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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书

时间:2021-01-23 09:41:5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服务协议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拟起协议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服务协议书

服务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公司指定

  根据本合同协议和条款,乙方委托并指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咨询服务。

  2、双方关系

  甲方和乙方均为独立法人。本合同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合资或业务伙伴关系。甲方绝非乙方的法律代表,无论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明示或隐含方式,以乙方的名义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

  3、服务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职位要求向乙方推荐合适的人选。具体职位描述、要求及人数由乙方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应确保每一个推荐给乙方的候选人首先经过甲方的面试筛选。若乙方要求,甲方应对候选人简历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选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准确和真实性及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

  凡经甲方推荐的人才,从推荐之日起 2个月内,如果乙方未通过甲方暗地或通过第三方录用该人才,无论长期或短期,均视为甲方推荐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条例支付咨询费用。 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荐的人才中转推荐给第三方, 甲方亦按照本合同相关条例向乙方要求支付咨询费用;

  4、机密

  甲方承诺:

  ( )对获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守秘密;

  (2)对获知的乙方或分支机构的雇员或候选人相关信息保守秘密。

  (3)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乙方接受本合同后,也将承诺所有由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诺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双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一年内保密责任依然有效。

  5、乙方内部员工的不猎取原则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甲方不得猎取乙方员工到其它公司任职。

  6、咨询费用

  若推荐的高级管理人才(部门经理、部门高级经理、总监、总经理)的人选试用上班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录用人员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xx年薪或月薪的总额以实际录用后面谈中为准。

  7、款项支付规定

  咨询费用(根据第6条)在候选人试用上班七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80%,余下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该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合同终止

  以下条件出现时,合同将终止:

  ( )甲方和乙方协商签定书面终止协议;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服务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________牌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的同时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________牌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负责为乙方(培训期间的路费由乙方承担,食宿由甲方提供),为乙方提供产品的维修配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2.制订并提供《维修收费标准》给乙方。

  3.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检查。若乙方服务质量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售后服务人员或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4.对乙方不能维修的产品,甲方应提供技术协助乙方维修。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必须设立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合格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地址及咨询电话给甲方,若有变更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为经销区域内的________牌产品提供维修服务,对于经销区域内非乙方销售的________牌产品不得拒绝提供维修服务。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络甲方协商处理。

  4.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按甲方提供的《售后维修月报表》格式及时、详细地记录维修信息,并在次月三日内传真给甲方。

  三、维修费用的结算

  .甲方依据乙方季度回款额的____%作为乙方的季度专项维修费用,甲方每月统计一次,逐月累计,每季度结算。季度结算时,如乙方季度实际维修费用超出季度回款额的____%,乙方应该在当季度将超出部分支付给甲方。反之,则移至下季度,年终余额可移至下一年度,不作为货款抵扣。

  2.此费用专用于乙方维修物料的领用及其它维修所需的费用。

  3.所有的维修物料均由甲方明确收费标准,乙方领用维修配件时,额度在其季度回款的____%内,可直接供给,超出部分甲方按维修物料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超额费用。

  4.如甲乙双方的经营合同终止时,乙方的售后服务义务(期限为产品销售之日起一年内)仍然存续的。乙方可以将售后服务的义务转给甲方,同时双方应结清相应的维修费用。

  四、维修配件的申领及退换

  .为避免配件供应不及时,确保维修的及时性,乙方应计划领用配件,常用配件应建立库存。

  2.乙方每月可填写《维修配件备料》单向甲方申领配件,甲方依此单向乙方随货发配件,对于加急配件(如EMS,火车快件、空运)所产生的运输差价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月所领用的配件按甲方制定的《维修收费标准》收费,甲方每月统计后与乙方核对。

  五、退货的规定和程序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时间从产品销售给顾客之日起计算),不提供退货服务,乙方对消费者附加的承诺由乙方自行兑现。

  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应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发现非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包装破损,产品淋湿等)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属开箱不良。开箱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将甲方的产品销售给顾客后的十五日内(销售日期以产品回执单和销售发票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属品质不良。品质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也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4.除上述开箱不良或品质不良的情况外,在保修期内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返回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产品修理完毕后返回乙方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保修期外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往返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

  6.乙方遇特殊情况需返修或退货时,乙方应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清单,经甲方准许后方可。对于未经甲方准许的退货(含返修),甲方可拒收,此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所有返甲方的货物,应包装完整,并保持货物的整洁;对于零乱不堪、配件残缺不全的货物甲方可拒收。乙方未提供退货清单或退货清单不详时,退货数量按甲方实收数为准。

  六、本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可增补协议;经协商不成,可提请厦门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章):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服务协议书3

  1、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订

  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方 (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地 址:

  邮 政 编码:

  接受管理咨询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地 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咨询加盟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书,以便共同遵守。

