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两会民法总则重点内容

时间:2017-03-17 编辑:弘燊 手机版

  导语:民法总则草案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它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以下是由CN人才网收集整理的2017两会民法总则重点内容,欢迎阅读。

 

  一、赋予农村集体组织法律地位

  草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解读:民法总则草案给予农村集体组织法人地位,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位置,然而长期以来,其组织形式却无明确的法律地位。随着中国城镇化加快,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分配、农村土地经营权保护等案件不断增多,尽管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多部法律提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尚未对其概念及资格认定给出具体解释。此次提请大会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对这方面有了明确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表示,民法总则草案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使之具备活力,涉及数以亿计的人的切身利益,也事关农村的长远发展。

 

  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

  草案: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见义勇为者受了损害,责任谁来负?紧急救助时不慎给受助人造成伤害,是否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为匡正社会风气,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草案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向大会作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时说。全国人大代表马瑞强表示,与三审稿相比,草案在原来规定的“救助人有重大过失”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受助人遭受“不应有的重大损害”作为需要救助人担责的前提。这相当于进一步限定了需要救助人担责的条件,对救助人利益的保护更加完整、全面,同时,又兼顾了受助人的利益。

 

  三、增加绿色原则

  草案: “恢复原状、修复生态环境”被列入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解读: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都是大家所熟悉的民事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除了这些原则以外,民法总则草案中还增加了绿色原则,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对草案进行说明时表示:“这样规定,既传承了我国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与我国是人口大国、需要长期处理好人与资源生态的矛盾的国情相适应。”

 

  四、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草案: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解读:民法总则草案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确保依法取得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

  “许多企业根据掌握的个人信息向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问题就在于要把正当使用和非法使用区别开来,并且严格界定使用个人信息的途径。”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说,与三审稿相比,草案新增了“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确保依法取得的个人信息安全”的表述,就是要对合法和非法使用进行区别,强调要遵循合理使用与安全使用的原则。

 

  五、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草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读:诉讼时效,是一项提醒人们不要“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制度。根据现行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随着社会发展,经济交易方式和类型不断创新,要求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对此,民法总则草案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现行民法通则规定是两年,学界和实务界一致认为两年太短,一直呼吁对此进行修改。现实中,由于诉讼时间过短造成的损失并不少见,例如,银行、金融机构等经常因为来不及请求、忘记或者举不出证据,导致一些贷款不能及时收回,造成巨大的损失。延长诉讼时效,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说。

  此外,草案还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六、明确胎儿利益保护

  草案: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根据我国现行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意味着胎儿只有在出生后才有民事权利。不过,现行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胎儿的利益究竟如何界定和保护?民法总则草案给出了明确答案: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认为,承认胎儿的民事权利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征,将对胎儿民事权益保护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

 

  七、保护虚拟财产

  草案: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所享有的权利,其中包括数据信息。

  解读: “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写入民法典,一方面顺应了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发展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也为虚拟财产多样化后进一步加强民法意义上的保护奠定了基础。”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表示。

 

  八、强调抚养赡养义务

  草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照顾和保护的义务。

  解读: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表示,近些年来,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上述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等法律中都有规定,此次在草案中进一步强调了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以强调家庭责任,弘扬我国的传统美德。

  以上便是最新民法总则全文的全部内容了,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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