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合作协议合同

时间:2021-04-23 08:44:3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品】合作协议合同集锦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作协议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合作协议合同集锦5篇

合作协议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 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 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 _____%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 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

合作协议合同 篇2

  本协议书由***有限公司与供货厂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本准则,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确立。本协议书各条款所确定之双方的权利、义务,将覆盖***有限公司与供货厂商今后签定的每一份商品交易订单,无论是原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的规定。

  一、当事人

  甲 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商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商品目录和报价单。

  三、商品资料

  1、广告

  甲方将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商品,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要求应向甲方广告部门提交所供商品的艺术构思、规格说明以及司徽等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及广告制作,任何广告制作需经双方认可。

  2、宣传品

  乙方如备有发放给消费者的印刷品,需在供货同时提供给甲方,以便于及时散发。如宣传品有不实之词或商品名称不规范及有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商品说明及书面警告标签

  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商品应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书及明确的警告标签等提示。

  4、商品质量证书及检验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时应提供相应的商品质量检验标准,其顺序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在实际供货时根据约定出具有效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所有商品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该商品的行业许可证等。若无明确的质检标准,双方应对商品封样或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样品为准,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抽样甚至全部检验。

  5、商品知识培训

  为了有效地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商品销售,乙方应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商品知识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1) 商品的特点、性能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

  (2) 商品的使用、安装、维护、修整的知识;

  (3) 商品的质量保证及保修、包换的内容。

  6、商品商标与知识产权

  乙方应提供已享有的商标权、品牌、专利权或原产地证、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的任何伪冒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商品包装

  除裸装商品外,乙方商品内包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商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注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

  8、环保要求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商品,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等。

  四、供货

  1、展示样品

  为促进商场的商品销售,甲方愿在每家新开超市中提供货架、柜台为乙方展示样品,乙方也愿为甲方的每家新开超市中免费提供样品供商场展示。

  乙方可在供货数量外另行提供展示样品,但需另订取样合同,也可让甲方在供货商品中取样展示,甲方需在取样时列出样品清单并经乙方确认。

  2、商品条码(UPC)

  乙方应在供给甲方的商品上粘贴商品条码标签,否则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

  3、订货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易双方已在订单上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一般为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中的内容已经实际实施,则表明乙方认可并接受此项交易。

  4、价格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商品价格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平价宣言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供货价格低于给其他经销商的供货价格。随着甲方连锁超市的成倍发展,乙方商品在商场中的销售也将成倍增长。为确保成倍增长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同意将供货价随销售额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甲方可对乙方供货价的下浮部分将全部转让给消费者受惠,供货价下浮后,该商品在商场的零售价也将作相应下浮,如果乙方违反价格承诺引起消费者对商品价格投诉,乙方应当解决并进行赔偿。

  5、商品价格变动及调整

  如乙方提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库存待销商品则按原价格执行。否则,对于商品实际价格超过订单价格的部分货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同意如果商品在装运前的价格低于订单规定的价格,则订单中的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至此时的价格。

  6、最低供货价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相对国内其他供货商是最低价格,同时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 以上。

  7、降价

  1) 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高于乙方给其他销售商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2) 在双方确认进行供货价格降低时,在甲方门店中未形成销售的库存商品价值一并降低至降价以后的价格。

  8、停产或中止供货

  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9:商品促销

  (1) 广告:乙方应对自己的商品提供广告支持,应在合同签订时拟定促销计划,具体方式在双方签署的确认书中明确

  (2) 配合甲方整体促销政策,在3.15 5.1 10.1 甲方司庆及甲方各门店店庆期间 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其部分或全部商品折价,或采取其他方式,让利于消费者。

  (3) 甲方在具体促销时,将促销方案及需要乙方的支持与合作的事项一并用传真方式发送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传真所示的回执时间内回函反馈意见,视为乙方全部同意甲方的促销方案和要求。

  1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商品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正,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客诉以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交货

  1、乙方保证按订单所确定的到货日期将商品运达订单指定的地点,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两天。如需分批交运时,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含传真)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上述规定的期间交货。对于无故不按时交货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和取消订单。

