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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解读

时间:2021-02-25 14:38:44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2016《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解读

  3月28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开幕,。该修正案草案对备受关注的贵州二孩生育政策、婚产假调整、奖励扶助政策等一一作出细化。提出:取消因晚婚晚育延长的婚假和生育假。同时,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拟增加产假60天共158天,而男方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

2016《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解读

  该修正案草案有望在3月31日下午举行的常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

  据了解,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各省(市、区)生育政策的调整、婚产假的确定、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避孕节育措施的选择等重大问题都需要由地方性法规规定。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亟须修订《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晚婚假取消结婚均可享受13天婚假

  北京、上海、广州等婚假有10天,天津、山东、江西等婚假只有3天……目前15省已经审议通过新的计生条例,对此,贵州的未婚者们一方面翘首以盼,另一方面也担心焦虑。

  “不求能够像山西人那般好福气,有整整30天的婚假;但求别像天津、浙江等省,仅仅只有3天婚假。”有人表示,如果只有3天的婚假,那么真心不想结婚了。

  3月28日上午,随着“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未婚者的担心焦虑可迎刃而解。

  据悉,为了适应政策调整,将政策导向从鼓励晚婚晚育向鼓励按政策生育转变,该草案明确取消了因晚婚晚育延长的婚假和生育假。提出: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0天。

  也就是说,结婚可享受13天婚假。

  女方增加产假60天共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在生育假方面,从目前已经审议通过新计生条例的15个省来看,北京产假128天至7个月,福建158天至180天,天津、上海、浙江等128天,山东、安徽、江西等158天。

  记者了解到,女方产假方面,此前我省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节育手术的,最长可享受产假188天。而修正案草案提出,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都可以享受增加的60天产假,共158天。

  男方护理假方面,此前我省规定男方护理假为7天。新草案提出为15天,比原来增加了8天。

  值得一提的是,修正案草案还明确提出,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再婚前双方子女合计为两个可申请再生育一个

  考虑到现行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一些家庭的实际情况,该修正案草案提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生育的子女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子女,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领“独子证”家庭继续享受奖励优惠

  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该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奖励扶助政策,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明确了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同时,明确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奖励及优惠政策。

  该修正案草案还提出,对于政策内生育的夫妻,提倡使用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再采取绝育措施,以体现人性化。结合我省实际,草案还对条例其他内容作了修改。

  延伸阅读

  15个省份修改计生条例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5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山东、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7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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