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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自查报告(2)

时间:2017-08-18 08:58:1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政务公开自查报告(2)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天津市政务公开督查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对照《通知》要求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1〕1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利用不同网络平台,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持续抓好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同时,按照要求,我局按时于每年3月份将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整理成年度报告发布于天津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并且我局还及时派专人将天津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的公开信息以纸质文件的形式及时送到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和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以方便广大社会公众进行查阅。目前,这些工作均已形成制度化,成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工作,受到了上级肯定。我局被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评为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优秀工作单位。

  2011年1—11月期间,我局共制发公文类政府信息283件,通过天津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件,占局同期制发文件总数的47.35%,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件、非许可审批事项7件、年检事项8件、其他公开信息111件、信息公开年报1件。本年度,我局按时上报《行政机关确认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行政机关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各4次,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局官网建设,配备专人维护。今年,我局重新对局官网进行了栏目再修订,网站上共涉及政务信息、便民服务、互动交流等三个大栏目及15个子项目。2011年1—11月份,我局在官网上及时主动发布了工作动态24条、通知公告5条、行业资讯29条、农家书屋信息6条、下载中心信息5条。并将原上传的36部法律法规全部进行了重新审核,其中新增加1部、更新版本8部、删减已废止的1部,为政务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又打开了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

  充分利用天津政务网这一网络信息平台,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中积极与公众互动。1—11月份,我局共收到网上咨询18条,全部及时准确的予以回复。在回复过程中严格工作流程,在收到咨询后,首先由局办公室统一收集情况,按问题性质交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解答,再由局法规处进行审核把关,然后报分管局领导审阅签发,最后按时间要求及时上传网络。

  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我局公布了全部公开办理事项40项,并对每一事项详细介绍了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具体包括:事项名称、类型名称、主体部门、事项性质、承诺期限、法定时限、附加时限、立等可取、是否踏勘、能否网上申报、办理窗口、办公地点、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办理流程、数量限制等相关环节。使申请人可以方便了解办理流程,并及时下载有关申请表格按要求进行填写,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

  二、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在2010年9月的机构改革中专门设立了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综合业务处,整合了原来分散在各业务处室的审批职能。并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该处整建制进驻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接件、审核,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现审批事项全部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与行政效能监察应用系统”办理,在公示、查询、咨询、报表、接件、受理、审核、审批、告知、回访、监督以及数据统计等环节,实施计算机网络操作,并将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方便申请人办理。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再提速的有关部署要求,在2009年审批服务大提速的基础上,我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4项减少到16项;审批要件由原来的121个减少到63个,承诺办件时限由原来平均9.1个工作日缩短为6.8个工作日,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清理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等工作,实现了行政审批再提速。

  2011年1—11月份,我局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单办件5191项,其中准予5159项,不予9项,上报23项,全部提前办结。共办理联审事项46项,其中准予44项,不予2项,全部提前办结。

  三、做好制度梳理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今年,我局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á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办法ñ的通知》(津纪发〔2011〕10号)的要求,对我局各方面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廉洁性审查。特别是认真查找“不规范、不符合、不适应”的制度和条款,进行修改或废止或新建,消除制度漏洞和缺陷。今年共梳理制度38项,修订32项,新建15项,废止6项,目前已确定的制度有13类47项。同时,还开展了建立健全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共清理确定职权事项189个,绘制流程图161张,排查廉政风险点151个,制定防控措施276条。

  四、以广播媒体为载体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广播媒体,面向全社会大力开展宣传公开本系统政务工作。6月23日和10月26日,我局分别在天津人民广播电台《行风坐标》栏目和《公仆走进直播间》栏目中,向全社会介绍了新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以及我局主要职责和目前组织开展的重点工作,并宣讲了出版行业法规。参播人员在与节目主持人和热心听众的互动中,认真详细地依法解答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交流了感情,增进了相互了解,展示了我局作为全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以座谈讲座培训等形式多角度地进行政务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多次开展有针对性的讲座培训并与相关单位开展座谈,多角度地介绍了我市出版业发展和管理的情况,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又打开了一个新的渠道,更加直接地面对广大群众。5月组织了全市出版系统学习新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7月与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加速传统出版转型,打造全业态阅读产业新高地”为主题进行座谈;9月面向全市和驻津各大媒体80多个记者站的100多位记者进行法规培训;10月面向全市出版社编辑宣讲出版管理制度;7月和11月分别举办了农家书屋管理员岗前培训和全市首期农家书屋管理工作培训班。

  六、其他有关信息的公开

  我局在坚持做好以上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地加强了其他方面信息公开上报工作。如我局按要求一贯坚持报送法制信息,今年1至11月份以来,先后向市法制办报送信息18条,其中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刊载1条、天津市法制信息网刊载7条,同时,还向新闻出版总署、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报送各类信息60余条。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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