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时间:2017-11-30 编辑:丽霞‍ 手机版

  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欢迎参考。

  一、单选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20分,将正确答案写在答题纸上。)

  1、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D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3、精神病患者甲在其妻陪伴下外出散步,儿童乙一边吃冰糕一边跑,不小心撞在甲身上。甲受刺激追赶乙,甲妻竭力阻拦无效,甲将乙打伤。乙的医疗费用应由( )

  A.甲承担 B.甲妻承担

  C.乙的监护人承担 D.甲与其妻共同承担

  4、下列属于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是(  )

  A、依法给予40元以下罚款 B、依法给予50元以下罚款

  C、依法给予500元以下罚款 D、依法给予1000元以下罚款

  5、居住在某市A区的公民甲对该市B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应是 ( )

  A、A区公安分局 B、B区公安分局

  C、B区人民政府 D、该市的市公安局

  6、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 )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7、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8、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 )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9、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 )

  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10、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过失致人死亡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D.故意杀人罪

  二、多选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以上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40分,将正确答案写在答题纸上。)

  1.甲丙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丙公司出售“宝来”轿车一辆,价值25万元。丙公司于办理过户登记后一个月内付款。现甲公司已经交付该车并协助办理了过户登记。为抵偿自己对乙公司所欠的25万元债务,其直接将对丙公司的该笔债权转让给了乙公司,并通知了丙公司。则:( )

  A.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权可以向乙公司行使

  B.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抵销权可以向乙公司行使

  C.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权可以向丙公司行使

  D.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抵销权可以向丙公司行使

  2.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用于水产养殖,乙要求甲提供担保,丙遂应甲的要求对该债权提供了一般保证,但是由于丙只是一般职员,乙不太放心,又要甲再提供一项担保,甲遂请丁以其所有的3间房屋(价值20万元)对甲的债务进行抵押担保,丁并与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有关登记。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以下有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权人乙只有先行使抵押权,然后就不足部分向丙主张

  B.债权人乙既可以向丁主张抵押权,也可以向丙主张保证

  C.债权人乙如果放弃抵押权,保证人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D.债权人乙如果放弃抵押权,保证人丙仍应承担一定的保证责任

  3.王某借用朋友的摩托车到邻县办事,途中快到邻县县城时因气缸发生故障,送到一修理店修理。修理费300元。王某发现身上没有带钱,也没有值钱的物品。该修理店老板张某遂将该摩托车扣留。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该摩托车并非王某所有,张某不能行使留置权

  B.张某应当请求有关机关处理,不能非法扣留他人财产

  C.张某的做法构成侵权,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D.张某留置的财产的价值远大于债务的金额,就多出的部分留置无效

  4.下列情况,债因混同而消灭( )。

  A.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

  B.甲法人(债权人)与乙法人(债务人)合并

  C.丙(非法人组织)被丁(非法人组织)吸收合并

  D.戊(非法人组织)乙(非法人组织)新设合并

  5.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6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

  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

  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

  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600万元为限

  C.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6.甲区、乙区属于A省南洋市。甲区的东方化工厂与乙区的生产资料公司签定一份化肥购销合同,东方化工厂为卖方,生产资料公司为买方,货款总价为5万元,合同约定交货地为甲区。现当事人双方同意以协议方式约定该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他们可以约定甲区法院管辖,也可以约定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B. 他们可以约定甲区和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C. 他们可以约定南洋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 他们可以约定由南洋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管辖

  7.下列哪些属于教唆未遂,应以犯罪未遂论处( )

  A.甲教唆乙杀人,乙拒绝实施杀人行为

  B.丙教唆丁杀人,丁尚未来得及实施杀人行为,即被抓获

  C.张三教唆李四杀害王五,但在此之前,李四早已接受田某的教唆,已有杀害王五的决意,事后果然杀死了王五

  D.周某教唆卢某入室盗窃,卢某却强奸正在房间里睡觉的女主人

  8.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错误的有( )

  A.钱、赵二人共谋去某商场行窃,赵某留在商场外观望,钱某撬门进入,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钱某认为,放把火可以破坏现场。于是,在离开前用打火机点燃了商场内的服装。后钱某把放火一事告诉了赵某。二人都应构成盗窃罪、放火罪

  B.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防止其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某欲独吞此款,与李某会合时,对李讲:“这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李不构成抢劫罪

  C.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不成立胁从犯

  D.李某教唆精神病人王某杀人的,不成立共同犯罪,而属于间接正犯

  9.关于自首中如实供述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是拒绝提供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B.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并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成立自首