  2、乙方迟延交货,造成甲方迟延交货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投诉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担,但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消费者订购商品的总价款。

  3、商品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改变运输方式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情形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收货及验收标准

  1、 数量准确,包装完好,以甲方二次验收为准。甲方对产品数量、外观缺陷及内在质量提出期限为:1:对产品数量的验收以实际收货为准。2:对产品外观缺陷提出异议期限为打开商品外包装的7日之内。3: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以商品售出后在该产品的保质期内或消费者提出投诉7日之内。

  2、对于与订单不符的商品、装箱单与货物不符的商品、外包装破损造成货损的商品、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为了减少损失,甲方可代为保管,其货损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两个月内尚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将之拍卖或变卖,所得偿付相关费用后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对完好接收的商品签发收货凭证,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七、开票及结算

  1、甲方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款于每月的10日、25日支付货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担保和保险

  1、乙方对其商品的质量及售前售后的服务提供保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商品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3、如乙方对合同标的投保保险的,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九、协议的取消和商品退换

  1、由甲方发现的或由商品使用者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都将提示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合理运作中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放弃或拒绝接受商品,全部或部分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向其退回商品时发生的费用:

  1)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中的条款;

  2) 乙方违反了在本文中第八部分中所做的担保;

  3) 商品全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缺陷;

  4) 发运的商品少于或多于订单中规定的数量,或者与样品不符,或者与订单中的规定不符;

  5) 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交货日期而发运的商品。

  3、滞销商品的处理

  甲方同意及时将商场内有关的由乙方所供商品中的滞销品种的信息告诉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收回滞销品种,或按该货同等金额向甲方调换甲方所需的品种。

  十、乙方承诺

  1、 甲方发现乙方有下述行为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立即中止协议,乙方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甲方采购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吃请和回扣。

  2) 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 乙方赠送或低价出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股权给甲方人员。

  4) 其他方式

  2、乙方在甲方的驻店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否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等的规定,接受赔偿及处罚。

  3、乙方在甲方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使用甲方的标准票据、表单,如确需使用乙方单据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使用手续。

  4、如乙方及乙方驻店人员在甲方经营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驻店代表,并向乙方索取涉及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金:

  1) 私自收取顾客订金、押金或货款,未交还甲方的;

  2)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私自揽客,互留联系方式并进行场外交易;

  3) 驻店人员代表未按甲方流程私自与顾客签订商品买卖合同;

  4) 涂改、骗取、伪造、偷窃甲方相关单据、票印;

  5)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 乙方驻店人员盗窃甲方商品;

  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向甲方提供商品的价格、服务与其它乙方销售点有差异的。

  5、乙方提供的商品凡采取倒扣流水、特殊订单方式进行销售时,乙方相关人员故意转移或诱惑顾客到甲方卖场以外的场所进行购买商品,造成甲方认为“跑单”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销售金额的十倍金额罚款。

  6、乙方同意与甲方协商签订《电子商务服务确认书》。

  十一、解决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对乙方商品的质量及价格投诉时乙方应负责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或不予解决因此引发诉讼或有新闻媒体参与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祢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终止合同的条件

  1、供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2、合同一方违约,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终止合作解除合同,但需经另一方同意。

  十四、终止合同善后事宜处理

  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核清帐务,最后一笔货款在双方核清帐务完毕后180天内支付

  十五、本协议的附件

  1) 乙方营业执照

  2) 乙方税务登记证

  3) 乙方授权书(经销商证明)

  4) 乙方商品的商标注册证

  5) 乙方专利证明

  6) 乙方商品报价单(指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供货的商品)

  7) 乙方商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及适用的标准

  8) 针对不同商品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如电工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进网许可证等

  9) 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原产地(产地)证明,商标、专利证明等

  10) 供货合作确认书

  11) 封样协议

  12) 包装物回收协议

  13) 电子商务协议

  14) 驻店代表协议

  上述附件是供货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它事项

  1、 在履行协议时任何一方对协议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为双方交易的原则。

  2、 因为甲方的失误或者未按协议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为乙方的失误,或者乙方未按协议及订单中条款执行,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时可以现金或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也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减。

