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相关问题解答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小编整理了生育保险的相关问题解答,欢迎欣赏与借鉴。
01女职工妊娠分娩所需资料
1、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门诊患者提供)(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参保单位账号表》、《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二、多孩生育登记单》需标明生育的第几个子女或出具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取消一孩生育指标的地区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一孩生育证明或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
02女职工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所需资料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医疗费收据》原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门诊患者提供)(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参保单位账号表》、《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津贴申领表》;
办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出具《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引产的需出具《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03男职工申领护理假工资
1、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二、多孩生育登记单》需标明生育的第几个子女或出具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取消一孩生育指标的地区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一孩生育证明或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
5、《参保单位账号表》、《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
0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申领
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费原始收据(复印件或补制凭证等均无效);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取消一孩生育指标的地区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一孩生育证明或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
《参保单位账号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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