  C.主犯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拒绝陈述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D.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10.张某经甲市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租用一个店面经营百货。一日,该局的两名执法人员到张某店中征收管理费时,因没能很好招待执法人员,两名执法人员即强行没收了张某的一台彩电,并将正在营业中的商店查封。张某对查封商店的行为不服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请问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A. 张某可以向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B. 两名执法人员的行为系滥用职权的行为

  C. 即使张某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也应当责令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返还张某的彩电

  D. 复议机关接到张某的复议申请后,应在7日内进行审查

  三、任意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20分,将正确答案写在答题纸上。)

  1、甲、乙是邻居,因细故争吵,甲对儿女们说:“给我打!”甲的长子、次女二人在与乙互殴中,长子一拳打伤乙眼。乙花去医疗费500元,遂向法院起诉索赔。甲的子女均已成年并独立生活 本案谁应负担500元医疗费?( )

  A.甲 B.甲长子 C.甲次女 D.乙

  2.张某送给刘某一辆汽车,已经办了手续,下列错误的观点有( )。

  A.刘某因紧急避险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B.刘某因正当防卫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C.刘某揭发张某的犯罪行为,张某锒铛入狱,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D.刘某把张某打成植物人,张某可撤销赠与。

  3、张某春节期间到北京去探亲,将10只母鸡送到同村李某家保管,该十只母鸡在李某家中陆续下了100只蛋。正确的选项是( )。

  A.张某与李某未约定报酬,该100只鸡蛋应抵作报酬;

  B.张某李某未约定报酬,该保管合同是无偿的;

  C.张某与李某未约定保管费,但李某花去的20元饲料费,有权要求张某偿还,张某如果拒绝偿还,李某可以留置相应的鸡蛋;

  D.张某回村后,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比如在回村一个月以后将鸡登拿走。

  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审查,下列不属于审查内容的选项是:( )

  A.审查起诉书中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

  B.审查证据是否充分;

  C.审查证据是否确实;

  D.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5、某甲在得知自己失窃的皮包是由其认识的李某入室窃取后,十分生气,为了达到报复李某的目的,遂找到张某让其向公安机关注明其放在皮包中的人民币数额为10万元,是自己向张某所借。张某遂向公安机关做了假证。经查证,甲的皮包中只有1万元被乙盗窃。甲的行为应构成( )

  A.伪证罪 B.诬告陷害罪 C.不作犯罪处理 D.妨碍作证罪

  6.下列行为中,不成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的是( )

  A.某甲明知某企业生产的产品是擅自使用他人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扔予以销售;

  B.某乙在不明知张某租用自己的厂房是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产品的情况下将厂房租与张某使用;

  C.某丙明知李某向其借款是用于购买生产盗版光盘的大型刻录机仍将款项借出,但未收取任何利息;

  D.某丁在帮助顾客李某运输货物的途中,方得知所运货物为侵犯著作权的产品,但仍按照租车合同的规定运到指定地点,并收取了运费,之后也未向司法机关报告。

  7.某国有企业出纳石某擅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公款1万元去经商,因经营不善而亏本,一个月后归还单位6000元,另4000元再也无力归还。对石某的行为( )。

  A.应定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B. 应定贪污罪从重处罚

  C.应分别定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实行数罪并罚

  D.不以犯罪论处,给予行政处理

  8.治安联防队员张某在夜间巡逻,抓到可疑人李某,怀疑其为小偷,即把其叫进室内讯问。李某否认偷了东西,张某便把李某捆起来吊打,强迫其承认。结果造成李某伤残。张某的行为不构成( )。

  A.非法拘禁罪

  B.刑讯逼供罪

  C.故意伤害罪

  D.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

  9.某市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个体户许某(先已拘留5天),认定其犯有制作、组织播放淫秽录像罪。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还扣押了许某的四台录像机,并擅自将这四台录像机作为公物四处借用。许某被羁押11个月后,检察机关查明其确无犯罪行为,决定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遂归还了这几台录像机,但均已破旧不堪,其中两台已无法使用。许某若提出赔偿请求,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公安机关

  B.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检察机关

  C.许某只能就拘留、逮捕或录像机损坏中任选一项提出赔偿请求

  D.许某可以同时提出两项赔偿请求,即赔偿因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所遭受的损害以及赔偿被损录像机的价款

  10.甲、乙、丙按份共有财产,分配比例为5:3:2。甲分得一辆摩托车,估价5000元,乙分得一台电脑,估价3000元,丙分得一台电冰箱,估价2000元。后来发现,摩托车的发动机在分割前已坏,经重新估价,摩托车价值4000元。丁来找乙要求返还电脑,因为电脑原系甲、乙、丙借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乙、丙分割共有财产是采用实物分割方式

