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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伤保险费率

时间:2021-06-19 16:19:40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佛山2017年工伤保险费率

  劳动法规定了员工因为工作受伤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的,因此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的程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下文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佛山2017年工伤保险费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佛山2017年工伤保险费率

  7月1日起,我市用人单位将实施首次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日前,市社保局发布《关于核对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用人单位可通过3个渠道查询工伤保险浮动档次及费率。

  市社保局发布,从7月1日起,我市用人单位首次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所确定行业的基准费率,用人单位再次进行费率浮动时,仍以行业基准费率为基准进行浮动。

  我市对7月1日首次适用浮动费率政策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升高(高于2017年6月缴费费率)的用人单位,实施阶段性下调费率措施,即按其2017年6月的缴费费率征收,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或有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出台为止。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工伤保险浮动档次及费率:佛山社保信息网、5S电子税务服务厅(仅限开通社保费网上申报的单位)、佛山社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申报系统(仅限机关事业单位)。

  如用人单位对浮动费率有异议的,可于本月10日前到市人社局服务大厅提出复核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按照确定的费率征收工伤保险费。如对核定的工伤保险费率不服的,参保单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 如何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必须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工伤事故赔偿,因此,工伤私了协议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认定为无效。如用人单位未上报工伤事故,则违反了劳动行政管理,可依据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但赋予工伤私了协议法律效力,劳动者如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已劳动能力鉴定但处于弱势地位,可能对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的情形。劳动者在具有可变更、可撤销清醒时,可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工伤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时,申请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如私了协议被撤销,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在协议未被撤销前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私下与劳动者达成工伤赔偿协议的情况较为普遍。私了协议能较快解决劳资双方的纠纷,私了协议也比较容易履行。但私了协议的赔偿数额往往低于《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赔偿数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往往受损。劳动者因此起诉至法院,该如何认定工伤私了协议的效力成为争议焦点。

  笔者认为,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全盘认定或者推翻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私了赔偿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适用民法、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协议。在未被撤销之前,私了协议应当有效。

  私了工伤赔偿具有法律依据。《劳动法》第77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54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区别对待工伤赔偿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

  1、未向主管部门上报+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协议无效[《合同法》第52条第(5)项];

  2、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协议有效[《劳动法》赋予当事人自行和解权利];

  3、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启动工伤认定程序,但赔偿金额《法定工伤待遇标准——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在变更或撤销前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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