  2、咨询服务的项目和内容

  2. 、乙方自愿申请甲方管理咨询服务,由甲方根据乙方所选择的管理或咨询服务项目提供相应的有偿服务。

  接受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2.2、甲方根据乙方所选择的管理或咨询服务项目提供相应的经营管理体系服务。

  2.3、乙方可选择甲方公司旗下品牌许可使用、经营管理、选址分析、营建装修、筹备开业、人力资源、营运服务、厨政技术、财务管理、食材配送、建材采配、管理软件的安装、使用指导等规范而完善的整套运营体系及标准,通过甲方有针对性提供成熟运营模式、专业指导、系统培训等服务,取长补短,使乙方用最少的投资取得最佳效益。

  2.3. 、乙方选择甲方管理咨询服务的旗下品牌和运营模式样板:

  2.3.2、乙方选择甲方咨询加盟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方式和时间及运营体系如下:

  序号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方式及时间运营体系支持备注

  合计

  2.4、乙方的经营范围:单店的餐饮经营。

  3、乙方的服务费

  3. 、本协议订立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管理咨询服务费人民币,此费用支付后,即视同乙方已经接受甲方的咨询服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上述服务费。

  3.2、乙方选择甲方商标许可使用的,双方另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甲方对乙方出具书面的商标许可使用授权文件。

  3.3、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帐号 。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如乙方选择品牌使用项目,由甲方提供开办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授权书及牌匾。

  4.2、为乙方提供所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专业骨干培训及门店对口实习,并提供运营管理工具。

  4.3、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出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企业运行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4、有权检查和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但不得将其向外泄露。

  4.5、保证在乙方所开办门店的周边3公司里范围内不另与其他个人或单位提供相同品牌的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和开设直营店,否则退还全部服务费。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 、乙方负责除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及服务方式以外的所有开办门店必需的一切工作及资金,并且所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均需按甲方要求及标准实施。

  5.2、乙方接受管理咨询服务的门店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三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品牌许可使用授权。

  5.3、如选择品牌使用项目,乙方不得在该店之外使用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一切知识产权(商标、商号及商业模式等),不得将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一切项目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4、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所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服务执行事项。

  5.5、乙方所接受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应按甲方提供的指导和培训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如选择品牌使用,不得在所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甲方的品牌标志。

  6、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保密

  7. 、乙方及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应将为履行本协议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 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7.2、乙方及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承诺在整个协议期内和协议期满后两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 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8、违约与处罚

  8. 、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违反协议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8. .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8.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8.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8. .4、乙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管理咨询服务费用;

  8. .5、擅自变更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9、本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9. 本协议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9. . 、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9. .2、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序;

  9.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9. .4、乙方解散。

  9.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协议:

  9.2. 、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9.2.2、乙方擅自转让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或擅自改变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9.2.3、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不遵守协议内容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运营管理体系程序规范;

  9.3、协议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应在本协议期满之日七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协议;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协议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0、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0. 、本协议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三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如选择品牌使用项目,同时需注销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店的工商登记;

  0.2、如选择品牌使用项目,乙方应在三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0.3、如选择品牌使用项目,自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加盟店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三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双方互不追究赔偿责任。

  2、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或因商标许可而引起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3、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 天,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

  4、附则

  4. 、乙方承诺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成立后,受本协议约束,遵循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和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权利义务的规定。

  4.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将管理咨询服务费足额汇至甲方帐户后正式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服务协议书4

  甲方: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 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 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 如对乙方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 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 视长者为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 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 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 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 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 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为服务对象)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服务协议书5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络通信集团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 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 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 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 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 申请输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 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 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 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 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 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 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它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 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 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 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 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 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 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 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 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 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 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 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 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 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违约责任

  1、 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 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服务协议书6

  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1 委托函或中标函;

  3.2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3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3.4 附录: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3.5 在实施过程当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 “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 “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7.9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1.3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 “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 “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10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2.1 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2.2 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2.3 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2.4 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3.1 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3.2 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3.3 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3.5 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3.6 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4.1 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4.2 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5.1 如果确认工程咨询单位违反了2.3(1)条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单位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5.2 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5.3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5.5 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5.6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5.8 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5.9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6.1 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5.1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6.2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7.1 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7.3 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7.4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7.5 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7.6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少。

  7.7 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7.8 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7.5、7.6款已暂停服务超过_________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_________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7.9 当根据7.5条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7.7款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7.10 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8.2 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7.8款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8.3 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8.4 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8.2款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8.5 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9.1 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联合与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9.2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9.2 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10.1 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10.2 因国家(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服务费用和服务持续期的改变,要签字补充协议,调解和修正协议文本,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10.3 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10.4 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10.5 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10.6 如发现工程咨询单位有以下过失,尽管会按照有关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范围的法律进行处罚,工程咨询单位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2.3(1)条款的规定,客户可根据7.6项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在选聘过程或履行协议过程当中的行为或行动,而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10.7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10.8 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第三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第一节 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 项目是:

