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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贷买房还贷新规解读

时间:2020-12-29 19:05:59 公积金 我要投稿

2016年青岛商贷买房还贷新规解读

  青岛市公积金贷款已实现按月划付,商业性住房贷款何时才能实现定期划付是很多市民关心的话题。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时表示,商贷暂时不能像公积金贷款客户那样实现定期划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于2016年开发商业性住房贷款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功能。

  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青岛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已实现按月划付,这其中,实现按月划付的核心是中心能及时获取客户的`还款数据。由于目前青岛地区的商业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实现信息共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及时取得职工按期划付所必需的还款信息作为支取核定依据,因此,职工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暂不能像公积金贷款客户那样实现定期划付。另外,根据职工因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次数较多、提取周期较长,以及个体需求不同的特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于2016年开发商业性住房贷款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功能。

  今年以来,青岛市出台了多项公积金便民惠民新举措,包括二次公积金贷款间隔年限由结清5年缩短为2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一律降至30%、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展至全国、简化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等。便民举措出台两月以来已有千余名职工享受了新政红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继续落实降低二手房贷款评估费、统一支付贷款抵押登记费等利民举措,上半年为6000余名职工支付抵押登记费44万元,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据悉,今年上半年,青岛市共向11779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40.36亿元。截至6月底,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27.74万笔、662.14亿元,实现个贷余额417.8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