  3、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4、本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约束。

  5、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北京市相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12月 31日止。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厂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合同 篇3

  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6团

  感谢您对6团的信任和支持,选择在6团投放您的产品,本合作协议旨在明确合作期间双方的权益。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许可的权利

  1、甲方将 产品名称 产品投放到乙方网站进行全国团购活动。

  2、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

  3、甲方负责商品快递到客户手中,并承担快递费用。

  4、甲方在不违反“协议规定的约束和限制”条款的前提下,乙方将长期合作。

  二、协议规定的约束和限制

  1、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无违法和虚假信息。

  2、在乙方团购活动结束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之内将客户购买产品寄出并承担费用。

  3、甲方在商品售后承担售后咨询服务。

  4、如遇到商品质量问题,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如有客户需要发票,该发票由甲方提供。

  6、甲方如果在产品价格上有所变动,需要提前3天通知乙方。

  三、销售方式和价格

  1、乙方代理甲方产品为:产品名称。

  2、甲方给与乙方的合作价格为XXX元RMB(大写:XXXX)。

  3、乙方的销售价格由乙方自主决定。

  4、返利在乙方进货时从货款中扣除。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

  (2)按时快递客户的商品并承担费用。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

  (2)乙方负责团购网站的推广。

  (3)乙方负责把正确的团购订单回报甲方。

  (4)乙方负责编辑修改甲方提供的信息到乙方网站,确保网站信息和甲方提供信息一致。

  五、免责申明

  六、付款方式

  活动结束后,在淘宝上下单,有客服调价格、备案。配货中心发货后把发货单号再发给乙方,等客户都收到货后再来淘宝确认付款。

  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6团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甲方负责人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负责人

  日期:20xx年7月2日 日期:20xx年7月2日

  联系电话:甲方电话 联系方式:乙方电话

合作协议合同 篇4

  甲 方: (各级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

  乙 方:上海埂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有效地推动 (政府 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项目招商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招商顾问,委托乙方从事项目招商的联络、考察、谈判等服务;

  2.乙方在招商频道开辟甲方的专栏,宣传甲方的招商动态,

  所需资料素材由甲方及时提供;

  3.签订本协议时缴纳年度顾问费1XX元人民币,乙方根据项目投资情况优先安排项目方来甲方考察;

  4.乙方提供投资商资料供甲方选择,甲方有意引进该项目的,

  须及时出具招商意见,发出考察邀请函;

  5.在邀请项目方来甲方考察、洽谈前,甲乙双方商量好对接待办法;

  6.建立合作关系后,乙方及时根据甲方情况完成招商合作建议书,供甲方招商决策;

  二、代理费用:

  1.甲方对乙方服务的项目注册落户进行奖励,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内的外资(或人民币1亿元以内的内资)项目,

  奖励人民币3万元;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或人民币1亿元以内的.内资)项目,奖励人民币5万元;

  领取批准证书三日内支付50%,领取营业执照三日内支付50%;

  2.以落户项目的实际利用外资为依据,

  甲方给予乙方按实际到账资金的0.5-1%结算代理费用;

  3.引进项目投产后形成较好效益,企业达产一年内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30%;

  企业达产一年内纳税额超过300万元的,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

  三、其它事项:

  1.本协议书合作期内运作的项目,在合作期结束后,项目方注资或增资的,乙方仍享受代理费用;

  2.无论是否适合引进的项目,甲方均应严格保守秘密,

  不得将项目方资料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合作协议合同 篇5

  合伙人: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 .

  第三条 出资比例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出资总额为: 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

  第四条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精品】合作协议合同集锦5篇】相关文章:

【精品】合作协议书集锦五篇04-23

【精品】合作协议书集锦八篇04-21

合作施工协议集锦15篇04-30

合作研发协议集锦15篇04-27

个人合作协议(集锦15篇)04-30

合作施工协议04-30

合作检测协议04-28

合作联营协议04-27

合作开店协议04-27

【精品】个人合作协议书3篇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