  B.甲、乙、丙在分割共有财产后,对原共有财产负权利担保责任或瑕疵担保责任

  C.乙应返还电脑给丁

  D.甲、乙、丙之间应按原分配比例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

  四、案例分析(本题共三小题。第一、二小题每小题10分,第三小题20分,共4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

  (一)下岗职工赵某以贩卖蔬菜维持生计,经常到蔬菜批发市场进菜。2001年2月25日凌晨,赵某在向某村村民宗某批购青菜时,遇到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高某和黄某等市场管理人员正在向宗某收取5角钱的摊位费,宗某说自己今天只有30把青菜,要求少交1角钱。高某不同意,坚持要收5角钱。此时,站在一旁等待与宗某进行交易的赵某说了一句“交就交4角吧。”就这么一句话惹怒了高某,于是高某和黄某等人即拉住赵某,先是拳打,其后高某又拿出电警棍对赵某的腰部、肩部击打,赵某被打倒后,高某又在赵某的太阳穴猛戳一下,赵某当即昏迷。经县级医院诊断,赵某头部、左眼球以及左肩左腰多处挫伤,头痛头昏,视力减退。4月18日被转市级医院治疗。诊断为慢性闭合性颅脑挫伤。经治疗用去医疗费2万多元,其中高某所在单位经某派出所要求给付了5500元,之后就不肯再付钱,赵某因无钱交医疗费而出院。

  试析本案的受害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二)纪某在14岁之前盗窃种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14岁生日那天,纪某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纪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纪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撞倒,二死一伤。纪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纪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后被抓获。请对纪某的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三)第三人陈XX在外县任教,准备在原籍某县小关村修建几间房。经申请,当地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给陈XX批了三分宅基地。2000年春,陈XX出资3500元委托其弟陈某在所批的宅基地上建房三间。同年5月,房屋建好后,本案原告王某、张某夫妇见无人居住,愿以7000元高价买下这三间房屋。陈某见有利可图,便背着其姐和村委会,私下同王某、张某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此三间房屋以7000元价格卖给王、张夫妇,买卖成立后,不得反悔,如果出了问题,由陈某负责。同年8月,原告夫妇搬入此房居住,安装了水管,建了厕所,一间房搞了棚楼,安丁两副门扇。房屋出卖后,被告始终未告知第三人。2001年春节,陈XX回原籍探亲时,发现自己的房屋被弟弟卖掉,很生气,责令其赶快追回。陈某找原告夫妇协商多次未果,陈某便找了几个人将东院墙拆毁。原告以房屋买卖契约为凭,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保护所有权。法院受理后,通知第三人陈XX参加诉讼。第三人认为原告、被告之间的买卖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她的所有权,要求宣告买卖行为无效,尽快追回房屋。 问:

  1、被告陈某与原告王、张夫妇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2、原告王、张夫妇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为什么?

  3、王、张夫妇安装水管,建厕所等行为在民法上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

  4、陈某拆毁东院墙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

  5、法院应如何处理该项房屋买卖纠纷?

  6、设陈XX回原籍探亲时追认了陈某的行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B C B B D C B A D C B A D B A B B D A C

  二、多选题

  AB BD ABCD BCD ABC BCD ABCD AB AD ABC

  三、任意选择题

  ABD ABCD BC ABC D ABD A ABD D ABCD

  四、案例分析

  (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原告赵某之间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赵某不是行政相对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只能提起民事赔偿,裁定对赵某的起诉不与受理。

  (二)纪某在14岁之前和14岁生日当天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因为此时他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14岁生日的第二天行为也不构成犯罪,因为此时他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盗窃罪和交通肇事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盗窃罪和交通肇事罪不符合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行为。

  (三)1、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双方的意思表示已经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书面合同。

  2、原告王、张夫妇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虽然房屋买卖合同已告成立,但双方当事人并未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因而该合同并不产生物权效力,王、张夫妇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3、属于添附行为。因为房屋并不属于王、张夫妇所有,其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之上进行的附合、加工行为,在民法上统称为添附。该添附行为是善意的。

  4、属于侵权行为。

  5、a.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不生效,房屋应退还给第三人即所有人;b.被告退还房款及利息给原告;c.被告赔偿原告占有、使用期间因进行添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d。第三人对原告添附行为增加的房屋价值予以适当补偿。

  6、如果陈XX追认,该买卖合同转为有效,双方只要补办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即归王、张夫妇所有。陈某应将房款交付给陈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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