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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培训计划

时间:2017-05-16 11:02:37 培训充电 我要投稿

执法人员培训计划

  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和依法行政水平,本文是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欢迎阅读。

执法人员培训计划

  【一】执法人员培训计划

  一、培训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为出发点,推动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精通业务、廉政勤政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适应新的依法行政形势的'要求,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得到巩固,基本掌握国家基础法律知识,并能够结合实际工作准确、熟练地运用。

  三、培训对象

  全镇行政执法人员。

  四、培训计划安排

  培训时间: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等。

  培训形式: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互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探讨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业辅导,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培训组织工作由镇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

  【二】执法人员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全面建设,促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全市城管执法系统骨干培训班(二期)

  培训对象: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科以上领导干部。

  培训内容:《行政强制法》以及廉政执法、文明执法等内容。

  承办部门:政策法规处、监察室。

  培训时间:24学时(3月份)。

  登记学分:参加学习人员记15学分。

  二、依法行政培训(十九期)

  培训对象: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人员。

  培训内容:行政管辖和回避、行政执法程序、特别行政程序。

  承办部门:政策法规处。

  培训时间:每期4学时(3月份-8月份)。

  登记学分:参加学习人员记2学分。

  三、执法业务培训班

  培训对象:市局直属各支队主管业务的副支队长及大队长,市城管执法局各分局、阎良区城管执法局、临潼区城管执法局、长安区城管执法局主管业务副局长、监察科科长及大(中)队长。

  培训内容:城市绿化规划、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及园林绿化执法,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情况及户外广告执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内容。

  承办部门:执法督查一处。

  培训时间:16课时(4月份)。

  登记学分:参加学习人员记10学分。

  四、宣传和精神文明工作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分管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局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宣传工作专干和精神文明工作专干。

  培训内容:如何应对新闻媒体和开展好对外宣传工作,如何开展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内刊通讯员写作等。

  承办部门:宣传处。

  培训时间:24学时(5月份)。

  登记学分:参加学习人员记 15学分。

  五、革命传统文化教育

  培训对象:市局业务骨干。

  培训内容:迎十八大“走红色之路,塑城管灵魂”红色之旅活动。分批组织业务骨干前往革命的摇篮井冈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塑造“无私奉献,创新进取”城管灵魂。

  承办部门:组织人事处。

  培训时间:40学时(5月份)。

  登记学分:参加学习人员记15学分。

  六、督查督办工作培训

  培训对象: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督查督办工作人员。

  培训内容:督查督办工作流程与督办方法。

  承办部门:办公室。

  培训时间:4学时(5月份)。

  登记学分:参加学习人员记2学分。

  七、财务人员及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员培训班

  培训对象:机关各处室内勤,各支队主管内勤支队长、办公室负责人、内勤及票据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规定和流程,财政相关票据管理规定,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承办部门:装备财务处。

  培训时间:4学时(6月份)。

  登记学分:参加学习人员记2学分。

  八、信息工作培训班

  培训对象: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员。

  培训内容:信息写作。

  承办部门:办公室。

  培训时间:16学时(10月份)。

  登记学分:参加学习人员记10学分。

  九、专题讲座

  培训对象:市局直属各支队正副支队长、办公室主任、各大队大队长,局机关全体干部。根据学习内容,酌情扩大到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中队长(科长)以上干部。

  培训内容: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辅导。

  承办部门:组织人事处。

  培训时间:4学时(11月份)。

  登记学分:参加学习人员记2学分。

  十、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班

  培训对象:市局新军转干部、招录人员。

  培训内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规章、综合性业务知识及相关制度、规定等。

  承办部门:组织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协助。

  培训时间:32学时(12月份)。

  登记学分:每天记5学分,共计20学分。授课人员每次记5学分。

  要求: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计划,提前制定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及时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包括培训通知、培训内容、人员考勤、培训工作小结、影像资料等)。组织人事处负责督促各承办部门落实教育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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