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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2)

时间:2017-05-28 10:17:1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

  三、保障监督机制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建立AB岗工作制度,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网站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快速,网站子栏目每日更新,有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对有关政策文件能做到及时发布,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

  (二)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11项制度,即: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xx市民政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建立健全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了编制的内容和要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2010-2014年度报告已按时编制并公开,并将及时公开《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工作会议,并做好对区县民政局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和公开效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按照《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

  (五)问题整改。对2015年度考评和20**年日常监测存在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三是深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和查处结果等信息。

  2017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拓展覆盖面,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接受全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怀化市工商局对照省局和市政府2015年度工作要求,共有两项工作,现将前段工作完成情况和下阶段打算汇报如下:

  一、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十二项工作:

  1.市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怀化市工商局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2.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怀化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系统对年报公示工作的认识,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3.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采取举办电视讲话、组织在线问答、手机短信、12315电话平台等形式,印制10000余份宣传资料、年报操作指南,积极与怀化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其受众面广的优势,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群发告知短信100000余条等,多角度、全方位对年报公示进行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深入宣传。在《怀化日报》、《边城晚报》连续刊登《条例》、公告等向社会介绍,还在市区内主要街道的LED电子显示屏中滚动宣传企业年报相关要求和方式。在怀化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各县市区电视台连续发布企业信息公示公告,提高社会知晓率。利用微信、QQ平台对年报工作进行宣传推广。此外,我局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提醒和指导服务,不断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覆盖率。

  4.举办培训大会,集中宣传。为更好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工作,我局先后三次举办了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条例》培训大会。参训人员对《条例》及配套规章有了系统的了解和认识,初步掌握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技能。

  5.开展全市系统总动员,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分别将未年报企业、个体户名单按照每人100户的任务分配到机关工作人员的头上,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和告知,取得了较好效果。

  6.每周一次例会,对年报公示情况进行分析比对,查找不足和商讨对策,抓好时间节点,逐步提升年报率。

  7. 要求全市工商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向相关部门宣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并每半月发布一次年报率通报,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开展对县级局督查工作,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的专项工作督查,根据具体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对策,督促落后县级局加快进度提高年报率。

  9.在工商系统各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年报公示信息绿色通道,并指定专人全程指导,设立三个年报公示全岗工作人员,专项处理联络员备案、年报及换照工作。

  10.要求各县市区局将未年报企业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分配到工商所,协助机关做好企业年报工作。

  11.督促各县市区局将专项工作及经费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全员工作意识。

  12.为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后续的抽查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监管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监督管理工作培训。

  基于目前处于商事制度改革期间,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和印发文件较多的实际,从2012年开始,逐步收集整理相关公示资料,并按照“由远及近、梯次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分批次对企业信息予以公开。具体公开工作由企监科、个监科、法制科、信息中心、登记分局牵头组织,其他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确保该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已将共计21期3301件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公开案件向省局申报并公示,其中2016年48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公开优秀案例。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市应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4000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5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2060户,公示率为86.14%,应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为95937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5年度年报的个体户为84072户,公示率为87.63%。全市应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7336户,已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4731户,公示率为84.97%,应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为116370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6年度年报的个体户为101747户,公示率为87.43%,应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958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6年度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561户,公示率为86.58%。怀化市2015、2016年企业年报率均列全省工商系统第三名,怀化市2015年个体年报率列全省第五名,怀化市2016年个体年报率列全省第六名,怀化市2016年农专年报率列全省第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