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

时间:2021-01-27 13:46:14 职场维权 我要投稿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

  试用期是每一个劳动者踏入企业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但我国部分企业对试用期的一些法律规定并不重视,经常做出拒绝员工试用期辞职、员工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及其他违法行为。那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有哪些呢?劳动者可以利用哪些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相关文章:

2017劳动法加班工资规定06-16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201705-08

2017劳动法产假工资规定03-03

2017劳动法社保的规定09-16

劳动法规定工伤工资怎么算12-05

劳动法关于年终奖的规定09-01

2017年的劳动法对工伤工资的规定09-14

2017年劳动法对社会保险的最新规定09-22

2017年最新试用期工资规定标准02-22

联想集团员工辞职规定及流程02-19