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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将出台实施企业年金办法

时间:2021-02-10 15:56:43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人社部将出台实施企业年金办法

  2016年6月,人社部就《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定论。

  企业年金面临拐点

  所谓企业年金,简单地说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开始实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指出,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企业年金13年来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看,发展相对滞后,难以发挥第二支柱应有的作用,其重要表现就是参与率太低。

  报告显示,2015年,参与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增幅仅为1.01%,创下自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以来的历史最低,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扩大参与率,2015年的“1%”很可能成为一个逐年下滑的拐点,在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即将出台和企业年金即将修订政策的今天,这个现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受益面狭窄是短板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7.5万户,参保职工2317万人。报告显示,从行业分布来看,参加企业年金的行业多集中在能源、电力、金融等垄断型、资源型或盈利性较好的领域。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企业年金参与人数仅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6.5%,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2.7%,领取年金的人数全国只有90万人,还不到城镇职工领取养老金人数的1%。

  “从企业参与企业年金的情况看,差距就更大了,全国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有1086万个,但建立年金的企业仅为7.5万个,仅占0.7%。”郑秉文说,“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全国有786万个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47亿人,但他们基本全部被排除在企业年金之外。”

  与此同时,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均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

  “自动加入”是关键

  郑秉文认为,扩大企业年金参与率,要有一揽子解决方案,否则,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一起步就全员建立的情况下,有可能再次引发养老金改革不公平的社会质疑,久而久之,甚至有可能引发“二次改革”。

  他指出,扩大参与率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很多措施,比如引入“自动加入”机制、放开个人投资选择权、引入“合格默认投资工具”、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账户服务系统、完善税优政策和加大税优力度等举措,尤其是要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大幅降低门槛。

  所谓“自动加入”机制,是指雇员在入职时就被默认为自动加入了年金制度,如果打算“退出”,就需专门提出申请并得到雇主的允许。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采取的就是国际上流行的“自动加入”机制。

  “既然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能采取自动加入机制,为什么企业不能呢?”郑秉文强调,制度上的差距导致公平性上的鸿沟,十分不利于刚刚建立起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新体制公信力和公正性。

  此外,许多中小企业生命周期较短,经济实力较弱,获利能力不强,现金流缺乏,流动性较强,因此企业年金需要从制度上松绑,考虑打破“高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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