

  当红蓝相间炫目的光辉闪烁,尖锐犀利的鸣笛呼啸而过,我从妈妈背后地伸出小脑袋,望着绝尘而去的汽车怯生生地问妈妈,“妈妈,那是什么车啊?那么神气!”妈妈温柔的将我抱起,告诉我,“宝宝,那是警车,是警察叔叔抓坏人的车。”“哦,坏人,会被警察叔叔抓起来!”我心里暗暗嘀咕,“我要当好人,不当坏人!”我下定了决心!那一年,我两岁。

  当妈妈穿上笔挺的制服,娇娇小小温柔如水的妈妈霎时变得意气风发英姿飒爽。摸着妈妈帅气的衣服,我满心的崇拜:“妈妈,这是什么衣服啊,那么帅,我也想要!”妈妈蹲下身,微笑着望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宝贝,这是警服,妈妈是警察的老师,要教会大哥哥大姐姐知识,他们当了警察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法纪,惩恶扬善”。望着妈妈坚毅的笑容,摸着妈妈臂章上庄严的国徽,我暗暗下定决心,长大了,我一定要做好人,要维护法纪,要惩恶扬善!那一年,我四岁。

  当爸爸在法庭上侃侃而谈,有理有据,铿锵有力地将对方辩护人驳得哑口无言的时候,我在旁听席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激动的问妈妈:“妈妈、妈妈,爸爸好酷啊,爸爸的工作到底是干什么的啊?”妈妈拍拍我的头,示意我小声,却也止不住自豪的微笑着悄悄告诉我,“宝宝,你看,法庭上方悬挂的标志,中间的天平,代表的是公平,天平中间插着的宝剑,代表的是正义。坐在中间穿黑袍的叔叔是法官,爸爸是律师,他们都是公平正义的执行者,是法律法规的守护者。”“爸爸是律师,能够守护公平正义,能够维护法律法规,等我长大了,也要成为爸爸那样的人”我心里默默思忖着,下定了决心!那一年,我七岁。

  当我姗姗学步,妈妈牵着我的小手,第一次教会我“垃圾桶才是垃圾的家”,要把垃圾丢进垃圾桶里的时候;当我第一次过马路,妈妈教会我认识红绿灯,要“红灯停绿灯行”的时候;当我将小手伸向美丽的花朵,妈妈及时制止并且告诉我“花儿也有生命,宝宝摘花,花儿也会疼”的时候;当我上公交车想往前挤,妈妈拉住我让我学会排队的时候;当我忍不住想就在路边小便,妈妈一定坚持要我去洗手间的时候,我就开始成为了“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然后,我上学了,成为了小学生。当我严格按照小学生守则严格要求自己的时候;当我想睡懒觉赖床,却想到上学不能迟到而挣扎着起床的.时候;当我在公交车上主动给老爷爷老奶奶让座的时候;当我主动将教室里的垃圾清扫干净的时候;当我善意的提醒上课讲话的同学遵守纪律的时候;当我将捡到的东西交到大队部的时候;当我送走失的小朋友回家的时候,我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遵纪守法”小公民。

  纪律与法律,规章与制度,貌似约束我们的行为,限制我们的自由,而实则是保护我们的屏障。随意逾越,便会将我们井然有序的世界搅得混沌不堪;细心呵护,则能成就我们的千古文明;纪律与法律,规章与制度,看似高不可攀难以企及,而实则只是源于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信手拈来,犹如漆黑夜空中的北极星,在你迷途的时候为你指引正确的航向。

  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不乱丢垃圾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乱穿马路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损坏公物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插队不拥挤中,学会遵纪守法;从不违反课堂纪律中,学会遵纪守法。这时,你会发现,在法律和规则的桎梏里,其实有一扇精巧的门,在每个人都自觉维护法律规则的过程中,人们其实可以秩序井然地走出去,走向更为广阔更为安全更为自由的康庄大道,走向更为和谐更为美好的文明世界。

