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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时间:2021-01-27 12:57:59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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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司长王谦表示,我国的农村人口新农合参合人数在2013年达到了8.02亿,参合率是99%。2013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的标准提高到280元。现

  在门诊统筹普遍开展,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已经提高到75%左右,最高的支付限额也已经达到了8万以上。

  王谦指出,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做好农民工参加新农合的有关工作,而且要加快国家新农合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我们想至少推动50%以上的省份实现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的联通,开展参合农民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的核查和结报试点,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工异地就医及结算报销。

  王谦说,现在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农民工跨省就医的即时结报。比如,在淮海经济区以徐州市为医疗机构中心,周边涉及到江苏、山东、河南、安徽的8个市58个县的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徐州市的12家医疗机构签订了相关的服务协议,实现了计算机联网和现场的刷卡结报,覆盖了5千万参合农民。

  王谦表示,对于农民工来说,60%的农民工是流动的农民工,也就是不是本地农民工,是异地的,他们面临的就是异地的就医和医疗费的结算问题。在这点上,我们从省内来看,全国的新农合信息系统正在逐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的工作和农民工新农合“一卡通”的试点工作在全国快速推进。根据全国医改工作进展监测的数据,2013年90%的统筹地区实现了新农合经办机构与省内异地医疗机构的即时结报,61%的统筹地区实现了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的“一卡通”,极大方便了农民工在省内的异地就医和即时医疗费用的`结算。就跨省而言,国家的新农合信息平台已经与9个省和一些大型的医疗机构联通,这就为农民工跨省的就医费用结算创造了比较好的条件,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

  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该医保惠民新政是今年市委、市政府24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通知》通过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门诊医疗费报销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实现全体市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医保新政实施后,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1500多万元门诊医疗费负担。

  医保门诊医疗费

  报销水平将达到55%

  据统计,一个社保年度内,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绝大多数发生在5000元以内。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2014年7月起,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 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即分别从原来的40%、50%、60%提高到45%、55%、65%;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

  该政策实施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门诊报销水平将达到55%,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1500多万元门诊医疗费负担。

  医保财政补助

  每人每年提高到430元

  2014年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30元,提高了40元,比国家提出“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20元”的目标高出110元;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10元提高到120元。

  看病将省多少钱

  (以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例)

  4000元(医疗费,下同)

  以前报销:1600元

  现在报销:1800元

  3000元

  以前报销:1200元

  现在报销:1350元

  2000元

  以前报销:800元

  现在报销:900元

  1000元

  以前报销:400元

  现在报销:450元

  广州社区看病报销比例将更高

  南都讯 记者邝蔚丹 刘其劲 未来,在基层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更高!昨日,经广州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

  层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1+3”政策文件(以下简称“1+3”文件)正式发布。未来,广州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比例差距将拉大,以医保政策“杠杆”推进“基层首诊”制。

  “1+3”政策文件由1个主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意见》和3个配套文件组成,配套文件分别是《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及开展基层首诊与双向转诊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推进全科医生制度的工作方案》,力求解决市民“看病难、看病贵”。

  广州将逐步推行“基层首诊”“双向诊断”制度,制定分级诊疗规范,以医保政策为引导,建立健全分级诊疗机制和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向基层下沉。

  所谓“基层首诊,双向诊断”即指,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首诊后,如需去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则转院,不需要的实现就地治疗。转院后,大医院对其进行治疗,并根据病情需要,在康复期转回到基层医疗机构。

  医保报销办法还在研究制订中

  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胡丙杰称,我国目前没有分级诊疗的制度,市民习惯到大医院找大专家。这种习惯实际上就导致了大医院人满为患,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可罗雀。

  “1+3”文件中明确提出,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支付的引导作用,采取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就诊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差距等多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形成医保政策对“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引导效应。力争到2016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比不低于53%。

  胡丙杰表示,具体的医保报销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还在研究制订中。

  今年试点组建14个医疗联合体

  此外,医联体也是“1+3”文件的重头戏。胡丙杰解释,医联体由所在区的三甲医院和区的二级医院,加上所在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镇卫生院,一起组成纵向联合的医疗联合体。“利用它来带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水平的提高,达到资源的共享。”

  具体推进方面,今年广州选择了越秀、荔湾、海珠、番禺、南沙、从化及萝岗区7个区进行医联体的试点。2015年,要求广州市每一个区至少都有一个医联体能够成立。“全市目前7个试点区可以组建14个医疗联合体,其中有24家三级医院、16家三甲医院、5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有镇卫生院、村卫生院等参加。”

  每万名居民明年至少配2名全科医生

  “1+3”文件指出,要加大全科医生培养使用力度,到2015年,各区(县级市)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16年,参加或已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人员不低于15%。目前在番禺区和萝岗区开展了试点工作。

  养老机构或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此外,“1+3”文件还明确,将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鼓励支持大医院发展康复医疗和老人病科,为养老服务提供技术上的支撑。对于养老机构,鼓励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

  “如果是大的养老机构,可以在养老机构里设立养老院或者护理机构,如果小的养老机构可以设立医疗卫生诊室或者服务站等机构。”胡丙杰称,未来,养老机构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要纳入医保定点,方便老年人可以在里面看病并进行医保结算。

  [数字]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居民健康问题有8 0 %以上可以在基层解决。

  2013年在大医院的门诊,每次诊疗的费用是2 3 6元,但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均门诊费用只有9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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