  _________。

  1.2 职员的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应对提供的工作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向客户提出能够胜任工作的必要证明。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1.4 责任和提出索赔的期限:本协议书生效日期为责任起始日期。责任终止日期根据适当法律或法规决定,本项目应不尽于服务完成或终止日期;每次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对方违约事件发生后14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28日内提出详细索赔依据和具体要求。

  1.5 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_________万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二、服务开始日期及服务完成日期:

  2.1 服务开始日期,选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案:

  (1)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2)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3)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

  2.2 服务完成日期: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_____内完成。

  三、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四、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

  ┏━━━━━━━━━━┯━━━━━━━┯━━━━━━━┯━━━━━━━┓

  ┃ 支付的货币 │ │ │ ┃

  ┃ │ │ │ ┃

  ┠──────────┼───────┼───────┼───────┨

  ┃ 对协议书 │ │ │ ┃

  ┃ 货币的汇率 │ │ │ ┃

  ┗━━━━━━━━━━┷━━━━━━━┷━━━━━━━┷━━━━━━━┛

  五、仲裁:

  应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二节 附加条款

  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一、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二、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三、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四、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五、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六、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七、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八、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九、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_________%)的依据。

  十、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十一、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十二、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十三、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客户(盖章):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___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_____系列产品。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_____.(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一、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二、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四、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一、价格

  1、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 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 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 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__的折扣。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 承诺并保证作为 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 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 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 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 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 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 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 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 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 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 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 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第七条: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 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一、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服务协议书8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间

  2.1 本协议自 年月日生效,至 年月日终止。

  2.2 如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日期晚于上述生效日的,以甲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2.3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且甲方向乙方交纳咨询服务费的,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第三条 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1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费总费用为 元,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在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3.2 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3.2.1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即

  元;

  3.2.2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初步投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即 元。

  3.3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审计、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到 市外办事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

  第四条 责任及义务

  4.1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4.1.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4.1.2对于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4.2.3 对乙方制作的各项文件、提出的方案和建议给予及时反馈。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4.2.1乙方应尽一切努力,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

  4.2.2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4.2.3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4.2.4乙方按本协议提交的各项咨询意见、文件、方案等资料,仅供甲方参考,最终决策由甲方独立作出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 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他方及项目公司的设立文件、财务及法律资料、商业秘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6.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

  6.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

  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服务协议书9

  甲方(雇主):

  丙方(家政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1 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请在“□”内打“√”):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照料老人;□护理家庭病人;□其他服务 。

  1-2 乙方提供的服务管理内容为 。

  1-3 服务要求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3-1 服务方式(请在“□”内打“√”):

  钟点制 □全日制 □住家制

  3-2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时间:每 , 时至 时。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支付丙方服务报酬:人民币 元/ ,

  支付方式: 。

  4-2 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 。

  4-3 乙方服务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由 方支付,支付方式: 。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5-2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家政岗位培训及相关家政等级培训的证明。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丙方:

  (1)丙方有违法行为的;(2)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3)丙方有刁难、打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5-5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居住条件、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

  5-6 甲方应尊重丙方的劳动,对注意事项应予提醒,并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

  5-7 甲方为丙方提供安全、适当的工作环境和休憩条件,对全日制和住家制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给予每周 天的休息时间。甲方不得让丙方违规作业,不得打丙方,不得危害丙方人身安全。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通知乙方和有关部门。

  5-8 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 天向乙方、丙方提出续约。

  5-9 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所在地相关部门为住家制家政服务员办理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对丙方身份进行核查验证,并保留相关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年。

  6-2 乙方应督促丙方办理健康体检,要求丙方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6-3 乙方应对丙方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定期回访了解丙方的服务情况。

  6-4 乙方应对丙方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进行必要的培训管理教育,为丙方逐步建立个人职业信息档案。

  6-5 对于甲方或丙方的投诉、反映的情况,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或丙方了解、核实情况,并作相应处理。

  第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

  7-1 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

  7-2 丙方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7-3 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

  7-4 工作时间,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

  第八条 保险及责任承担

  8-1 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 ,保险费:人民币 元。

  8-2 乙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为□甲方、□丙方(请在“□”内打“√”)办理家政服务有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 ,保险费:人民币 元。

  8-3 丙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人员意外综合保险,费用由 方承担。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保险费:人民币 元。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丙三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其他两方解除本合同:

  (1)丙方、甲方及甲方家庭成员有恶性传染疾病或精神疾病而未如实告知的;

  (2)甲方或丙方中,任意一方存在恶意刁难、打等严重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丙方提前中止合同,提出方应按月报酬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2 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费用的,每天应按逾期支付费用的 %向乙方或丙方支付违约金。

  10-3 甲方串通丙方脱离乙方管理、私签协议并接受服务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月服务管理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4 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签字/盖章:

  乙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签字/盖章: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协议书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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