  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点点遵守纪律,滴滴维护法律,这点点滴滴终将聚沙成塔,这涓涓细流终将汇集成海。当小礼貌遍布各处,闪耀着璀璨光芒的时候;当小文明洒满大地,散发着清新芬芳气息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也会在—个姹紫嫣红的春天,变得更加熠熠生辉!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1

  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打造平安和谐校园,9月5日晚,我校组织20xx级全体新生在运动场举办了安全法制教育讲座,此次讲座邀请了寮步泉塘派出所副所长钟冠钦、警长梁庆文及我校德育副校长潘汉修同志出席,讲座由德育处陈伟明主任主持。

  梁警长从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解析、如何防范和应对生活中遇到的安全问题等方面展开讲解,他用通俗易懂、生动的语言解读了遵纪守法的意义,通过案例分析提醒同学们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遇到危险情况要沉着应对,不要惊慌。

  钟副所长在讲座中指出,中职生最重要的是要遵守校纪校规,养成遵纪守法意识,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避免出现打架斗殴现象。

  陈主任就早恋、防溺水、防诈骗、喝酒、抽烟、赌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他结合自己所处理的安全事件,进行耐心讲解,使学生明白是非,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倾向起到了“医治”和预防的作用。

  据悉,九月份是我校“安全法制教育月”,后续将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希望广大同学能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做为一名小学生,更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可是,在我们这个班级的集体中,还时常有违反纪律的情况出现。

  那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因为临时接到通知到其他班级听课去了,临走时只是匆匆交待了几句。谁知老师的脚步刚离开教室,同学们就开始捣蛋工作了。讲话的讲话,扔纸条的扔纸条,看漫画的还算是比较安分守己了。更出格的是,有几位同学互相喊着绰号,展开的唇枪舌战,有一位同学还跑到讲台边,在黑板上胡乱涂鸦,班干部劝也劝不住。俗话说得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像这些同学,老师不在的时候,他们不知道自觉约束自己,一旦养成习惯,可怎么改正啊。

  在上学放学的路上,我也经常看到一些违反社会秩序的事情。近几年,塘下的车辆增多了,交通比较复杂,重要的十字路口动增设了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没有人不懂,可是就有一些行人,等不及绿灯亮起的时候,看着红灯就闯过去了,来往的车辆鸣着喇叭提醒他,他当做没听到。我想,这跟一个人的基本素质有密切的关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不大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那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东西,走在公路上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快速地从身边擦肩而过。妈妈吓了一跳,一开始还以为是青年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超速行使。等到摩托车开过去了,这才发现手上的提包比摩托车后面坐着的青年人“顺手牵羊”地捋走了。妈妈大喊:“抓住他,强盗。”可是,救星并没有出现,大家看到这种情况,只关心自己的钱包,对我们的不幸遭遇不敢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提包被两个不法青年抢走了。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构建一个和谐的校园,构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不仅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更要有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勇气。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3

  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法,挑战法律

  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4

  对于“法纪”这个名词,大家不陌生,但你是否感觉到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它重要的作用,维持着国家地区的长久安宁呢?假如没有法纪的规限,任由人们随心所欲,那最终引发的是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当遵纪守法已经渗入了你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你的习惯,那么一切的平安顺意,幸福快乐就会降临。社会就会安定,人民就会快乐。而在学校同样有着各种规章制度,它们有着重要意义,它保证着我们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不受干扰,让每个学生感到安全,而且可以明白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让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充分享受教育的权利。

  可惜,在我们当中,也有部分同学不理解校规的意义,不明白学校依法管理的权利,总觉得是一种束缚,比如课堂上顶撞老师,在校园课室中乱扔垃圾,对门卫叔叔骂脏话,这些现象都是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更有损《中学生守则》的威严,是与国家所倡导的法治精神相冲突的。不配文明市民的称号。东莞是一座新兴的城市,东莞市也正在打造“文明东莞”的城市品牌,是使东莞市民的行为准则与文明意识达到更高的要求,让东莞真正成为一座民风朴实,民情温和,民意文明的具有国际吸引力的花园城市。东莞的经济可以创造无比优美的生活环境,但要塑造具有高尚品格,高度文明意识的市民,还需长久的努力。在场的各位,我们应该努力地让法纪观念,文明意识在我们的头脑里生根。做个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从领导老师管理的文明自觉的好学生。别让课堂上的老师生气,别让管理的班主任费心,别让清洁阿姨劳累,别让优美的校园添乱,别让我们快乐的生活打折扣。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良好的纪律是学好文化知识的保障。因此,做文明的小学生首先要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律自强;诚实守法,文明礼貌;遵守公德,爱护公物。

