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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院实习周记

时间:2021-02-07 15:52:42 实习周记 我要投稿

大学生法院实习周记精选

  实习周记(一)

大学生法院实习周记精选

  本周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 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 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 “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 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习周记(二)

  来到法院已经有两个星期,我还没有外出办公一次,由于出去办公法定需要两个工作人员在现场,对于不是法院正式工作人员的我们来说,是没有必要出去外面,而且还浪费人力,办公室也很缺人去招待当事人,所以通常这边的实习生不怎么外出办公。一同来的舍友李小玉是执行局的,而她的书记员主要活动就是在外执行,所以她经常有机会跑出去外面协助办公,我心理特别羡慕同办公室的实习生阿钻能够经常跟她的书记员出去外面送达、现场勘查的办公活动,可能无意间流露出那种想法,被朱昉姐知道了,这周刚好强哥和舒姐需要出去外面送达、勘察现场和协助当事人调查取证,朱昉姐就决定自己留守办公室,让我和强哥、舒姐出门去办公,我好不高兴啊!

  一大早,我们收拾好卷宗,就开着申请的车出门了。第一站是到住建局调查一建筑公司的员工资料,这个案子是一承包方因发包方接收发包工程但仍然未偿还工程款项的纠纷,发包方答辩称承包方没有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建房,并提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承包方的律师手头有发包方的工作人员签字的验收记录,现在申请法院协助调查相关签字人员的工作信息。由于该工程是招标工程,该工程的各种资料都在住建局有相关的记录,所以我们让他们协助拿出相关档案记录给我们查阅。调查并不是很顺利,因为验收记录上的签字时非常“艺术”,我们很难看得懂上面是什么字,只能根据住建局提供的资料按照笔迹来确定。几个档案袋翻了好几遍都没确定到底是何人。

  第二站是东城的一个新建居民区,也是个建筑工程案件,发包方由于尚欠承包方工程款而被起诉,发包方不承认承包方工程量的计算方式,所以需要到现场勘查确认最终工程量并由造价公司作出最终的造价鉴定。这个案子已经审理一年多了,原告方是相当不耐烦,而被告方也死咬着原告并没有按照自己的实际工程量来计算,并夸大,双方各带数人,一谈不拢就大骂,场面十分“壮观”,还好舒姐已经见怪不怪了,从容的调解双方,告诫双方既然在现场就实事求是,一切证据说了算。我们就这样丈量了一个下午,已经是没有时间去送达文书了。只要回归法院了。

  现在想想出去外面办公,其实也没什么,因为从法院开车到外面送达、勘查现场是要花很多时间在路上,出门在外诸多不便,经常不能马上查到要的资料,所以挺麻烦的,有了这次经历,我就没再开口说要出门了。

  实习周记(三)

  今天上午,法院执行局法官与干警在执行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态度强硬,极不配合,其妻子、儿子、儿媳家人与李某一起无视法律,暴力抗法,法院干警依法制服了手持尖刀李某的儿子,并对抓伤、打伤多名干警者全部拿下,做出了对勇某一家四口抗法者全部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李某今年40岁,在某市做个体生意,因为暴力打伤顾某,被顾某告上法庭,李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于2007年7月1日书面保证:“在2008年8月1日对被害人做出赔偿一案”。但李某至今拒不自动履行保证。今年10月12日上午,中院执行法官到李某的住地强制执行时,李某仍态度强硬不予配合,其妻子还谩骂执行人员,执行干警两个面对压力,仍坚持以法说服。此时,李某的儿子和儿媳也冲上前来进行围攻,他手持20多公分长的一把水果刀威胁执行人员,为了避免局势扩大,干警们迅速冲上前,双手抓住他手持尖刀的手,在本院执行局干警的'配合下将他手中的尖刀夺下。同时,李某的妻子、儿媳也上前阻碍执行公务,撕扯执行干警的衣服,还将多名女干警抓伤打伤。面对抗法者,执行干警无一人退缩,大家齐心协力,最终用集体的力量和法律权威制服了抗法者,并依法对抗法者进行了处罚。

