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财政局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

  依法治县办:

  自2011年“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局认真开展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坚持依法理财,扎实推进财政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开创了财政法制工作新局面。根据略治县办发〔20XX〕3号关于召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力,认真开展了自查自验,现将“六五”普法中期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完善

  我局历来注重财政普法工作,不断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经常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难题,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了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略阳县财政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从组织形式上切实加强了财政“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二)根据《略阳县普法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略阳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期间财政部门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廊清了财政普法工作的总体构架,确保财政部门“六五”普法工作按步推进、有序开展;(三)将年度普法和依法理财工作纳入财政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县局和各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分别签订《20XX年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有效把普法与财政业务有机结合在一起,做到了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上述体制机制的建立为财政部门强力、有序、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责任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为防止财政普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虚于应付等问题的出现,我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六五”普法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了法制宣传教育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1、指定牵头科室。县局监察科负责全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定财政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各项法制工作制度;

  2、落实工作责任。信息科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整个财政宣传工作中,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联系和协调,做好财政局门户网站法制宣传教育栏目的建设工作。干部培训中心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做好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工作。监察科负责财政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加强财政干部廉洁从政和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会计科负责对全县的财会人员进行财务会计继续教育,普及《会计法》等财务会计法律制度。

  3、通力协作配合。局属各单位及机关科室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专业法的宣传普及,负责对所联系的各预算部门、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

  三、强化督导,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机制,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力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督办,通过查资料、查档案、查文件、查计划、查落实、查结果等“六查”保障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认真落实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了各项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工作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需要,我局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清查,采取废、改、留、建的办法,先后建立和修订了《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制度》、《财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测试、考试制度》、《干部培训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应诉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等118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各项财政管理工作,特别是普法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3、工作成效明显。自“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广泛开展财政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全面完成了普法工作各项任务,从未发生一起财政执法过错,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班子成员中无违法案件,财政依法管理能力切实得到了加强。

  我局既是经济管理部门,又是行政执法部门,财政普法、学法、用法、执法责任繁重,工作要求高,我局办公用房由于地震灾害至今尚未恢复,现有场地环境根本不能满足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需要,部分普法工作推进滞后。我局将以这次督导检查为动力,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夯实工作责任,狠抓薄弱环节,强力推动落实,确保财政普法教育活动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取得真正、扎实、有效的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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