  同学们,我们已经步入人生最美的“花季”,青春的花朵已经在我们的生命之树开始绽开,阳光是我们的,希望是我们的,世界也是我们的!歌德说过:“要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总要从青春时代做起。”那么,面对美好的青春年华,面对美好的明天,作为小学生的我们该准备做些什么呢?

  首先,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要做到遵纪守法,做现代文明的小学生。要学会守法。同学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遵守交通安全法制等,在学校也不要玩危险游戏,更不要追逐打闹。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其次,要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维持公共秩序等,这些都是社会公德。比如:在教室里,在马路上,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果皮、纸屑。在公共场所不能大喊大叫,最近学校里追跑喊叫的现象较为严重,妨碍了其他人学习、工作或休息,更重要的是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形象;不能在建筑物上或课桌椅上乱刻乱画。

  还有,我们不仅要做到自己爱护,而且还应当劝阻、制止有些人破坏公共财物的不文明行为。争做一个讲文明、懂礼仪的好学生。遇到师长、来宾,主动敬礼问好;上下楼梯,注意谦让。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马路。形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别是不乱丢乱扔。

  古人云:“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人不可能一次就犯很大的错误,而是一次犯一点,一次犯一点,慢慢积累,就会犯大错误。因此,同学们,让我们在道德行为方面,言行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保护环境,一言一行都以《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做文明小学生。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使美丽的校园成为求知的乐园,快乐的天地。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5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我们平时所说的规矩就是遵纪守法,但我们能真正完完全全做到遵纪守法的有多少人。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

  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不遵守纪律,不遵守法律的行为,觉得有一些是很小的事情,没犯什么错,认为没什么影响,错误行为一直不改正,殊不知可能就会因一些很小的不遵守规矩的行为酿成大错。记得有一次暑假我和爸妈去柳江古镇游玩,在上梯子的时候,突然从上面掉下来一个矿泉水瓶,刚好打到了妈妈的头上,当是就听到妈妈痛的叫了一声,我们走到梯子上面看到是一个阿姨抱的一个很小的小孩子,是那个小孩子故意往下扔的瓶子,因为他觉得好玩,妈妈跟那个阿姨说让小孩不要往下扔东西,下面游客那么多,打到人了不好,那个阿姨没说话,也没和小孩讲不准扔东西。其实当时水瓶从上往下扔的高度只有两米左右,但妈妈被打到的时候还是很痛,那么可想而知从更高的地方扔下来是什么样的后果,我看到过一个报道,说一个鸡蛋从8楼扔下可以使人头起一个大脓包,从16楼扔下可以使人头皮破损,从24楼扔下可以使人当场死亡。现在我们所居住的城市都是高楼大厦,这些年经常听到报道说高空抛物,发生了很多悲剧,之前有次的报道我印象很深刻,是从楼上掉下来一个铁的衣叉,刚好叉中楼下一个人的头,那次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家住8楼,爸爸妈妈总教育我说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往楼下扔,我也按照他们说的,从来不乱扔东西,但我家阳台有时会有一些楼上扔下来的东西,比如说烟头,我想对楼上的邻居说,请你们不要高空抛物,不要乱扔东西,砸到楼下的人出了事就不好了。我也想对柳江古镇那个带小孩的阿姨说,小孩子不懂事,他扔水瓶砸到人觉得好玩,但大人要告诉他不能乱扔,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要改正,如果他从小就养成这种不好的习惯,以后在很高的地方也这样往下乱扔东西,出了事后悔就来不急了。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社会的这个大家庭才会安定和谐,相反每个人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那社会就会出现很多问题。为了建设我们这个和谐友爱的大家庭,我们一起努力,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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