  实习周记(四)

  到法院实习时我根据自己选择到执行庭,据自己以前所认识,执行的结案率是最低的,网上很多文章都提到“执行难”。带着这个疑问,我来到了法院,走进了执行庭。

  二,了解执行程序,清楚执行庭的生活工作习惯等必要知识,三,与执行法官建立好工作关系.四,了解每个执行庭法官与书记员的性格.五,做好出差准备.六,腿要经常跑动,七,听执行法官合议讨论.八,执行信息上报录入,九,档案装订.十,执行调解笔录.  十一,协助调查取证.

  对于文档工作来说很容易,很多都是照本执行就行了,比较难写是执行判决书了。

  这些感受主要是自己总结的,其实所谓实习应该是看的比做的更为重要,虽然,实践比较重要,但以自己缺少经验时,很让人容易感到看法官们工作更能增加自己能力,那才发现其实很容易。

  实习周记(五)

  通过熟悉了一周,大致了解执行庭的习惯,基本适应了工作,但还因为自己在平时养成了急噪的习惯,导致了经常因为急而使工作中存在着大量的错误,这些不得不让我重新做过一遍.还有因为那些还不了解法官性格导致自己无法跟法官交流,使自己错过很多学习的机会.因此,有必要了解每个法官的性格,这样做起来就可以得心应手。对于执行庭的工作大多是跟车外出跑。

  二,执行庭的工作是轻松的,难度不大,难度较高的有写执行书(主要是一些简易执行案件的)。

  三,主要学习的是看合议庭是如何讨论案件,没有机会的看执行书也不错的选择。

  四,外出跑时要注意法官的执行程序,以及各种交际关系。

  实习周记(六)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xx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实习周记(七)

  这周庭长平哥让我去他办公室,关心下我实习近况,我跟他讲自己学习到的东西很多的,他很高兴,他还跟我讲法官在审理案子时,经常会遇到法律适用问题,因为法律具有滞后性,所以法官经常要根据多方面综合考虑,比如立法精神,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公众的可接受程序以及社会安稳等方面思考,像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问题,其实不单单是承包方与发包方的金钱纠纷问题,背后还有无数的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尤其是到了年底,这个问题特别突出,会让法官有很多压力,需要速判速决,不能耽误太多时间。他还让我做个案例分析,一个关于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而在现在的纠纷中有遇到法律适用问题的分析,即:公司法和司法解释二18条有规定如果公司出现解散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具有15天清算义务,如果上述股东原因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但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公司债权人能否直接向法院追究股东的责任。在实践中,往往是债权人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如果能够清算就不用向股东追究法律责任,如果不能,则该强制清算程序则是债权人追究股东的有利依据。

  解答这么一个专业问题,需要有所准备,我花了许多午休时间上外网查查学术著作和论文,也通过法院内网查了类似情形的判例,结合各方面资料仔细分析,我认为,这个问题涉及到股东的有限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界定问题,是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之间的竞合,需要从考虑侵权四要件(主观过错,侵权行为,侵权结果以及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的因果关系)来分析股东是否侵权。倘若股东主观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导致不能清算的侵权结果,则股东的行为侵犯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可以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倘若是股东主观轻过失或没有故意去怠于履行法定义务而却不能清算,则法院不能认定股东侵权。经济合同类型的纠纷区别一般民事纠纷,就是其具有强烈的证据性,因为商事行为通常当事人会用文书等方式记录,而在这里则比较需要区分股东的主观过错,很难用文书的方式来记录,从举证责任负担大小,庭审效率以及保护弱者的方面来考虑,举证责任倒置则会大大缩减庭审诉讼效率,减轻债权人的举证难度。

  庭长对我从证据角度去回答这个问题也觉得几分新颖,毕竟我为了这次“合议,”我做了挺多功夫,看了不少学术大家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同时还翻看了不少法院的案例,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官在面临法律空白区的时候要费的脑神可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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