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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常见问题

时间:2022-08-04 18:35:49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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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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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常见问题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哪些机构负责经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由医保局经办,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所协办。特殊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对象、贫困建档立卡户、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省政府规定的失业的十四类参战退役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每年由民政、残联、扶贫移民等部门在参保当年一月底前按上年度在册的特殊城乡居民提供名单,报医保局办理参保备案。其他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所在街道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所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居民以家庭整体(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参保,并代征代缴个人缴费。

  2. 首次参保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家庭户口簿、成员身份证、属于新生儿的提供出生证明、特殊群体的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等(各提供复印件一份存档)。

  3.个人要交多少钱?

  2017年个人只需缴纳150元。

  4.年度内任何时间都可以参保吗?

  不可以。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制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自1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首次参保和中断续保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从2017年开始,城乡居民请不要中断参保,中途忘记参保的,要按当年个人缴费金额从2017年起补交漏缴的医保费,而且中断参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5.交了医保后平时看门诊的钱有多少?

  个人缴纳的医保费中,有90元划拨到家庭账户,如果家庭成员有5个人,就相当于划拨了5×90=450元,用于支付门诊就诊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家庭账户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每个人可共同使用。余额不能提取现金,但不会作废,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6. 哪些人群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凡具有我区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区办理了居住证的(未在户口所在地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新生儿应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7.参加了医保后能享受什么医保待遇?

  首先,每人有90元的个人账户看门诊;其次申请了特殊慢性病的可根据所患病种年度内享受2000-5000元不等的医疗费报销;另外,住院医疗待遇规定为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贫困建档立卡户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患大病的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计算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符合规定范围内的意外伤害费用和大病特殊用药支付直接进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年度内达到一定额度还可享受“二次补偿”,参保居民当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上年度城乡居民加权平均收入的60%以上部分,可享受50%的医疗补偿。

  医保药品目录将大大拓宽。“两险合一”后,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将达到2500种左右。这意味着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用药范围扩大了一倍多。

  8.生小孩可以报销吗?

  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都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且报销标准有所提高。

  9.现在去医院看病使用什么卡?

  从2017年开始,去医院门诊、住院都要使用“社会保障卡”,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信息查询、费用结算实行“一人一卡、一卡通用”。没有社会保障卡的,目前暂时可以使用身份证或医保卡看病。但是只要使用了社会保障卡,就不能再使用医保卡或身份证就诊。

  10.办理转外诊有哪些规定?

  一是需要转诊至抚州市以外的医院治疗必须由当地医院填写转诊表出具转诊意见后到医保局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手续;二是转诊医疗的应当选定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三是转诊到南昌住院的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直接在就诊医院刷卡报销,可以刷卡报销的费用原则上不再报销现金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