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0-12-31 16:47:22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修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90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1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6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9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32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212元发放。

  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958元调整到1048元。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信年9月1日起执行。

  四、在2016年9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五、各区、街道(乡镇)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宣传、核定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给失业人员。

【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相关文章:

关于调整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06-30

北京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09-11

麦积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05-28

乌海调整2014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08-09

2015南昌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09-21

成都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07-17

德州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01-14

河南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07-29

河北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